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合作条约常见问题解答-WIPO
专利申请的国际合作
专利申请的国际合作专利申请是保护创新成果的重要手段,而在现如今全球化的时代,国际合作对于专利申请变得越来越重要。
通过国际合作,申请人可以更好地利用国际资源和市场,加速专利审查和获得更广泛的保护范围。
本文将探讨专利申请的国际合作相关内容。
一、国际专利合作组织(WIPO)为促进国际专利申请的合作,国际专利合作组织(WIPO)成为全球最重要的专利机构之一。
WIPO为申请人提供了国际专利申请途径,例如通过提交国际专利合作条约(PCT)申请,实现在多个国家/地区的集中申请和统一审查。
二、国际专利合作的优势1. 资源共享:国际合作可以使申请人充分利用各国的资源,包括技术信息、审查经验、法律专业知识等。
这样可以提高申请质量和效率,降低成本。
2. 加速审查:通过国际专利合作,申请人可以选择在特定国家/地区提前进行审查。
这样可以获得更早的专利权,确保在市场竞争中获得先机。
3. 统一申请:通过PCT途径,申请人可以在一份申请文件中申请在多个国家/地区的专利保护。
这样可以节省时间和申请成本,简化程序。
4. 增强权利:国际合作可以帮助申请人获得更广泛的专利保护范围。
通过在多个国家/地区分阶段申请,可以在不同地方享受独立的专利权。
三、国际专利合作的具体方式1. 专利检索:在准备专利申请之前,申请人可以利用国际合作机构提供的检索系统进行专利检索。
这有助于了解市场情况和避免专利侵权。
2. 优先权申请:根据巴黎公约和班牙公约,申请人可以在首次申请成功后的12个月内,利用优先权原则在其他国家/地区申请相同发明的专利。
这是加速全球专利申请的有效途径。
3. PCT国际阶段:通过提交PCT申请,申请人可以在30个月内选择在指定合作国申请专利。
在PCT国际阶段,可以进行初步审查和报告,并进行国际查新。
四、国际合作注意事项1. 了解专利法制:不同国家/地区的专利法制有所差异,申请人需要在实施国际合作前深入了解目标国家/地区的专利法律要求和程序。
WIPO关于知识产权的界定
WIPO关于知识产权的界定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是一个致力于促进使用和保护人类智力作品的国际组织。
这些作品──知识产权──正在拓展着科学和技术的疆界并不断丰富着艺术世界。
WIPO通过本身的工作,在提高生活的质量和乐趣以及为各国创造实际财富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总部设在瑞士日内瓦的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是联合国组织系统中的16个专门机构之一。
它管理着涉及知识产权保护各个方面的23项国际条约。
本组织的成员国有179个国家。
一、专利专利是对发明授予的一种专利权利;发明是指提供新的做事方式或对某一问题提出新的技术解决方案的产品或方法。
1、专利的作用是什么?专利对专利权人的发明予以保护。
所予保护在一段有限的时期内有效,一般为20年。
2、专利提供什么样的保护?专利保护是指未经专利权人的同意,不得对发明进行商业性制造、使用、经销或销售。
这些专利权通常由法院实施,在大多数制度中,法院有权制止侵犯专利权的行为。
但同时,法院在第三方提出的异议成立时,也可宣告专利权无效。
3、专利权人有哪些权利?专利权人在发明受保护的时期内,有权决定谁可以--或不可以--使用该被授予专利权的发明。
专利权人可允许或许可其他当事方按双方议定的条件对发明进行使用。
权利人也可将其对发明享有的权利出售给他人,该他人则将成为新的专利权人,专利一旦失效,即不再受保护,该发明便进入公有领域,也就是说,权利人不再对该发明享有专有权,该发明可由他人进行商业性利用。
4、为什么必须要有专利?专利通过对个人的创造力予以承认,并对其适于在市场上销售的发明提供物质上的奖励的方式,而对个人提供刺激。
这些刺激鼓励创新,从而确保人类生活的质量不断地提高。
5、专利在日常生活中发挥什么作用?被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实际上已经渗透到人类生活的每一个方面,从电灯(爱迪生和斯旺的专利)和橡胶(贝克兰的专利)到圆珠笔(伯罗的专利)和微处理机(英特尔公司的专利;仅举以上几例以说明之)。
作为对专利保护的回报,所有专利权人必须公开披露关于其发明的信息,以丰富世界上的整个技术知识宝库。
wipo结业考试题 (1)
1.下列关于马德里体系的表述中哪一项是错误的申请人不需要向本国国家局提交申请,而可以在马德里体系下直接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人不需要向所有指定国逐国付费;申请人不需向每个国家商标局单独提交申请;申请人不需将申请文件翻译成每个指定国的官方语言。
2.2001年,萨伊(Saia )女士的商标在其本国A 国获准注册,并通过马德里体系于2002年在F 国、C 国、L 国、N 国获得注册。
2003年,A 国撤销了该注册商标,导致了该女士的商标在F 国、C 国、L 国、N 国也被撤销。
国际注册撤销的原因是什么?萨伊女士未向日内瓦的国际注册局支付续展费;本国撤销发生在国际注册的第一个五年期间;国际注册的撤销总是受到本国撤销的拘束;萨伊女士未将其申请翻译成F 国、C 国、L 国和N 国的文字。
3.下列表述中哪一项是正确的: 根据《海牙协定》所进行的工业品外观设计注册,赋予其权利人世界范围的保护; 根据《海牙协定》所进行的工业品外观设计注册,要求权利人首先在本国提出注册申请;在依据《海牙协定》进行注册之后,指定国无权拒绝提供保护;《海牙协定》不要求工业品外观设计首先应在权利人本国进行注册。
4.《专利合作条约》规定的正确的操作顺序是什么?提交申请-国际初步审查-国际公布-国际检索-国家阶段; 提交申请-国际检索-向国家局提交报告-国际初步审查-国际公布-国家阶段;提交申请-国际检索-国际初步审查-国际公布-国家阶段;提交申请-国际检索-国际公布-国际初步审查-国家阶段。
5.专利所有人对其发明享有专有权的期限是多长?从发明之日起20年;授予专利后20年;自专利申请提交日起20年;发明公开后20年;发明人死后20年。
6. 强制许可是为了禁止下列行为:专利持有人对其发明主张专有权;第三方使用该发明;对由专利赋予的专有权的滥用;专利持有人排除其他竞争者。
