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保险承保档案规范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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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保理赔需注意问题

承保理赔需注意问题
农险承保理赔需注意问题
目录
单证填写规范
公示注意要点
承保出单要点
批改与档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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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保
通过本次农险整改工作以及结合农险承保理赔实务,将一些承保理赔中需注意的问 题汇编如下,请大家在实际操作中遵照执行。不当之处及时反馈,以便共同改进。 按照保监会发布的农业保险承保理赔档案检查工作表中所列明细分项说明。 承 保 ★基本信息:包括保单号码、签单保费、险种、投保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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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保
★完整性 (三)被保险人签字 (3)森林险: 属于集体林权的商品林,已确权且林权证发放到户的,可由林业主管 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等组织投保,并制作分户投保清单,由投保组织者核对 盖章确认。 分户标的信息应包括:被保险人名称、身份证号、联系方式、林权 证号、应交保费(即总保险费)、农户自交保费、银行账号/一卡通号码、 被保险人签字等项。 其中,被保险人名称、身份证号、保险标的数量、保险费为必须填写 信息,并由被保险人签字或其委托人签字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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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保
★完整性 (二)保险标的信息: (1)标的坐落地点。可为县、乡(镇)、村、组(队)、养殖场、林场、林班、 小班等,也可使用四至、小地名、经纬度等方式对标的坐落地点进行描述。森 林保险业务中,由林业企业、国有林场及林权证已发放到户的农户单独投保, 标的坐落地点应与林权证有关信息保持一致。 (2)严禁虚增或虚构保险标的:保险数量超过被保险人实际种植/养殖数量; 虚构保险标的承保、无标的承保,以同一保险标的多次承保(重复投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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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保
★完整性 (四)标的权属证明 1、种植险:对于种粮大户、家庭农场、龙头企业或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投 保以及投保数量较大的农户,应将委托书、土地承包经营合同或土地流 转相关证明或能够证明耕种土地权属情况的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纳入承 保档案(数据量较大时可采取电子版存档)。龙头企业或农业生产经营 组织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包括: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应纳入 承保档案管理。 要求:省分公司要求30亩以上都要提供土地流转相关证明,市分公司 要求只要存在流转信息的都要收集齐全。

农业保险承保理赔操作手册

农业保险承保理赔操作手册

农业保险承保理赔操作手册集团标准化工作小组 #Q8QGGQT-GX8G08Q8-GNQGJ8-MHHGN#目录承保篇理赔篇承保篇一、承保流程图二、种植险(二)承保所需资料(三)承保单证样本1.投保单如集体投保,加2.投保清单集体投保的需加盖投保组织者公章,上传影像资料时,如多张,可上传第一页、中间一页和最后一3.验标调查表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政策性种植保险(含森林保险)投保标的现场验标表一、被保险人基本概况:1.被保险人名称:2.被保险人地址及联系电话:3.被保险人类型:企业单位□专业户□场□站□合作组织(社)□4.土地经营性质:土地流转□承包经营□代耕代种□自耕自种□二、保险标的情况1.投保品种:水稻□棉花□油菜□玉米□甘蔗□森林□2.投保数量:亩。

3.投保标的座落地址:三、被保险人资信情况:1.营业执照有□无□-营业执照号码:2.土地流转协议有□无□-协议书号:3.承包经营合同有□无□-合同书号:4.代耕代种确认书有□无□-确认书号:5.监证单位有□无□-监证单位:投保人最近三年有□无□合同纠纷经办支公司名称:投保人签名(章):日期:验标人签名(章):日期:协保人签名(章):日期:2.本表必须作为承保资料归档。

要求:验标相片必须打印出来附在本验标单之后,作为附件一并归档。

4.其他资料(1)土地流转合同土地流转协议书甲方(租赁人):乙方(土地所有人):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乙方将水田租赁给甲方种植,甲方付给乙方每亩租金壹佰伍拾元整,租赁时间从2012年3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2012年月日 2012年月日(2)代耕代种者投保种植业保险确认书(3)承保公示照片注意事项:公示照片右下角应显示拍照日期,公示照片全景应有村委会的明显标志以及基层工作人员,公示照片近景能看到公示明细清单。

(至少四张,公示第一天近、远各一张,公示第七天近、远各一张)(4)验标照片12:20注意事项:右下角应显示拍照日期,查验照片应能反应出标的全景和风险状况等信息,照片拍摄应清晰。

农业保险承保理赔管理暂行办法

农业保险承保理赔管理暂行办法

中国保监会关于印发《农业保险承保理赔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保监发〔2015〕31号各保监局、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国保险信息技术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各财产保险公司、中国财产再保险有限责任公司: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农业保险条例》,规范农业保险承保理赔业务管理,切实维护参保农户利益,确保国家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有效落实。

