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组成及其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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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组
成及其职能
文件编码(TTU-UITID-GGBKT-POIU-WUUI-0089)
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组成及其职能
为进一步健全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的组织机构,强化药事管理委员会的职能,保障人体用药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质量管理年的相关要求,经研究决定,我院药事管理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并重申药事管理委员会的职能。
1.药事管理委员会组成
主任:
副主任:
秘书:
委员(按姓氏笔划排序):
专家库成员(按姓氏笔划排序):
2.药事管理委员会职能
2.1药事会每年召开不少于两次,每次参会人数不少于药事会成员的3/4。
2.2如果当次药事会讨论新药,除药事会成员外,必要时将从专家库成员中随机抽取若干名专家参加会议。
2.2新进或淘汰药品,由相关专业科室提出申请,药事会讨论,≥2/3票数通过。
2.3监督检查本院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的情况。
2.4监督检查本院合理用药情况,对不合理用药的科室和个人提出改进措施和处理意见。
2.5检查并落实《抗菌药物合理应用指导原则》的执行情况,并定期进行通报。
2.6解决药疗事故、严重用药差错和医疗用药的重大问题。
2.7指导新药临床试验工作的规范化开展。
2.8每次邀请纪委一位同志列席药事会会议。
3.新药申请规定
新药申请具体规定24条,详见附件。
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实行,望各科室认真执行,积极配合院药事管理委员会的工作。
附件:
附件1:药事管理委员会委员及专家库成员资质
附件2:新药申请表
附件3:关于药品使用和新药申请的若干规定
抄送:上海市申康医学发展中心办公室、上海交大医学院医管处附件1
药事管理委员会委员及专家库成员资质
附件2
新药申请表编号:申请日期年月日
全面书面材料包括:1.申请表;2.生产企业许可证;3.生产企业经营许可证;
4.生产企业GMP证书;
5.生产企业商标注册书;
6.国药准字号批件;
7.药检报告;
8.药品国家标准;
9.上海市物价表;10.销售委托书和销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11.使用说明书;12.药品应用临床资料总结;13.药理毒理试验总结报告(证明材料均需加盖公章,统一使用塑料封面左侧固定成册)
申请科室:申请人:
申请科室主任签名:日期:
附件3
关于新药申请和药品使用的若干规定
根据国家和上海市有关药品使用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就拟进入我院医保报销药品、自费药品的申请和药品使用做出如下相关规定:
1.医保报销品种(招标采购品种)进院的条件
在充分保证患者安全、合理、经济用药的基础上,我院将依据药品质量、零售价、供货渠道、售后服务等标准,对拟进入我院的医保报销品种逐个进行遴选。
2.有关抗菌素输液(包括其它输液)的问题
国内一些药厂为了增加品种和效益等,把传统的口服抗菌素制成输液的形式销售,存在稳定性、过敏、质量、价格、运输、储存等一系列问题,因此,对此类制剂的临床申请从严控制。
3.有关中药注射液的问题
鉴于中药注射液、中药输液引起过敏、严重不良反应、甚至死亡的事件屡有报道。对此类药品的申请和进入从严控制。
4.有关中(成)药申请的规定
鉴于中(成)药有其独特的作用机理和临床应用,中(成)药的申请原则上由中医科付诸实施。中医科应根据中(成)药的作用、副作用、价格等综合因素,慎重提出申请。
5.再次申请的规定
凡是当次药事会讨论没有通过的品种,除非有足够的理由,否则原则上一年内不得再次提出申请。
6.违规药品的规定
凡因违规、质量问题和其它原因而被停用的药品,除特殊情况,两年内不得再次提出申请。
7.同一个药品重复申请问题
如果出现几个科室同时申请同一个药品(同通用名和商品名),无特殊需要将不提交药事会讨论。因药商不规范的操作干扰了医院的正常工作秩序。
8.通用名、规格、剂型相同的药品存在问题
同通用名、同规格、同剂型的药品,原则上医院只允许存在一种。
9.进口、国产并存的问题
在市场同时有进口和国产品种存在时,为了医院的品牌和满足不同层次患者的需求,国产药品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价格在低于进口品种三分之一左右的情况下,可以并存。
10.临床试验药品转正式使用问题
在我院进行临床试验的药品(有SFDA批文),如果医院需要,申请程序与其他药品相同,同样条件下优先考虑。
11.自费转公费的问题
部分药品由自费转入公费后,如需继续使用,仍须相关科室提出申请,经药事会讨论批准。
12.自费药品的问题
为了方便患者,根据院领导的要求,少部分使用频率较高、价格适当、医院又缺乏同类品种的自费药品由原来的院外供应,改为院内供应。鉴于药房地方狭小,自费药品的管理、使用和保存又有其特殊性,只能满足部分需要。自费药品进医院,由临床科室提出申请报告,药剂科主任会同分管院长根据实际情况及需求,进行综合评估决定。
13.申请数量和跨专业申请
鉴于目前医院已有药品近1500种,因此各科应根据临床实际需要,结合该科的专业范围、本着拾缺补遗的原则进行申请。每个科室每次药事会申请药物品种不得超过3个。
没有特殊情况,不允许跨专业申请。例如降糖药即应由内分泌科申请,其它雷同。
14.特殊情况的处理
个别特殊情况药品需进入医院使用,必须经院长或分管院长批准同意。
15.申请权限
各科室的新药申请表格应由该科相关医生填写,行政科主任签字方有效。
16.申请表格的交送
填好的新药申请表格应一式两份(l份书面,1份电子版)由该科室的有关人员送到药剂科,医药代表不能到药剂科取和送新药申请表。
17.药品的使用
各科室申请的药品(包括公费和自费药品)应确是临床需要的品种。如果该科室申请的品种无特殊原因长期不用而出现滞留、过期、退货等问题,将会影响到该科室以后的申请。
18.药品使用非正常飙升
药品使用过程中出现非正常飙升的情况,经分管部门调查核实确有违规操作,经报分管领导同意,除当即将所属品种剔除出院和对相应医药公司提出警告和处置外,并将影响到相关科室信誉和以后药物的申请。
19.药品摆放的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