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可以判决公证书无效吗

法院可以判决公证书无效吗
法院可以判决公证书无效吗

对于国外法院判决书需要作出公证认证吗?

随着中外人员交流的进一步深入,外国法院判决在国内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尤其以外国法院离婚判决为主,那么这些外国法院的判决书要在国内使用,需要作出相关公证认证手续吗?

这个问题是近些年来常遇到的问题,根据目前我们法律规定,除了少数与我国签订有司法判决互认的国家和地区外,其余外国法院判决要想在中国被认可,有效使用,就必须办理相关承认手续。这种承认手续需要在国内的中级人民法院来进行。

国内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当事人的申请时,对外国法院判决书的真伪不能判定,要求当事人对该判决书的真实性进行证明的,当事人可向驻外使、领馆申请公证、认证。外国法院判决书可经过居住国公证机构公证、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机构认证,我使、领馆认证;亦或居住国外交部直接认证,我使、领馆认证。进行上述认证的目的是为判决书的真伪提供证明,不涉及对其内容的承认。

外国法院的判决需公证认证流程:

首先由国外当地公证人公证,然后送该国外交部或其派出机构认证,最后送中国驻外使领馆认证。

公证书在民事诉讼中的效力

作者:宋琼

【摘要】本文在分析公证书在民事诉讼中作用的基础上,尝试对公证书在民事诉讼中的效力作出分析,以期对我国公证书证据效力制度体系的构建、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公证书在民事诉讼中效力更好的发挥有所裨益。

【关键词】公证书;民事诉讼;证明效力

一、公证书在民事诉讼中的作用

公证书在民事诉讼中发挥着很大的作用。防讼止争,预防纠纷,减少诉讼压力,提高诉讼效率。公证的首要功能便是预防纠纷,将纠纷遏制在摇篮里。公证具有法定的效力,从而使某些法律行为、法律事实和法律文书通过公证才产生一定的法律效果,这便及时地使自由的民商事约定得以以公证的方式确定和规范起来,消除双方的不信任,预防纠纷、减少诉讼。同时,在法庭审理中,若出具经公证的证据,则法院应当予以采信,而不用经历复杂的质证程序,提高了诉讼效率。当事人也会在纠纷产生之后,预测败诉的风险,往往会采用和解或者调解的方式结案,从而减少了诉源,缓解了法院的诉累。

二、公证书在民事诉讼中的证明效力分析

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第69条规定:“经过法定程序公证证明的法律事实和文书,人民法院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公证证明的除外”。这是因为,在我国,经过公证证明的法律行为、法律事实和文书从形式上到内容上必须是真实而且是合法的,证明效力作为我国公证文书的主要效力,所证事实被纳入了“免证事实”的范畴,因此公证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是公证文书证明效力的前提,公证文书若失去其真实性,则会直接影响到司法的公正,公证制度也失去了其原本的功能和效力。①依据《民事诉讼法》、《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公证法》、《公证程序规则》的相关规定,可以得知,在我国,符合程序规定和实体正义的公证文书理所当然地被法官予以采纳,而不必历经一般的法庭质证,这就排除了法官依职权主义对公证书进行调查的权力,排除了法官的自由心证。这在本质上是符合立法的本意的,有利于发挥公证防纷止争的功能,同时减少法院的诉累,提高审判效率,这其实与约定仲裁排除起诉的规定无异。但同时,依旧上述法律、行政法规,也产生了对错误或者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有异议公证文书的救济途径。我国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救济途径主要有两种,第一种是申请复查,第二种是直接向法院起诉。下面,笔者将对公证文书在这两种特殊情况下的效力进行分析:

对于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向相关公证机构提出复查的,如果公证书的部分或者全部内容

具有违法性,或者与实际事实不相符合的,则公证机构应当经过审查后公告撤销该公证书,

撤销

溯及至公证书出具之时无效,在此种情况下,该公证书在民事诉讼中定是没有效力的了。

在某些情况下,公证书所证明的文本能够作为证据使用,接受法庭的质证。例如,一位老人

用自书遗嘱办理了遗嘱公证,随后因为遗嘱公证严重不符合公证程序规则而被撤销,但因该

遗嘱是自书遗嘱,所以,该自书遗嘱仍然可以作为书证接受法庭的质证。另外,《公证法》第

39条还规定了公证书只要有错误,相关公证机构都应该给与更正,那么补正公证书应当作为

法庭认定事实的依据。

《公证法》第40条规定:“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对公证书的内容有争议的,

可以就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这条规定需要我们深思。分析这个问题,我们需要

知道,民事诉讼所涉及的争议,在一般情况下应当是关于民事实体关系的争议,也就是涉及

民事具体权利义务的争议,只有这种直接涉及民事实体关系的争议才能够提起民事诉讼,否

则,则不能提起民事诉讼,因为不存在诉的利益。因此,该条中,对公证书内容有争议的,

应该是对公证书所涉及的内容有争议,即是对相关民事实体关系有争议,而不是仅仅对公证

书真伪有争议,或者对公证书中所反映的单纯的事实有争议,比如对出生、学历、经历、无

犯罪记录等这些事实有争议。举一个案例:甲乙双方对买卖合同进行了公证,后甲乙双方没

有按合同履约而产生了争议,甲乙双方便可以就货物的提存的费用、财产灭失的风险负担等

民事争议,向法院提起诉讼。可见,该条规定的并不是对错误公证书的诉讼救济。

我国法律规定可以对公证提出反驳,但从现行的制度规定来看,有足以推翻公证的相反

证据时才能否定公证。②当事人可以在交换证据时,或者在庭审期间对公证书所证明的内容

得真伪提出质疑和抗辩,一旦当事人提出,则由该反驳公证证明内容的当事人加以举证并当

庭质证,如若该反驳方没有提出相关证据,则法庭应当采信该公证书的证明内容,这便是公

证证据的优先法律效力体现。反驳方仅仅提出证据也是不够的,而是要“足以”推翻公证证

明内容。“足以”应当符合民事诉讼所要求的高度的盖然性。如果,反驳方提出的证据足以推

翻原公证书,则法官不予采纳。

三、加强和完善公证书在民事诉讼中的效力

(一)完善保障公证书证明效力的法律体系和制度规范

完善《民事诉讼法》、《公证法》、《公证程序规则》中关于公证书效力的相关规定,细化

法律、行政法规的相关规定,使之更具有可操作性,明确规定公证书的效力,确定公证书的

救济途径。可在《民事诉讼法》中明确规定,若当事人要求确认公证书的真伪进而提出诉讼,

则该诉讼应当是确认之诉,将其所适用的程序纳入到“特别程序”之中,并在《公证法》中

也予以明确。

(二)保证较高的公证质量

较高的质量是发挥公证书在民事诉讼中效力的前提,低质量的公证书本身就违背公平和

正义的,更不能被赋予较高的证据效力而被法官所采信。要提高公证质量,不仅要加强公证

员的

执业水平和执业道德,更应该在《公证程序规则》中对公证员的执业行为进行规范,以

保障公证员按法定的程序收集证据、审查证据、采信证据、制作和出具公证书,只有按照《公

证程序规则》出具的公证书才有会达到形式和实质上公平正义。

注释:

①蒙舟.论公证文书在民事诉讼中的效力[d].西南政法大学,2010:17.

②毕玉谦主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理解和适用[m].北京: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2002:363.篇三:外国法院判决书如何认定及公证认证

外国法院判决书如何认定及公证认证

外国法院判决书在中国如何才能得到承认呢?需要做哪些公证认证?