经会签财政部、农业部,我会制定了《农业保险承保理赔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国保监会2015年3月17日农业保险承保理赔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农业保险承保理赔业务管理,切实维护参保农户利益,防范农业保险经营风险,保障农业保险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农业保险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种植业保险和养殖业保险业务。

价格保险和指数保险等创新型业务、以及森林保险业务另行规定。

第二章承保管理第一节投保第三条保险公司应严格履行明确说明义务,在投保单、保险单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向投保人说明投保险种的保险责任、责任免除、合同双方权利义务、理赔标准和方式等条款重要内容。

由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或村民委员会组织农户投保的,可组织投保人、被保险人集中召开宣传说明会,现场发放投保险种的保险条款,讲解保险条款中的重点内容。

第四条保险公司和组织投保的单位应确保农户的知情权和自主权,不得欺骗误导农户投保,不得以不正当手段强迫农户投保或限制农户投保。

保险公司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向投保人、被保险人承诺给予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保险费回扣或者其他利益。

第五条保险公司应准确完整记录投保信息。

投保信息应至少包括:(一)客户信息。

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姓名或者组织名称、身份证号码或组织机构代码、联系方式、居住地址;(二)保险标的信息。

保险标的数量、地块或村组位置(种植业)、养殖地点和标识信息(养殖业);(三)其他信息。

投保险种、保费金额、保险费率、自缴保费、保险金额、保险期间。

农业保险承保档案规范要点

农业保险承保档案规范要点
• 保监会将选择部分农业保险规模靠前、自查整改落实不认真的总公司 ,统一组织开展检查,并根据实际情况选择5-6个省份,对上述总公 司省级分公司开展延伸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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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自查范围及重点
3.承保档案核查要点
• 完整性核查:一是重点核查农业保险承保档案中的保险单、投保单、保险费发票、分户 清单、批单、公示影像资料等单证资料是否完整、齐备;二是承保档案是否能清晰、完 整显示客户信息、保险标的信息、分户标的信息、其他信息等关键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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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自查内容及标准
2.保险单
• 内容完整,不得缺项、漏项, 印刷字迹清晰,信息可准确辨 识。
• 保险单上应有明确提示投保人 对保险单及保险条款进行阅读 核对的有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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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自查内容及标准
2.保险单——规范要求
(1)与投保单信息一致。投保户数、保险标的数量、投保险种、保险费构成、保险金 额、保险期间等内容应与投保单有关信息保持一致。 (2)“种养大户”单独出单。对于种养大户、家庭农场、龙头企业或农业生产经营组织 等单独投保的,应单独出单,做到保单到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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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自查内容及标准
2.保险单——客户信息
正确范例
(1)投保组织者名称。由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或村民委员会组织农户投保的业务需填写此 项,个体投保业务此项为空。 (2)保险关系人信息: • 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姓名或者组织名称,被保险人应对保险标的具有保险利益; • 严禁虚假承保:冒用他人名义、虚构被保险人投保或在未经授权委托的情况下,编造
标、工作原则、组织领导、工作安排、工作要求方面内容, 并相关附件:《农
业保险承保理赔档案核查要点》、《保险公司自查报告撰写要求》、《保险
公司自查统计表》等。
• 政策措施的基础上在全国范围推开。

江苏农业保险承保理赔操作规范标准

江苏农业保险承保理赔操作规范标准

省农业保险承保理赔操作规第一部分承保操作规第一章组织推动一、建立联动机制。

各保险机构应积极与政府有关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完善工作运行机制,巩固和发展以农业保险服务站、点为支撑的基层服务体系,共同推动我省农业保险再上新水平。

二、加强组织推动。

当地农业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当地农险办)应做好农业保险政策宣传和组织推动工作,协调政府有关部门和基层组织按照本规要求,积极配合保险机构做好投保信息采集、保险标的核实、保费收取、农户签字、查勘定损、理赔兑现、公示、回访等工作。

三、明确委托关系。

保险机构可以委托三农保险服务站、点及基层农业技术推广等机构协助办理农业保险业务。

保险机构应当与被委托协助办理农业保险业务的机构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约定费用支付,并对协助办理农业保险业务的机构进行业务指导。

第二章承保管理一、确定保险关系人。

保险机构业务人员应指导协保员确定客户的投保意向,根据投保主体或投保方式核实保险利益并确定保险关系人。

严禁欺骗投保农户或以不正当手段强迫农户投保。

(一)单独投保。

由农民(含种养大户、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含省属农场、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等)自行投保,投保人、被保险人应为农民或农业生产经营组织。

自行投保的,保险机构应单独出单,做到保单到户。

(二)集体投保。

由村民委员会、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等单位组织农民投保。

投保组织者应为村民委员会或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等单位。

投保人为全体参保农户,被保险人为参保的每个农户。

无论单独投保还是集体投保,都应在县(市、区)农业保险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下进行。

