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1.对委托单位提供的原始凭证等会计资料负有保管的责任。
处理完毕后,应按规定及时返还委托单位,对代理业务形成的会计凭证、会计账册、财务会计报告等会计资料应整理归档,以备需查时用。
2.对每一客户建立档案,并由专人保管,内容包括:用户概况、代理记账协议、原始凭证、会计凭证、会计账册、会计财务报表等交接验收记录。
3.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得归档。
对弄虚作假、严重违法的原始凭证,在不归档的同时,应当予以扣留,并及时向单位领导人报告,请求查明原因,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对记载不明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经办人员更正、补充。
4.归档过程中如果发现对外送报的财务报告有错误,应当及时办理更正手续。
除更正本单位留存的财务报告外,并应同时通知接受财务报告的单位更正。
错误较多的,应当重新编报。
5.每季度由监督部检查档案管理工作并汇总至经理办公室。
6.公司必须加强对发票的管理,安排专人负责发票的登记、领用、清理、核对工作。
严禁为外单位或个人代开发票,违者处以发票额15%以上的罚款和扣发1—2个月的奖
金,情节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
7.会计凭证必须内容真实、手续完备、数字准确、不得涂改、挖补,如事后发现差错,也必须由经办人负责划上红线并盖章进行更正。
8.会计档案必须按月装订成册,妥善保管,不得丢失,至少保存15年。
9.采用电子计算机记账的,机器储存和输出的会计记录视同会计账簿,应专人负责妥善保管,至少15年。
10.会计档案保存期满需销毁时,应抄具清单,报总经理、主管部门和税务机关同意后,才能销毁。
会计档案管理制度(五篇)
会计档案管理制度第一条会计档案是会计核算的专业材料,包括会计凭证、会计帐薄和财务报告等。
它是记录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和证据,是国家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各企业的主要档案之一。
第二条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会计档案管理工作必须做到制度完备、资料完整、安全保密、入档及时、存入有序、专人保管。
第三条会计档案的范围1、会计凭证:包括原始凭证、记账凭证、其他会计凭证。
原始凭证是在经济业务发生时,由业务经办人员直接取得或者填制,用以表明某项经济业务已经发生或其完成情况并明确有关经济责任的一种凭证。
原始凭证是填制记账凭证或登记账薄的原始依据,是重要的会计核算资料。
原始凭证包括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和自制原始凭证两种。
记账凭证是对经济业务按其性质加以归类,确定会计分录,并据以登记会计账薄的凭证。
其他会计凭证是指以上凭证之外的凭证。
2、会计账簿是指以会计凭证为依据,全面、连续地记录一个单位的经济业务,对大量分散的数据或资料进行归类整理,逐步加工成有用会计信息的簿籍。
它是编制会计报表的重要依据。
会计帐簿:包括日记帐、明细帐、总帐、各种辅助帐。
3、财务报告指用来反映会计实体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总结性书面文件,包括会计报表、附表以及财务情况说明书等。
会计报表包括月、季、年度会计报表及附注。
4、其他类会计档案包括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其他应当保存的会计核算专业资料,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等。
其他应当保存的会计核算专业资料是指与会计核算有关的重要资料。
第四条会计档案的立卷和保管1、会计档案的分类和编号。
会计档案可分为四类:会计凭证类、会计帐簿类、会计报表类和其它类,根据四类档案进行分级编号管理。
2、财务部门按照上述归类和编号负责整理立卷。
会计档案均应采用硬纸卷盒(或卷皮)进行包装。
3、会计档案的移交。
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由财务部门保管一年,以备随时查阅,满一年后,有单独档案部门的,同财务部门编造清册移交档案部门保管。
会计档案管理制度总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会计档案管理,确保会计档案的安全、完整、准确和及时,充分发挥会计档案在财务管理、审计监督、法律诉讼等方面的作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国家财政部、国家档案局等相关部门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会计档案管理工作,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报告以及其他与会计核算相关的专业材料。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1. 法规依据原则:会计档案管理必须依法进行,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2. 安全保密原则:确保会计档案在存储、传输、使用过程中的安全,防止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3. 规范管理原则:建立健全会计档案管理制度,规范会计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查阅、销毁等环节。
4. 效率效益原则:提高会计档案管理的效率,降低管理成本,实现会计档案资源的合理利用。
第四条本单位会计档案管理工作由财务部门负责,其他部门配合。
财务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会计档案的具体管理工作,并确保其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第五条会计档案管理部门应与档案管理部门、信息技术部门等相关部门密切协作,共同做好会计档案的归档、保管、查阅、销毁等工作。
第六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在执行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第二章会计档案管理部门第七条财务部门作为会计档案管理部门,负责以下工作:1. 制定和完善会计档案管理制度,确保会计档案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
