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驾考核管理规定
机动车准驾证管理办法
机动车准驾证管理办法前言为了规范公司内部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保护公司财产和驾驶员生命安全,维护公司的工作、生产、经营秩序,特制定本规定。
XXXXXX公司机动车准驾证管理办法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XXXXXX公司交通安全工作的管理职能、管理内容与要求、检查与考核。
本标准适用于XXXXXX公司交通安全的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3 管理职能公司成立以总经理任主任的交通安全委员会,对公司交通安全管理、事故处理、考核实行统一领导,总经理是交通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行政事务部负责交通安全的日常管理工作;消防保卫部负责交通安全的监督检查工作。
4 总则4.1 《XXXXXXXX公司机动车准驾证管理办法》(简称“准驾证”,下同)是对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需要驾驶本企业机动车辆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以确认具备驾驶本企业机动车辆资格的证件。
4.2驾驶公司公车、生产用机动车辆(如皮卡车、电瓶车、铲车、起重机、扫雪车等特种车辆)人员必须办理准驾证。
4.3 准驾证记载持证人的姓名、性别、部门名称、准驾车型、有效期,并盖有消防保卫部印章和持证人的照片。
4.4 消防保卫部做好记录和存储准驾证申请受理、发放、审验等档案信息。
5 管理内容与要求5.1 组织机构及职责5.1.1 消防保卫部负责准驾证的办理、发放和档案资料的管理工作。
消防保卫部、安全环保部负责监督和检查准驾证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5.1.2人力资源部负责对申领准驾证人员是否企业员工、年龄、试用期、身体状况等进行资格审查,消防保卫部负责申领准驾证人员审核。
机动车驾驶人考试标准规范
机动车驾驶人考试标准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工作,提高机动车驾驶人的技能和素质,促进交通安全,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工作,包括研究和考核。
第三条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应当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依法的原则进行。
第二章:考试组成和内容第四条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分为理论考试和实际考试。
第五条理论考试包括交通法规知识测试和安全文明驾驶常识测试。
测试内容和测试方式由道路交通安全综合管理服务机构根据本规范制定。
第六条实际考试包括路考和场地考两部分。
路考应当以考生一次性行驶路线的形式,考察考生的驾驶技能和安全意识。
场地考应当以考生依靠车辆的控制技术,完成各项考试项目的形式,考察考生的具体操作技能和安全意识。
第七条路线、场地的设置应当符合国家技术标准和规定,应当保证安全,考试机构应当对路线、场地定期检测检查以及协调与其相应的交通设施、交通情况,消除路面障碍。
第三章:考试流程第八条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研究驾驶技能并达到规定标准后方可报名参加机动车驾驶人考试,考生所持有效身份证件应当与报名时所提供的身份证件一致。
第九条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应当按照预约和分时段实行。
考试机构应当提供预约和考试时间段的确定服务,并且应当采用信息化技术,简化考试流程,提高服务效率。
第十条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预约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按照考试机构要求服从监管。
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应当当天完成,发生特殊情况,部分考试项目未能完成,考试机构应当及时补考,一律在三天内安排,不得产生额外费用。
第十一条机动车驾驶人考试本人参加,不得有替考行为。
考试机构应当建立严密的考试监管机制,加强监督检查,保证考试结果的真实性和公正性。
第十二条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的评定结果应当及时告知考生。
考试合格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领取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的种类、颁发、管理应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内部准驾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内部准驾人员的管理,确保公司车辆安全运行,提高员工驾驶技能,保障公司财产和员工人身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准驾人员,包括但不限于驾驶员、教练员、车辆管理人员等。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1.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2. 规范管理,责任到人;3. 严格考核,奖惩分明。
