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车方案编制导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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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最新试生产方案编制导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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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汇能集团新联煤焦安然试车查抄陈述编制说明:为加强全区新建、改建、扩建化工装置试车环节的安然出产打点工作,内蒙古自治区安监局组织有关单元和专家,在广泛征求定见的根底上,总结并吸取了近年来区表里化工装置试车工作经验,借鉴原化学工业部、山东省、中国石油化工股份的有关规定,制订了内蒙古在自治区化工装置安然试车工作尺度〔试行〕。

本尺度共分七章,主要内容有:总那么、出产筹办、预试车、化工投料试车、泊车、出产查核、附那么及六个附件和两个附录。

本尺度对峙“安然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明确规定了化工装置出产筹办工作的主要程序和内容要求,试车前必需具备的条件,试车的底子程序,试车应达到的尺度要求等,适用于内蒙古自治区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化工装置的安然试车工作。

各有关单元在执行本尺度时,应当真总结试车工作经验和遇到的问题,以便进一步修订完善本尺度。

目录第一章总那么 (4)第二章出产筹办第一节一般规定 (5)第二节组织筹办 (7)第三节人员筹办 (8)第四节技术筹办 (10)第五节安然筹办 (14)第六节物资及外部条件筹办 (17)第七节营销及产物储运筹办 (19)第八节其它筹办 (20)第三章预试车第一节一般规定 (22)第二节单机试车 (24)第三节工程中间交接 (26)第四节联动试车 (28)第四章化工投料试车第一节试车条件 (30)第二节试车方案及尺度 (30)第三节倒开车 (33)第四节试车步队 (33)第五章泊车第一节常规泊车 (34)第二节紧急泊车 (36)第六章出产查核第一节试车总结 (38)第二节不变运行考验 (39)第三节出产查核 (40)第七章附那么 (42)附件:1、出产筹办工作纲要编制提纲 (45)2、总体试车方案编制提纲 (50)3、预试车安然操作要点 (54)4、化工投料试车应具备的条件 (72)5、聘请技术参谋和开车人员打点方法 (80)6、化工装置安然试车流程图 (82)附录:1、用词说明 (83)2、参考资料 (84)第一章总那么第一条为尺度和指导化工装置的试车工作,包管化工装置顺利开车和安然、不变、持续运转,实现合理工期,达到设计规定的各项技术经济指标和安然尺度,制定本尺度。

试生产方案编制导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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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装置安全试车工作规范(试行)编制说明为加强新建、改建、扩建化工装置试车环节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内蒙古自治区安监局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总结并吸取了近年来区内外化工装置试车工作经验,借鉴原化学工业部、山东省、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有关规定,制订了《内蒙古在自治区化工装置安全试车工作规范(试行)》。

本规范共分七章,主要内容有:总则、生产准备、预试车、化工投料试车、停车、生产考核、附则及六个附件和两个附录。

本规范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明确规定了化工装置生产准备工作的主要程序和内容要求,试车前必须具备的条件,试车的基本程序,试车应达到的标准要求等,适用于内蒙古自治区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化工装置的安全试车工作。

各有关单位在执行本规范时,应认真总结试车工作经验和遇到的问题,以便进一步修订完善本规范。

目录第一章总则 (4)第二章生产准备第一节一般规定 (5)第二节组织准备 (7)第三节人员准备 (8)第四节技术准备 (10)第五节安全准备 (14)第六节物资及外部条件准备 (17)第七节营销及产品储运准备 (19)第八节其它准备 (20)第三章预试车第一节一般规定 (22)第二节单机试车 (24)第三节工程中间交接 (26)第四节联动试车 (28)第四章化工投料试车第一节试车条件 (30)第二节试车方案及标准 (30)第三节倒开车 (33)第四节试车队伍 (33)第五章停车第一节常规停车 (34)第二节紧急停车 (36)第六章生产考核第一节试车总结 (38)第二节稳定运行考验 (39)第三节生产考核 (40)第七章附则 (42)附件:1、《生产准备工作纲要》编制提纲 (45)2、《总体试车方案》编制提纲 (50)3、预试车安全操作要点 (54)4、化工投料试车应具备的条件 (72)5、聘请技术顾问和开车人员管理办法 (80)6、化工装置安全试车流程图 (82)附录:1、用词说明 (83)2、参考资料 (8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指导化工装置的试车工作,保证化工装置顺利开车和安全、稳定、持续运转,实现合理工期,达到设计规定的各项技术经济指标和安全标准,制定本规范。

最新试生产方案编制导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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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试生产方案编制导则二、术语和定义(一)单机试车:现场安装的驱动装置空载运转或单台机器、机组以水、空气等介质进行的负荷试车,以检验其除介质影响外的机械性能和制造、安装质量。

(二)联动试车:对规定范围内的机器、设备、管道、电气、仪表、自动控制系统等,在各自达到试车标准后,以水、空气等为介质所进行的模拟试运行,以检验其除介质影响外的全部性能和制造、安装质量。

(三)投料试车:对规定范围的全部生产装置按设计文件规定的介质打通生产流程,进行各装置之间首尾衔接的试运行,以检验其除经济指标外的全部性能,并生产出合格产品。

(四)中间交接:单项工程或部分装置按设计文件所规定的范围全部完成,并经管道系统和设备的内部处理、电气和仪表调试及单机试车合格后,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所作的交接工作。

(五)工程交接:工厂全部装置在联动试车完成后,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按规定内容所作的交接工作。

三、一般规定(一)试生产前生产装置及现场环境必须具备的条件:1.已通过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设立安全审查和安全设施设计审查;2.试车范围内的工程已按设计文件规定的内容和标准完成;3.试车范围内的设备和管道系统的内部处理及耐压试验、严密性试验合格;4.试车范围内的电气系统和仪表装置的检测、自动控制系统、联锁保护及报警系统等必须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5.试生产所需的水、电、汽、气及各种原辅材物料满足试生产的需要;6.试车现场已清理干净,道路、照明等满足试生产的需要。

(二)项目建设单位必须建立试生产安全管理机构,明确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健全各级、各部门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参加试生产人员必须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三)试生产前,项目建设单位必须做好试生产的各项准备工作,对设备、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做到隐患不消除不试车、条件不具备不试车、事故处理方案不落实不试车。

(四)试生产总体方案中的试车计划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加以调整,内容可以逐步深化,但主要试车程序不得任意改变。

