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师范大学关于在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范围内
华东师范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
华东师范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建设与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的建设与管理,保障并不断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促进各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的建设与发展,实现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跨越式发展,提升学校的核心竞争力,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学科是大学教学、科研、服务社会的基本单位。
学科建设水平是一所大学核心竞争力的集中体现,学科特色也是一所大学的办学特色体现。
学位授权点是学科的基本元素和载体,学位授权点建设是学科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加强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的建设,对学校实现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的发展目标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第二条我校学位授权点建设的总体目标是,瞄准学科发展国际前沿和国家社会发展重大需求,完成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的整体布局,基本形成与高水平大学发展目标相匹配、竞争优势明显、重点突出兼顾全面的学位授权体系。
第二章指导思想第三条学位授权点建设必须紧密围绕学校的学科建设、人才培养中心工作,有利于学校总体战略目标的实现,适应国家社会经济和科技发展的需求,坚持与研究基地建设、研究生指导教师队伍建设等工作相结合,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特色优势鲜明的学位授权点科学发展观。
第三章优化布局与调整结构第四条学位授权点布局按照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突出特色优势的基本思路,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扶优扶新、宁缺毋滥、稳步发展的原则。
第四条加强基础学科建设,优先发展高新技术和新兴学科,大力发展应用性学科,形成优势学科与特色学科相统一、基础学科与应用学科相结合、传统学科与新兴学科相促进、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格局。
第五条我校学位授权点布局的总体思路:(一)增强和拓展教育学科、资源环境学科的传统优势,为率先建成世界一流学科夯实基础;(二)发挥文史哲等人文基础学科以及数理化生等理科基础学科等传统优势,努力提高这些学科国内领先水平和国际知名度;(三)紧密对接国家,尤其是上海市社会经济发展的战略举措,大力发展相关应用学科;(四)主动对接国家和上海科技创新战略,服务于国家信息产业技术发展的战略需求,努力开拓以高新技术为核心的信息科学学科方向。
华东师范大学关于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基本格式要求的规定
华东师范大学关于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基本格式要求的规定为规范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的写作与管理,确保学位论文质量,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的有关规定,针对目前学位论文中存在的问题,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要求。
本要求适用于学术型博士、硕士学位论文。
一、学位论文的基本要求(一)学位论文是学位申请者从事科研工作成果的主要表现,论文集中表明了作者在科学研究中获得的新的发明、理论或见解,是学位申请者申请学位的重要依据。
(二)学位论文应达到的学术水平博士学位论文:要求对所研究的课题在材料、角度、观点、方法、理论等方面有创新性成果,并对学术发展、经济建设和社会进步有较重要的意义,表明作者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创新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承担专门技术开发工作的能力。
硕士学位论文:要求对所研究的课题有新见解或新成果,并对本学科发展或经济建设、社会进步有一定意义,表明作者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承担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
(三)学位论文是学位申请者本人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的研究成果,其选题应属于所在学科、专业范围。
(四)学位论文的研究和写作要有充足的科研工作量;研究和写作时间,硕士学位论文一般不得少于一年,博士学位论文一般不得少于两年。
(五)学位论文必须观点明确,立论正确,推理严密,数据可靠,层次分明,结构严谨,内容充实,文字通畅。
(六)学位论文应遵守学术道德,符合学术规范,严禁抄袭和剽窃他人成果,严禁篡改、伪造数据、资料。
如引用他人(含本人已经发表的)论点或数据、资料和研究成果,必须注明出处;引用合作者的观点或研究成果,也要加以说明。
学位论文存在作假行为的,按《华东师范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处理。
(七)学位论文应是一篇系统完整、结构合理、科研工作量充足的学术论文。
学位论文只能有一个主题(不能是几块不相关工作的拼凑)。
华东师范大学高等教育研究所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1.高等教育原理
2. 高等教育政策与管理