7. 一位农民在收割后厌烦用手剥离玉米粒。
他思考是否有人发明一种简单的工具,可以使像他一样的农民的工作更省力。
专利合作条约pct工作组-wipo
CPCT/WG/8/2原文:英文日期:2015年2月25日专利合作条约(PCT)工作组第八届会议2015年5月26日至29日,日内瓦PCT国际单位会议:第二十二届会议报告国际局编拟的文件1.本文件附件载有2015年2月4日至6日在东京召开的专利合作条约国际单位会议(PCT/MIA)第二十二届会议的结果,在主席总结中对其进行了归纳。
主席总结的附件二载有2015年2月2日至3日在东京召开的PCT/MIA质量小组第五次非正式会议的总结,在这次会议后紧接着召开了国际单位会议。
2.请工作组注意载于主席总结(文件PCT/MIA/22/22)并转录于本文件附件的PCT国际单位会议第二十二届会议的结果。
[后接附件]附件专利合作条约(PCT)国际单位会议第二十二届会议,2015年2月4日至6日,东京主席编拟的总结(会议已注意;转录于文件PCT/MIA/22/22)导言1.PCT国际单位会议(“会议”)于2015年2月4日至6日在东京召开了第二十二届会议。
2.以下国际检索和初步审查单位的代表出席了本届会议:奥地利专利局、巴西国家工业产权局、加拿大知识产权局、欧洲专利局、埃及专利局、俄罗斯联邦知识产权局、芬兰专利和注册局、印度专利局、新加坡知识产权局、澳大利亚知识产权局、以色列专利局、日本特许厅、韩国特许厅、智利国家工业产权局、北欧专利局、西班牙专利商标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乌克兰国家知识产权局、瑞典专利和注册局以及美国专利商标局。
3.参会人员名单载于本文件附件一。
议程第1项:会议开幕4.WIPO副总干事约翰·桑德奇先生代表总干事向参会人员表示欢迎。
5.日本特许厅长官伊藤仁先生欢迎参会人员来日本特许厅参加首次在东京举行的国际单位会议。
议程第2项:选举主席6.会议主席由日本特许厅的泷口尚良先生担任。
议程第3项:通过议程7.会议通过了载于文件PCT/MIA/22/1 Rev.2的议程。
议程第4项:PCT统计数据8.会议注意到国际局对于PCT最新统计数据1的介绍。
第六章 PCT常见问题解答
PCT常见问题解答如何在国外保护你的发明:《专利合作条约》(PCT)常见问题解答世界知识产权组织2012年4月导 言以下是关于《专利合作条约》(PCT)的一些常见问题及其解答。
关于进一步信息和联系办法,参见第30问。
1) 我有一项发明,如何在多个国家对其进行保护?你有多种选择。
举例而言:(a) 你可以同时向希望使发明在其获得保护的所有国家分别提交专利申请(对有些国家,可以申请地区专利);(b) 你可以向某个《巴黎公约》成员国(《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的成员国之一)提交专利申请,然后在首次提交专利申请之日起12个月之内分别向其他《巴黎公约》成员国提交专利申请,从而在这些国家享有首次申请的申请日;(c) 你可以提交一份PCT申请,这比(a)和(b)选项都更加简单、便捷、经济。
2) 什么是《专利合作条约》(PCT)?PCT是一部在140多个《巴黎公约》成员国之间缔结的、由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管理的国际条约。
通过PCT,申请人可以通过仅提交一份“国际”专利申请,而不是提交多个不同的国家或地区专利申请,同时请求在为数众多的国家中的每一个国家对其发明进行专利保护。
专利权的授予仍由各国家或地区专利局负责,此称为 “国家阶段”。
简言之,PCT程序可以概括为以下步骤:提交申请:申请人以一种语言,提交一份满足PCT形式要求的国际申请,并缴纳一组费用。
国际检索:由“国际检索单位(ISA)”(世界主要专利局之一)检索可影响发明专利性的公开文献,并对发明的可专利性作出意见。
国际公布:国际申请中的内容将自最早申请日起18个月届满之后尽早公之于众。
补充国际检索(可选):由愿意提供补充检索且未参与主检索的国际检索单位执行,查找进行主检索的国际检索单位因现有技术在语言和技术领域上的多样性而未能检索到的已公布文献。
国际初步审查(可选): 经申请人要求,国际公布后(通常是在对原申请做出修改的情况下),由一国际检索单位进行附加的专利性分析。
wipo协定
wipo协定WIPO协定引言WIPO(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协定是一项重要的国际协议,旨在保护和促进全球范围内的知识产权。
该协定于1970年成立,至今已有数百个成员国。
本文将介绍WIPO协定的背景、目标、原则以及其对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性。
一、背景WIPO协定的成立源于对知识产权保护的需求。
在全球化的背景下,知识产权的价值日益凸显,各国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和利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为了统一国际上的知识产权保护标准,WIPO协定应运而生。
二、目标WIPO协定的目标是促进全球知识产权的保护与发展。
通过国际合作与协调,WIPO协定致力于推动知识产权制度的完善,并为各国提供必要的支持与指导。
其主要目标包括:1. 促进知识产权的保护与利用;2. 提供知识产权相关的国际合作平台;3. 推动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发展与完善;4. 促进技术创新与经济发展。
三、原则WIPO协定的运作基于一系列重要原则,确保知识产权的公平、公正、有效保护。
以下是其中的几个原则:1. 合作与协商:各成员国通过合作与协商解决知识产权相关问题,共同推动全球知识产权保护的发展。
2. 平等与互利:各成员国享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相互尊重彼此的知识产权。
3. 公平与正当程序:在知识产权纠纷解决过程中,各成员国应确保公平、正当的程序,保障各方的权益。
4. 技术转移与容纳利益:WIPO协定鼓励技术转移,使发展中国家能够平等分享知识产权的利益。