最新试生产方案编制导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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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试生产方案编制导则二、术语和定义(一)单机试车:现场安装的驱动装置空载运转或单台机器、机组以水、空气等介质进行的负荷试车,以检验其除介质影响外的机械性能和制造、安装质量。

(二)联动试车:对规定范围内的机器、设备、管道、电气、仪表、自动控制系统等,在各自达到试车标准后,以水、空气等为介质所进行的模拟试运行,以检验其除介质影响外的全部性能和制造、安装质量。

(三)投料试车:对规定范围的全部生产装置按设计文件规定的介质打通生产流程,进行各装置之间首尾衔接的试运行,以检验其除经济指标外的全部性能,并生产出合格产品。

(四)中间交接:单项工程或部分装置按设计文件所规定的范围全部完成,并经管道系统和设备的内部处理、电气和仪表调试及单机试车合格后,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所作的交接工作。

(五)工程交接:工厂全部装置在联动试车完成后,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按规定内容所作的交接工作。

三、一般规定(一)试生产前生产装置及现场环境必须具备的条件:1.已通过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设立安全审查和安全设施设计审查;2.试车范围内的工程已按设计文件规定的内容和标准完成;3.试车范围内的设备和管道系统的内部处理及耐压试验、严密性试验合格;4.试车范围内的电气系统和仪表装置的检测、自动控制系统、联锁保护及报警系统等必须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5.试生产所需的水、电、汽、气及各种原辅材物料满足试生产的需要;6.试车现场已清理干净,道路、照明等满足试生产的需要。

(二)项目建设单位必须建立试生产安全管理机构,明确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健全各级、各部门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参加试生产人员必须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三)试生产前,项目建设单位必须做好试生产的各项准备工作,对设备、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做到隐患不消除不试车、条件不具备不试车、事故处理方案不落实不试车。

(四)试生产总体方案中的试车计划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加以调整,内容可以逐步深化,但主要试车程序不得任意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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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试生产方案编制导则二、术语和定义(一)单机试车:现场安装的驱动装置空载运转或单台机器、机组以水、空气等介质进行的负荷试车,以检验其除介质影响外的机械性能和制造、安装质量。

(二)联动试车:对规定范围内的机器、设备、管道、电气、仪表、自动控制系统等,在各自达到试车标准后,以水、空气等为介质所进行的模拟试运行,以检验其除介质影响外的全部性能和制造、安装质量。

(三)投料试车:对规定范围的全部生产装置按设计文件规定的介质打通生产流程,进行各装置之间首尾衔接的试运行,以检验其除经济指标外的全部性能,并生产出合格产品。

(四)中间交接:单项工程或部分装置按设计文件所规定的范围全部完成,并经管道系统和设备的内部处理、电气和仪表调试及单机试车合格后,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所作的交接工作。

(五)工程交接:工厂全部装置在联动试车完成后,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按规定內容所作的交接工作。

三、一般规定(一)试生产前生产装置及现场环境必须具备的条件:1・已通过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设立安全审查和安全设施设计审查;2・试车范围内的工程已按设计文件规定的內容和标准完成;3・试车范围内的设备和管道系统的内部处理及耐压试验、严密性试验合格;4.试车范围内的电气系统和仪表装置的检测、自动控制系统、联锁保护及报警系统等必须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5 •试生产所需的水、电、汽、气及各种原辅材物料满足试生产的需要;6.试车现场已清理干净,道路、照明等满足试生产的需要。

(二)项目建设单位必须建立试生产安全管理机构,明确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健全各级、各部门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参加试生产人员必须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三)试生产前,项目建设单位必须做好试生产的各项准备工作,对设备、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做到隐患不消除不试车、条件不具备不试车、事故处理方案不落实不试车。

(四)试生产总体方案中的试车计划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加以调整,内容可以逐步深化,但主要试车程序不得任意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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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装置安全试车工作规范编制说明为加强全区新建、改建、扩建化工装置试车环节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内蒙古自治区安监局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总结并吸取了近年来区内外化工装置试车工作经验,借鉴原化学工业部、山东省、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有关规定,制订了《内蒙古在自治区化工装置安全试车工作规范(试行)》。

本规范共分七章,主要内容有:总则、生产准备、预试车、化工投料试车、停车、生产考核、附则及六个附件和两个附录。

本规范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明确规定了化工装置生产准备工作的主要程序和内容要求,试车前必须具备的条件,试车的基本程序,试车应达到的标准要求等,适用于内蒙古自治区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化工装置的安全试车工作。

各有关单位在执行本规范时,应认真总结试车工作经验和遇到的问题,以便进一步修订完善本规范。

目录编制说明 (2)目录 (3)第一章总则 (7)第二章生产准备 (8)第一节一般规定 (8)第二节组织准备 (8)第三节人员准备 (9)第四节技术准备 (10)第五节安全准备 (13)第六节物资及外部条件准备 (15)第七节营销及产品储运准备 (16)第八节其它准备 (16)第三章预试车 (18)第一节一般规定 (18)第二节单机试车 (19)第三节工程中间交接 (20)第四章化工投料试车 (23)第一节试车条件 (23)第二节试车方案及标准 (23)第三节“倒开车” (24)第四节试车队伍 (25)第五章停车 (26)第一节常规停车 (26)第二节紧急停车 (27)第六章生产考核 (29)第一节试车总结 (29)第二节稳定运行考验 (29)第三节生产考核 (30)第七章附则 (33)附件1:《生产准备工作纲要》编制提纲 (35)一、概况 (35)二、组织准备 (35)三、人员准备 (35)(一)根据审批的定员,编制人员配备计划,主要内容包括: (35)(二)人员培训 (35)四、技术准备 (35)五、安全准备 (36)六、物资及外部条件准备 (36)(一)物资 (36)(二)外部条件 (37)(三)资金 (37)七、营销及产品储运准备 (37)(一)营销准备 (37)(二)产品贮存及物流运输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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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生产方案编制导则标准化管理处编码[BBX968T-XBB8968-NNJ668-MM9N]最新试生产方案编制导则二、术语和定义(一)单机试车:现场安装的驱动装置空载运转或单台机器、机组以水、空气等介质进行的负荷试车,以检验其除介质影响外的机械性能和制造、安装质量。

(二)联动试车:对规定范围内的机器、设备、管道、电气、仪表、自动控制系统等,在各自达到试车标准后,以水、空气等为介质所进行的模拟试运行,以检验其除介质影响外的全部性能和制造、安装质量。