二、采集投保信息。

协保员要加强对投保人资金账号、开户行信息及号核对工作,投保信息须包括(但不限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组织名称)、(或组织机构代码)、联系方式、标的种类及数量、种养地点、林权信息、标的识别码(耳标号或批次号)、总保费、农户自缴保费、资金账号(一卡通或一折通、银行卡、存折账号等)及开户行信息等容。

农业保险承保理赔操作手册

农业保险承保理赔操作手册

目录承保篇一、承保流程图 (1)二、种植险 (1)(一)承保工作内容 (2)(二)承保所需资料 (2)(三)承保单证样本 (4)三、养殖险 (10)(一)承保工作内容 (10)(二)承保所需资料 (11)(三)承保单证样本 (12)四、林业险 (17)(一)承保工作内容 (17)(二)承保所需资料 (18)(三)承保单证样本 (19)理赔篇一、理赔流程图 (25)二、种植险 (26)(一)理赔工作内容 (26)(二)理赔所需资料 (27)(三)理赔单证样本 (28)三、养殖险 (39)(一)理赔工作内容 (39)(二)理赔所需资料 (40)(三)理赔单证样本 (41)四、林业险 (45)(一)理赔工作内容 (45)(二)理赔所需资料 (46)(三)理赔单证样本 (47)承保篇一、承保流程图二、种植险(二)承保所需资料(三)承保单证样本1.投保单如集体投保,加盖投保组织者公章范文范例指导参考2.投保清单集体投保的需加盖投保组织者公章,上传影像资料时,如多张,可上传第一页、中间一页和最后一页。

word版整理3.验标调查表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政策性种植保险(含森林保险)投保标的现场验标表一、被保险人基本概况:1.被保险人名称:2.被保险人地址及联系电话:3.被保险人类型:企业单位□专业户□场□站□合作组织(社)□4.土地经营性质:土地流转□承包经营□代耕代种□自耕自种□二、保险标的情况1.投保品种:水稻□棉花□油菜□玉米□甘蔗□森林□2.投保数量:亩。

3.投保标的座落地址:三、被保险人资信情况:1.营业执照有□无□-营业执照号码:2.土地流转协议有□无□-协议书号:3.承包经营合同有□无□-合同书号:4.代耕代种确认书有□无□-确认书号:5.监证单位有□无□-监证单位:投保人最近三年有□无□合同纠纷经办支公司名称:投保人签名(章):日期:验标人签名(章):日期:协保人签名(章):日期:注:1.本表由验标人填写和在相应“□”栏内打“√”。

政策性农险业务档案管理办法

政策性农险业务档案管理办法

政策性农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政策性农险业务档案管理,提升政策性农险业务档案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水平,保证业务档案管理质量及管理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政策性农险是指政府给予财政补贴等政策扶持的农业保险。

其中,接受中央政府财政补贴等政策扶持的农业保险为中央政策性农险,仅接受地方政府补贴等政策扶持的农业保险为地方政策性农险。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政策性农险业务是指公司开办的与种植业、养殖业和其它农险业务相关的政策性保险业务。

第四条农险业务档案需设专人、专柜,按险种、年度、类别分别管理。

第二章承保档案管理第五条承保档案管理对象本办法所指承保档案包括两部分:一是与保险合同相关的承保资料;二是其它承保业务管理类档案。

第六条与保险合同相关的承保资料(一)资料范围与保险合同有关的各种承保要件、资料均应纳入管理范围,主要包括投保单、投保明细表、保险单、保险费发票(业务留存联)、验标影像以及其它与保险标的有关的资料。

有关承保资料尽量以影像方式进行收集,便于使用和保存,如:1、种植业: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或土地承包经营租赁合同、营业执照、开户行许可证、身份证、银行卡(折)。

2、养殖业:生产经营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行许可证、免疫证明、健康检疫合格证(奶牛)、身份证、银行卡(折)。

(二)保险合同的分类对于集体投保、业务档案较多的可分主卷和副卷。

承保档案主卷主要包括保险费收据(业务联)、保险单(业务联)、批单(业务联)、投保单、证明性材料等单一性单证;副卷包括投保明细表、告知单回执及其它内容较多的辅助性单证。

(三)保险合同的装订顺序1、保险费发票(业务联)。

2、保险单(业务联)、批单(业务联)3、保险明细表(业务联)、批改标的明细表;4、投保单;4、投保明细表;5、与保险标的有关的资料(种植业:标的坐落图、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或土地承包经营租赁合同复印件、证明性材料等。

养殖业:存栏证明、现场查验记录表等)(三)装订要求1、业务档案应及时清分、整理、装订;2、在装订前要去掉金属物(如订书针、大头针、回形针等);3、对纸张破损或字迹扩散的档案,必须及时修补或复制,复制件与原件一起归档;4、保费收据采用横向装订法,多余部分在不影响阅读的情况下可以剪切;5、规格较大的单证应依照保单规格,在不影响阅读的情况下进行折叠或剪切;规格较小的单证需粘贴到粘贴单上。

