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医师法法培训 ppt课件
合集下载
执业医师法-ppt课件
四、医师法律责任
• (七)不按照规定使用麻醉药品、医疗用 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和放射性药品的; (八)未经患者或者其家属同意,对患者 进行实验性临床医疗的; (九)泄露患者隐私,造成严重后果的; (十)利用职务之便,索取、非法收受患 者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27
四、医师法律责任
• (十一)发生自然灾害、传染病流行、突 发重大伤亡事故以及其他严重威胁人民生 命健康的紧急情况时,不服从卫生行政部 门调遣的; (十二)发生医疗事故或者发现传染病疫 情,患者涉嫌伤害事件或者非正常死亡, 不按照规定报告的。
28
四、医师法律责任
民事责任(医疗损害赔偿) 医师在医疗、预防、保健工作中造成事故的,
依照法律或者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未经批准擅自开办医疗机构行医或者非医 师行医的,给患者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 赔偿责任
29
四、医师法律责任
刑事责任 1、医疗事故罪 刑法第335条【医疗事故罪】
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 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3
二、医师执业规则
《侵权责任法》第55条
•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向患者说明病情 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 特殊治疗的,应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 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书面同意; 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 说明,并取得其书面同意。
• 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 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医师执业规则
5、拒绝受贿及不正当利益 • 第27条:医师不得利用职务之便,索取、
非法收受患者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
20
二、医师执业规则
• 刑法第163条【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公 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 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 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 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 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 财产。
2024版医务人员法律法规知识培训课件
熟悉医疗事故鉴定的流程和相关规定,包括申请、受理、调查、
鉴定等环节。
医疗事故赔偿机制
03
了解医疗事故赔偿的原则、范围和标准,包括经济补偿、精神
损害赔偿等方面。
04
药品管理及合理使用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药品管理法及处方权相关规定
药品管理法概述
介绍药品管理法的立法背 景、目的和主要内容。
处方权相关规定
阐述医师处方权的取得、 行使和监督等方面的规定。
特殊药品管理及使用注意事项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 介绍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特殊性、 管理要求和使用注意事项。
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
阐述医疗用毒性药品的定义、分类和 管理要求,以及使用中的注意事项。
放射性药品管理
讲解放射性药品的特殊性、管理要求 和使用规范,以及辐射防护的措施。
其他特殊药品管理
介绍其他特殊药品,如生物制品、中 药注射剂等的管理要求和使用注意事 项。
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对疑难病例进行讨论,集思广益,提高诊疗 水平。
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通过不同级别的医师查房,确保患者得到全 面、准确的诊断和治疗。
会诊制度
邀请相关科室或专家进行会诊,为患者提供 更加全面、专业的诊疗服务。
医疗纠纷处理与风险防范
医疗纠纷处理程序
了解医疗纠纷处理的流程,包括协商、调解、诉讼等途径。
医务人员法律法规知识培训课 件
目 录
• 法律法规概述 • 执业规范与道德伦理 • 医疗安全与风险防范 • 药品管理及合理使用 • 知识产权保护及科研诚信建设 • 隐私保护与信息安全
01
法律法规概述
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
01
02
03
执业医师法培训PPT课件
❖ 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变更执业注册事项的,除依 照前款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外,新的执业地点注册主 管部门在办理执业注册手续时,应收回原《医师执 业证书》,并发给新的《医师执业证书》。
❖ 注册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变更注册申请之日起30 日内办理变更注册手续。对因不符合变更注册条件 不予变更的,应当自收到变更注册申请之日起30日 内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人如有异议 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 讼。
❖ 医师申请变更执业注册事项属于原注册主管部门管
辖的,申请人应到原注册主管部门申请变更手续;
医师申请变更执业注册事项不属于原注册主管部门
管辖的,申请人应当先到原注册主管部门申请办理
变更注册事项和医师执业证书编码,然后到拟执业
地点注册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变更执业注册手续。
2021/3/25
授课:XXX
12
授课:XXX
11
变更注册的规定
❖ 医师变更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等注册事 项的,应当到注册主管部门办理变更注册手续,并 提交医师变更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医师资格证 书》、《医师执业证书》以及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 门规定提交的其他材料。但经医疗、预防、保健机 构批准的卫生支农、会诊、进修、学术交流、承担 政府交办的任务和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义诊等除外。
2021/3/25
授课:XXX
6
参考对象及程序:
❖申请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的条件:
具有高等统招学校医学专科学历或者中等专业学校
医学专业学历,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预防或 者保健机构中试用期满1年的。
以师承方式学习传统医学满三年或者经多年实践医
术确有专长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确
《执业医师法》PPT课件ppt课件
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的,出师后需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机构中试用期满二年;申请参加执业助
理医师资格考试的,出师后需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机构中试用期满一年。指导老师必须具有
医学专业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临床工作二十年以上;
(2)确有专长人员申请参加中医医师资格考试应具备;从事乡村医生工作十年以上,并经省
4、指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六个月内的健 康体检表
5、身份证明
6、拟聘用证明或在编人事证明
7、其他
.