(三)投料试车:对规定范围的全部生产装置按设计文件规定的介质打通生产流程,进行各装置之间首尾衔接的试运行,以检验其除经济指标外的全部性能,并生产出合格产品。

(四)中间交接:单项工程或部分装置按设计文件所规定的范围全部完成,并经管道系统和设备的内部处理、电气和仪表调试及单机试车合格后,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所作的交接工作。

(五)工程交接:工厂全部装置在联动试车完成后,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按规定内容所作的交接工作。

三、一般规定(一)试生产前生产装置及现场环境必须具备的条件:1.已通过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设立安全审查和安全设施设计审查;2.试车范围内的工程已按设计文件规定的内容和标准完成;3.试车范围内的设备和管道系统的内部处理及耐压试验、严密性试验合格;4.试车范围内的电气系统和仪表装置的检测、自动控制系统、联锁保护及报警系统等必须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5.试生产所需的水、电、汽、气及各种原辅材物料满足试生产的需要;6.试车现场已清理干净,道路、照明等满足试生产的需要。

(二)项目建设单位必须建立试生产安全管理机构,明确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健全各级、各部门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参加试生产人员必须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三)试生产前,项目建设单位必须做好试生产的各项准备工作,对设备、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做到隐患不消除不试车、条件不具备不试车、事故处理方案不落实不试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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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装置安全试车工作规范编制说明为加强全区新建、改建、扩建化工装置试车环节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内蒙古自治区安监局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总结并吸取了近年来区内外化工装置试车工作经验,借鉴原化学工业部、山东省、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有关规定,制订了《内蒙古在自治区化工装置安全试车工作规范(试行)》。

本规范共分七章,主要内容有:总则、生产准备、预试车、化工投料试车、停车、生产考核、附则及六个附件和两个附录。

本规范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明确规定了化工装置生产准备工作的主要程序和内容要求,试车前必须具备的条件,试车的基本程序,试车应达到的标准要求等,适用于内蒙古自治区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化工装置的安全试车工作。

各有关单位在执行本规范时,应认真总结试车工作经验和遇到的问题,以便进一步修订完善本规范。

目录编制说明 (2)目录 (3)第一章总则 (7)第二章生产准备 (8)第一节一般规定 (8)第二节组织准备 (8)第三节人员准备 (9)第四节技术准备 (10)第五节安全准备 (13)第六节物资及外部条件准备 (15)第七节营销及产品储运准备 (16)第八节其它准备 (16)第三章预试车 (18)第一节一般规定 (18)第二节单机试车 (19)第三节工程中间交接 (20)第四章化工投料试车 (23)第一节试车条件 (23)第二节试车方案及标准 (23)第三节“倒开车” (24)第四节试车队伍 (25)第五章停车 (26)第一节常规停车 (26)第二节紧急停车 (27)第六章生产考核 (29)第一节试车总结 (29)第二节稳定运行考验 (29)第三节生产考核 (30)第七章附则 (33)附件1:《生产准备工作纲要》编制提纲 (35)一、概况 (35)二、组织准备 (35)三、人员准备 (35)(一)根据审批的定员,编制人员配备计划,主要内容包括: (35)(二)人员培训 (35)四、技术准备 (35)五、安全准备 (36)六、物资及外部条件准备 (36)(一)物资 (36)(二)外部条件 (37)(三)资金 (37)七、营销及产品储运准备 (37)(二)产品贮存及物流运输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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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最新试生产方案编制导则安全试车检查报告编制讲明:为加大全区新建、改建、扩建化工装置试车环节的安全生产治理工作,内蒙古自治区安监局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总结并吸取了近年来区内外化工装置试车工作体会,借鉴原化学工业部、山东省、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有关规定,制订了《内蒙古在自治区化工装置安全试车工作规范(试行)》。

本规范共分七章,要紧内容有:总则、生产预备、预试车、化工投料试车、停车、生产考核、附则及六个附件和两个附录。

本规范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明确规定了化工装置生产预备工作的要紧程序和内容要求,试车前必须具备的条件,试车的差不多程序,试车应达到的标准要求等,适用于内蒙古自治区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化工装置的安全试车工作。

