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借阅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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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借阅管理制度

一、借书规则

1、学生证(入学时免费办证) 借书,借阅证仅限本人使用,借书手续不得代办。

2、读者丢失图书,按书价2—5倍赔偿。

3、读者所借书刊不得圈画与损坏,情节较轻者按书价的10—50%罚款,情节严重者按丢失图书处理。

5、遵守图书借阅规定,按时还书,逾期罚款。

6、期刊一律不外借。

7、借出书刊本资料室如有特殊需要可随时索回。

二、阅览规则

1、本资料室仅对本校读者开放,凭本人借阅证入资料室阅览。

2、资料室实行开架借阅,读者可自行选书;选书时请使用代书板,以便借阅后放回原位,保持图书整齐有序。

3、图书借阅每次最多只能借2本,每次借阅时间最长不超过七天,若到期仍未看完,应办理续借手续。

4、保持室内安静整洁,自觉关闭通讯工具;禁止吸烟、吃零食;禁止随地吐痰、乱扔纸屑等。

5、读者应自觉爱护书刊,不得污损(如撕页、划线、写字、污迹等)。私自将书刊携带、转移出室外者,以盗窃书刊论处。污损、盗窃书刊按《借阅书刊违章处罚办法》予以赔罚。

6、爱护资料室的设施,桌椅不得随便乱动。

要随身携带。因读者保管不善而造成的个人损失,资料室概不负责。

8、自觉遵守资料室的其他有关规定。

资料借阅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资料室借阅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1、室内除报刊外,所有杂志和图书均实行借阅制。

2、借阅人在资料室借阅时,看完应放回原处,无需登记,不得偷盗,违者按原价10倍处罚。

3、借阅人须带出资料室借阅时,必须在值班处登记借阅时间,归还时间,借书人的姓名及联系方式,并付相当于书籍价格的押金,还书时,押金退回。

4、借书时,借阅人须检查图书有无缺页破页,若有及时告知值班人员,归还时,若图书有损坏,应照原价赔偿,图书遗失,押金不予退还。

5、图书借阅每次最多只能借2本,每次借阅时间最长不超过七天,若到期仍未看完,应办理续借手续。

6、保持室内安静整洁,自觉关闭通讯工具;禁止吸烟、吃零食;禁止随地吐痰、乱扔纸屑等。

7、读者应自觉爱护书刊,不得污损(如撕页、划线、写字、污迹等)。私自将书刊携带、转移出室外者,以盗窃书刊论处。污损、盗窃书刊按《借阅书刊违章处罚办法》予以赔罚。

8、爱护资料室的设施,桌椅不得随便乱动。

要随身携带。因读者保管不善而造成的个人损失,资料室概不负责。

10、自觉遵守资料室的其他有关规定。

雨滴穿石,不是靠蛮力,而是靠持之以恒。——拉蒂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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