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会计规定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及香港财务报表准则的规定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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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现行会计准则和制度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间差异

中国现行会计准则和制度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间差异

中国现行会计准则和制度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间差异会计准则和制度在全球范围内的一致性是在促进国际贸易和跨国投资中起着重要作用的。

然而,不同国家和地区之间的法律、文化和经济条件的差异导致各国的会计准则和制度存在差异。

中国作为一个重要的经济体,其现行会计准则和制度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之间也存在一些差异。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对比中国现行会计准则和制度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差异。

一、框架和基本原则中国现行会计准则和制度的框架以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为基础。

这一制度以工业企业为主要对象,着重强调经济责任制、法人独立性和国民经济的发展要求。

中国的会计准则重点关注企业的所有者权益、税务和金融部门的需求等方面。

相比之下,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的框架更加全面和细致。

IFRS旨在提供一个在全球范围内可比较的财务报告框架,以便投资者、债权人和其他利益相关方对企业的财务状况有一个一致的认识。

二、资产计量和核算方法在资产计量和核算方法方面,中国现行会计准则和制度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之间存在差异。

中国的会计准则采用历史成本法,即资产和负债按照购买或建造时的成本计量,并以原值为基准进行调整。

这种方法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企业的稳定性和连续性,但对于资产的准确价值可能存在一定的偏差。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则更加强调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是指根据市场上的可观察事实和交易价值来计量资产和负债的价值。

相比之下,公允价值法更具定价意义和市场价值参照,但也有可能在高度市场波动的情况下造成会计报表的不稳定。

三、政策选择和披露中国现行会计准则允许企业在会计处理过程中有一定的政策选择空间,但也可能导致各企业之间的数据不可比较。

例如,企业可以选择计提减值准备的方式和比例,从而可能对企业的利润和财务状况产生影响。

相比之下,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更加强调披露的准确性和透明度。

IFRS鼓励企业按照既定的规则进行会计处理,以提供更加可比较和准确的财务信息。

此外,IFRS还要求企业披露与会计处理相关的关键假设、估计和判断。

中国现行会计规定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中国现行会计规定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 中国现行会计规定
•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 当相关项目的结果能够可靠地估 计时,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定收 入
• 与中国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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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 现金股利收入(不包括投资款中已包括的应收股利)
• 中国现行会计规定
短期投资 • 于实际收到时冲减投资成本。
长期投资 • 于宣告分派时,将与被投资单
位在接受投资后产生的累积净 利润相关的分配额确认为投资 收益,所获得的股利超过上述 数额的部份,冲减投资的账面 价值。
• 基本上,不符合资产和负债 定义,并且不属于权益的项 目不可在资产负债表上确认。
• 资产和负债的定义与中国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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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负债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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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流动有形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
• 中国现行会计规定
• 一般作为固定资产处理; 但对于房 地产开发企业自行开发用于出租目 的的房地产, 会作为出租开发房地 产按期摊销, 而按照财会[2004]3号 文,其账面价值在资产负债表作为 其长期资产列示。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研究支出在其发生时确
认为费用;开发支出符 合一定 条件时应确认为 无形资产; 在企业合并 中,如果符合无形资产 定义,应按公允价值确 认被购买方研制中的研 究与开发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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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形资产 - 摊销
• 中国现行会计规定
• 规定无形资产应当取得当月 起在预计使用年限内按直綫 法摊销,计入损益;
• 资本化金额 - 借款利息及折价或溢价的摊销:累计
支出加权平均数X 专门借款加权平均 利率; - 辅助费用和汇兑差额:直接计入成本 (金额较小的辅助费用可直接计入财 务费用);
•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 基准处理方法——费用化; • 备选处理方法——资本化,仅限于为

(精选文档)中国会计规定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之比较

(精选文档)中国会计规定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之比较

中国会计规定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及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的比较随着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各界正积极就新机遇和挑战作出准备。

会计﹐有必要不断的更新以配合国内经济发展的步伐﹐但作为国际通用的商业语言﹐又不可与国际惯例有重大偏离。

为此﹐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不断就此方向作出努力﹐并取得了重大成果。

在1993年﹐财政部以世界银行的拨款﹐开始发展约30项适用于中国发展中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会计准则﹐旨在使中国的会计及财务编报实务能与国际接轨。

在1994年至1996年3年间﹐相关准则的征求意见稿已分批发出。

在2000年发展约17项会计准则﹐当中主要是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正在处理的项目及一些特殊行业的会计准则。

直至现时为止﹐共有16项《企业会计准则》(以下简称“具体准则”) 已经发出﹐而其它准则仍在制订中。

除了制定具体准则有长足进展外﹐在2000年底﹐财政部发布了新的《企业会计制度》(以下简称“新制度”)﹐并自2001年1月1日起应用在所有股份有限公司上。

新制度的施行使中国会计与国际惯例更具可比性﹐当中较为重要的是全面要求对发生减值的资产确认减值损失。

于2002年1月1日起﹐新制度扩展至适用于所有外商投资企业。

于2003年3月﹐财政部进一步扩展《企业会计制度》的涵盖范围﹐要求所有于2003年1月1日或以后成立的企业(小企业及金融机构除外)全面执行《企业会计制度》。

长远而言﹐财政部拟将新制度应用于所有大、中型企业﹐将以往不同行业或不同类型企业各自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统一起来﹐以加强报表的可比性。

此外﹐财政部亦就金融企业及小企业的特点和需要﹐分别制定新的《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及《小企业会计制度》。

新的《金融企业会计制度》于2002年1月1日起于所有上市及外商投资金融企业施行﹐并自2004年1月1日起扩展到非上市的非外商投资证券公司。

而《小企业会计制度》将于2005年1月1日对指定的小企业生效。

一般而言(不包括金融企业及小企业)﹐《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的会计公告(一般名为“财会”的通知)构成现时中国会计的基础规定。