16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
1、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2、因受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 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
3、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自处 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 二年的
2009年的医师实践技能考试由各省、自治区、直 辖市省级医师资格考试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实践 技能考试时间为2009年7月1日~7月15日。医学综 合笔试全国统一考试时间:执业医师资格考试为 2009年9月12日、13日两天,上午9:00~11:30, 下午14:00~16:30;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为 2009年9月12日一天,上午9:00~11:30,下午14: 00~16:30.
.
5
三、执业医师工作的管理
《执业医师法》规定,国务院卫生行政部 门主管全国的医师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 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域 内的医师工作。
.
6
第二节 医师资格考试和注册
一、医师资格考试制度 医师资格考试分为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和助
理执业医师资格考试。
.
7
学历条件
执业 医师
本科起 点
格,经注册后,在医疗、预防、保健及计 划生育技术服务等专业机构中从业的专业 技术人员。
医院医疗人员法律法规知识培训 ppt课件
哪些情形不属于医疗事故
• ①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 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 • ②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患者体质特殊 而发生医疗意外的; • ③在现有医学科学技术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不 能防范的不良后果的; • ④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的; • ⑤因患方原因延误诊疗导致不良后果的; • ⑥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良后果的。
医疗机构如何加强对医疗事故的防范?
• 一是增强守法意识,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 疗活动中,必须严格遵守医疗卫生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恪守职业 道德。 二是要开展培训和教育,让所有的医务人员都能 掌握、运用好上述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常 规以及职业道德的有关规定。
• 三、是设置医疗服务质量监控机构和人员,对医 务人员的医疗服务工作开展经常性的监督、检查 工作,接受患者的设诉,为患者提供咨询服务。 四、是加强病历管理工作。 五、是制定防范、处理医疗事故的预案,预防医 疗事故的发生,减轻医疗事故损害等。
发生了医疗事故争议,患者可以选择哪几种 解决途径
• 一是与医疗机构协商解决; 二是如果双方协商解决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 定的,或协商不成患方认为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 术鉴定的,前一种情况可以由双方共同向市级医 学会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后一种情况患方可 以单方面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 或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申请; 三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医疗事故争议民事诉讼。
涂改、伪造、隐匿、销毁或者抢夺病历违 法吗?怎么处理?
• 涂改、伪造、隐匿、销毁或者抢夺病历资料是违 法行为。 《条例》规定在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时,双 方当事人应当按照本条例的规定如实提交进行医 疗事故技术鉴定所需要的材料,并积极配合调查。 当事人一方不予配合,影响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 由不予配合的一方承担责任。
《执业医师法》课件
培训要求
医师需按照国家规定参加专业培训, 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能力。
03
《执业医师法》的实践应用
医疗机构的管理和监督
医疗机构资质认证
确保医疗机构具备相应的诊疗 能力和技术水平,保障患者安 全。
医疗质量监控
建立健全医疗质量管理体系, 对医疗质量进行全程监控和管 理。
医疗纠纷处理
建立医疗纠纷处理机制,及时 处理患者投诉和纠纷,维护医 患双方权益。
口腔类别
主要涉及口腔疾病的诊断和治 疗。
公卫类别
主要涉及公共卫生和预防医学 。
中医类别
主要涉及中医、中西医结合和 民族医的诊断和治疗。
医师的权利和义务
权利
医师享有专业自主权,包括诊断、治疗和开具处方的权利。
义务
医师有义务遵守医疗道德规范,保护患者隐私,提高医疗质 量。
医师的考核和培训
定期考核
医师需接受定期考核,以确保其专业 能力和水平符合要求。
04
《执业医师法》的完善和发展
《执业医师法》的修订和完善
修订背景
《执业医师法》自1999年实施以来,在规范医师执业行为、保障医疗质量和安全等方面 发挥了重要作用。然而,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医疗技术的进步,该法的一些规定已不能 适应当前的需要,需要进行修订和完善。
修订内容
修订后的《执业医师法》将更加注重医师的职业素养和道德规范,加强对医师执业行为的 监管,提高医师的执业水平和服务质量。同时,该法还将完善医师的权益保障机制,提高 医师的待遇和地位。
未来,《执业医师法》将进一 步加强对医师执业行为的监管 ,提高医师的执业水平和服务 质量,同时更加注重保障医师 的权益和待遇。
此外,《执业医师法》还将不 断完善和发展,以适应医疗卫 生事业的发展需要,为保障人 民健康权益提供更加全面和有 力的法律保障。
医师需按照国家规定参加专业培训, 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能力。
03
《执业医师法》的实践应用
医疗机构的管理和监督
医疗机构资质认证
确保医疗机构具备相应的诊疗 能力和技术水平,保障患者安 全。
医疗质量监控
建立健全医疗质量管理体系, 对医疗质量进行全程监控和管 理。
医疗纠纷处理
建立医疗纠纷处理机制,及时 处理患者投诉和纠纷,维护医 患双方权益。
口腔类别
主要涉及口腔疾病的诊断和治 疗。
公卫类别
主要涉及公共卫生和预防医学 。
中医类别
主要涉及中医、中西医结合和 民族医的诊断和治疗。
医师的权利和义务
权利
医师享有专业自主权,包括诊断、治疗和开具处方的权利。
义务
医师有义务遵守医疗道德规范,保护患者隐私,提高医疗质 量。
医师的考核和培训