各有关单位在执行本规范时,应认真总结试车工作体会和遇到的咨询题,以便进一步修订完善本规范。

第一章总则 (4)第二章生产预备第一节一样规定 (5)第二节组织预备 (7)第三节人员预备 (8)第四节技术预备 (10)第五节安全预备 (14)第六节物资及外部条件预备 (17)第七节营销及产品储运预备 (19)第八节其它预备 (20)第三章预试车第一节一样规定 (22)第二节单机试车 (24)第三节工程中间交接 (26)第四节联动试车 (28)第四章化工投料试车第一节试车条件 (30)第二节试车方案及标准 (30)第三节倒开车 (33)第四节试车队伍 (33)第五章停车第一节常规停车 (34)第二节紧急停车 (36)第六章生产考核第一节试车总结 (38)第二节稳固运行考查 (39)第三节生产考核 (40)第七章附则 (42)1、《生产预备工作纲要》编制提纲 (45)2、《总体试车方案》编制提纲 (50)3、预试车安全操作要点 (54)4、化工投料试车应具备的条件 (72)5、聘请技术顾咨询和开车人员治理方法 (80)6、化工装置安全试车流程图 (82)附录:1、用词讲明 (83)2、参考资料 (8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指导化工装置的试车工作,保证化工装置顺利开车和安全、稳固、连续运转,实现合理工期,达到设计规定的各项技术经济指标和安全标准,制定本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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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试生产方案编制导则二、术语和定义<一>单机试车:现场安装的驱动装置空载运转或单台机器、机组以水、空气等介质进行的负荷试车,以检验其除介质影响外的机械性能和制造、安装质量.<二>联动试车:对规定范围内的机器、设备、管道、电气、仪表、自动控制系统等,在各自达到试车标准后,以水、空气等为介质所进行的模拟试运行,以检验其除介质影响外的全部性能和制造、安装质量.<三>投料试车:对规定范围的全部生产装置按设计文件规定的介质打通生产流程,进行各装置之间首尾衔接的试运行,以检验其除经济指标外的全部性能,并生产出合格产品.<四>中间交接:单项工程或部分装置按设计文件所规定的范围全部完成,并经管道系统和设备的内部处理、电气和仪表调试及单机试车合格后,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所作的交接工作.<五>工程交接:工厂全部装置在联动试车完成后,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按规定内容所作的交接工作.三、一般规定<一>试生产前生产装置及现场环境必须具备的条件:1.已通过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设立安全审查和安全设施设计审查;2.试车范围内的工程已按设计文件规定的内容和标准完成;3.试车范围内的设备和管道系统的内部处理及耐压试验、严密性试验合格;4.试车范围内的电气系统和仪表装置的检测、自动控制系统、联锁保护及报警系统等必须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5.试生产所需的水、电、汽、气及各种原辅材物料满足试生产的需要;6.试车现场已清理干净,道路、照明等满足试生产的需要.<二>项目建设单位必须建立试生产安全管理机构,明确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健全各级、各部门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参加试生产人员必须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三>试生产前,项目建设单位必须做好试生产的各项准备工作,对设备、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做到隐患不消除不试车、条件不具备不试车、事故处理方案不落实不试车.<四>试生产总体方案中的试车计划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加以调整,内容可以逐步深化,但主要试车程序不得任意改变.前一阶段不合格,不得进行下一阶段的试车.<五>与试生产相关的各生产装置、辅助系统必须统筹兼顾,首尾衔接,同步试车.<六>所有安全设施应与主体生产装置同步试车.<七>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加强巡回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出现异常情况,项目负责人应组织相关人员研究提出解决方案,难以及时消除并对安全有影响的,应中止运行.<八>阶段性的试生产工作完成后,必须按规范进行交接.交接资料归入技术档案.<九>试生产方案应符合《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监总局第8号令>的要求并报负责实施建设项目安全许可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十>属于联合生产性的建设项目试生产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其它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期限一般不得超过6个月.<十一>试生产结束后,应及时申请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四、试生产前的准备<一>单机试车驱动装置、机器或机组,安装后必须进行单机试车,其中确因受介质限制而不能进行试车的,必须经现场技术负责人批准后,留待投料试车时一并进行.1.单机试车时,必须设置盲板,使试车系统与其它系统隔离;2.单机试车必须包括相关的报警及联锁保护系统;<二>联动试车在试车范围内的机器,除必须留待投料试车阶段进行试车的以外,单机试车已经全部合格并经中间交接后,进行联动试车.1.试车范围内的工程已按设计文件规定的内容和施工及验收规范的标准全部完成;2.试车前,试车方案中规定的工艺指标、报警及联锁整定值已确认并下达;3.不受工艺条件影响的仪表、保护性联锁、报警皆应参与试车,并应逐步投用自动控制系统;4.联动试车应达到试车的系统首尾衔接稳定运行;参加试车人员应掌握开车、停车、事故处理和调整工艺条件的技术.<三>编制和报送试生产<使用>方案化工投料试生产前由项目建设单位组织生产、技术部门和设计、施工单位及技术转让方共同编制试生产方案,经项目建设单位负责人审批报经负责实施建设项目安全许可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危险化学品其他安全生产许可的实施部门备案并经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部门同意后执行.试生产<使用>方案内容应符合《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国家总局第8号令>要求,并建议按以下内容1.建设项目施工完成情况;2.生产、储存的危险化学品品种和设计能力;3.试车组织、试车负责人及参加试车的人员;4.试车所需准备工作及检查内容的目录;5.试车所需原料、燃料,化学药品和水、电、汽、气、备品备件等物资清单;6.试车程序和进度表;7.开、停车及紧急事故处理的程序与要求;8.试生产<使用>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安全问题和对策及采取的安全措施;9.试生产过程中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10.试生产<使用>起止日期.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方案要经过该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认可,并在认可表中签署意见,经主要负责人签字和盖章后连同其他资料一起报负责实施建设项目安全许可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在报送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方案的同时,项目建设单位还必须提交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通过后的建设项目安全审查意见书、建设单位委托的施工和监理单位的资质证书、建设项目质量监督手续等的复印件.<四>物质及技术准备工作1.投料试车前,工艺规程、安全规程、检修规程、分析规程及岗位操作法等下发实施;2.盲板已按批准的带盲板工艺流程图安装或拆除,并经检查无误,质量合格;3.投料试车装置的安全设施、应急救援器材配置到位;4.安全设施已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进行检验、检测合格;5.投料试车装置的消防设施已经消防主管部门验收合格;6.投料试车装置的环境保护和监测设施已经环保主管部门验收合格.五、试生产管理<一>投料试车在生产装置联动试车结束,缺陷消除,工程交接完成后进行投料试车.1.投料试车必须循序渐进,当上一道工序不稳定或下一道工序不具备条件时,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试车;2.投料试车时,机械、电气、仪表等操作人员应配合协调,及时做好信息沟通,做好测定数据的记录;3.化工分析工必须根据试车需要及时增加<调整>分析项目和频率,做好记录;4.化工投料试车合格后,应及时消除试车中暴露的缺陷,并逐步达到满负荷试车.<二>人员控制1.严格控制现场操作人员的数量,无关人员远离现场;2.首次投料试验过程中,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不得擅离岗位,遇有异常情况,主要负责人应及时组织分析并采取相应的措施,确认安全后方可继续.3.为确保试生产过程的顺利进行,防止事故的扩大和漫延,必要时应采取专业队伍现场安全监护.4.建设项目试生产期间,项目建设单位应当与委托的安全评价机构加强沟通,及时对建设项目及其安全设施试生产<使用>情况进行安全验收评价.六、文件管理<一>项目建设单位应对试生产过程中的相关资料、文件加强管理.试生产方案、试运行情况总结、异常情况应急处置等资料应送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备案.<二>项目建设单位对其提供的有关文件、资料的真实性、可靠性负责.七、附则<一>项目建设单位应按照本规定,结合各自的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实施办法.<二>未按本规定实施试生产安全管理的,各级安监部门一经发现,应责令建设单位立即停止试生产,达到本规定的要求后,方可恢复试生产;造成生产安全事故的,按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最新试生产方案编制导则之欧阳与创编

最新试生产方案编制导则之欧阳与创编

最新试生产方案编制导则二、术语和定义(一)单机试车:现场安装的驱动装置空载运转或单台机器、机组以水、空气等介质进行的负荷试车,以检验其除介质影响外的机械性能和制造、安装质量。

(二)联动试车:对规定范围内的机器、设备、管道、电气、仪表、自动控制系统等,在各自达到试车标准后,以水、空气等为介质所进行的模拟试运行,以检验其除介质影响外的全部性能和制造、安装质量。