农业保险承保理赔管理暂行办法

农业保险承保理赔管理暂行办法

农业保险承保理赔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农业保险承保理赔业务管理,切实维护参保农户利益,防范农业保险经营风险,保障农业保险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农业保险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种植业保险和养殖业保险业务。

价格保险和指数保险等创新型业务、以及森林保险业务另行规定。

第二章承保管理第一节投保第三条保险公司应严格履行明确说明义务,在投保单、保险单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向投保人说明投保险种的保险责任、责任免除、合同双方权利义务、理赔标准和方式等条款重要内容。

由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或村民委员会组织农户投保的,可组织投保人、被保险人集中召开宣传说明会,现场发放投保险种的保险条款,讲解保险条款中的重点内容。

第四条保险公司和组织投保的单位应确保农户的知情权和自主权,不得欺骗误导农户投保,不得以不正当手段强迫农户投保或限制农户投保。

保险公司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向投保人、被保险人承诺给予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保险费回扣或者其他利益。

第五条保险公司应准确完整记录投保信息。

投保信息应至少包括:(一)客户信息。

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姓名或者组织名称、身份证号码或组织机构代码、联系方式、居住地址;(二)保险标的信息。

保险标的数量、地块或村组位置(种植业)、养殖地点和标识信息(养殖业);(三)其他信息。

投保险种、保费金额、保险费率、自缴保费、保险金额、保险期间。

上述信息应在业务系统中设置为必录项,确保投保信息规范、完整、准确。

第二节承保第六条保险公司应根据保险标的风险状况和分布情况,采用全检或者抽查的方式查验标的,核查保险标的位置、数量、权属和风险状况。

条件允许的,保险公司应从当地农业、国土资源、财政等部门或相关机构取得保险标的有关信息,以核对承保信息的真实性。

承保种植业保险,应查验被保险人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或土地承包经营租赁合同。

被保险人确实无法提供的,应由相关主管部门出具证明材料。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农业保险承保理赔管理办法的通知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农业保险承保理赔管理办法的通知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农业保险承保理赔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22.02.17•【文号】银保监规〔2022〕4号•【施行日期】2022.04.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种植业,保险正文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印发农业保险承保理赔管理办法的通知银保监规〔2022〕4号各银保监局,各财产保险公司:为强化农业保险业务监管,规范农业保险承保理赔行为,切实保护农业保险活动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银保监会制定了《农业保险承保理赔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中国银保监会2022年2月17日农业保险承保理赔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农业保险监管,进一步规范农业保险承保理赔管理,加快推动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以下简称《保险法》)、《农业保险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种植业保险、养殖业保险和森林保险业务。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保险机构,是指符合银保监会关于农业保险业务经营条件规定的财产保险公司及其分支机构。

本办法所称协办机构,是指受保险机构委托,协助办理农业保险业务的财政、农业农村、林草、村民委员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基层机构。

第四条保险机构开展农业保险承保理赔服务时,应当尊重农业生产规律,遵循依法合规、诚实信用、优质高效、创新发展原则,保护农业保险活动当事人合法权益。

第二章承保管理第五条农业保险可以由农民、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自行投保,也可以由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村民委员会等单位组织农民投保。

第六条保险机构在承保前应当以现场、线上等形式宣讲相关惠农政策、服务标准和监管要求等内容。

由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或村民委员会等单位组织农民投保的,可以组织投保人、被保险人召开宣传说明会,现场发放投保险种保险条款,重点讲解保险责任、责任免除、赔款处理等内容。

第七条保险机构应当严格履行说明义务,在投保单、保险单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向投保人重点说明投保险种的保险责任、责任免除、合同双方权利义务、特别约定、理赔标准和方式等条款内容。

中国保监会关于印发《农业保险承保理赔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中国保监会关于印发《农业保险承保理赔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中国保监会关于印发《农业保险承保理赔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已撤销)•【公布日期】2015.03.17•【文号】保监发〔2015〕31号•【施行日期】2015.04.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保险正文中国保监会关于印发《农业保险承保理赔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保监发〔2015〕31号各保监局、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国保险信息技术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各财产保险公司、中国财产再保险有限责任公司: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农业保险条例》,规范农业保险承保理赔业务管理,切实维护参保农户利益,确保国家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有效落实。

经会签财政部、农业部,我会制定了《农业保险承保理赔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国保监会2015年3月17日农业保险承保理赔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农业保险承保理赔业务管理,切实维护参保农户利益,防范农业保险经营风险,保障农业保险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农业保险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种植业保险和养殖业保险业务。

价格保险和指数保险等创新型业务、以及森林保险业务另行规定。

第二章承保管理第一节投保第三条保险公司应严格履行明确说明义务,在投保单、保险单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向投保人说明投保险种的保险责任、责任免除、合同双方权利义务、理赔标准和方式等条款重要内容。