第二章准驾人员的基本条件第四条准驾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2. 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职业道德;3. 具有相应准驾车型驾驶证,且驾驶证在有效期内;4. 身体健康,无妨碍驾驶的疾病;5. 年龄在18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6. 通过公司组织的驾驶技能考核。
第三章准驾人员的职责与义务第五条准驾人员的职责:1. 严格遵守交通法规,确保行车安全;2. 按规定参加公司组织的驾驶技能培训和考核;3. 保持车辆整洁,定期进行车辆检查和维护;4. 配合公司进行车辆管理、调度和维修工作;5. 积极参与公司组织的交通安全宣传活动。
第六条准驾人员的义务:1. 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公司管理;2. 保守公司商业秘密,不得泄露;3. 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4. 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活动。
第四章准驾人员的考核与奖惩第七条公司对准驾人员进行定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驾驶技能、交通安全意识、车辆管理等方面。
第八条对考核优秀的准驾人员给予奖励,包括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对考核不合格的准驾人员,公司有权予以处罚,包括警告、降级、停职等。
第五章准驾人员的培训与教育第九条公司定期组织准驾人员进行驾驶技能培训,提高驾驶技能和安全意识。
第十条公司对新入职的准驾人员进行岗前培训,使其熟悉公司车辆管理、调度和维修等相关工作。
第十一条公司对准驾人员进行交通安全教育,提高其交通安全意识。
第六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七章车辆使用与维护第十四条准驾人员在使用车辆过程中,应当遵守以下规定:1. 按照规定路线、规定速度行驶,不得超速、超载;2. 不得酒后驾驶、疲劳驾驶;3. 不得在非规定区域停车;4. 不得擅自改变车辆结构、性能;5. 不得擅自将车辆转借他人或单位。
准驾证管理制度
准驾证管理制度是指国家对驾驶员进行管理和考核,通过考核合格后给予驾驶员准驾证,准予其合法驾驶机动车的一项规定和制度。
准驾证管理制度的实施对于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提高驾驶员驾驶技能和道德素质,提升交通管理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准驾证申领、考试内容和标准、培训和考核体系以及准驾证管理的创新等方面展开,详细介绍准驾证管理制度。
一、准驾证申领准驾证申领是指驾驶员根据自己的驾驶需求,提出申请,经过一系列的审核和审验后,获得相应准驾车型的一种行政许可证件。
准驾证申领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 提交材料:驾驶员需要准备相关的证明文件,如身份证、居住证明、体检证明、驾驶技能证明等,提交给相应的机关或者部门。
2. 学习培训:驾驶员需要参加驾驶培训班,由专业培训机构进行培训,学习相关的理论知识、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等。
3. 考试合格:驾驶员需要参加相应的考试,包括理论考试和实操考试。
通过考试后,才能获得相应准驾车型的资格。
4. 驾驶经验:驾驶员需要在指定时间内,拥有一定的驾驶经验。
一般来说,对于C1、C2、C3驾照,需要有1年以上的机动车驾驶经验。
5. 缴费和审验:驾驶员需要缴纳相关的费用,然后提交给交通管理部门进行审验。
审验合格后,才能正式领取准驾证件。
二、考试内容和标准准驾证考试是对驾驶员进行技能测评,熟练掌握驾驶技能和安全意识的一种方式。
准驾证考试主要包括以下几个内容:1. 理论考试:理论考试主要考察驾驶员对交通法规、交通标志和交通信号的理解和掌握程度。
考试分为选择题和判断题,驾驶员需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答题。
2. 实操考试:实操考试主要考察驾驶员在驾驶车辆过程中的操作技能和安全意识。
考试内容根据不同的车型进行划分,包括平行停车、直线行驶、曲线行驶等。
准驾证考试的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科目一合格:理论考试中至少需要达到一定的合格分数线,才能继续参加实操考试。
2. 科目二合格:实操考试中需要按照规定的流程和要求进行操作,达到规定的合格标准。
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工作规范
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工作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考试预约第三章考试组织和评判第四章考试员第五章考场和设施第六章考试监督和责任追究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工作的指导、检查和监督,负责考试员的资格考核和考场的验收、检查、监督。
直辖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设区的市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按本规范办理机动车驾驶人考试业务。
第三条车辆管理所办理机动车驾驶人考试业务,应当遵循严格、公开、公正的原则。
车辆管理所办理机动车驾驶人考试业务时,应当设臵受理岗、考试岗、监督岗。
第四条车辆管理所应当使用符合标准的考试场地、考试路线、考试车辆、考试系统和考试设施进行考试,应当按规定使用全国统一的考试预约、监管系统。
未按规定使用的,不得组织考试。
