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清查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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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清查工作方案
为保证我院浦口新校区入驻搬迁工作的顺利进行,学院决定对所有教学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清查,在摸清家底的基础上,制定详细的设备搬迁方案。为保证清查工作的顺利开展,请各院、系(部)和有关部门积极予以配合,主动开展有关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钱吉奎副组长: 周世青杨月宏
组员:葛勤曹国红邹瑾
各院、系(部)负责资产管理工作的负责人工作组成员:鲁求富王雪梅雍志强
各院、系(部)资产管理员
二、清查日程安排
1、4月13日清查工作会议
2、4月13日—4月21日二级单位自查阶段。
3、 4月22日各单位自查结果报后勤与资产管理处
4、4月26日—6月15日集中清查阶段。
具体日程安排:铁道运营技术学院 4月26日-4月30日
铁道动力与电器工程学院 5月3日 -5月7日
财经与物流管理系 5月10、11日
软件与艺术设计系 5月12日-5月14日
国际合作教育学院 5月17日-5月19日
体育教学部 5月20、21日
教务处 5月24日-5月27日
社会科学教学部 5月28日
3、 6月1日-6月14日集中处理各单位已报废设备、办理
待报废设备的报废手续。
三、清查工作的要求和注意事项
1、自查阶段,各单位要依照后勤与资产管理处提供的设备台帐,对设备进行逐个清查,明确设备的基本信息、使用状况、维修保管责任人、存放地点。
2、各单位将自查结果制成完整的设备台帐,设备台帐要按照部门(教研室)、实验室(实训室)明确划分,按照规定表格填写,由单位领导签字后报送后勤与资产管理处。
3、集中清查阶段结束后,各单位于6月10日前将本单位待搬迁的设备清单,报送后勤与资产管理处,
4、各单位要依照学院清查日程,提前做好本单位集中清查阶段的全程人员安排。
2010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