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外人员管理工作领导工作小组工作规则
三甲医院编外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我院编外人员的管理,规范用工行为,保障我院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招聘的编外人员,包括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
第三条我院编外人员的管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合同管理,依法保障编外人员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招聘与录用第四条编外人员的招聘工作由我院人力资源部门负责,按照招聘计划、岗位要求、应聘者条件等程序进行。
第五条编外人员招聘应当面向社会公开,实行公开招聘,接受社会监督。
第六条编外人员录用应当遵循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择优录用。
第三章合同管理第七条编外人员与我院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一般不少于一年。
第八条劳动合同应当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工资待遇、社会保险、福利待遇等。
第九条合同期满后,根据医院工作需要和编外人员工作表现,可以续签合同。
第十条编外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二)严重违反医院规章制度,造成重大损失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医院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四)因医院经营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五)其他依法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第四章工作职责与考核第十一条编外人员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医院规章制度,履行工作职责。
第十二条编外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技能和职业道德,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第十三条医院对编外人员进行定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工作业绩、工作态度、职业道德等方面。
第十四条考核结果作为编外人员晋升、续签合同、解除合同的重要依据。
第五章培训与发展第十五条医院为编外人员提供必要的培训机会,提高其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第十六条编外人员可根据自身需求,参加各类培训,提升自身竞争力。
第十七条医院鼓励编外人员参加各类职业资格考试,取得相应资格证书。
第六章工资与福利第十八条编外人员的工资待遇按照医院相关规定执行,包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等。
编外人员 规章制度
编外人员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编外人员是指聘用单位以非编制方式录用的工作人员,不列入编制的管理范围。
编外人员工作范围广泛,工作性质多样,从事各种工作和服务,承担各种任务。
第二条编外人员应当具有高素质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熟悉单位业务、规章制度,忠诚于单位,能够胜任岗位职责。
第三条为了规范编外人员的管理行为,保障单位的正常运转,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章编外人员的基本要求第四条编外人员应当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尊重职业道德规范,不得违法乱纪,不得搞违纪行为,不得利用职权谋取私利。
第五条编外人员应当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守单位的工作纪律,服从职务安排,严格履行职责,熟悉岗位操作规程,按时完成任务。
第六条编外人员应当保守工作秘密,不得泄露单位机密,不得私自调门传播单位的重要信息,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第七条编外人员应当热爱本职工作,不得懈怠怠工,不得玩忽职守,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脱工作责任,保证工作质量。
第三章编外人员的职责和权利第八条编外人员应当遵守单位的工作制度和有关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服从领导安排,不得擅自调动工作岗位。
第九条编外人员有权按照单位规定获得工资、福利待遇,享受单位提供的培训和晋升机会,有权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
第十条编外人员有义务完成单位交代的工作任务,参加规定的工作培训,自觉接受公司的领导和管理。
第十一条编外人员有权提出自己的见解和建议,对单位发展做出贡献,有权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编外人员的禁令第十二条编外人员不得违反单位的有关规章制度,不得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参与违法犯罪活动。
第十三条编外人员不得随意将单位的财物私自挪用,不得侵吞单位资产,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第十四条编外人员不得泄露单位的商业机密,不得向外界透露单位的重要信息,不得传播单位的负面信息。
第十五条编外人员不得擅自离职,不得未经单位同意私自进行兼职和副业,不得在单位之外从事影响单位利益的活动。
第五章编外人员的考核和奖惩第十六条单位应当每年对编外人员进行考核,评定其工作业绩和工作表现,做到公平、公正。
编外人员工作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编外人员的管理,保障公司正常运营和编外人员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编外人员,包括临时工、合同工、劳务派遣工等。
第三条公司对编外人员的管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障编外人员享有与正式员工同等的工作条件和待遇。
第二章聘用与解聘第四条编外人员的招聘应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招聘、推荐、内部选拔等方式进行。
第五条编外人员的聘用应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合同期限可根据工作性质和岗位需求确定。
第六条编外人员因工作需要或个人原因,可以提出辞职或解除劳动合同。
公司应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第七条编外人员在试用期内,如不符合岗位要求或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章工作与职责第八条编外人员应按照公司规定的时间、地点、岗位要求履行工作职责。