近年来,随着我公民在国外结婚、离婚人数的增多,涉及中国公民向我人民法院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的案件也越来越多。为维护司法裁判的严肃性,统

一、明确做法,方便当事人,经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转发外交部、司法部、民政部《关于驻外使、领馆就中国公民申请人民法院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事进行公证、认证的有关规定》的通知,现对有关事宜做如下具体规定:

一、婚姻当事人一方为中国公民的外国法院的离婚判决书在国内使用,须经国内中级人民法院对该判决裁定承认后,才能为当事人出具以该外国法院离婚判决为准的婚姻状况公证。

二、婚姻当事人一方为中国公民的外国法院离婚判决书在国外使用:

(一)若居住国可根据外国法院离婚判决书或其他证明材料,为当事人出具婚姻状况证明,不需要我驻

该国使、领馆出具以外国法院离婚判决为准的婚姻状况公证,我使、领馆可不予干预,但不干预不等于承认。

(二)若当事人不能在居住国取得婚姻状况证明,需我驻该国使、领馆出具以此判决为准的婚姻状况公证,应先向国内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对该判决的承认。该判决经裁定承认后,才能为当事人出具有关公证。

三、国内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当事人的申请时,对外国法院离婚判决书的真伪不能判定,要求当事人对该判决书的真实性进行证明的,当事人可向驻外使、领馆申请公证、认证。外国法院的离婚判决书可经过居住国公证机构公证、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机构认证,我使、领馆认证;亦或居住国外交部直接认证,我使、领馆认证。进行上述认证的目的是为判决书的真伪提供证明,不涉及对其内容的承认。

四、当事人不能亲自回国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的离婚判决,可委托他人代理。驻外使、领馆可为此类委托书办理公证或认证。受理委托书公证应要求当事人亲自申请。

五、当事人或其代理人申请国内中级人民法院对外国法院离婚判决书的裁定承认,必须提供:

(一)外国法院离婚判决书正本及经证明无误的中

文译本;

(二)若申请人是离婚判决的原告,作出判决的外国法院出具的被告已被合法传唤出庭或合法传唤出庭文件已送达被告的有关证明文件及经证明无误的中文译文;

(三)若判决书中未指明判决已生效或生效时间

的,作出判决的外国法院出具的判决已生效的证明文件及经证明无误的中文译文。

驻外使、领馆应按照公证、认证程序为上述文件办理公证或认证。

六、第五条中所述的“经证明无误的中文译文”,可经如下途径证明:

(一)外国公证机构公证、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机构认证及我驻外使、领馆认证;

(二)驻外使、领馆直接公证;

(三)国内公证机关公证;

七、外国法院离婚判决书生效日期与我国法院裁定承认日期不同,离婚后未再婚公证应以外国法院离婚判决书生效日期为准。

八、国内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对外国法院离婚判决不予承认的,当事人可到国内原户籍所在地或婚姻缔结地中级人民法院起诉离婚。驻外使领馆可根据国内

法院的离婚判决,为当事人出具在国外期间的婚姻状况证明。

九、有关外国法院离婚判决中夫妻财产分割、生活费负担、子女抚养等方面判决承认执行的公证、认证,不适用本规定。

原规定与上述规定不一致的,按此规定办理。上述规定以外的情况,请逐案报请国内。

公证的法律效力

公证的法律效力是指公证在法律上的效能和法律作用。对公证的法律效力,我国《民事诉讼法》和《公证暂行条例》均作了明确规定,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法定证据效力我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明确规定:“经过法定程序公证证明的法律行为、法律事实和文书,人民法院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2、强制执行效力是指对公证机构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如债务人不履行,债权人可持公证书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而不再经过诉讼程序。对公证的这一效力,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八条作了明确规定。

3、法律行为成立要件当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某些法律行为必须采用公证形式设立、变更或终止时,公证即成为相应的法律行为设立、变更、终止的必备要件。另外,如果按照国际惯例或当事人之间的约定,某些法律行为设立、变更或终止必须办理公证,则公证也成为其成立的要件。

公证书效力分三种:

(1)证据上的效力。一切公证书都有法律上的证据效力。因为公证是对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文书或事实的真实性与合法性予以确认证明,一旦纠纷发生,公证书就成为特殊的书证,证明力较强。人民法院对经过公证证明的法律行为、

法律事实和文书,应当确认其效力。

在审判人员认为没有疑义的情况下,即可将公证书作为证明事实的证据。

(2)执行上的效力。我国公证暂行条例规定,对于追偿一定数额的金钱或物品的债权文书,经审查该项债权的权利与义务关系明确,当事人双方对债权本身无争议,债务人应履行、能履行而不履行时,公证机关可以给予有强制执行效力的证明。这种证明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债权人可据此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执行。

(3)法律上的效力。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必须公证证明的法律行为,是该项法律行为生效的条件之一,如没有履行公证,该项法律行为则没有生效。篇五:肖文对聊城公证处败诉公证案例点评

当两种法权碰撞时如何在雷池里跳舞

——评聊城市中级法院(2014)聊民一终字第208号《民事判决书》

泰安市岱宗公证处肖文

【案情】

2011年6月2日,原告武xx因借款纠纷在聊城市东昌府区法院起诉郭x、郭xx,东昌府区法院以(2011)聊东商初字第1575—1号《民事裁定书》,查封郭xx位于东昌府区鼓楼街道办事处北关朝阳胡同66号房产(聊房权证古字第004347号),该查封令送达至东昌府区房管局。2011年7月,郭xx以原房产证丢失为由申请挂失补发新证,房管局为其补办了新房产证,房产证号为古字第0111014399、0111014340号。10月14日,法院作出(2011)聊东商初字第157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郭x偿还借款本金50万元及利息,郭xx承担连带责任。判决生效后,原告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在执行过程中裁定终结执行,原因为:2011年10月,马xx因借款纠纷在聊城市东昌府区法院起诉郭x、郭xx,法院于10月18日作出(2011)聊东民一初字第2814号《民事裁定书》,重复查封了郭xx位于东昌府区鼓楼街道办事处北关朝阳胡同66号的房产。12月15日法院作出(2011)聊东民一初字第281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郭x偿还马xx借款本金1050000万元及利息,郭xx承担连带责任。

2012年5月24日,马xx持聊房权证古字第0111014399、0111014340号房产证到聊城市鲁西公证处申请办理以房抵债协议公证。公证员到东昌府区房管局对聊房权证古字第

0111014399、0111014340号房产证权利状况进行查询,房管部门查询系统显示,第0111014399、0111014340号房产只有东昌府区法院因马xx案进行了查封。

债权人马xx与债务担保人郭xx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因该房产面临拆迁,协议规定:郭xx将第0111014399、0111014340号房产中的184.5平方米的房产所有权益转让给债权人马xx。聊城市鲁西公证处出具了(2012)聊鲁西证民证第904号《公证书》。马xx持公证书将拆迁安置人变更为本人。

2012年6月21日,债权人魏xx与债务人郭xx达成顶账协议。协议约定:郭xx在东昌府区鼓楼街道办事处北关朝阳胡同66号有房产一处(聊房权证古字第004347号)。该房产被山东创伟置业有限公司拆迁,补偿安置面积212.57平方米。债务人同意将该安置面积顶账给债权人。聊城市鲁西公证处出具了(2012)聊鲁西证民证第1079号《公证书》。魏xx持公证书将拆迁安置人变更为本人。2013年1月30日原告武xx以公证损害赔偿为由在东昌府区法院对聊城市鲁西公证处提起民事诉讼。对一审判决,公证处不服上诉到聊城市中级法院。

【法院判决】

一审法院认定:聊城市鲁西公证处为已被生效法律文书确认的无效转让协议出具公证书,违反了《公证法》的规定,为不真实、不合法的事项出具公证,存在过错;根据《房地产管理法》38条第2项规定,被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其它形式限制权力的房地产不得转让。因此,被告理应要求申请人及被申请人对该标的物是否属于上述限制流通的情形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对证明材料的真实、合法、充分性进行审查。但被告在公证过程中未尽到上述审查义务,亦存在过错;由于被告的公证行为导致原告申请查封的标的物在拆迁安置过程中被转移到他人名下,致使原告作为申请执行人的案件因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被终结执行程序,给原告造成了损失,且损失后果与被告的公证行为之间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判决:聊城市鲁西公证处赔偿原告武xx损失49万元。

二审法院(2014)聊民一终字第208号《民事判决书》终审认定:鲁西公证处办理第904号《公证书》及第1079号《公证书》时,未进行充分核实,尤其在办理第二份公证书时,为同一处房产重复办理公证,并且未去房产管理部门核实有无被查封或抵押情况,主观上存在过错。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案例评析】

这是一起公证证明权试图介入国家司法执行权领地的不成功案例,这是一件应引起公证界警惕的负面案例,这又是一起存在诸多值得探讨疑点的复杂案例。本案意义并不在于聊城市鲁西公证处的终审败诉,而在于公证能否介入司法执行和解?公证处是否尽到谨慎核实义务?谁该为公证处的错误买单?

