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评比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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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评比办法
一、目的
为激励员工工作绩效、赏罚公平合理并拔擢优秀人才,特实施此评比办法。
二、原则
单位主管对所属人员评比时,应尽可能用数字化之指针来衡量工作成果及进步成长状况,不可只凭感觉及主观印象等方式考核,以免造成不公平之现象。
三、办法
(一)员工评比定期于7月初(年中评比)及12月初(年终评比)举办两次,以
评比日为基准,凡服务满六个月者,始得参加定期评比。
(二)年中评比期间自1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年终评比自7月1日起至
12月31日止。
(三)员工评比表分主管适用(表一)及一般职员适用(表二)两种类,并依评比
作业流程进行。
(四)评比分数以100分为满分,等第参考分数如下:
(五)评比结果:
1.年中评比结果为年终评比之参考数据。
2.年终评比结果将作为每年调薪及升等之主要参考数据。
3.年终评比等级列为丁等者,不得调薪、升等并得处以减薪;列为戊
等者,视为不适任予以资遣。
(六)评比核定权限如下:
1.部门职员由部主管初核,处主管复核。
2.部门主管由处主管初核,总经理复核。
3.处主管由总经理初核,董事长复核。
(七)出缺勤、奖惩考绩加扣分规定:
1.旷职1日扣
2.0分。
2.事假1日扣0.5分。
3.病假超过3日后,每日扣0.5分。
4.迟到早退1次扣0.2分。
(八)其它评比规定:
1.旷职累计达5日以上等第应列丁等以下(含)
2.旷职累计3-4日等第应列丙等以下(含)
3.旷职累计达2日等第应列乙等以下(含)
4.迟到早退40次以上者等第应列丁等以下(含)
5.迟到早退30次以上者等第应列丙等以下(含)
6.迟到早退20次以上者等第应列乙等以下(含)
四、本作业办法经总经理同意后报请董事长公布实施,修改时亦同。
评比作业流程
1. 管理部人事课备妥人员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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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发布评比作业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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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员工填写评比表「自行评分」部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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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员工将评比表转呈主管
↓
5. 主管与员工进行评比面谈
↓
6. 主管完成评比并签字
↓
7. 部属表示意见并于表上签字
↓
8. 高一阶主管复核
↓
9. 评比表交回人事课加计考勤、奖惩分数,并核定等级
↓
10. 呈总经理确定等级
↓
11. 人事课通知受评人等级及评语供其参考
↓
12. 人事课将评比表归档
↓
13. 评比作业完成
(表二)
员工评比表(一般员工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