四、对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性WIPO协定的签署对知识产权保护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它为知识产权提供了全球性的保护平台,使知识产权在全球范围内得到公平、有效的保护。
其次,WIPO协定的原则和规定为知识产权的保护提供了明确的指导,促进了国际间的合作与协调。
此外,WIPO协定还鼓励技术创新与知识产权的利用,为全球经济的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
结论WIPO协定的成立和发展,标志着全球范围内知识产权保护的新时代。
通过国际合作与协商,WIPO协定为各国提供了一个共同的平台,推动了知识产权的保护与利用。
WIPO意见反馈问题整理
WIPO意见反馈问题整理(a)专利法领域1. 主体问题(1)法律是否应当允许或要求AI程序被列为发明人,或者发明人只能为自然人(or 法人),如要求发明人必须为自然人或法人;在此种情况下,法律是否应规定确定自然人发明人的方式,还是应当由私主体规章制度(例如公司政策)来确定?如涉及发明权争议问题应根据现行法律通过上诉方式进行司法审查?一般而言,多数学者会根据人工智能与发明创造的频谱关系,从机器在最终发明创造成果中的贡献力程度出发,将人工智能发明分为三类:a)辅助生成发明,即作为创造工具而完成的发明,智能机器仅是作为辅助手段而未对发明成果作出实质性贡献;b)合作生成发明,即人机合一完成的发明,也就是机器在人类指导下完成的技术方案;c)独立生成发明,即机器在具有独立思维和自我意识的条件下所做出的发明。
(强人工智能)主体资格:受自然人、法人等民事主体控制的机器人,尚不足以取得独立的主体地位。
知识产权制度安排就只能将智能机器人作为人的工具( 客体) ,而不能相反地赋予其主体性地位。
超强人工智能会不会带来民事主体方面的变化还有待观察,但是可以肯定的是,在当下“弱人工智能时代”,不宜动摇民事主体制度的根基。
我们认为,人工智能确实促进了科技的进步,但是也带来了一系列社会和伦理问题,专利申请仅仅是其中之一,比如:人脸识别技术的泛滥是否被认为侵犯了人们的隐私权?自动驾驶技术中,如果发生了无法避免的重大车祸,自动驾驶系统如何做出紧急躲避的决定(即保护一些人的同时牺牲哪些人)?这些决策虽然在实施时是AI程序决定,但是在训练过程中都是自然人在引导,AI程序所做的决定是自然人引导的结果(比如,人类在对AI程序进行训练的时候将狗的照片标注成猫,那么当AI程序获取到狗的图像自然会将图像中的狗判断成猫),如果赋予AI程序法律人格,那么人类是不是就可以在训练AI程序的过程中随便强加自己的意志,仅由AI程序承担法律责任就可以了呢,自然人应该对自己制造训练的AI程序负责。
知识产权保护的国际合作与争议解决机制
知识产权保护的国际合作与争议解决机制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加深和科技创新的不断推进,知识产权保护的国际合作变得尤为重要。
在全球范围内,各国都意识到知识产权的价值,并试图通过国际合作与争议解决机制来保护和维护知识产权的权益。
本文将探讨知识产权保护的国际合作与争议解决机制,以及相关的争议和挑战。
一、知识产权的国际合作机制为了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国际合作,国际社会建立了一系列组织和机构。
其中,最重要的机构是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其成立于1967年,是联合国系统的一部分。
WIPO致力于促进全球范围内的知识产权保护合作与发展,并通过制定国际公约、协定和条约等法律文件,为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提供了重要的法律基础。
此外,各个国家也通过双边或多边方式进行知识产权保护的合作。
例如,美国与欧盟签订了《美欧跨大西洋贸易与投资伙伴关系公约》,旨在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执法合作。
类似的合作协议在全球范围内得到广泛推广,加强了不同国家之间的知识产权保护合作。
二、知识产权的国际争议解决机制尽管在国际合作中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知识产权的保护和争议解决仍存在许多挑战和问题。
为了解决这些争议,建立了一系列国际争议解决机制。
1.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争议解决服务中心WIPO争议解决服务中心是一个独立的机构,旨在为涉及知识产权的争议提供中立、高效和经济的解决方案。
服务中心通过调停、仲裁和专业审判等方式处理各种知识产权争议,帮助各方达到公平和有效的解决。
2. 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机制世界贸易组织(WTO)也提供了一套争端解决机制,用于处理与知识产权有关的争议。
根据TRIPS协定(《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成员国可以向WTO提交有关知识产权的争端,并通过争端解决机构进行仲裁和裁决。
3. 国际法院和仲裁机构除了WIPO和WTO之外,还存在着其他国际法院和仲裁机构,如国际法院和国际商会仲裁院等。
这些机构经常处理一些严重的跨国知识产权争议,为各方提供公正、独立和有约束力的解决方案。
专利合作条约(PCT)工作组-WIPO
CPCT/WG/11/17原文:英文日期:2018年5月9日专利合作条约(PCT)工作组第十一届会议2018年6月18日至22日,日内瓦协调专利审查员培训国际局编拟的文件概述1.本文件以在工作组第十届会议上提出的、在受益局和捐助局之间更好地协调专利实审审查员培训的提案为基础,介绍了有关开发专利实审审查员技术胜任能力框架和学习管理系统的进展报告。
导言2.PCT工作组在2016年5月17日至20日于日内瓦召开的第九届会议上,讨论了对实审审查员培训问卷调查的评估(文件PCT/WG/9/18)。