第九条编外人员应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工作安排,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活动。
第十条编外人员应保持良好的工作纪律,不得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
第四章工资与福利第十一条编外人员的工资标准根据岗位性质、工作内容、工作年限等因素确定,并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编外人员享有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带薪年假、病假等福利待遇。
第十三条编外人员的工作表现优异者,可享受公司设定的奖励制度。
第五章安全与培训第十四条编外人员应遵守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确保自身及他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第十五条公司应定期对编外人员进行岗位技能和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其业务水平和安全意识。
第十六条编外人员应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类培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第六章违规与处罚第十七条编外人员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按照以下规定进行处罚:(一)警告:对轻微违规行为,给予口头或书面警告。
(二)罚款:对情节较重的违规行为,给予一定数额的罚款。
(三)解除劳动合同:对严重违规行为,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第七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外编人员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加强对外编人员的规范化管理,确保外编人员在工作中的规范行为,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单位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正式工作人员以及因工作需要聘请的临时工作人员。
三、外编人员的基本条件1.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犯罪记录。
2. 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业务能力和专业知识。
3. 身体健康,能够适应岗位工作要求。
4. 遵守单位规章制度,服从工作安排。
四、外编人员的职责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单位规章制度,维护单位形象。
2. 积极完成单位分配的工作任务,确保工作质量。
3. 保守单位商业秘密,不得泄露或传播。
4. 积极参与单位组织的各项活动,为单位发展献计献策。
5. 遵守职业道德,诚实守信,廉洁自律。
五、外编人员的聘用与管理1. 聘用程序(1)根据工作需要,由用人部门提出外编人员需求,经单位领导审批。
(2)用人部门对外编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人选。
(3)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2. 管理措施(1)外编人员应按照聘用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单位组织的各项活动。
(2)外编人员应接受单位对其工作表现的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续聘或解聘的依据。
(3)外编人员如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单位规章制度或聘用合同的行为,单位有权解除聘用合同。
六、外编人员的待遇1. 外编人员按照聘用合同规定享受工资、奖金等福利待遇。
2. 外编人员在工作期间,因公受伤、生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相关待遇。
3. 外编人员离岗时,按照聘用合同规定办理离职手续。
七、附则1. 本制度由单位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编外人员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编外人员的管理,保障编外人员合法权益,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编外人员的招聘、使用、考核、培训、薪酬福利、离职等管理。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合同管理,保障编外人员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招聘与录用第四条编外人员的招聘应遵循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第五条招聘编外人员应按照岗位需求发布招聘信息,明确招聘条件、岗位职责、薪酬待遇等。
第六条招聘程序包括:发布招聘信息、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录用通知等。
第七条编外人员录用后,应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章考核与培训第八条编外人员应定期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工作业绩等。
第九条考核结果作为编外人员晋升、调整薪酬、续签劳动合同的依据。
第十条单位应定期对编外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其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第十一条编外人员应积极参加单位组织的各项培训活动,提升自身综合素质。
第四章薪酬福利第十二条编外人员的薪酬待遇应与岗位职责、工作能力、工作业绩相匹配。
第十三条编外人员的薪酬构成包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等。
第十四条单位应按照国家规定为编外人员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第十五条单位应定期对编外人员的薪酬福利进行调整,确保其与市场水平相接轨。
第五章工作时间与休息第十六条编外人员应遵守国家有关工作时间的规定,实行标准工时制度。
第十七条单位应合理安排编外人员的工作任务,确保其休息休假权利。
第十八条编外人员享有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年休假、婚假、产假等休假待遇。
第六章离职与终止合同第十九条编外人员因个人原因离职,应提前30日向单位提出书面申请。
第二十条单位因特殊情况需要终止劳动合同的,应提前30日通知编外人员,并依法支付经济补偿。
第二十一条编外人员离职后,应按照规定办理离职手续。
第七章附则第二十二条本制度由本单位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编内外人员管理制度范文