本案疑点一、(2011)聊东商初字第1575号生效《民事判决书》为何无端终结执行?终结执行是指在民事诉讼中,已经开始的强制执行因发生某种法定的特殊情况,不能继续进行,因而法院裁定结束执行程序。执行终结就是执行程序的完全结束,裁定执行终结后,债权人不能再请求执行,执行机关也不再采取执行措施,执行程序到此结束。《民事诉讼法》第257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1)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2)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3)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4)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5)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6)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终结执行的本质是该案件因申请人原因、执行凭证无效或执行标的灭失等原因,导致法院无法执行。虽然在终结执行方面法院有自由裁量的权力,但原告武xx诉郭x、郭xx案,郭xx的财产仍处在有效查封状态,不存在法定的执行终结理由。《民事诉讼法》第

247条规定:“财产被查封、扣押后,执行员应当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的,人民法院应当拍卖被查封、扣押的财产;不适于拍卖或者当事人双方同意不进行拍卖的,人民法院可以委托有关单位变卖或者自行变卖。”聊城市东昌府区法院应当按照生效判决,依法对原告武xx诉郭x、郭xx案查封的财产强制执行。如果法院依法继续执行,本公证错案就不会发生。

终结执行后,原查封裁定还是否有效?法院民事查封是有明确的期限的,不动产为两年;效力也是有限的,只至生效法律文书执行时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09条规定:“诉讼中的财产保全裁定的效力一般应维持到生效的法律文书执行时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4条规定:“诉讼前、诉讼中及仲裁中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进入执行程序后,自动转为执行中的查封、扣押、冻结措施。”

聊城市东昌府区法院对本案终结执行,那么(2011)聊东商初字第1575—1号《民事裁定书》对郭xx查封的房产还有没有法律效力?这是一个有极大争议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30条规定“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人民法院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消灭。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已经被执行拍卖、变卖或者抵债的,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消灭。”虽然本案被法院无厘头地终止执行,但郭xx被查封的房产没有被执行拍卖、变卖或者抵债,从法理上讲第1575—1号《民事裁定书》的查封决定继续有效。东昌府区法院的终结执行产生以下两种滑稽的法律效果:1、(2011)聊东商初字第1575号生效《民事判决书》不再执行。2、聊房权证古字第004347号房产继续查封。

本案疑点二、东昌府区房管局为何违规为郭传喜补发新房产证?建设部房《屋登记办法》第7条规定:“办理房屋登记,一般依照下列程序进行:(1)申请;(2)受理;(3)审核;(4)记载于登记簿;(5)发证。”换发新证属于登记范畴。第22条6款规定房屋被依法查封期间,权利人申请登记的的,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不予登记。2011年6月原告武xx因借款纠纷起诉郭x、郭xx,并申请查封郭xx聊房权证古字第004347号房产。7月郭xx以房产证丢失为由申请挂失补发新证,对于郭xx的房产被依法查封的事实,东昌府区房管局是明知的,根据建设部房《屋登记办法》规定,东昌府区房管局不应为郭xx违法补发新证。

《屋登记办法》规定第24条规定:“房屋登记簿应当记载房屋自然状况、权利状况以及其他依法应当登记的事项。”第25条规定:“房屋登记机构应当根据房屋登记簿的记载,缮写并向权利人发放房屋权属证书。”即使东昌府区房管局工作失误为郭xx补发新证,也应按规定将第一次法院查封的事实记载于新房产证权属资料里,但东昌府区房管局继续延续失误,没有在新证上记载权利受限状况。这是导致公证错误的直接原因。

本案疑点三、东昌府区法院发现房管局违规行为为何不进行纠正?2011年10月,东昌府区法院在审理马xx诉郭x、郭xx借款纠纷一案时,已经发现了房管局违规为郭xx焕发新证的事实。东昌府区法院仅仅是对焕发的新证进行了再次查封,并没有要求撤销郭xx的新房产证。

本案疑点四、对于司法执行领域的和解协议公证为何介入?执行和解是指在法院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与执行申请人双方经过自愿协商,达成履行义务协议,并报法院审查备案,义务履行完毕,从而结束执行程序的活动。《民诉法》第230条规定:“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执行员应当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87条规定:“当事人之间达成的和解协议合法有效并已履行完毕的,人民法院作执行结案处理。”依据法律规定,执行和解以法院为主导。

传统理论认为公证对非诉讼领域民事协议的真实、合法性可以予以证明,对诉讼及司法

执行阶段的民事协议,除非法院同意,否则公证不应介入。聊城市鲁西公证处为执行和解协议办理公证,可以说是在司法雷池领地里跳舞,就本案而言,该处公证创新的做法并不成功。面对公认的公证行业禁地,多数公证处是不越雷池一步,聊城市鲁西公证处却为何敢在禁地里拓荒?个中缘由值得深层思考。

据笔者了解,聊城市鲁西公证处是个自收自支的事业编公证处,该市经济不发达,公证市场狭窄,公证资源匮乏,自身生存压力山大。与该处一位资深公证员探讨本案时,笔者问:“为何对执行和解协议进行公证?是法院要求的吗?”答:“不是法院要求的。‘法无禁止皆自由。’为何不能做?”从法理角度讲,对于公民私权利范畴,有法无禁止皆自由之说;对公权力范畴,则奉行法无授权皆禁止原则。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自愿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是公民个人私权利范畴,如果要求公证证明,则属于公权力范畴,启动证明公权力必须有法律规定。民诉法明确规定执行和解协议在法院的主持之下进行,公证处并无介入的法理依据及具体的法律规定。对于鲁西公证处勇闯禁区的行为,笔者归纳为两个原因:1、公证证源不足,发展压力巨大。2、办证理论存在严重误区。

本案疑点五、公证处是否尽到了谨慎核实义务?一审及二审法院认定两份公证书为错证的理由是:公证处未尽到谨慎核实义务。谨慎核实义务是公证员作为法律专家应当承担的职业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公证活动相关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第4条第5项规定:公证机构在公证过程中未尽到充分的审查、核实义务,致使公证书错误或者不真实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公证机构有过错。第5条规定:“当事人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申请公证致使公证书错误造成他人损失的,当事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公证机构依法尽到审查、核实义务的,不承担赔偿责任;未依法尽到审查、核实义务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

公证处谨慎核实义务是指公证员对办证所依据的证据资料应当谨慎、认真、仔细地审核。《公证法》第28条、29条规定:公证处应对申请公证的事项是否真实、合法,提供的证明材料是否真实、合法、充分进行审查;按照有关办证规则需要核实或者对其有疑义的,应当进行核实。鲁西公证处在出具第904号《公证书》时,对顶账的聊房权证古字第0111014399、0111014340号房产证进行了查证核实,房管局资料显示该房产权利因马xx案被司法查封。应当认定鲁西公证处尽到了充分的审查、核实义务。

郭xx持第一个房产证(聊房权证古字第004347号)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与债权人魏xx达成安置补偿权益顶账协议,鲁西公证处到房管局对安置补偿权益的权利状况进行了核实,资料显示该权益无司法查封限制。可以认定鲁西公证处进行了仔细审查、核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24条规定:“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灭失或者毁损的,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及于该财产的替代物、赔偿款。人民法院应当及时作出查封、扣押、冻结该替代物、赔偿款的裁定。”郭xx位于东昌府区鼓楼街道办事处北关朝阳胡同66号房产被拆迁后,东昌府区法院按规定应及时对查封财产的拆迁权益进行再次查封,因为区法院的消极不作为,才给郭xx留下了可利用的法律漏洞。

