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2019年度广东省职业院校学生专业技能大赛(高职组)“大数据技术与应用”赛项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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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2019年度广东省职业院校学生专业技能大赛(高职组)“大数据技术与应用”赛项规程

一、赛项名称

赛项名称:大数据技术与应用

赛项组别:高职组

竞赛形式:团体赛

赛项专业大类:电子信息大类

二、竞赛目的

本赛项设置的目的是为了适应大数据开发应用产业对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的需求。赛项选取典型的大数据应用业务分析应用场景,重点检验参赛选手掌握大数据业务分析方法和数据分析能力,通过运用大数据平台及相关工具软件解决具体业务问题的能力,从而激发学生对大数据知识和技术的学习兴趣,提升学生职业素养和职业技能,展示职业教育改革成果及参赛师生良好精神风貌。

通过举办本赛项,搭建校企合作的平台,提升高职电子信息类及相关专业毕业生能力素质,满足企业用人需求,促进校企合作协同育人,对接产业发展,实现行业资源、企业资源与教学资源的有机融合,使高职院校在专业建设、课程建设、人才培养方案和人才培养模式等方面,跟踪社会发展的最新需要,缩小人才培养与行业需求差距,引领职业院校专业建设与课程改革。

三、竞赛内容

赛项以大数据技术与应用为核心内容和工作基础,重点考察参赛选手在

Hadoop平台环境下,充分利用Hadoop技术生态组件的特点,综合软件开发相关技术,对大规模并行数据处理分析从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具体包括:

1.掌握Hadoop平台环境部署与基本配置,掌握基于Hadoop离线分析平台,按照项目需求配置大数据组件并按照需求进行合理配置;

2.掌握Web页面的数据采集相关技术,完成指定数据的采集及处理能力;

3.综合利用MapReduce技术、分布式存储系统HDFS、数据仓库Hive等工具及技术,使用Java、Python等开发语言,完成数据清洗、数据存储、数据转化、数据分析及数据推送等一系列大数据操作;

4.综合运用基于Flask轻量级Web应用框架框架,通过使用HTML、CSS、JavaScript等开发语言,结合Echarts数据可视化组件,对数据进行可视化呈现;

5.依据项目应用需求和可视化分析的结果,完成数据分析报告的编写。

6.竞赛时间4小时,竞赛连续进行。

竞赛内容构成如下:

竞赛各阶段分值权重和时间分布如下:

四、竞赛方式

本赛项为团体赛。每支参赛队由3名参赛选手组成,须为同校在籍学生,其中队长1名。每支参赛队可配2名指导教师,指导教师须为本校专兼职教师。

本赛项以省内高等职业院校为单位组织报名参赛。

五、竞赛流程

(一)竞赛期间各项日程与流程安排如下表

比赛前一天

8:00—15:00 各参赛队报到

15:00—16:00 赛前裁判会议

16:00—16:30 各参赛校领队会,抽签决定顺序号16:30—17:00 熟悉赛场

比赛当天

8:20—8:50 检录入场、抽签决定工位号8:50—9:00 环境确认

9:00—13:00 正式比赛

13:00—18:00 成绩评定

(二)竞赛流程

六、竞赛规则

(一)参赛选手须为3名本校在籍学生。

(二)严禁参赛选手、赛项裁判、工作人员私自携带通讯、摄录设备进入比赛场地。

(三)竞赛工位通过抽签决定。

(四)竞赛所需的硬件设备、系统软件和辅助工具由赛项组委会统一准备,参赛选手不得自带硬件设备、软件、移动存储、辅助工具、移动通信等进入竞赛现场。

(五)参赛队自行决定选手分工、工作程序和时间安排。

(六)所有参赛选手都必须携带参赛证件进行检录。参赛证件不包含身份证和学生证。

(七)参赛队在赛前10分钟进入竞赛工位并领取竞赛任务,竞赛正式开始后方可展开相关工作。参赛选手迟到超过竞赛时间一半不得入场。

(八)竞赛过程中,选手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人身及设备安全,并接受裁判员的监督和警示。如遇到设备或软件等故障,参赛选手应当举手示意;现场裁判应及时予以解决。如确因计算机软件或硬件故障,致使操作无法继续的,由现场裁判协同技术支持人员共同解决。

(九)若因选手因素造成设备故障或损坏,无法继续竞赛的,由现场裁判报告裁判长。裁判长有权决定中止该队竞赛;若因非参赛选手个人因素造成设备故障,由裁判长视具体情况做出裁决。

(十)竞赛结束或提前完成后,参赛队要确认已成功提交所有竞赛文档,由参赛队队长签字(签工位号)确认,参赛队在确认后不得再进行任何操作,经现场裁判确认后方可离开赛场。

(十一)成绩评定评分方法分为现场评分和结果评分,经裁判长、监督人员

签字确认后予以公布。

(十二)赛项成绩由赛项组委会公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对赛项成绩进行涂改、伪造或用于欺诈等违法犯罪活动。

(十三)竞赛过程不安排现场观摩。

(十四)其它未尽事宜,将在赛前向各领队做详细说明。

七、竞赛环境

1. 竞赛场地。竞赛场地分为:竞赛现场、裁判员休息区、指导老师休息区、服务区。其中,竞赛现场又划分为:检录区、场内竞赛区、技术支持区。以上区域应保证良好的采光、照明和通风。

2. 竞赛设备。场内竞赛区按照参赛队数量准备比赛所需的软硬件平台,为参赛队提供统一竞赛设备和备用设备。选手无需自带任何工具及附件。

3. 竞赛工位。竞赛现场各个工作区配备单相220V/3A以上交流电源。每个比赛工位上标明编号。

4. 技术支持区。为技术支持人员提供固定工位、电源保障。

5. 服务区。提供医疗等服务保障。

6. 竞赛场地应符合消防安全规定,现场消防器材和消防栓合格有效,应急照明设施状态合格,赛场明显位置张贴紧急疏散图,赛场地面张贴荧光疏散指示箭头,赛场出入口专人负责,随时保证安全通道的畅通无阻,现场临时用电满足《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的要求。

八、技术规范

竞赛项目基础标准(见表2)和软件开发标准(见表3)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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