由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或村民委员会组织农户投保的,可组织投保人、被保险人集中召开宣传说明会,现场发放投保险种的保险条款,讲解保险条款中的重点内容。

第四条保险公司和组织投保的单位应确保农户的知情权和自主权,不得欺骗误导农户投保,不得以不正当手段强迫农户投保或限制农户投保。

保险公司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向投保人、被保险人承诺给予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保险费回扣或者其他利益。

第五条保险公司应准确完整记录投保信息。

北京市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理赔业务规范

北京市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理赔业务规范

北京市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理赔业务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北京市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理赔业务管理,切实维护农业保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防范政策性农业保险经营风险,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参加北京市政策性农业保险的投保人、被保险人在投保过程中及发生保险事故遭受损失后,涉及到保险公司的各项承保理赔服务工作。

第三条本规范所称保险公司,指在北京市行政辖区内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业务的各保险公司北京分公司及其分支机构。

第二章承保管理第四条保险公司不得将对保险标的不具有保险利益的个人或组织确认为被保险人。

第五条保险公司核心业务系统应如实完整记录投保信息。

投保信息包括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姓名或组织名称、身份证号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号、联系方式、详细居住地址(具体到区县、乡镇、村、街道门牌)、投保险种、投保数量、农户自缴保费、保险起期、保险止期、地块位置(种植业)、养殖地点(具体到养殖场所的门牌号)、耳号标识(能繁母猪及奶牛)、银行账号等。

保险公司应在核心业务系统内将投保信息设置为必录项,录入格式要严格规范、准确完整。

第六条保险公司应要求组织农民投保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或村民委员会等单位填写投保清单。

投保清单应包含以下信息: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姓名或组织名称、身份证号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号、联系方式、详细居住地址(具体到区县、乡镇、村、街道门牌)、投保险种、投保数量、农户自缴保费、保险起期、保险止期、地块位置(种植业)、养殖地点(具体到养殖场所的门牌号)、耳号标识(能繁母猪及奶牛)、银行账号和被保险人签字等。

组织农民投保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或村民委员会等单位对上述信息核对无误后,加盖公章。

保险公司应将承保情况通过适当方式在村务公开栏进行不少于7日的公示。

公示影像资料应显示拍摄日期,并上传核心业务系统作为核保的必要内容。

第七条保险公司在对种植业保险标的进行现场查验时,应调查保险标的权属情况。

单户投保面积在100亩(含)以上的土地,应具有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或土地承包经营租赁合同方可承保。

农业保险承保指引

农业保险承保指引

《农业保险承保指引》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农业保险承保业务流程,提高承保质量,加强行业服务能力建设,杜绝虚假承保,防范道德风险,促进农业保险业务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保监会相关规定特制定本指引。

第二章承保准备第二条拟开办农业保险的公司,应按照保监会《关于规范政策性农业保险业务管理的通知》(保监发【2009】56号)要求,对机构、人员、服务网络等进行评估,上报总公司审核。

在开办业务前,由总公司向保监会提交书面报告。

原则上开办农业保险业务的公司在开办区域的县级应设立机构或服务网点。

第三条保险公司开办农业保险业务前应做好承保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加强政府协调,进行风险评估,制定保险方案,履行产品备案手续,加强宣传及人员培训,推动基层服务体系建设,为承保工作奠定基础。

第四条保险公司应积极向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沟通汇报,提出开展农业保险业务的计划,争取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支持与认可。

第五条保险公司应认真做好农业保险风险评估工作。

对承保区域内的标的风险特征、社会环境、政策环境及巨灾风险等方面进行评估。

第六条保险公司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协同推进”的基本原则,根据风险评估情况,合理制定保险方案,并做好再保险安排,报总公司审批同意。

第七条保险公司应根据保险方案制定保险产品,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产品备案手续。

第八条保险公司可借助基层涉农服务部门及公司现有机构网络力量,在政府部门支持下,建立与业务规模相匹配的服务体系、奖惩机制及管理制度。

(一)原则上在乡镇一级具备自有或受委托的工作机构。

(二)原则上在乡镇一级配备具备一定专业素质的农业保险专(兼)职工作人员,在村一级引入协助开展农业保险工作的相关人员。

第九条保险公司应加大力度做好宣传工作,选择农民喜闻乐见的方式,以通俗易懂的形式进行农业保险宣传。

第十条保险公司应加强对农业保险从业人员的培训,包括协助保险公司开展农业保险业务的基层部门工作人员,了解国家支农惠农政策及监管要求,学习掌握保险公司品条款、承保流程操作规范及承保质量要求等内容。

