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顾问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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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顾问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委托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乙方(受托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鉴于:

甲方有委托乙方作为融资服务顾问的意向,而乙方为一家专门从事投资顾问、股

权投融资、资产管理的多元化、专业化一流综合性金融投资集团,拥有一支具有丰富股权投资和资本运作经验的管理团队;

甲乙方双方协商同意,乙方作为甲方融资服务顾问,为甲方的融资或并购提供信

息、意见、建议并制作技术性方案及引入资金。双方达成如下一致意见:

第一条范围及权限

1、甲方委托乙方作为甲方融资服务顾问,授权乙方为甲方的融资提供信息、意见、建议,制作技术性方案及引入资金。为此,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聘用。

2、本合同乙方工作范围包括:为甲方融资提供信息、意见、建议,制作技术性方案及引入资金,协助甲方获得最大限度的资金,以保证甲方各个项目的完成。甲方其他业务领域不在本合同约定范围内。

第二条甲方的职责

1、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有关业务所需的信息数据,便于甲乙双方共同洽商有关事宜。

2、甲方对于本企业内部的任何可能影响融资履行的变动,应及时通知乙方并提供详细资料。

3、甲方应与乙方经常沟通,接受乙方合理的方案和建议,不得指示乙方完成违反国家法律规定的融资任务。

4、甲方必须保证所提供的一切有关项目的信息都是真实的、确切的。

5、甲方应将直接与甲方联系的投资方的资料及情况转交给乙方,以便乙方开展相关工作。

6、在接受乙方安排的与投资方面谈之后,甲方有义务签署见面确认函,以确认见面安排,

见面确认函证明已安排投资商,已开始了服务,经乙方提供服务,融资成功后甲方应履行条款,向乙方支付本合同所约定佣金费用,经甲方工作人员签字后,确认函有效。

第三条乙方的职责

1、本合同生效后,乙方有义务为甲方融资商业计划书提出可行性建议,并为甲方融资安排时间计划表,并尽快了解甲方实际情况,以便尽早开始融资工作的开展。

2、经乙方认可,在甲方与其他投资主体洽谈融资事宜时,乙方应为甲方提供技术性协助。

3、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

(1) 除甲方授权的有关事项外,擅自为甲方代理其他任何事项;

(2) 以甲方的名义允诺或解决任何事宜,或以甲方的信用作担保,或代表甲方做出任何保证或陈述,或使甲方承担任何责任或业务;

(3) 不论以任何方式从甲方处所获得的信息资料,皆届秘密,仅能为服务于甲方所用,不得泄漏。资料使用限制在项目参与成员范围以内。因融资需要,向第三方介绍、提供有关机密资料时,均应由甲方为主把握尺度和分寸或形成书面授权许可。

第四条服务佣金及违约责任

1、乙方作为甲方融资财务顾问的基本费用为元人民币,此费用按年收取,在本协议签署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乙方在为甲方融资期间,因

融资发生的直接费用,包括交通、异地差旅、餐饮、住宿等费用,均由甲方自行承担。此外乙方不再收取任何其他费用。

2、乙方为甲方提供融资顾问服务的佣金按融资总额的% 收取,每次资金到账后个工作日内由甲方将佣金打入乙方指定账户,每到账一笔收取一笔。甲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延迟支付,否则每延迟一日按千分之三计算违约金。

第五条终止合同

按照本合同规定期满或终止对乙方的聘用不论出于何种原因,均不妨碍合同各方

面的权利和义务第六条修改与变更

本合同未经双方同意,不得作任何修改或变更。

第七条时间与期限

本合同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有效期为月, 其中前六个月为乙方独家财务顾问,超过六个月融资工作还没有进入到尽职调查阶段,则甲方

有权选择其它融资财务顾问方开展工作,但事先必须通知乙方。对于其它融资顾问在介绍已由乙方推荐的投资商与甲方对接成功的,视为乙方服务成果。

第八条使用的法律

本合同的一切条款均依据现行有关法律、法令和条例拟订的。然而在合同生效后,由于颁布了新的法律、法令、条例或对原有的法律、法令和条例进行了修改,致使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的经济利益发生重大变化,应及时协商,并对本合同的有关条款做出必要的修正和调整,以保证甲乙双方在合同中的正常的经济权益。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

1、在执行本合同所发生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条款的争执,首先应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2、若协商不能解决,可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仲裁的裁决是终局的,对乙方和甲方都有约束力,仲裁费(不包括聘请律师费用)由败诉负担或由仲裁机构裁决。

第十条通知

凡有关合同通知、请求或其他通讯往来,须以文字为准,可采用书信、电传、电报等方式传递。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日起生效,一式两份,当事人双方各执一份

(本贞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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