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06016《本期准予扣除税额计算表》(烟)
消费税准予扣除的已纳税款的计算方法
消费税准予扣除的已纳税款的计算方法1.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已纳税额的当期准予扣除的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当期准予扣除的外购应税消费品买价×外购应税消费品适用税率当期准予扣除的外购应税消费品买价=期初库存的外购应税消费品买价+当期购进的外购应税消费品买价-期末库存的外购应税消费品买价外购应税消费品买价为纳税人取得的规定的发票(含销货清单)注明的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不包括增值税税款)。
需要指出的是,纳税人用外购的已税珠宝玉石生产的,改在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的金银首饰(镶嵌首饰)、钻石首饰,在计税时,一律不得扣除外购珠宝玉石的已纳税款。
2.实行从量定额办法计算已纳税额的当期准予扣除的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当期准予扣除的外购应税消费品数量×外购应税消费品单位税额当期准予扣除的外购应税消费品数量=期初库存的外购应税消费品数量+当期购进的外购应税消费品数量-期末库存的外购应税消费品数量外购应税消费品数量为规定的发票(含销货清单)注明的应税消费品的销售数量。
3.外购应税消费品后销售已纳税款的扣除对既有自产应税消费品,同时又购进与自产应税消费品同样的应税消费品进行销售的工业企业,对其销售的外购应税消费品应当征收消费税,同时可以扣除外购应税消费品的已纳税款。
上述允许扣除已纳税款的外购应税消费品仅限于烟丝,高档化妆品,珠宝玉石,鞭炮、焰火和摩托车。
对自己不生产应税消费品,而只是购进后再销售应税消费品的工业企业,其销售的高档化妆品,鞭炮、焰火和珠宝玉石,凡不能构成最终消费品直接进人消费品市场,而需进步生产加工的(如需进行深加工、包装、贴标、组合的珠宝玉石,高档化妆品,鞭炮、焰火等),应当征收消费税,同时允许扣除上述外购应税消费品的已纳税款。
允许扣除已纳税款的应税消费品包括从工业企业购进的应税消费品和商业企业购进的应税消费品。
【例3-9】甲卷烟生产企业2020年3月初库存外购烟丝不含增值税买价150万元,本月从某烟丝厂购进烟丝不含税购进金额为200万元,月末库存烟丝金额50万元,其余由企业领用生产卷烟。
A06112《烟叶税纳税申报表》
烟叶税纳税申报表
税款所属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填表日期:年月日金额单位:元至角分
填表说明:
1.本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叶税法》制定。
2.本表由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收购烟叶的单位在办理烟叶税纳税申报时报送。
3.纳税人应当按月申报纳税。
4.纳税人识别号填报税务机关为纳税人确定的识别号;纳税人名称栏填报纳税人单位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不得填写简称;税款所属期限是指纳税人申
报的烟叶税应纳税额的所属期间,应填写具体的起止年、月、日;填表日期是指纳税人填制本申报表的具体日期。
本期代收代缴税额计算表(烟)(样表)
A06017
<纳税人盖公章区>本期代收代缴税额计算表
税款所属期: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纳税人名称(公章):
纳税人识别号:
填表说明
一、本表条形码具有唯一性,表格复印使用无效;条形码区域请保持整洁。
二、请在指定区域内盖纳税人公章。
三、本表作为《烟类应税消费品消费税纳税申报表》的附报资料,由烟类应
税消费品受托加工方填报。
四、本表“受托加工数量”的计量单位为卷烟为万支,雪茄烟为支,烟丝为
千克。
五、本表“同类产品销售价格”为受托方同类产品销售价格。
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的规定,本表“组成计税价格”
的计算公式如下: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
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的规定,本表“本期代收代缴
税款”的计算公式如下:
(一)当受托方有同类产品销售价格时,
本期代收代缴税款=同类产品销售价格×受托加工数量×适用税率+受托加工数量×适用税率
(二)当受托方没有同类产品销售价格时,
本期代收代缴税款=组成计税价格×适用税率+受托加工数量×适用税率
八、本表为A4竖式,所有数字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一式二份,一份纳税人留存,
一份税务机关留存。
最新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各项费用明细表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68条
2、租入房屋建筑物的改建支出,按合同约定的剩余租赁期分摊
《企业所得税法》第13条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68条
3、固定资产大修理支出,按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分摊