2. 组织开展会计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查阅、销毁等工作。
3. 对会计档案的保管、查阅、销毁等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工作质量。
4. 定期对会计档案进行清理、核对,确保会计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5. 加强与档案管理部门、信息技术部门等相关部门的沟通与协作,共同做好会计档案管理工作。
第八条会计档案管理部门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备完善的会计档案保管设施,包括库房、柜架、温湿度控制设备等。
会计管理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单位的会计档案管理,确保会计档案的完整、安全和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会计档案的管理工作,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报表等会计核算专业材料。
第三条会计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完整性原则:确保会计档案的完整性,不得随意销毁、篡改或遗失;2. 安全性原则: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确保会计档案不被非法获取、泄露或破坏;3. 保密性原则: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会计档案,应严格保密;4. 可利用性原则:确保会计档案能够及时、准确地提供,满足内部管理和外部审计的需要。
第二章会计档案的范围第四条会计档案的范围包括以下内容:1. 会计凭证类:包括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汇总凭证等;2. 会计账簿类:包括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固定资产卡片等;3. 财务报表类: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4. 其他会计资料:包括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纳税申报表等。
第三章会计档案的归档与保管第五条会计档案的归档工作由财务部门负责,具体要求如下:1. 按照会计档案的类别、时间顺序进行整理、立卷或装订;2. 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将当年形成的会计档案移交给档案管理部门;3. 档案管理部门应按照归档要求,对会计档案进行分类、编号、登记、编目等工作。
第六条会计档案的保管工作由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具体要求如下:1. 会计档案应存放于通风、干燥、防火、防盗的库房;2. 会计档案的存放应按照分类、编号、时间顺序排列;3. 档案管理人员应定期检查会计档案的保管情况,确保档案的完好;4. 对需要借阅的会计档案,应办理借阅手续,并在规定时间内归还。
第四章会计档案的利用与销毁第七条会计档案的利用工作由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具体要求如下:1. 会计档案的利用应遵循合法、合规、保密的原则;2. 会计档案的借阅、复制、查询等工作,应办理相关手续;3. 会计档案的利用不得影响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会计档案管理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会计档案管理,规范会计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查阅、销毁等环节,确保会计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安全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各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的会计档案管理工作。
第三条会计档案是指在会计核算、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等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报表、会计分析报告等会计资料。
第四条各单位应建立健全会计档案管理制度,明确会计档案管理的职责分工、工作流程、操作规范和要求,确保会计档案管理工作有序进行。
第五条会计档案管理应当遵循真实性、完整性、安全性、规范性和高效性的原则。
第六条各单位应当指定专人负责会计档案管理工作,并定期对会计档案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提高其业务素质和档案管理水平。
二、会计档案的收集与整理第七条各单位应当指定专人负责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报表等会计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
第八条会计凭证应当包括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汇总凭证等。
原始凭证应当真实、完整、合法,记账凭证应当准确、完整,汇总凭证应当反映会计凭证的汇总情况。
第九条会计账簿应当包括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固定资产卡片等。
会计账簿应当真实、完整、准确,能够全面反映单位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第十条财务报表应当包括月度、季度、年度财务报表。
财务报表应当真实、完整、准确,能够全面反映单位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第十一条会计档案的整理应当遵循一定的顺序和格式,确保会计档案的有序存放和方便查阅。
三、会计档案的保管与保管期限第十二条各单位应当指定专门的会计档案保管场所,确保会计档案的安全、完整和防潮、防蛀、防盗等要求。
第十三条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应当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一般分为短期、长期和永久保管。
第十四条各单位应当定期对会计档案进行鉴定和销毁工作,确保会计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安全性。