该问卷调查附于通函C.PCT 1464号,针对捐助局(为其他局审查员提供专利实审培训或为由其他组织举办此类培训活动作出贡献的主管局)和受益局(其审查员接受了其他组织的专利实审培训的主管局),要求提供开展的培训活动信息,和有关在各局内部管理和开展实审培训的信息,如使用胜任能力模型、学习管理系统或评价工具,或提供自学培训材料或其他介质。
工作组讨论的内容总结载于文件PCT/WG/9/27第63段至第67段,讨论的完整记录见文件PCT/WG/9/28第155段至第169段。
3.继讨论之后,工作组同意国际局应当执行文件PCT/WG/9/18第50段、第60段和第65段所述的建议,工作组尤其同意:“50. ……国际局应提出有关改进专利实审审查员培训协调工作(特别是与捐助局的协调)的构想,供工作组在下届会议上讨论。
“60. ……国际局应:(a)邀请主管局与国际局分享它们为培训专利实审审查员所设立的课程;(b)邀请主管局与国际局分享它们为专利实审审查员所建立的胜任能力模型;(c)编拟胜任能力模型汇编,以便制订一份详细目录,列出不同规模主管局的专利实审审查员可能需要的不同胜任能力。
“65. ……国际局应尝试开发和管理学习管理系统,并提出供工作组在下届会议上讨论的构想。
”4.PCT工作组在2017年5月8日至12日于日内瓦举行的第十届工作组会议上,讨论了更好地协调专利审查员培训的提案(见文件PCT/WG/10/9)。
wipo世界知识产权指标 -回复
wipo世界知识产权指标-回复WIPO世界知识产权指标WIPO(World Intellectual Property Organization,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是联合国下属的特殊机构,致力于推动全球知识产权保护与创新发展。
作为国际知识产权领域的权威机构,WIPO定期发布各种报告和指标,其中包括了世界知识产权指标(WIPI)。
世界知识产权指标(WIPI)作为专业而系统的指标,被广泛用于衡量国家在知识产权保护和创新领域的优劣。
WIPI综合考量了知识产权法律体系、创新投入、创新产出和知识产权交易等多个方面的因素。
下面我们将一步一步回答关于WIPI的问题,详细解析这一重要指标。
第一步:知识产权法律体系作为知识产权保护的基础,知识产权法律体系在WIPI中占有重要的比重。
该指标主要考量了国家在知识产权相关领域的法律保护力度和法律环境的稳定性。
WIPO通过全球知识产权指标进行综合评估,涵盖了专利、商标、版权和工业设计等不同类型的知识产权。
第二步:创新投入创新投入是国家创新能力的核心因素之一,也是WIPI的重要维度。
创新投入包括研发支出、科技人员数量、高等教育质量等方面的指标。
WIPO 关注的重点主要有国家的研发活动、科研经费投入和科研人员数量等,这些因素对于创新能力和知识产权保护的质量有着关键影响。
第三步:创新产出创新产出是衡量一个国家创新绩效的重要指标之一,也是WIPI的主要考量维度。
创新产出包括专利申请数量、论文发表数量、科学引用文献数量等方面的指标。
这些指标反映了国家在科技领域的绩效和创新成果,在全球范围内具有较高的重要性。
第四步:知识产权交易知识产权交易是知识产权市场的重要方面,也是评估国家知识产权保护水平的重要依据。
知识产权交易包括专利授权、技术许可和商标转让等方面的指标。
WIPO通过考察国家的知识产权交易活动和规模来评估国家在知识产权市场中的表现和竞争力。
总结:WIPO世界知识产权指标(WIPI)是衡量国家在知识产权保护和创新方面的重要指标之一。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快速仲裁规则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快速仲裁规则在当今全球化的经济环境中,知识产权的保护和争端解决变得日益重要。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orld Intellectual Property Organization,简称 WIPO)作为致力于促进全球知识产权保护和合作的重要国际机构,其制定的快速仲裁规则为知识产权争端的高效解决提供了有力的途径。
一、WIPO 快速仲裁规则的背景随着科技的飞速发展和创新的不断涌现,知识产权纠纷的数量和复杂性也在与日俱增。
传统的诉讼方式往往耗时漫长、费用高昂,这对于知识产权所有者和使用者来说,都可能带来巨大的负担和不确定性。
为了满足市场对高效、快捷解决知识产权争端的需求,WIPO 推出了快速仲裁规则。
二、WIPO 快速仲裁规则的主要特点1、高效的程序安排快速仲裁规则显著缩短了仲裁的时间周期。
从案件的受理到最终裁决的作出,都有明确且紧凑的时间限制。
例如,仲裁庭的组成通常要在较短时间内完成,以确保案件能够迅速进入实质性审理阶段。
2、灵活的程序设计当事人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根据自身需求和案件特点,对仲裁程序进行灵活安排。
比如,在证据提交和质证方式上,可以选择更适合的方式,提高程序的效率。
3、专业的仲裁员队伍WIPO 拥有一支具备丰富知识产权专业知识和仲裁经验的仲裁员队伍。
他们能够准确理解和把握知识产权案件中的复杂技术和法律问题,从而做出公正、合理的裁决。
4、保密性仲裁程序和相关信息通常是保密的,这有助于保护当事人的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信息,避免对其业务和声誉造成不利影响。
三、WIPO 快速仲裁规则的适用范围该规则适用于各种类型的知识产权争端,包括专利、商标、著作权、商业秘密等。
但并非所有的知识产权纠纷都适合通过快速仲裁解决,例如涉及公共利益或法律政策重大问题的案件,可能需要通过诉讼等其他方式处理。
四、快速仲裁的优势1、节省时间和成本相较于传统的诉讼程序,快速仲裁能够在更短的时间内解决争端,从而减少当事人在时间和费用上的投入。
国际申请PCT申请费用减退免方面的规定
国际申请PCT申请费用减退免方面的规定国际申请PCT(专利合作条约)是一种用于在多个国家或地区进行专利保护的机制。
申请人通过国际申请PCT可以在提交国际申请后有30个月的时间来决定选择哪些国家或地区进行进一步的专利保护。
然而,申请PCT也需要支付一定的申请费用。
为了鼓励申请人使用该机制,国际专利组织(WIPO)制定了一些规定,使得申请人可以享受申请费用的减退或免除。
下面将对PCT申请费用的减退免方面的规定进行详细介绍。