编内外人员管理制度范文编内外人员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编内外人员的管理,提高人员管理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适用范围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的编内外人员。
第三章编内人员管理第三条编内人员是指公司直接录用、具有与所属部门签订劳动合同及其他相关协议的员工,包括正式职工、合同工和实习生。
第四条编内人员的录用应遵循公平、公正、择优、竞争的原则,根据公司的用人需要,招聘合适的人才。
第五条编内人员的职位设置、晋升和调动应遵循工作需要和员工个人能力和表现相结合的原则。
人事部门应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和人员情况,制定合理的晋升和调动方案。
第六条编内人员的劳动合同及其他相关协议应当明确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明确工作职责和工作时间等事项。
第七条编内人员的工资福利应按照公司的相关规定执行,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奖金、津贴等。
工资福利的调整应根据公司的经营状况和员工的工作表现进行。
第八条编内人员适龄退休时,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退休手续。
第九条编内人员的培训和发展应与公司的发展战略和人才需求相匹配。
人事部门应制定培训计划,提供相应的培训机会和岗位晋升机会。
第四章外聘人员管理第十条外聘人员是指为公司提供特定服务的非公司直接聘用的人员,包括临时工、劳务派遣人员和外包人员等。
第十一条外聘人员的招聘应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确保外聘人员的能力和经验符合所需岗位的要求。
第十二条外聘人员的职责和工作任务应与所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者其他相关协议明确约定,外聘人员应按照协议要求履行职责和义务。
第十三条外聘人员的工资福利由劳动合同或者其他相关协议约定,并按照约定执行。
第十四条外聘人员应按照协议要求完成工作任务,并接受公司的工作安排和监督。
第十五条外聘人员的工作合同期限到期后,公司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决定是否续约或解除合同。
外聘人员解除合同后,公司应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
第十六条外聘人员的管理应由人事部门负责,定期对外聘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评估,以确保其岗位需求的满足和工作质量的保证。
单位编外人事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单位编外人员的管理,规范用工行为,保障单位和编外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编外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工、临时工、劳务派遣工等。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合法合规的原则,确保编外人员在本单位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第二章编外人员招聘与录用第四条编外人员招聘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的招聘程序进行。
第五条编外人员招聘前,应明确招聘岗位、任职条件、工作职责、待遇等事项,并对外公布。
第六条编外人员招聘过程中,应进行资格审查、面试、体检等环节,确保招聘工作的公正、公平。
第七条编外人员录用后,应与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章编外人员岗位职责与管理第八条编外人员应按照岗位职责要求,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确保工作质量。
第九条编外人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的规章制度,服从管理,维护单位形象。
第十条编外人员应积极参加单位组织的各项活动,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第十一条编外人员如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单位规章制度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四章编外人员考核与晋升第十二条编外人员考核分为年度考核和平时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评优、晋升、奖惩的依据。
第十三条年度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
第十四条编外人员晋升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岗位要求和工作表现进行选拔。
第五章编外人员待遇与保障第十五条编外人员待遇参照本单位同类岗位人员的工资标准执行,并根据国家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第十六条编外人员享有国家规定的休息、休假等权益。
第十七条编外人员在工作中发生意外伤害,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进行处理。
第六章违规处理与解除合同第十八条编外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单位规章制度的;(二)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本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三)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四)其他依法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编外用工人员规范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编外用工人员的管理,保障编外用工人员的合法权益,提高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地区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和所有使用编外用工的单位。
第三条编外用工人员是指在编人员之外,经单位批准,按照规定程序招聘、使用的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工作人员。