会计档案管理制度(优秀6篇)
会计档案管理制度(优秀6篇)(经典版)编制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核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批人:__________________编制单位:__________________编制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序言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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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会计档案管理制度会计档案管理制度「篇一」财务管理制度之会计档案管理制度一、为了加强档案管理,统一会计档案管理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及内部管理需要,制定本办法。
二、会计档案指会计凭证、会计帐簿和会计报表、会计资料备份软盘等会计核算专业材料。
三、公司每年形成的会计档案。
应由财务部按归档的要求,负责整理、立卷或装订成册,当年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暂由财务保管,任何人不得自行封包工保存。
四、财务部指专人以会计档案进行妥善保管,存放有序,查找方便,同时,严格执行安全和保密制度,不得随意堆放,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
五、保存的会计档案,应为本单位的财会人员提供利用,非财会人员不得借阅和查看。
向外单位提供利用时,须经本单位主管领导及财务总监签字批准,会计档案原则上不得借出。
六、撤消、合并时,会计档案应随同单位的全部档案本并移交指定的单位,并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七、各种会计档案的保管基础,根据其特点,分阶段永久,定期二类。
八、会计档案保管期满,需要销毁时,由财务部门提出销毁意见。
严格审查鉴定,编造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并报公司董事会审查,经批准后销毁。
九、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附会计档案保管期限表:序号档案名称保管年限备注一、会计凭证类1原始凭证、记帐凭证、汇总凭证15年2银行余额调节表15年二、会计帐簿类3日记帐15年其中:现金和银行日记帐4明细帐25年5总帐15年包括日记总帐6辅助帐簿15年7固定资产卡片15年固定资产报废清理后保存5年三、会计报表类5年8主要财务指标快报3年包括方字分析9月、季度会计报表5年包括方字分析10年度会计报表(决算)永久包括方字分析四、其他类11会计移交清册15年12会计档案保管清册25年13会计档案销毁清册25年会计档案管理制度「篇二」1、学校总帐会计负责会计档案的定期收集、审查核对、整理立卷、编制目录、装订成册、妥善保管等具体工作,同时对会计档案的全面性和真实性负责。
会计档案管理制度(12篇)
会计档案管理制度(12篇)会计档案管理制度11、公司的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帐簿(含备查帐簿)、财务报表、财务计划、财务分析等会计核算专业的文字、图表和电脑软盘资料。
它是记录和反映经济业务的重要资料和证据,必须切实加强对会计档案的管理。
2、会计档案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管理,由主办会计组织有关人员,严格按照《会计人员工作规则》要求,对会计档案进行定期收集,审查核对,分类装订成册或整理成卷、编制目录及序号进行登记,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
年度的会计资料归档时间为次年的2月底以前。
3、会计档案由主办会计负责保管,做到不丢失、不缺损、不烂、不被虫蛀等,财务部定期不定期检查会计档案保管情况,及时处理档案保管中存在的问题。
4、会计档案管理人员应将归档的会计资料,按年、季、月顺序立卷登记存放。
5、财务人员因工作需要查阅档案时必须向档案管理人员打招呼,阅后近规定顺序及时归还原处。
6、公司各部门因公需要查阅会计档案时,必须经财务部负责人同意,由档案管理人员接待查阅。
7、外单位人员因公需要查阅会计档案时,应持有单位介绍信及工作证,经公司领导批准,财务部负责人指定由档案管理人员接待查阅,并要详细登记查阅会计档案人的工作单位,查阅日期,会计档案名称及查阅事由。
8、会计档案,原则上不对外借,如有特殊情况需要,须经公司领导或财务部负责人批准后方能外借或复印,并办理有关手续,外借期间不得转借他人,不得拆散原卷册,要限期归还。
9、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根据其特点和使用价值,分为永久、定期二类,定期保管期分为三年、五年、十五年、二十五年。
具体保管期限详见附表。
10、会计档案保管期满需要销毁时,由会计档案管理人员提出销毁意见,由公司领导、财务部负责人及有关人员共同签定,严格审查,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报上级方管部门批准后执行销毁。
销毁时应派人监毁,并在销毁清单上签名或盖章。
应保存的资料,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11、由于单位人员的变动,会计档案需要移交时,由移交人办理交接手续,并由监交人、移交人、接收人签字或盖章。
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会计档案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会计档案管理,提高财务信息化水平,保障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安全性,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会计档案的管理,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报表等。
第三条本制度的实施必须符合国家有关会计、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第四条会计档案管理应实现电子化和纸质化相结合,保证信息公开、安全和便捷。
第五条会计档案管理应由财务部门主管负责,各部门应积极配合,做好档案管理。
第六条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向外透露或篡改会计档案。