首先,根据WIPO的规定,若申请人是来自PCT成员国的自然人、小微型企业或非盈利组织,可以享受申请费用的减退。
自然人指的是具有法律资格的个人,包括发明者、申请人或其他与发明有关的个人。
小微型企业指的是员工少于50人、年销售额或年财产总额少于10万瑞士法郎的企业。
非盈利组织指的是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组织,如大学、慈善机构等。
这些申请人可以在缴纳申请费用时享受减退,减退的比例根据不同类型的申请人而不同。
其次,根据WIPO的规定,申请人如果在国际申请中选择了至少一个来自“减免费用国家表”中的国家进行进一步的保护,那么可以享受申请费用的免除。
减免费用国家表是由WIPO制定的一份清单,列出了那些对于来自特定国家的申请人给予减免申请费用的国家。
申请人如果选择了至少一个列入减免费用国家表的国家进行进一步的保护,则可以享受申请费用的免除。
这一规定为申请人提供了在特定国家进行专利保护时的费用减免或免除的机会。
此外,根据WIPO的规定,对于申请PCT的国际初步审查费用,具有国际机构认证的高校和科研机构可以享受免除。
这些机构必须在国际机构认证名单上列出,并符合WIPO的相关要求。
相关要求包括机构在教育或科学研究方面具有突出贡献、对于有利于社会发展的研究有支持等。
总结起来,国际申请PCT申请费用减退免方面的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对于自然人、小微型企业和非盈利组织可以享受申请费用的减退;选择了至少一个减免费用国家进行进一步保护的申请人可以享受申请费用的免除;国际机构认证的高校和科研机构可以享受申请费用的免除。
专利合作条约PCT工作组-WIPO
专利合作条约(PCT) 工作组
第八届会议 2015 年 5 月 26 日至 29 日,日内瓦
受理局向国际检索单位传送在先检索和/或分类结果 大韩民国和欧洲专利局提交的文件
PCT/WG/8/18 原 文:英文
日 期:2015 年 5 月 5 日
概述
1. 建议在主管局所适用的国内法允许的情况下,对 PCT 实施细则进行修改,要求受理局向相关国 际检索单位提供该局作为国家局对于作为国际申请要求优先权依据的在先申请的在先检索和/或分类 结果。
7. 细则 12 之二.1(c)下有关向国际检索单位传送上述检索结果的现行规定对申请人来说存在一系 列不利因素。首先,这不是一个自动程序,因为它要求申请人明确提出传送要求,并且某些受理局要 求申请人为此缴纳管理费。第二,它没有规定传送所有为满足退款条件所需并对国际检索单位也具有 价值的文件,即国际检索单位可以根据细则 12 之二.1(b)(ii)和(iii)要求提交的检索结果和在先申请 译文(申请人无法向受理局提交细则 12 之二.1(b)所述的任何文件,即使他拥有这些文件)。因此,可 以根据细则 12 之二.1(b)邀请申请人向国际检索单位直接提供上述文件,而他本可以在之前就将这些 文件提交给受理局。
PCT/WG/8/18 第3页
国际检索单位传送检索副本(“eSearchCopy”)逐步得到落实,这将成为一个自动程序。此外,无需对 在先检索和/或分类结果进行翻译,应以原始语言进行发送。一般来说,载于在先检索和/或分类结果 的信息是比较自动化的信息,因此足够清晰。有关人员可以通过在先检索结果对在先检索报告有所理 解,或至少了解引用文件名单以及(如果有的话)在先检索意见。最后,国际检索单位欢迎任何在先分 类结果,最好提供共同体专利分类号,提供国际专利分类号亦可。可以在行政规程或受理局指南中对 该程序进行进一步解释。 11. 考虑到各国国内法对于提供关于未公开申请信息的规定不尽相同,建议向受理局提供“退出” 条款,假设在未得到申请人同意的情况下传送在先检索或分类结果的副本或以某种形式传送上述结果 (例如以整篇检索报告的形式)违反了受理局所适用的国内法(见拟议的新细则 23 之二.2(d))。 12. 通过进一步加强国际检索报告与国家阶段审查结果之间的一致性以及可能提高国际检索报告质 量,这些共享的检索和/或分类,这项新规定将有利于国际检索单位更好地履行细则 42 所规定的时限,以及实现保证 A1 公布这一总体目标。因此主管局和 PCT 用户都将从该措施中受益。
专利合作条约解读
专利合作条约解读专利合作条约(Patent Cooperation Treaty,简称PCT)是一种国际性的专利合作机制,由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于1970年制定并于1978年生效。
该条约旨在简化国际专利申请流程,提供一种集中管理和协调各国专利申请程序的方式。
本文将对专利合作条约进行解读,从适用范围、流程和优势等方面进行论述。
一、适用范围专利合作条约适用于国际专利申请,即在多个国家之间同时申请专利保护的情况下。
通过PCT,申请人只需要提交一次申请,即可在多个缔约国中进行专利审查和保护。
截至目前,已有150多个国家加入了PCT,覆盖了全球主要的知识产权市场。
二、流程解析1. 申请阶段:申请人首先向所在国家的专利局递交PCT申请,并支付相应的申请费用。
申请人可以选择国际公布该PCT申请,也可以选择保密处理。
同时,申请人还需提交专利申请文件的详细描述、权利要求和图纸等。
2. 国际检索与初步审查阶段:PCT申请进入国际阶段后,WIPO会派发申请给国际搜索机构(ISA)进行检索和初步审查。
ISA会对相关技术领域的现有技术进行搜索,评估申请是否满足专利可受保护的要求。
国际搜索报告和初步审查报告将反馈给申请人,帮助其了解申请的专利价值和可能的审查难度。
3. 国家阶段:根据PCT申请结果,申请人可以选择进入特定国家的国家阶段,向各国专利局递交PCT申请所需的文件和费用。
每个国家的审查程序和要求可能会有所不同,但国家阶段的申请一般会参考国际搜索报告和初步审查报告的结论。
三、优势分析1. 统一管理:通过PCT,申请人可以在一次申请中对多个国家进行专利保护,避免了逐个国家递交申请的繁琐程序。
这大大简化了申请人的操作流程,提高了效率。
2. 减少成本:PCT申请可以减少申请人在初期阶段的费用支出。
申请人只需支付一次申请费用和国际搜索费用,而省去了逐个国家支付申请费用的负担。
3. 延长决定期限:通过PCT申请,申请人可以延长选择特定国家的国家阶段的期限,从而有更多时间评估专利的商业价值和适用范围。
专利合作条约常见问 题解答 - WIPO - World Intellectual
12) 国际专利申请可以使用哪些语言提交?
