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文学版权保护探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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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文学版权保护探究
文章分析了我国网络文学作品的侵权形式,阐述了网络文学作品版权的保护现状,提出了加强我国网络文学版权保护的对策建议。要完善网络文学版权保护立法;加强技术保护;加大政府监管力度;实施全面的保护措施。
标签:网络文学;侵权行为;版权保护;对策
近十年来,网络文学发展势头迅猛,每年上线的作品超过100 万种,国内各文学网站签约作者超过250 万人。[1]越来越多的作者热爱网络文学作品,作者可以让自己的成果获得相应的经济利益。近些年来很多广受喜爱的网络文学作品被改编成影视作品、动漫、游戏等,形成了一个庞大的产业链,作为这条产业链的输出源,网络文学作品处于产业链的最前端的位置,其商业价值是非常巨大的。巨大的商业价值使得网络文学作品侵权行为越来越多且非常复杂,因此,我们要研究和分析网络文学作品的侵权行为、类型及原因,完善网络文学作品的保护机制。
一、网络文学作品的侵权形式
我国《著作权法》第四十七条和第四十八条规定了对著作权的侵权行为,网络文学作品虽然是在互联网上创作发表的,但其实质仍然是文学作品,网络文学侵权现象给我们的社会造成了非常恶劣的影响,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因此,网络文学作品的侵权现象和对其的惩治情况引起了高度重视,有些网站已经进行过多种方式的全面整顿,如清查盗版侵权内容以及进行分批次的关停等。网络文学作品的发展日益迅速,其商业价值也越来越大,同时,对网络文学的侵权形式也越来越复杂。
1、盗版网站侵权
据不完全统计,我国大大小小的盗版网站有数百万家,盗版网站通过多种多样的手段牟取不正当的利益,严重的侵害了网络文学作品作者的权利。一方面,盗版网站以各种方式从正规文学网站上收集文学作品,然后盗版网站通过搜索引擎来进行推送,读者通过搜索引擎进入该盗版网站,该盗版网站进而获取网络流量。另一方面,网络经营者投入大量的广告,通过读者点击广告来获取大量的利益。我国目前对一般网站的注册规定非常宽松,主要通过备案的方式进行,不需要进行登记,这样低的准入门槛使我国盗版网站的数量非常的多,大量的盗版网站不仅严重侵害正规文学网站和网络文学作品作者的利益,而且使侵害后果多次成倍的扩大,其对正规文学网站和网络文学作品的作者造成了巨大的损害,对我国文学产业的不良影响也是非常严重的。
2、搜索引擎侵权
搜索引擎网站是网络用户与其想获得的信息之间的重要桥梁之一,网络用户
通过搜索引擎可以获得大量自己想要阅读或作为其他使用的信息资源,搜索引擎网站拥有海量的信息,其对信息是否合法有时不能做到及时有效的甄别和排查,这给网络文学作品侵权行为的发生提供了滋生的土壤。加之有些搜索引擎网站对其搜索内容的审查非常宽松,不对网络文学作品是否为正版进行区分,使得搜索引擎网站成为盗版网络文学作品的重要传播者。
3、贴吧、论坛侵权
贴吧、论坛对网络文学作品的侵权是一种原始的表现形式。一方面,有些文学爱好者基于对一些网络文学作品的喜爱而在贴吧、论坛里非法上传网络文学作品,其主观虽然没有侵权的故意,客观上却已经损害了网络文学作品作者的权益。另一方面,有些人未经作者的授权恶意上传、发布或者更新网络文学作品,给作者以及正规网络文学平台的合法权利造成了严重损害。
4、其他表现形式的侵权
网络文学作品侵权的表现形式多种多样,除了盗版网站侵权、搜索引擎侵权贴吧以及论坛侵权之外还有其他的表现形式,如网络购物平台的侵权、移动通讯设备侵权以及文档分享平台侵权等。其中网络购物平台是新兴起的一种网络文学作品侵权的表现形式,网络购物已经成为现代人的一种消费方式,一些网络购物平台的卖家以低于正版网络文学作品的售价贩卖盗版网络文学作品,吸引了很多读者的购买。从而严重影响了网络文学作品正版的出售。
二、网络文学作品版权的保护现状
1、网络文学作品版权保护的相关立法
从著作权法颁布实施到现在,能够给版权保护提供法律支撑的我国现有的法律法规,国内立法有13部,参加的国际公约有6部。[2]为了保护我国的网络文学作品以及完善我国对网络文学作品的保护机制,我国出台了很多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除了《著作权法》,还有《信息传播权保护条例》、《著作权法实施条例》、《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著作权行政处罚实施办法》等。除此之外,《刑法修正案(九)》为了更好的保护著作权增加了对著作权保护的法律条文。
2、网络文学版权保护的司法实践
对网络文学作品的版权保护一方面要依靠立法,另一方面则离不开司法保护和执法惩处,根据新闻办就2017年中国知识产权发展状况举行发布会显示:“我国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更加严格,其中版权部门查处侵权盗版案件3100余件,收缴盗版品605万件;全国法院新收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刑事一审案件21.35万件,审结20.30万件……涉案金额64.6亿元”。[3]我国已经设立了十几家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和举报投诉网络覆盖了我国的大部分地区。除此之外,我国的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知识产权方面的经典案例,对于司法实践起到了重要的指导作用。
三、加强我国网络文学版权保护的对策建议
1、完善网络文学版权保护立法
一方面,立法部门应该立足于当下的网络文学创作环境和网络文学的发展趋势对网络文学的创作及传播流程进行明确的法律规定,对于复制抄袭、变相抄袭、非法链接与转载等造成民事侵权事实的行为进行具体的赔偿规定。我们可以吸收和借鉴美国、日本等国关于网络文学版权的有益立法经验,对我国网络文学版权保护方面进行更加明确的法律规定。另一方面,我們应该根据实践中网络文学版权方面出现的新问题进行法律的更新和修订,完善已有的文学版权保护的法律法规,弥补目前存在的漏洞,并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细化和修改,使得网络文学版权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更具有实用性。
2、加强技术保护措施
目前,我国的法律已经初步的建立了网络文学版权保护的技术措施,尽管如此,依然有人进行反技术或者刻意避开技术保护措施,侵害网络文学作者的合法权益。所以,必须加强对网络文学版权的技术保护措施,来减少版权这种侵权情况的发生。传统的“防火墙”、“认证”、“加密”等措施不能够有效的避免这种侵权行为,“数字水印”、“DRM”,“电子签名”等较新的技术措施也是必不可少的。同时随着互联网科技的发展还应该开发和利用更为先进的技术。如区块链技术的应用,对于区块链加上版权的探索研究在不断的进展中,未来可能在数字版权管理和保护上使用区块链技术,以此来弥补我们目前的传统模式对于版权保护方面的缺陷。
3、加强政府监管
对于网络文学版权的问题,政府的多个部门具有相应的管理权,但是这样也有弊端,会出现多头执法、互相推诿、无人执法等问题,因此,可以规定其中一个部门专门负责管理网络文学版权问题,或者建立一个专门负责管理网络文学版权问题的部门,以此来明确政府监管方面的管理权,统一行使对网络文学版权的监管职能。
4、其他相应保护措施
除了完善网络文学版权保护的立法、加强技术保护措施以及加强政府监管之外,还应该采取其他多方面的保护措施,如积极建立网络文学版权监管的“黑白名单制度”,应该加强互联网行业的自律,另外,也要创造一个保护和尊重网络文学版权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