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废气管理制度要求
废气污染防治管理制度
废气污染防治管理制度1总则1.1目的及依据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废气污染防治工作,减少和防治大气污染,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依据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制定本制度。
1.2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废气污染防治管理。
1.3定义(术语)1.3.1有组织排放大气污染物经过排气筒,有规律地进行排放。
1.3.2无组织排放大气污染物不经过排气筒的无规则排放,包括开放式作业场所逸散,以及通过缝隙、通风口、敞开门窗和类似开口(孔)的排放等。
1.3.3挥发性有机物(VOCs)参与大气光化学反应的有机化合物,或根据规定方法测量或核算确定的有机化合物。
1.3.4挥发性有机液体任何能向大气释放VOCs的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有机液体:(1)真实蒸气压大于等于0.3kPa的单一组分有机液体;(2)混合物中,真实蒸气压大于等于0.3kPa的组分总质量占比大于等于20%的有机液体。
1.4参考文件下列凡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制度。
凡未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修改单)适用于本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0)《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31571)《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标准》(GB 37822)3管理要求3.1基本要求3.1.1向大气排放污染物,其排放浓度不得超过国家、地方排放标准,并不得超过许可的排放总量,排污许可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
3.1.2禁止通过偷排、篡改或者伪造监测数据、非紧急情况下开启应急排放通道、不正常运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大气污染物。
3.1.3废气处理设施应与生产装置同步运行,不得擅自拆除、闲置或停运。
3.1.4向环境排放工业废气或者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监测规范自行或者委托有资质的监测机构监测污染物排放情况,记录、保存监测数据,监测数据的保存时间不得低于三年。
施工现场环保管理制度(4篇)
施工现场环保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推行绿色发展的要求,制定本制度,旨在加强施工现场的环境保护管理,保护生态环境,提升公司的社会形象和企业责任感。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外的施工现场,所有参与施工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
第三条公司将严厉打击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行为,对违法违规行为者依法追究责任。
第二章施工现场环保管理原则第四条环境保护工作要始终贯穿于施工的各个环节,严禁一切污染环境的行为。
第五条施工现场环保管理要遵守“预防为主、防控结合、源头治理、综合整治”的原则。
第六条施工现场环保管理要尽可能使用环保材料和设备,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第七条施工现场环保管理要充分利用附近的环保资源,如合理利用水资源、绿化资源等。
第三章施工现场环保管理措施第八条在施工现场周边设置环保警示牌,提醒人员注意环境保护。
第九条在施工现场周围设置围挡和防尘网,防止粉尘对周围环境的污染。
第十条在施工现场设置垃圾分类区域,并制定垃圾分类标准,加强垃圾的分类管理。
第十一条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污水处理设备,对产生的污水进行处理后再排放。
第十二条施工现场必须设置粉尘处理设备,对产生的粉尘进行处理控制。
第十三条施工现场必须定期进行环境保护巡查和检测,及时发现和处理环境问题。
第十四条对施工现场进行定期清洁,保持施工现场的整洁和环境卫生。
第四章环境保护监督与执法第十五条公司将成立环境保护监督执法小组,负责对施工现场环保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十六条环境保护监督执法小组有权对施工现场进行突击检查,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第十七条一旦发现施工现场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行为,环境保护监督执法小组将立即采取措施制止,追究责任。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八条对严重违反施工现场环保管理制度的责任人,公司将暂停其相关工作,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九条对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违法行为,公司将承担相应的罚款和赔偿责任。
废气采样现场管理制度
废气采样现场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废气采样现场管理工作,确保废气采样工作安全、高效进行,减少环境污染和人身伤害,特制定本制度。
二、工作范围废气采样现场管理制度适用于各类废气采样现场,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废气排放口、工业废气处理设施等。
三、管理要求1. 废气采样现场应当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标识内容应包括“废气采样现场,严禁闲人进入”等内容。
2. 废气采样现场应根据实际情况设置围栏或警戒线,确保工作区域的安全。
3. 废气采样现场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保证废气采样活动的安全进行。
4. 废气采样现场负责人应当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安全意识,确保废气采样工作的安全进行。