申请人可以使用受理局接受的任何语言提交国际专利申请。如果提交申请所使用的语言不是进 行国际检索的国际检索单位所接受的语言,申请人则需要提供申请译文以便进行国际检索。 然而,各受理局都必须接受至少一种满足以下条件的语言所提交的申请:既是进行国际检索的 国际检索单位所接受的语言(参见问题 13)),同时也是“公布语言”(即,用于公布国际专 利申请的语言:阿拉伯语、中文、英语、法语、德语、日语、韩语、葡萄牙语、俄语和西班牙 语)。因此,申请人总是可以选择以上至少一种语言提交国际专利申请,而不需要为 PCT 国际 检索或公布目的提交译文。
4
该专利局已被指定,但尚未确定何时开始承担国际检索单位职责。
4
如何在国外保护发明: 专利合作条约常见问题解答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际检索
13) 哪些专利局负责对 PCT 申请进行国际检索?
PCT 缔约国指定了以下专利局承担国际检索单位(ISA)职责:澳大利亚、奥地利、巴西、加拿大、 中国、智利、埃及、芬兰、印度、以色列、日本、韩国、俄罗斯、西班牙、瑞典、乌克兰4和美 国的国家局,以及欧洲专利局和北欧专利局这两个地区局。各国国民或居民可以使用具体哪一 个国际检索单位,取决于受理国际申请的受理局。一些受理局规定了一个以上的主管国际检索 单位。在此情况下,申请人可以考虑语言、费用等因素选择其任何一个。
8) 提交和处理 PCT 国际申请需要多少费用? 进入国家阶段需要多少费用?
合作协议中常见的商标和专利问题
合作协议中常见的商标和专利问题商标和专利是合作协议中常见的重要问题,对于合作双方来说,保护自己的商标和专利权益是至关重要的。
本文将从商标和专利的定义、保护措施以及常见问题等方面进行探讨。
一、商标的定义和保护商标是用于区别商品或服务来源的标识,可以是文字、图形、颜色、声音等。
在合作协议中,商标的使用和保护是一项重要内容。
首先,合作双方应明确商标的所有权归属,确保在合作过程中不会侵犯对方的商标权益。
其次,商标的使用范围和方式也需要明确规定,以避免误导消费者或造成混淆。
另外,合作双方还应约定商标的维护责任和义务,包括监测市场、打击侵权行为等。
商标的保护可以通过注册和维权两个方面来进行。
注册商标是保护商标权益的基础,合作双方可以根据合作内容选择注册国内或国际商标。
在合作协议中,应明确商标注册的责任和义务,确保商标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另外,商标的维权也是重要环节,合作双方可以约定维权责任和方式,如共同打击侵权行为、共享维权成本等。
二、专利的定义和保护专利是对发明创造的技术、产品或方法的一种保护。
在合作协议中,专利的使用和保护同样需要重视。
首先,合作双方应明确专利的所有权归属,确保在合作过程中不会侵犯对方的专利权益。
其次,合作双方还应就专利的使用范围和方式进行约定,以避免侵权风险。
此外,合作协议还应明确专利的申请和维护责任,确保专利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专利的保护主要通过申请和维权两个方面来进行。
在合作协议中,应明确专利申请的责任和义务,包括申请费用的承担、申请范围的确定等。
另外,专利的维权也是重要环节,合作双方可以约定共同打击侵权行为、共享维权成本等方式来保护专利权益。
三、常见商标和专利问题及解决办法在合作协议中,商标和专利问题可能会引发一些纠纷和争议。
例如,商标的侵权问题可能会导致合作关系的破裂,专利的无效问题可能会影响合作项目的推进。
为了避免和解决这些问题,合作双方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 风险评估和尽职调查:在合作前,双方可以进行商标和专利的风险评估和尽职调查,了解对方的商标和专利情况,避免与对方的商标和专利发生冲突。
知识产权保护的国际合作与争议解决
知识产权保护的国际合作与争议解决在当今全球化的时代,知识产权的保护成为了国际社会的重要议题。
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和知识经济的崛起,各种知识产权侵权行为频发,给国家和企业的利益造成了严重损失。
为了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各国纷纷加强国际合作,探索争议解决的机制。
一、知识产权的国际合作知识产权的国际合作主要包括两个层面:多边合作和双边合作。
1. 多边合作多边合作是指各国通过国际组织、协定和公约等多边机制共同合作,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目前,最重要的多边组织是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
WIPO负责制定国际知识产权条约、推动知识产权保护的国际标准和规则。
另外,一些地区组织也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如欧洲专利局(EPO)、欧洲版权局(EUIPO)等。
这些组织通过协调成员国之间的合作,加强了知识产权保护的国际合作。
2. 双边合作双边合作是指两个国家之间的合作,旨在共同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双边合作通过签订合作协议、共享信息、加强执法合作等方式,促进了知识产权保护水平的提高。
二、知识产权争议解决的机制知识产权争议解决是指对于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争议进行调解、仲裁或诉讼的过程。
为了解决争议,国际社会形成了一些重要的机制。
1. 国际法院和仲裁机构国际法院和仲裁机构是解决知识产权争议最常用的机构。
国际法院如世界知识产权法院和国际法院等,提供了公正、公正的司法程序,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争议。
仲裁机构如国际商会仲裁院等,提供了迅速、便捷的争议解决方式。
2. 双边协商和谈判双边协商和谈判是解决争议的一种非常重要的方式。
通过友好协商和谈判,各方可以寻求共识和解决争端,避免争议进一步升级。
3. 基于国际组织的争议解决机制国际组织在知识产权争议解决方面也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些国际组织设立了专门的知识产权争议解决机构,如世界贸易组织争议解决机构。