(三)投料试车:对规定范围的全部生产装置按设计文件规定的介质打通生产流程,进行各装置之间首尾衔接的试运行,以检验其除经济指标外的全部性能,并生产出合格产品。

(四)中间交接:单项工程或部分装置按设计文件所规定的范围全部完成,并经管道系统和设备的内部处理、电气和仪表调试及单机试车合格后,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所作的交接工作。

(五)工程交接:工厂全部装置在联动试车完成后,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按规定内容所作的交接工作。

三、一般规定(一)试生产前生产装置及现场环境必须具备的条件:1.已通过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设立安全审查和安全设施设计审查;2.试车范围内的工程已按设计文件规定的内容和标准完成;3.试车范围内的设备和管道系统的内部处理及耐压试验、严密性试验合格;4.试车范围内的电气系统和仪表装置的检测、自动控制系统、联锁保护及报警系统等必须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5.试生产所需的水、电、汽、气及各种原辅材物料满足试生产的需要;6.试车现场已清理干净,道路、照明等满足试生产的需要。

(二)项目建设单位必须建立试生产安全管理机构,明确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健全各级、各部门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参加试生产人员必须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三)试生产前,项目建设单位必须做好试生产的各项准备工作,对设备、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做到隐患不消除不试车、条件不具备不试车、事故处理方案不落实不试车。

(四)试生产总体方案中的试车计划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加以调整,内容可以逐步深化,但主要试车程序不得任意改变。

最新试生产方案编制导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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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试生产方案编制导则二、术语和定义(一)单机试车:现场安装的驱动装置空载运转或单台机器、机组以水、空气等介质进行的负荷试车,以检验其除介质影响外的机械性能和制造、安装质量。

(二)联动试车:对规定范围内的机器、设备、管道、电气、仪表、自动控制系统等,在各自达到试车标准后,以水、空气等为介质所进行的模拟试运行,以检验其除介质影响外的全部性能和制造、安装质量。

(三)投料试车:对规定范围的全部生产装置按设计文件规定的介质打通生产流程,进行各装置之间首尾衔接的试运行,以检验其除经济指标外的全部性能,并生产出合格产品。

(四)中间交接:单项工程或部分装置按设计文件所规定的范围全部完成,并经管道系统和设备的内部处理、电气和仪表调试及单机试车合格后,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所作的交接工作。

(五)工程交接:工厂全部装置在联动试车完成后,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按规定内容所作的交接工作。

三、一般规定(一)试生产前生产装置及现场环境必须具备的条件:1.已通过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设立安全审查和安全设施设计审查;2.试车范围内的工程已按设计文件规定的内容和标准完成;3.试车范围内的设备和管道系统的内部处理及耐压试验、严密性试验合格;4.试车范围内的电气系统和仪表装置的检测、自动控制系统、联锁保护及报警系统等必须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5.试生产所需的水、电、汽、气及各种原辅材物料满足试生产的需要;6.试车现场已清理干净,道路、照明等满足试生产的需要。

(二)项目建设单位必须建立试生产安全管理机构,明确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健全各级、各部门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参加试生产人员必须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三)试生产前,项目建设单位必须做好试生产的各项准备工作,对设备、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做到隐患不消除不试车、条件不具备不试车、事故处理方案不落实不试车。

(四)试生产总体方案中的试车计划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加以调整,内容可以逐步深化,但主要试车程序不得任意改变。

试车方案编制导则

试车方案编制导则

试车方案编制导则编制:审核:批准:XXXX-XX-XX发布 XXXX-XX-XX实施XXX公司XXXXXXXX 发布试车方案编制导则1范围为统一XXX试车方案的编制、审批,确保试车方案编制、审批的规范化,制定本导则。

本导则适用于XXX总体试车方案、各装置试车方案、专项试车方案的编制、审批。

2规范性引用文件2.1《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单元:标准的起草与表述规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定》(GB/T 1.1-2003)2.2《企业标准体系技术标准体系》(GB/T 15497-2003)2.3《化学工业大、中型装置试车工作规范》(HGJ 231-91)2.4《化学工业大、中型装置生产准备工作规范及条文说明》(HGJ232-92)2.5《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建设项目生产准备与试车规定》(中石化…1998‟建字162号)2.6《文件控制程序》(Q/CX-JJ-TX-007-2008)2.7《QHSE管理体系文件编制导则》(Q/CX-JJ-TX-001-2008)3术语和定义无4管理职责4.1总经理批准总体试车方案;4.2总工程师批准其余试车方案;4.3总工程办公室负责试车方案编制、审批的归口管理;4.4总工程师办公室负责组织总体试车方案的编制;负责组织各装置试车方案、专项试车方案的会审;4.5设备工程部负责确定大机组试车方案的特定要求,负责组织单机试车方案的会审;4.6各相关职能部门参与各种试车方案的会审,负责方案中相关职能业务的审核把关;4.7各部门、分厂、车间负责组织管辖区域(装置)试车方案及专项试车方案的编制。

5管理程序和方法5.1试车方案的编制原则5.1.1系统性和管理优化原则在编制试车方案时,运用系统理论、观点、方法,对试车过程进行充分的系统分析,以达到优化目标。

5.1.2权责相当原则在编制试车方案时,应充分考虑各相关单位、部门、分厂、车间的业务范围及职责,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行试车指挥机构的确定。