定期考核
医师需接受定期考核,以确保其专业 能力和水平符合要求。
04
《执业医师法》的完善和发展
《执业医师法》的修订和完善
修订背景
《执业医师法》自1999年实施以来,在规范医师执业行为、保障医疗质量和安全等方面 发挥了重要作用。然而,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医疗技术的进步,该法的一些规定已不能 适应当前的需要,需要进行修订和完善。
修订内容
修订后的《执业医师法》将更加注重医师的职业素养和道德规范,加强对医师执业行为的 监管,提高医师的执业水平和服务质量。同时,该法还将完善医师的权益保障机制,提高 医师的待遇和地位。
未来,《执业医师法》将进一 步加强对医师执业行为的监管 ,提高医师的执业水平和服务 质量,同时更加注重保障医师 的权益和待遇。
此外,《执业医师法》还将不 断完善和发展,以适应医疗卫 生事业的发展需要,为保障人 民健康权益提供更加全面和有 力的法律保障。
住院医师培训-法律法规PPT课件
34
六、患者隐私侵权责任
第六十二条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 当对患者的隐私保密。泄露患者隐私或 者未经患者同意公开其病历资料,造成 患者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35
七、不得滥做检查的义务
第六十三条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不 得违反诊疗规范实施不必要的检查。
36
21
鉴定流程图
当事人提交 当事人抽取 专家组
当事人
医学会
行 政 部
委托
受理
收集 材料
成立专 家组
鉴定
门
司法机关
医学会调查 当事人
医学会抽取 医学会
定出 报具 告鉴
…
申请重
…
新鉴定
送达
22
医疗事故的民事赔偿与民事诉讼
一、医疗事故诉讼
(一)诉讼理由的选择
1.侵权之诉
2.违约之诉
(二)医疗事故中的举证责任分配
二、赔偿的范围与标准
(一)范围
1.医疗费
2.误工费
3.住院伙食补助费
4.陪护费
5.残疾生活补助费
23
6.残疾用具费 7.丧葬费 8.被扶养人生活费 9.精神抚慰金 10交通费、住宿费等 (二)赔偿标准 1.损害后果的大小; 2. 医疗事故、原发疾病与损害后果之间的联系程 度; 3.当地社会发展水平等确定。
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 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1
权利主体:患者(特殊情况患者近亲属) 告知内容:病情和治疗措施 应当获得同意的诊疗活动类型:手术、特殊检 查、特殊治疗 说明的重点内容: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 情况 同意权行使的形式:取得书面同意 相关责任:未尽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 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六、患者隐私侵权责任
第六十二条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 当对患者的隐私保密。泄露患者隐私或 者未经患者同意公开其病历资料,造成 患者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35
七、不得滥做检查的义务
第六十三条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不 得违反诊疗规范实施不必要的检查。
36
21
鉴定流程图
当事人提交 当事人抽取 专家组
当事人
医学会
行 政 部
委托
受理
收集 材料
成立专 家组
鉴定
门
司法机关
医学会调查 当事人
医学会抽取 医学会
定出 报具 告鉴
…
申请重
…
新鉴定
送达
22
医疗事故的民事赔偿与民事诉讼
一、医疗事故诉讼
(一)诉讼理由的选择
1.侵权之诉
2.违约之诉
(二)医疗事故中的举证责任分配
二、赔偿的范围与标准
(一)范围
1.医疗费
2.误工费
3.住院伙食补助费
4.陪护费
5.残疾生活补助费
23
6.残疾用具费 7.丧葬费 8.被扶养人生活费 9.精神抚慰金 10交通费、住宿费等 (二)赔偿标准 1.损害后果的大小; 2. 医疗事故、原发疾病与损害后果之间的联系程 度; 3.当地社会发展水平等确定。
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 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1
权利主体:患者(特殊情况患者近亲属) 告知内容:病情和治疗措施 应当获得同意的诊疗活动类型:手术、特殊检 查、特殊治疗 说明的重点内容: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 情况 同意权行使的形式:取得书面同意 相关责任:未尽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 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执业医师法法培训PPT课件
13
不予注册的规定 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因受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 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2年的;
在执业活动中,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的 行政处罚,不满2年的; 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不宜从事 医疗、预防、保健业务的其它情形的
14
分类 初次注册: 重新注册: 变更注册:
15
注销注册 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受刑事处罚的; 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的; 参加医师定期考核不合格、暂停执业活 动期满、再次考核仍不合格的; 中止医师执业活动满2年的;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不适宜从事医 疗、预防、保健业务的其它情形。
22
②急救:对急危患者,不得拒绝急救处 置。
③用药:应当使用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 使用的药品、消毒药剂和医疗器械。 除正当诊断、治疗外,不得使用麻醉 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和放射性药品。
23
④告知:医师应当如实向患者或者其家 属介绍病情,但应注意避免对患者产 生不利后果。 医师进行实验性临床医疗,应当经医院 批准并征得患者本人或者其家属同意。
配套文件: 1999年7月卫生部: 《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 《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
4
主要内容 ★本法的立法宗旨、适用对象、医师的 法律地位。 ★医师管理工作的主要法律制度
医师工作的组织管理制度、医师资格 考试制度、医师执业注册制度、医师 执业规则、医师职称职务评聘制度、 奖励制度、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制度 ★违反《执业医师法》的法律责任。
20
⑵义务 守法义务 遵守职业道德,履行医师职责 保护患者的隐私 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宣教义务
21
