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管理资料常见问题和解决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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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全管理资料常见问题和

解决措施

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312-EUATWW-MWUB-WUNN-INNUL-DQQTY-

安全管理资料常见问题及解决措施

1、未按工程特点单独编制专项安全施工方案,方案编制不及时,未经施工总承包企业的技术负责人和监理企业总监理工程师审批,不加盖企业公章

解决措施:

1)专业性较强的项目主要是指脚手架工程、施工用电、基坑支护、模板工程、起重吊装作业、起重设备安拆和基础、降水作业等,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审核应及时,审批手续应合法、健全。

2)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的,专项方案应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编制,其中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深基坑工程、附着式脚手架等专业工程实行分包的,其专项方案由专业承包单位组织编制、审核,经总承包单位审批。

3)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参加论证会的人员应有:(1)专家组成员由5名以上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家组成。本项目参建各方的人员不得以专家身份参加专家论证会;

(2)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3)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相关人员;

(4)施工单位分管安全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项方案编制人员、项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5)勘察、设计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人员。

2、建筑工程、装修工程按照建筑面积配备安全管理人员不够

解决措施:建筑工程、装修工程按照建筑面积及施工人数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应符合下列规定:

1)1万平方米以下的工程总承包单位不少于1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劳务分包单位50人—200人的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2人;

2)1万—5万平方米的工程总承包单位不少于2人,劳务分包单位50人—200人的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2人;

3)5万平方米以上的工程总承包单位不少于3人专职管理人员,且还应按专业配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劳务分包单位施工人员200人以上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3人及3人以上。

3、施工现场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

解决措施:

1)建质〔2008〕75号文件规定建筑电工;建筑架子工;建筑起重信号司索工;建筑起重机械司机;混凝土搅拌机操作司机;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高处作业吊篮安装拆卸工;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认定的其他特种作业人员。

2)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发证工作,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委托的考核发证机构负责组织实施。

4、现场缺少安全宣传形式、安全标志牌、警示标志牌

解决措施:

1)安全宣传形式主要包括安全旗、宣传栏、安全标志,在施工现场、办公区、生活区、作业区要根据不同环境,设置不同的安全宣传形式。

(1)在施工现场明显部位设置安全旗,如条件允许应设置在办公区。旗设三面,包括国旗、安全旗、企业标志旗,在旗杆侧悬挂升降旗制度;

(2)施工现场应设置宣传栏、读报栏、黑板报等,达到坚固、美观、防雨。宣传栏包括着装示意图、公示栏、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公示牌、安全挂图、人本化安全标牌、安全宣传条幅;

(3)必须采用国家标准规定的安全警示标志牌,并悬挂在危险部位;

(4)施工现场在工地路口处设置统一规格的导向牌,如办公室、生活区、食堂、卫生间、医务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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