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政行政处罚流程图
山东省公路系统高速公路路政巡查流程图
山东省公路系统高速公路路政管理流程图财务部工作总结、分析及计划报告范文[财务部工作总结、分析及计划报告范文]务部工作总结、分析及计划报告范文2009-12-10 10:25读者上传【大中小】【打印】【我要纠错】在上级财务部门的业务指导下,以年初支公司提出的工作思路为指导,以提高企业效益为核心,以增强企业综合竞争力为目标,以成本治理和资金治理为重点,全面落实预算治理,强基础,抓规范,实现了全年业务制度规范化,经营治理科学化,企业效益最大化,有力地推动了支公司财务治理水平的进一步提高,充分发挥了财务治理在企业治理中的核心作用,财务部工作总结、分析及计划报告范文。
现将2009年公司财务工作总结如下:一、主要指标完成情况1、固定费用:1-9月份累计完成##.5xxxx,完成进度计划的117.2xxxx,同比增长27.4xxxx,增加支出2312627.8 xxxx。
2、三项费用:1-9月份累计完成##.5xxxx,完成进度计划的136.3xxxx,同比降低10.5xxxx,减少支出171939.2 xxxx。
3、内部利润:1-9月份完成-##.1xxxx元,较计划进度-828.4xxxx元增亏252.7xxxx元。
二、以资金治理为契机,不断增强全员的预算治理意识近年来,随着企业精细化治理水平的不断强化,对财务治理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我们以此为契机,根据财务治理的特点以及财务治理的需要,及时出台了支公司《固定费用治理办法》、《资金预算治理办法》等一系列相关制度,从而使每项工作有计划、有落实、有监督、有考核。
在费用控制方面,一是采取定额包干的方式,将手机费、电话费、班站所办公费、车辆油料费、维修费、线路巡视费等定额控制,节约归已、超支自负,培养了职工的节约意识。
二是采取预算审批的方式,对定额以外的费用,必须先层层审批,没有审批发生的费用,一律不予报销。
在现金预算方面,为提高现金预算的准确性,在实际支付时做到,没有现金预算项目的不予支付,超预算支付标准的不予支付,中国电力资料网从而提高了现金预算意识。
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流程图
行政处罚案件办理流程图发现案源 ,填写案源登记表简 易 程 序一 般 程 序对公民处以 50 元以下、对单位处以立案 ,办案人员填写立 不予立案,办案人员填写不 案审批表并按程序审批予立案审批表并按程序审批1000 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 办案人员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证件调查取证 ,两名以上办案人员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证件进 行调查、 收集证据。
可依法采取检查或者其他强制措施。
收集证明违法事实的证据调查终结,违法事实成立的,办案人员写出案件调查终结报告,草拟行政 处罚建议书,填写行政 处罚建议 有关事项审批表并报办案机构负责人审批.违法事 实违 法 事 实 成不成立 或立,当场作出填写案件核审表 组)集体讨论决定拟处理意见 违法行 为 行政处罚决定 轻微并 及 前告知当事人法制机构 核审 ,符合评审标准的由评审委员会(评审小作出处罚决定 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时纠正 没 有造成 危 害后果 的行政机关负责人根据办案机构和法制机构意 见或案件评审委员会意见作出拟处理决定不予行 政知当事人有陈处罚述申辩的权利违法事实不成立, 予违法行为不属于本机关管辖拟作出处罚的,向当以销案; 违法行为轻 的,移交有权机关;违法行为事人 制发 行政 处 罚微,不予行政处罚,已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按照《行政处罚法》(听证) 告知 书最终作销案处理关。
最终作销案处理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制 作当场处罚决定书,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告知当事人拟作出的 拟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 并当场送达当事人行 政 处 罚 决 定 的 事 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处罚决定的,告 实、理由、依据以及 知当事人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的事 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 实、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 述和申辩的权利 的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和要求听证的权利当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召开 听证会行政机关应当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 和证据,认真进行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行政机关应当予以采纳。
行政处罚外部步骤图
~湖南省公安厅行政处罚运行流程图(通用)交通违法行政处罚通用流程图(处罚款、拘留或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交通违法行政处罚通用流程图(处罚款、暂扣机动车驾驶证)交通事故调解流程图交通事故救助流程图存在上述三类情形之一的,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基础电信运营商和互联网信息服务单位 信息网络安全的监督检查运行流程图计运图计运行流程图湖南省公安厅行政强制运行流程图扣留车辆运行流程图湖南省公安厅行政强制运行流程图(排除妨碍)湖南省公安厅行政强制运行流程图(强制检验)湖南省公安厅行政强制运行流程图(逾期强制)湖南省公安厅行政强制运行流程图(收缴物品)湖南省公安厅行政强制运行流程图(拖移机动车)电子数据检查/鉴定流程图湖南省公安厅行政确认运行流程图(火灾事故认定复核)30湖南省公安厅行政确认运行流程图(火灾事故认定)30日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生产审批运行流程图(办理《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生产登记批准书》流程图)初审不合格复审不合格(保安服务公司许可证核发)(保安培训许可证核发)(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购买许可)(外国公民签证签发)(台湾居民一次性台胞证签发)台湾居民来湘定居受理审批流程图湖南省公安厅行政许可运行流程图(一、二、三级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机构及二级消防安全评估机构资质审批)湖南省公安厅行政许可运行流程图(一级消防安全评估机构资质审批)(因私出入境中介服务机构资格认定)(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注册审批)湖南省公安厅行政许可运行流程图(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注册审批)。
