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投诉信回复范文给区长信箱写投诉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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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投诉信回复范文给区长信箱写投诉信为啥不给你解决啊服务态度这么差投诉他啊

要不你就换一个试试风语者机器人

尊敬的领导:首先,我对此次事件,因为我对病人的怠慢,失礼和漫不经心,给医院造成了不良影响,导致损害医院的利益和美誉,向各位领导表示真诚的道歉,对于此次错误我感到万分的愧疚与无以附加的后悔遗憾。事情已经发生,道歉已于事无补,但在此,我还是要真诚的对公司,对各位检讨我的行为,深刻反思,坚决杜绝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发生这样的事件绝不是偶然的,恰恰清晰的体现出了我之前的工作态度是多么的不够敬业。我作为服务行业中的一员,应深知对顾客的服务态度是何其重要,尤其是像我这种与客户接触一线的岗位,态度如何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本医院在客户心中的形象,如果我这里出现了失误,那么之前大家所做的各种形象努力都将因为我而大打折扣。这次事件,充分暴露了我对工作的重视性不够。此次被顾客投诉,领导将我的错误及时指出,并严厉批评我。从某种层面上讲,我深感痛心的同时又感到一丝幸运,庆幸自己觉醒的及时,因为这次检讨将我潜在的错误给爆发出来了,是在激励我改正错误,为以后更好的工作而努力。这对于我未来的人生工作道路,无疑是一个关键的转折点。所以,我要深深的检讨,并由衷地对于领导的关心表示诚挚感谢。下一阶段,我

会牢记这次的教训。我要从内心深处认识到这样一个巨大的错误。再次我希望领导能够接受我诚挚的歉意,并在以后监督我,纠正我的错误。对于此,我将会虚心向领导同事请教,积极配合、吸取经验、参考服务章程、严于规己、认真工作,避免这种情况再次发生。最后,我希望广大员工能以我为反面材料,对照自己,检查自己,严于律己,谨于工作,承担起自己的职责,做一名优秀的员工,为医院发展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基本上,跟院长投诉没什么用,当然首先可以先去找院长,然后可以尝试你们当地的市长信箱,最主要的,你说的态度恶劣,有没有证据?有没有证人?这个是关键,否则都不会只听你单方面的说法,对方还会反过来说自己冤枉,弄不好还会说你什么什么之类的开脱理由。如果证据证人都没有,你找他的所属领导就可以,其实不牵扯到钱或者其他,找到个领导说一顿,出出气基本也就算了。最后,不要生气,跟这样的人生气,会降低自己的格调。

给你个例文看看吧,支持你投诉!

投诉书

我因2000年9月、xx年10月两次在垫江县人民医院住院剖腹取胆总管、肝内胆管结石手术,两次都留下后患。因此而发生医

患纠纷,在双方私自协商无果的情况下,我向垫江 ___提起诉讼。垫江县 ___准许院方申请、委托司法鉴定。重庆法正司法鉴定所于xx年7月15日作出司法鉴定书(以下简称“鉴定书”)法正医过字〔xx〕第023号,现就“鉴定书”中结论分析提出如下质疑:

一、鉴定结论证据不足。

1、在鉴定询问时,鉴定机构对鉴定的所有依据没有质证

2、鉴定分析时,只采用了院方提供的有利于院方的病历,没有采用患者提供的依据及《鉴定陈述词》上的医学证据。

3、证据不真实。“化脓性胆管炎”病症是院方私自切除胆囊后伪造的,而给出具的诊断证明病症是“慢性胆管炎急性发作”。此证据在鉴定询问时已提供。一审开庭举证、质证时也提供了,并通过质证,院方及法院均认可。

4、院方所作肝部结石检查的“CT”报告,鉴定所将这份报告销毁了。(因在鉴定询问举证时,我问鉴定人员殷利,病历里有没有“CT”检查报告?殷利翻了翻病历,回答有。而在“鉴定书”中没有提到这份重要的证据。而在一审开庭举证时,院方也没有举出此份证据。)

5、在鉴定询问时,鉴定人员叶元熙问院方。2000年9月手术后作“B超”检查没有,xx年10月手术后做“B超”检查没有。院方回答没有。手术前给患者交代治疗方案及并发症、后遗症没有,院方说告知了。而叶问病历里面有无知情同意书,院方说没有。

作为剖腹取结石手术后,作“B超”检查,是证明所作手术是否取尽结石的重要证据,也是评估剖腹取结石成功与否的重要证据。而院方没有作“B超”检查这不是违反了治疗常规又是什么呢?

二、胆囊切除院方有过错。

1、切除胆囊院方没有尽带告知义务。违背了医疗法规及手术常规,必须征得患者本人同意。(手术前,我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我的胆囊我病灶。没有化脓,穿孔症状,没有结石。

3、不合符胆囊切除的4种医疗常规及危急生命安全的情况。

4、胆囊具有储存浓缩排放胆汁的作用。直接参与调节肝内外胆道压力的作用。胆囊切除后,由于其肝脏排出的胆汁成分异常,容易形成新的结石,称再发性结石。(外科手术医师手册)

“鉴定书”四页称:“胆囊切除”属未完全尽到术前告知义务。结论不客观准确,是根据没有尽到告知义务。

鉴定书四页切除病变胆囊的目的是去除再次产生结石的可能因素之一。这一结论是错误的。(1)胆囊根本没有病变(2)切除胆囊可防止自生结石没有医学科学依据。

三、两次手术取尽结石没有证据证明。

1、《鉴定书》五页叙述:根据现有资料和目的医疗水平不能分析出造成宋步林形成原发性肝内外胆管多发性结石的原因。

2《鉴定书》六页叙述……由于疾病的复杂性,特殊性所决定(复杂性,特殊性的依据是什么?)没有证据证明与两次手术存在在因果关系。目前医学对该病人的认识尚存在局限性。

以上结论分析又以什么证据证明与前两次手术不存在因果关系呢?(医疗纠纷举证在院方)

四、“胆肠吻合术”手术失败。

“胆肠吻合术”的基础前提:祛除病灶和解除结石或狭窄。医院为什么要给我作“胆肠吻合术”呢?实际情况是在手术中,由于院方的医疗水平及设备所限,无法除尽肝内结石,采取的补救措施没有达到预先设想的排除遗留结实效果目的。(院方在回复已认可)结石未取尽的依据是院方告知的。我在给学校请假的“申请书”中已写了。(xx年3月2日)

五、销毁证据,承担责任。

“CT”检查肝上结石的报告及“CT”片,是对院方不利的证据,鉴定所才将这份报告毁了,对于证据销毁,就应该承担医疗过错。

综上情况:根据最高 ___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条,下列侵权诉讼,按照以下规定承担举证责任。(八)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重庆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条例第四十三条,对于难以鉴定的检测,经营者应当提供自己无责任的证据,不能提供无责任证据的,应当承担响应的民事责任。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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