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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迟报情况说明
长春市医保局:
我公司XX同志,女,身份证号:XXX。本人于2015年5月6日,在长春市妇产医院分娩一X婴,但是工作调动,且其当时不了解生育保险报销政策,以至于没能按时上报生育保险资料。
XX公司
X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