第二章档案管理第七条会计凭证是会计档案的主要依据,是财务记账的基础,必须按日记、明细分类管理。
第八条会计账簿是会计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反映财务状况、财务运作和业务成果的重要工具,必须按年、月、日分类管理。
第九条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是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重要文件,必须按年度管理。
第十条会计档案的存档时间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应当按照不同档案的重要程度、实用性、政策、法规等情况进行安排。
第十一条会计档案应按照编号、文件标题、资料时间等分类进行管理,并归入相应的档案柜、档案室。
第十二条会计档案应定期进行整理、规范、归档、清理,消除错误和遗漏。
第十三条会计档案的保密级别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要求确定,加强保密措施的管理和保护。
第十四条会计档案应具有可审查性,备份资料应存储于独立的存储设备,以便检索和检查。
第三章权责管理第十五条财务部门主管负责对会计档案的整体管理和安排,确保档案的安全和便捷。
第十六条各部门负责各自业务的资料管理,按时将财务资料提交给财务部门,保证资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十七条会计人员应当认真负责,认真记录会计凭证,完整记录各项支出和收入,并按时进行会计上报。
第十八条会计人员应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保密意识,严格遵守保密要求,不得擅自泄露财务信息。
第十九条公司领导对财务信息的管理负有重要责任,应当加强对财务信息的监管和管理,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安全性。
会计档案管理制度总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会计档案管理,确保会计档案的完整、安全与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会计档案管理工作,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报表等会计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鉴定、销毁等环节。
第三条会计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真实性原则:会计档案必须真实反映经济业务活动的实际情况,不得伪造、篡改。
(二)完整性原则:会计档案应完整保存,不得遗漏、损毁。
(三)安全性原则:会计档案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其安全,防止丢失、泄密。
(四)合规性原则:会计档案管理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会计制度的要求。
(五)便捷性原则:会计档案应便于查阅和利用,提高工作效率。
第二章会计档案的收集与整理第四条会计档案的收集应全面、准确、及时,确保会计档案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第五条会计档案的整理应按照会计档案的类别、时间顺序、编号等进行分类整理,并编制目录。
第六条会计凭证的收集与整理:(一)收集范围:包括原始凭证、记账凭证、结算凭证等。
(二)整理要求:按照凭证类别、时间顺序、编号等进行整理,并编制目录。
第七条会计账簿的收集与整理:(一)收集范围:包括总账、明细账、日记账、辅助账等。
(二)整理要求:按照账簿类别、时间顺序、编号等进行整理,并编制目录。
第八条财务报表的收集与整理:(一)收集范围: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
(二)整理要求:按照报表类别、时间顺序、编号等进行整理,并编制目录。
第三章会计档案的归档与保管第九条会计档案的归档应按照规定的期限和程序进行,确保会计档案的完整性和连续性。
第十条会计档案的保管应采取以下措施:(一)设立专门的会计档案室,配备必要的档案保管设施。
(二)会计档案的存放应按照类别、时间顺序、编号等进行排列,并保持整齐有序。
(三)会计档案的查阅、复制、借阅等,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并做好记录。
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会计档案管理制度一、档案管理分类会计档案管理可分为会计凭证、会计账薄、会计报表、其他四类。
(一)会计凭证类:包括医院年度预算、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收据存根等会计凭证。
(二)会计账簿类:包括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总账、收入明细账、支出明细账、往来明细账、固定资产明细账、材料物资明细账等各类账薄。
(三)会计报表类:包括会计月报、季报、年报、决算等有关报表。
(四)其他会计资料类:包括会计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等。
二、会计档案的立卷和归档凡列会计档案管理的资料,应及时立卷。
会计凭证要按月逐日装订成册。
会计账薄在会计年度终了,编报年度决算后,按规定划好双红线封账,抽出空页,按实际使用账页编写顺序页码,装订成册。
会计档案分类、编写采用年流水法或分类流水排列,其他会计资料按时序分类立卷。
三、会计档案保管和调阅会计档案的管理要做到安全。
财务科负责会计档案的保管和借阅,不得任意拆封会计档案。
要严格执行安全和保密制度,不得随意堆放、严防损毁、散失和泄密。
要建立会计档案查阅登记本,详细记录查阅会计档案的时间、内容、单位、查阅人员姓名、批准领导姓名等内容。
会计档案原件原则上不得外借和拆散原卷册,不得拍照或复制,如有必要应经单位领导批准,外单位和本单位各科室需查阅时,要经单位领导批准并办理登记手续,会同财务科一起查阅。
四、会计档案的移交与毁销会计档案在保管期内,因管理人员调动,应按保管清册清点,办理交接手续,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应在清册上签名盖章。
会计档案保管期满,需要销毁时,应事先提出销毁意见,进行清点,编造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一式二份,经单位领导同意,报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执行。
在执行销毁前,应重作一番清理:(一)抽出其中未了结的债务的原始凭证。