农保档案的规范整理新版7

农保档案的规范整理新版7
农保业务档案案卷目录(市级) 注意:案卷号为分类方案最低一级类目下 (即业务环节类目下)的流水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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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编目
4、立卷归档情况说明在前,其次案卷目录,卷 内文件目录在后,将档案目录装订成册,并编 制档案目录封皮。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业务档案目录封皮(市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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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装盒
将归档文件材料按序号顺序装入档案盒,并 填写档案盒封面、盒脊、及卷内备考表项目。 1、盒封面的填写 档案盒封面(市级) 2、盒脊的填写 档案盒盒脊(市级) 3、卷内备考表的填写 卷内备考表(市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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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组卷
1、卷内文件的排列:按文件时间顺序排 列。[时间的确定:以主要的具有审核结果的 归档文件的最后落款时间为准]
hh
16
(四)组卷
2、案卷的排列:在分类方案的最低一级类目下(即 业务环节类目下),按一定的属类顺序、区级区域顺序进 行排列。 如:养老保险待遇核定文件材料[Syl.hd 50年] 案卷排列:城镇居保(秀英、美兰、龙华、琼山)→新农保( 秀英、美兰、龙华、琼山) 如:各类月报统计文件材料[Stj.yb 10年] 案卷排列:新农保新增参保缴费人员月报表(秀英、美兰 、龙华、琼山)→新农保补缴人员月报表(秀英、美兰、 龙华、琼山)→新农保新增领取待遇人员月报表(秀英、 美兰、龙华、琼山)→新农保办理注销人员月报表(秀英 、美兰、龙华、琼山)
hh 13
(三)文件的装订
4、统计类文件材料:[月报表每月每区为一件, 年度缴费汇总表为一件] 说明: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归档材料的装订 与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归档材料的装订类 同。(略)
hh
14
(四)组卷
不同年度、不同险种、不同业务环节、不 同保管期限的农保业务文件材料应归入不同案 卷,不得混合组卷。

农业承保业务管理制度

农业承保业务管理制度

农业承保业务管理制度
农业承保业务管理制度包括以下内容:
1、保险机构应当建立完善农业保险业务管理、客户回访、投诉管理、内部稽核、信息管理、档案管理等内控管理制度。

2、保险机构应当将农业保险纳入公司稽核制度中,并依据《农业保险条例》、监管规定以及公司内控制度,每年对农业保险业务进行审计核查。

3、保险机构应当加强防灾减损管理,据实列支防灾减损费用,依法合规做好防灾减损工作。

保险机构应当强化与农业防灾减损体系的协同,提高农业抵御风险的能力。

农业保险承保管理办法

农业保险承保管理办法

农业保险承保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农业保险承保业务流程与操作标准,提高承保管理质量和服务水平,全面落实保监会各项监管要求,促进公司农业保险业务持续健康发展,根据相关监管规定及公司相关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农业保险,以及有财政补贴的涉农保险,非财政补贴的涉农保险业务可参照执行。

价格保险和指数保险等创新型业务同样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农业保险,是指公司根据农业保险合同,对被保险人在种植业、林业、畜牧业和渔业生产中因保险标的遭受约定的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疫病、疾病等保险事故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的保险活动。

第二章职责职能第三条农险部负责农业保险承保管理工作,工作职责主要包括制定农业保险承保政策、核保指引或操作规程、核保系统建设,指导和监督分公司农业保险承保管理工作,对总公司权限内农业保险业务进行核保,指导分支机构开展农业保险承保管理队伍建设等。

