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工地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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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道S274线开平市市区改线工程第一合同段创建“平安工地”自查报告
编制:董武盛
审核:王禄
审批:陈绍文
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20日
创建“平安工地”自查报告
根据广东省交通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关于开展“平安工地”达标建设自查工作的通知》,结合广东省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的活动,省道S274线开平市市区改线工程第一合同段对项目“平安工地”建设落实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
一、内业方面
1、为提高项目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对项目所有管理人员,每月定期进行安全培训,培训主要包括各种规章制度、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工序转换过程中安全控制的各项要点等内容。特别是对新进场农民工实行了“三级培训教育”即公司、项目部、施工班组,并进行书面考核,考核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2 、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做好安全检查,有日巡查、周检查、月检查及其它专项检查,专职安全员规范安全生产日志。对检查存在的问题,下发整改通知单和整改通报,确认整改人,制定整改措施,确定整改时间。
3 、落实安全生产费用保障制度,专款专用,按安全经费投入年月计划和安全投入支出材料,做好记录。
4 、严格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和特种设备管理制度,建立特种人员台帐;对人员操作证书、履带吊、装载机、压路机、汽车吊等各种进场机械设备的检测报告复印件进行存档;
5、各分项工程开工前,召开安全技术交底会,交底与工程实际同步进行,交底到个人,并履行签字手续。
6、针对本项目特点,积极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活动,编制了项目施工各项应急预案。并进行了预案演练。
7、根据创建“平安工地”活动要求,编制了《省道S274线开平市市区改线工程第一合同段平安工地建设方案》。
8、建立重大危险源清单,有危险识别、评价和控制措施,落实风险告知制度,安全交底与风险告知一起进行,有书面告知作业人员记录,并履行了签字手续。
9、根据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月计划内容进行排查治理,对检查存在的问题按照“三定”原则治理。
二、外业方面
1、为达到“平安工地”的要求,对整个施工现场,达不到标准的重新进行布置和规划。部分路况差的施工便道,采用混凝土硬化,确保行车安全。钢筋加工场地也应采取封闭隔离措施,现场设立安全门;对施工现场实行安全分级制度,所有施工工点设置了安全生产单元预
警牌,并设置相应的安全标语标牌,包括安全警示标志、安全操作规程、“五牌一图”牌等。
2、西环大桥规范施工。钢栈桥平台临边设有钢管槽钢防护栏杆,钻孔桩施工严格按专项施工方案进行,泥浆池四周设置了防护栏并挂了安全网,设置了沉淀池,施工现场设置了单元预警牌,每个钻机上有安全操作规程;工人正确穿戴安全防护用品,按规程要求作业。
3、钢护筒和钢筋制作区,项目部对施工场地进行统一规划,由现场主管工程师负责绘制场地布置图,经领导小组进行审阅修改后进行施工。施工现场场地布置采用统一标准。场地四周采用绿色钢隔离栅封闭,隔离栅高度应不小于1.8m,,施工场地采用C20混凝土硬化处理,钢筋存放于高于地面30cm的混凝土台座上,并统一用帆布进行覆盖,防止锈蚀。设置了足够的安全标语标牌,包括安全警示标志、安全操作规程牌等;
三、存在问题
(一)、搅拌站检查情况
1、现场道路灰尘较多,未及时安排人员清扫及洒水。
2、现场作业工人安全文明施工意识淡薄,进入施工现场未按要求佩戴安全帽,个别工人赤膊作业。
3、10~20mm碎石料仓入口地势较低,污水汇集在此,需及时采取排水措施避免料源受到污染;
4、各料仓堆料过高,存在串料现象,对已经串料的材料,需及时清理会本料仓,避免造成混凝土材料掺量有误而出现质量问题;
5、材料标示牌内的批号、检验状态等未及时填写,实验室应在检验完毕后及时填写。
(二)、一工区检查情况
1、现场作业人员安全文明施工意识淡薄,进入施工现场未按要求正确佩戴安全帽。
2、氧气瓶与乙炔瓶工作距离不足5米,乙炔瓶未装置回火阀、压力表破损没有及时更换。
3、桩基施工平台上的泥浆未及时冲洗。
4、钢筋加工接头外露丝口有残缺,须尽快调整好机器,避免耽误桩基施工进度;
5、钢平台的搭设未按照专家评审方案执行,其平联基本就是摆设。(三)、二工区检查情况
1、氧气瓶与乙炔瓶工作距离不足5米,乙炔瓶未装置回火阀。
2、交流电焊机未装置二次侧降压保护器。
3、现场作业人员安全文明施工意识淡薄,进入施工现场未按要求正确佩戴安全帽,个别工人穿拖鞋作业。
4、桩基施工平台上的泥浆未及时冲洗。
5、钢筋笼接头丝口部分存在问题,在调整滚丝机的同时对有问题的丝头须及时切除,避免产生不必要的误会;
6、桩基冲孔记录没及时按要求填写(如pmy36-3在2015年11
月24日开孔,现已进尺约24m,但在现场未发现冲孔记录)。
7、钢筋场地及时清扫。
(四)、三工区检查情况
1、多台交流电焊机未装置二次侧降压保护器。
2、钢筋加工场现场钢筋摆放混乱,钢筋头、焊渣等杂物未及时清扫。
3、氧气瓶与乙炔瓶工作距离不足5米,乙炔瓶未装置回火阀。
4、部分栈桥、平台护栏被撞坏,已多次督促维修,至今未进行维修。
5、桩基施工泥浆排放不符合环保要求,未采取有效措施处理。
6、钢筋加工班组人员安全帽佩戴情况较好,桩基班组人员未按要求正确佩戴安全帽。
7、桩基冲孔记录填写不完整,如护筒长度、孔底标高须完善;
8、钢筋笼接头车丝机已调整好,经检查其扯丝后的钢筋接头基本符合要求;
9、钢筋笼加工存放不规范,造成钢筋笼生锈,在下笼前应进行除锈;在后续钢筋笼施工过程中,应及时采取下垫上盖措施防止钢筋笼生锈。
10、桩基施工完成后,未及时作回填处理。
四、下阶段工作重点
1、进一步落实施工班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监督管理,细化安全措施,落实各级(工区、班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