答案:错证是如何造成的?虽然笔者认为鲁西公证处在出具上述公证书时,履行了谨慎核实义务,但这无法改变第904号《公证书》及第1079号《公证书》是错证的法律事实。如果对本案前因后尾进行生动复原,就可以看出一个应引起行业人员深刻反思的公证案例的产生过程。

首先,当事人瞒天过海的移花接木伎俩。郭xx(本案主角人物,一个将房管局、公证处、区法院玩弄于股掌的大忽悠。)因与原告武xx债务问题,导致其东昌府区鼓楼街道办事处北关朝阳胡同66号房产(聊房权证古字第004347号)于2011年6月被区法院查封。2011年7月,郭xx申请挂失补发新证,房管局违规为其补办了新房产证(房产证号为古字第

0111014399、0111014340号),对于该房产的被查封事实,由于失误,并未在新证上及房管局查询系统予以记载。郭xx成功地对被查封的房产进行了洗白。从房产系统权利查询资料上及新房产证上看,该产权凭证洁白无瑕。

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一审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适用普通程序的刑事判决书样式

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一审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适用普通程序的刑事判决书样式和一审未成年人刑事公诉案件适用简易程序的刑事判决书样式的通知 法办发[2009]25号 全国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各级军事法院、各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和基层法院、各海事法院,新疆 生产建设兵团各级法院: 根据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审判工作实际的需要,现将一审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适用普通程序的刑事判决书样式和一审未成年人刑事公诉案件适用简易程序的刑事判决书样式印发给你们,请 认真执行。 2001年6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一审未成人刑事案件适用普通程序的刑事判决书等4份补充样式的通知》(法办发[2001]1号)中的法院刑事诉讼文书补充样式2,即一审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适用普通程序的刑事判决书样式,不再执行。 附件: 1、_____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一审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适用普通程序用) 2、_____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一审公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适用简易程序用) 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 二○○九年十月十二日 附件1: _____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 (一审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适用普通程序用) (____)__刑初字第__号 公诉机关___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户籍所在地、文化程度、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学校、住址,所受强制措施情况等,现羁押处所)。 法定代理人……(写明姓名、与被告人的关系、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 辩护人(或者指定辩护人)……(写明姓名、工作单位和职务)。 ___人民检察院以___检_诉[____]__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___犯__罪,于____年__月__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于____年__月__日立案,并依法组成合议庭。因本案被告人系未成年人(或者因本案涉及未成年被告人),依法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___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___出庭支持公诉,被害人___及其法定代理人___、诉讼代理人___,被告人___及其法定代理人___、辩护人(或者指定辩护人)___,证人___,鉴定人___,翻译人员___等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 理终结。 ___人民检察院指控……(概述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犯罪的事实、证据和适用法律的意 见)。 被告人___辩称……(概述被告人对指控的犯罪事实予以供述、辩解、自行辩护的意见和有关证据)。法定代理人___……(概述对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犯罪的意见、提供的有关证据)。

第一审刑事裁判文书 格式

第一审刑事裁判文书 1.一审公诉案件适用普通程序刑事判决书 (1)一审自然人犯罪案件刑事判决书格式 【文书格式】 ×××人民法院 刑事判决书 (××××)×刑初字第××号 公诉机关×××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依次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和因本案所受强制措施情况,现羁押处所)。 辩护人……(写明姓名、工作单位和职务)。 ×××人民检察院以×检刑诉(××××)××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犯××罪,于××××年××月××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或者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出庭支持公诉,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等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注:上述内容构成文书的首部。 以下是文书正文,由事实和证据、理由、判决结果等内容构成。 ×××人民检察院指控……(概述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犯罪的事实、证据和适用法律的意见)。 被告人×××辩称……(概述被告人对指控的犯罪事实予以供述、辩解、自行辩护的意见和有关证据)。 辩护人×××提出的辩护意见是……(概述辩护人的辩护意见和有关证据)。 经审理查明,……(首先写明经法庭审查明的事实;其次写明经举证、质证定案的证据及其来源;最后对控辩双方有异议的事实、证据进行分析、认证)。 注:详写法院认定的事实、情节和证据。如果控、辩双方对事实、情节、证据有异议,应予分析否定。在这里,不仅要列举证据,而且要通过对主要证据的分析论证,来说明本判决认定的事实是正确无误的。必须坚决改变用空洞的“证据确凿”几个字来代替认定犯罪事实的具体证据的公式化的写法。

二审刑事判决书

二、二审刑事判决书 ×××人民法院 刑事判决书 (二审改判用) (××××)×刑终字第××号原公诉机关×××人民检察院。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和因本案所受强制措施情况等,现羁押处所)。 辩护人……(写明姓名、工作单位和职务)。 ×××人民法院审理×××人民检察院指控原审被告人×××犯××罪一案,于×××年××月××日作出(××××)×刑初字第××号刑事判决。原审被告人×××不服,提出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或者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出庭履行职务。上诉人(原审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等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首先概述原判决认定的事实、证据、理由和判处结果;其次概述上诉、辩护的意见;最后概述人民检察院在二审中提出的新意见)。 经审理查明,……(首先写明经二审审理查明的事实;其次写明二审据以定案的证据;最后针对上诉理由中与原判认定的事实、证据有异议的问题进行分析、认证。)本院认为,……(根据二审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法律规定,论证原审法院判决认定的事实、证据和适用法律是否正确。对于上诉人、辩护人或者出庭履行职务的检察人员等在适用法律、定性处理方面的意见,应当有分析地表示是否予以采纳,并阐明理由)。依照……(写明判决的法律依据)的规定,判决如下: ……(写明判决结果。分两种情况:) 第一,全部改判的,表述为: 一、撤销×××人民法院(××××)×刑初字第××号刑事判决; 二、上诉人(原审被告人)×××……(写明改判的内容)。(刑期从……) 第二,部分改判的,表述为: 一、维持×××人民法院(××××)×刑初字第××号刑事判决的第×项,即……(写明维持的具体内容); 二、撤销×××人民法院(××××)×刑初字第××号刑事判决的第×项,即……(写明撤销的具体内容); 三、上诉人(原审被告人)×××……(写明部分改判的具体内容)。(刑期从……)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略) 说明:书写判决书的事实和理由部分时,注意掌握以下几点: 1、着力于针对一审判决中的错误以及上诉、抗诉的意见和理由,进行叙事和说理。 2、对各方意见有分歧的要详写,没有异议的可以略写;对上诉、抗诉意见都应当进行分析、论证,充分阐明肯定或者否定的理由。

《一审刑事判决书》实例-法律文书模板

《一审刑事判决书》实例 ××省×××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 (19××)×刑初字第21号 公诉机关:××省××市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文××,男,19××年×月×日生,×族,××县人,农民,住××县××乡黑豆涧村,19××年××月××日被刑事拘留,同年××月××日被依法逮捕,现押于××县看守所。辩护人:代×,××市律师事务所律师。 ××省××市人民检察院于19××年×月×日以被告人文××犯故 意杀人罪,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省××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员×××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文××及其辩护人代×到庭参加诉讼。本院经合议庭评议,审判委员会进行了讨论并作出决定,现已审理终结。 ××省××市人民检察院以×检刑起字(19××)第9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文××于19××年××月×日晚因酗酒闹事在其大哥文×训家门前用土制猎枪将本村村民文×佃打死,被告人文××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应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文××对起诉书指控的基本事实供认不讳,辩解其当时并不知枪内有药,开枪的目的只是想吓唬人,没有想打伤或打死人的故意。文××的辩护人认为被告人文××的行为属于间接故意杀人,其罪行当比直接故意杀人轻,文××作案后能投案自首,认罪,悔罪,应予从轻处罚。 经审理查明:19××年××月×日晚,被告人文××酗酒后到其大哥文×训家闹事,被文×训等斥责并撵出,被告人文××恼羞成怒,从其三哥文×永家拿走土制猎枪返回到文×训家门前,扬言要打文×训。其堂兄文×佃闻讯赶来劝阻,遭到文××的辱骂,文×佃欲弯腰捡石块打文××,被文××开枪击中,散弹射入文×佃头部,致文×佃颅脑损伤而死亡,作案后,被告人文××到当地派出所投案自首。 上述事实,有现场见证人张×进、张×茂、徐×朵、张×训的证言证实,被告人文××亦供认不讳;被告人文××当晚酗酒闹事的情况,有证人张×增、张×站、张×信的证言证实,证人张×永、路×粉的证言证明当晚文××从家中拿走一支装有火药的土制猎枪;××县公安局对发案现场进行了勘查,现场提取的血迹经检验与死者文×佃的血型一致;××县公安局法院对文×佃的尸体进行了检验,并作出文×佃系被散弹击中颅脑致颅脑损伤而死亡的鉴定结论,另