这些机构通过制定规则、组织争端解决程序等方式,推动知识产权争议的解决。
三、国际合作与争议解决的挑战尽管国际合作和争议解决机制对于保护知识产权至关重要,但仍然面临一些挑战。
解读国际知识产权争端解决专利商标和版权争端解决的法律程序
解读国际知识产权争端解决专利商标和版权争端解决的法律程序解读国际知识产权争端解决的法律程序国际知识产权争端解决涉及到专利、商标和版权等方面的问题。
为了维护各国之间的知识产权权益,国际社会建立了一系列的法律程序来解决这些争端。
本文将对专利商标和版权争端解决的法律程序进行解读,以帮助读者加深对该领域的了解。
一、专利争端解决的法律程序1. 专利争端解决的国际组织在国际范围内,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负责专利争端的解决。
WIPO下属的专利仲裁与调解中心提供了一种非诉讼的解决争端的方式,即通过仲裁和调解来解决专利争议。
2. 专利争端解决的程序流程当存在专利争议时,争端双方可以选择提交申请至WIPO专利仲裁与调解中心。
该中心将根据申请方的要求,选择合适的调解员或仲裁员进行调解或仲裁。
调解员或仲裁员将根据相关的法律和国际公约,进行审理并做出裁决。
裁决对双方当事人有法律约束力。
3. 专利争端解决的特点专利争端解决程序具有快速、低成本、保密性高等特点,有助于各方在争端解决过程中减少损失,实现互利共赢的目标。
二、商标争端解决的法律程序1. 商标争端解决的国际组织国际商标保护局(WIPO)是负责商标争端解决的国际组织。
该机构下设有商标仲裁与调解中心,负责处理商标争议。
2. 商标争端解决的程序流程当商标争议发生时,当事人可以向WIPO商标仲裁与调解中心递交申请,并支付相关费用。
中心将在接到申请后,组织调解员或仲裁员对争议进行调解或仲裁。
调解员或仲裁员将根据相关的法律和国际公约,对争议进行审理,并做出裁决。
3. 商标争端解决的特点商标争端解决程序具有高效、专业、公正等特点,有助于维护商标持有人的权益,并促进国际商标保护的一致性。
三、版权争端解决的法律程序1. 版权争端解决的国际组织针对版权争端的解决,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设立了知识产权争端解决机构(WIPO Arbitration and Mediation Center)。
关于国际科技合作项目知识产权管理的暂行规定-WIPO
关于国际科技合作项目知识产权管理的暂行规定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科技规划纲要,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决定》(中发[2006]4号)和《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的精神,进一步加强国际科学技术合作中的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保障合作各方的知识产权权益,制定本规定。
一、在国际科技合作协定、协议的磋商谈判以及国际科技合作项目的申请立项、组织实施、评估验收、监督检查等各项工作中全面加强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
负责或者参与国际科技合作协定、协议以及国际科技合作项目谈判、管理和实施的各有关单位和个人,应按照本规定的要求,认真履行知识产权相关工作职责,切实做好国际科技合作项目的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工作。
二、本规定适用于下列国际科技合作项目1.由科学技术部代表中国政府与其他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组织签订并由科学技术部负责组织实施的政府间国际科技合作协定下所列的政府间国际科技合作项目;2.由国务院有关部门与外国政府部门签订的部门间科技合作协议以及省级人民政府与外国州级政府签订的省州间国际科技合作协议下所列的国际科技合作项目;3.国家科研计划以及其他由政府财政资金资助设立的国际科技合作项目。
三、科学技术部归口管理全国的国际科技合作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工作。
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各省级人民政府负责由本部门、本地区组织实施的国际科技合作项目的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工作。
四、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省级人民政府及其授权或委托负责项目组织实施管理的机构(以下统称“项目管理部门”)应当采取有效措施,指导企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做好国际科技合作项目中的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工作,合理安排与其他合作方的知识产权关系,妥善处理合作过程中出现的知识产权问题,加快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研成果。
五、国际科技合作项目的承担单位(以下简称“项目承担单位”)应当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加大知识产权工作经费投入,设立专门的知识产权工作机构、配备专门人员或者委托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负责项目的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工作,提高处理国际科技合作项目所涉知识产权事务的能力和水平,有效维护我方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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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如何在多个国家保护发明?