浅析中国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差异

浅析中国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差异

浅析中国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差异作者:徐康宁来源:《科学与财富》2018年第34期摘要:鉴于全球化的迅猛蔓延渗透,交互影响,我国财政部自2005年起深入改革中国会计制度,协调推进中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趋同,然而鉴于实际情况,截止至目前仍然存在一些差异。

关键词:企业会计准则;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差异一、中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趋同现状在过去几十年,中国经济的迅猛发展以及2001年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与世界经济的深入交互影响,我国正以前所未有的广度与深度在世界舞台上发挥着巨大的作用。

与此同时,我国政府也更加深刻地意识到了建立全球统一的高质量会计准则对中国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

2005年为实现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趋同,中国会计准则做出了一系列调整并取得了重大的进展。

2006年中国财政部以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为蓝本,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并于2007年1月1日起施行。

至此,中国完成了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趋同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

在后续的十多年中,中国财政部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持续趋同路线图》持续推进中国会计准则的国际趋同。

但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在考虑中国现阶段的实际市场和经济情况下,在财务信息的列报和披露、资产的确认和计量以及企业合并三大方面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还有些区别。

二、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的差异资产的确认和计量1、国际会计准则允许企业选择成本模式或重估价模式确认计量固定资产,如果一个固定资产被重估价值,这个固定资产所属分类的所有固定资产都需被重新估价。

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只允许使用成本模式确认计量固定资产。

2、投资性房地产在国际会计准则中范围更广,包括了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中不包括的未确定使用用途的土地和满足某些条件下的经营租赁的财产权益。

国际会计准则要求企业对所有的投资性房地产使用统一的会计处理政策,中国企业会计准则没有这样的要求。

因此,当一个企业把以租赁为目的的土地使用权归类为投资性房地产时,在国际会计准则下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下采用成本模式计量或公允价值模式计量(但需保证公允价值能够持续可靠地取得)。

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趋同及差异

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趋同及差异

(1)存货准则。这是对原准则的修订。主要修订内容为:
新企业会计准则取消后进先出法,规定企业应当采用先进先出法、加 权平均法或者个别计价法确定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原先采用“后进 先出”法、存货较多、存货周转率较低的公司,采用新的存货记账方 法后,其毛利率和利润将可能出现不正常的波动。 对于借款费用的资本化问题,允许为生产大型机器设备、船舶等生产 周期较长的资产所借入的款项所发生的利息资本化,计入存货价值, 而不再直接计入损益,也就是可资本化的资产不再限于使用专门借款 购建的固定资产。 (2)固定资产准则。主要变化是在确定净残值时,引入预计未来现金流 量折现概念。取消了后取消了固定资产减值转回,新的会计准则体系增 加了资产减值准则,其明确规定,减值损失不允许转回。
欧盟于2007年宣布,2008年至2010年过渡期内等效 2010年,双方签署联合声明,最迟在2011年底实现最终等效 今年5月份启动了针对欧方的会计准则等效评估
中国与美国—完善定期会议机制 中日韩—建立未来10年三国合作规划
亚洲—大洋洲会计准则制定机构组的发起国
中国与俄罗斯—2010年7月启动双方交流机制 中国大陆与台湾地区—交流和合作日益加强
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与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趋同及差异
一、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简述及新变化 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简述 三、中国准则与国际准则的趋同现状 四、中国准则与国际准则的差异
一、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简述


中国企业会计准则China Accounting Standards(CAS)同时参考了 IFRS、主要国家(如美国)的GAAP,并保留了自身情况综合制定的 一个准则,但总体还是朝趋同方向发展,鉴于UK曾经的影响力和一 直以来的推广,目前已有 100 多个国家或地区不同程度采用了国际财 务报告准则(IFRS)或与之趋同 目前,我国A股上市公司、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中央企业和 大中型企业等执行的《企业会计准则》是由财政部于2006年2月颁布 ,要求从2007年1月1日逐步开始实施的,通常称之为“新会计准则 ”。之前执行的《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一般称为“旧会计 准则”新会计准则”体系包括1个基本准则,41项具体准则,32项应 用指南,若干准则解释和补充规定。(其中:2014年7月,财政部对基 本准则和4具体准则进行了修改,并新增了三项具体准则,2017年7 月份新发布定稿了收入准则)

财务报表的国际准则与国内准则差异

财务报表的国际准则与国内准则差异

财务报表的国际准则与国内准则差异财务报表是企业在特定会计期间内对其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全面记录和呈现。

在全球范围内,不同国家和地区采用的会计准则存在差异,主要体现在国际准则与国内准则之间。

本文将探讨财务报表的国际准则与国内准则的主要差异,以及这些差异背后的原因。

一、财务报表的国际准则与国内准则的定义差异根据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B)制定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财务报表应根据“公允价值”原则编制,即反映市场交易参与方在公平、自愿和知情基础上进行交易时所形成的价值。

而国内准则通常基于“成本原则”,即企业在购买资产或产生负债时的实际成本。

二、财务报表要求的核算项目和计量方法存在差异在财务报表的编制过程中,国际准则与国内准则对核算项目和计量方法存在差异。

国际准则更加突出经济实质,注重信息的质量和可比性。

国内准则则更注重法律法规的合规性,强调规则的明确性和选择的灵活性。

例如,在对金融工具的计量和分类方面,国际准则采用公允价值和公允价值应占利润或损失的概念,而国内准则则通常使用成本或摊余成本。

三、财务报表披露要求存在差异财务报表的透明度和披露要求对于投资者和其他利益相关方来说至关重要。

在国际准则下,企业需提供更多的信息,包括财务报表附注、会计政策选择的披露等。

相比之下,国内准则对披露要求较为灵活,企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选择和披露。

四、差异背后的原因导致国际准则与国内准则差异的原因有多方面,主要包括法律体系、文化背景、制度环境等。

首先,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法律体系对企业财务报告有不同的要求,导致会计准则的制定存在差异。