第二章考试预约第五条车辆管理所应当按照以下要求核定考场、考试员每日最大考试量,确定考试能力:(一)科目一和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场每日最大考试量,按照计算机考位数量、考生平均考试时间、每日工作时间等核定;(二)科目二考场每日最大考试量,按照考场路线和考试项目设臵数量、考试车辆数量、考生平均考试时间、每日工作时间等核定;(三)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每日最大考试量,按照考试员数量、考试路线数量、考试车辆数量、考生平均考试时间、每日工作时间等核定;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员每日最大考试量,按照考生平均考试时间、每日工作时间等核定。
考场和考试员最大考试量应当逐级报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
第六条车辆管理所应当根据本地考场布局、考试能力和考试需求,合理制定考试计划。
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考试能力和异地考试需求,审核制定异地考试计划。
车辆管理所在制定考试计划时,应当分时段安排考试场次。
公司准驾证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车辆管理,确保行车安全,提高驾驶人员素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准驾证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驾驶机动车辆的员工。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规范驾驶人员的管理,降低交通事故发生率,保障公司财产和员工生命安全。
第二章准驾证类型及发放第四条准驾证分为以下类型:1. 试用准驾证:适用于新入职驾驶员或驾龄不满2年的驾驶员。
2. 市内准驾证:适用于驾龄满2年且年龄在58周岁以下的驾驶员。
3. 长途准驾证:适用于驾龄满4年且年龄在55周岁以下的驾驶员。
第五条准驾证发放条件:1. 驾驶员必须持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辆驾驶证》。
2. 驾驶员应具备良好的驾驶技术、较强的责任心和遵纪守法意识。
3. 驾驶员身体健康,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
4. 驾驶员需通过公司组织的考核。
第六条准驾证发放程序:1. 驾驶员向公司提出申请,提交相关材料。
2. 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驾驶员资格,组织考核。
3. 考核合格后,由公司办公室负责制作、审核、发放准驾证。
第三章准驾证管理第七条准驾证有效期为三年,期满前一个月,驾驶员应向公司申请换证。
第八条驾驶员在持有准驾证期间,如有以下情况之一,公司有权撤销其准驾证:1. 违反交通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的;2. 醉酒驾驶、吸毒等违法行为;3. 拒不参加公司组织的考核或考核不合格;4. 被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条准驾证遗失、损坏,驾驶员应及时向公司报告,并补办手续。
第四章考核与培训第十条公司每年对持有准驾证的驾驶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驾驶技能、交通安全意识、职业道德等。
第十一条驾驶员在试用期间,公司应组织其参加驾驶技能培训,提高其驾驶水平。
第十二条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对驾驶员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第五章附则第十三条本制度由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通过以上准驾证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内部车辆管理,提高驾驶人员素质,降低交通事故发生率,保障公司财产和员工生命安全。
机动车辆内部准驾证管理细则
机动车辆内部准驾证管理细则第一条公司内部准驾证采取分级管理。
公司交通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准驾证的审批和考核工作;东、西部HSE监督中心负责准驾证的发放、复审和监督检查工作;二级单位交通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本单位驾驶人准驾资格审核、考前培训、申报和日常管理工作。
第二条内部准驾证按车型实行分类取证。
Ⅰ类适用于7座(含)以上载客车、危险品运输车辆、特种专用工程车辆;Ⅱ类适用于一般载货车、专项作业车等一般性生产车辆;Ⅲ类适用于小型车辆;境外单位驾驶人准驾证还需注明准驾车型和行驶距离(长途或短途)。
非职业驾驶人严禁驾驶Ⅰ、Ⅱ类车辆,外雇驾驶员严禁驾驶Ⅰ类车辆。
第三条准驾证按颜色区分取证人员身份。
职业驾驶人准驾证为白色,非职业驾驶人准驾证为蓝色,外雇驾驶人准驾证为绿色。
第四条内部准驾证的复审周期为一年、换证周期不超过五年。
复审、换证应通过驾驶员遵纪守法情况、驾驶能力、安全驾驶业绩等内容的考核。
驾驶员在一个考核周期(12个月)内,未发生道路交通责任事故、无违法违规行为、体检合格且日常教育培训考核合格的,内部准驾证可免年审,到区域监督中心签字盖章备案。
境外准驾证年检时间规定为每年11 月10 日至11月30 日,年审结束后各单位统一上报年审结果至HSE国际部。
第五条未通过内部准驾证年审考核、变更准驾车型或其他原因需要停止准驾资格的,发证单位应及时将原内部准驾证收回并注销。
新入职驾驶人或初次申领更高类别车型内部准驾证的,驾驶人所在单位应安排其不少于一个月的跟车实习,实习期满考核不合格的,由驾驶人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应注销其内部准驾证。
第六条公司机动车内部准驾证不得随意转借、涂改和伪造。
丢失、损坏不能继续使用的,要及时到所在单位交通安全管理部门提出补办申请;在公司内部调动,旧证上交原单位,需在新单位重新申请办理新证。