5. 废气采样现场人员应当穿着符合安全要求的工作服,佩戴工作证,严禁穿拖鞋、夹脚拖等不符合安全标准的服装。
6. 废气采样现场人员在进行采样工作时,应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和操作规程进行,确保采样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7. 废气采样现场应设立应急救援设备和疏散通道,确保在突发情况下及时处置和疏散。
8. 废气采样现场应定期进行安全培训,确保采样现场人员具备相应的安全意识和知识。
四、应急处理1. 废气采样现场人员在发现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向负责人报告并采取相应的应急处理措施。
2. 废气采样现场应急处理人员应具备相关的应急处理知识和技能,能够迅速、有效地处置突发事件。
3. 废气采样现场应急处理措施应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变通,确保处置效果最大化。
五、责任制定1. 废气采样现场负责人应对废气采样工作的安全进行负责,确保废气采样工作的顺利进行。
2. 废气采样现场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废气采样现场管理制度,确保废气采样工作的安全进行。
3. 废气采样现场监督人员应对废气采样现场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废气采样工作的质量。
六、落实措施1. 废气采样现场应当制定详细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工作人员能够严格按照规定操作。
2. 废气采样现场应定期开展安全培训和演练活动,提高工作人员的应急处理能力和安全意识。
工程项目施工环保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施工环保管理制度一、总则1. 本制度旨在规范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的环境保护行为,确保施工活动符合国家和地方环保法律法规要求。
2.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工程项目施工的单位和个人。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1. 成立环保管理小组,负责施工现场的环保管理工作。
2. 项目经理负责环保管理制度的实施和监督。
3. 环保管理小组应定期组织环保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环保意识。
三、施工前环保准备1. 施工单位应编制环保施工方案,包括废水、废气、固废处理措施和噪音控制等内容。
2. 施工前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采取相应的环保措施。
四、施工过程中的环保管理1. 施工现场应设置足够的废水、废气处理设施,确保排放达标。
2. 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应分类收集,并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3. 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施工噪音,遵守当地关于噪音控制的规定。
五、施工现场的环保监督1. 环保管理小组应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环保检查,确保各项环保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2. 对违反环保管理制度的单位或个人,应给予警告或处罚。
六、应急处理与事故处理1. 制定环保应急预案,包括污染事故的应急响应和处理措施。
2. 一旦发生环保事故,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及时向环保部门报告。
七、环保信息公开与沟通1. 施工单位应定期公开环保信息,包括施工过程中的环保措施和排放数据。
2. 建立与当地环保部门和社区的沟通机制,及时反馈居民的环保诉求。
八、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环保管理小组负责解释。
2. 对本制度的修改和补充,应经过项目经理批准,并通知所有相关人员。
请注意,这只是一个模板,具体内容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和当地法律法规进行调整和完善。
环保废气工程管理制度
环保废气工程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加强对废气排放的管理,减少对环境的污染,保护生态环境,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根据
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工程建设前期准备阶段
1.在选址阶段,应尽量选择远离居民区和重点保护区的场地,避免废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2.根据工程规模和废气排放量确定相应的环保设施,并在工程设计阶段充分考虑环保要求。
3.在施工前,应对环保设施进行检查验收,并制定相应的废气管理方案。
三、工程施工阶段
1.施工期间,应按照环保设施的使用说明书正确操作,确保废气排放符合国家标准。
2.对废气排放进行监测,及时发现并处理排放异常情况。
3.定期对环保设施进行检测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四、废气管理
1.制定废气监测计划,由专业机构定期对废气进行监测,建立监测档案。
2.建立废气排放清单,明确废气排放量和成分,并定期公布。
3.对超标排放的废气,应及时处理,并报相关部门。
五、应急处理
1.建立应急预案,对废气排放突发事件进行预防和处理。
2.定期组织演练,提高应急处理的能力。
六、考核评估
1.每年对废气治理情况进行评估,对工程管理情况进行考核。
2.根据考核结果,对工程进行奖惩。
七、附则
1.本制度从颁布之日起执行。
2.对废气管理不符合要求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以上为环保废气工程管理制度,制定此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废气排放管理,减少环境污染,达到保护环境的目的。
希望各相关单位和个人严格遵守,共同维护环境的美好。