刑事判决书格式范文

中文打字速度测试软件v1.4 ××××人民法院 刑事判决书 (一审公诉案件用) (××××)×刑初字第××号 公诉机关××××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和因本案所受强制措施情况等,现在何处)。 辩护人……(写明姓名、性别、工作单位和职务)。 ××××人民检察院于××××年××月××日以被告人×××犯××罪,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或依法由审判员×××独任审判),公开(或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或员)×××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及其辩护人×××、证人×××等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首先概述检察院指控的基本内容,其次写明被告人的供述、辩解和辩护人辩护的要点)。 经审理查明,……(详写法院认定的事实、情节和证据。如果控、辩双方对事实、情节、证据有异议,应予分析否定。在这里,不仅要列举证据,而且要通过对主要证据的分析论证,来说明本判决认定的事实是正确无误的。必须坚决改变用空洞的“证据确凿”几个字来代替认定犯罪事实的具体证据的公式化的写法)。 本院认为,……〔根据查证属实的事实、情节和法律规定,论证被告人是否犯罪,犯什么罪(一案多人的还应分清各被告人的地位、作用和刑事责任),应否从宽或从严处理。对于控、辩双方关于适用法律方面的意见和理由,应当有分析地表示采纳或予以批驳〕。依照……(写明判决所依据的法律条款项)的规定,判决如下: ……〔写明判决结果。分三种情况: 第一、定罪判刑的,表述为: “一、被告人×××犯××罪,判处……(写明主刑、附加刑); 二、被告人×××……(写明追缴、退赔或没收财物的决定,以及这些财物的种类和数额。没有的不写此项)。” 第二、定罪免刑的表述为:

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二审改判用,样式二) - 法律文书

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二审改判用,样式二) -法律文书 法院刑事诉讼文书样式11×××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 (二审改判用)(××××)×刑终字第××号原公诉机关×××人民检察院。上诉 人(原审被告人)……(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和因本案所受强制措施情况等,现羁押处所)。 辩护人……(写明姓名、工作单位和职务)。×××人民法院审理×××人民检察院指控原审被告人×××犯××罪一案,于××××年××月××日作 出(××××)×刑初字第××号刑事判决。原审被告人×××不服,提出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或者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人民检察院指 派检察员×××出庭履行职务。上诉人(原审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等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首先概述原判决认定的事实、证据、 理由和判处结果;其次概述上诉、辩护的意见;最后概述人民检察院在二审中提出的新意见)。经审理查明,……(首先写明经二审审理查明的事实;其次写 明二审据以定案的证据;最后针对上诉理由中与原判认定的事实、证据有异议的问题进行分析、认证。)本院认为,……(根据二审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 法律规定,论证原审法院判决认定的事实、证据和适用法律是否正确。对于上诉人、辩护人或者出庭履行职务的检察人员等在适用法律、定性处理方面的意见,应当 有分析地表示是否予以采纳,并阐明理由)。依照……(写明判决的法律依据)的规定,判决如下:……〔写明判决结果。分两种情况:第一,全部改 判的,表述为:“一、撤销×××人民法院(××××)×刑初字第××号刑事判决;二、上诉人(原审被告人)×××……(写明改判的具体内 容)。(刑期从……)”第二,部分改判的,表述为:“一、维持×××人民法院(××××)×刑初字第××号刑事判决的第×项,即……(写明维 持的具体内容);二、撤销×××人民法院(××××)×刑初字第××号刑事判决的第×项,即……(写明撤销的具体内容);三、上诉人(原审被 告人)×××……(写明部分改判的具体内容)。(刑期从……)”。〕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审判长××× 审判员××× 审判员×××(院印) ××××年××月××日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书记员×××样式11的说明一、本样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九条第(二)、(三) 项的规定制订,供第二审人民法院在受理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或者公诉机关提出抗诉的刑事案件后,经审理查明原判决在适用法律上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 或者原判决事实不清楚、证据不足,经二审查清事实后予以改判时使用。二、本样式是按公诉案件的被告人提出上诉的模式设计的。如果条件变换,首部各

刑事判决书格式

XX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书 (××××)×刑初字第××号 公诉机关××××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和因本案所受强制措施情况等,现在何处)。 辩护人……(写明姓名、性别、工作单位和职务)。 ××××人民检察院于××××年××月××日以被告人×××犯××罪,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或依法由审判员×××独任审判),公开(或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或员)×××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及其辩护人×××、证人×××等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首先概述检察院指控的基本内容,其次写明被告人的供述、辩解和辩护人辩护的要点)。 经审理查明,……(详写法院认定的事实、情节和证据。如果控、辩双方对事实、情节、证据有异议,应予分析认定。在这里,不仅要列举证据,而且要通过对主要证据的分析论证,来说明本判决认定的事实是正确无误的。必须坚决改变用空洞的“证据确凿”几个字来代替认定犯罪事实的具体证据的公式化的写法)。 本院认为,……〔根据查证属实的事实、情节和法律规定,论证被告人是否犯罪,犯什么罪(一案多人的还应分清各被告人的地位、作用和刑事责任),应否从宽或从严处理。对于控、辩双方关于适用法律方面的意见和理由,应当有分析地表示采纳或予以批驳〕。依照……(写明判决所依据的法律条款项)的规定,判决如下: ……〔写明判决结果。分三种情况: 第一、定罪判刑的,表述为: “一、被告人×××犯××罪,判处……(写明主刑、附加刑); 二、被告人×××……(写明追缴、退赔或没收财物的决定,以及这些财物的种类和数额。没有的不写此项)。” 第二、定罪免刑的表述为: “被告人×××犯××罪,免予刑事处分(如有追缴、退赔或没收财物的,续写为第二项)。”

一审刑事判决书(实例)

(刘颖杀夫案刑事判决书) 内蒙古包头市昆都仑区人民法院 刑事判决书 (2005)昆刑初字第045号 公诉机关包头市昆都仑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刘颖,女,1966年5月8日出生于内蒙古包头市,汉族,初中文化,系包钢祁连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工人,捕前住包头市昆都仑区友谊19号街坊1区20栋71号;因本案于2004年9月9日被拘留,同年9月30日被逮捕,现押于包头市公安局看守所。 辩护人龚磊,内蒙古诚誉律师事务所律师。 辩护人姜勇,内蒙古诚誉律师事务所律师。 包头市昆都仑区人民检察院以内包昆检刑诉(2004)365号起诉书指控被告 人刘颖犯故意杀人罪,于2005年1月4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包头市昆都仑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张秀娟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刘颖及其辩护人龚磊、姜勇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包头市昆都仑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刘颖经常被其夫于景森酒后殴打。2004年9月7日晚,被害人于景森又与被告人刘颖发生争执,被告人刘颖于当晚去于景森的朋友张某某家居住。2004年9月8日晚7时许,被害人于景森打电话找被告人刘颖,被告人刘颖约被害人于景森在包头市昆都仑区东华货仓处见面,二人见面后,被告人刘颖与其夫于景森又发生争执,被害人于景森将被告人刘颖的手机扔在地上,朝被告人刘颖腿部踢了一脚,被告人刘颖用其当天从包百大楼买的单刃刀,连刺被害人于某某胸部六刀、四肢数刀,致被害人于景森死亡。经包头市公安局昆区分局法医鉴定,被害人于景森因心脏破裂,大失血死亡。 为证实指控的事实,公诉机关在庭审中出示了报案材料、证人证言、法医尸体检验报告、现场勘查笔录及照片、物证、书证、被告人供述等证据。公诉机关据此认为被告人刘颖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被告人刘颖犯罪后自动归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系自首,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提请本院依法惩处。