《企业所得税法》第13条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69条
4、其他长期待摊费用,摊销年限不低于3年
不得扣除
烟草企业的烟草广告费
(同上)
捐赠支出
12%
年度利润(会计利润)总额;公益性捐赠;有捐赠票据,名单内所属年度内可扣,会计利润≤0不能算限额
《企业所得税法》第9条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53条
《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60号)、《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0〕4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执行中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02号)、《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玉树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0〕59号)和《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舟曲灾后恢复重建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0〕107号)。目前为止企业只有发生为汶川地震灾后重建、举办北京奥运会、上海世博会和玉树地震、甘肃舟曲特大泥石流灾后重建等五项特定事项的捐赠,可以据实在当年企业所得税前全额扣除(对玉树、舟曲分别是从2010年4月14日起、2010年8月8日起执行至2012年12月31日止,下同)。其他公益性捐赠一律按照规定计算扣除。
雇用季节工、临时工、实习生、返聘离退休人员以及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所实际发生的费用
据实扣除
应区分为工资薪金支出和职工福利费支出,属于工资薪金支出的,准予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的基数,作为计算其他各项相关费用扣除的依据。
消费税烟类纳税申报表(导入模版)
受理日期:
年月日
以下由税务机关填写 受理税务机关(公章):
(如果你已委托代理人申报,请填写) 授权声明
为代理一切税务事宜,现授权 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 为本纳税人的代理申报人,任何与本申报表有关的往来文件,都 可寄予此人。 授权人签字:
纳税人名称(公章): 填表日期:
应税消费品名称
烟丝 卷烟(70元以上/条,比例税率) 卷烟(70元以下/条,比例税率) 卷烟(70元以上/条,定额税率) 卷烟(70元以下/条,定额税率) 雪茄烟 合计 本期减(免)税额: 本期准予扣除税额: 期初未缴税额: 本期缴纳前期应纳税额: 本期预缴税额: 本期应补(退) 税额: 期末未缴税额:
受理人(签字):
消费税纳税申报表
税款所属期:
适用税率
定额税率
比例税率
——
0.30
0.00
0.00
0.36
30.00
0.00
30.00
0.00
——
0.36
——
——
销售数量
纳税人识别号: 单位:卷烟万支、雪茄烟支、烟丝千克;金额单位:元(列至角分)
销售额
应纳税额
——
——
声明 此纳税申报表是根据国家税收法律的规定填报的,我确定 它是真实的、可靠的、完整的。 声明人签字: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71号——关于进一步调整成品油消费税有关征收管理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71号——关于进一步调整成品油消费税有关征收管理问题的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税务总局•【公布日期】2014.12.26•【文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71号•【施行日期】2014.12.1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消费税正文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7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调整成品油消费税有关征收管理问题的公告现将进一步调整成品油消费税相关征收管理事项公告如下:一、成品油消费税税款抵扣管理规定(一)纳税人外购、进口和委托加工收回汽油、柴油、石脑油、燃料油、润滑油(以下简称应税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成品油,可分别依据所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和《税收缴款书(代扣代收专用)》,按照现行政策规定计算扣除应税油品已纳消费税税款。
其中: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依照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时成品油消费税税率计算扣除,但该税率与应税油品已纳消费税适用税率不一致的,依照应税油品已纳消费税适用税率计算扣除。
纳税人取得《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和《税收缴款书(代扣代收专用)》的,依据上述凭证注明的消费税税款计算扣除。