其次,在国际经济交流和全球化进程中,文化背景差异导致了对经济事务的理解和处理方式的不同。

最后,各国的制度环境和监管机构的要求也会影响会计准则的出台和实施。

结论财务报表的国际准则与国内准则之间存在着一定的差异,涉及到定义、核算项目和计量方法以及披露要求等方面。

这些差异背后是由于法律体系、文化背景和制度环境的差异所导致的。

中国会计准则与国际、GAAP差异分析

中国会计准则与国际、GAAP差异分析
存货跌价准备记入资产减值损失
根据减值资产的性质, 分别属于不同的费用; 应收帐款坏帐准备记入其他费用单列; 存货跌价准备记入销售成本
中期财务报告
需提供一套完整的会计报表和附注. 上年度会计报表一致
其格式和内容应当与
只要求提供有限的财务资料, 报表项目可详可略,附注可以简化.
预测性财务信 息的披露
缺乏预测性信息的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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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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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国际会计准则(IAS)由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C)于 1973年至2000年间发布。IASC自2001年4月改组为国际会计准 则理事会(IASB)后,宣布将制定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
原由IASC 发布的国际会计准则(IAS)只要未被新的IFRS所 取代,将仍然有效 。所以截至目前,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包括了 《财务报告概念与框架》、仍然有效的 IAS以及其官方解释、和 2001年以来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继续颁布的17项国际财务报告准 则及其官方的解释、其他技术总结和官方订正文件。
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所有者收入、收入、费用、利得、损失
年度报告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 10-k(年报) 90天内;
会计报告时间
半年报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10-Q (季度报))45天内; 季度报告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第3个月、第9个月结束后 8-K (重大问题公告 )15天。
中国现执行会计准则 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US GAAP
差异分析
时间:2020年
1
CONTENT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US GAAP
差异对比分析
2
背景
中国公司现执行的会计准则是基于2015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补充规定, 该补充规定是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及《企业会计 准则解释》的细化与补充,也是基于财政部2014年第二次大规模准则修订和增补的 企业会计准则。

我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的异同

我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的异同

我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的异同我国的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之间存在着一些异同。

这些异同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审定机构:我国的会计准则是由中国财政部会计司制定和发布的,而国际会计准则是由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负责制定和发布的。

2.准则内容的差异:我国的会计准则主要是以《企业会计准则》为基础,包括了《企业会计准则第一号,整体框架》和各个行业的具体准则。

而国际会计准则则主要由《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和国际会计准则(IAS)组成。

虽然会计准则的基本框架相似,但具体内容上仍存在一些差异。

例如,在计量方法上,我国的会计准则主要采用历史成本法,即资产和负债按照其购入或形成成本计量;而国际会计准则则允许使用公允价值法计量资产和负债。

此外,在准则的适用范围上也存在差异。

中国的会计准则主要适用于境内的企业,而国际会计准则则适用于全球范围内的企业。

3.报表格式的差异:我国的会计准则要求企业编制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等主要财务报表。

而国际会计准则则要求企业编制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等。

此外,国际会计准则要求企业在财务报表中提供更多的相关信息,如企业的风险管理,以满足投资者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需求。

4.准则的更新机制:我国的会计准则更新相对较慢,一直在努力与国际接轨,但更新仍然相对缓慢。

而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则积极推动准则的更新,不断与时俱进。

总的来说,我国的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在一些方面存在较大的差异。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对国际市场的融入,会计准则的国际化程度将会逐渐提高。

这将有助于提升我国企业的财务透明度,促进国际投资与合作的开展。

中国会计规定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及香港财务报表准则的规定差异

中国会计规定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及香港财务报表准则的规定差异

中国会计规定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及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的比较随着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各界正积极就新机遇和挑战作出准备。

会计﹐有必要不断的更新以配合国内经济发展的步伐﹐但作为国际通用的商业语言﹐又不可与国际惯例有重大偏离。

为此﹐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不断就此方向作出努力﹐并取得了重大成果。

在1993年﹐财政部以世界银行的拨款﹐开始发展约30项适用于中国发展中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会计准则﹐旨在使中国的会计及财务编报实务能与国际接轨。

在1994年至1996年3年间﹐相关准则的征求意见稿已分批发出。

在2000年发展约17项会计准则﹐当中主要是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正在处理的项目及一些特殊行业的会计准则。

直至现时为止﹐共有16项《企业会计准则》(以下简称“具体准则”) 已经发出﹐而其它准则仍在制订中。

中国会计准则会计准则施行日期实施范围1.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1997年1月1日上市公司2.现金流量表(2001年修订﹐只作出了有限度的修改) 2001年1月1日所有企业3.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2003年修订) 2003年7月1日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企业4.债务重组(2001年修订﹐作出了重大修改) 2001年1月1日所有企业5.收入1999年1月1日上市公司6.投资(2001年修订﹐只作出了有限度的修改) 2001年1月1日股份有限公司(2001年1月1日前只实施在上市公司上)7.建造合同1999年1月1日上市公司8.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2001年1月1日所有企业(2001年1月1日前只实施在上市公司上) (2001年修订﹐只作出了有限度的修改)9.非货币性交易(2001年修订﹐作出了重大修改) 2001年1月1日所有企业10.或有事项2000年7月1日所有企业11.无形资产2001年1月1日股份有限公司12.借款费用2001年1月1日所有企业13.租赁2001年1月1日所有企业14.中期财务报告2002年1月1日上市公司15.存货2002年1月1日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企业16.固定资产2002年1月1日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企业除了制定具体准则有长足进展外﹐在2000年底﹐财政部发布了新的《企业会计制度》(以下简称“新制度”)﹐并自2001年1月1日起应用在所有股份有限公司上。

我国会计准则与香港会计准则的准则性差异及对策

我国会计准则与香港会计准则的准则性差异及对策

我国会计准那么与香港会计准那么的准那么性差异及对策我国会计准那么与香港会计准那么的准那么性差异及对策【文章摘要】2006年2月25日,我国财政部发布了新会计准那么,新会计准那么根本实现了与国际会计准那么的趋同,对我国企业拓展海外融资平台具有重要的意义。