⑶执业规则 ①诊治:医师实施医疗、预防、保健措 施,签署有关医学证明文件,必须亲 自诊查、调查,并按照规定及时填写 医学文书,不得隐匿、伪造或者销毁 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 医师不得出具与自己执业范围无关或 者与执业类别不相符的医学证明文件。
不予注册的规定 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因受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 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2年的;
在执业活动中,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的 行政处罚,不满2年的; 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不宜从事 医疗、预防、保健业务的其它情形的
14
分类 初次注册: 重新注册: 变更注册:
15
注销注册 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受刑事处罚的; 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的; 参加医师定期考核不合格、暂停执业活 动期满、再次考核仍不合格的; 中止医师执业活动满2年的;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不适宜从事医 疗、预防、保健业务的其它情形。
22
②急救:对急危患者,不得拒绝急救处 置。
③用药:应当使用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 使用的药品、消毒药剂和医疗器械。 除正当诊断、治疗外,不得使用麻醉 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和放射性药品。
23
④告知:医师应当如实向患者或者其家 属介绍病情,但应注意避免对患者产 生不利后果。 医师进行实验性临床医疗,应当经医院 批准并征得患者本人或者其家属同意。
配套文件: 1999年7月卫生部: 《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 《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
4
主要内容 ★本法的立法宗旨、适用对象、医师的 法律地位。 ★医师管理工作的主要法律制度
医师工作的组织管理制度、医师资格 考试制度、医师执业注册制度、医师 执业规则、医师职称职务评聘制度、 奖励制度、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制度 ★违反《执业医师法》的法律责任。
20
⑵义务 守法义务 遵守职业道德,履行医师职责 保护患者的隐私 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宣教义务
21
⑶执业规则 ①诊治:医师实施医疗、预防、保健措 施,签署有关医学证明文件,必须亲 自诊查、调查,并按照规定及时填写 医学文书,不得隐匿、伪造或者销毁 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 医师不得出具与自己执业范围无关或 者与执业类别不相符的医学证明文件。
中国执业医师法PPT课件
大专学历的继续工作2年 中专学历的继续工作5年
本科以上 学历 试用期1年
师承方式学 习传统医学
七年制
3年
毕业
执业医师考试
报 实践技 笔 名 能考试 试
八年制
执业 医师 资格
注 册
执业 医师 执业
证书
21
Percent of pass of exam(1)
22
Percent of pass of exam(2)
麻醉师罗某的行为构成贩毒罪,被判处有期 徒刑半年,罚金8万元,追缴违法所得1145 元,没收尚未贩卖的部分毒品。
58
四、医师告知病情的规定
医师应当如实向患 者或者其家属介绍 病情,但应注意避 免对患者产生不利 后果。
59
五、拒绝受贿及不正当利益
医师不得利用职 务之便,索取、 非法收受患者财 物或者牟取其他 不正当利益。
52
第四节、医师 执业规则
53
一、医师出具医学文书与书写病历的 规定
医师实施医疗、预防、保健措施, 签署有关医学证明文件,必须亲自 诊查、调
医师不得出具与自己执业范围无关 或者与执业类别不相符的医学证明 文件。
15
第二节 医师资格考试和注册
一、医师资格考试制度 医师资格考试是评价申请医师资格者是否
具备执业所必需的专业知识与技能的考试。
16
二、执业医师资格考试
医师资格考试分为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和 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 实行国家统一考试,每年举行一次。部 分省市进行二次(云南)。
17
考试类别
是明确什么人能当医师
3
什么人能当医师
执业医师:
取得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 经注册取得医师执业证书后,在医疗、 预防或保健机构(含计划生育技术务 服机构)中执业的专业医务人员。
《执业医师法培训》PPT课件ppt课件
职称和技术职责
医师的医学专业技术职称和医学专业 技术职务的评定、聘任,按国家有关规定 办理。
第二章.考试与注册
考试:
国家实行医师资格考试制度。分为执 业医师资格考试和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 医师资格统一考试由卫生部制定办法, 由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实施。
第二章.考试与注册
资格: 执业医师考试的资格:
第二章.考试与注册
不予注册的情形:
a.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b .因受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 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 c .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自处 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 的; d.卫生部规定的不宜从事的其他情形。
第二章.考试与注册
注销注册的情形:
a.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踪的; b.受刑事处罚的; c.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的; d.考核不合格,暂停执业活动期满,再次 考核仍不合格的; e.中止医师执业活动满二年的; f.卫生部规定的其他情形。
后面内容直接删除就行 资料可以编辑修改使用 资料可以编辑修改使用
资料仅供参考,实际情况实际分析
主要经营:课件设计,文档制作,网络软件设计、 图文设计制作、发布广告等 秉着以优质的服务对待每一位客户,做到让客户满 意! 致力于数据挖掘,合同简历、论文写作、PPT设计、 计划书、策划案、学习课件、各类模板等方方面面, 打造全网一站式需求
第五章.法律责任
未经批准擅自开办医疗机构行医或者非医 师行医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 部门予以取缔,没收其违法所得及其药品、 器械,并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医师吊 销其执业证书;给患者造成损害的,依法 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 事责任。
重点掌握
中国执业医师法PPT课件
欢迎新同学到我院开始 新的生活
.