第七条准驾证申办管理:(一)职业驾驶人1.申办条件:申请人应持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驾驶特种专项车辆还需具有相关资质;境外员工要具有所在国有效机动车驾驶证件或国际驾照,3年(含)以上驾驶经验,如在沙漠、山地区域作业,还需具有相关资质;2.申办程序:国内人员办理“准驾证”,应由本人申请,二级单位交通安全管理部门组织培训,由公司审批、考核、发证、备案;境外单位人员办理“准驾证”,由本人申请,境外项目部负责培训、考核和发证,在公司HSE国际部备案。
驾驶员资质考核选聘管理制度(5篇)
驾驶员资质考核选聘管理制度为了进一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质量方针,加强驾驶员管理,落实安全行车责任,提高驾驶员的思想素质和驾驶技能。
根据公司实际,特制定驾驶员资质考核选聘管理制度。
一、驾驶员准入条件:____年龄:不得超过____周岁。
2.准驾资格:获取公安交警部门核发的A2以上驾驶证。
3.驾龄:驾驶人必须具有驾驶该车型____年以上驾龄,并且三年以上无重、特大责任事故。
4.身体健康,无妨碍正常驾驶的重大疾病。
____具有高中及其以上文化程度。
6.获取道路运输管理部门核发的危险品从业资格证,了解和掌握运输危险货物的危险特性。
二、驾驶员准入所需材料:1.一寸免冠彩照四张。
2.身份证、危险品驾驶员从业资格证、驾驶证、检查身体回执单复印件各三份。
____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或居委会出示的无不良记录证明一份。
4.驾驶证户籍所在交警大队出具的三年以上无重、特大责任事故证明一份。
5.高中及其以上学历毕业证复印件一份。
6.经公司主管领导签字同意后的车主与驾驶员签订的聘用合同两份。
三、驾驶员准入办理程序:____公司对拟准入的驾驶员所提供的资料进行查验,并按照准入条件规定进行审核;对未提供资料的准入条件进行查询审核。
____公司对拟定准入驾驶员审核合格后,由拟定准入驾驶员填写《驾驶员聘用申请表》,公司主管领导在申请表上签署明确的审核意见。
____公司将《驾驶员聘用申请表》及所需资料整理报至安技部,安技部对资料进行审查,并安排培训、考核事宜。
4.安技部对拟准入驾驶员进行规章制度、规范经营行为及危险品货物运输操作规程等培训,并进行考核(考核成绩必须在____分以上)。
5.由安技部组织分公司相关人员对拟准入驾驶员进行驾驶技能考核,形成书面考核意见,考核人员签字认可。
6.经营者与考核合格的拟准入驾驶员签订聘用合同(聘期需三个月以上),合同述明经营者收取聘用驾驶员安全保证押金____元,公司主管领导在合同上签字认可。
7.安技部对经本条第4、5款考核合格的并提供了聘用合同的拟准入驾驶员下达准入通知书,办理上岗证,并将资料、考核结果归纳入档。
准驾考核管理办法(3篇)
准驾考核管理办法《准驾考核管理办法》是中国交通管理部门制定的一项规定,旨在规范驾驶员准驾考核工作,提高道路交通安全水平,以下是该办法的详细内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驾驶员准驾能力的考核,确保交通安全,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其他相关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人员,在使用机动车之前,须接受一定的准驾考核。
第三条准驾考核主要包括道路交通法律法规知识考核、驾驶技能考核和心理素质考核。
第四条准驾考核应当公开、公平、公正进行,确保考核结果的真实性和客观性。
第五条准驾考核工作由交通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可以委托专业机构协助开展。
第二章准驾考核内容第六条道路交通法律法规知识考核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道路交通法律法规的基本知识;(二)常见交通标志、标线和信号的含义和使用方法;(三)交通事故处理的基本程序;(四)交通安全常识和交通礼仪等。
第七条驾驶技能考核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驾驶操作技能,包括起步、变更车道、转弯、停车等;(二)安全驾驶技能,包括避让障碍物、控制车速、保持安全距离等;(三)特殊驾驶技能,包括夜间驾驶、高速公路驾驶等。
第八条心理素质考核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对道路交通安全重要性的认识和理解;(二)自觉遵守交通规则的态度和意识;(三)应对突发情况和紧急情况的能力;(四)保持良好的心态和较强的应变能力等。
第三章准驾考核流程第九条准驾考核分为理论考试和实际考试两个阶段。
第十条理论考试采取书面考试形式,由考生答题,并由考官组织监考、批阅试卷。
第十一条实际考试采取实际驾驶操作形式,由考生按照考官要求进行操作。
第十二条准驾考核的具体流程由交通管理部门根据各方面实际情况制定,并予以公告。
第四章考核结果的认定和管理第十三条准驾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种。
第十四条准驾考核成绩的具体评定标准由交通管理部门制定。
第十五条考核合格的考生,经审核后,可以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
准驾证管理制度(三篇)
准驾证管理制度是指国家根据法律规定,对驾驶人进行准驾车型、考试、培训、认证、审验等方面进行管理和监督的制度。
其目的是确保道路交通安全,防止无资质、无经验或不合格的驾驶人上路造成交通事故。
准驾证管理制度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 准驾车型:根据驾驶人的驾驶技能和经验水平,分为不同的准驾车型。
驾驶人只能在准驾证规定的准驾车型范围内驾驶相应的车辆。
2. 考试和培训:驾驶人需要参加相应的驾驶考试,通过后才能取得准驾证。
同时,驾驶人还需要进行驾驶培训,学习交通法规、驾驶技术和安全知识等方面的内容。
3. 认证和审验:准驾证一般有一定的有效期,过期后需要进行审验或重新认证,确保驾驶人的驾驶技能和身体条件仍然符合标准。
4. 惩罚措施:对于违反交通法规或者发生交通事故的驾驶人,准驾证管理制度还规定了相应的惩罚措施,例如扣分、罚款、吊销准驾证等。