(二)纳税人应建立《抵扣税款台账(从量定额征收应税消费品)》(参考式样见附件1),作为申报扣除外购、进口和委托加工收回应税油品已纳消费税税款的备查资料。
纳税人依照本公告附件1的式样设置台账,也可根据需要增设台账内容,但对参考式样的内容不得删减。
二、成品油消费税纳税申报安排(一)纳税人办理税款所属期2014年12月及以后的成品油消费税纳税申报,启用新的《成品油消费税纳税申报表》(附件2),不再使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成品油消费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1072号)所附申报表(以下简称原申报表)。
新申报表主要调整内容如下:1.原申报表主表和附表中所有“含铅汽油”和“无铅汽油”栏次均合并为“汽油”。
税额扣抵比率之计算及盈余分配项目明细表
稅額扣抵比率之計算及盈餘分配項目明細表一、股利或盈餘分配日之稅額扣抵比率申報(A)=__%(分配日: 年 月 日)註:股利或盈餘分配日非僅一個日期時,請續填報二。
(一) 未分配盈餘未加徵10%營利事業所得稅者,計算公式如下:1.稅額扣抵比率=截至分配日止股東可扣抵稅額帳戶餘額___ 元(C)÷截至分配日止87年度以後之帳載累積未分配盈餘__________元(D)= % (E)2.稅額扣抵比率上限=20.48%。
3.取(稅額扣抵比率;稅額扣抵比率上限)較小者,填入(A)欄。
(二) 未分配盈餘部分加徵10%,部分未加徵10%營利事業所得稅者,計算公式如下:1.稅額扣抵比率=截至分配日止股東可扣抵稅額帳戶餘額__________元(C)÷截至分配日止87年度以後之帳載累積未分配盈餘______________元(D)=______%(E)。
2.稅額扣抵比率上限=【截至分配日止87年度至98年度已加徵10%營利事業所得稅之累積未分配盈餘 元(R )÷截至分配日止87年度以後之帳載累積未分配盈餘__________元(D)×48.15%】+【截至分配日止99年度未加徵10%營利事業所得稅之累積未分配盈餘__________元(S)÷截至分配日止87年度以後之帳載累積未分配盈餘__________元(D)×20.48%】=______%(T)3.取(稅額扣抵比率;稅額扣抵比率上限)較小者,填入(A)欄。
二、股利或盈餘分配日非僅一個日期時,其在後之股利或盈餘分配日適用之稅額扣抵比率申報(B)= % (分配日: 年 月 日) (一)未分配盈餘未加徵10%營利事業所得稅者,計算公式如下:1.稅額扣抵比率=截至分配日止股東可扣抵稅額帳戶餘額___________元(H)÷截至分配日止87年度以後之帳載累積未分配盈餘____________元(I)=_______%(J)。
《本期准予扣除税额计算表》(烟)
本期准予扣除税额计算表
税款所属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纳税人名称(公章):
纳税人识别号:
【表单说明】
一、本表作为《烟类应税消费品消费税纳税申报表》的附报资料,由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烟丝后连续生产卷烟的纳税人填报。
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用外购和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征收消费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5]94号)的规定,本表“当期准予扣除的委托加工烟丝已纳税款”计算公式如下:
当期准予扣除的委托加工烟丝已纳税款=期初库存委托加工烟丝已纳税款+当期收回委托加工烟丝已纳税款-期末库存委托加工烟丝已纳税款
三、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用外购和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征收消费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5]94号)的规定,本表“当期准予扣除的外购烟丝已纳税款”计算公式如下:
当期准予扣除的外购烟丝已纳税款=(期初库存外购烟丝买价+当期购进烟丝买价-期末库存外购烟丝买价)×外购烟丝适用税率(30%)
四、本表“本期准予扣除税款合计”为本期外购及委托加工收回烟丝后连续生产卷烟准予扣除烟丝已纳税款的合计数,应与《烟类应税消费品消费税纳税申报表》中对应项目一致。
五、本表为A4竖式,所有数字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一式二份,一份纳税人留存,一份税务机关留存。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的计算填报(老会计人的经验)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的计算填报(老会计人的经验)导读:本文通过案例,并结合企业出口退(免)税申报业务对国家税务总局2013年第61号公告规定的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的计算填报进行说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出口退(免)税申报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3年第61号公告)发布后,很多纳税人在实际工作中对第三条规定所涉及的计算填表和纳税申报有困难,为便于纳税人学习,本文结合企业出口退(免)税申报业务对61号公告规定的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的计算填报进行说明。