但趋同并不等于完全相同,由于受我国根本国情等客观因素的影响,新会计准那么与香港会计准那么仍存在差异。

笔者正是基于此,试图对其差异进行解析。

本文从我国会计准那么国际化趋同的开展历程入手,通过比照新会计准那么与香港会计准那么的具体准那么内容,对两地会计准那么的差异进行分析,进而提出具体对策。

【关键词】企业;会计准那么;差异1 香港会计准那么的开展及现状由于历史的原因,香港早期的会计准那么一直深受英国会计准那么的影响。

1975年4月,香港参加国际会计准那么委员会,成。

1997年,香港回归祖国。

从此,英国会计准那么对香港会计准那么的影响越来越小,取而代之的是国际会计准那么在香港发挥的重要作用。

由于香港是一个实行充分自由竞争的市场经济体制地区,其经济开展根本上已纳人了世界经济一体化的轨道。

因此,香港会计准那么抛弃浓厚的英国色彩转而向国际化方向开展,对于香港来说,是顺应历史开展潮流的必然。

2 我国会计准那么与香港会计准那么的准那么差异及对策2.1 资产减值相关规定的差异及对策由于目前我国的市场经济体制还不够完善,资本市场的开展仍不健全,会计信息的使用者往往更为关注企业由过去交易和事项所形成的经营成果,这就导致不少企业把会计处理的重点放在利润表的工程上。

因此,我国会计准那么的制定就会自觉或不自觉地把利润表作为考虑问题的出发点,而这与国际会计准那么以资产负债表作为出发点构建的会计准那么体系,显然是不一致的。

这种差异的一个具体表达就是资产减值损失的转回问题。

2.2 关联方披露范围的差异及对策由于关联交易在企业经营中的特殊性以及对社会产生的效应,关联方及关联交易的披露,历来是会计准那么中着重强调的一个重要领域。

中国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差异的探讨

中国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差异的探讨

中国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差异的探讨【摘要】本文探讨了中国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之间的差异。

在会计政策选择方面,两者存在着差异,中国更注重保守性原则,而国际准则更倾向于提供更准确的信息。

在资产和负债的计量上,中国会计准则相对保守,而国际准则更加注重市场价值。

收入确认方面,中国更加注重合同履约义务,国际准则更注重实现性原则。

财务报表格式方面,中国更加注重格式规定,国际准则则更加注重信息披露。

在财务报表披露要求上,中国更为严格,而国际准则更加注重提供全面信息。

中国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之间存在差异,需要进一步研究和沟通,以促进国际财务报告的一致性和可比性。

未来,我们应该更加协调国际会计准则和中国会计准则之间的差异,以促进全球经济发展。

建议未来在这方面加强交流与合作,努力实现准则的一致性和全球化。

【关键词】关键词:中国会计准则、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差异、会计政策选择、资产和负债计量、收入确认、财务报表格式、财务报表披露要求、总结、展望未来、建议。

1. 引言1.1 介绍中国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差异一直是专业领域关注的热点问题。

中国会计准则是中国会计职业准则委员会发布的规范,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是由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发布的规范。

由于中国和国际在经济发展水平、市场环境、法律体系等方面存在差异,导致中国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之间存在一定的差异。

本文旨在深入探讨中国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差异,并对这些差异进行详细分析。

将研究中国和国际在会计政策选择、资产和负债的计量、收入确认、财务报表格式以及财务报表披露要求等方面的差异。

然后,将对这些差异进行总结,展望未来的发展趋势,并提出相关建议。

通过本文的研究,将有助于加深对中国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之间差异的理解,为相关研究提供参考,并为相关企业提供合理的会计政策选择和财务报告编制指导。

1.2 研究背景中国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之间存在着一些差异,这些差异在跨国企业的财务报告和会计政策选择中可能会产生影响。

中国会计规定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之比较

中国会计规定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之比较

中国会计规定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之比较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背景下,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nternational Financial Reporting Standards,简称IFRS)的逐渐普及与应用,对中国会计规定的比较与评估成为一个重要的议题。

本文将就中国会计规定与IFRS之间的差异进行比较,并探讨这些差异可能带来的影响和挑战。

一、税务安排的规定在税务安排方面,中国会计规定偏重于满足当地税务的要求,因此对于收入的确认、费用的计提和成本的资本化等都较为保守。

而IFRS更加注重经济实质,更为灵活,重视公允价值的计量。

因此,在税务安排方面,中国会计规定与IFRS存在较大的差异。

由于中国会计规定注重税务合规,企业往往会虚增成本以减少纳税额,导致财务报表出现歪曲。

而IFRS更加注重信息透明度与真实性,强调公允价值的计量,有助于减少企业的税务安排行为。

二、资产减值的计提要求中国会计规定与IFRS在资产减值的计提要求上存在显著差异。

中国会计规定要求企业根据账面价值与可回收金额之间的差距计提减值准备,存在一定的主观判断。

而IFRS要求企业根据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计提减值准备,更注重风险与收益的匹配。

由于中国会计规定存在一定的主观判断,企业往往可以控制资产减值计提的时机与金额,可能导致财务报表的不准确。

相比之下,IFRS更加注重市场情况与企业未来收益的可持续性,更加真实地反映资产价值的变动。

三、企业合并与购并的处理方法在企业合并与购并的处理方法上,中国会计规定与IFRS也存在差异。

中国会计规定要求企业采用购并成本法,即以购买实际出资金额为准。

而IFRS则要求企业采用购买公司的公允价值作为资产和负债的基准。

这意味着,在企业合并与购并时,中国企业可能会低估或高估所持有资产的价值,从而影响经营绩效的真实反映。

而IFRS的采用可以更好地反映合并交易的真实状况,提高财务报表的准确性。

四、金融工具的分类与计量在金融工具的分类与计量方面,中国会计规定与IFRS之间的差异较大。

中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的差异

中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的差异

中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的差异
中国会计准则(CAS)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是两套不同的会
计准则体系,中国会计准则是中国境内企业的会计准则,而国际财务报告
准则是全球范围内适用的会计准则。