(二)抽出有必要保存的其他档案资料。
以上材料抽出后,应重新立卷,并保管到结清账款或失去保存作用时为止。
在执行销毁时,应会同有关部门共同鉴定并派员监销、销毁后,有关人员要在销毁清册上签章,并将监销情况情况报告单位领导,未经批准销毁的会计档案,不得自行销毁。
会计档案管理制度优秀10篇
会计档案管理制度优秀10篇关于会计档案管理制度篇一一、为了加强会计档案管理,保证会计档案的安全、完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会计档案管理方法》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订立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档案部门和财务部门的会计档案管理工作。
第二章会计档案管理部门及人员一、档案部门和财务部共同负责会计档案管理工作的开展和协调。
二、公司档案部门和财务部指定专门人员作为会计档案员负责会计档案的保管工作。
档案员应具备爱岗敬业、认真负责、耐性细致、谙习相关法律法规、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等条件。
三、依照不相容岗位分别的原则,出纳员不得兼任会计档案员。
第三章会计档案归档的范围一、会计凭证分类标准统一一般将财务会计资料分成一类账簿,二类凭证,三类报表,四类文字资料及其他。
会计凭证装订后的注意事项。
a.每本封面上填写好凭证种类、起止号码、凭证张数、会计主管人员和装订人员签章;b.在封面上编好卷号,按编号次序入柜,并要在显露处标明凭证种类编号,以便于调阅。
2、会计账簿的装订各种会计账簿年度结账后,除跨年使用的账簿外,其他账簿应定时整理立卷。
基本要求是:(1)账簿装订前,首先按账簿启用表的使用页数核对各个账户是否相符,帐页数是否齐全,序号排列是否连续;然后按会计账簿封面、账簿启用表、账户目录、该账簿按页数次序排列的帐页、会计账簿装订封底的次序装订。
签章。
在账簿使用日期栏填写移交日期(三)交接人员按移交清册和交接清单项目核查无误后签章。
第六章会计档案的归档保管一、公司档案部门和财务部专门指定档案室或档案柜存放会计档案。
保管地点应具备完善的防潮、防霉、防蛀、防火、防盗等条件。
当年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暂由财务部保管一年,期满后移交档案部门保管。
二、会计档案的保管要求。
四、借出的会计档案,会计档案管理专员要定期如数收回,并办理注销借阅手续。
第八章会计档案的销毁一、会计档案保管期满,需要销毁时由本单位档案机构会同会计机构共同编写《档案销毁申请表》,提出销毁看法,会同财务会计部门共同鉴定、严格审查,编造会计档案销毁清册。
会计档案日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会计档案管理,确保会计档案的安全、完整和规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财政部《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会计档案的日常管理,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报告等。
第二章会计档案管理部门及职责第三条会计档案管理部门负责会计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查阅、销毁等工作。
第四条会计档案管理部门应配备专(兼)职档案管理人员,负责会计档案的具体管理工作。
第五条会计档案管理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熟悉会计业务和档案管理知识;(二)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保密意识;(三)具备较强的责任心和执行力。
第三章会计档案收集与整理第六条会计档案的收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全面性:收集会计档案应涵盖所有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报告等;(二)准确性:收集的会计档案应真实、完整、准确;(三)及时性:收集的会计档案应按时归档。
第七条会计档案的整理应遵循以下要求:(一)按照会计档案的分类、编号、编目、装订等规定进行整理;(二)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报告等应按照时间顺序排列;(三)确保会计档案的整洁、规范。
第四章会计档案保管与查阅第八条会计档案的保管应遵循以下要求:(一)设置专门的会计档案保管室,确保保管环境符合要求;(二)配备防火、防盗、防潮、防霉、防虫等设施;(三)建立会计档案的出入库登记制度,定期检查、清点、核对会计档案。
第九条会计档案的查阅应遵循以下规定:(一)查阅会计档案需经单位负责人批准;(二)查阅者应出示有效身份证件;(三)查阅过程中,不得随意涂改、抽取、损坏会计档案;(四)查阅完毕后,应立即归还会计档案。
第五章会计档案销毁第十条会计档案的销毁应遵循以下规定:(一)销毁会计档案需经单位负责人批准;(二)销毁前,应进行鉴定,确认无保存价值;(三)销毁时,应采取安全、环保的方式,防止泄露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四)销毁后,应做好销毁记录,并报单位负责人审批。
会计档案管理制度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会计档案管理,保障会计档案的真实、完整、可用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单位所有会计档案的管理工作,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报告以及其他与会计核算相关的各类档案。
第三条会计档案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真实性:会计档案必须真实记录和反映本单位的经济业务事项。
(二)完整性:会计档案应当齐全、连续、完整。
(三)安全性: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会计档案的安全、保密。
(四)便捷性:便于会计档案的查阅、利用和归档。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四条本单位成立会计档案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会计档案管理工作。
第五条会计档案管理部门负责会计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鉴定销毁等工作。
第六条会计档案管理部门应当配备专职或兼职档案管理人员,负责日常档案管理工作。