废气处理管理规定制度范本
废气处理管理规定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废气污染治理,保护和改善环境,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国境内的工业、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排放废气的污染防治管理工作。
第三条废气处理管理工作应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推进绿色生产,强化科技支撑,确保废气排放符合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废气污染治理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大投入,建立健全废气污染防治体系,提高废气污染防治能力。
第五条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废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共同做好废气污染防治工作。
第二章废气排放标准与污染物控制第六条排放废气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废气排放标准,不得擅自放宽排放条件。
第七条排放废气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对废气进行治理和净化,减少污染物排放。
第八条排放废气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建立健全废气排放监测制度,定期进行废气排放监测,确保排放数据真实可靠。
第九条排放废气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废气泄漏和溢出,避免对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危害。
第十条排放废气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对废气处理设施进行定期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设施正常运行。
第三章废气处理技术与管理第十一条排放废气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根据生产过程和废气特点,选择合适的废气处理技术,确保废气处理效果。
第十二条排放废气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加强废气处理设施的管理,建立健全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提高废气处理设施的运行效率。
第十三条排放废气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积极开展废气处理技术研究和应用,推广先进、高效、低耗的废气处理技术。
第四章监督与检查第十四条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废气排放的监督检查,对违反本规定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依法进行查处。
施工现场防粉尘、噪音、污水和废气污染管理制度
施工现场防粉尘、噪音、污水和废气污染管理制度为了搞好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管理,减少粉尘和噪音对周围居民的干扰,减少污水和废气对环境的影响,结合施工现场实际制定本制度。
项目部成立安全文明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进行管理,并由组长组织人员负责清洁场地,落实专人打扫、整理。
一、防粉尘管理:1、施工的建筑物全部采用密目式安全网,减少扬尘外泄。
2、施工现场的道路采用水管喷淋浇湿,防止车辆来往产生灰尘影响周围居民的正常生活。
3、施工的土头采用斗车运到地面,不得高空抛下,产生的粉尘乱飞。
4、施工现场的堆土采取洒水的措施来控制扬尘,当风速达到四级以上时采取密目安全网覆盖的措施。
5、现场的土石方及挖孔桩爆破采取密目安全网加地毯覆盖的措施来控制爆破产生的粉尘。
6、木工加工场产生的锯末做到一日一清理,并装入袋中运送到指定地点堆放。
7、运送土石的车辆必须对车中土石覆盖严密后,并且将车轮清洗干净后方可驶出施工现场大门。
8、将未使用完的并且可能产生粉尘的材料(如水泥)及时覆盖好或搬运回库房存放。
9、按要求对施工现场四周砌筑砌体围墙,做好封闭式施工。
二、防噪音管理:1、按规定到市环保部门办理噪音审批手续,并按审批的噪音指标进行施工。
2、合理安排施工工期,尽量避免进行夜间施工。
如确需进行夜间施工,则严格按照建筑工地夜间施工总量控制的要求,向城管部门审批后才进行夜间施工。
3、挖土阶段主要对挖掘机、运输车所产生的噪声污染进行控制,在施工中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做好周边居民的协调、解释工作,并张贴安民告示。
4、对施工现场的施工机械加强维修保养,加强润滑与保养或安装消声装置等减少机械噪音。
5、加强职工思想教育,不得喧哗和大喊大叫。
6、施工现场的汽车及挖掘机严禁鸣喇叭,车辆进入现场必须减速行驶。
7、砼浇捣中工地泵车停放在居民区影响较小的区域。
为减少噪声污染施工现场禁止使用自拌砼,在振捣砼时尽量避免震动碰到钢筋等易增加噪声的材料。
三、污水处理管理:1、项目部在现场周围一圈布置了排水沟,生活污水严格按要求控制。
施工现场废气管理制度
施工现场废气管理制度施工现场废气管理制度 2002-06-3O发布 2002-07—01实施安徽电力建设第一工程公司安全管理部发布目次前言 I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14 职责 15 管理要求 1前言本标准为防治大气污染,保护和改善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而制定.标准规范了公司施工现场废气排放的环境管理工作。
本标准由公司系统管理部提出,由安全管理部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冯莉、李青松本标准审核人:李传玉本标准批准人:陈金弘施工现场废气管理制度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施工现场废气管理的具体办法。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所承建的电力建设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现场废气管理,其它工程可参照执行.规范性引用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二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GB16297―1996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术语和定义废气:指在工程施工、管理和其它活动中产生的污染大气环境的气体和尘状物(降尘、飘尘)。