准驾证管理制度的实施可以有效地提高驾驶人的驾驶技能和交通法规意识,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同时,也能够保障驾驶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交通秩序和公共安全。
准驾证管理制度(二)是指针对机动车驾驶人申领、使用和管理准驾证的规定和程序。
准驾证是一种证明机动车驾驶人取得了相应的驾驶技能和能力的证件,必须由符合法定条件的人员申领和使用。
准驾证管理制度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 准驾证的申领条件:包括年龄限制、身体健康状况、驾驶技能等方面的要求。
例如,普通小型汽车驾驶证的申领条件规定驾驶人必须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并通过相应的理论和实际考试。
2. 准驾证的申领程序:包括申请材料的准备、在线或线下的报名、科目考试等步骤。
3. 准驾证的分类和等级:根据机动车的种类和用途,准驾证分为多个不同的类别和等级,如A1、B1、C1等。
不同的准驾证对应着不同类型的车辆,驾驶人需要根据自己需要申请适合的准驾证。
4. 准驾证的有效期和年检:准驾证通常有一定的有效期,到期后需要进行相关的年检和换证手续。
年检主要是验证驾驶人的身体健康状况是否符合驾驶要求。
公司内部准驾人员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规范公司内部准驾人员的管理,确保公司车辆安全行驶,保障公司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公司车辆使用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持有准驾证并驾驶公司车辆的员工。
三、准驾人员资格1. 准驾人员必须具备国家规定的准驾资格,持有相应的准驾证。
2. 准驾人员年龄应在18周岁至60周岁之间,身体健康,无妨碍安全驾驶的疾病。
3. 准驾人员应具备良好的驾驶技能,熟悉车辆性能,了解交通法规。
四、准驾人员培训与考核1. 公司应定期对准驾人员进行驾驶技能培训,提高其驾驶水平。
2. 培训内容包括:交通法规、车辆性能、驾驶技巧、应急处置等。
3. 培训结束后,公司应对准驾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继续驾驶公司车辆。
五、准驾人员职责1. 准驾人员应严格遵守交通法规,确保行车安全。
2. 准驾人员应爱护车辆,合理使用车辆,不得随意改装车辆。
3. 准驾人员应保持车辆整洁,定期进行车辆保养。
4. 准驾人员应接受公司对车辆使用情况的监督和管理。
六、准驾人员管理制度1. 准驾人员必须随身携带准驾证,不得将准驾证借给他人使用。
2. 准驾人员驾驶公司车辆时,应佩戴公司统一规定的驾驶服装。
3. 准驾人员不得酒后驾驶、疲劳驾驶,不得驾驶与准驾证不符的车辆。
4. 准驾人员不得将车辆用于私人目的,不得擅自将车辆转借他人。
5. 准驾人员应遵守公司车辆使用规定,不得违规操作车辆。
七、准驾人员奖惩1. 对遵守本制度、表现优秀的准驾人员,公司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本制度、造成安全事故的准驾人员,公司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停职检查等处罚。
3. 对违反本制度、给公司造成严重损失或恶劣影响的准驾人员,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八、附则1. 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通过实施本制度,旨在提高公司内部准驾人员的驾驶技能和素质,确保公司车辆安全行驶,为公司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准驾考核管理办法范文(二篇)
准驾考核管理办法范文一、概述近年来,交通事故频发,其中一部分原因是由于驾驶人的驾驶技术不达标所致。
为了提高驾驶人的驾驶水平,保障交通安全,准驾考核的管理办法应运而生。
本文旨在探讨准驾考核管理办法的关键内容和实施细则。
二、准驾考核内容1. 理论考核准驾考核的第一步是理论考核,考察驾驶人对道路交通法规的熟悉程度、交通常识的掌握以及遇到突发情况时的应对能力。
理论考核包括交通法规知识考试和形势判断考试两个部分,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试题,达到及格分数才能进入下一阶段。
2. 技术考核准驾考核的第二步是技术考核,考察驾驶人的实际驾驶技术和驾驶操作能力。
技术考核包括科目一、科目二和科目三三个部分,考生必须按照规定程序完成各项考核项目,达到及格标准才能进入下一阶段。
3. 综合考核准驾考核的最后一步是综合考核,考察驾驶人的综合驾驶能力和交通安全意识。
综合考核包括考察驾驶人在实际道路上的驾驶技能、规范驾驶行为和遵守交通法规等方面的表现,考核过程中还会模拟各种交通情况和突发事件,考察驾驶人的应急处理能力和判断能力。
三、准驾考核实施细则1. 考核机构准驾考核应由交通管理部门或交通教育培训机构负责实施,确保考核的客观公正和标准统一。
2. 考核人员准驾考核的考核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并持有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具备丰富的驾驶经验和教学经验。
3. 考核流程准驾考核应按照理论考核、技术考核和综合考核的顺序进行,每个阶段的考核内容和标准应明确、具体,并向考生公开。
4. 考核标准准驾考核的考核标准应根据国家交通法规和驾驶技术要求来确定,确保考核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5. 考核结果准驾考核的考核结果应及时反馈给考生,并按照考核标准进行评定,不合格的考生需要接受再次培训和考核。
6. 考核监督准驾考核的实施过程应接受相关部门和社会监督,确保考核的公平公正和透明度。
四、准驾考核管理办法的意义通过准驾考核,可以选拔出具备过硬驾驶技术和安全驾驶意识的驾驶人,提高道路交通安全水平,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公司准驾证管理制度