第三章收集与整理第七条会计档案的收集应当及时、准确、完整,确保会计档案的来源可靠。
第八条会计档案的整理应当遵循以下要求:(一)按照会计档案的分类、编号、目录等规定进行整理。
(二)对会计档案进行编号、分类,并建立会计档案目录。
(三)对会计档案进行装订、编制索引、标注页码等。
第四章保管与利用第九条会计档案的保管应当遵循以下要求:(一)根据会计档案的性质、保存期限等因素,确定保管方式。
(二)建立会计档案的保管制度,明确保管责任。
(三)采取防火、防盗、防潮、防虫等安全措施,确保会计档案的安全。
第十条会计档案的利用应当遵循以下要求:(一)建立健全会计档案查阅制度,确保查阅人符合条件。
(二)查阅会计档案应当填写查阅登记表,并经相关管理人员审批。
(三)查阅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会计档案内容。
第五章鉴定与销毁第十一条会计档案的鉴定应当定期进行,根据会计档案的保存价值、法律法规要求等因素,确定是否销毁。
第十二条会计档案的销毁应当遵循以下要求:(一)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销毁。
会计管理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会计档案管理,确保会计档案的真实、完整、安全和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子公司的会计档案管理工作。
第三条会计档案是公司经济活动的真实记录,是公司进行经济管理、监督和决策的重要依据。
加强会计档案管理,对于维护公司合法权益、保障公司经济活动顺利进行具有重要意义。
第二章会计档案管理部门及职责第四条公司设立会计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公司会计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工作。
第五条会计档案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一)制定和实施会计档案管理制度,确保会计档案管理的规范化和标准化;(二)对会计档案进行分类、编号、归档、保管,确保会计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三)负责会计档案的查阅、复制、移交等工作;(四)监督、检查各部门会计档案管理工作,确保会计档案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五)定期对会计档案进行清理、鉴定和销毁。
第三章会计档案管理内容第六条会计档案管理内容主要包括:(一)会计凭证:包括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汇总凭证等;(二)会计账簿:包括总账、明细账、日记账、辅助账等;(三)财务报告:包括月报、季报、年报、财务情况说明书等;(四)其他会计资料:包括审计报告、评估报告、财务分析报告等。
第七条会计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及时收集:会计凭证、账簿、财务报告等会计资料,应在形成后及时收集,确保档案的完整性;(二)分类整理:按照会计档案的类别、时间顺序进行整理,便于查阅和利用;(三)编号归档:对会计档案进行编号,按照编号顺序归档,确保档案的有序存放;(四)保管条件:会计档案的保管应当符合防潮、防霉、防蛀、防火、防盗等要求。
第四章会计档案的查阅与利用第八条会计档案的查阅应当遵循以下规定:(一)查阅人需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填写查阅申请;(二)查阅人应当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公司商业秘密;(三)查阅人不得擅自复制、摘抄、拍摄会计档案。
会计档案管理制度总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会计档案管理工作,确保会计档案的安全、完整和有效利用,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会计档案管理工作,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报告以及其他与会计核算相关的各类档案。
第三条会计档案是本单位经济活动的重要记录,是反映本单位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方面信息的原始资料,对于维护国家利益、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第四条本单位会计档案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会计档案管理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确保会计档案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二)真实性原则:会计档案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经济业务活动,不得伪造、篡改。
(三)安全性原则: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会计档案在存储、使用、传输过程中的安全,防止丢失、损坏和泄密。
(四)及时性原则:会计档案的整理、归档、查阅和销毁等工作应及时进行,确保会计档案的及时性。
(五)规范化原则:会计档案管理应按照规范化、标准化的要求进行,确保会计档案的质量。
第五条本单位会计档案管理工作由财务部门负责,设立专门的会计档案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档案管理人员,负责会计档案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六条本制度由财务部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和完善。
第二章会计档案管理部门第七条会计档案管理部门应具备以下职责:(一)负责制定和实施会计档案管理制度,确保会计档案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
(二)负责会计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查阅和销毁等工作。
(三)负责会计档案的鉴定、整理、汇编和归档,确保会计档案的完整性和连续性。
(四)负责会计档案的检索、查询、利用和统计分析,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五)负责会计档案的安全保卫工作,防止丢失、损坏和泄密。
(六)负责与会计档案管理相关的其他工作。
会计档案管理制度范文(3篇)