虽然这两个准则有一些相似之处,但
也存在一些差异。

以下是中国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主要差异:1.名称和编号:
中国的会计准则称为中国会计准则,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CSRC)的规定执行,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由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发布。

2.定期报告:
中国企业通常按照半年度和年度编制财务报表,而根据国际财务报告
准则,企业还可能需要编制季度报表。

3.报表格式:
4.应计制度:
5.会计政策选择:
中国企业可以在一些具体问题上选择不同的会计政策,但需要在财务
报表中披露,而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企业在每个具体会计问题上必须
采用最适合企业财务报表使用者需要的会计政策。

6.否认价值规则:
7.贷款损失准备金:
8.参股企业与合营企业会计处理:
9.资产计量:
10.披露要求:
总体来说,中国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在许多方面存在差异。

对于国际化的企业来说,理解并熟悉这些差异的影响是至关重要的,以确
保财务报表的准确和一致,同时满足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会计准则的要求。

中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差异

中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差异

中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差异
1. 核算模式:国际会计准则(IAS)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采用的是“权责发生制”(accrual basis),即按照经济事项发生的权益转移和组织的责任承担来进行核算。

而中国会计准则(CAS)往往更倾向于“实质重于形式”(substance over form),强调经济实质的反映。

2.利润计算方法:国际会计准则注重准确计量公司的经济业绩和盈利水平,允许使用公允价值计量和资产重估计价来反映市场变动。

中国会计准则更加强调历史成本计量,往往使用保守的会计原则。

3.财务报表格式:国际会计准则要求提供包括现金流量表、综合收入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在内的完整财务报表。

中国会计准则则只要求提供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

4.收入确认:国际会计准则明确规定了收入的确认原则和标准,注重交易过程的实质。

而中国会计准则则更加注重交易过程的合法性,要求满足一定的交付和支付条件才能确认收入。

5.合并财务报表:国际会计准则对合并财务报表的要求更加详细和严格,包括控制的定义、合并的条件以及预计收购比例的重估。

中国会计准则在合并财务报表方面缺乏具体的规定。

7.商誉计量:国际会计准则允许商誉按摊销法计量,并要求至少每年进行一次商誉减值测试。

中国会计准则则要求商誉进行定期减值测试,不一定按摊销法计量。

总的来说,国际会计准则更加注重透明度和市场价值,强调经济实质和权责的反映。

而中国会计准则更加注重合法性和谨慎原则,着重历史成
本和保守的计量方法。

尽管存在一些差异,但中国会计准则在不断迎合国际趋势,逐渐与国际会计准则接轨。

中国会计规定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之比较

中国会计规定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之比较

中国会计规定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及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的比较随着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各界正积极就新机遇和挑战作出准备。

会计﹐有必要不断的更新以配合国内经济发展的步伐﹐但作为国际通用的商业语言﹐又不可与国际惯例有重大偏离。

为此﹐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不断就此方向作出努力﹐并取得了重大成果。

在1993年﹐财政部以世界银行的拨款﹐开始发展约30项适用于中国发展中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会计准则﹐旨在使中国的会计及财务编报实务能与国际接轨。

在1994年至1996年3年间﹐相关准则的征求意见稿已分批发出。

在2000年发展约17项会计准则﹐当中主要是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正在处理的项目及一些特殊行业的会计准则。

直至现时为止﹐共有16项《企业会计准则》(以下简称“具体准则”) 已经发出﹐而其它准则仍在制订中。

除了制定具体准则有长足进展外﹐在2000年底﹐财政部发布了新的《企业会计制度》(以下简称“新制度”)﹐并自2001年1月1日起应用在所有股份有限公司上。

新制度的施行使中国会计与国际惯例更具可比性﹐当中较为重要的是全面要求对发生减值的资产确认减值损失。

于2002年1月1日起﹐新制度扩展至适用于所有外商投资企业。

于2003年3月﹐财政部进一步扩展《企业会计制度》的涵盖范围﹐要求所有于2003年1月1日或以后成立的企业(小企业及金融机构除外)全面执行《企业会计制度》。

长远而言﹐财政部拟将新制度应用于所有大、中型企业﹐将以往不同行业或不同类型企业各自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统一起来﹐以加强报表的可比性。

此外﹐财政部亦就金融企业及小企业的特点和需要﹐分别制定新的《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及《小企业会计制度》。

新的《金融企业会计制度》于2002年1月1日起于所有上市及外商投资金融企业施行﹐并自2004年1月1日起扩展到非上市的非外商投资证券公司。

而《小企业会计制度》将于2005年1月1日对指定的小企业生效。

一般而言(不包括金融企业及小企业)﹐《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的会计公告(一般名为“财会”的通知)构成现时中国会计的基础规定。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CAS)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的差异及趋同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CAS)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的差异及趋同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CAS )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 )的差异及趋同会计准则(accountingstandards )是会计人员从事会计工作的规则和指南。

国际金融危机爆发以后,各国经济遭受重创,财政体系也受到了巨大冲击。

基于此,国际社会强烈要求重新修改目前使用的各个国家会计准则,重新制定国际统一且高效合理的会计准则标准。

2007年1月1日,我国新企业会计准则颁布并施行标志着我国会计准则进一步迈向国际化。

本文以对我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趋同性与差异性为主题,分析、总结了两种准则在趋同道路上的进程与所遇到的困难以及两种准则在目前所存在的各项差异,希望我国能够成功实现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持续全面趋同。

一、我国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差异性分析(-)法律地位上的差异从法律地位上而言,在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体系中,基本准则属于部门规章;具体准则及其应用指南属于规范性文件,财政部以财会字文件印发。

会计准则作为法规体系,具有强制性的特点,要求企业必须执行,否则就属于违规行为。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虽不是法规体系,但在国际资本市场上具有重要影响和较强的约束力,某个国家或地区如果宣布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就应当全面地执行;如果是借鉴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就应当在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方面实现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趋同。

(二)会计要素的差异首先,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将会计要素归类为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利润六个要素。