例:菁花服装有限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人识别号(略),海关代码(略),主要经营服装内外销业务,属于出口收汇重点监管企业,依据相关政策规定在申报免抵退税时必须提供出口收汇凭证。
已知出口服装征税率为17%、出口退税率为16%。
(一)2014年6月发生如下业务:1.当月国内销售服装经银行转账取得内销收入1000000元,销项税为170000元,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当月购进一批服装面辅料计1764705.88元(不含税价款),进项税额为300000元,经银行办理电汇支付,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认证无误。
该企业上期留抵进项税额为0(简化处理)。
3.当月发生三笔出口业务,其中,第一笔在6月18日出口,出口服装数量为54000件,出口额为502200美元(FOB价),在当期收齐了出口货物报关单并且信息齐全,并在银行办理了货款收汇手续取得了收汇凭证并结汇(手续费293美元,计1808元)。
当月结汇汇率:1:6.21。
第二笔在6月21日出口,出口服装件数为43000件,出口额为369800元(CFR价),其中海运费为3500美元(已支付给货代公司)。
在当期收齐了出口货物报关单并且信息齐全,并在银行办理了货款收汇手续取得了收汇凭证并结汇(手续费1808元,简化),当月结汇汇率:1:6.21。
第三笔在6月29日出口,出口服装数量为62000件,出口额514600美元(FOB价),在当期未收齐出口货物报关单且信息不全,同时企业也未在当期收到国外货款,不符合申报免抵退税的条件,此笔业务不能在6月份的增值税申报期内正式申报免抵退税。
消费税纳税申报表
附件1烟类应税消费品消费税纳税申报表税款所属期:年月日至年月日纳税人名称〔公章〕:纳税人识别号:受理人〔签章〕:受理日期:年月日受理税务机关〔章〕:填表说明一、本表仅限烟类消费税纳税人使用。
二、本表“销售数量〞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那么?及其他法规、规章规定的当期应申报缴纳消费税的烟类应税消费品销售〔不含出口免税〕数量。
三、本表“销售额〞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那么?及其他法规、规章规定的当期应申报缴纳消费税的烟类应税消费品销售〔不含出口免税〕收入。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烟类产品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1]91号〕的规定,本表“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如下:〔一〕卷烟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定额税率+销售额×比例税率〔二〕雪茄烟、烟丝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五、本表“本期准予扣除税额〞按本表附件一的本期准予扣除税款合计金额填写。
六、本表“本期减〔免〕税额〞不含出口退〔免〕税额。
七、本表“期初未缴税额〞填写本期期初累计应缴未缴的消费税额,多缴为负数。
其数值等于上期“期末未缴税额〞。
八、本表“本期缴纳前期应纳税额〞填写本期实际缴纳入库的前期消费税额。
九、本表“本期预缴税额〞填写纳税申报前已预先缴纳入库的本期消费税额。
十、本表“本期应补〔退〕税额〞计算公式如下,多缴为负数:本期应补〔退〕税额=应纳税额〔合计栏金额〕-本期准予扣除税额-本期减〔免〕税额-本期预缴税额十一、本表“期末未缴税额〞计算公式如下,多缴为负数:期末未缴税额=期初未缴税额+本期应补〔退〕税额-本期缴纳前期应纳税额十二、本表为A4竖式,所有数字小数点后保存两位。
一式二份,一份纳税人留存,一份税务机关留存。
附1本期准予扣除税额计算表税款所属期:年月日至年月日填表日期:年月日金额单位:元〔列至角分〕一、当期准予扣除的委托加工烟丝已纳税款计算1. 期初库存委托加工烟丝已纳税款:2. 当期收回委托加工烟丝已纳税款:3. 期末库存委托加工烟丝已纳税款:4. 当期准予扣除的委托加工烟丝已纳税款:二、当期准予扣除的外购烟丝已纳税款计算1.期初库存外购烟丝买价:2.当期购进烟丝买价:3.期末库存外购烟丝买价:4.当期准予扣除的外购烟丝已纳税款:三、本期准予扣除税款合计:填表说明一、本表作为?烟类应税消费品消费税纳税申报表?的附报资料,由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烟丝后连续生产卷烟的纳税人填报。
2023修正版企业所得税费用扣除一览表[1]
企业所得税费用扣除一览表企业所得税费用扣除一览表摘要本文档旨在提供企业所得税费用扣除一览表的详细说明。
企业所得税是指企业根据税法规定,按照一定的税率和税基计算支付的一种税收。
在实际操作中,企业可以享受一定的税费用扣除,以减少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额。
1. 背景企业所得税费用扣除一览表是企业在申报企业所得税时需要提供的一份报表,用于记录和明确企业享受的各项税费用扣除。
2. 目的企业所得税费用扣除一览表的目的是确保企业在申报企业所得税时能够合法享受各项税费用扣除,减少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额。
3. 基本要素企业所得税费用扣除一览表包含以下基本要素:- 项目名称:记录费用扣除项目的名称;- 费用扣除依据:说明费用扣除的法规依据;- 费用类别:将费用分为不同的类别,便于管理和审核;- 费用金额:记录费用的具体金额;- 所得税扣除比例:根据税法规定,不同的费用项目享受的扣除比例可能不同。