公司准驾证管理制度
一、总则
1. 本公司准驾证管理制度旨在加强车辆管理,提升司机安全意识,确保人员及车辆安全。
2. 所有申请驾驶公司车辆的员工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通过公司规定的考核,方可获得准驾证。
3. 准驾证为公司内部管理工具,持证人须遵守交通法规和公司规定,违规者将受到相应的处理。
二、准驾证申请与发放
1. 申请人需提交有效驾驶证、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健康体检报告。
2. 申请人必须参加公司组织的交通安全教育培训,并通过相关考试。
3. 公司根据申请人的实际驾驶技能和理论考核成绩,决定是否发放准驾证。
4. 准驾证有效期为一年,到期后需重新进行培训和考核。
三、准驾证使用规定
1. 持证人在使用公司车辆时,必须随身携带准驾证。
2. 持证人应遵守交通规则,文明驾驶,不得酒驾、疲劳驾驶。
3. 持证人应当爱护车辆,保持车况良好,定期进行维护保养。
4. 发生交通事故时,持证人应立即报告公司,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四、违章处罚
1. 违反交通规则的持证人将被记入个人档案,情节严重者将暂停或吊销准驾证。
2. 因个人原因导致车辆损坏的,持证人需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3. 对于屡次违规或造成严重后果的持证人,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公司行政部门负责解释。
2. 公司保留对本制度进行修改和更新的权利,最新制度将在公司内部公告。
总结:。
驾驶员考核管理办法
驾驶员考核管理办法一、目的加强对驾驶员的管理与考核,确保行车安全和公司财产安全。
二、范围适用于集团公司机关机动车驾驶员工作质量的考核。
三、职责综合部负责集团公司机动车驾驶员的日常考核。
相关部门配合实施。
四、考核方式对驾驶员的工作质量的考核,采用日常考核与季度评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均采用百分制。
日常考核由综合部负责,每月至少检查考评一次并公布结果。
季度评议由综合部负责组织,由公司领导、用车部门负责人及有关人员进行.驾驶员季度考评综合得分为日常考核占80% ,评议得分占20%。
五、考核标准驾驶员日常工作考核,主要包括:工作纪律,出、收车考核,行车考核、维护保养考核、教育培训和交通事故考核等内容。
(一)工作纪律考核1、当天值日人员应提前半小时到岗做好办公室卫生清理工作,并负责当天的卫生监督工作。
对于无正常出车事由,又拒不值日人员,给予连续值日一周的处罚.2、每天上班后,未按照《驾驶员及车辆管理办法》认真进行出车前检查,造成出车延误的,每次扣2分。
3、每日上班后,所有车辆一律并排停至办公楼前车位内,无出车任务时,驾驶员应在公司待命,否则,第一次给予警告,第二次按照旷工半天处理,累计3次按旷工一天处理。
4、驾驶员驾驶与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每次扣2分。
5、工作时间内饮酒或酒后驾驶机动车辆,直接开除。
6、患有妨碍安全行车的疾病或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麻醉药品时,不准驾驶机动车辆;否则,每次扣10分.7、每次油卡使用完毕后三日内,驾驶员应主动向兼职车辆统计员汇报行车里程和油量耗用登记,否则,每延迟一天扣2分(节假日及出差未返回例外)。
8、驾驶员应认真填写派车单的行驶里程并于每月三日前,将上月派车单交兼职车辆统计员(以便统计考核单位用车里程)。
否则,每延迟一天扣2分(节假日及出差未返回例外)。
(二)出车、收车考核1、驾驶员不服从车辆管理员的安排,接到出车任务后,无故推诿拒绝出车者,第一次扣10分给予批评教育,第二次扣15分并待岗一个月(正常出车,发放本月生活费5元),第三次开除。
驾驶考场管理制度
驾驶考场管理制度一、考试科目和标准1.驾驶考试科目应包括理论考试和实际驾驶考试两个部分。
理论考试应包括交通法规、交通信号和道路标志等基础知识;实际驾驶考试应涵盖起步、变道、转弯、超车、靠边停车、掉头等基本技能,并在不同道路条件下进行考核。
2.应明确驾驶考试的评分标准和合格标准。
评分标准应细化到每个考核项目,并在考试前向考生进行公示。
合格标准应根据驾驶员应具备的技能水平和遵守交通法规的要求进行制定。
二、考试流程和管理1.考试流程应包括报名预约、资料审核、考试安排、考试实施、成绩评定和颁发证书等环节。
每个环节都应有明确的程序和要求,并在考试前向考生公示,以确保整个过程的透明和公正。
2.管理者应设立专门的管理部门,负责相关事务的协调和处理。
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的档案管理系统,将考试过程中的各项资料完整记录并保存,供管理和监督使用。
三、监督和管理1.应设立专门的监督员,负责对考试过程中的作弊、违规和舞弊行为进行监督。
监督员应具备专业技能和审核能力,确保考试的公正和公平。
2.监督员应配备必要的工具和设备,例如录像、摄像机等,确保对考试全程的记录和监督。
同时,应建立监督员的考核制度,对其工作质量和业绩进行评估和奖惩。
四、惩罚措施和奖励机制1.对违规、舞弊和作弊行为应实行严格的惩罚制度,例如取消考试资格、吊销驾驶证等。
同时,对监督员的工作表现进行奖惩,对其监督失职的行为进行追责。
2.应建立驾驶考试合格奖励制度,对考试成绩优秀、良好的考生进行奖励,鼓励驾驶员提高技能水平和养成良好的行车习惯。
五、信息公开和投诉处理1.应建立考试信息公开制度,向社会公布考试流程、标准和成绩等相关信息,让社会公众对驾驶考试过程进行监督和评议。
2.应建立健全的投诉处理机制,确保对考试过程中的投诉、举报及时有效地受理和处理,对举报行为进行保护和激励。
以上就是关于驾驶考场管理制度的一些基本要素及内容。
在现代社会中,道路面临的交通安全问题日益突出,驾驶员水平的提高和交通法规的严格执行是确保交通安全的关键。
驾驶员资质考核选聘管理制度
驾驶员资质考核选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驾驶员资质考核选聘管理,确保企业的安全生产和顺畅运营,订立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全部需要驾驶员从事运输工作的部门及相关人员。