IASB在《编制和呈报财务报表的结构》(Framework)(以下简称Framework )中将会计要素归类为资产、负债、收益和费损五个要素。

两种准则对收入和费用存在不同认识。

我国会计准则中对收入和利得及费用和损失进行了区分,但并未对利得和损失单独设立会计要素,而是将其包括在了利润这一要素中。

IASB则没有对其进行区分,收益要素中包括了利得,费损要素包括了损失。

其次,对利润要素的设置不同。

我国的会计准则没有将利得和损失并入会计要素,但在计算时利润包括了利得和损失。

国内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的差异是什么

国内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的差异是什么

国内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的差异是什么国内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的差异是什么在中国使用的会计准则,和国际的会计准则是存在明显差异的。

下面是店铺为你整理的国内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的差异是什么的内容,希望对你有帮助。

一、国内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的差异(一)在内容上,中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还存在差别:1.中国目前还缺少一个概念框架。

国际会计准则和大多数发国家在制定会计准则时均有一个概念框架作为参照,以起到指导作用。

但中国还没有这样一个概念框架。

其结果是,中国没有采用一套系统一致的方法去发展会计准则,而采用了将中外会计准则的个别差异分项处理的“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方法。

2.中国尚未对许多会计问题发布具体准则,如企业合并、合并报表、职工福利义务、金融工具、所得税、政府补贴、资产减值,等等。

3.中国准则对某些重要会计信息的披露尚无要求,如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终止经营的部门、每股收益(包括摊薄)的计算方法、分部报告,等等。

4.在中国已有准则或制度加以规范的一些会计业务问题上,同国际会计准则之间也还存在一定的差别,如商品销售和提供劳务收入的计量、债务准备的计量、最佳估计数的确定方法、债务准备的适用范围、追加的资产建造、利润分配方案、债务重组,等等。

(二)在形式上,中国准则同国际会计准则有重要差别。

中国的准则正式条文都比较简略,而国际会计准则和美国财务会计准则的正文比较详尽;国外的会计准则均具备几个不同的层次,准则下面还有准则解释、技术公告等层次,而中国的会计准则没有这样的层次。

(三)在制定机制上,中国准则同国际会计准则有重要差别。

中国准则由财政部会计司负责制定,会计准则委员会只是一个咨询机构,准则制定过程中的调研和征求意见范围较为有限。

二、国内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的现状会计准则是各国的“准法律”,是会计人员从事会计工作的规则和指南。

国际会计准则的概念比较笼统,是指在主要发达国家采用的、对其他国家影响较大的会计概念、程序、做法、方法等。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差异及趋同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差异及趋同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差异及趋同首先,差异方面:1.制定机构:CAS是由中国会计学会制定的,在中国国内使用;而IFRS由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B)制定,适用于全球范围内的上市公司。

2.适用范围:CAS适用于在中国注册的企业,包括中小企业;而IFRS适用于全球范围内的上市公司,主要用于大型企业。

3.目标:CAS的目标是满足中国国内用户的信息需求,重点强调了保守性和稳定性;而IFRS的目标是为全球投资者提供高质量的财务信息,重点强调了透明度和可比性。

4.核算方法:CAS采用成本计量法为主,强调实物概念;而IFRS允许采用成本计量法或公允价值计量法,并强调市场概念。

5.财务报表格式:CAS的财务报表格式按照目录式呈现,突出资产负债表;而IFRS的财务报表格式按照项目式呈现,突出利润表。

6.概念定义:CAS对一些概念的定义与IFRS存在一定差异,如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等。

7.分类与计量方法:CAS对于一些项目的分类与计量与IFRS存在差异,如金融工具的分类与计量、收入的确认等。

其次,趋同方面:1.合并报表:CAS与IFRS在合并报表的要求上趋同较多,都要求按控制关系进行合并。

2.持续经营假设:CAS与IFRS都要求在编制财务报表时采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有充分证据表明企业无法持续经营。

3.披露要求:CAS和IFRS都强调对重大事项的披露,包括会计政策的变更、估计的变化、关键财务指标等。

4.收入确认:CAS和IFRS都采用了类似的收入确认原则,即收入应该在具体交易中实现,且能够可靠地计量。

5.会计估计:CAS和IFRS都要求企业对一些项目进行会计估计,并在财务报表中进行披露。

总体上看,虽然CAS和IFRS在很多方面存在差异,但在一些关键领域趋同的地方也不少。

随着中国企业国际化的进程加速,CAS与IFRS的趋同程度将逐渐增加,以方便国际投资者更好地理解和比较中国企业财务信息。

同时,受IFRS全球推广的影响,CAS也在不断向IFRS靠拢,以适应国际化的需求。

企业财务管理中的国际会计准则与国内会计准则的差异

企业财务管理中的国际会计准则与国内会计准则的差异

企业财务管理中的国际会计准则与国内会计准则的差异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背景下,跨国企业日益增长,因此,国际会计准则的应用成为企业财务管理的重点之一。

然而,国际会计准则与国内会计准则之间存在一定的差异。

本文将探讨这些差异,并分析其对企业财务管理的影响。

一、前言随着跨国企业的兴起,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B)于2001年颁布了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

与之相对应的,我国制定了中国会计准则(CAS),作为我国企业的财务报告依据。

尽管这两种准则有着相似的目标,即提供高质量的财务信息,但它们在具体内容上存在一些不同之处。

二、资产和负债的计量在国际会计准则中,资产和负债的计量方法主要有公允价值和成本两种。

公允价值是指在公平交易中可以获取到的价格,往往反映了资产和负债的真实价值。

而在国内会计准则中,常使用的是历史成本计量法,即以购买成本为基础进行估值。

这种差异导致了企业在资产和负债计量上的差异。

如果企业以公允价值计量资产,可能会导致资产价值的波动,影响财务报表的稳定性。

因此,企业在应用国际会计准则时需要考虑这一因素。

三、收益与费用的确认国际会计准则中,收益与费用通常以实现准则为基础进行确认。

也就是说,当收益或费用实际发生时,才能确认其发生。

而在国内会计准则中,往往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进行确认,即只要具备收益或费用发生的条件,就可以确认其发生。