交通综合行政执法行政处罚流程图
交通综合行政执法行政处罚流程图交通综合行政执法行政处罚流程图1、案件立案流程1.1 收集相关证据材料1.2 对涉案人员进行调查1.3 制定案件材料1.4 确定案件性质和处理依据1.5 提交案件立案申请1.6 审批案件立案2、复核流程2.1 报告复核申请2.2 复核申请审查2.3 审理复核申请2.4 复核结果通知3、行政处罚流程3.1 发出行政处罚通知书3.2 被处罚方接收通知书 3.3 缴纳罚款或申请听证 3.4 开展听证程序3.5 作出处罚决定3.6 通知处罚决定3.7 处罚执行及后续监督4、处罚结果申诉流程4.1 申请处罚结果复议4.2 复议申请审查4.3 处理复议申请4.4 复议结果通知5、处罚决定执行流程5.1 检查处罚决定的合法性 5.2 履行处罚决定5.3 追缴罚款5.4 整理处罚决定文书5.5 结束执行附件:- 证据材料清单- 复核申请表格- 复议申请表格- 听证程序规定法律名词及注释:- 行政法:指国家行政机关根据法定的程序和范围,以行政命令的形式对社会成员进行管理和调控的法律体系。
- 处罚决定书:行政机关基于相关法律法规对违法行为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的书面文书。
- 复核:被行政处罚的一方对处罚结果不服,向上级行政机关申请复核,请求上级机关对原行政机关作出的处罚决定进行审查。
- 听证程序:行政机关为了保障当事人的权益,在行政处罚前举行的一种程序,通过听取当事人陈述、辩护和举证等方式,公正、公开、公平地进行庭审。
- 复议:被行政处罚的一方对处罚结果不服,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申请,请求复议机关审查原行政机关作出的处罚决定的合法性、合理性和适当性。
路政行政执法流程图路政处罚、赔(补)偿简易程序
路政⾏政执法流程图路政处罚、赔(补)偿简易程序路政⾏政执法流程图路政处罚、赔(补)偿简易程序路政处罚、赔(补)偿⼀般程序(⾏政征收可以参照该流程图执⾏)公路路政⾏政许可办事流程图路政⾏政强制程序实施强⾏拆除涉及路政处罚的,可以⼀并进⾏调查取证,分别进⾏处理。
路政⾏政监管流程图路政⾏政确认流程图监督机制明⽰图⼀、⾏政相对⼈的权利:1、在检查和调查取证阶段,⾏政相对⼈享有陈述、申辩权。
2、在对当事⼈作出《违法⾏为告知书》、《公路赔(补)偿权利告知书》3个⼯作⽇内,当事⼈依法享有陈述、申辩权。
对拟处罚罚款额度达到个⼈1000元以上,单位法⼈10000元以上(均包含本数)、责令停产停业、⾏政强制执⾏的,⾏政相对⼈依法享有听证权。
3、在⾏政相对⼈收到《公路⾏政处罚决定书》之起60个⼯作内,⾏政相对⼈可以向临安市交通局申请⾏政复议,或者在3个⽉内向临安市⼈民法院起诉。
⼆、监督制约环节:1、对较⼤数额罚款(个⼈5000元以上;单位法⼈50000元以上)、责令停产停业、⾏政强制执⾏的,按《交通⾏政处罚重⼤案件集体讨论制度》进⾏集体讨论,并按重⼤交通⾏政处罚案件向临安市交通局进⾏报备。
2、对特例案件按⾃由裁量权减轻处罚的,进⾏集体讨论,并形成记录,装订⼊副卷,以供备查。
3、⼤队严格执⾏调查、处罚、收缴⼈员三分离制度,建⽴和完善了《路政⾏政执法检查制度》、《路政⾏政损害赔偿制度》、《错案追究制度》、《公开办事制度》、《公路路政⾏政执法公⽰制度》、《信息公开⼯作制度》、《路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公路路政⾏政执法监督制度》等⼀系列规章制度来监督制约路政管理⾏为。
三、投诉举报途径和⽅式:社会各界可以通过电话、举报信、来⼈来访等⽅式对我⼤队⾏政执法进⾏监督和举报。
具体途径为:监督举报电话0571—63928826(⼤队路政科电话);96266(杭州市公路路政服务电话),另外在我⼤队所有执法窗⼝办公场所设有举报监督箱,受理来信监督举报,⼤队路政科(钱王街338号)、办事窗⼝(钱王街223号)、02省道临安超限运输检测站(藻溪镇亭⼝村)欢迎来⼈来访。
6其他行政权力——省交通厅行政权力事项及流程图
4.《关于内宜等8条高速公路设立交通执法机构有关问题的批复》(川编发(1999)49号)、《关于四川省高速公路交通执法实行片区化管理有关机构编制事项的批复》(川编发(2007)62号)、“...主要负责各条高速公路的路政、运政和收费稽查等交通执法工作...”
2. 按照信访条例,依法信访。
3. 依据《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向四川省交通运输厅或省政府法制办投诉。
公路建设招标备案流程图
序号
357
行政权力编码
008282727-Z-006000
行政权力名称
公路客运价格及附加、汽车客运站收费标准核定
实施主体
1.四川省交通运输厅(法定)
2.四川省交通运输厅道路运输管理局(授权)
不收费
收费标准
不收费
相对人
维权渠道
对实施主体作出的该行为不服:
1. 在60日内依法向四川省人民政府或四川省交通运输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者在3个月内依法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 按照信访条例,依法信访。
3. 依据《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向四川省交通运输厅或省政府法制办投诉。
对公路建设市场信用情况进行记录并向社会公布
序号
356
行政权力编码
008282727-Z-005000
行政权力名称
公路建设招标备案
实施主体
1.四川省交通运输厅(法定)
2.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局(授权)
行政处罚流程图