第四条分公司主要负责人对农险承保合规事项及承保业务风险负首要责任。

分公司农险分管领导全面负责农险承保管理工作,重点工作包括采取切实管理措施确保承保事项真实,管控、分散承保灾害风险,确保农险业务稳健发展。

第五条分公司农险事业部负责辖内农业保险承保管理,实施业务品质监控和定期核保质量检查,提升分公司农业保险承保管理和服务品质。

分公司应配备与业务量相匹配的专业农险核保人员、验标人员。

第六条分公司应按照总公司规定的资格要求指定农业保险核保人员,并将人员名单报总公司农险部审核,由总公司授予相应的核保权限,并在核保系统内设置。

变更农业保险核保人员应事先向总公司农险部报备,做好相关核保档案和业务材料的移交,以及核保系统权限变更等工作。

第三章承保准备第七条分公司应积极与当地农险主管部门沟通汇报,主动要求列入当地政策性农业保险服务主体,争取当地政府在农险政策引导、组织协调、宣传引导等方面的支持。

第八条分公司应时刻关注当地农业保险工作实施方案,按照补贴政策做好承保规划,在确认当地政府能够按时提供农险财政补贴的前提下开展农险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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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被保险人名称、身份证号、保险标的数量、保险费为必须填写信息,并由被保险人 签字或其委托人签字确认。
16
二、自查内容及标准
3.分户标的投保清单——分户标的信息
养殖险: • 分户标的信息应包括:被保险人名称、身份证号、联系方式、保险标的项目、保险标的数 量、动物标识码(能繁母猪、奶牛需有唯一标识码)、胎次(奶牛)、畜龄(奶牛)、品
19
二、自查内容及标准
3.分户标的投保清单——规范要求
(2)被保险人姓名与身份证号应能够准确对应。不得出现多个被保险人共用一个身份证 号的情况;对于在同一分户标的清单中多次重复出现同一被保险人的情况,应进行核实。 错误示例:多个被保险人共用一个身份证号。如**支公司2014年承保水稻种植险保单 164份,分户清单中同一个身份证号码对应多名保户。
• 保险标的项目、地点 (县、乡(镇)、村、 组(队),也可使用 四至、小地名、经纬 度等描述)。 • 种植险:标的权属证 明(种植业保险单户 投保面积在100亩 及 以上的需要收集土地 承包经营合同或相关 租赁流转证明材料)。 • 养殖险:养殖方式 (规模、散养) • 森林险:标的属性 (公益林/商品林)、 标的权属证明
分户标的信息 • 被保险人名称、身 份证号、联系方式、 投保险种、投保标 的数量、应交保费 (即总保险费)、 农户自交保费、银 行账号/一卡通号码、 被保险人签字等项。 • 养殖险:动物标识 码(能繁母猪、奶 牛需有唯一标识
其他信息 • ①保险险种、②保 险数量、③单位保 险金额、④保险金 额、⑤保险费率、 ⑥保险费构成、⑦ 保险期间、⑧特别 约定。
信息、其他信息等关键要素之间是否具备逻辑一致性及合理性。
5
一、自查范围及重点
客户信息 • ①投保组织者名称、 ②投保人和被保险 人姓名或组织名称、 ③证件类型、④证 件号、⑤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⑥投保 方式(个体投保/团 体投保)、⑦投保 户数、⑧团体投保 区域(以省/地市/ 县/乡镇/村为单 位)。 保险标的信息
• 种植大户。是指单个农户或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种植生产的土地面积超过 100亩 (含)。 内蒙古、黑龙江分公司经总公司审批同意可执行500亩(含)。 • 养殖大户。是指饲养动物数量达到一定规模的单个养殖户或单个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分 公司可参照以下相应指标自行确定:能繁母猪年存栏量 30头(含)以上;育肥猪年出栏 量500头(含)以上;奶牛(种羊)年存栏量50头(只)(含)以上;肉牛(肉羊)年出 栏量100头(只)(含)以上;种、蛋鸡(鸭、鹅)年存栏量2000羽(含)以上;肉鸡( 鸭、鹅)年出栏量10000羽(含)以上;任意品种及数量的水产养殖。
24
二、自查内容及标准
4.相关资料——养殖险
养殖险应采集保险关系人的相关投保要素:养殖场(户)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畜禽 养殖代码证、水域滩涂养殖使用证等经营许可证照的复印件或影印件,养殖场平面图复 印件等资料,掌握投保养殖场(户)相关信息。 。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畜禽养殖代码证
经营许可证
25
二、自查内容及标准
行政处罚决定:根据《农业保险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项有关农业保险业务数据真实性的
规定,对该支公司罚款30万元;对**支公司总经理警告并罚款2万元;对**支公司总经理 助理警告并罚款4万元。
21
二、自查内容及标准
4.相关资料——种植险
对于种粮大户、家庭农场、龙头企业或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投保以及投保数量较大的 农户,应将委托书、土地承包经营合同或土地流转相关证明或能够证明耕种土地权属情 况的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纳入承保档案(数据量较大时可采取电子版存档)。
15
二、自查内容及标准
3.分户标的投保清单——分户标的信息
森林险:属于集体林权的商品林,已确权且林权证发放到户的,可由林业主管部门或者村民委员 会等组织投保,并制作分户投保清单,由投保组织者核对盖章确认。 • • 分户标的信息应包括:被保险人名称、身份证号、联系方式、林权证号、应交保费(即总
保险费)、农户自交保费、银行账号/一卡通号码、被保险人签字等项。
土地流转合同
土地耕种证明
22
二、自查内容及标准
4.相关资料——种植险
龙头企业或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相关资质证明
文件(包括: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
)应纳入承保档案管理。
23
二、自查内容及标准
4.相关资料——森林险
• • 委托书、林权证、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或土 地承包经营租赁合同复印件等。 标的权属证明(林权证号或林权承包经营证 明材料,属于集体林权但尚未确权到户或林权 证未发放到户地区,可由林业主管部门或村 民委员会等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代为办理。
• 信息填写要求与保险单(副本)保持一 致。
根据保监会最新规定,需在投保单上披露公
司偿付能力信息。目前,公司信息技术部正 在调整投保单模板。
9
二、自查内容及标准
2.保险单