这种差异导致了企业在确认收益与费用时的时间点不同。

在应用国际会计准则时,企业需要更加关注实际发生的时间点,确保财务报表的准确性。

四、业绩评价与税收政策国际会计准则中,企业的业绩评价主要依据净利润进行。

而在国内会计准则中,企业的业绩评价可能会受到税收政策的影响,即企业所得税优惠等。

这种差异导致了企业在财务报表中反映的业绩可能存在差异。

税收政策的影响还体现在企业会计处理上。

国际会计准则对于一些特殊交易如租赁、金融产品等有着更为详细的要求,而国内会计准则在处理这些交易时可能更为灵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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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会计规定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及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的比较随着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各界正积极就新机遇和挑战作出准备。

会计﹐有必要不断的更新以配合国内经济发展的步伐﹐但作为国际通用的商业语言﹐又不可与国际惯例有重大偏离。

为此﹐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不断就此方向作出努力﹐并取得了重大成果。

在1993年﹐财政部以世界银行的拨款﹐开始发展约30项适用于中国发展中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会计准则﹐旨在使中国的会计及财务编报实务能与国际接轨。

在1994年至1996年3年间﹐相关准则的征求意见稿已分批发出。

在2000年发展约17项会计准则﹐当中主要是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正在处理的项目及一些特殊行业的会计准则。

直至现时为止﹐共有16项《企业会计准则》(以下简称“具体准则”) 已经发出﹐而其它准则仍在制订中。

中国会计准则会计准则施行日期实施范围1.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1997年1月1日上市公司2.现金流量表(2001年修订﹐只作出了有限度的修改) 2001年1月1日所有企业3.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2003年修订) 2003年7月1日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企业4.债务重组(2001年修订﹐作出了重大修改) 2001年1月1日所有企业5.收入1999年1月1日上市公司6.投资(2001年修订﹐只作出了有限度的修改) 2001年1月1日股份有限公司(2001年1月1日前只实施在上市公司上)7.建造合同1999年1月1日上市公司8.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2001年1月1日所有企业(2001年1月1日前只实施在上市公司上) (2001年修订﹐只作出了有限度的修改)9.非货币性交易(2001年修订﹐作出了重大修改) 2001年1月1日所有企业10.或有事项2000年7月1日所有企业11.无形资产2001年1月1日股份有限公司12.借款费用2001年1月1日所有企业13.租赁2001年1月1日所有企业14.中期财务报告2002年1月1日上市公司15.存货2002年1月1日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企业16.固定资产2002年1月1日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企业除了制定具体准则有长足进展外﹐在2000年底﹐财政部发布了新的《企业会计制度》(以下简称“新制度”)﹐并自2001年1月1日起应用在所有股份有限公司上。

新制度的施行使中国会计与国际惯例更具可比性﹐当中较为重要的是全面要求对发生减值的资产确认减值损失。

于2002年1月1日起﹐新制度扩展至适用于所有外商投资企业。

于2003年3月﹐财政部进一步扩展《企业会计制度》的涵盖范围﹐要求所有于2003年1月1日或以后成立的企业(小企业及金融机构除外)全面执行《企业会计制度》。

长远而言﹐财政部拟将新制度应用于所有大、中型企业﹐将以往不同行业或不同类型企业各自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统一起来﹐以加强报表的可比性。

此外﹐财政部亦就金融企业及小企业的特点和需要﹐分别制定新的《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及《小企业会计制度》。

新的《金融企业会计制度》于2002年1月1日起于所有上市及外商投资金融企业施行﹐并自2004年1月1日起扩展到非上市的非外商投资证券公司。

而《小企业会计制度》将于2005年1月1日对指定的小企业生效。

一般而言(不包括金融企业及小企业)﹐《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的会计公告(一般名为“财会”的通知)构成现时中国会计的基础规定。

当各公告间出现差异时﹐除特别注明外﹐一般均会以最新的公告要求为准。

另外﹐《企业会计制度》已包含各具体《企业会计准则》(中期财务报告准则除外)的基本会计原则﹐但各具体《企业会计准则》有较详尽的阐释。

现时中国会计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及《香港财务报告准则》(HKFRS)亦有一定程度的差异﹐所以制定以下的会计比较表供有关人仕参考之用。

但请留意下表只是以上市公司及采用《企业会计制度》的外商投资企业为对象﹐并就主要会计项目在会计核算上的比较﹐并不能视作一份完整的比较表﹐另外下表并没有对相关披露要求作出比较﹐亦不是为特殊行业(例如银行、保险等)、或小企业而设。

于2003年末及2004年初﹐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发出了多项新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及对多项国际会计准则(IAS)作出了修订。

这些新修订和新发出的准则﹐除IFRS 3企业合并以及相关的对IAS 36和IAS 38的修订(参见附注3)之外﹐均将于2005年1月1日开始的会计年度生效。

为了让读者能更全面了解及作好准备﹐因此下表除包括对现行国际会计准则的比较(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修订前)”一栏表示)﹐还包括对新发出及修订后的准则的比较(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修订后)”一栏表示)。

随着多国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香港会计师公会亦明确其全面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协调的准则制定目标。

因此香港最近发出的新准则﹐均以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为蓝本﹐并将于2005年之后开始生效﹐而多项已发出的征求意见稿﹐亦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相符。

由于新准则将会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修订后)”一栏的内容大致相同﹐因此下表“香港会计实务准则”一栏的内容只包括目前已经生效的准则﹐并未包括新发出的准则的内容﹐但为方便了解香港会计准则的发展情况﹐表内亦会列出准则进展的资料。

会计核算比较科目中国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修订前)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修订后) 香港会计实务准则一般比较资产和负债的定义资产﹐是指过去的交易、事项形成并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资源﹐该资源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

负债﹐是指过去的交易、事项形成的现时义务﹐履行该义务预期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