×××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一审单位犯罪案件用) - 法律文书

×××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一审单位犯罪案件用) -法律文书 法院刑事诉讼文书样式2(新增)×××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 (一审单位犯罪案件用)(××××)×刑初字第××号公诉机关×××人 民检察院。被告单位……(写明单位名称、住所地)诉讼代表人……(写明姓名、工作单位和职务)。辩护人……(写明姓名、工作单位和职 务)。被告人……(写明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以 及因本案所受强制措施情况等,现羁押处所)。辩护人……(写明姓名、工作单位和职务)。×××人民检察院以×检×诉〔〕××号起诉书 指控被告单位×××犯××罪,被告人×××犯××罪,于××××年××月××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或者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 ×××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出庭支持公诉,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被告单位的诉讼代表人×××及其辩护人×××,证 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等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人民检察院指控……(概 述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单位和被告人犯罪的事实、证据和适用法律的意见)。被告单位×××辩称……(概述被告单位对指控的犯罪事实予以供述、辩解、自 行辩护的意见和有关证据)。辩护人×××提出的辩护意见是……(概述辩护人的辩护意见和有关证据)。被告人×××辩称………(概述被告人对指控的犯 罪事实予以供述、辩解、自行辩护的意见和有关证据)。辩护人×××提出的辩护意见是……(概述辩护人的辩护意见和主要证据)。经审理查明,……(首 先写明经法庭审理查明的有关被告单位犯罪的事实和被告人犯罪的事实;其次写明据以定案的证据及其来源;最后对控辩双方有异议的事实、证据进行分析、认 证)。本院认为,……(根据查证属实的事实、证据和法律规定,论证公诉机关指控的单位犯罪是否成立,被告单位及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其他直接责任 人员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犯的什么罪,应否实行“双罚制”,应否从轻、减轻、免除处罚或者从重处罚。对于控辩双方关于适用法律方面的意见,应当有分析地表 示是否予以采纳,并阐明理由)。依照……(写明判决的法律依据)的规定,判决如下:……〔写明判决结果。分三种情况:第一,定罪判刑的,表述 为:“一、被告单位×××犯××罪,判处罚金×××元,……(写明缴纳期限);二、被告人×××犯××罪,判处……(写明主刑、附加 刑)。(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如有追缴、退赔或者发还被害人、没收财物的,应在以上各项之后续项写明)。”第二,定罪免刑的,表述为:“一、被告单位×××犯××罪,免 予刑事处罚;二、被告人×××犯××罪,免予刑事处罚。(如有追缴、退赔或者发还被

一审判决书刑事案件概要

杨杰、阎天等犯诈骗罪一审刑事判决书发布日期:2016-01-05浏览:35次 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刑事判决书 (2015)浙绍刑初字第51号公诉机关浙江省绍兴市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杨杰。因涉嫌犯诈骗罪于2015年5月28日被取保候审,同年7月31日被逮捕。现羁押于绍兴市上虞区看守所。 辩护人刘海军,安徽皖大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阎天。因涉嫌犯诈骗罪于2015年5月28日被取保候审,同年7月31日被逮捕。现羁押于绍兴市上虞区看守所。 辩护人张新,安徽皖大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吴启兵。因涉嫌犯诈骗罪于2015年5月28日被取保候审,同年7月31日被逮捕。现羁押于绍兴市上虞区看守所。 辩护人刘刚,安徽神州行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汪才辉。因涉嫌犯诈骗罪于2015年5月28日被取保候审,同年7月31日被逮捕。现羁押于绍兴市上虞区看守所。

辩护人李权峰,安徽安天行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李某甲,湖北省安陆市。因涉嫌犯诈骗罪于2015年5月22日被刑事拘留,同年6月6日被逮捕。现羁押于绍兴市上虞区看守所。 辩护人季慧娈,浙江大公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吴某。因涉嫌犯诈骗罪于2014年12月17日被刑事拘留,2015年1月22日被逮捕。现羁押于绍兴市上虞区看守所。 指定辩护人刘文虎,浙江国大律师事务所律师。 辩护人郭伟俊,内蒙古上都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李某乙(化名“刘瑶瑶”)。因涉嫌犯诈骗罪于2014年11月14日被刑事拘留,同年12月15日被逮捕。现羁押于绍兴市上虞区看守所。 辩护人丁哲瑜,浙江五洋联合律师事务所律师。 浙江省绍兴市人民检察院以绍检公一刑诉(2015)49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杨杰、阎天、吴启兵、汪才辉、李某甲、吴某、李某乙犯诈骗罪,于2015年7月24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浙江省绍兴市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傅琳英出庭支持公诉,各被告人及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期间因检察机关建议补充侦查,本院决定延期审理。现已审理终结。 浙江省绍兴市人民检察院指控:

刑事判决书格式

XX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书 (××××)×刑初字第××号 公诉机关××××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和因本案所受强制措施情况等,现在何处)。 辩护人……(写明姓名、性别、工作单位和职务). ××××人民检察院于××××年××月××日以被告人×××犯××罪,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或依法由审判员×××独任审判),公开(或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或员)×××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及其辩护人×××、证人×××等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首先概述检察院指控的基本内容,其次写明被告人的供述、辩解和辩护人辩护的要点). 经审理查明,……(详写法院认定的事实、情节和证据。如果控、辩双方对事实、情节、证据有异议,应予分析认定。在这里,不仅要列举证据,而且要通过对主要证据的分析论证,来说明本判决认定的事实是正确无误的。必须坚决改变用空洞的“证据确凿”几个字来代替认定犯罪事实的具体证据的公式化的写法). 本院认为,……〔根据查证属实的事实、情节和法律规定,论证被告人是否犯罪,犯什么罪(一案多人的还应分清各被告人的地位、作用和刑事责任),应否从宽或从严处理。对于控、辩双方关于适用法律方面的意见和理由,应当有分析地表示采纳或予以批驳〕.依照……(写明判决所依据的法律条款项)的规定,判决如下: ……〔写明判决结果。分三种情况: 第一、定罪判刑的,表述为: “一、被告人×××犯××罪,判处……(写明主刑、附加刑); 二、被告人×××……(写明追缴、退赔或没收财物的决定,以及这些财物的种类和数额.没有的不写此项)." 第二、定罪免刑的表述为: “被告人×××犯××罪,免予刑事处分(如有追缴、退赔或没收财物的,续写为第二项)。” 第三、宣告无罪的,表述为:

第一审刑事判决书范文

辽宁省凌海市人民法院第一审刑事判决书 (2010)凌海刑初字第00120号公诉机关辽宁省凌海市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张峰,男,1984年10月29日出生于辽宁省凌海市,汉族,初中文化,无业,现住凌海市大凌河镇某小区3号楼4单元302室。因本案于2010年2月26日被凌海市公安局取保候审。 辩护人金雷,辽宁永字律师事务所律师。 凌海市人民检察院以凌检刑诉(2010)68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张峰犯故意伤害罪,于2010年4月16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于同日立案。在诉讼过程中,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向本院提起民事告诉。本案经本院院长批准延长审限两个月。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凌海市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李峰、陈娓佳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张峰及其辩护人金雷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凌海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10年2月16日14时30分许,李某因其母亲王某某与被告人张峰发生纠纷之事找其理论发生争执,后相互发生厮打,在厮打过程中被告人张峰用西瓜刀将王某某左腕部砍伤。经法医鉴定,伤者王某某左腕部损伤为人体轻伤。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张峰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之规定,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故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被告人张峰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上述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其辩护人辩护意见:本案起因上李某有过错,被告人张峰平时表现好,已对被