如:烟尘、粉尘(颗粒物)、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氮、一氧化碳、甲醛、苯并芘和氟化物等。
污染源:指排放大气污染物的设备或场所。
如施工现场焚烧烟气的排放、现场机动车辆的废气排放以及施工现场施工机械、清扫地面、管道和设备所扬起的粉尘。
无组织排放:指大气污染物不经过排气筒的排放。
施工现场的废气多为无组织排放,如烟气流程中的排烟设备的泄漏、机动车辆尾气排放、施工现场施工机械和清扫地面、管道所扬起的粉尘。
大气污染的控制指标:大气污染的控制指标有通过排气筒排放废气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最高允许排放速率。
无组织方式排放的废气规定无组织排放的监控点及相应的监控浓度限值.职责安全管理部a 负责施工现场废气管理制度的编写与修订工作;b 负责监督检查施工现场废气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工程科a 负责施工现场废气的技术管理。
安全科负责施工现场废气管理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对施工现场废气进行监视和记录;负责对施工机械、机动车辆实施监督和管理。
施工单位环保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贯彻落实国家环保法律法规,加强施工现场环境管理,减少施工活动对环境的影响,确保施工现场环境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在建工程项目施工现场的环境保护工作。
三、职责1. 项目经理为施工现场环境保护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2. 环保部门负责制定施工现场环境保护方案,监督、检查施工现场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
3. 施工单位各部门、各班组应按照本制度要求,认真履行环境保护职责。
四、环境保护措施1. 施工现场环境整治(1)施工现场出入口设置明显的环保警示标志。
(2)施工现场设立垃圾处理点,分类存放建筑垃圾、生活垃圾、有害垃圾等。
(3)施工现场道路硬化,减少扬尘。
(4)施工材料堆放整齐,覆盖防尘网,防止扬尘。
2. 施工废水处理(1)施工现场设立废水处理设施,确保废水达标排放。
(2)对施工现场产生的废水进行分类收集、处理,严禁直接排放。
(3)施工现场设置废水排放口,并定期检查、维护。
3. 施工废气处理(1)施工现场设置废气处理设施,确保废气达标排放。
(2)对施工现场产生的废气进行分类收集、处理,严禁直接排放。
(3)施工现场设置废气排放口,并定期检查、维护。
4. 施工噪声控制(1)施工现场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量减少夜间施工。
(2)施工机械、设备操作时,采取隔音、减震等措施。
(3)施工现场设置噪声监测点,定期进行噪声监测。
5. 施工固体废物处理(1)施工现场设立固体废物临时堆放点,分类存放。
(2)建筑垃圾应集中堆放,尽量利用,减少外运。
(3)有害垃圾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五、监督检查1. 环保部门定期对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施工单位应积极配合环保部门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3. 项目经理对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工作负总责,对未履行环境保护职责或造成环境污染的,将追究其责任。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环保管理制度—废气管理制度
废气管理制度一、目的为规范各单位废气收集、治理及达标排放等各方面的事务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废气的来源1.热处理工序、印刷工序产生的NMHC。
2.RTO焚烧炉产生的烟气。
3.混料工序投料粉尘和切割烟尘。
4.烧结工序产生的CO和NMHC,磨粉工序产生的粉尘,以及施工工地和临时作业现场产生的粉尘等。
三、废气的控制管理(1)各单位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减少大气污染,对所造成的损害依法承担责任。
(2)施工期运输渣土、砂石、土方等散装物料的车辆,应当采用密闭、遮盖等方式,按照规定的路线、时间段行驶,不得遗撒、泄漏物料。
(3)各生产单位向大气排放工业废气的,以及其他依法实行排污许可管理的单位,应当按照许可证的规定排放污染物。
(4)各生产单位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须经过废气处理装置进行处理。
能回收利用的要回收利用;不可回收利用的,必须处理达标后排放。
各单位不得擅自停用(闲置)、拆除废气处理设施、设备,一经发现,严厉处罚。
因异常情况需暂时停用或长期停用的,应办理“环保设备设施开停机报备审批手续”,经使用车间主管、生产单位负责人、安环部主管、安环部经理以及公司总经理审批同意后停用。
(5)各生产单位产生的废气必须处理达标后方可排入大气。
(6)生产、销售、使用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和产品的,其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应当符合质量标准或者要求。
(7)各生产单位应当加强精细化管理,采取集中收集处理等措施,严格控制粉尘和其他大气污染物的排放。
各单位应当采取密闭、围挡、遮盖、清扫、洒水等措施,减少内部物料的堆存、传输、装卸等环节产生的无组织粉尘和其他大气污染物的排放。
(8)热处理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全部通过RTO焚烧炉处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排放,如果RTO焚烧炉不能正常作业,应当及时联系运维人员检修。