最新试生产方案编制导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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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试生产方案编制导则之答禄夫天创作二、术语和界说(一)单机试车:现场装置的驱动装置空载运转或单台机器、机组以水、空气等介质进行的负荷试车, 以检验其除介质影响外的机械性能和制造、装置质量.(二)联动试车:对规定范围内的机器、设备、管道、电气、仪表、自动控制系统等, 在各自到达试车标准后, 以水、空气等为介质所进行的模拟试运行, 以检验其除介质影响外的全部性能和制造、装置质量.(三)投料试车:对规定范围的全部生产装置按设计文件规定的介质买通生产流程, 进行各装置之间首尾衔接的试运行, 以检验其除经济指标外的全部性能, 并生产出合格产物.(四)中间交接:单项工程或部份装置按设计文件所规定的范围全部完成, 并经管道系统和设备的内部处理、电气和仪表调试及单机试车合格后, 施工单元和建设单元所作的交接工作.(五)工程交接:工厂全部装置在联动试车完成后, 施工单元和建设单元按规定内容所作的交接工作.三、一般规定(一)试生产前生产装置及现场环境必需具备的条件:1.已通过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设立平安审查和平安设施设计审查;2.试车范围内的工程已按设计文件规定的内容和标准完成;3.试车范围内的设备和管道系统的内部处理及耐压试验、严密性试验合格;4.试车范围内的电气系统和仪表装置的检测、自动控制系统、联锁呵护及报警系统等必需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5.试生产所需的水、电、汽、气及各种原辅材物料满足试生产的需要;6.试车现场已清理干净, 路途、照明等满足试生产的需要.(二)项目建设单元必需建立试生产平安管理机构, 明确平安管理人员, 建立健全各级、各部份岗位平安生产责任制和平安管理制度、把持规程;介入试生产人员必需进行专门的平安教育和技术培训, 考核合格持证上岗.(三)试生产前, 项目建设单元必需做好试生产的各项准备工作, 对设备、设施进行全面检查, 做到隐患不用除不试车、条件不具备不试车、事故处理方案不落实不试车.(四)试生产总体方案中的试车计划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加以调整, 内容可以逐步深化, 但主要试车法式不得任意改变.前一阶段分歧格, 不得进行下一阶段的试车.(五)与试生产相关的各生产装置、辅助系统必需统筹兼顾, 首尾衔接, 同步试车.(六)所有平安设施应与主体生产装置同步试车.(七)严格执行各项平安管理制度和把持规程, 加强巡回检查, 及时发现问题;呈现异常情况, 项目负责人应组织相关人员研究提出解决方案, 难以及时消除并对平安有影响的, 应中止运行.(八)阶段性的试生产工作完成后, 必需按规范进行交接.交接资料归入技术档案.(九)试生产方案应符合《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平安许可实施法子》(国家安监总局第8号令)的要求并报负责实施建设项目平安许可的平安生产监督管理部份备案.(十)属于联合生产性的建设项目试生产期一般不超越12个月, 其它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期限一般不得超越6个月.(十一)试生产结束后, 应及时申请平安设施竣工验收.四、试生产前的准备(一)单机试车驱动装置、机器或机组, 装置后必需进行单机试车, 其中确因受介质限制而不能进行试车的, 必需经现场技术负责人批准后, 留待投料试车时一并进行.1.单机试车时, 必需设置盲板, 使试车系统与其它系统隔离;2.单机试车必需包括相关的报警及联锁呵护系统;(二)联动试车在试车范围内的机器, 除必需留待投料试车阶段进行试车的以外, 单机试车已经全部合格并经中间交接后, 进行联动试车.1.试车范围内的工程已按设计文件规定的内容和施工及验收规范的标准全部完成;2.试车前, 试车方案中规定的工艺指标、报警及联锁整定值已确认并下达;3.不受工艺条件影响的仪表、呵护性联锁、报警皆应介入试车, 并应逐步投用自动控制系统;4.联动试车应到达试车的系统首尾衔接稳定运行;介入试车人员应掌握开车、停车、事故处理和调整工艺条件的技术.(三)编制和报送试生产(使用)方案化工投料试生产前由项目建设单元组织生产、技术部份和设计、施工单元及技术转让方共同编制试生产方案, 经项目建设单元负责人审批报经负责实施建设项目平安许可的平安生产监督管理部份和有关危险化学品其他平安生产许可的实施部份备案并经建设项目平安许可实施部份同意后执行.试生产(使用)方案内容应符合《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平安许可实施法子》(国家总局第8号令)要求, 并建议按以下内容编制:1.建设项目施工完成情况;2.生产、贮存的危险化学品品种和设计能力;3.试车组织、试车负责人及介入试车的人员;4.试车所需准备工作及检查内容的目录;5.试车所需原料、燃料, 化学药品和水、电、汽、气、备品备件等物资清单;6.试车法式和进度表;7.开、停车及紧急事故处理的法式与要求;8.试生产(使用)过程中可能呈现的平安问题和对策及采用的平安办法;9.试生产过程中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10.试生产(使用)起止日期.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方案要经过该建设项目平安设施设计、施工、监理等单元认可, 并在认可表中签署意见, 经主要负责人签字和盖章后连同其他资料一起报负责实施建设项目平安许可的平安生产监督管理部份备案.在报送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方案的同时, 项目建设单元还必需提交建设项目平安设施设计审查通过后的建设项目平安审查意见书、建设单元委托的施工和监理单元的资质证书、建设项目质量监督手续等的复印件.(四)物质及技术准备工作1.投料试车前, 工艺规程、平安规程、检修规程、分析规程及岗位把持法等下发实施;2.盲板已按批准的带盲板工艺流程图装置或裁撤, 并经检查无误, 质量合格;3.投料试车装置的平安设施、应急救援器材配置到位;4.平安设施已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进行检验、检测合格;5.投料试车装置的消防设施已经消防主管部份验收合格;6.投料试车装置的环境呵护和监测设施已经环保主管部份验收合格.五、试生产管理(一)投料试车在生产装置联动试车结束, 缺陷消除, 工程交接完成后进行投料试车.1.投料试车必需循序渐进, 当上一道工序不稳定或下一道工序不具备条件时, 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试车;2.投料试车时, 机械、电气、仪表等把持人员应配合协调, 及时做好信息沟通, 做好测定命据的记录;3.化工分析工必需根据试车需要及时增加(调整)分析项目和频率, 做好记录;4.化工投料试车合格后, 应及时消除试车中流露的缺陷,并逐步到达满负荷试车.(二)人员控制1.严格控制现场把持人员的数量, 无关人员远离现场;2.首次投料试验过程中, 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平安管理人员不得擅离岗位, 遇有异常情况, 主要负责人应及时组织分析并采用相应的办法, 确认平安后方可继续.3.为确保试生产过程的顺利进行, 防止事故的扩年夜和漫延, 需要时应采用专业步队现场平安监护.4.建设项目试生产期间, 项目建设单元应当与委托的平安评价机构加强沟通, 及时对建设项目及其平安设施试生产(使用)情况进行平安验收评价.六、文件管理(一)项目建设单元应对试生产过程中的相关资料、文件加强管理.试生产方案、试运行情况总结、异常情况应急处理等资料应送本单元平安生产管理部份备案.(二)项目建设单元对其提供的有关文件、资料的真实性、可靠性负责.七、附则(一)项目建设单元应依照本规定, 结合各自的具体情况, 制定相应的实施法子.(二)未按本规定实施试生产平安管理的, 各级安监部份一经发现, 应责令建设单元立即停止试生产, 到达本规定的要求后, 方可恢复试生产;造成生产平安事故的, 按有关平安生产法律、法规进行惩罚.。