3.高等工程教育研究
4. 区域高等教育研
三、学习年限
本学科、专业博士生的学习年限一般为 4 年,可申请延长,但最长不超过 6 年。硕
博连读、直攻博研究生的学习年限一般为 5-7 年。
四、学分要求
已获硕士学位博士生总学分要求≥29 学分。硕博连读、直攻博研究生总学分要求≥53 学分。
任选课程只计成绩,不计 学分 ≥ 19 文献阅读与选题报告 学分 1 学分
按硕 博连 读、 直攻 博研 究生 的要 求培 养, 符合 课程 免修 规定 的, 可申 请免 修。
参加国际学术会议或国内召开的国际学术 会议并提交论文 1 学分
论文中期进展报告 1 学分 发表学术论文 1 学分 学位论文 15 学分
420.518 中外高等教育史 420.519 高等教育管理学 420.501 教育科学研究方法
32 2 秋 32 2 秋 32 2 秋
教科院 教科院 教科院
必修≥ 8 学分 (硕士 研究生 阶段)
注
420.504 SPSS 在教育研究中的应用 32 2 秋
教科院
明 全
420.522
比较高等教育(全英语课 程)
五、课程设置及学分分配
高等教育学专业博士研究生课程设置
类别 课程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学时 学分 季节 开课单位 备注
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
408.603 法论
18
1
春/秋
马克思主义学院 硕士研
公 共
408.601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 实践研究
36
2
春/秋
马克思主义学院 究生阶 段必修
华东师范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类别
本次招生定向面向中国籍博士毕业生,共招收在职或者应届博士毕业生,拟招收共30名学生,其中在职博士毕业生20名,应届博士毕业生
10名。
二、招生学科
本次招收博士研究生的学科包括教育学、中国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外国语言文学、政治学、历史学、社会学、法学、哲学、经济学、数学、
物理学、化学、生物学、地理学、管理学、计算机科学等20余个学科和
方向。
三、申请条件
1、本科毕业或以上学历,学习成绩优异;
2、准备报考的研究生学科与本科学习专业相关;
3、熟练掌握相应的研究课题和研究内容;
4、良好的英语听说读写能力;
5、有较强的科研能力,且自觉遵守学校各项相关管理规定;
6、对教育、科研和学术有较深的兴趣,具有良好的政治态度和职业
道德;
7、有良好的身体健康状况。
四、申请材料
1、申请人填写《上海市外国留学生报名申请表》和《华东师范大学
研究生招生报名表》;
2、申请人报考研究生学科和方向与本科专业相关的成绩单、论文、研究成果等等;
3、申请人提交照片以及其他相关资料(如: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等。
五、申请时间
本次招生报名时间为2023年7月1日至10月10日。
请考生务必于2023年10月10。
教育学一级博士点
2013年教育学一级学科博士点介绍能开博士点的我都不多说了大家看吧!040100 教育学一级学科博士点(9个)(一级博士点)所谓获得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即是指在这个一级学科下的所有二级学科都有博士学位授予权)北京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西北师范大学西南大学浙江大学041041 教育学原理博士点(15个)北京师范大学* 华东师范大学* 南京师范大学* 西北师范大学* 西南大学*华南师范大学* 东北师范大学* 华中师范大学* 陕西师范大学山东师范大学浙江大学* 河南大学辽宁师范大学首都师范大学北京大学040102 课程与教学论博士点(14个)北京师范大学* 华东师范大学* 西南大学* 西北师范大学* 东北师范大学* 华南师范大学* 陕西师范大学哈尔滨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 上海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 山东师范大学浙江大学*040103 教育史博士点(12个)北京师范大学* 华东师范大学* 西北师范大学* 东北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 西南大学* 福建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厦门大学河北大学南京师范大学* 浙江大学*040104 比较教育学博士点(9个)北京师范大学* 华中师范大学* 浙江大学* 东北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 华东师范大学* 西北师范大学* 华南师范大学* 西南大学*040105 学前教育学博士点(9个)北京师范大学* 华中师范大学* 浙江大学* 东北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 华东师范大学* 西北师范大学* 华南师范大学* 西南大学*040106 高等教育学博士点(16个)北京大学华东师范大学* 南京大学西北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 华南师范大学* 南京师范大学* 西南大学*东北师范大学* 华中科技大学清华大学厦门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 苏州大学浙江大学*。
华东师范大学学术学位研究生科研成果要求
0018-9219 1053-5888 0034-4257
环境 ENVIRON HEALTH PERSP 7 科学与 ENVIRON SCI TECHNOL
工程 APPL ENVIRON MICROB
0091-6765 0013-936X 0099-2240
MOL SYST BIOL
影响 因子 2.739 2.56
2.0 1.664 3.579
序 一级 号 学科
期刊
ISSN
IEEE T AUTOMAT CONTR 0018-9286
PHYS REV LETT 3 物理学
APPL PHYS LETT
0031-9007 0003-6951
J AM CHEM SOC
0002-7863
序 一级 号 学科 12 地质学
13 水科学
大气 14
科学 海洋 15 科学
地质资 16 源与地
质工程
期刊
ISSN
GEOCHIM COSMOCHIM AC 0016-7037
GEOLOGY
0091-7613
PRECAMBRIAN RES
