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矿井基本建设期间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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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矿井基本建设期间的安全管理工作

矿井基本建设由于涉及的点多、线长、面广、临时性强、流动性大,所以安全管理工作具有一定的复杂性、多变性和不确定性。笔者以***矿井建设为例,自从矿井2006年12月份开工建设以来,在实际从事安全管理工作中的一些体会,与大家共同来交流和探讨。

一、矿井基本建设期间的一些特点

1.建设工程环节多。由于煤矿生产属高危行业的特殊性,矿井建设必须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到安全设施与项目建设的“三同时”。另外,环保部门也要求环保设施与项目建设项目也必须做到“三同时”,这些都要求建设单位在主体工程施工的同时,配套设施必须与其同步施工。单位工程开工的越多,参与施工的环节就越多。例如地面工业广场建设,有地面建筑物的建设,也有防洪工程建设,也有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2.工程建设速度快。由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导向作

用,施工单位为了追求效益最大化,施工过程中狠抓劳动组织管理,发挥每个人的劳动潜能,尽可能的避免窝工的现象发生,同时,井下工程建设运营成本较高,迫使施工单位加快了施工进度。

3.施工队伍多。由于矿井建设的环节多,所以就要求“术业有专攻”的队伍进行专业的施工,例如有装设管路的、有安设支架等,这就导致在同一个时间段,施工队伍多,人员多。

二、矿井基本建设期间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施工单位忽视培训教育,从业人员素质不高。一线作业人员相当一部分以农民工为主,他们的安全意识比较淡薄、基本操作技能较差。这些民工没有经过系统的安全培训,就连入场的三级教育也往往是走形式。施工单位也不重视对他们的日常培训教育,对作业规程、措施的学习也流于形式,他们不了解施工过程中的危险有害因素的危害性,不懂得紧急状态下的自防自救方法,安全知识、安全意识、自防自救能力亟待增强、提高。

2.部分施工单位管理方式粗放,不严不细。部分施工单位重效益、轻安全、抢进度,工程安排上对安全管理不细,不严。安全管理机构形同虚设,不运作。安全管理人员身兼数职,既是安检员,又可能是通风工和瓦检员,不能在施工现场发挥监督检查的作用。施工单位现场管理混乱,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冒险蛮干,“三违”现象时有发生。

3.施工单位“各扫门前雪”,不注意互相协调。施工单位接到监理单位的开工通知后,不考虑周边的施工环境,盲目施工,结果不是挖断别的单位的线缆,就是挖断管道。

4.监理缺位,监管不力。监理单位对关键工序未做到旁站监理,未能有效控制施工作业过程中的违规行为,安全监控不力。有的监理思想认识不清,施工中存在的安全质量问题,认为是小问题,采用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办法,不去进行安全质量控制。从已发生的质量事故原因来看,监理基础工作薄弱,履行职责不力,是建设工程事故发生的重要诱因,必须下大力气彻底根治。

三、分析矿井基本建设期间安全管理中存在问题的原因

分析这些问题,我们不难发现,一是从思想认识上,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主要人员还存在一定差距,没有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总认为过得去就行,没必要去深究。二是片面追求经济效益,没有把队伍素质和人员管理列入到施工单位的发展规划上去,短期行为严重。三是责任意识不强。部分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管理松懈,没有对每个人的具体任务进行考核,胡须眉毛一把抓,导致工作敷衍了事。

四、加强矿井基本建设期间安全管理工作的对策

(一)坚持“以人为本”,加快工程建设安全生产保障体系的建设。

安全需求是人最原始的需求,是群众利益的底线,没有什么比生命安全更重要。“以人为本”就是以人的生命为本,把人的生存和发展作为最高的价值目标,一切为了人,一切服务于人,紧密围绕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搞建设、谋发展,建立健全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保障体系。

1.建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更新机制。要与时俱进地修改完善建设工程相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

章制度,更加贴近实际的建设工程进度和管理要求,规范和指导矿井建设的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完善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制度,安全专项费用专款专用,从施工源头上保证建设工程的安全投入。

2.进一步大力施行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标准化工程。要推行安全标准样板工程,规范施工单位现场管理的硬件建设。在管理上制定内部安全生产标准化规定,规范流程和岗位制度,形成建设工程质量为落脚点的安全标准化管理模式。

3.加大施工单位职工的培训和合法权益保护力度。强化施工单位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尤其对建设过程中的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的学习和培训。要完善考核机制,培训学习考核不合格的职工坚决不充许进行施工作业。加大施工单位职工合法权益的保护工作,高度重视其安全知情权,最大限度地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二)遵循客观规律,科学监管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工作 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和实践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管,搞好安全生产,保护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人力资源的可持续性,

是实现安全发展、节约发展、清洁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方面。

1.时刻明确建设单位的安全监管主体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从项目立项到竣工的全过程,明确建设单位各有关部门的责任,进一步强化责任监督考核落实机制,从体制、机制上保障监管责任落实到位。

2.认真落实建设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依法指导、监督建设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明确每个部门、每个人、每个岗位、每种行动(活动)等所应有的在安全方面的义务和职责。监督建设单位保障安全投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切实做好安全基础工作。

3. 深入开展建设工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安监部门要组织各工程管理部门,深入开展安全检查,经常梳理隐患。要督促施工单位开展安全自查自改,集中对重点建设项目进行专项检查,督促能当场整改的隐患当场整改,对不能当场整改隐患要督促其落实责任人、整改期限和整改措施,切实净化和改善建设工程的安全环境。

(三)注重统筹兼顾,全面协调地抓好工程建设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全面协调可持续”是科学发展观的基本内容,“统筹兼顾”是主要任务,体现在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管上就是要系统、全面发展,实现整体优化。一要正确处理好安全与效益、安全与速度的关系。严格招投标管理,监督各施工单位在安全发展的基础上追求经济效益,按需、及时、足额投入安全费用,强化安全措施,防止片面追求速度效益,压缩工期,压减安全投入。二要强化监理单位的监督管理。强化监理单位的材料报验和现场监管的能力,该旁站的必须进行旁站监理。三要高度重视日常监管,及时开展专项整治活动。要将监管力量放在现场,同时要将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活动紧密结合,通过日常的适时监管,及时发现问题,消除隐患,并找出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进行集中专项整治。四是要严肃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深刻吸取教训,充分发挥警示教育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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