1
执业医师法
盈江县人民医院 杨卫华 2018年7月17日
.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1998.6.26 九届人大第三次常委会通过
1999.5.1 执行
《执业医师法》共分6章48条:
总则(7条)、考试和注册(13条)、
执业规则(10条)、考核和培训(5条)、
法律责任(7条)、附则(6条)。
邀请会诊的医疗机构拟邀请其他医疗机构的医师会 诊,需向会诊医疗机构发出书面会诊邀请函。
患者的病情需要 或者患者要求
征得患者 同意
医务管理 部门
被邀医疗机 构派出医生
向会诊医疗机构发 出书面会诊邀请函
.
33
2、执业类别:
①临床 ②中医(包括中医、民族医和中西医 结合) ③口腔 ④公共卫生
.
34
.
医师外出会诊是指医师经所在医疗机构批 准,为其他医疗机构特定的患者开展执业 范围内的诊疗活动。
医师未经所在医疗机构批准,不得擅自外 出会诊。
.
32
医疗机构在诊疗过程中,根据患者的病情需要或者 患者要求等原因,需要邀请其他医疗机构的医师会诊 时,经治科室应当向患者说明会诊、费用等情况,应 征得患者同意后,报本单位医务管理部门批准.
.
14
第一节 执业医师管理法律制度概述
三、执业医师的社会责任 医师应当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医疗执业
水平,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履行防病治病、 救死扶伤、保护人民健康的神圣职责。
.
15
第二节 医师资格考试和注册
一、医师资格考试制度 医师资格考试是评价申请医师资格者是否
具备执业所必需的专业知识与技能的考试。
.
1
执业医师法
盈江县人民医院 杨卫华 2018年7月17日
.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1998.6.26 九届人大第三次常委会通过
1999.5.1 执行
《执业医师法》共分6章48条:
总则(7条)、考试和注册(13条)、
执业规则(10条)、考核和培训(5条)、
法律责任(7条)、附则(6条)。
邀请会诊的医疗机构拟邀请其他医疗机构的医师会 诊,需向会诊医疗机构发出书面会诊邀请函。
患者的病情需要 或者患者要求
征得患者 同意
医务管理 部门
被邀医疗机 构派出医生
向会诊医疗机构发 出书面会诊邀请函
.
33
2、执业类别:
①临床 ②中医(包括中医、民族医和中西医 结合) ③口腔 ④公共卫生
.
34
.
医师外出会诊是指医师经所在医疗机构批 准,为其他医疗机构特定的患者开展执业 范围内的诊疗活动。
医师未经所在医疗机构批准,不得擅自外 出会诊。
.
32
医疗机构在诊疗过程中,根据患者的病情需要或者 患者要求等原因,需要邀请其他医疗机构的医师会诊 时,经治科室应当向患者说明会诊、费用等情况,应 征得患者同意后,报本单位医务管理部门批准.
.
14
第一节 执业医师管理法律制度概述
三、执业医师的社会责任 医师应当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医疗执业
水平,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履行防病治病、 救死扶伤、保护人民健康的神圣职责。
.