0301-9268
WATER RES
0043-1354
WATER RESOUR RES
华东师范大学学术学位研究生科研成果要求
根据研究生培养的基本要求和相关规定,在研究生进行学位论文答辩前,需对其进行 科研成果审核。针对我校研究生教育工作的实际情况,对我校硕士、博士研究生申请学位 发表论文的要求,作如下规定:
一、硕士研究生申请学位发表学术论文的要求 学校鼓励硕士研究生发表高质量的学术论文,但不做统一量化要求。 各培养单位可根据专业特点和培养目标要求,确定硕士研究生科研成果的考核要求和 形式,可以要求公开发表论文,也可要求提交研究报告、学术会议(论坛)报告等,学校 将各单位确定的要求作为学校对该学科硕士研究生在读期间发表科研成果的要求。 二、博士研究生申请学位发表学术论文的要求 学校鼓励博士研究生在读期间在高水平学术期刊发表高质量的学术论文,强化科研成 果与其所在专业、研究方向、博士学位论文的相关性,博士研究生在读期间发表科研成果 的基本要求如下: 文科博士研究生在读期间发表的科研成果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一)本人为第一作 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华东师范大学为第一作者单位,在 SSCI、 A&HCI 收录期刊发表 1 篇学术论文;(二)本人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 第二作者,华东师范大学为第一作者单位,在文科一级学科权威期刊(附件一)发表 1 篇 学术论文;(三)本人为第一作者、华东师范大学为第一作者单位在 CSSCI 收录期刊(含 扩展版)上发表 2 篇学术论文。 理工科博士研究生在读期间发表的科研成果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一)在 Nature、 Science 等 超 一 流 学 术 期 刊 以 及 Nature 子 系 列 、 影 响 因 子 大 于 20 的 期 刊 或 PNAS (《Proceedings of the National Academy of Sciences of USA》)等一级学科顶级期刊综合版 上合作发表(或在线发表)1 篇学术论文(不区分作者与作者单位排序);(二)本人为第 一作者或第二作者、华东师范大学为第一作者单位,在理工科一级学科顶级期刊(附件 二)发表(或在线发表)1 篇学术论文;(三)本人为第一作者、华东师范大学为第一作 者单位在 SCI 收录期刊(不含增刊、副刊)上发表(或在线发表)1 篇学术论文;(四) 本人为第一作者、华东师范大学为第一作者单位在 SCIE 收录期刊(不含增刊、副刊)上 发表(或在线发表)2 篇学术论文。 学校支持各培养单位根据专业特点,提出不低于学校基本要求的具体要求,作为学校 对该专业博士研究生在读期间发表科研成果的基本要求,具体要求参见各专业培养方案。 该要求自 2012 级博士研究生开始执行,此前颁布的华师研【2008】35 号文停止实
全国教育学一级学科博士点大全(二)2024
全国教育学一级学科博士点大全(二)引言概述:本文将为读者提供全国教育学一级学科博士点大全(二)的详细信息。
教育学作为一门关于教育理论、教育实践和教育管理的学科,对于培养优秀的教育人才和推动教育事业的发展起着重要作用。
了解全国范围内的教育学一级学科博士点,有助于教育学研究者和学生选择合适的学府和专业,以进一步深化对教育学领域的研究和贡献。
正文:1. 华中地区教育学一级学科博士点- 华中师范大学- 教育学原理与发展- 心理学- 教育技术学- 华中科技大学- 教育学- 教育技术学- 学前教育- 心理学- 教育管理2. 华南地区教育学一级学科博士点- 华南师范大学- 教育学原理与发展- 教育技术学- 学前教育- 心理学- 教育管理- 暨南大学- 教育学- 心理学- 教育管理3. 华东地区教育学一级学科博士点 - 华东师范大学- 教育学- 心理学- 教育技术学- 教育管理- 上海交通大学- 教育学- 心理学- 教育技术学- 教育管理4. 华北地区教育学一级学科博士点 - 首都师范大学- 教育学- 心理学- 教育技术学- 教育管理- 北京师范大学- 教育学- 心理学- 教育技术学- 教育管理5. 西南地区教育学一级学科博士点 - 西南大学- 教育学- 心理学- 教育技术学- 学前教育- 教育管理- 四川大学- 教育学- 心理学- 教育技术学- 教育管理- 学前教育总结:本文介绍了全国教育学一级学科博士点的相关信息。
了解各地区高校的博士点设置对于教育学领域的学生和研究者来说是非常有益的。
通过选择适合自己研究兴趣和发展方向的学府和专业,可以更好地提升自己的学术研究能力,为教育学的发展做出贡献。
华东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基本要求
港澳台博士研究生公共政治课可以由其他国情类课程学分替代。
课程类别
学分 最低课程门数
学位公共课(必修)
6
3
必修课
学位基础课(必修)
5
2
学位专业课(必修)
学位专业课(选修)
2
1
选修课
跨学科或跨专业课程(选修) 2
1
学分合计
15
7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三)考核 课程考核方式分为考试与考查两种。考试成绩按百分制、考查成绩按等级制评定。学位 课程采取考试方式,原则上在第一学年修读完毕。 七、学术活动与科研训练 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须参加一定次数的学术活动,包括作学术报告、参加学术讨论和学 术报告。 博士研究生的科研训练包括参加导师的科研课题、本人独立承担研究课题、在国内外高 水平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等。 学术活动和科研训练的具体要求由培养单位、导师及导师小组确定并列入培养方案。 八、培养环节考核 培养环节考核内容包括年度报告、研究伦理与学术规范、资格考试、论文开题、论文预 答辩、科研成果等。 每学年末,博士研究生向导师及导师小组汇报本学年中的学习与科研进展情况并填写 《华东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学习与科研年度报告表》,经导师和培养单位审核并签署意见后 报研究生院。 研究伦理和学术规范以自学为主,网上考核,一般在第三学期结束前完成考核。 资格考试。博士研究生在课程学习结束后,进行资格考试。具体实施参见《华东师范大 学博士学位候选人资格考试办法》。 博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应在第三学期结束前完成。开题报告应包含论文选题意 义、相关学科领域的发展和研究动态、实验设计或研究总体方案、拟解决的关键问题和预期 成果等内容。 博士研究生在学位论文答辩前必须通过预答辩。预答辩小组由导师等 3-5 位专家组成, 对论文的创新性、学术水平、工作量、论文的理论研究和实验研究的立论依据、研究成果、 关键性结论等做出评价和结论。具体实施按《华东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预答辩实施办法》执 行。 博士研究生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前、论文预答辩通过后,须进行科研成果审核。科研成果