第三条驾驶员的资质考核选聘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重视驾驶技能和道德素养,提高企业从业人员素养和安全意识。
第四条企业管理负责人负责本制度的执行和监管。
第二章驾驶员资质考核第五条驾驶员资质考核包含理论考试和技能考试两个环节。
第六条理论考试由人力资源部门组织,内容包含但不限于道路交通规定、车辆维护保养、安全驾驶等知识。
第七条技能考试由专业评委构成的考核小组负责,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车辆操作技能、紧急处理本领、驾驶技术等。
第八条驾驶员需通过理论考试和技能考试后,方可获得驾驶资格。
第三章驾驶员选聘第九条企业依据生产运营需要,订立驾驶员岗位需求计划,并向人力资源部门提出申请。
第十条人力资源部门依据驾驶岗位需求计划,组织公开招聘或内部介绍,进行驾驶员选聘。
第十一条驾驶员选聘程序包含但不限于岗位申请、资格初审、面试选拔、健康体检等环节。
第十二条驾驶员选聘应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规定的程序进行,不得任人唯亲、徇私舞弊。
第四章驾驶员管理第十三条驾驶员需遵守企业交通安全规定,保持良好的驾驶作风和职业道德,始终以安全为首要原则。
第十四条驾驶员必需按规定使用相关防护用品和安全设备,对车辆进行正常维护保养,确保车辆的正常运行和旅客的出行安全。
第十五条驾驶员不得擅自调整车辆行驶路线和运输计划,如有需要应及时向调度中心报告并得到批准。
第十六条驾驶员不得在驾驶过程中使用移动电话、耳机等阻碍安全的电子设备,禁止酒驾、毒驾等违法行为。
第十七条驾驶员需定期参加企业组织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本领。
第五章驾驶员考核与奖惩第十八条对驾驶员进行定期的考核评估,重要内容包含但不限于驾驶技能、服务质量、安全记录等。
第十九条驾驶员考核成绩作为绩效考核和晋升的紧要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员考试办法-公安部令第29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员考试办法正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2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员考试办法》已经公安部部长办公会通过,现予发布,自1996年9月1日起施行。
公安部部长陶驷驹1996年6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员考试办法第一条为保证机动车驾驶员具备应有的驾驶知识和技能,保障道路交通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由地(市)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实施。
第三条考试科目的顺序按照交通法规与相关知识(简称科目一)、场地驾驶(简称科目二)、道路驾驶(简称科目三)依次进行,前一科目合格后,再进行后一科目的考试。
第四条各科目考试内容。
科目一的内容为:现行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和规章,异常气候、复杂道路、危险情况时的安全驾驶知识、简单的伤员急救和危险物品运输知识;所考车辆的总体构造、主要装置的作用,车辆日常检查、保养、使用知识,常见故障的判断方法、紧急情况的处理知识。
科目二的内容为:在设有障碍的场地驾驶车辆的能力。
科目三的内容为:在实际道路上正确操纵驾驶机动车的能力;遵守交通法规行驶的程度;驾驶姿势及观察、判断、预见能力及综合控制车辆的能力。
第五条考试应在车辆管理所设定的考试场或指定的道路、场所进行。
并事先约定考试日期、时间。
第六条关于考试车辆、场地、道路的规定。
(一)车辆:1、大型客车,车长8米以上,轴距3.9米以上。
2、大型货车,车长6米以上,轴距3.6米以上。
3、小型汽车,车长3.3米以上,轴距2.3米以上,轮距1.3米以上。
4、二、三轮摩托车,至少有四个档位。
油田公司机动车辆准驾证管理规定
第四条公司员XX油田公司机动车辆准驾证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交通安全管理,根据《XX油田公司交通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走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各单位内部员工。
第三条驾驶服务外包单位派遣的驾驶员由其所属劳务公司按本规定考核签发车辆准驾证。
第二章准驾证的申请、考核、审批和发证(-)驾驶公司机动车的专职司机。
(二)持有相应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三)身体条件符合车辆驾驶要求。
第五条申请人应向所在单位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交驾驶证复印件和一寸彩色照片两张。
第六条申领准驾证、变更准驾车型的驾驶员必须根据车型进行理论和实际操作考核,考核由苏北采油厂、西南采气厂、交通服务站(以下简称:交通管理单位龍立考核标准并组织实施” 考核合格后方可审批。
第七条公司专职驾驶员的车辆准驾证由交通管理单位行政主要领导审批。
第八条各交通管理单位负责本单位准驾证的统一核发。
第三章准驾证管理第九条准驾证的样式由公司质量安全环保处统一制走,内部员工具体样式见附件1-1;驾驶服务外包单位派遣的驾驶员具体样式见附件1-20第十条准驾证应注明准驾车型,公司准驾车型分类规则见附件2。
第十一条各单位应对准驾证进行统一编号,编号由单位代码和顺序号组成,编号规则见附件3。
第十二条准驾证核发单位应建立核发准驾证的数据管理台账(数据格式见附件4),如有变更应及时维护数据管理台账,录入中国石油HSE信息系统,并于每季度第一周将变更情况报公司质量安全环保处安全管理科备案。
第十三条准驾证有效期为5年。
有效期满前30日内”持证人向发证部门提出申请,接受审验,换发新证。