15
第二节 医师资格考试和注册
一、医师资格考试制度 医师资格考试是评价申请医师资格者是否
具备执业所必需的专业知识与技能的考试。
2024年度医务人员法律法规知识培训课件
法律责任
强调医师在执业过程中如违反法律 法规和执业规范,将承担的法律责 任,包括行政、民事和刑事责任。
8
医学伦理原则与道德规范
医学伦理原则
阐述医学伦理学的基本原则,如尊重 原则、不伤害原则、有利原则和公正 原则,并解释其在医疗实践中的具体 应用。
道德规范
医学伦理决策
探讨医务人员在面对伦理冲突时如何 进行决策,以及伦理决策的重要性和 影响因素。
15
药品管理法及处方权相关规定
药品管理法概述
介绍药品管理法的立法背 景、目的和主要内容,强 调药品管理的重要性和必 要性。
2024/3/23
处方权相关规定
详细阐述处方权的定义、 分类、获取方式及行使规 则,明确医务人员在处方 权方面的职责和权限。
药品采购与供应
介绍药品采购、储存、配 送等方面的规定,确保药 品来源合法、质量可靠。
18
Part
05
知识产权保护及科研诚信建设
2024/3/23Biblioteka 19知识产权基本概念及保护意义
知识产权定义
知识产权是指人们在智力创造活动中所形成的具有商业价值的独 占性权利。
知识产权保护意义
保护知识产权有利于激励创新、促进技术进步和经济发展,维护 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医务人员与知识产权
医务人员在医疗、科研等活动中涉及的知识产权问题日益突出,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至关重要。
2024/3/23
《侵权责任法》
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对患者的隐私保密。泄露患者隐私或者未经患者同意公 开其病历资料,造成患者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24
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技术要求
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建立信息安全管理制度,明确信息安全管理的目标、原则、组织架构、职责、管理流程 等内容,确保医疗信息安全。
强调医师在执业过程中如违反法律 法规和执业规范,将承担的法律责 任,包括行政、民事和刑事责任。
8
医学伦理原则与道德规范
医学伦理原则
阐述医学伦理学的基本原则,如尊重 原则、不伤害原则、有利原则和公正 原则,并解释其在医疗实践中的具体 应用。
道德规范
医学伦理决策
探讨医务人员在面对伦理冲突时如何 进行决策,以及伦理决策的重要性和 影响因素。
15
药品管理法及处方权相关规定
药品管理法概述
介绍药品管理法的立法背 景、目的和主要内容,强 调药品管理的重要性和必 要性。
2024/3/23
处方权相关规定
详细阐述处方权的定义、 分类、获取方式及行使规 则,明确医务人员在处方 权方面的职责和权限。
药品采购与供应
介绍药品采购、储存、配 送等方面的规定,确保药 品来源合法、质量可靠。
18
Part
05
知识产权保护及科研诚信建设
2024/3/23Biblioteka 19知识产权基本概念及保护意义
知识产权定义
知识产权是指人们在智力创造活动中所形成的具有商业价值的独 占性权利。
知识产权保护意义
保护知识产权有利于激励创新、促进技术进步和经济发展,维护 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医务人员与知识产权
医务人员在医疗、科研等活动中涉及的知识产权问题日益突出,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至关重要。
2024/3/23
《侵权责任法》
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对患者的隐私保密。泄露患者隐私或者未经患者同意公 开其病历资料,造成患者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24
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技术要求
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建立信息安全管理制度,明确信息安全管理的目标、原则、组织架构、职责、管理流程 等内容,确保医疗信息安全。
执业医师法律法规ppt课件
2021精选ppt
15
2006年9月,患者戊到丁医院治疗胃病服用 了甲开的药后出现了呕吐、腹泻胃疼加剧的 症状,对甲的医术产生疑问。戊了解到甲当 医生的来龙去脉后,认为甲没有执业医师资 格,是非法行医,要求丙市卫生局处罚甲和 丁医院,丙市卫生局认为甲不是非法行医, 未予处罚。戊对丙市卫生局处理决定不服遂 向法院起诉。
6.获得工资报酬和津贴、福利待遇。 工资报酬
7.参加所在机构的民主管理 建议管理
2021精选ppt
30
医师执业规则
医师的义务
1.守法义务:遵守法律法规、技术规范、操作规程
依法行医
2.树立敬业精神,遵守职业道德,履行医师职责,尽 职尽责为患者服务
敬业服务
3.关心、爱护、尊重患者,保护患者的隐私 爱护隐私
在办理变更手续过程中,在医师执业证书原注册事项已 被变更,新的变更事项未完成许可前,不得从事执业活动。
2021精选ppt
27
案例:P152
2021精选ppt
28
个体行医资格
1.具备执业医师资格; 2.须经注册后在医疗、预防、保健
机构中执业满5年。 3.依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取
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4.努力钻研业务,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钻研技能
5.宣教卫生保健知识,对患者进行健康教育。 宣传教育
2021精选ppt
31
医师执业规则
其他规则
1. 诊治 医师实施医疗、预防、保健措施,签署有关医学证
明文件,必须亲自诊查、调查,并按照规定及时填
写医学文书,不得隐匿、伪造或者销毁医学文书
及有关资料。
2.鼓励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参加医师执业资格考 试。
3.军队人员符合条件的可以参加医师执业资格考 试。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第二讲 执业医师法
重点: 医师管理工作的主要法律制度 违反执业医师法的刑事责任
难点:医师管理工作的主要法律制度
几个重要概念
执业医师法: 规范医师执业行为,调整医师执业活 动中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 的总和。
执业医师:
取得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 经注册取得医师执业证书后,在医疗、 预防或保健机构(含计划生育技术务 服机构)中执业的专业医务人员。
个体行医的特别规定 1、资历: 须经注册后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 执业满5年 2、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医师执业规则 ⑴权利
基本权利:医师的诊断、处方和治疗 与执业活动相当的医疗设备基本条件 科研、学术交流、参加专业学术团体 参加专业培训,接受继续医学教育 人格尊严、人身安全不受侵犯 工资报酬和津贴、福利待遇 参加所在机构的民主管理
②急救:对急危患者,不得拒绝急救处 置。
③用药:应当使用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 使用的药品、消毒药剂和医疗器械。
除正当诊断、治疗外,不得使用麻醉 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和放射性药品。
④告知:医师应当如实向患者或者其家 属介绍病情,但应注意避免对患者产 生不利后果。
医师进行实验性临床医疗,应当经医院 批准并征得患者本人或者其家属同意。
学历→专业→资历→工作机构
取得医师资格的条件 医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执业 (助理)医师资格
医师执业注册制度
概念