华东师大考博辅导班:2019华东师大教育学部教育管理系-考博难度解析及经验分享
华东师大考博辅导班:2019华东师大教育学部教育管理系考博难度解析及经验分享华东师范大学2019年我校采用申请考核、硕博连读、优秀本科应届推免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简称"直接攻博")、普通招考四种方式招收博士研究生。
采用申请考核招生方式的院系、专业、导师见专业目录:专业目录备注中标注有“招生方式为申请考核(或申请制)”的表明该院系、专业、导师以申请考核的方式招收博士研究生。
硕博连读招生方式的生源对象为本校在读硕士研究生,具体选拔方式见我校研究生院培养处刊发的“华东师范大学2019年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通知(具体刊出时间见培养处相关通知)。
”我校部分专业按专业招生,不按导师招生,详见专业目录中的备注说明。
下面是启道考博辅导班整理的关于华东师范大学教育学部教育管理系考博相关内容。
一、院系简介华东师范大学教育学部为实体单位,现辖教育学系、课程与教学系、教育信息技术系、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研究所、课程与教学研究所、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研究所、高等教育研究所、比较教育研究所、教育高等研究院、考试与评价研究院、上海数字化教育装备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学前教育与特殊教育学院、开放教育学院、上海终身教育研究院、国家教育宏观政策研究院、教育部中学校长培训中心。
学部现有教育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教育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教育学原理、课程与教学、教育史、比较教育学、高等教育学、教育技术学、职业技术教育学、成人教育学、学前教育学、特殊教育学等10个二级学科博士点。
学部注重发挥教育学科群的多学科综合集成优势,注重发挥学校优势学科与相关学科对教育研究的支撑作用,已成为一所融理论与实践、科研与教学、职前教育与职后培训、本科生教育与研究生教育于一体的研究型学部,在国内外拥有广泛的学术影响力。
目前,教育学部现辖教育学系、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研究所、课程与教学系、课程与教学研究所、国际与比较教育研究所、学前教育学系、高等教育研究所、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研究所、特殊教育学系、上海特殊教育资源中心、教育信息技术系、上海数字化教育装备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言语听觉康复科学系、言语听觉科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教育管理系、教育经济研究所、艺术教育部、高职部、上海终身教育研究院、教育高等研究院、考试与评价研究院、上海学前与特殊教育师资培训中心、上海教师发展学院、开放教育学院、国家教育宏观政策研究院、教育部中学校长培训中心。
华东师范大学于在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范围内
华东师范大学关于在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范围内自主设置学科、专业的规定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做好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范围内自主设置学科、专业工作的几点意见》(学位[2002]47号)文件,为进一步加强学科建设,调整学科、专业结构,促进新兴、交叉学科的发展,我校决定开展在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内自主设置学科、专业的改革试点工作。
为此特作如下规定:一、自主设置学科、专业的权限1.自主设置学科、专业的试点工作,仅限于我校已获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范围内。
现行《学科、专业目录》中相应一级学科下的学科、专业作为自主设置学科、专业的参考。
2.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自主设置的学科、专业,我校可以招收、培养硕士或博士学位研究生,并授予相应学位。
二、自主设置学科、专业的原则1.学科、专业设置是高层次人才培养和学科建设过程中的基础性工作。
学科、专业的设置要符合学科建设、科技发展和人才培养的规律,主动适应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必须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为指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和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2.要注意发挥《学科、专业目录》中学科、专业设置和划分的指导作用。
设置《学科、专业目录》外的学科、专业,要注意从学科建设和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的大局出发,统筹规划,严格论证,避免学科、专业设置的随意性。
3.以多个博士学位一级学科授权点为基础的交叉学科,应根据学科内涵、特色和有利于学科发展、人才培养的原则,在某一授权一级学科内设置;确需在两个以上授权一级学科内设置的,则应从严掌握。
4.自主设置学科、专业一般应先设置硕士点,再设置博士点;或者同时设置硕士点和博士点。
确需先设置博士点的,则应从严掌握。
