环评高分_考试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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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编写有关环境影响的篇章或者说明的规划草案,审 批机关不予审批。
第八条 国务院有关部门、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 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其组织编制的工业、农业、畜 牧业、林业、能源、水利、交通、城市建设、旅游、自 然资源开发的有关专项规划(以下简称专项规划),应 当在该专项规划草案上报审批前,组织进行环境影响评 价,并向审批该专项规划的机关提出环境影响报告书。
3.3 掌握专项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有关规定 3.4 熟悉专项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报批时限 3.5 了解专项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程序和审查时限 3.6 了解专项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结论及审查意见采纳的有关规定 3.7 熟悉规划实施后环境影响跟踪评价的有关规定 3.8 了解规划编制机关和审查机关在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中的法律责 任
3.1 掌握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规划的类别、范围 及评价要求
第七条 国务院有关部门、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 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其组织编制的土地利用的有关规划, 区域、流域、海域的建设、开发利用规划,应当在规划编 制过程中组织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编写该规划有关环境影 响的篇章或者说明。
规划有关环境影响的篇章或者说明,应当对规划实施 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作出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 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作为规划草案的组 成部分一并报送规划审批机关。
3.5 了解专项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程序和审 查时限
第十三条 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在审批 专项规划草案,作出决策前,应当先由人民政 府指定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部门 召集有关部门代表和专家组成审查小组,对环 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审查。审查小组应当提出书 面审查意见。
全国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考试心得体会
中山大学环境科学研究所 李耀初
1 预备知识
1.1 考试心理问题——放松、休息好、有信心 1.2 考试时间的合理运用——合理分配时间 1.3 考试方法——先易后难,先要点(编号) 后论述(留出空间)、全盘观点
2 考试题型与目的 2.1 第一科目百度文库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 全是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考查对从事环境 影响评价及相关业务所必需的法律法规、政策等 相关知识了解、熟悉、掌握的程度,保证环境影 响评价专业技术人员在环境影响评价及相关业务 工作中正确理解、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编制机关应当认真考虑有关单位、专家和 公众对环境影响报告书草案的意见,并应当 在报送审查的环境影响报告书中附具对意见 采纳或者不采纳的说明。
3.4 熟悉专项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报批时限
专项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报审时 间。组织编制规划的机关在向规划审 批机关报送规划草案的同时,将规划 的环境影响报告书与规划草案一并提 交给规划审批机关。
前款所列专项规划中的指导性规划,依照本法第七 条的规定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1、规划的类别: 分为综合性规划(见第7条)和专项性规划(见第 8条)。 2、规划的范围: 综合性规划:包括土地、区域、流域、海域开发等 四个领域。 专项性规划:主要包括工业、农业、畜牧业、林业、 能源、水利、交通、城建、旅游、资源开发等十个行 业,但不局限于这十个行业。
3、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规划的 环评要求
综合性规划要求:编制环境影响篇 章或说明。
专项性规划要求:编制环境影响报 告书。
3.2 掌握专项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及规划有关环境 影响的篇章或者说明的主要内容
规划实施后的环境影响的篇章或说明的 主要内容
根据本条第二款规定,规划实施后的环 境影响的篇章或说明的主要内容应当包括两 方面内容。一是对规划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 境影响作出分析、预测和评估,二是提出预 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实施该规划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分析、预测和评
估。包括:
①.分析、预测环境影响的时段; ②.分析、预测环境影响的范围。主要是根据规划的 级别和领域,对规划实施后所影响的对象和区域作出 认定; ③.分析、预测、评估规划实施后对环境影响的程度; ④.分析、预测、评估的具体内容和分析、预测、评 估的方法; ⑤.预测结果及其分析、论证、说明等。
3 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
规划的编制机关与审批机关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七条、第八条、第十三条规定可 知: 规划(包括综合规划与专项规划)的编制机关是国务院 有关部门、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 规划的审批机关是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和省级以上 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未规定对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必须进行审批,但需进行 审查,并要求规划审批机构或部门在审批规划或规划草案 时,将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结论和审查意见作为(审批)决 策的依据。
2.2 第四科 案例分析
必答2道(选择填空)——考查法律法规知识的 应用,附带简单的计算; 然后是6选4(问答题)——考查法律法规、导 则、标准、技术方法的综合运用。
3 第一科具体复习方法----以“规划的环境影响 评价”为例
3. 0 《环境影响评价法》关于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规定 3.1 掌握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规划的类别、范围及评价要求 3.2 掌握专项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及规划有关环境影响的篇章或者 说明的主要内容
提出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根据分析、预测和评估结果,有针对性地提
出防范或者减轻这些不良环境影响的措施、方 案,并对提出的各种环境保护措施进行经济合 理性、社会承载力等方面的论证,作出各项环 境保护对策措施的投资估算。
3.3 掌握专项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有关规 定
第五条 国家鼓励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以 适当方式参与环境影响评价。
公众参与------是指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通过
一定的途径和方式,按照一定的程序,参与与其环境 权益相关的环境影响评价活动,(目的是)使制定规 划或者审批建设项目的决策者的决策过程民主、透明, 决策结果符合广大公众的利益。
第十一条 专项规划的编制机关对可能造成不 良环境影响并直接涉及公众环境权益的规划, 应当在该规划草案报送审批前,举行论证会、 听证会,或者采取其他形式,征求有关单位、 专家和公众对环境影响报告书草案的意见。但 是,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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