国家以法律形式确定,取得医师资格 且准备从事医师业务的人员,只有经 过注册,在取得《医师执业证书》即 取得执业许可后,方可从事医师执业 活动的法律制度。
条件和程序 取得医师资格 (条件) → 申请注册(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 生行政部门) → 受理(主管部门) → 审核(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 → 注册(审核合格的) → 发证(卫生部统一印制的《医师执业证 书》)
医师资格考试制度
概述: 国家实行医师资格考试制度 ,即医师 执业准入制度,是医师法的核心内容
内容
医师资格考试的组织管理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医师资格统 一考试的办法。
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组织 实施医师资格考试
组织考试原则:三统一即统一办法、 统一标准、统一组织。
申报医师资格考试的条件
1、申请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的条件:
配套文件: 1999年7月卫生部: 《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 《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
主要内容
★本法的立法宗旨、适用对象、医师的 法律地位。
★医师管理工作的主要法律制度
医师工作的组织管理制度、医师资格 考试制度、医师执业注册制度、医师 执业规则、医师职称职务评聘制度、 奖励制度、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制度 ★违反《执业医师法》的法律责任。
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科学历或者中等 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执业医师指 导下→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试用期 满1年
师承方式学习传统医学满3年或经过多 年实践医术确有专长的→县级以上卫 生行政部门确定的传统医学专业组织 或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考核合格并 推荐,→参加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 试。
小结 申请执业(助理)医师应具备的要件
⑵义务 守法义务 遵守职业道德,履行医师职责 保护患者的隐私 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宣教义务
⑶执业规则
①诊治:医师实施医疗、预防、保健措 施,签署有关医学证明文件,必须亲 自诊查、调查,并按照规定及时填写 医学文书,不得隐匿、伪造或者销毁 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
医师不得出具与自己执业范围无关或 者与执业类别不相符的医学证明文件。
精品资料
• 你怎么称呼老师?
• 如果老师最后没有总结一节课的重点的难点,你 是否会认为老师的教学方法需要改进?
• 你所经历的课堂,是讲座式还是讨论式? • 教师的教鞭
• “不怕太阳晒,也不怕那风雨狂,只怕先生骂我 笨,没有学问无颜见爹娘 ……”
• “太阳当空照,花儿对我笑,小鸟说早早早……”
立法概况
不予注册的规定
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因受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 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2年的;
在执业活动中,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的 行政处罚,不满2年的;
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不宜从事 医疗、预防、保健业务的其它情形的
分类 初次注册: 重新注册: 变更注册:
注销注册 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受刑事处罚的; 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的; 参加医师定期考核不合格、暂停执业活 动期满、再次考核仍不合格的; 中止医师执业活动满2年的;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不适宜从事医 疗、预防、保健业务的其它情形。
1951年:医师暂行条例、中医师暂行条 例、牙医师暂行条例
1979年:国家卫生技术人员职务名称和 职务晋升条例(试行)
1982年:医院工作人员职责
1988年:《医师、中医师个体开业暂行 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合国执业医师法
颁布时间及机关: 1998年6月26日,九届全国人大常委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第三次会议通过并公布自1999年5月1 日起施行。
变更注册的规定 变更内容: 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 主管部门: 准予注册的卫生行政部门 期间: 主管部门应在30日内,办理变更注册 手续或作出不予变更的决定。 救济:申请复议或起诉
重新注册 恢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已满2年的; 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满2年的; 卫生部规定不宜从事医疗、预防、保 健业务的情形已消灭的。
医师工作管理法律制度 医师工作管理机构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主管全国的医师工作 县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管 理本行政区域内的医师工作 医师协会 概念: 医师协会是由医师组成的对自身进行监督 管理的社团组织,是医师管理体制中医师 执业管理工作的重要组织机构。
医师协会职责:
行会管理、总结交流、组织培训、专 科医师资格认定、对外交流、维护医 师的合法权益
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执 业医师指导→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试 用期满1年的;
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科学历→执业助理医 师执业证书→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 作满2年的;
具有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助理执 业医师执业证书后→医疗、预防、保健机 构中工作满5年的。
申请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的条件:
重点: 医师管理工作的主要法律制度 违反执业医师法的刑事责任
难点:医师管理工作的主要法律制度
几个重要概念
执业医师法: 规范医师执业行为,调整医师执业活 动中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 的总和。
执业医师:
取得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 经注册取得医师执业证书后,在医疗、 预防或保健机构(含计划生育技术务 服机构)中执业的专业医务人员。
个体行医的特别规定 1、资历: 须经注册后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 执业满5年 2、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医师执业规则 ⑴权利