二、自主设置学科、专业的审核、备案程序1.自主设置《学科、专业目录》以外的学科、专业,须经其所在一级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通过后,填写《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范围内自主设置学科、专业备案表》(见附件1),同时录入“自主设置《学科、专业》备案信息数据库”(见附件3)。
华东师范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章程(修订)
华东师范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章程(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我校学位与本科生、研究生和成人学历教育的持续健康发展,加强学位授权学科的建设,保证本科生、研究生和成人教育的培养质量和学位授予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以及《华东师范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修订)》的有关规定,设立华东师范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并制订本章程。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二条学位评定委员会是履行与授予学位相关的职责与权限,统筹协调学校学位管理、学位授权、学位点建设工作的决策、咨询与审议机构。
第三条学位评定委员会在校学术委员会的领导下根据自身职能开展工作,向校学术委员会报告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提交经其审议通过事项的备案材料。
第四条学位评定委员会下设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原则上以一级学科为单位设置。
必要时成立以学科群为单位的学部学位评定委员会,以承担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委托的相应职责。
第五条学位评定委员会由27-31人组成,设主席1人,副主席3-4人。
委员人选由学部院系学术委员会推选和校长推荐产生,其中,校长推荐名额不超过委员人数的四分之一。
相关校领导及职能部门负责人为委员人选,依职务替代原则更换。
主席由校长兼任,副主席由学位评定委员会全体委员选举产生。
委员名额分配须兼顾学科和学部院系的平衡。
第六条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实行任期制,每届任期四年。
除根据职务替代原则实行更替的委员外,委员可连任但不超过两届。
因委员退休、调离或其他原因无法履行委员职责时,委员会须按照该委员产生办法进行增补或调整。
第七条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学术水平高,学术影响大;(2)学风端正,治学严谨;(3)责任心强,办事公正;(4)熟悉所在学科的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热心于研究生教育事业、具有丰富的研究生指导经验;(5)能履行委员职责。
第八条学位评定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须报校学术委员会审议并经学校党委常委会讨论通过,最后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华东师范大学高等教育学专业
华东师范大学高等教育学专业作者:日期:华东师范大学高等教育学专业2 0 00年以来博士学位论文综述华东师范大学高等教育研究所一、学位点概况华东师范大学高等教育研究所前身是1 982年成立的高等教育研究室,200 2年成为华东师大教科院中独立建制的研究所。
目前全所共有教师14名,其中13名获有教育学博士学位,有博士生导师6名,硕士生导师5名,兼职教授3名。
19 8 6 年成为全国首批设置的高等教育学硕士点之一,1 9 93年设置了高等教育学博士点。
现设高等教育学学科点,是硕士、博士学位授予点和教育学博士后流动站的学科之一。
二十年来,共招收各类硕士研究生22 5名,其中1 21名已毕业;共招收 1 1 2名博士研究生,已有7 5名毕业并获得博士学位,先后有10余名博士毕业生进入国内其它学科点的博士后流动站进行博士后研究。
在75篇博士学位论文中,有3篇获得全国高等教育学会优秀博士论文,2篇获得上海市社会科学优秀博士论文。
2000年开始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现已有6名博士后出站。
在这些毕业生中,有不少人已经晋升为教授、博士生导师,一些人已经走上地方政府和高校的重要领导岗位。
其他毕业生也在全国各地不同的工作岗位上辛勤地工作着,他们正以自己出色的才学勤奋地工作,为推动我国高等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作出自己的贡献。
本学科点研究方向包括高等教育原理、高等教育管理、比较高等教育、教师教育、研究生教育、高等教育评价等。
在长期研究的基础上,本学科点逐渐形成了教师教育研究、高等教育评估研究、高等教育管理理论体系研究和高校科技发展与管理研究等特色领域,在国内有着较大的影响。
二、毕业论文选题的主要研究领域2 0 0 0年至今,从我所65篇毕业生论文选题的情况看,主要涉及到7大领域的诸多问题。
1、高等教育基本理论近七年来我所博士生提交的学位论文中,以高等教育基本理论或高等教育宏观管理为研究主题的有16篇。
这些论文主要集中在3个大的方面:①高等教育基本理论或理念的建构,如眭依凡的《大学校长的教育理念与治校》;阎光才的《识读大学:组织文化的视角》;高晓清的《自由,大学理念的回归与重构》;刘贵华的《大学学术生态研究》;李福华的《高等学校学生主体性研究》;张金福的《论大学人文教育与科学教育的结合》;侯定凯的《创业教育一一大学致力于培养企业家精神》, 苗素莲的《中国大学组织特性历史演变研究》,杨运鑫的《多中心大学秩序研究》, 李福杰的《大学文化视野下的大学发展研究》等等;②高等教育的地区分布与区域发展,如张振助的《高等教育与区域互动发展研究》;耿涓涓的《西部省区基于提升竞争力的高等教育发展研究一一以广西壮族自治区为例》;朱雪文的《中国高等教育区域分布研究》;申培轩的《农村现代化视野中的高等教育发展》;③高等教育投资结构和办学主体研究,如戚业国的《民间高等教育投资的跨学科研究》;张兴的《高等教育办学主体多元化研究》。