4. 常见费用项目以下是企业常见的费用项目,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扣除:- 销售费用:包括广告费、推广费等与销售业务相关的费用;- 管理费用:包括办公费、人员薪酬等与企业管理相关的费用;- 研发费用:包括科研项目支出、知识产权费用等与企业研发相关的费用;- 财务费用:包括利息支出、手续费等与企业财务相关的费用;- 捐赠支出:包括慈善捐款、社会公益等与企业捐赠相关的费用。
5. 申报流程企业在申报企业所得税时,需要按以下流程填写企业所得税费用扣除一览表:1. 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需要报备的费用项目;2. 将费用项目按照要求填写到企业所得税费用扣除一览表中;3. 根据税法规定,计算每个费用项目的所得税扣除额;4. 将计算得到的每个费用项目的扣除额累计,得出最终的所得税扣除额;5. 在企业所得税申报表中填写最终的所得税扣除额。
6. 注意事项在填写企业所得税费用扣除一览表时,企业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合法性:企业所得税费用扣除必须符合相关的税法规定,不得存在违规行为;- 准确性:填写费用金额时必须准确无误,不得出现填报错误的情况;- 完整性:企业所得税费用扣除一览表必须包含所有需要报备的费用项目,不得遗漏任何一项。
卷烟批发环节消费税纳税申报表(导入模版)
以下由税务机关填写
受理日期: 年 月 日
受理税务机关(章):
若有多个消费品名称,请再 合计行上插入行填写
受理人(签章):
声明 此纳税申报表是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规定填报的,我确 定它是真实的、可靠的、完整的。
经办人(签章): 财务负责人(签章):
联系电话:
(如果您已委托代理人申报,请填写) 授权声明
为代理一切税务事宜,现授权______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为本纳税人的代理申报人,任何与本
卷烟批发环节消费税纳税申报表
纳税人名称(公章): 填表日期: 应税消费品名称
项目
卷烟(商业批发,从价计算) 卷烟(商业批发,从量计算)
合计
税款所属期:
适用税率
定额税率(元/万支)
比例税率
——
——
销售数量 ——
纳税人识别号: 单位:万支、元(列至角分)
销售额
应纳税额
——
期初未缴税额: 本期缴纳前期应纳税额: 本期预缴税额: 本期应补(退)税额: 期末未缴税额:
2eeb2792f6d442b4b2df5e34127f3c36
二、本表“税款所属期”“纳税人名称”“纳税人识别号”栏的填写同主表。 三、本表“应税消费品名称”“计量单位”“适用税率”栏的填写同主表。 四、本表第 1 栏“ 期初库存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填写上期本表第 3 栏数值。 五、本表第 2 栏“本期收回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填写纳税人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在委 托加工环节已纳消费税税额。 六、本表第 3 栏“ 期末库存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填写纳税人期末库存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 消费品在委托加工环节已纳消费税税额合计。 七、本表第 4 栏“ 本期领用不准予扣除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填写纳税人委托加工收回的应 税消费品,按现行规定不允许扣除的在委托加工环节已纳消费税税额,不允许扣除情形包含将委托加工收回 的应税消费品以不高于受托方计税价格出售,及将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以外用途等其他 情形。 八、本表第 5 栏“本期准予扣除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 填写按税收法规规定,本期委托加工 收回应税消费品中符合扣除条件的准予扣除的消费税已纳税额,包含将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以以高于 受托方的计税价格出售等情形,计算公式如下: 本期准予扣除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期初库存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本期收回委托加 工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期末库存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本期领用不准予扣除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 已纳税款 九、本表第 6 栏“ 期初库存外购应税消费品买价”:填写本表上期第 8 栏数值。 十、本表第 7 栏“本期购进应税消费品买价”:填写纳税人本期外购的用于连续生产的从价计税的应税消 费品买价。 十一、本表第 8 栏“ 期末库存外购应税消费品买价”:填写纳税人外购的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期末 买价余额。 