会计档案管理制度范文1. 目的和适用范围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会计档案的管理,确保会计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安全性。
适用于公司所有的会计档案管理工作。
2. 文件的分类与储存(1) 财务会计档案包括财务报表、会计凭证、会计账簿、核算账簿等文件,按照会计凭证顺序编号存放,并严格按照会计年度进行归档;(2) 税务会计档案包括税务报表、纳税申报表、税收缴款凭证等文件,按照税务报表的期间编号存放,并按照税务年度进行归档;(3) 成本会计档案包括成本记录、成本核算表、成本计算依据等文件,按照成本核算时期编号存放,并按照成本会计年度进行归档;(4) 其他会计档案包括相关的合同、协议、凭证复印件等其他会计文件,按照相关事项进行归档。
3. 档案管理流程(1) 录入:所有的会计档案都应当按照预定的格式进行录入,确保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2) 核对:会计档案录入后,应当由财务人员进行核对,确保与原始记录一致;(3) 存储:已核对的档案应当按照分类和归档要求进行存储,确保易于查阅和管理;(4) 质检:定期对已归档的会计档案进行质量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修正和调整;(5) 销毁: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要求,对于已经过了保存期限的档案,进行安全销毁处理。
4. 档案查阅和使用权限(1) 会计档案的查阅和使用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和权限范围来进行,确保信息的保密性和安全性;(2) 只有经过授权的人员才能查阅和使用会计档案;(3) 查阅和使用会计档案的人员应当填写相应的申请表,并获得相关部门或领导的批准。
5. 审计和监督(1) 对会计档案进行定期的内部审计,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2) 对会计档案的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估,确保制度的有效性和执行情况。
6. 其他规定(1) 会计档案的保管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能力;(2) 会计档案的保管设施应当符合国家的相关要求,确保会计档案的安全性。
以上是一个会计档案管理制度的范本,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会计部门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会计部门档案管理工作,确保会计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会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会计部门内部所有会计档案的管理工作,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报表、审计报告等。
第三条会计部门档案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完整性原则:确保会计档案的完整无缺,不得遗失、损毁或篡改。
2. 准确性原则:确保会计档案记录真实、准确,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 安全性原则:确保会计档案的安全,防止火灾、水灾、盗窃等事故的发生。
4. 有效性原则:确保会计档案的及时归档、整理、利用和保管,提高工作效率。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会计部门设立档案管理小组,负责会计档案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五条档案管理小组由以下人员组成:1. 档案管理员:负责档案的接收、整理、归档、保管、查询、销毁等工作。
2. 会计主管:负责监督、指导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
3. 会计人员:负责协助档案管理员完成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第六条档案管理小组的职责:1. 制定和执行会计档案管理制度;2. 组织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和保管工作;3. 监督、检查会计档案的保管和使用情况;4. 处理档案查询、复制、销毁等事项;5. 定期对档案进行清理、鉴定和销毁;6. 负责档案的保密工作。
第三章档案管理流程第七条档案收集1. 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等原始资料在编制完成后,由会计人员及时送交档案管理员;2. 档案管理员对收到的档案进行初步审核,确保其完整、准确、合法;3. 档案管理员对审核通过的档案进行登记,并建立档案台账。
第八条档案整理1. 档案管理员根据档案的性质、内容和保管期限,对档案进行分类、编目;2. 对分类后的档案进行编号、装订,确保档案的整洁、有序;3. 对整理好的档案进行验收,确保其质量。
第九条档案归档1. 档案管理员在档案整理完毕后,将档案归档到指定的档案柜;2. 档案柜应按照档案分类进行分区存放,便于查找和使用;3. 档案归档后,档案管理员在档案台账上注明归档时间、地点、责任人等信息。
会计行业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会计行业档案管理,确保会计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提高会计档案利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结合会计行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等会计档案的管理。
第三条会计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真实性原则:会计档案应真实反映单位的经济业务活动,确保档案内容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二)完整性原则:会计档案应全面、系统地反映单位的经济业务活动,保证档案的完整性。
(三)准确性原则:会计档案的记录、整理、归档等工作应准确无误,确保档案信息的准确性。
(四)安全性原则:会计档案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档案的物理安全和信息安全。
(五)便利性原则:会计档案的利用应方便快捷,提高档案利用效率。