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修订印发《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和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动态调整办法》的通知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修订印发《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和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动态调整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公布日期】2020.12.01•【文号】学位〔2020〕29号•【施行日期】2021.01.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正文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修订印发《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和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动态调整办法》的通知学位〔2020〕2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位委员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学位委员会,军队学位委员会:为贯彻落实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进一步完善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机制,加强省级统筹,推动学位授予单位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要求和自身办学特色与学科专业水平,主动调整优化学位授权点结构,提升研究生教育质量,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批准,现将修订后的《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和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动态调整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和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动态调整办法国务院学位委员会2020年12月1日附件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和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动态调整办法(2020年7月30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修订)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开展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和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动态调整试点工作的意见》,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规定的动态调整,系指各学位授予单位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本单位学科发展规划与实际,撤销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学位授权点,并可增列现行学科目录中的一级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的其他学位授权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位委员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学位委员会、军队学位委员会(下称“省级学位委员会”)在数量限额内组织本地区(系统)学位授予单位,统筹增列现行学科目录中的一级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的学位授权点。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学位授权点,包括:1. 博士学位授权学科(仅包含博士学位授予权,不包含同一学科的硕士学位授予权);2. 硕士学位授权学科;3. 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4. 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
华东师范博士毕业要求
华东师范博士毕业要求华东师范大学博士毕业要求华东师范大学作为国内一流的综合性大学,其博士生教育始终以培养具有国际化视野和领先研究素养的高层次人才为目标。
在此背景下,华东师范大学为了帮助博士生达到更高的研究水平,也为了提高博士生的学术水平,特别制定了博士毕业要求,具体内容如下:一、学业要求1.1.通过博士课程。
博士生必须修读所属学科领域内不少于18个学分的课程,其中必须有专业基础理论课程和研究方法课程。
此外,博士生还可以选择学习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但必须满足学习要求。
博士课程的学位要求是达到80分,这意味着学生必须达到完整修读所有选修课程并能够圆满完成课程工作。
1.2.通过学位论文。
华东师范大学博士生毕业生必须顺利通过一篇质量达到一定程度的博士学位论文,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博士学位论文格式和要求。
同时,学生在论文研究过程中要经常进行学术交流和比较研究,与导师和同学紧密合作,保证学术研究的深度和广度。
二、学术要求2.1.具有良好的学术品质。
博士生的学术品质应为“学术诚信、学术创新、学术承担”,具有严肃的科学精神和学术操守,要有创新思维和创新实践,勇于担负科研工作,具有培养博士的专业水平。
2.2.在学术会议和期刊上发表论文。
博士生应积极参加全国和国际学术会议,通过学术交流和竞争,提高自身的研究水平和发表论文的数量和质量。