第二章编外用工人员招聘与使用第四条编外用工人员的招聘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第五条招聘编外用工人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职业道德;(二)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文化程度、专业技能等;(三)无违法违纪记录;(四)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第六条编外用工人员的招聘程序:(一)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制定招聘方案,明确招聘人数、岗位、职责、待遇等;(二)通过公开渠道发布招聘信息,接受报名;(三)组织面试、考核、体检等环节,择优录用;(四)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第七条编外用工人员的使用:(一)编外用工人员应当在规定的工作岗位、工作时间内履行职责;(二)单位应当加强对编外用工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其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三)编外用工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章编外用工人员管理与考核第八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编外用工人员管理制度,明确管理职责、工作流程、考核标准等。
第九条编外用工人员的考核:(一)单位应当对编外用工人员实行定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业绩等;(二)考核结果作为编外用工人员续聘、解聘的依据。
第十条编外用工人员的解聘:(一)编外用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到刑事处罚的;2. 违反单位规章制度,情节严重的;3.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单位造成重大损失或者不良影响的;4. 因个人原因不能履行劳动合同的。
(二)单位应当依法依规办理编外用工人员的解聘手续。
出台编外用工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编外用工管理,保障编外用工人员的合法权益,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编外用工人员的管理,包括临时工、合同工、派遣工等。
第三条编外用工人员的管理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障编外用工人员的合法权益,同时维护单位的正常工作秩序。
第二章编外用工人员的基本条件第四条编外用工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2. 具备相应的劳动能力,身体健康;3. 具备从事相关工作所需的技能和知识;4. 按照规定程序经过招聘、选拔、培训等程序。
第三章编外用工人员的招聘与录用第五条编外用工人员的招聘应当公开、公平、公正,通过发布招聘公告、组织招聘考试等方式进行。
第六条招聘编外用工人员应当符合以下程序:1. 单位根据工作需要提出招聘计划;2. 制定招聘方案,明确招聘条件、程序、时间、地点等;3. 发布招聘公告,接受报名;4. 组织招聘考试或面试;5. 对合格者进行背景调查;6. 体检合格后,办理录用手续。
第四章编外用工人员的合同管理第七条编外用工人员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
第八条劳动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 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2. 工作岗位、工作地点、工作内容;3. 工作时间、休息休假;4. 工资、福利待遇;5.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6. 劳动合同期限;7. 违约责任;8. 劳动合同解除、终止的条件和程序;9. 其他约定事项。
第九条劳动合同应当由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的负责人与劳动者签订。
第五章编外用工人员的权益保障第十条编外用工人员享有与正式员工同等的劳动权利,包括但不限于:1. 参与单位组织的各项活动;2. 享有劳动报酬、福利待遇;3. 依法参加社会保险;4. 依法享有休息、休假;5. 参与民主管理。
单位编外人员管理制度
单位编外人员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单位编外人员的管理,保障编外人员的合法权益,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单位所有编外人员。
编外人员是指在单位工作,但未纳入单位正式编制的人员。
二、招聘与录用(一)招聘原则编外人员的招聘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根据单位的工作需要和岗位要求,制定招聘计划和招聘条件。
(二)招聘程序1、提出招聘需求: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向单位人事部门提出编外人员招聘需求,说明招聘岗位、人数、职责、任职条件等。
2、制定招聘方案:人事部门根据招聘需求,制定招聘方案,包括招聘渠道、招聘流程、考试考核方式等。
3、发布招聘信息:通过单位网站、人才市场、招聘网站等渠道发布招聘信息。
4、报名与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按照招聘信息的要求报名,人事部门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条件的人员进入考试考核环节。
5、考试考核:根据招聘岗位的特点,采取笔试、面试、技能操作等方式进行考试考核,综合评价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综合素质等。
6、体检与考察:对拟录用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合格的进行考察,了解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能力等情况。
7、录用:经考试考核、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由单位人事部门办理录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三)录用条件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工作认真负责,服从单位的工作安排。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身体素质,能够胜任工作任务。
4、年龄一般在_____周岁以下,特殊岗位可适当放宽。
三、劳动合同管理(一)劳动合同的签订1、单位自录用编外人员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的期限根据工作需要确定,一般为_____年。
2、劳动合同应当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福利待遇、劳动保护、劳动纪律、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等条款。
编外人员管理制度
编外人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编外人员管理,规范编外人员的工作行为,维护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和利益,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所有编外人员。
第三条编外人员是指非正式编制的、不具有劳动合同关系的、依法录用使用的工作人员。
第四条公司对编外人员进行管理,坚持公平公正、合法合规的原则,落实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基本职责。