行政处罚流程图一、价格行政处罚简易程序运行流程图1.乱收费行为的处罚;2.拒绝配合价格监督检查等违法行为处罚;3.妨碍行政强制措施执行的处罚;4.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处罚;5.不执行法定的价格干预措施、紧急措施的处罚;6.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的处罚;7.低价倾销,价格歧视行为的处罚;8.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囤积市场供应紧张、价格发生异常波动的商品,哄抬价格行为的处罚;9.对价格欺诈行为的处罚;10.变相提高或者压低价格行为的处罚;11.牟取暴利行为的处罚;12.经营者多付价款的处罚;13.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处罚。
价格行政处罚一般程序运行流程图二、节能监察行政处罚运行流程图1.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单位开工建设不符合强制性节能标准的项目或者将该项目投入生产、使用的处罚2.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设备或者生产工艺的处罚3.生产单位超过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用能的处罚4.从事节能咨询、设计、评估、检测、审计、认证等服务的机构提供虚假信息的处罚5.违反法律规定,无偿向本单位职工提供能源或者对能源消费实行包费制的处罚6.重点用能单位未按照法律规定报送能源利用状况报告或者报告内容不实的处罚7.重点用能单位无正当理由拒不落实法律规定的整改要求或者整改没有达到要求的处罚8.重点用能单位未按法律规定设立能源管理岗位,聘任能源管理负责人,并报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的处罚三、粮食局行政处罚类运行流程图1.粮食收购者未执行国家粮食质量标准;被售粮者举报未及时支付售粮款;代扣、代缴税、费和其他款项;粮食经营者未建立粮食经营台账,或者未按照规定报送粮食基本数据和有关情况;接受委托的粮食经营者从事政策性用粮的购销活动未执行国家有关政策的处罚。
2. 陈粮出库未按照本条例规定进行质量鉴定的处罚。
3. 对从事粮食收购、加工、销售的经营者的粮食库存低于(高于)规定的最低(最高)库存量的处罚。
路政案件办理流程图
路政案件办理流程图吉安市公路局分局路政处罚内容、标准及法律依据(一)吉安市公路局分局路政处罚内容、标准及法律依据(二)(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路政许可办理流程图路政管理服务承诺1、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正、政策,严格依法行政,秉公执法。
2、实行“首问负责制”和“一次性告知制”。
对前来办理业务咨询的人员,第一接待人要负责到底,能办理的及时办理,如申请人的材料或手续不完整,承办人员要当场一次性告知需补办的手续,并告知下次办理的时间。
3、实行“限时办结制”。
行政许可事项,在受理后15个工作日办结。
4、在申请许可项目或路政案件处理过程中,由于路政人员的原因造成拖延时间、不能按时办结的,追究承办人员的责任。
路政管理相对人的权利一、路政管理相对人提出行政许可申请,符合法定条件和路政管理机构要求的,有获得批准或许可的权利。
二、路政管理相对人在接受路政管理机构调查、检查时、或者实施其它具体行政行为时,有要求执法人员出示证件、表明身份的权利。
三、路政管理相对人对路政管理机构或其路政执法人员认定的违法事实及拟给予的行政处罚,或者不同意路政管理相对人的申请的事实与理由,有陈述与申辩的权利。
四、路政管理相对人对路政管理机构拟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有了解、知情的权利。
五、路政管理相对人对路政管理机构拟作出的给予5000元以上的行政处罚,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六、路政管理相对人认为路政管理机构的案件调查人员、检查人员,或者具体行政行为的受理人、经办人,或者听证主持人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利申请回避。
七、路政管理相对人认为路政管理机构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权利;对行政复议不服的,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认为路政管理机构及其行政执法人员违法行驶职权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有依法请求赔偿的权利。
八、路政管理相对人对于路政管理机构和路政执法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申诉、控告;对于路政管理机构和路政执法人员触犯党纪、政纪的行为,有向纪检监察部门检举的权利。
行政处罚类流程图及清单
高县统计局(法定)
行政权力依据
1.法律《统计法》第三十七条:地方人民政府、政府统计机构或者有关部门、单位的负责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依法给予处分,并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予以通报:
(1)自行修改统计资料、编造虚假统计数据的;
(2)要求统计机构、统计人员或者其他机构、人员伪造、篡改统计资料的;
(2)未经批准擅自变更统计调查制度的内容的;
(3)伪造、篡改统计资料的;
(4)要求统计调查对象或者其他机构、人员提供不真实的统计资料的;
(5)未按照统计调查制度的规定报送有关资料的。
统计人员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所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依法给予处分。
2.“三定规定”《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高县统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高府办发〔2011〕18号)。
1.法律《统计法》第三十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或者有关部门在组织实施统计调查活动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本级人民政府、上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或者本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予以通报;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依法给予处分:
(1)未经批准擅自组织实施统计调查的;
处罚种类
责令改正,予以通报。
自由裁量标准
无
办理部门
统计分析监测股(高县统计执法大队)
监督电话
相对人
维权渠道
对实施主体作出的该行为不服:
1.在60日内依法向宜宾市统Fra bibliotek局或高县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者在3个月内依法向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按照信访条例,依法信访。
3.依据《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向高县人民政府法制办投诉。
《云南省行政处罚程序规范》及程序流程图、文书范本(完整资料).doc
云南省行政处罚程序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行政处罚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正确实施行政处罚,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全省行使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组织、综合行政执法机关和依法受委托实施行政处罚的组织。
法律法规和规章对行政处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执法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代理人也有权申请其回避:(一)系本案当事人或者其近亲属的;(二)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三)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执法的。
执法人员的回避由行政处罚机关负责人决定。
第四条行政处罚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在行政处罚中涉及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应当予以保密。
第五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享有陈述、申辩权;符合法定听证条件的,当事人对行政处罚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依法享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六条行政处罚案件处理过程中,当事人委托代理人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载明委托人及其代理人的基本信息、委托事项及权限、代理权的起止日期、委托日期和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
第二章简易程序第七条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50元以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八条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向当事人出示行政执法证件并查明当事人的身份;(二)向当事人说明违法的事实、处罚的理由和依据以及拟给予的行政处罚;(三)询问当事人对违法事实、处罚理由和依据是否有异议,并告知当事人有陈述、申辩的权利,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并进行复核,当事人陈述、申辩理由和证据成立的,应当采纳;(四)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盖有行政处罚机关印章的《行政(当场)处罚决定书》,由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五)依法当场收缴罚款的,应当向当事人出具省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并加盖行政处罚机关印章。
云南省行政处罚程序规范及程序流程图、文书范本
云南省行政处罚程序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行政处罚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正确实施行政处罚,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全省行使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组织、综合行政执法机关和依法受委托实施行政处罚的组织。
法律法规和规章对行政处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执法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代理人也有权申请其回避:(一)系本案当事人或者其近亲属的;(二)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三)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执法的。
执法人员的回避由行政处罚机关负责人决定。
第四条行政处罚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在行政处罚中涉及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应当予以保密。
第五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享有陈述、申辩权;符合法定听证条件的,当事人对行政处罚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依法享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六条行政处罚案件处理过程中,当事人委托代理人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载明委托人及其代理人的基本信息、委托事项及权限、代理权的起止日期、委托日期和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