最新试生产方案编制导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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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试生产方案编制导则之邯郸勺丸创作二、术语和定义(一)单机试车:现场装置的驱动装置空载运转或单台机器、机组以水、空气等介质进行的负荷试车,以检验其除介质影响外的机械性能和制造、装置质量。

(二)联动试车:对规定范围内的机器、设备、管道、电气、仪表、自动控制系统等,在各自达到试车尺度后,以水、空气等为介质所进行的模拟试运行,以检验其除介质影响外的全部性能和制造、装置质量。

(三)投料试车:对规定范围的全部生产装置按设计文件规定的介质打通生产流程,进行各装置之间首尾衔接的试运行,以检验其除经济指标外的全部性能,并生产出合格产品。

(四)中间交接:单项工程或部分装置按设计文件所规定的范围全部完成,并经管道系统和设备的内部处理、电气和仪表调试及单机试车合格后,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所作的交接工作。

(五)工程交接:工厂全部装置在联动试车完成后,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按规定内容所作的交接工作。

三、一般规定(一)试生产前生产装置及现场环境必须具备的条件:1.已通过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设立平安审查和平安设施设计审查;2.试车范围内的工程已按设计文件规定的内容和尺度完成;3.试车范围内的设备和管道系统的内部处理及耐压试验、严密性试验合格;4.试车范围内的电气系统和仪表装置的检测、自动控制系统、联锁呵护及报警系统等必须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5.试生产所需的水、电、汽、气及各种原辅材物料满足试生产的需要;6.试车现场已清理干净,道路、照明等满足试生产的需要。

(二)项目建设单位必须建立试生产平安管理机构,明确平安管理人员,建立健全各级、各部分岗位平安生产责任制和平安管理制度、操纵规程;介入试生产人员必须进行专门的平安教育和技术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三)试生产前,项目建设单位必须做好试生产的各项准备工作,对设备、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做到隐患不必除不试车、条件不具备不试车、事故处理方案不落实不试车。

(四)试生产总体方案中的试车计划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加以调整,内容可以逐步深化,但主要试车程序不得任意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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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车方案编制导则编制:审核:批准:XXXX-XX-XX发布 XXXX-XX-XX实施XXX公司XXXXXXXX 发布试车方案编制导则1范围为统一XXX试车方案的编制、审批,确保试车方案编制、审批的规范化,制定本导则。

本导则适用于XXX总体试车方案、各装置试车方案、专项试车方案的编制、审批。

2规范性引用文件2.1《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单元:标准的起草与表述规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定》(GB/T 1.1-2003)2.2《企业标准体系技术标准体系》(GB/T 15497-2003)2.3《化学工业大、中型装置试车工作规范》(HGJ 231-91)2.4《化学工业大、中型装置生产准备工作规范及条文说明》(HGJ232-92)2.5《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建设项目生产准备与试车规定》(中石化…1998‟建字162号)2.6《文件控制程序》(Q/CX-JJ-TX-007-2008)2.7《QHSE管理体系文件编制导则》(Q/CX-JJ-TX-001-2008)3术语和定义无4管理职责4.1总经理批准总体试车方案;4.2总工程师批准其余试车方案;4.3总工程办公室负责试车方案编制、审批的归口管理;4.4总工程师办公室负责组织总体试车方案的编制;负责组织各装置试车方案、专项试车方案的会审;4.5设备工程部负责确定大机组试车方案的特定要求,负责组织单机试车方案的会审;4.6各相关职能部门参与各种试车方案的会审,负责方案中相关职能业务的审核把关;4.7各部门、分厂、车间负责组织管辖区域(装置)试车方案及专项试车方案的编制。

5管理程序和方法5.1试车方案的编制原则5.1.1系统性和管理优化原则在编制试车方案时,运用系统理论、观点、方法,对试车过程进行充分的系统分析,以达到优化目标。

5.1.2权责相当原则在编制试车方案时,应充分考虑各相关单位、部门、分厂、车间的业务范围及职责,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行试车指挥机构的确定。

5.1.3规范化和标准化原则试车方案的编制,应实现规范化和标准化管理,以确保试车方案的严密、完整、有序。

应充分借鉴国家、行业相关标准规范。

5.1.4先进性原则在编制试车方案时,应了解、学习和借鉴国内外、同行业先进的技术和方法,并在试车方案中适当采用。

5.1.5互补性原则试车方案与装置操作规程(操作法)、大机组操作规程应互相依托,互为补充。

5.2试车方案的编制范围XXX至少应编制如下试车方案:5.2.1供电:外电网到总变电(总降)站,总变到各装置变电所,自备电站与外供电网联网,事故电源,不间断电源(UPS)、直流供电等受送电方案;5.2.2给排水系统:水源地到厂区,原水预处理,脱盐水(精制水),循环冷却水系统冲洗、化学清洗、预膜、污水处理场试车方案;5.2.3工业风、仪表风:空压机试车、设备及管线吹扫方案;5.2.4锅炉及供汽系统包括:锅炉冲洗、化学清洗(煮炉)、燃料系统、烘炉、安全阀定压,各等级蒸汽管道吹扫,减温减压器调校、锅炉(二台以上)并网等方案;5.2.5空分装置:空压机、空分管道及设备吹扫,气密,裸冷,装填保冷材料等,氮压机、氧压机、液氮、液氧等系统投用方案;5.2.6储运系统:原料、燃料、酸碱、中间物料、产品(副产品)等储存、进出厂(铁路、公路、码头、中转站等)方案;5.2.7消防系统:消防水、泡沫、二氧化碳、可燃气体报警、火灾报警系统及其它防灭火设施等调试方案;5.2.8电信系统:呼叫系统、对讲系统、调度电话等方案;5.2.9装置的系统清洗、吹扫、气密、干燥、置换等方案;5.2.10装置的三剂装置、干燥、硫化、升温还原及再生方案;5.2.11其它工业炉化学清洗(煮炉)、烘炉等方案;5.2.12自备发电机组、事故发电机、自备热电站等试车方案;5.2.13装置的大机组试车方案;5.2.14联动试车方案;5.2.15装置投料试车方案;5.2.16事故处理预想方案。