十二、本表第 9 栏“本期领用不准予扣除外购应税消费品买价”:填写纳税人本期领用外购的从价计征消 费税的应税消费品,按现行规定不允许扣除的应税消费品买价。 十三、本表第 11 栏“本期准予扣除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计算公式如下: 本期准予扣除的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从价计税)=(期初库存外购应税消费品买价+本期购进应 税消费品买价-期末库存外购应税消费品买价-本期领用不准予扣除外购应税消费品买价)×适用税率 十四、本表第 12 栏“期初库存外购应税消费品数量”:填写本表上期“期末库存外购应税消费品数量”。 十五、本表第 13 栏“本期外购应税消费品数量”:填写纳税人本期外购用于连续生产的从量计税的应征 消费税数量。 十六、本表第 14 栏“期末库存外购应税消费品数量”:填写纳税人用于连续生产的外购应税消费品期末 库存数量 十七、本表第 15 栏“本期领用不准予扣除外购应税消费品数量”:填写纳税人本期领用外购的从量计税 的应税消费品,按现行规定不允许扣除的应税消费品数量。 十八、本表第 18 栏“本期准予扣除的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计算公式如下: 本期准予扣除的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从量计税)=(期初库存外购应税消费品数量+本期购进应 税消费品数量-期末库存外购应税消费品数量-本期领用不准予扣除外购应税消费品数量)×适用税率 十九、本表第 19 栏“本期准予扣除税款合计”:计算公式如下: 本期准予扣除税款合计=本期准予扣除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已纳税额+本期准予扣除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 税款(从量计税)+本期准予扣除的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从价计税) 二十、本表为 A4 竖式。一式一份。
本期准予扣除税额计算表
本期准予扣除税额计算表金额单位:元(列至角分)【表单说明】填表说明一、本表由外购(含进口)或委托加工收回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以高于受托方计税价格出售的纳税人(成品油消费税纳税人除外)填写。
二、本表“应税消费品名称”“适用税率”“计量单位”栏的填写同主表。
三、本表第1 栏“期初库存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填写上期本表第 3 栏数值。
四、本表第 2 栏“本期收回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填写纳税人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在委托加工环节已纳消费税税额。
五、本表第 3 栏“期末库存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填写纳税人期末库存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在委托加工环节已纳消费税税额合计。
六、本表第 4 栏“本期领用不准予扣除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填写纳税人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按税法规定不允许扣除的在委托加工环节已纳消费税税额。
七、本表第 5 栏“本期准予扣除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填写按税法规定,本期委托加工收回应税消费品中符合扣除条件准予扣除的消费税已纳税额,计算公式为:本期准予扣除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期初库存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本期收回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期末库存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本期领用不准予扣除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八、本表第6 栏“期初库存外购应税消费品买价”:填写本表上期第8 栏“期末库存外购应税消费品买价”的数值。
九、本表第7 栏“本期购进应税消费品买价”:填写纳税人本期外购用于连续生产的从价计税的应税消费品买价。
十、本表第8 栏“期末库存外购应税消费品买价”:填写纳税人外购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期末买价余额。
十一、本表第9 栏“本期领用不准予扣除外购应税消费品买价”:填写纳税人本期领用外购的从价计税的应税消费品,按税法规定不允许扣除的应税消费品买价。
十二、本表第11 栏“本期准予扣除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计算公式为:本期准予扣除的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从价计税)=(期初库存外购应税消费品买价+本期购进应税消费品买价-期末库存外购应税消费品买价-本期领用不准予扣除外购应税消费品买价)×适用税率十三、本表第12 栏“期初库存外购应税消费品数量”:填写本表上期“期末库存外购应税消费品数量”。