在RTO焚烧炉不能正常作业期间确需排放非甲烷总烃的,应当开启RTO焚烧炉旁路装置,通过活性炭处理后排放,并向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告,按照要求限期修复。
工程三废管理制度
工程三废管理制度为了合理有效地处理工程三废,保护环境和人类健康,制定一套完善的工程三废管理制度至关重要。
本文将从工程三废管理制度的概述、管理责任、管理流程、监测和检测以及处罚措施等方面进行详细介绍。
一、概述1.1 目的本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工程项目对三废排放的管理,减少工程施工和生产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和废渣,最大限度地减少对环境的污染,保护环境和人类健康。
1.2 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在建工程项目和生产加工企业,在工程施工和生产过程中产生废水、废气和废渣的管理。
1.3 定义废水:指工程施工和生产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含有污染物的水体,主要包括废水、雨水、洗涤水等。
废气:指工程施工和生产加工过程中排放出的含有有害气体和颗粒物的气体。
废渣:指工程施工和生产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或废料。
二、管理责任2.1 企业主体责任工程项目和生产加工企业为工程三废的主体责任者,必须加强管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保证废水、废气和废渣的安全处理。
2.2 管理部门责任政府环保部门和工程管理部门是对工程三废管理负有监管责任的相关部门,负责监督、检查和指导有关企业合法合规的废物处理。
2.3 个人责任工程项目参与者和企业员工应加强环保意识,依法执行工程三废管理制度,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监督和检查工作。
三、管理流程3.1 三废排放管理工程项目和生产加工企业在进行工程施工和生产加工过程中,必须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排放标准,合理安排废水、废气和废渣的排放,并严格控制排放量。
3.2 废水处理对废水处理,必须依据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进行处理,减少废水中的污染物含量,确保废水排放符合环保要求。
3.3 废气处理对废气进行处理,可采用各种合适的治理设备,减少废气中的有害气体排放量,降低对环境的影响。
3.4 废渣处理对废渣进行分类和处理,可采用资源化利用、填埋等方式处理废渣,减少对环境的二次污染。
四、监测和检测4.1 建立监测系统工程项目和生产加工企业应建立三废排放的监测系统,定期对废水、废气和废渣进行监测和检测,确保排放符合相关标准。
施工单位排污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施工单位的排污管理,保护环境,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施工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工程、道路工程、水利工程等。
三、组织机构与职责1. 成立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制度的具体实施和监督检查工作。
2. 各项目部设立环境保护负责人,负责项目部环境保护工作的具体实施。
3. 施工单位各部门应按照职责分工,共同做好排污管理工作。
四、排污管理要求1. 施工单位应按照国家和地方环保部门的规定,取得相应的排污许可证。
2. 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排污管理制度,明确排污责任,落实排污措施。
3. 施工单位应加强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固体废物等污染物的处理,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4. 施工单位应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施工过程中的噪声污染,对施工现场周边居民生活造成的影响降到最低。
五、排污措施1. 废水处理(1)施工现场产生的废水应进行集中收集,不得直接排放。
(2)废水处理设施应保持正常运行,确保废水达标排放。
(3)对不能达标排放的废水,应进行回用或采取其他处理措施。
2. 废气处理(1)施工现场产生的废气应进行集中收集,不得直接排放。
(2)废气处理设施应保持正常运行,确保废气达标排放。
(3)对不能达标排放的废气,应采取其他处理措施。
3. 固体废物处理(1)施工现场产生的固体废物应进行分类收集、储存,不得随意丢弃。
(2)固体废物处理应按照国家和地方环保部门的规定,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3)施工结束后,应将剩余的固体废物全部清理干净。
4. 噪声污染防治(1)施工现场应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噪声污染。
(2)施工设备应定期维护,确保正常运行。
(3)夜间施工应尽量减少噪声污染。
六、监督检查1. 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对排污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各项目部应定期对施工现场的排污情况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废气气管理制度
废气气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加强对废气的管理,保护环境和人体健康,提高企业的社会责任感和环保意识,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及废气排放的企业,包括但不限于工厂、工地、作坊等。
三、废气排放标准1. 废气排放应符合国家相关环保标准,超标排放者将受到处罚。
2. 废气排放设备应按时进行维护和检查,确保其正常运行,防止废气泄漏。
3. 废气排放设备的选用应符合环保要求,避免使用过期设备或劣质设备。
四、废气监测1. 每月对废气排放进行一次监测,监测内容包括废气成分、排放量等。
2. 对监测结果进行分析,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整改。
3. 废气监测报告应及时向相关部门报送,确保信息的透明性和公开性。
五、废气处理措施1. 对于产生的废气,应根据不同性质进行分类处理,采取适当的措施来减少或消除废气对环境的影响。