5.3试车方案的编制计划5.3.1总工程师办公室根据《试车方案编制导则》及XXX总体工作计划,制定试车方案编制计划。

5.3.2试车方案编制计划应指明各有关部门、分厂、车间应编制的试车方案种类、名称、编制要求及完成时间。

5.3.3试车方案的编制计划由工程师办公室XXX总经理审核,总工程师批准后发至各相关部门、分厂、车间执行。

5.4试车方案的编制、审核5.4.1总体试车方案5.4.1.1总体试车方案由总工程师办公室组织编制,总工程师审核,总经理批准。

5.4.1.2总体试车方案应包括下列内容:a)工程概况b)总体试车方案的编制依据和编制原则c)试车的指导思想和应达到的标准d)试车应具备的条件e)试车的组织与指挥系统f)试车计划及试车总体统筹控制计划图g)对工程安装进度的要求h)物料平衡i)燃料动力平衡j)环保措施k)劳动安全卫生及消防措施l)试车保运体系m)试车难点及对策n)试车成本计划o)其它需要说明和解决的问题5.4.1.3总体试车方案应在生产装置工艺管道安装开始前完成。

5.4.2单机试车方案5.4.2.1通用机泵、搅拌机械、驱动装置、大机组及与其相关的电气、仪表、计算机等的检测、控制、连锁、报警系统都应编制单机试车方案。

5.4.2.2设备工程部负责确定大机组试车方案的特定要求,并及时传递给施工单位。

5.4.2.3单机试车方案,由施工单位负责编制,设备工程部组织各相关职能部门会审,总工程师批准。

5.4.2.4单机试车方案中除单机试车的技术规程外,还应包括如下内容:a)单机试车的组织及职责分工;b)试车应具备的条件;c)所引用的国家、行业标准规范d)单机试车的安全规定;e)单机试车时应增加的临时设施(如管线、阀门、盲板、过滤网等);f)单机试车所需的电力、蒸汽、工业水、循环水、脱盐水、仪表风、工业风、氮气、燃料气、润滑油(脂)、物料等的规格、数量、质量等;g)单机试车应填写的记录表格等5.4.2.5单机试车方案应在单机试车前20日完成。

5.4.3系统清洗、吹扫、气密方案5.4.3.1各装置系统清洗、吹扫、气密应编制专项方案。

5.4.3.2系统清洗、吹扫、气密方案由各分厂、车间编制,总工程师办公室审核,总工程师批准。

5.4.3.3系统清洗、吹扫、气密方案内容应有如下内容:a)组织及职责分工;b)所引用的国家、行业标准规范c)清洗、吹扫、气密前应具体的条件;d)安全规定;e)应增加的临时设施和材料(如管线、阀门、靶板等);f)所需的电力、蒸汽、工业水、循环水、脱盐水、仪表风、工业风、氮气、燃料气、润滑油(脂)、物料等的规格、数量、质量等;g)吹扫、清洗结束后,进行保护的有关规定规程;h)应填写的记录表格等。

5.4.3.4系统清洗、吹扫、气密方案应在相应工作进行前30日完成。

5.4.4系统干燥、置换、三剂装填方案5.4.4.1系统干燥、置换、三剂装填方案由各相关分厂、车间组织编制,总工程师办公室组织审核,总工程师批准。

5.4.4.2系统干燥、置换、三剂装填方案应包括如下内容:a)组织指挥系统及职责b)所引用的国家、行业标准规范c)装置、系统的特点,干燥、置换的要求d)干燥、置换介质的具体质量要求e)干燥、置换操作的步骤、方法f)三剂的质量要求g)三剂装填的方案h)干燥、置换、三剂装填后的保护要求i)相关安全要求j)相关记录表格5.4.4.3系统干燥、置换、三剂装填方案应在相应工作进行30日完成。

5.4.5联动试车方案5.4.5.1各分厂、车间应组织编写各装置联动试车方案,并经总工程师办公室组织审核,总工程师批准。

5.4.5.2联动试车方案应包括如下内容:a)试车的目的b)试车的组织指挥系统及职责c)所引用的国家、行业标准规范d)试车应具备的条件e)试车程序、进度网络图f)主要工艺指标、分析指标、联锁值、报警值g)开停车及正常操作要点h)事故、故障的处理措施i)试车物料数量与质量要求j)试车保运体系k)相关安全要求l)相关记录表格5.4.5.3联动试车方案应在联动试车前60日完成。

5.4.6投料试车方案5.4.6.1投料试车方案由各分厂、车间组织编制,总工程师办公室组织会审,总工程师批准。

5.4.6.2投料试车方案应包括以下基本内容:a)装置概况及试车目标b)试车的组织指挥系统及职责c)所引用的国家、行业标准规范d)试车应具备的条件e)试车程序与试车进度f)试车负荷与原燃料平衡g)试车的水、电、汽、风、氮气平衡h)工艺技术指标、联锁值、报警值i)开停车及正常操作要点j)事故、故障的处理措施k)环保措施l)安全、防火、防毒措施及注意事项m)试车物料数量与质量要求n)试车保运体系o)试车难点及对策p)试车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办法q)试车成本计划r)相关记录表格5.4.6.3投料试车方案应在投料试车前60日完成。

5.4.7其余未述方案,由相关部门、分厂、车间组织编制,总工程师办公室组织审核,总工程师批准。

5.5试车方案格式规定5.5.1封面要求5.5.1.1每个试车方案前加有封面。

5.5.1.2封面格式样板见附件5.5.2目录要求5.5.2.1每个试车方案前加目录。

5.5.2.2目录包括两级,第一级目录两端对齐,第二级目录首行缩进两个字符。

5.5.2.3目录采用自动生成目录,要求标题“目录”二字字号为仿宋GB2312二号,加粗,目录正文字号为仿宋GB2312四号。

目录行距固定值28磅。

5.5.3正文字体字号要求5.5.3.1标题文字采用二号仿宋加黑居中,二级标题文字采用三号仿宋-GB2312加黑。

5.5.3.2所有正文部分均采用四号仿宋-GB2312,行距为28,页边距上下3.7cm,左右为2.7cm,文件编制一律采用WORD文档格式,A4纵向纸型。

电子版序号均为自动项目符号和编号。

5.5.3.3记录正文采用仿宋-GB2312,字号大小不作规定,布局适宜即可。

5.6试车方案编号规定Q/SC-XX-XXX-200X年号序号部门代码“试车“拼音简写“企业标准”拼音简写注:部门代码指装置区分厂、车间代码,详见《QHSE管理体系文件编制导则》中规定。

5.7本导则的解释权归总工程师办公室。

6相关文件7记录(文件名称)(黑体初号加黑居中)编制:审核:批准:XXXX-XX-XX发布 XXXX-XX-XX实施XXX公司XXXXXX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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