《消费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及其附表填报详解
《消费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及其附表填报详解目录一、表单基本情况二、表单填报顺序三、《消费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填报详解四、《本期准予扣除税额计算表》填报详解五、《本期准予扣除税额计算表(成品油消费税纳税人适用)》填报详解六、《本期减(免)税额明细表》填报详解七、《本期委托加工收回情况报告表》填报详解八、《卷烟批发企业月份销售明细清单(卷烟批发环节消费税纳税人适用)》填报详解九、《卷烟生产企业合作生产卷烟消费税情况报告表(卷烟生产环节消费税纳税人适用)》填报详解十、《消费税附加税费计算表》填报详解十一、填报案例一、表单基本情况本申报表及其附表填报详解适用于消费税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消费税与附加税费申报表整合有关事项的公告》(税总公告〔20 21〕20号)决定:自2021年8月1日起,增值税、消费税分别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申报表整合,启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预缴表》及其附列资料和《消费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
新启用《消费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包括“1张通用主表,4张通用附表,3张特定行业附表”:主表《消费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表1-1《本期准予扣除税额计算表》,附表1-2《本期准予扣除税额计算表(成品油消费税纳税人适用)》,附表2《本期减(免)税额明细表》,附表3《本期委托加工收回情况报告表》,附表4《卷烟批发企业月份销售明细清单(卷烟批发环节消费税纳税人适用)》,附表5《卷烟生产企业合作生产卷烟消费税情况报告表(卷烟生产环节消费税纳税人适用)》,附表6《消费税附加税费计算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税总公告〔2022〕3号)规定,启用新的附表6《消费税附加税费计算表》。
二、表单填报顺序(一)不存在减免税及扣除项目时:第一步,填写《消费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主表;第二步,填写《消费税附加税费计算表》;第三步,填写《消费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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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6016《本期准予扣除税额计算表》(烟)
一、分类索引
(一)业务类别
申报纳税
(二)表单类型
纳税人填报
(三)设置依据(表单来源)
政策规定表单
二、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烟类应税消费品消费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72号)
三、表单
本期准予扣除税额计算表
税款所属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纳税人名称(公章):
纳税人识别号:
四、表单说明
一、本表作为《烟类应税消费品消费税纳税申报表》的附报资料,由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烟丝后连续生产卷烟的纳税人填报。
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用外购和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征收消费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5]94号)的规定,本表“当期准予扣除的委托加工烟丝已纳税款”计算公式如下:
当期准予扣除的委托加工烟丝已纳税款=期初库存委托加工烟丝已纳税款+当期收回委托加工烟丝已纳税款-期末库存委托加工烟丝已纳税款
三、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用外购和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征收消费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5]94号)的规定,本表“当期准予扣除的外购烟丝已纳税款”计算公式如下:
当期准予扣除的外购烟丝已纳税款=(期初库存外购烟丝买价+当期购进烟丝买价-期末库存外购烟丝买价)×外购烟丝适用税率(30%)
四、本表“本期准予扣除税款合计”为本期外购及委托加工收回烟丝后连续生产卷烟准予扣除烟丝已纳税款的合计数,应与《烟类应税消费品消费税纳税申报表》中对应项目一致。
五、本表为A4竖式,所有数字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一式二份,一份纳税人留存,一份税务机关留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