害人赔偿,对被告人张峰从轻处罚。 经审理查明:2010年2月16日14时30分许,李某因其母亲王某某与被告人张峰发生纠纷之事找张峰理论并发生争执,后相互发生厮打,在厮打过程中被告人张峰用西瓜刀将王某某左腕部砍伤。经法医鉴定,伤者王某某左腕部损伤为人体轻伤。(本案的民事赔偿部分,双方已达成调解协议,已实际履行。) 上述事实,有公诉机关提交的并经当庭质证、认证的下列证据可以证明: 1、被告人张峰供述其用西瓜刀将王某某左腕部砍伤的事 实。 2、被害人王某某陈述自己被张峰用西瓜刀砍伤的事 实。 3、证人赵某、钱某、孙某均证实张峰用西瓜刀将王某某砍伤的事实。 4、凌海市人民医院法医司法鉴定所鉴定书,证实伤者王某某左腕部损伤为人体轻伤。 5、案件来源、抓捕经过等证据材料,证实本案相关情况。 本院认为:被告人张峰持械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凌海市人民检察院指控罪名成立。被告人张峰到案后认罪、悔罪,积极主动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应对其酌情予以从轻处罚。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一款之规定,判决如下:

×××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一审自诉、反诉并案审理用) - 法律文书

×××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一审自诉、反诉并案审理用) -法律文书 法院刑事诉讼文书样式7×××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一审 自诉、反诉并案审理用)(××××)×刑初字第××号自诉人(反诉被告人)……(写明姓名、性 别、出生年月日、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诉讼代理人(辩护人)……(写明姓名、工作单位和职务)。被告 人(反诉自诉人)……(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写明 姓名、工作单位和职务)。自诉人×××以被告人×××犯××罪,于××××年××月××日向本院提起控诉。被告人×××于××××年××月××日以 自诉人×××犯××罪提起反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或者实行独任审判),公开(或者不公开)开庭进行了合并审理。自诉人(反诉被告人)×××及 其诉讼代理人(辩护人)×××、被告人(反诉自诉人)×××及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等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自诉人×××诉称…… (概述自诉人指控被告人犯罪的事实、证据和诉讼请求)。被告人×××辩称……(概述被告人对自诉人的指控予以供述、辩解、自行辩护的意见和有关证 据)。辩护人×××提出的辩护意见是……(概述辩护人的辩护意见和有关证据)。反诉自诉人×××诉称……(概述反诉自诉人指控反诉被告人犯罪的事 实、证据和诉讼请求)。反诉被告人×××辩称……(概述反诉被告人对反诉自诉人的指控予以供述、辩解、自行辩护的意见和有关证据)。辩护人×××提 出的辩护意见是……(概述辩护人的辩护意见和有关证据)。经审理查明,……(首先写明经法庭审理查明的事实;其次写明据以定案的证据及其来源;最后 对自诉、反诉各方有异议的事实、证据进行分析、认证)。本院认为,……(写明根据查证属实的事实、证据和有关法律规定,论证自诉人、反诉自诉人的指 控是否成立,被告人或者反诉被告人或者双方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犯的什么罪,应当如何处罚。对于控辩双方有关适用法律方面的意见,应当有分析地表示是否予 以采纳,并阐明理由)。依照……(写明判决的法律依据)的规定,判决如下:……〔写明判决结果。分四种情况:第一,被告人构成犯罪,反诉被告 人无罪的,表述为:“一、被告人×××犯××罪,……(写明判决结果);(刑期从……);二、反诉被告人×××无罪。”第二,被告人无 罪,反诉被告人构成犯罪的,表述为:“一、被告人×××无罪;二、反诉被告人×××犯××罪,……(写明判决结果)。(刑期从……)。” 第三,双方都构成犯罪的,表述为:“一、被告人×××犯××罪,……(写明判决结果);(刑期从……);二、反诉被告人×××犯×× 罪,……(写明判决结果)。(刑期从……)。”第四,双方都不构成犯罪的,表述为:“一、被告人×××无罪;二、反诉被告人×××无 罪。”〕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

二审刑事判决书模板

刑事判决书 (二审改判用) (××××)×刑终字第××号原公诉机关×××人民检察院。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和因本案所受强制措施情况等,现羁押处所)。 辩护人……(写明姓名、工作单位和职务)。 ×××人民法院审理×××人民检察院指控原审被告人×××犯××罪一案,于×××年××月××日作出(××××)×刑初字第××号刑事判决。原审被告人×××不服,提出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或者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出庭履行职务。上诉人(原审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等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首先概述原判决认定的事实、证据、理由和判处结果;其次概述上诉、辩护的意见;最后概述人民检察院在二审中提出的新意见)。 经审理查明,……(首先写明经二审审理查明的事实;其次写明二审据以定案的证据;最后针对上诉理由中与原判认定的事实、证据有异议的问题进行分析、认证。)本院认为,……(根据二审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法律规定,论证原审法院判决认定的事实、证据和适用法律是否正确。对于上诉人、辩护人或者出庭履行职务的检察人员等在适用法律、定性处理方面的意见,应当有分析地表示是否予以采纳,并阐明理由)。依照……(写明判决的法律依据)的规定,判决如下: ……(写明判决结果。分两种情况:) 第一,全部改判的,表述为: 一、撤销×××人民法院(××××)×刑初字第××号刑事判决; 二、上诉人(原审被告人)×××……(写明改判的内容)。(刑期从……) 第二,部分改判的,表述为: 一、维持×××人民法院(××××)×刑初字第××号刑事判决的第×项,即……(写明维持的具体内容); 二、撤销×××人民法院(××××)×刑初字第××号刑事判决的第×项,即……(写明撤销的具体内容); 三、上诉人(原审被告人)×××……(写明部分改判的具体内容)。(刑期从……)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略)说明:书写判决书的事实和理由部分时,注意掌握以下几点: 1、着力于针对一审判决中的错误以及上诉、抗诉的意见和理由,进行叙事和说理。 2、对各方意见有分歧的要详写,没有异议的可以略写;对上诉、抗诉意见都应当进行分析、论证,充分阐明肯定或者否定的理由。 3、避免文字上不必要的重复。二审判决认定的事实和证据与原判没有变动的,可重点叙述原判认定的事实和证据,而对第二审“审理查明”的事实和证据,则进行概括叙述。

法律文书(9种判决书格式)

1.一审公诉案件适用普通程序刑事判决书 ×××人民法院 刑事判决书

2、二审刑事判决书 ××××人民法院 刑事判决书 (二审改判用) (××××)×刑终字第××号原公诉机关××××人民检察院。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和因本案所受强制措施情况等,现在何处)。 辩护人……(写明姓名、性别、工作单位和职务)。 ××××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写明姓名和案由)一案,于××××年××月××日作出(××××)×刑初字第××号刑事判决。被告人×××不服,提出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或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或员)×××出庭支持公诉,上诉人(原审被告人)×××及其辩护人×××、证人×××等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未开庭的改为:“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首先概述原判决的基本内容,其次写明上诉、辩护的主要意见,再次写明检察院在二审中提出的新意见)。 经审理查明,……(写明原判决认定的事实、情节,哪些是正确的或者全部是正确的,通过分析主要证据加以确认;哪些是错误的或全部是错误的,否定的理由有哪些。如果上诉、辩护等对事实、情节提出异议,应予重点分析答复)。 本院认为,……〔根据二审确认的事实、情节和有关法律规定,论证原审被告人是否犯罪,犯什么罪(一案多人的还应分清各被告人的地位、作用和刑事责任),应否从宽或从严处理。指出原判决的定罪量刑哪些正确、哪些错误,或者全部错误。对于上诉、辩护等关于适用法律、定罪量刑方面的意见和理由,应当有分析地表示采纳或者予以批驳〕。依照……(写明判决所依据的法律条款项)的规定,判决如下: ……〔写明判决结果。分两种情况: 第一、全部改判的,表述为: “一、撤销××××人民法院(××××)×刑初字第××号刑事判决;

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二审改判用)

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二审改判用) 文书类型:刑事诉讼文书 ×××人民法院 刑事判决书 (二审改判用) ()刑终字第号原公诉机关××××人民检察院。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和因本案所受强制措施情况等,现在何处)。 辩护人……(写明姓名、性别、工作单位和职务)。 ××××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写明姓名和案由)一案,于××年×月×日作出(××××)×刑初字第××号刑事判决。被告人×××不服,提出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或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或员)×××出庭支持公诉,上诉人(原审被告人)×××及其辩护人×××、证人×××等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未开庭的改为:“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首先概述原判决的基本内容,其次写明上诉、辩护的主要意见,再次写明检察院在二审中提出的新意见)。 经审理查明,……(写明原判决认定的事实、情节,哪些是正确的或者全部是正确的,通过分析主要证据加以确认;哪些是错误的或全部是错误的,否定的理由有哪些。如果上诉、辩护等对事实、情节提出异议,应予重点分析答复)。