同时,博士生在研究过程中还应尽可能多地在著名的学术期刊上发表文章,让自己的研究成果被同行学者了解和引用。
2.3.具有多种语言文献查阅和利用的能力。
博士生要具备一定的外语能力和跨学科综合素质,能够读懂主要文献,掌握新的信息和方法,领略不同学科之间的共性和差异,深化各种思想与观点的交流。
三、科研要求3.1.具有独立的科学研究能力。
博士生应掌握独立开展课题研究、创新思维和独立撰写学术论文的能力,还需要具有卓越的创新精神和学术领导风范,能够在自己研究领域内做出一定的突破和成就。
3.2.积极申请科研项目和发表研究成果。
关于2010年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初审和硕士学位授权 …
关于2010年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初审和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审核工作有关问题的解答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位【2010】18号)、学位【2010】20号)通知、国务院学位办(学位办便字100503号)的补充说明及国务院学位办培训会议精神和有关要求,特对2010年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初审和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及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的审核做如下问题。
1、本次学位授权审核工作中,国家委托省学位委员会审核的单位和学科范有哪些?1)国家委托省政府学位委员会审核的单位包括:武汉理工大学、华中师范大学、华中农业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中南民族大学等5所部委属高校,海军工程大学、军事经济学院、空军雷达学院、通讯指挥学院、第二炮兵指挥学院等5所军事院校,15所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的省属高校,除5所中科院单位以外的我省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的科研机构以及省委党校。
2)委托省政府学位委员会审核的学科包括:对申请增列军事学门类以外的一级学科博士点进行初审,初审通过的一级学科博士点,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复审,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审批;对申请增列的军事学门类以外的一级学科硕士点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一级学科硕士点,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审批。
2、本次学位授权审核是否继续保留按二级学科申报和审核博士、硕士学位授权?所有学位授予单位本次增列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均按一级学科进行申报和审核,不接受二级学科的申报和审核。
3、本次学位授权审核是否可以采取联合申请?本次学位授权审核不接受任何形式(包括高等学校与高等学校、高等学校与科研机构)的联合申报。
4、本次学位授权审核工作中,什么是破格申报?本次审核主要开展已有二级学科博士点(二级学科硕士点)增列一级学科博士点(一级学科硕士点)的审核工作。
同时考虑到调整优化全省学科结构及人才培养的特殊需求,允许学位授予单位申请增列极个别无二级学科博士点(二级学科硕士点)得一级学科为一级学科博士点(一级学科硕士点);其中:博士破格的基本条件为该学科无二级学科博士点,但必须是一级学科硕士点。
关于我校博士生导师跨一级学科培养博士生的申报办法
关于我校博士生导师跨一级学科培养博士生的申报办法
随着我校博士学位授权点的增多和科研活动的日益活跃,越来越多的博士生导师在学科交叉和相近学科领域进行科学研究和博士生培养工作。
为给博士生导师和博士研究生提供更广阔的学术空间,进一步促进我校在跨学科领域的学科建设、科学研究和博士生培养,经校学位委员会第104次会议讨论通过,决定我校博士生导师可以申报进行跨一级学科培养博士生的工作。
具体办法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导师在本学科领域已经具有较丰富的培养博士生的经验,培养的博士生质量较高,并有已毕业的博士生;
申报导师在所申报学科领域的某一研究方向上具有较深厚的学术基础并有一定的科研实践经验,能够胜任在该方向的博士生培养工作。
二、申报程序
申报导师填写跨一级学科培养博士生申报表(见附表)并送交研究生院,由研究生院转至所申报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申报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申报导师在本学科确定方向上培养博士生的资格进行讨论,决定是否同意其申请,并将决定意见报送研究生院备案。
经备案同意进行跨一级学科培养博士生的导师,将在下一年度进入相应学科的博士生招生简章。
简章中的研究方向与其申报的研究方向一致。
三、其他要求
申报导师只能在所申报学科的确定研究方向上培养博士生;
原则上每位博士生导师所申报培养博士生的其他一级学科不超过一个;
每位博士生导师在不同学科招收博士生的数量之和应满足学校的有关规定。
跨一级学科培养的博士生,其学籍等行政管理工作由导师所在院系负责;其学位申请及学位授予等工作由所在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负责。
本办法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该学科、专业的培养目标、学科研究范围和主要课程设置[注]
注:该部分可加页;限1000字以内(背面填写)
续页
设置该学科、专业的理由(简述要点,含预期人才需求前景和学科发展前景)
该学科、专业的培养目标、学科研究范围和主要课程设置
附件2
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
范围内自主设置学科、专业撤销备案表
200 年 月 日
学位授予单位名称
(加盖公章) 华 东 师 范 大 学 单位代码 1 0 2 6 9 学科、专业代码 学科、专业名称(中文)
1
华东师范大学关于在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范围内