内容完整,不得缺项、漏项,
印刷字迹清晰,信息可准确辨 识。

保险单上应有明确提示投保人 对保险单及保险条款进行阅读 核对的有关内容。
种、银行账号/一卡通号、被保险人签字等项。
• 其中,被保险人名称、身份证号、养殖地点、动物标识码(能繁母猪、奶牛)、保险标的 数量、保险费为必须填写信息,并由被保险人签字或其委托人签字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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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自查内容及标准
3.分户标的投保清单
• • • 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或村民委员会组织农户投保的,应制作分户投保清单,详细列明被保险 人及保险标的信息; 分户标的投保清单应由每个被保险人签字确认,如有特殊情形可以由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委 托人代为办理; 由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或者村民委员核对并盖章确认。
12
二、自查内容及标准
2.保险单——客户信息
错误示例
监管要求:根据中保协《 关于完善<农业保险承保 指引>的通知》(中保协 发(2012)87号),集体 投保的投保人应是参与投 保的全体农户,即”××× 村×××等‘N’户”,不得 将投保组织等同于投保人 。
问题:关系人信息填写不规范。国家审计署审计发现2014年,存在将对保险标的不具有 保险利益的地方政府确认为被保险人情况,表现为有些属于未规范录入、分户清单未导 入业务系统,甚至个别分公司无分户清单。 改正方式:录单时,在“关系人名称”字段录入”XX镇XX村”,使用本级或上级组织机 构代码,同时在“打印附加”字段录入”XXX等XX户”。
4.相关资料——养殖险
养殖场平面图
26
二、自查内容及标准
4.相关资料——养殖险
在承保奶牛时,以能够区分个体特征及编号为原则。如需进行拍照记录,一般要求为
农业保险承保档案规范要点
农业保险事业部/三农保险部 2016年4月 北京
目录
01
SECTION
自查范围及重点
02
SECTION
自查内容及标准
一、6年农业保险承保理赔专项治理整顿工作方案》重点对农业 保险承保理赔档案完整性和真实性治理整顿工作进行部署安排,包括工作目 标、工作原则、组织领导、工作安排、工作要求方面内容, 并相关附件:《农 业保险承保理赔档案核查要点》、《保险公司自查报告撰写要求》、《保险 公司自查统计表》等。
灾害查验资料等重要信息缺失的问题普遍存在,业务档案资料缺少基本的内在逻辑和证明
力,不能如实反映承保理赔工作的真实情况。”
7
目录
01
SECTION
自查范围及重点
02
SECTION
自查内容及标准
二、自查内容及标准
1.投保单
• • 可采取手工填写或系统打印填写方式, 投保单上必须有投保人签字或盖章,特 殊情形可以由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委托人
• 政策措施的基础上在全国范围推开。
3
一、自查范围及重点
2.业务范围
保险 公司
2015以来的所有农业保险业务。 总公司督查省级公司、省级公司督查地市级公司、地市级公司督查 县级公司的机构数量比例,均应不低于30%,下级机构数量少于8家 的,应全面覆盖。 以2016年以来的财政补贴型农业保险业务为主,可根据检查工作的 实际需要,适当向前追溯。 各保监局结合公司自查报告情况,对辖内所有经营农业保险业务的省 级公司及地市级分支机构开展检查,抽查的承保理赔档案数量原则上 不低于总数的30%。 保监会将选择部分农业保险规模靠前、自查整改落实不认真的总公司 ,统一组织开展检查,并根据实际情况选择5-6个省份,对上述总公 司省级分公司开展延伸抽查。
20
二、自查内容及标准
3.分户标的投保清单——行政处罚案例
案例1: 违规情节:**公司在2013年农险业务中存在核保核赔操作不规范、投保清单及理赔清单由 他人代签和财务费用列支不合规定的问题。
行政处罚决定:违反了《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第五十五条的规定,根据《保险公司管理规
定》第六十九条规定,对**公司做出警告,同时罚款一万元。 案例2: 违规情节:**支公司有9户被保险人的承保业务数据缺失,有31户被保险人的承保业务数 据与其真实种植面积不一致,导致承保数据不真实。
码)、胎次(奶
牛)、畜龄(奶 牛)、品种 • 森林险:林权证号 6
一、自查范围及重点
3.承保档案核查要点
保监会财险部刘峰主任在2016年农业保险专项治理整顿工作动员部署会上强调要突出检查 重点,指出“从近两年检查的情况看,保险机构普遍存在档案信息失真、缺失等问题,代 签名或伪造签名、重复使用照片、编造虚假证明材料,农户户籍证明信息、承保地块位置、
正确范例
盖章
农户签字
完整的被保险人及标的信息
18
二、自查内容及标准
3.分户标的投保清单——规范要求
(1)分户标的投保清单信息真实准确,清单信息需与保单信息一致。
错误示例:多个保单共用同一份分户标的清单,被保险人在不同保单的分户清单中重复 出现(承保不同品种正常情况除外);部分保单保险面积、金额与分户标的保险清单信 息汇总数据不一致。 前期检查中发现如: ①保险清单与投保清单不一致:玉米保险清单载明张文,签名仍为张文,但纸质清单为 张下放, ②清单与投保单的数量不一致,投保单数量为600头,清单为612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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