本院认为,……〔根据二审确认的事实、情节和有关法律规定,论证原审被告人是否犯罪,犯什么罪(一案多人的还应分清各被告人的地位、作用和刑事责任),应否从宽或从严处理。指出原判决的定罪量刑哪些正确、哪些错误,或者全部错误。对于上诉、辩护等关于适用法律、定罪量刑方面的意见和理由,应当有分析地表示采纳或者予以批驳〕。依照……(写明判决所依据的法律条款项)的规定,判决如下: ……〔写明判决结果。分两种情况: 第一、全部改判的,表述为: “一、撤销××××人民法院(××××)×刑初字第××号刑事判决; 二、上诉人(原审被告人)×××……(写明改判的内容)。” 第二、部分改判的,表述为: “一、维持××××人民法院(××××)×刑初字第××号刑事判决的第×项,即……(写明维持的具体内容); 二、撤销××××人民法院(××××)×刑初字第××号刑事判决的第×项,即……(写明撤销的具体内容); 三、上诉人(原审被告人)×××……(写明部分改判的内容)。”〕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审判长××× 审判员××× 审判员××× _______年___月___日 (院印)

刑事判决书模板及范文

厦门市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 (2012)思刑初字第25号公诉机关厦门市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赖昌星,男,1958年9月15日,汉族,出生于福建晋江,现羁押于厦门市看守所。 辩护人何某。 辩护人魏某。 厦门市人民检察院以厦思检刑诉(2012)25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赖昌星犯走私案,于2012年2月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厦门市人民检察院指派代理检察员某某某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赖昌星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经审理查明,2010年11月11日凌晨2时许,被告人王某某、王某伙同楚某(另案处理)以搭乘被害人纪某驾驶的二轮摩托车为幌子,将纪某骗至某处,采用卡脖子、按住双手并语言威胁的方式,当场劫得纪某身上现金人民币80余元(以下币种均为人民币)。案发后,被告人王某的家属赔偿被害人纪某共计500元,取得了被害人纪某的谅解。 上述事实,被告人王某某、王某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且有被害人纪某的陈述;证人吴某等人的证言;上海市公安局宝山分局出具的《工作情况》、《验伤通知书》;收条及请求书等证据证实,足以认定。 本院认为,被告人王某某、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结伙以暴力方法劫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被告人王某在共同犯罪中实施了暴力及言语威胁等行为,辩护人提出被告人王某系从犯和适用缓刑的意见,本院不予采纳。被告人王某某、王某到案后认罪态度较好,且被告人王某退赔所有赃款并对被害人进行了补偿,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可以酌情从轻处罚。据此,为保护公民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不受侵犯,维护社会治安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

《一审刑事判决书》实例

《一审刑事判决书》实例 XX省XXX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 (19 XX)X刑初字第21号 公诉机关:XX省XX市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文XX,男,19 XX年X月X日生,X族,XX县人,农民,住XX县X X乡黑豆涧村,19 XX年XX月XX日被刑事拘留,同年XX月XX日被依法逮捕,现押于XX 县看守所。辩护人:代X,XX市律师事务所律师。 XX省XX市人民检察院于19 XX年X月X日以被告人文XX犯故意杀人罪,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XX省XX 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员XXX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文XX及其辩护人代X到庭参加诉讼。本院经合议庭评议,审判委员会进行了讨论并作出决定,现已审理终结。 XX省XX市人民检察院以X检刑起字(19 XX)第9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 文XX于19 XX年XX月X日晚因酗酒闹事在其大哥文X训家门前用土制猎枪将本 村村民文X佃打死,被告人文XX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应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文XX对起诉书指控的基本事实供认不讳,辩解其当时并不知枪内有药,开枪的目的只是想吓唬人,没有想打伤或打死人的故意。文XX的辩护人认为被告人文XX的行为属于间接故意杀人,其罪行当比直接故意杀人轻,文XX作案后能投案自首,认罪,悔罪,应予从轻处罚。 经审理查明:19 XX年XX月X日晚,被告人文XX酗酒后到其大哥文X训家闹事,被文X训等斥责并撵出,被告人文XX恼羞成怒,从其三哥文X永家拿走土制猎枪返回到文X训家门前,扬言要打文X训。其堂兄文X佃闻讯赶来劝阻,遭到文XX的辱骂,文X佃欲弯腰捡石块打文XX,被文XX开枪击中,散弹射入文X 佃头部,致文X佃颅脑损伤而死亡,作案后,被告人文XX到当地派出所投案自

刑事判决书标准格式

××××人民法院 刑事判决书 (××××)×刑初字第××号 公诉机关××××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因本案所受强制措施情况等,现羁押处所)。 辩护人……(写明姓名、工作单位和职务)。 ××××人民检察院以×检刑诉[××××]××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犯××罪,于××××年××月××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依法由审判员×××独任审判),公开(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员)×××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及其辩护人×××、证人×××等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人民检察院指控,……(概述起诉书中对于被告人的犯罪事实、证据的叙述及适用法律的意见) 被告人×××辩称,……(概述被告人对指控犯罪事实的供述和辩解)。辩护人提出的辩护意见是,……(辩护意见的要点)。 经审理查明,……(详写法院认定的事实和证据。案件经过应予以详述,不可抽象概括。叙事要前后照应、情节完整。必须

对主要证据进行分析论证。) 本院认为,……〔对于指控罪名是否成立、如何量刑予以充分论证;认真评述控辩双方意见;对判决适用的法律依据给予说明。〕依照……(写明判决所依据的法律条款项)的规定(引用条文要有条理和顺序),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犯××罪,判处……(写明主刑、附加刑)。 二、被告人×××……(写明追缴、退赔或没收财物的决定,以及这些财物的种类和数额。) (定罪免刑的表述为: 被告人×××犯××罪,免予刑事处分(如有追缴、退赔或没收财物的,续写为第二项)。 宣告无罪的表述为: 被告人×××无罪。〕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份。 审判长××× 审判员××× 审判员×××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年××月××日 书记员×××

刑事判决书(一审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适用普通程序用).doc

______人民法院 刑事判决书 公诉机关______________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学校、住址,所受强制措施情况等,现羁押处所)。 法定代理人……(写明姓名、与被告人的关系、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 指定辩护人(或者辩护人)……(写明姓名、工作单位和职务)。 ______人民检察院以______检__诉〔〕____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______犯____罪,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因本案被告人系未成年人(或者因本案涉及未成年被告人),依法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______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______出庭支持公诉,被害人______及其法定代理人______、诉讼代理人______,被告人______及其法定代理人______、指定辩护人(或者辩护人)______,证人______,鉴定人______,翻译人员______等到

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______人民检察院指控……(概述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犯罪的事实、证据和适用法律的意见)。 被告人______辩称……(概述被告人对指控的犯罪事实予以供述、辩解、自行辩护的意见和有关证据)。法定代理人______……(概述对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犯罪的意见、提供的有关证据)。辩护人______提出的辩护意见是……(概述辩护人的辩护意见和有关证据)。 经审理查明,……(首先写明经庭审查明的事实;其次写明经举证、质证定案的证据及其来源;最后对控辩双方有异议的事实、证据进行分析、认证)。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的规定,在法庭理过程中,本院了解到……(概述被告人的家庭情况、社会交往、成长经历、性格特点、平时表现等同被告人实施被指控犯罪密切相关的情况,以及实施被指控的犯罪前后的表现。如果可能判处被告人非监禁刑罚的,概述所具备的监护、帮教条件等情况)。 本院认为,……(根据查证属实的事实、证据和有关法律规定,论证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是否成立,被告人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犯的什么罪,应否从轻、减轻、免除处罚或者从重处罚。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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