自主设置学科、专业的规定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做好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范围内自主设置学科、专业工作的几点意见》(学位[2002]47号)文件,为进一步加强学科建设,调整学科、专业结构,促进新兴、交叉学科的发展,我校决定开展在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内自主设置学科、专业的改革试点工作。为此特作如下规定:
附件3
自主设置学科、专业备案信息录入要求
一、采用Foxpro数据文件格式,数据文件名统一为zsxkzy+一级学科代码.dbf;
二、涉及名称的字符型字段均采用全角字符录入,涉及代码的字符型字段均采用半角字符录入;
三、数据格式
序号 字段 中文名 类型 长度 说明 1 XXDM 学校代码 字符型 5 包括科研机构 2 XXMC 学校名称 字符型 60 包括科研机构 3 YJXKM 一级学科码 字符型 4 4 EJXKM 二级学科码 字符型 6 即学科、专业代码 5 EJXKMCZ 二级学科中文名称 字符型 60 即学科、专业中文名称 6 EJXKMCY 二级学科英文名称 字符型 60 即学科、专业英文名称 7 BANF 备案年份 字符型 4 格式为"nnnn" 8 BALB 备案类别 字符型 4 填写"设置"或"撤销" 9 SFFSQTXK 是否分别设置 字符型 2 是否同时设置于其他学科,填写"是"或"否"
二、自主设置学科、专业的审核、备案程序
1.自主设置《学科、专业目录》以外的学科、专业,须经其所在一级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通过后,填写《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范围内自主设置学科、专业备案表》(见附件1),同时录入"自主设置《学科、专业》备案信息数据库"(见附件3)。
2.各学院、系有关学科对于不宜继续设置的学科、专业应及时进行调整或撤销。提出撤销自主设置的学科、专业经其所在一级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同意后,须填写《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范围内自主设置学科、专业撤销备案表》(见附件2),同时录入"自主设置《学科、专业》备案信息数据库"(见附件3)。
3.各有关学院于每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将《备案表》(或《撤销备案表》)和相应数据库软盘报送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在收齐全部材料之后,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
4.自主设置(含撤销)的学科、专业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之后,于每年12月底前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备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在备案截止日期后30个工作日内未做其他批复的,即为同意备案。
一、自主设置学科、专业的权限
1.自主设置学科、专业的试点工作,仅限于我校已获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范围内。现行《学科、专业目录》中相应一级学科下的学科、专业作为自主设置学科、专业的参考。
2.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自主设置的学科、专业,我校可以招收、培养硕士或博士学位研究生,并授予相应学位。
2.在《学科、专业目录》之外自主设置的学科、专业均须按如下规定编制学科、专业代码,代码的前4位为该学科、专业所在的一级学科代码,后2位从"20"开始,依次顺排。
3.按自主设置学科、专业招收、培养和授予学位的研究生,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相应位置必须填写一级学科名称,是否同时填写学科、专业名称由校学位委员会办公室与相关学院、学科商定。
四、本规定自批准起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属研究生院。
附件1
博士学位日
学位授予单位名称
(加盖公章) 华 东 师 范 大 学 单位代码 1 0 2 6 9 一级学科代码 一级学科名称 二级学科代码 二级学科名称 中文 英文 拟授予学位级别(√) □ 博士 □ 硕士 设置该学科、专业的理由[注](简述要点,含预期人才需求前景和学科发展前景)
3.以多个博士学位一级学科授权点为基础的交叉学科,应根据学科内涵、特色和有利于学科发展、人才培养的原则,在某一授权一级学科内设置;确需在两个以上授权一级学科内设置的,则应从严掌握。
4.自主设置学科、专业一般应先设置硕士点,再设置博士点;或者同时设置硕士点和博士点。确需先设置博士点的,则应从严掌握。
二、自主设置学科、专业的原则
1.学科、专业设置是高层次人才培养和学科建设过程中的基础性工作。学科、专业的设置要符合学科建设、科技发展和人才培养的规律,主动适应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必须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为指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和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2.要注意发挥《学科、专业目录》中学科、专业设置和划分的指导作用。设置《学科、专业目录》外的学科、专业,要注意从学科建设和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的大局出发,统筹规划,严格论证,避免学科、专业设置的随意性。
5.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对自主设置的学科、专业进行评估,对于评估不合格的学科、专业提出调整改进要求或予以撤销。
三、自主设置学科、专业的招生、培养、学位授予和其他事宜
1.为便于对研究生招生、培养和学位授予工作进行管理,自主设置的学科、专业在批准之后,应按研究生招生、培养和学位授予管理部门要求向其提交相应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