第二章会计档案的收集与整理第四条会计档案的收集范围包括:(一)会计凭证:包括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汇总凭证等。
(二)会计账簿:包括总账、明细账、日记账、辅助账等。
(三)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等。
(四)其他会计资料:包括审计报告、税务申报表、内部控制制度、财务制度等。
第五条会计档案的收集应遵循以下要求:(一)及时性:会计档案的收集应在经济业务发生后及时进行。
(二)完整性:收集的会计档案应完整无缺,不得遗漏。
(三)准确性:收集的会计档案应准确无误,不得伪造、篡改。
第六条会计档案的整理应遵循以下要求:(一)分类:根据会计档案的性质、用途、保管期限等因素进行分类。
(二)编目:为会计档案编制目录,包括档案名称、编号、保管期限、页数等信息。
(三)装订:将会计档案按照一定的顺序进行装订,确保档案的整洁和便于查阅。
第三章会计档案的保管与利用第七条会计档案的保管应遵循以下要求:(一)安全保管:会计档案应存放在安全、干燥、通风的场所,防止火灾、水灾、虫蛀等自然灾害和人为破坏。
(二)防火、防盗、防潮、防霉:会计档案的保管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火灾、盗窃、潮湿、霉变等。
会计档案管理制度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会计档案管理制度会计档案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制定目的和内容:为了加强档案管理,统一会计档案管理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及内部管理需要,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的范围,为会计档案管理部门。
第三条本制度由公司财务负责人行使监察权力。
第二章会计档案管理要求第一条会计档案由以下部分组成:(一)会计凭证:包括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汇总凭证、其他会计凭证;(二)会计账簿:包括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和其它辅助账簿;(三)会计报表:包括年度决算表、月报表和半年报表以及报表附表、附注和会计情况说明书;第二条会计档案的管理第三条会计档案的整理一、会计凭证的整理(三)每本凭证应加制封面、封底,凭证封面和每册凭证背脊对各栏内容必须填写齐全,盖章清晰。
(四)装订好的凭证应套上凭证盒,并填写好凭证盒上各栏内容。
二、会计账簿的整理(二)账簿装订要求订牢不松,折叠整齐,不缺不漏,账页多的科目应单独分册装订,账页少的科目可与其他科目账页合并装订,多科目账页合并装订时,同一科目的账页应集中在一本账册内,不能将其分散装订在多本账册中。
(三)电脑账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终了2个月后分类打印装订成册,并加盖名章。
三、会计报表的整理、装订(一)在办完年终决算的第二个月应对各种报表进行整理、装订,检查报表是否齐全,张数有否短缺,名章是否盖全。
(二)各种月度报表应按月装订成册,年度决算报表应单独装订成册。
(三)分册制作报表目录,加制封面封底,封面上填明单位名称,会计年度,所属月份,报表名称,盖妥装订人员的骑缝名章。
第四条会计档案的移交与保管公司的当年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暂由会计人员保管一年,期满之后,各种会计档案移交给公司会计档案室,不得自行封包保存。
采用电子计算机进行会计核算的,应当保存打印出的纸质会计档案,做到妥善保管、存放有序、查找方便,保证会计档案的完整无缺,并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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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对会计档案资料的科学管理,健全完善公司各项管理制度,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0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财务部。
3.0总则
3.1财务部负责本制度的制订、解释、落实及监督。
4.0管理细则
4.1文件立卷
4.1.1会计凭证登记入账后,应按照编号顺序将其装订成册,另加封面注明企业名称、所属日期、种类、起止号。
4.1.2会计报表按年度装订成册。
4.1.3银行对账单、现金盘点表等重要备查资料,分类保管存档。
4.1.4满足下列条件的,集团内部形成的属于归档范围的电子会计资料可仅以电子形式保存,形成电子会计档案。
4.1.4.1形成的电子会计资料来源真实有效,由计算机等电子设备形成和传输;
4.1.4.2使用的会计核算系统能够准确、完整、有效接收和读取电子会计资料,能够输出符合国家标准归档格式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表等会计资料,设定了经办、审核、审批等必要的审签程序;4.1.4.3使用的电子档案管理系统能够有效接收、管理、利用电子会计档案,符合电子档案的长期保管要求,并建立了电子会计档案与相关联的其他纸质会计档案的检索关系;
4.1.4.4采取有效的措施,防止电子会计档案被篡改;
4.1.4.5建立电子会计档案备份制度,能够有效防范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和人力破坏的影响;
4.1.4.6形成的电子会计资料不属于具有永勺保存价值或者其他重要保存价值的会计档案。
4.2 会计档案的保存年限
4.2.1凭证类(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汇总凭证)为30年。
4.2.2账簿类(科目余额表)为30年。
4.2.3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保管30年。
4.2.4银行余额调节表及对账单保留10年。
4.2.5月度、季度、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保留10年。
4.3.7会计档案保管清册和销毁清册永久保存。
4.3.8营业台结算账单,客人消费清单保管3年。
4.3 会计档案的销毁
4.3.1会计档案销毁,必须由负责保管档案的人编造销毁清册,经部门领导审查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由领导指定专人监销。
其中未了结的债权债务的原始凭证,应单独抽出,另行保管,到结算债权债务时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