2. 对于高浓度废气,应采取有效的处理方式,如安装废气处理设备、调整生产工艺等。
3. 废气处理设备应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运行效果。
六、废气管理责任1. 环保部门负责废气排放的监督和检查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
2. 生产部门负责废气排放设备的运行和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3. 每个员工都有责任保护环境,对于发现的废气问题应及时报告并参与整改工作。
七、废气管理奖惩制度1. 对于废气排放合格的企业,将给予表彰奖励,鼓励其积极履行环保责任。
2. 对于废气排放超标的企业,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确保相关责任人受到惩处。
3. 针对重大废气问题,可申请关闭企业或暂停生产,直至问题得到解决。
八、废气管理诉求处理1. 对于废气管理方面的举报和投诉,环保部门将及时处理并进行调查核实。
2. 对于存在的问题,将组织相关部门和企业共同协商解决,确保问题得到妥善处理。
九、废气管理宣传教育1. 定期开展废气管理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员工及社会公众的环保意识。
2. 建立废气管理经验交流平台,推广先进的废气管理技术和理念。
废气治理管理制度
废气治理管理制度第一条为防治大气污染,保护生产、生活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明确了公司废气类别、处理方法和管理要求。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在公司范围内各种废气排放和治理工作。
第四条安环部是废气治理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废气治理和排放的监督、检查工作。
第五条生产部负责废气排放的管理工作,对废气治理设施的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废气达标排放,最大限度减少废气的排放量。
第六条设备员负责对废气治理设施组织进行检修和维护保养,保证其正常运行。
第七条各车间负责属地生产过程中的废气防治工作。
第八条有可能产生大气污染的车间,必须认真编制防治规划,建立环保责任制,采取措施,防止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环境污染和危害,发生大气污染事故按照《环境污染事故管理规定》中的汇报程序及时汇报。
第九条废气分类(一)燃料燃烧废气:厨房液化气燃烧废气。
(二)可燃气体:为稳定生产操作而排出的气体;发生事故或安全阀泄放时排出的气体;开停工及检修时泄压放空排出的气体;机泵等短时间间断排放的气体。
(三)有毒有害气体: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工艺废气。
(四)无组织排放废气:产品、原料贮存或装卸过程中及生产装置运行时散发或泄漏的烟尘、粉尘和甲醇等有毒有害气体。
第十条废气治理(一)各车间应控制废气的排放,在生产过程中减少废气的产生量,对产生的废气要采取各种措施将其引到废气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排放,严禁各种废气无组织排放。
(二)设备员加强对废气处理设施检修和维护管理,出现问题及时处理。
(三)禁止在生产区域范围内焚烧沥青,油毡、塑料、垃圾或其它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
(四)运输、装卸、贮存能够散发有毒有害气体或者粉尘的物质,必须采取密闭措施或者其它防护措施(五)向大气排放恶臭气体的排污单位,必须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周围环境受到污染。
(六)工艺废气的治理1.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可燃气体尽量进行回收利用;2.对易挥发的原料、产品的储运和装卸通过采用控制装卸来减少污染及损失。
三废管理制度
三废管理制度XXX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危险物品管理制度1目的和范围1.1为了做好生产过程中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和危险物品的管理,防止对环境的污染,特制定本制度。
1.2各作业场所、车间及为提供临时性服务短期进入施工现场的单位,都应遵守本制度的各项规定。
2职责2.1各单位应维护生产和作业现场内外的环境,创造文明施工的企业形象。
2.2安全部门负责监督检查施工单位执行本制度的情况。
3管理要求3.1生产和施工单位应制定本单位的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和危险物品管理规定,报安全科审查备案。
3.2对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和危险物品管理总的要求:3.2.1设计单位应尽可能采用新技术、新工艺,以达到降低污染源或减少污染物排放的目的。
如采用无毒、低毒、低污染替代材料,或改进工艺过程以减少物料消耗等。
3.2.2加强机械设备和贮存设备的管理,消除减少跑冒滴漏现象。
3.2.3推广使用适用的污染防治技术,如酸、碱液中和处理惩罚后排放、冲管设置消音器、食堂设置隔油池等。
3.2.4尽可能回收利用并统一处理废物料。
3.3对废水办理的专项要求3.3.1施工过程及其糊口后勤活动中的废水可按下述分类:3.3.1.1施工废液:现场各类施工、检测活动中产生的含酸、碱废水、矿物油类及其他有害物质的废水。
3.3.1.2生活污水:生活区含油食堂废水、职工宿舍生活污水。
3.3.2对废水控制的要求3.3.2.1生活、施工污水排放口不得建在生活饮用水源地、重要渔业水体和其它有特殊经济文化价值的水体或保护区。
3.3.2.2生活、施工污水一般应统一排放到经许可的下水管道,如无指定的管网,则应经过必要的处理后排放。
3.3.2.3水压试验、酸洗、冲管等产生含酸、碱废液排放时,施工单位应负责组织进行中和处理惩罚,达到要求后排放。
3.3.2.4从事焊接检验作业的单位,应把冲、洗片等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含酸、碱废液,如显(定)影液等,进行中和处理,PH值达到规定要求后排放,或者收集后统一处置。
废气环保设施管理制度
废气环保设施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对废气排放的监管,保护环境和人民健康,有效防止废气对大气环境的污染,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及废气排放的生产、建筑、运输等单位。