专利存在地域限制。要在多个国家保护发明,申请人有以下几种选择:
(a) 直接途径或巴黎公约途径: 申请人可以直接在希望获得发明保护的所有国家(部分 国家支持地区专利)分别提交专利申请,也可以先在某个巴黎公约缔约国(《保护工 业产权巴黎公约》成员国之一)提交申请,然后在首次专利申请的申请日起 12 个月 内在其他巴黎公约成员国分别提交专利申请,以便在所有国家享受首次申请的申请日 (参见问题 12);
导言
这些专利合作条约(PCT)常见问题解答从申请人的角度概述了 PCT 程序。如需了解具体问题、 进一步信息和联系方式,参见问题 29。
1) 什么是专利合作条约 (PCT)? PCT 是一份拥有超过 150 个缔约国的国际条约。1 通过 PCT,申请人只需提交一份“国际”专 利申请(而不是分别提交多个不同国家或地区的专利申请),即可请求在为数众多的国家中同 时对其发明进行专利保护。专利权的授予仍由各国家或地区专利局负责,这称为“国家阶段”。
国际公布: 国际申请中的内容将自最早申请日起 18 个月届满之后尽早公之于众。
补充国际检索(可选): 经申请人要求,由第二家国际检索单位查找进行主检索的第 一家国际检索单位因现有技术在语言和技术领域上的多样性而未能检索到的已公布文献。
国际初步审查(可选): 经申请人要求,由某一国际检索单位进行另外的专利性分析, 通常针对的是修改过的申请。
1
如何在国外保护发明: 专利合作条约常见问题解答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巴黎公约途径与 PCT 途径对比
巴黎公约 途径
(月)
0
提交本国申请
(月)
PCT途径
0
费用: - 译文 - 专利局收费 - 当地代理人
国外提交申请
12
(可选) 请求补充 国际公布 国际检索12Βιβλιοθήκη 161822
(可选) 补充国际 检索报告
28
费用: - 译文 - 专利局收费 - 本地代理人
进入国家阶段
30
提交本国申请
提交PCT申请
国际检索报告和 书面意见
(可选) 提交国际初步审查
提交申请
4) 国际专利申请有何效力?
总体而言,只要国际专利申请符合获取国际申请日的最低要求,该申请即具备 PCT 所有缔约国 的国家专利申请(以及特定的地区专利申请)的效力。此外,如果申请满足条约和细则中规定 的特定形式要求(这对所有 PCT 缔约国都是有约束力的),则无需在后期针对不同的国家(或 地区)形式要求做出调整(以及缴纳有关费用)。
国际局)
国际 局
自优先权日 起按月计:
0
国际 阶段
12
16
18
申请人提出 补充国际 检索请求 (可选)
22
传送至
28
授予
指定局
(国家和/或地区 专利局)
专利
国家 阶段
30
向专利局 提出申请 (优先权日)
向PCT受理局 提出国际申请
传送 国际检索报告
和书面意见
公布 国际申请 国际检索报告 和书面意见
申请人 提出
7) PCT 申请能以电子方式提交吗?
在大多数情况下,申请人通过电子方式提交 PCT 申请。只要主管受理局接受以电子方式提交的 PCT 申请,即可通过此方式提交。如果借助 WIPO 网络服务 (ePCT-filing) 或 WIPO 提供的软
请求
(可选) 专利性国际初步
报告
3) 谁在使用 PCT?
全球的大型企业、研究机构和大学在寻求国际专利保护时,都会使用 PCT。中小型企业(SME)和 个人发明者也会使用该条约。《PCT 通讯》(参见 www.wipo.int/edocs/pctndocs/en/2017/pct_news_2017_03.pdf)中列出了每年提交 PCT 申请 最多的申请人名单。
(b) PCT 途径:申请人可以根据 PCT,直接或者在巴黎公约规定的首次申请的申请日起 12 个月内提交一件申请,该申请将在 PCT 所有缔约国内有效,因此要比直接途径或巴黎 公约途径更为简单、方便,也更为经济。
1
关于这些国家的名单,参见 WIPO 网站:www.wipo.int/pct/zh/pct_contracting_states.html。
PCT 程序包括:
提交申请: 申请人以一种语言,向一个国家或地区专利局或者 WIPO 提交一份满足 PCT 形式要求的国际申请,并缴纳一组费用。
国际检索: 由“国际检索单位”(ISA)(世界主要专利局之一)检索可影响发明专利性 的已公布专利文献和技术文献(“现有技术”),并对发明的可专利性提出书面意见。
5) 谁有权提交 PCT 国际专利申请?
凡属于 PCT 缔约国之一的国民或居民,均有权提交国际专利申请。如果国际申请中有多个申请 人,只要有一名申请人满足这一要求即可。
6) 国际专利申请可向何处提交?
在大多数情况下,国际专利申请可向本国专利局提交,如果国家安全规定允许,也可直接向 WIPO 提交。这两种情况下的主管局都行使 PCT“受理局”的职责。凡属于非洲地区知识产权组 织《哈拉雷议定书》、非洲知识产权组织《班吉协定》、《欧亚专利公约》或《欧洲专利公约》 成员国之一的国民或居民的申请人,只要相应的国内法允许,亦可选择向各自的地区专利局提 交国际专利申请。
专利合作条约常见问 题解答
如何在国外保护发明: 专利合作条约(PCT) 常见问题解答
2017 年 10 月
专利合作条约体系概述
发明 内容 转化为
提交给 国际 申请
国际单位
(国际检索单位 补充国际检索单位 国际初步审查单位)
进行检索 制作书面意见并 将报告传送给
传送 申请至
公布至
受理局
(国家或地区 专利局,或者
国际初步 审查要求 (可选)
传送国际 初步审查报告
或补充国际 检索报告 (可选)
进入 国家阶段 (当申请人 寻求保护时)
如何在国外保护发明: 专利合作条约常见问题解答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