第五条公司对编外人员在工作中享有与正式编制人员相同的权利,同时依法要求编外人员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六条公司对编外人员进行定期评估,对于工作表现良好的编外人员,可优先考虑录用为正式编制人员。
第七条公司要求编外人员遵守公司的相关规章制度,依法保护编外人员的合法权益。
第八条公司对编外人员进行工作考核评价,依据实际工作表现和工作需求调整编外人员的工作任务和岗位。
第九条公司对违反规定,严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秩序的编外人员,有权采取相应处罚措施,包括中止使用、解除使用合同等。
第二章编外人员管理第十条公司制定编外人员的用工管理计划,明确编外人员的岗位职责、用工时间、领导责任等。
第十一条公司依法对编外人员进行录用,签订用工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二条公司对编外人员进行岗位培训,提高其工作能力和综合素质。
第十三条公司对编外人员进行定期考核评价,对工作表现良好的编外人员,给予相应的奖励和晋升机会。
第十四条公司在用工期满后,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续聘或解雇编外人员。
第十五条公司要求编外人员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服从公司的管理、领导和安排,保守公司机密。
第十六条公司要求编外人员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
第十七条公司对编外人员的工作任务和工作时间进行合理安排,保障编外人员的合法权益。
第十八条公司要求编外人员自觉维护公司的形象,不得在公司内外进行诋毁公司形象的行为。
第十九条公司对编外人员可进行履行支付工资、奖金、福利等待遇,同时要保障编外人员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编外人员管理制度第二十条公司建立健全编外人员管理制度,明确编外人员的入职流程、合同签订、工资福利、考核晋升、违纪处罚等制度。
编制外员工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规范公司编制外员工的管理,保障公司合法权益,维护编制外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和谐稳定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编制外员工,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工、临时工、劳务派遣工等。
三、管理职责1. 人力资源部负责编制外员工的招聘、合同签订、工资发放、社会保险缴纳、绩效考核等工作。
2. 部门经理负责本部门编制外员工的日常管理,确保其工作任务的完成。
3. 各部门负责人应关心编制外员工的工作和生活,维护其合法权益。
四、招聘与录用1. 编制外员工的招聘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公司内部公告、招聘网站等渠道进行。
2. 招聘过程中,应严格审查应聘者的资格条件,确保其符合岗位要求。
3. 招聘成功后,人力资源部与应聘者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五、劳动合同1. 编制外员工的劳动合同期限根据岗位需求和实际情况确定,一般不得超过三年。
2. 劳动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劳动合同期限;(2)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3)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4)劳动报酬;(5)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6)劳动保护和职业危害防护;(7)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的条件;(8)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9)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3. 劳动合同签订后,双方应严格遵守合同约定。
六、工资与福利1. 编制外员工的工资按照国家规定和公司薪酬制度执行,确保按时足额发放。
2. 公司为编制外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3. 公司根据国家规定和公司政策,为编制外员工提供法定节假日、带薪年休假等福利待遇。
七、绩效考核与奖惩1. 公司对编制外员工进行定期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工资调整、岗位晋升、奖惩的依据。
2. 对表现优秀的编制外员工,公司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表现较差的,给予批评教育或相应的处罚。
八、劳动合同解除与终止1.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 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即终止。
3. 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编制外员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2)编制外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3)编制外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4)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的管理,保障事业单位的合法权益,提高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事业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事业单位所有编外人员的招聘、使用、考核、待遇、解聘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编外人员与事业单位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招聘与使用第四条编外人员的招聘应当遵循以下程序:1. 根据工作需要,制定招聘方案,明确招聘岗位、数量、任职条件等;2. 通过多种渠道发布招聘信息,包括单位内部公告、社会招聘网站等;3. 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组织面试、笔试或实际操作考核;4. 招聘结果公示,公示期为7天;5. 对符合条件的应聘者,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
第五条编外人员的使用应当符合以下要求:1. 编外人员应当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和条件;2. 编外人员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的规章制度;3. 编外人员的岗位应当与本人专业、技能相匹配;4. 编外人员的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等应当符合国家规定。