三、监管机构1. 环保部门负责废气排放管理的监督和执行工作。
2. 环保部门依法设立监督检查站,对废气排放进行定期检查并发布检查报告。
3. 环保部门对违反废气排放管理规定的单位给予处罚,并建立相关记录。
四、废气排放标准1. 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环保法律法规,单位应达到相应的废气排放标准,对不符合标准的单位将被处罚。
2. 存在严重违反废气排放标准的单位,环保部门有权责令其停产整改。
3. 废气排放标准的具体内容可根据生产情况和环境保护要求进行调整。
五、废气治理设施的运行与维护1. 单位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建设废气治理设施,并定期对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
2. 废气治理设施的运行情况和维护记录应当及时报送给环保部门。
3. 发现废气治理设施存在故障或者运行不良的情况,单位应立即停止生产,并及时报告给环保部门,进行整改。
六、废气治理设施的更新与改造1. 废气治理设施的更新和改造要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环保法规,环保部门有权对单位进行评估,并决定是否进行改造。
2. 单位应按照环保部门的要求进行设施更新和改造,确保废气治理设施的有效性和合法性。
七、废气排放数据的监测与报告1. 单位应建立废气排放监测系统,并定期对排放数据进行监测和报告。
2. 废气排放数据监测报告应当由专业机构出具,并及时报送给环保部门。
3. 废气排放数据报告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是单位的责任,虚假报告将被处罚。
八、废气排放治理的技术支持1. 单位应积极引进和应用废气排放治理技术,提高废气治理效率和质量。
2. 环保部门会对单位的废气排放治理技术进行评估,对技术不达标的单位给予指导和帮助。
九、废气排放管理制度的宣传和教育1. 环保部门会定期组织废气排放管理法规的宣传和教育活动,提高单位的环保意识和法规意识。
废气工程规章制度
废气工程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环境质量,减少环境污染,加强废气治理工作,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和生态环境的安全,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所有涉及废气排放的生产、经营、利用和管理单位,以及有关监管部门和执法检查机构。
第三条废气工程指的是所有产生、处理和排放废气的工程活动,包括废气收集、处理设施的设计、建设、运行和维护管理。
第四条废气排放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的规定,技术标准和环境保护要求,做到科学规划、合理布局、严格监控和有效治理。
第五条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废气排放管理制度,加强对废气工程的监督检查,确保废气排放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第六条废气工程设施的设计、建设、运行和维护管理单位应当配备专业技术人员,依法取得相关资质证书,严格按照规章制度执行。
第七条对违反本规章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造成严重后果的,将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第二章废气排放监测制度第八条废气工程设施应当安装废气排放监测设备,定期对废气排放进行监测,并向有关部门报告监测数据。
第九条废气排放监测设备应当定期维护保养,确保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如有异常情况应当及时处理。
第十条废气排放监测数据应当保存至少三年,对公众和有关部门公开,并接受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对于废气排放超标的单位,应当立即停止排放,并进行整改,直至符合相关排放标准。
第十二条对于严重违反废气排放治理规定的单位,将责令停产整顿,并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第三章废气治理技术要求第十三条废气工程设施应当采用先进的废气治理技术,保证废气排放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要求。
第十四条废气处理设施应当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做到废气排放稳定。
第十五条废气治理过程中产生的废渣、废水等有害物质,应当严格按照有关废物管理规定处理,做到零排放。
第十六条废气工程设施应当定期进行环保设施检测,保证其环保功能有效可靠。
第四章废气应急处理制度第十七条对于因意外事故、火灾等原因造成废气排放异常的情况,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相应的措施处理,减少环境影响。
建筑工程废水废气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废水废气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贯彻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政策,推进工程建设领域的绿色发展,减少建筑工程对环境的影响,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建筑工程项目的废水和废气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相关单位和人员。
三、废水管理(一)废水排放标准建筑工程废水排放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对于无法达到国家标准的废水,应通过预处理等措施达到排放标准。
(二)废水处理设施建设建筑工程项目应配备相应的废水处理设施,确保生产、生活和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能够得到有效处理,达到排放标准。
(三)废水监测建设单位应定期对废水排放进行监测,确保废水处理设施运行有效,并及时采取纠正措施。
(四)废水回用在符合相关标准的前提下,建筑工程废水可以进行再利用,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四、废气管理(一)废气排放标准建筑工程废气排放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对于无法达到国家标准的废气,应通过设备改造、燃烧等措施降低排放浓度。