第十四条车辆准驾证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涂改、伪造;驾驶机动车时,应将车辆准驾证与驾驶证一并随身携带,按核准的准驾车型驾驶相应机动车;车辆准驾证如有遗失或损毁, 应及时申请补发;持证人在公司内部调动,车辆准驾证须在新车辆管理单位重新考核后申领,原证交回原发证部门;离开驾驶岗位的,原发证单位负责收回车辆准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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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驾考核管理规定集团公司文件内部编码:(TTT-UUTT-MMYB-URTTY-ITTLTY-
准驾考核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机动车准驾证的管理,加强对驾驶公务车辆人员的审核,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法》和《公司交通安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机动车准驾证》(简称“准驾证”,下同)是对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需要驾驶公务车辆(租赁车辆)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和考核,以确认具备驾驶公务车辆资格的证件。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部门。
第四条准驾证正本记载持证人的姓名、性别、部门、准驾车型、有效期,并有发证单位的印章、档案编号和持证人的照片。
第五条对申领准驾证人员应进行道路交通法规、机动车辆上路基本常识、驾驶操作技能的考核(简称“应知应会考核”)。
第六条安全保卫部负责准确记录和存储准驾证申请受理、考核、发放、审验等档案信息。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七条公司成立准驾考核小组,考核小组由安全保卫部和综合管理部相关人员组成,主要职责:指导、监督准驾证审核、考核、发放等工作;协调、处理准驾证管理工作。
第八条综合管理部负责对申领准驾证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第九条安全管理部负责公司准驾证申请受理、考核、发放、审验等工作。
第十条准驾证考核小组由安全管理部和综合管理部组成,对准驾证申领人进行考核,考核小组成员应不少于2人。
第三章准驾证申领、考核、发放
第十一条申领准驾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在岗的从业人员因工作需要,经所在部门同意。
二、年龄在60周岁以下。
三、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辆驾驶证,具有1年以上驾驶经验。
四、申领准驾证前1年内没有发生负同等责任以上的较大道路交通事故。
五、身体健康,视力正常,符合准驾车型的体检标准。
第十二条申领准驾证人应填写《公司机动车准驾证申请表》(附件1),提交机动车驾驶证的原件及复印件,综合管理部负责资格审验,并签署意见。
第十三条安全保卫部针对综合管理部审核意见,对符合准驾证申请条件的应当受理,并及时组织申请人考试。
第十四条准驾证考核顺序按照应知应会依次进行,应知考核合格后,方准参加应会的考核。
第十五条考试内容及合格标准
一、考试内容
(一)常识类基本考核题型包括道路交通安全法、责任明确的事故责任判定;试卷由安全保卫部提供。
(二)应会考核项目包括:1、S线行驶;2、直角转弯;3、限宽门;4、限区域掉头;5、侧方位停车;6行驶过程加减挡。
二、合格标准
(一)应知考核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90分及以上。
(二)应会考核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85分及以上。
第十六条准驾考核周期为每月一次,考核时间为每月第四周组织准驾考核。
第十七条应知或应会考核不合格的可以补考一次。
补考仍不合格的,本次准驾证申领考核终止。
第十八条准驾证申领人应知应会考核由准驾考核小组考核,并填写准驾考核评分表(附件2)。
第十九条考核结果应及时公布,并出示成绩单。
第二十条成绩合格后由安全保卫部发放准驾证。
第五章准驾证审验和注销
第二十一条准驾证有效期与本人驾驶证的有效期一致,每两年审验一次。
审验工作由安全保卫部负责。
第二十二条审验合格标准:
一、审验周期内驾驶公车没有发生负甲方责任的重大道路交通事故;
二、一年内被公安交警部门违章记录分数不超过12分;
三、一年内交通违章次数不超过5次;
四、身体健康,视力正常,符合准驾车型的体检标准。
上述任意一项不达标为审验不合格。
第二十三条对持证人审验合格后,由安全保卫部签章或记载。
审验不合格的准驾证不的驾驶公司车辆。
第二十四条准驾证持证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安全保卫部将注销其准驾证:
一、工作调动或岗位变动,不需要驾驶本企业机动车辆;
二、身体条件不适合驾驶机动车的;
三、无正当理由不及时审验的;
四、持证人的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被吊销或者驾驶许可依法被撤销的;
第二十五条酒后驾驶公司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或被依法吊销的准驾人员将永久取消公司准驾资格。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准驾申请表及准驾证的式样由安全保卫部制定
第二十七条擅自驾驶公司车辆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造成的相关责任由当事人全部负责。
第二十八条本办法由安全保卫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