第三章考核与待遇第六条编外人员的考核应当定期进行,考核内容包括工作业绩、工作态度、职业道德等方面。
第七条编外人员的待遇按照以下规定执行:1. 编外人员的工资待遇应当参照本单位同类岗位人员的工资水平,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2. 编外人员享有国家规定的五险一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3. 编外人员享有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年休假、婚假、产假等假期;4. 编外人员享有本单位的福利待遇,包括培训、体检等。
第四章解聘与离职第八条编外人员的解聘应当遵循以下程序:1. 对编外人员的工作表现进行综合评价,确定解聘理由;2. 解聘理由包括但不限于:工作能力不足、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连续旷工等;3. 解聘前应当与编外人员协商,达成一致意见;4. 解聘协议应当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并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单位编外人员规范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单位编外人员的管理,规范用工行为,保障单位与编外人员的合法权益,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编外人员,包括临时工、合同工、劳务派遣工等。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依法依规、公平公正、合理有序、保障权益的原则。
第二章适用范围与职责第四条编外人员的适用范围:1. 因工作需要,在编制内无法满足岗位需求的;2. 因工作性质,不适合纳入编制管理的;3. 因特殊原因,需要临时聘用的人员。
第五条单位各部门职责:1. 人力资源部负责编外人员的招聘、培训、考核、解聘等工作;2. 财务部负责编外人员的工资、福利、社会保险等费用的核算和支付;3. 各部门负责编外人员的日常管理和使用。
第三章招聘与聘用第六条编外人员的招聘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公开招聘、内部推荐、定向招聘等方式进行。
第七条编外人员的聘用应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编外人员的聘用期限根据岗位需求和工作性质确定,最长不得超过三年。
第九条编外人员聘用期间,如因工作需要,单位有权调整其工作岗位或延长聘用期限。
第四章考核与培训第十条单位应定期对编外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工作业绩等。
第十一条对考核不合格的编外人员,单位有权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二条单位应定期对编外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第五章工资与福利第十三条编外人员的工资标准参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本单位工资水平确定。
第十四条编外人员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规定和本单位实际情况执行。
第十五条编外人员的工资和福利待遇应按时足额发放。
第六章社会保险第十六条编外人员应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十七条单位应依法为编外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并确保其社会保险待遇的落实。
第七章解聘与离职第十八条编外人员因个人原因离职,应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单位。
第十九条编外人员因单位原因解聘,单位应依法支付经济补偿。
广州市编外人员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
广州市编外人员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一、工作目标和职责广州市编外人员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目标是统筹协调、规范管理广州市的编外人员工作,确保编外人员的权益得到保障,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其主要职责包括:1. 制定和完善广州市编外人员管理的政策、制度和标准;2. 组织实施编外人员的招聘、培训和考核工作;3. 监督和评估编外人员的工作情况,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4. 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与协调,共同推进编外人员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工作机构和人员广州市编外人员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由主任、副主任、办公人员组成。
主任由市政府确定,副主任由市政府委派。
办公室负责日常的工作协调和管理。
三、工作方法和流程1. 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一次全体会议,讨论并审议编外人员管理工作的重大决策和问题;2. 领导小组每月召开一次工作会议,总结上月工作情况,安排下月工作计划;3. 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周召开一次例会,研究解决日常工作中的问题;4.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制定和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和流程,确保工作的规范性和高效性;5.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收集和整理编外人员的信息,及时更新档案和数据库。
四、工作指导和监督1.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向下属部门提供工作指导和技术支持,协助解决工作中的问题;2. 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对下属部门进行工作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纠正;3.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收集和分析编外人员的工作情况和意见反馈,提出改进措施;4. 领导小组办公室与相关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及时了解外部环境的变化和需求,调整工作策略和方向。
五、工作成果和评估1. 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年编制工作总结和计划报告,向上级主管部门进行汇报;2. 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季度对编外人员的工作进行评估,对表现优秀的人员进行奖励激励;3. 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组织编外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知识更新,提升工作能力和水平。