基本上﹐不符合资产和负债定义﹐并且不属于权益的项目不可在资产负债表上确认。

资产和负债的定义与中国相同﹐对于不符合资产和负债定义﹐并且不属于权益的项目﹐一概不可在资产负债表上确认。

与修订前一致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修订前)(以下简称“IFRS(修订前)”)相同一般确认及计量原则按价款金额入账﹐一般不考虑递延支付的折现影响(现值)。

与中国大致相同﹐但会考虑递延支付的折现影响(现值)。

与修订前一致与IFRS (修订前)相同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按成本减折旧或摊销计量﹐但如发生减值﹐应减记至可收回金额。

与中国相同﹐但容许资产重估。

基本上与修订前一致﹐但对于有不确定使用寿命的无形资产(见下述有关内容)﹐则不摊销。

与IFRS (修订前)相同[已发出HKAS 16]固定资产- 折旧允许企业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地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并根据固定资产所含经济利益预期实现方式﹐选择合理的固定资产折旧方法。

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可以采用年限帄均法、工作量法、年数总和法、双倍余额递减法等。

按照财会[2004]3号文﹐改变折旧方法会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与中国相似。

澄清对于固定资产每一重要部分应分别确定折旧﹐即应采用部件折旧法(componentdepreciation method)与IFRS(修订前)相同[已发出HKAS 16]投资性房地产一般作为固定资产处理;但对于房地产开发企业自行开发用于出租目的的房地产﹐会作为出租开发产品按期摊销﹐而按照财会[2004]3号文﹐其账面价值在资产负债表作为其他长期资产列示。

∙可选择成本法或以公允价值计量。

∙当选用成本法﹐则按成本减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计量﹐但需披露其公允价值。

∙当以公允价值计量﹐则将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与修订前大致相同﹐但对于经营租赁下持有的房地产﹐在符合一定条件下﹐也可作为投资性房地产。

∙按公允价值计量。

∙公允价值变动应计入权益﹐除非总体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低于其账面价值总额﹐在此情况﹐差额会计入当期损益。

[已发出征求意见稿]在建工程(即建造中的固定资产)- 減值企业在建工程预计发生减值时﹐如长期停建并且预计在3年内不会重新开工的在建工程﹐也应当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基本上与中国相同﹐但无任何停工期限规定作为计提减值准备依据。

与修订前一致与IFRS (修订前)相同企业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研究与开发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不得资本化。

∙只有为依法申请取得的自行开发无形资产而发生如注册费、律师等费用﹐才能资本化。

∙研究支出在其发生时确认为费用。

∙开发支出符合一定条件(例如:技术上可行﹐有足够资源完成发展项目﹐很可能产生未来经济利益)时应确认为无形资产。

与修订前一致与IFRS (修订前)相同无形资产- 摊销∙规定无形资产应当自取得当月起在预计使用年限内分期帄均摊销﹐计入损益∙如预计使用年限超过了相关合同规定的受益年限或法律规定的有效年限﹐则采用孰短的原则。

∙如果合同和法律都没有规定年限的﹐摊销年限不应超过10年。

按无形资产的预期使用寿命摊销﹐但假定不可超过20年取消了摊销年限不超过20年的假定﹐并且规定﹐如果无形资产有不确定(Indefinite)的使用寿命(即预期能产生净现金流入企业的未来期间﹐并不预期会受到限制)﹐则该等无形资产不应摊销﹐但应每年及在其出现减值迹象时进行减值测试。

与IFRS (修订前)相同投资一般投资分为短期投资及长期投资短期投资•按成本与市价孰低计量﹐可按投资总体、类别或单项计提跌价准备。

如果某项投资占整个短期投资10% 或以上﹐该项投资应按单项投资为基础计提跌价准备。

长期投资∙股权投资:- 成本法∙债权投资:- 成本±溢价/折价摊销∙如发生减值﹐应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

分为企业源生的贷款和应收款项(适用于初始发行时购入、并且相关款项直接划转至发行人﹐且不打算立即或在短期内出售的债务性工具)、持有至到期日投资、为交易而持有的投资及可供出售的投资∙为交易而持有的投资- 按公允价值计量﹐价值变动计入损益∙可供出售的投资- 按公允价值计量﹐价值变动可选择计入损益或权益∙企业源生的贷款和应收款项- 成本±溢价/折价摊销-减值∙持有至到期日的投资(指有意图及能力持有至到期日﹐并有固定或可确定金额和固定期限的投资)- 成本±溢价/折价摊销-减值分为贷款和应收款项、持有至到期日投资、以公允价值计量(经收益表)的投资(包括为交易而持有的投资及在初始确认时指定)及可供出售的投资∙以公允价值计量(经收益表)的投资- 按公允价值计量﹐价值变动计入损益∙可供出售的投资- 按公允价值计量﹐价值变动计入权益∙贷款和应收款项(指有固定或可确定金额的﹐不论是企业源生的或取得的﹐但没有活跃市场报价的﹐同时并不属于或没有在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上述两项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成本±溢价/折价摊销-减值∙持有至到期日的投资- 成本±溢价/折价摊销-减值分为持有至到期日债务证券及非持有至到期日的债务证券∙持有至到期日债务证券(指有意图及能力持有至到期日的债务投资)- 成本±溢价/折价摊销-减值∙非持有至到期日证券- 基准方法投资证券(有明确、清楚及已记录的长期目的):成本-减值其它投资:公允价值(价值变动计入损益)- 允许方法交易证券(为获得短期利润而持有的):公允价值(价值变动计入损益)其它投资:公允价值(价值变动计入权益)[已发出HKAS 32及39]联营、合营及子公司–在投资者单独财务报表的核算采用权益法(通常﹐拥有被投资单位有表决权资本20%或以上﹐则视为具有重大影响)∙联营企业及子公司:成本法或权益法或作为可供出售的投资处理∙合营企业:无规定除按IFRS 5 归类为持有待售的(见下述有关内容)以外﹐按成本法或按IAS 39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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