基本权利:医师的诊断、处方和治疗 与执业活动相当的医疗设备基本条件 科研、学术交流、参加专业学术团体 参加专业培训,接受继续医学教育 人格尊严、人身安全不受侵犯 工资报酬和津贴、福利待遇 参加所在机构的民主管理
②急救:对急危患者,不得拒绝急救处 置。
③用药:应当使用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 使用的药品、消毒药剂和医疗器械。
除正当诊断、治疗外,不得使用麻醉 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和放射性药品。
④告知:医师应当如实向患者或者其家 属介绍病情,但应注意避免对患者产 生不利后果。
医师进行实验性临床医疗,应当经医院 批准并征得患者本人或者其家属同意。
学历→专业→资历→工作机构
取得医师资格的条件 医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执业 (助理)医师资格
医师执业注册制度
概念
国家以法律形式确定,取得医师资格 且准备从事医师业务的人员,只有经 过注册,在取得《医师执业证书》即 取得执业许可后,方可从事医师执业 活动的法律制度。
条件和程序 取得医师资格 (条件) → 申请注册(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 生行政部门) → 受理(主管部门) → 审核(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 → 注册(审核合格的) → 发证(卫生部统一印制的《医师执业证 书》)
医师资格考试制度
概述: 国家实行医师资格考试制度 ,即医师 执业准入制度,是医师法的核心内容
内容
医师资格考试的组织管理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医师资格统 一考试的办法。
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组织 实施医师资格考试
组织考试原则:三统一即统一办法、 统一标准、统一组织。
申报医师资格考试的条件
1、申请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的条件:
配套文件: 1999年7月卫生部: 《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 《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
主要内容
★本法的立法宗旨、适用对象、医师的 法律地位。
★医师管理工作的主要法律制度
医师工作的组织管理制度、医师资格 考试制度、医师执业注册制度、医师 执业规则、医师职称职务评聘制度、 奖励制度、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制度 ★违反《执业医师法》的法律责任。
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科学历或者中等 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执业医师指 导下→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试用期 满1年
师承方式学习传统医学满3年或经过多 年实践医术确有专长的→县级以上卫 生行政部门确定的传统医学专业组织 或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考核合格并 推荐,→参加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 试。
小结 申请执业(助理)医师应具备的要件
⑵义务 守法义务 遵守职业道德,履行医师职责 保护患者的隐私 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宣教义务
⑶执业规则
①诊治:医师实施医疗、预防、保健措 施,签署有关医学证明文件,必须亲 自诊查、调查,并按照规定及时填写 医学文书,不得隐匿、伪造或者销毁 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
医师不得出具与自己执业范围无关或 者与执业类别不相符的医学证明文件。
精品资料
• 你怎么称呼老师?
• 如果老师最后没有总结一节课的重点的难点,你 是否会认为老师的教学方法需要改进?
• 你所经历的课堂,是讲座式还是讨论式? • 教师的教鞭
• “不怕太阳晒,也不怕那风雨狂,只怕先生骂我 笨,没有学问无颜见爹娘 ……”
• “太阳当空照,花儿对我笑,小鸟说早早早……”
立法概况
不予注册的规定
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因受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 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2年的;
在执业活动中,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的 行政处罚,不满2年的;
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不宜从事 医疗、预防、保健业务的其它情形的
分类 初次注册: 重新注册: 变更注册:
注销注册 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受刑事处罚的; 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的; 参加医师定期考核不合格、暂停执业活 动期满、再次考核仍不合格的; 中止医师执业活动满2年的;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不适宜从事医 疗、预防、保健业务的其它情形。
1951年:医师暂行条例、中医师暂行条 例、牙医师暂行条例
1979年:国家卫生技术人员职务名称和 职务晋升条例(试行)
1982年:医院工作人员职责
1988年:《医师、中医师个体开业暂行 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合国执业医师法
颁布时间及机关: 1998年6月26日,九届全国人大常委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第三次会议通过并公布自1999年5月1 日起施行。
变更注册的规定 变更内容: 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 主管部门: 准予注册的卫生行政部门 期间: 主管部门应在30日内,办理变更注册 手续或作出不予变更的决定。 救济:申请复议或起诉
重新注册 恢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已满2年的; 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满2年的; 卫生部规定不宜从事医疗、预防、保 健业务的情形已消灭的。
医师工作管理法律制度 医师工作管理机构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主管全国的医师工作 县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管 理本行政区域内的医师工作 医师协会 概念: 医师协会是由医师组成的对自身进行监督 管理的社团组织,是医师管理体制中医师 执业管理工作的重要组织机构。
医师协会职责:
行会管理、总结交流、组织培训、专 科医师资格认定、对外交流、维护医 师的合法权益
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执 业医师指导→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试 用期满1年的;
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科学历→执业助理医 师执业证书→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 作满2年的;
具有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助理执 业医师执业证书后→医疗、预防、保健机 构中工作满5年的。
申请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