六、工作纪律和保密1. 领导小组成员必须遵守工作纪律,保持工作积极性和责任心;2. 领导小组成员必须严守工作机密,不得泄露与工作相关的信息;3.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制定和执行工作纪律和保密制度,对违纪行为进行处理和追责。
编外职工日常管理制度范本
一、总则为加强公司编外职工的管理,保障公司正常运营,提高工作效率,维护公司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编外职工,包括但不限于兼职人员、临时工、实习生等。
三、职责1. 编外职工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和本制度。
2.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对编外职工进行日常管理和监督。
3. 人力资源部负责制定、修订和完善本制度,并对编外职工的招聘、培训、考核等工作进行管理。
四、工作制度1. 工作时间(1)编外职工应按照公司规定的工作时间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2)确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工作时间,需提前向所在部门负责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调整。
2. 工作纪律(1)编外职工应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工作安排,不得违反公司规定。
(2)工作时间应保持工作场所整洁,不得大声喧哗、嬉戏打闹。
(3)不得在工作时间内处理私事,不得擅自离岗。
(4)不得在工作时间内使用手机、电脑等通讯设备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3. 工作内容(1)编外职工应按照所在岗位的工作要求,认真履行职责,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2)遇到工作难题,应及时向上级领导或同事请教,不得擅自处理。
(3)不得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不得泄露公司机密。
五、考核与奖惩1. 编外职工的考核按照公司考核制度执行,考核内容包括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成果等方面。
2. 对表现优秀的编外职工,公司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本制度的编外职工,公司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罚。
六、附则1. 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公司另行规定。
单位编外人员管理制度
单位编外人员管理制度一、引言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组织机构的不断壮大,各个单位面临着招聘、管理编外人员的迫切需求。
为了确保单位编外人员的有序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员工满意度,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单位编外人员管理制度势在必行。
二、编外人员的定义与招聘1. 定义单位编外人员是指在事业单位、政府机关等组织机构以外成立的项目部门或委托外包单位中,具有临时性工作任务的人员。
2. 招聘程序(1)制定招聘计划:根据单位实际需求和部门工作目标,定期制定编外人员的招聘计划。
(2)发布招聘信息: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包括工作职责、薪资待遇、任职要求等。
(3)面试选拔:通过履历筛选和面试等方式,选拔合适的人员参与招聘。
(4)签订工作合同:招聘合适人选后,与其签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三、编外人员的岗位职责与权利1. 岗位职责根据招聘条件和工作合同,明确编外人员的岗位职责,确保其按时、按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 权益保障编外人员享有与实际工作等级相对应的薪资、福利待遇,同时享受公司规定的法定假期和其他福利待遇,例如带薪年假、节假日补贴等。
四、编外人员的管理与考核1. 监督管理(1)上级领导监督:上级领导应定期对编外人员的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确保其工作符合组织目标和要求。
(2)部门经理管理:部门经理应对编外人员的日常工作进行管理,包括任务分配、工作评估等。
2. 考核制度为了促进编外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心,可以建立一套考核制度。
考核内容可以包括工作完成质量、工作进度、工作态度等,评价标准应公平、公正。
五、编外人员的员工关系与离职处理1. 员工关系单位应与编外人员保持良好的员工关系,建立积极的沟通渠道,解决工作过程中的问题和困难。
2. 离职处理当编外人员工作到期或解除劳动合同时,单位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进行离职处理。
包括办理离职手续、结清工资待遇等。
六、制度监督与完善为了确保单位编外人员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单位应建立监督机制,定期进行制度的评估与完善,解决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之处。
编外人员管理规定
编外人员管理规定编外人员管理规定为深入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进一步规范市级机关和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管理,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下面就随爱汇网店铺一起来了解下吧!编外人员管理规定篇1一、指导思想按照“ 从严控制、规范管理” 的原则,坚持总量管理、按需使用、规范程序、加强监督,建立健全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相关部门协调配合的长效管理机制,切实控制行政成本,依法维护机关、事业单位和编外人员双方的合法权益,提高机关、事业单位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
二、范围和对象市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民主党派和工商联、群团机关及市直属事业单位、部门所属事业单位所聘用的编外人员。
三、基本要求1 .不再使用行政附属编制。
按照“ 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 的原则,市级机关后勤服务岗位原已在编的后勤服务人员,其人事管理、薪酬福利仍维持不变。
新进人员按照编外人员员额制度实行规范管理。
特岗人员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2 .严格控制使用编外人员。
机关公务员岗位以及行政执法、涉密岗位,一律不得使用编外人员。
现有编制内人员能够保证工作正常开展的,一律不得使用编外人员。