第二章简易程序第七条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50元以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八条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向当事人出示行政执法证件并查明当事人的身份;(二)向当事人说明违法的事实、处罚的理由和依据以及拟给予的行政处罚;(三)询问当事人对违法事实、处罚理由和依据是否有异议,并告知当事人有陈述、申辩的权利,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并进行复核,当事人陈述、申辩理由和证据成立的,应当采纳;(四)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盖有行政处罚机关印章的《行政(当场)处罚决定书》,由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五)依法当场收缴罚款的,应当向当事人出具省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并加盖行政处罚机关印章。
路政案件办理流程图
路政案件办理流程图权力运行风险表现:风险①:不按规定查处违法事实,利用职权谋取私利。
风险②:在初步核实情况后,没有视情况进行分类处理;在调查过程中,接受被调查人的好处。
风险③:不按规定制作司法文书,利用职权谋取私利,弄虚作假。
风险④:不按规定收取补偿费或罚款、完善司法文书。
风险⑤:借案件打击报复被调查人员或索取财物,存在不正之风。
防范措施:1、加强责任意识教育,严格按照路政法律、法规与文件精神查处违法事实,廉洁自律,秉公执法,不徇私情。
2、熟悉路政管理业务知识,严格按规定收取补偿费。
完善执法文书。
3、设立监督岗,加大监督力度。
4、强化效能监察,严格责任追究。
一、责任单位岳阳楼区交通局(岳阳楼区地方公路管理所)二、责任人注册登记局实行局长负责下的岗位分工责任制,局长主持全面工作,并对局内工作负全面责任,其他同志按照岗位分工,分别承担各自的工作职责。
三、权力行使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三)《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办法》四、工作责任范围1、宣传、贯彻、执行公路路政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开展有效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路沿线乡镇、企事业单位和群众爱路护路的意识;2、负责辖区内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的管理工作;3、组织实施路政巡查,保护路产,管理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依法查处各类违反路政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违法行为;4、按管理权限,负责辖区内路政许可事宜;审核上报由上级公路管理机构办理的许可事宜;五、办理程序和时限1、办理机构受理路政案件时,按照法律程序进行,一般的办理时限为,发现违法行为应当场下达《交通违法行为通知书》,三日后下达《交通违法行政处罚决定书》。
十五日内对违法行为当事人既不履行法律责任又放弃法律权利的,办理机构有权申请人民法院依法执行。
路政许可办理流程图权力运行风险表现:风险①:不按规定查处违法事实,利用职权谋取私利。
风险②:不按规定收取补偿费或罚款、完善司法文书。
行政处罚简易程序流程图
行政处罚简易程序流程图监督检查(举报),发现违法(行为)事实两人以上执法,出示执法证,告知违法(行为)事实和处罚依据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并复核。
现场制作笔录(执法询问笔录、陈述申辩笔录)不予处罚依法作出处罚决定,填写《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告知当事人权利执行行政复议决定或行政判决书结案、归档(处罚决定之日起5日内备案)按照《甘肃省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执行标准》和法律法规进行处罚行政处罚一般程序流程图监督检查,发现违法(行为)事实,以及上级交办、其他部门移送、举报等违法线索立 案(单位负责人审批并指定两名以上承办人)二名以上执法人员向当事人出示撤案,不处罚(移 执法证,开展调查、检查,收集证送、举报线索失实) 调查、取证 据。
调查终结,承办人写出调查终移送司法机关(构 结报告,并根据认定的违法违规事成犯罪) 实和法律、法规依据提出初步处理意见,报送单位负责人审批。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按照《甘肃省省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执行标准》和法律法规进行处罚按《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执行 行政复议或自觉履行拒不履行 行政诉讼按《行政强撤销 制法》第五十三条执行维持或变更处罚决定表1 立案审批表立字()第号表2现场(勘验、检查)笔录说明:现场照片、示意图等可作为本记录的组成部分附后表3询问笔录时间: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第次询问地点:询问人:记录人:被询问人:______ 性别:年龄: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工作单位:联系地址:我们是的执法人员,这是我们的执法证件,执法证件号码分别是_____________、,请你确认。
答:现依法向你询问,请如实回答所问问题,如果故意作伪证或者隐匿证据,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执法人员与你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你可以申请回避。
问:答:被询问人签名及时间:询问人签名及时间:第页,共页附页第页,共页注:附页每页都应当注明页码,并由相关人员逐页签字或盖章确认。
《云南行政处罚程序规范》及程序流程图、文书范本
《云南省行政处罚程序规范》及程序流程图、文书范本————————————————————————————————作者:————————————————————————————————日期:云南省行政处罚程序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行政处罚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正确实施行政处罚,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全省行使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组织、综合行政执法机关和依法受委托实施行政处罚的组织。