(二)废气治理设施建设建筑工程项目应配备相应的废气治理设施,确保生产、生活和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气能够得到有效处理,达到排放标准。
(三)废气监测建设单位应定期对废气排放进行监测,确保废气治理设施运行有效,并及时采取纠正措施。
(四)废气回收利用在符合相关标准的前提下,建筑工程废气可以进行回收利用,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能源消耗和环境污染。
五、责任分工(一)建设单位应组织相关人员制定废水废气管理方案,明确管理责任。
(二)设计单位应根据建设单位提出的废水废气管理要求,合理设计废水废气处理设施,确保项目符合相关标准。
(三)施工单位应按照设计图纸要求施工,合理安装废水废气处理设施,并保证施工现场环境卫生。
(四)监理单位应对废水废气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六、处罚措施对于违反本管理制度的单位和个人,依法给予处罚,并可采取停工整改、罚款等措施。
废气的日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公司废气排放管理,确保废气达标排放,保障环境空气质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涉及废气排放的生产、加工、科研等部门及个人。
第三条废气管理应遵循“源头控制、过程控制、末端治理”的原则,确保废气排放符合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四条公司环保管理部门负责本制度的制定、实施和监督,并对废气排放情况进行检查。
第五条生产部门负责生产过程中的废气产生源头的控制和治理,确保废气达标排放。
第六条设备管理部门负责废气治理设施的运行维护和更新改造。
第七条工程技术部门负责废气治理技术的研发和应用。
第八条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废气排放管理负总责。
第三章废气源头控制第九条生产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废气产生,包括优化生产工艺、提高生产效率等。
第十条废气产生源头应设置废气收集系统,确保废气全部进入处理设施。
第十一条废气收集系统应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四章废气处理设施第十二条废气处理设施应按照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进行设计和建设。
第十三条废气处理设施应定期进行检测和维护,确保其处理效果。
第十四条废气处理设施运行数据应实时记录,并定期上报环保管理部门。
第五章废气排放监测第十五条公司应建立废气排放监测制度,定期对废气排放进行监测。
第十六条废气排放监测数据应真实、准确、完整,并妥善保存。
第十七条环保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废气排放监测数据进行审核,确保其符合要求。
第六章纪律与考核第十八条各部门和个人应严格遵守本制度,如有违反,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十九条公司将对废气排放管理工作进行定期考核,考核结果纳入部门和个人绩效评价。
第七章附则第二十条本制度由公司环保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具体规定如下:第一节废气收集与处理1. 废气收集系统应采用密闭式设计,确保废气收集率达到90%以上。
2. 废气处理设施应选用高效、稳定的处理技术,如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等。
废气处理运行管理规章制度
废气处理运行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废气处理设施的运行管理,保障环境和人民健康,制订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及废气处理的单位和个人,包括但不限于工业企业、商业机构等。
第三条:废气处理运行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全员参与、科学管理、责任到位”的原则。
第二章废气处理设施的管理第四条:废气处理设施的运行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严格执行相关操作规程和作业程序。
第五条:废气处理设施应定期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设施正常运行。
第六条:废气处理设施的更新改造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要求,确保设施性能优良。
第三章废气排放监测第七条:废气排放监测应定期进行,确保排放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要求。
第八条:废气排放监测结果应及时上报,并做好相关记录和档案。
第九条:废气排放监测的数据应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
第四章废气处理运行安全第十条:废气处理设施应符合相关安全标准,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
第十一条:废气处理运行人员应接受相关安全培训,增强安全意识,做好应急预案。
第十二条:废气处理设施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五章废气处理运行效率提升第十三条:废气处理设施应定期进行效率评估,提出改进建议。
第十四条:废气处理设施应及时采用先进的技术手段,提升运行效率。
第六章废气处理责任制定第十五条:废气处理设施应明确责任人,建立健全责任制度。
第十六条:废气处理设施责任人应定期对设施运行情况进行检查,确保设施正常运转。
第十七条:对于因废气处理设施运行不当导致的环境污染和人身伤害,责任人应承担相应责任。
第七章废气处理运行管理考核第十八条:废气处理设施应定期进行管理考核,筛选出表现优秀的单位和个人。
第十九条:对于废气处理设施管理不善的单位和个人,应及时进行整改和处罚。
第八章废气处理运行管理的监督检查第二十条:废气处理运行管理应接受环保部门的监督检查,确保相关规定得到贯彻执行。
第二十一条:对于违反废气处理管理规定的单位和个人,环保部门应予以严厉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