市级机关和事业单位一律不得未经审批擅自聘用编外人员。
3 .严格控制编外用工总量。
市级机关和事业单位确因履职需要使用编外人员的,应限于后勤服务、辅助执法、技术服务以及其他辅助性事务。
编外人员员额由市机构编制部门会同组织、人社和财政部门,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从严核定;国家和省尚未明确核定标准的,由主管部门会同市机构编制、组织、人社和财政部门共同制定员额核定标准。
行政机关编外人员员额总数原则上不得超出该机关行政编制的 10% (机关有物业管理人员的,比例要相应下降)。
公安、城-管、人社、卫生、教育等少数因工作性质确需超出限额规定使用较多编外人员的部门和单位,应按上级有关规定从严控制总额,在对现有聘用人员进行清理规范后,由主管部门商市机构编制、组织、人社和财政等部门,提出编外人员员额总量、实名制管理、薪酬待遇标准、分级管理等具体办法,报市编委审定后执行。
编委编外人员管理制度范本
一、总则为了规范编委编外人员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保障编委编外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编委编外人员,包括编委、编外编辑、编外记者等。
三、编委编外人员选拔与任用1. 编委编外人员的选拔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竞聘、推荐等方式产生。
2. 编委编外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2)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实际工作经验;(3)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4)年龄一般在45岁以下,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 编委编外人员的任用由单位领导集体研究决定,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四、编委编外人员职责1. 编委:(1)负责制定单位的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2)领导编委会开展工作,对编委会的决定负有监督责任;(3)组织召开编委会会议,讨论重大选题和编辑出版工作;(4)对编委会的决策负责解释和执行。
2. 编外编辑:(1)参与选题策划、组稿、编辑、校对等工作;(2)负责所负责项目的质量控制和进度管理;(3)协助编委会开展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
3. 编外记者:(1)负责新闻采访、报道和新闻素材的收集;(2)协助编辑完成新闻稿件的编辑和校对;(3)参与新闻专题策划和制作。
五、编委编外人员待遇1. 编委编外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2. 编委编外人员享有职称评定、晋升、培训等权利。
3. 编委编外人员因工作需要,可申请休假、出差等。
六、编委编外人员考核与奖惩1. 编委编外人员的考核实行年度考核和平时考核相结合的方式。
2. 年度考核内容包括:(1)工作业绩;(2)职业道德;(3)团队协作;(4)创新精神。
3. 对表现优秀的编委编外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工作不力、违反规定的编委编外人员,给予批评教育或相应的处罚。
七、附则1. 本制度由单位人事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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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外人员管理工作领导工作小组工作规则
《编外人员管理工作领导工作小组工作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编外人员管理工作领导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小组”)成立。
第二条小组负责制定、实施和监督编外人员管理的组织、政策、办法,统筹协调相关工作。
第三条小组具有决定当地、部门内、单位内编外人员管理事宜的职能。
第二章工作职责
第四条制定编外人员管理的政策、规定和标准,解决编外人员发展和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第五条科学研究编外人员管理的制度和办法,提高编外人员管理政策和措施的科学性和实效性。
第六条组织编外人员的管理、发展、招聘、选拔、考核、培训等相关工作。
第七条协调处理编外人员管理工作中发生的重要问题,推进编外人员管理工作向更高水平发展。
第三章工作机构
第八条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要职能为:协调安排小组事务,起草有关文件和文件的送审、签发和分发;督促、协调和解决部门、单位相关人员的工作问题,负责工作汇报、资料整理等工作。
第九条办公室由主任、副主任和各部门负责人组成,主任和副主任由小组领导任命,各部门负责人由各有关单位推荐任命。
第十条办公室设有文书、档案、人事、宣传等部门,具体职能由相关部门领导负责。
第四章工作流程
第十一条小组应当建立工作流程,以保证工作的顺畅与高效。
第十二条工作流程应当包括:工作计划制定、任务下达、工作
实施、工作落实等环节。
第十三条工作计划制定环节,必须聚焦重点,遵循实事求是、
精益求精、务实创新、责任明确的原则,依据工作目标和优先级,确
立敏捷、高效的计划。
第十四条任务下达环节,应当注重任务分工和人员调配,科学
合理制订任务的工作标准和时间节点,充分调动各方的积极性和热情。
第十五条工作实施环节,应当坚持工作主动出击、问题导向的
方式,注重工作沟通和数据收集分析,强化任务执行的监督和反馈。
第十六条工作落实环节,应当着力推进工作成果的展示和传播,并及时收集反馈意见,同时对工作的成熟度和持续性做全面的评估和
调研。
第五章工作保障
第十七条小组应当合理规划、维护和管理人力、物力、财力等
资源,为工作提供有效的保障和支持。
第十八条人力保障方面包括:合理分配和调派人员,严格按照
工作标准和要求对所有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和考评。
第十九条物力保障方面包括:及时采购和配备必要的办公设备、工作材料、资料文献等,并对其进行有效管理和使用。
第二十条财力保障方面包括:合理制定和保障工作经费使用计划,遵循省级财务管理制度,确保经费透明、规范、合理、有效。
第六章工作纪律
第二十一条小组各项工作必须坚持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遵循程序、守纪律,确保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合法性。
第二十二条小组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履行职责及时完成任务,并
按要求做好工作记录和数据汇总等工作。
第二十三条小组工作中不得违反中央、省级领导的决策和要求,不得利用职权谋取不正当利益。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本规则解释权属于小组领导机关。
第二十五条本规则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如有未尽事项,另行决
定。
第二十六条本规则由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解释权归所在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