法律法规和规章对行政处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执法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代理人也有权申请其回避:(一)系本案当事人或者其近亲属的;(二)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三)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执法的。
执法人员的回避由行政处罚机关负责人决定。
第四条行政处罚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在行政处罚中涉及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应当予以保密。
第五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享有陈述、申辩权;符合法定听证条件的,当事人对行政处罚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依法享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六条行政处罚案件处理过程中,当事人委托代理人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载明委托人及其代理人的基本信息、委托事项及权限、代理权的起止日期、委托日期和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
第二章简易程序第七条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50元以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八条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向当事人出示行政执法证件并查明当事人的身份;(二)向当事人说明违法的事实、处罚的理由和依据以及拟给予的行政处罚;(三)询问当事人对违法事实、处罚理由和依据是否有异议,并告知当事人有陈述、申辩的权利,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并进行复核,当事人陈述、申辩理由和证据成立的,应当采纳;(四)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盖有行政处罚机关印章的《行政(当场)处罚决定书》,由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五)依法当场收缴罚款的,应当向当事人出具省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并加盖行政处罚机关印章。
道路交通安违法行为行政处罚一般程序流程图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行政处罚一般程序流程图(200元以上罚款)交通违法案件简易程序处理流程图的简要说明和法律依据说明:1、执勤民警按照《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的规定着装,佩戴人民警察标志,随身携带人民警察证件和执勤执法装备在规定辖区执勤,对违法车辆和驾驶员进行处罚;2、发现违法驾驶员后向违法行为人表明执法身份并出示执法证件;3、利用随身携带的驾驶员、车辆信息管理系统(警务通)对违法驾驶员的驾驶证、车辆信息予以核实;4、口头告知其违法行为的基本事实以及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依据和种类,以及其依法享有的权利;5、违法行为人对违法事实和处罚无异议的,制作处罚决定书,由被处罚人签字,告知其缴纳罚款的时间地点以及责任和后果;被处罚人拒绝签名的,应当在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上注明;6、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不服本决定,可在60日内向上级公安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4、《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公安部第125号令);5、《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第105号令);6、《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7、《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
交通违法案件一般程序处理流程图的简要说明和法律依据说明:1、执勤民警按照《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的规定着装,佩戴人民警察标志,随身携带人民警察证件和执勤执法装备在规定辖区执勤,对违法车辆和驾驶员进行处罚;2、发现违法驾驶员后向违法行为人表明执法身份并出示执法证件;3、利用随身携带的驾驶员、车辆信息管理系统(警务通)对违法驾驶员的驾驶证、车辆信息予以核实;4、根据违法情形决定是否采取强制措施: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扣留车辆:(一)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驾驶证的;(二)有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驾驶证或者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嫌疑的;(三)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四)公路客运车辆或者货运机动车超载的;(五)机动车有被盗抢嫌疑的;(六)机动车有拼装或者达到报废标准嫌疑的;(七)未申领《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通过公路运输剧毒化学品的;(八)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