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事务管理局会议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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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局务会议制度

机关局务会议制度

机关局务会议制度一、局务会是机关事务管理局的领导机构和工作决策机构。

局务会议遵循民主集中制原则,对有关全局工作和重大问题进行决策。

二、局务会的主要职责1.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和上级机关事务管理局有关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的文件指示精神,结合本地和本局工作实际,研究决定机关事务管理和自身建设等方面的重要问题。

2.研究决定提交县两办审定并以两办名义或本局名义发出的机关事务管理工作文件。

3.研究审定本局带全局性的机关事务管理工作规划、部署和总结,审定上报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请示、报告、总结,审定本局工作会议的安排方案和会议报告。

4.研究本局的机构、编制和人事安排,制定本局干部的奖惩事项。

5.研究决定必须集体决定的其它重大问题。

三、局务会议由全体局务会成员参加,局务会成员由下列人员组成:正、副局长、纪检组长、工会主席。

局务会议由局长召集、主持。

局长不在家时,可由局长委托主持日常工作的副局长召集、主持会议。

办公室主任负责通知并作好记录。

四、局务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成员参加方可召开。

研究干部奖惩的重大问题,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局务会成员到会才能召开。

局务会成员因故不能出席,须向会议主持人请假。

五、局务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需要提交局务会议讨论的问题,有关股室必须提前做好材料准备,经分管副局长同意后,提前3天交办公室汇总,报会议主持人确定会议议题。

会议议题及有关材料应提前发放给局务会成员,作好发言准备。

酝酿和准备不充分的议题不得上会。

六、局务会议讨论决定问题,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个人如有不同意见,允许保留,但必须服从和执行集体的决定。

七、局务会议作出的决定,由会议主持人或指定专人向因故未出席会议的局务会成员通报。

对局务会通过的决议和文件,由有关股室负责落实,办公室督促检查执行情况。

八、局务会议所讨论的重要问题,必须严格保密。

九、办公室负责督查局务会议讨论决定事项的办理情况并将办理结果及时反馈给局领导。

山东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印发《山东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通知

山东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印发《山东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通知

山东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印发《山东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布日期】2018.07.11•【字号】•【施行日期】•【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山东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印发《山东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通知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37号)精神,根据《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山东省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备案规定》《关于行政规范性文件认定的指导意见(试行)》等规定,我局制定了《山东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山东省机关事务管理局2018年7月11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起草与审查第三章决定、公布与备案第四章附则山东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局规范性文件管理,明确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根据《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山东省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备案规定》《关于行政规范性文件认定的指导意见(试行)》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规范性文件,是指除政府规章外,我局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定并公开发布,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义务,具有普遍约束力,在一定期限内反复适用的公文。

第三条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应当遵循合法、公开、精简、效能和权责统一的原则。

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收费以及其他应由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或者国务院规定的事项。

无法律、法规依据不得作出减损公民、法人、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的规定。

第四条规范性文件的名称应当根据具体内容确定,一般使用“办法”“规定”“规则”“通知”“意见”等文体。

第五条起草单位负责各自职责范围内的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公平竞争审查初审、按时报送公布工作,特殊情况的,还需组织实施听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局政策法规处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备案、清理等工作。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办公厅•【公布日期】2008.07.09•【文号】国办发[2008]56号•【施行日期】2008.07.09•【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正文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国办发[2008]5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国务院批准,现予印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办公厅二00八年七月九日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发[2008]11号),设立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副部级),为国务院直属机构。

一、职责调整(一)取消已由国务院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增加负责中央国家机关节约能源管理的职责。

(三)加强中央国家机关事务的管理、保障、服务职责。

二、主要职责(一)负责中央国家机关事务的管理、保障、服务工作。

拟订中央国家机关事务工作的政策、规划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拟订中央国家机关后勤体制改革政策、制度并监督实施,指导后勤服务单位业务工作。

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中央国家机关有关社会保障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

(三)按规定负责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制订相关具体制度和办法,承担产权界定、清查登记、资产处置工作。

负责中央国家机关公务用车的编制、配备、更新、处置工作。

(四)按规定制定中央国家机关财务管理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提出加强行政运行经费、机关服务经费、住房改革支出经费管理的建议;负责中央国家机关行政办公用房建设与维修项目经费、离退休经费、公务用车经费等专项经费的管理。

按规定指导中央国家机关会计事务工作。

(五)负责中央国家机关房地产管理工作,制定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按规定负责行政办公用房建设项目审核、计划编制、建设监管;负责办公用房和办公区建设的规划编制、权属登记、使用调配。

机关局会议管理制度

机关局会议管理制度

机关局会议管理制度第一条为加强机关会议管理,根据市“三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有关规定,结合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机关局内部召开的会议和机关局所管辖的市政府所有会议室的会议.第三条会议召开原则 1、高效.会议召开应确有必要,注重实效,主题鲜明,准备充分。

严禁召开没有明确目的、缺乏实际内容的研讨会、座谈会、经验交流会等。

2、精简.大力精简会议,尽量缩短会期,减少与会人员.要尽量利用现代通信和传播工具部署工作,能合并召开的要统筹合并,一般不为表彰先进、推广典型经验等事项召开专门会议。

3、节约.会议要厉行勤俭节约,严禁铺张浪费。

机关局召开的会议,要尽量利用现有会议室。

现有会议室不能满足需要的,可经领导同意到市政府楼大会议室开会。

其他单位需要借用机关局所管辖的市政府所有大会议室,需经分管领导同意后才可使用。

第四条会议规模及审批 1、以机关局名义召开的会议,每年一般不超过5个,并按规定报局主要领导审批。

2、以机关局对外科室召开的会议,需报主管领导批准。

3、其他单位借用机关局所管辖大会议室召开会议,需报分管领导批准.4、以机关局名义召开的会议会期一般不超过1天,与会人员一般不超过200人;机关局对外科室召开的会议会期一般不超过3天,与会人员一般不超过150人。

第五条会议经费1、对外科室和办公室在申报编制年度预算时,按本办法第四条规定对拟召开会议的经费,必须纳入部门预算,由机关局资产科统一向财政局申报,根据部门预算批复情况,对已落实的会议经费实行总额控制、包干使用、节余留用。

2、没有经费来源的会议,一律不予审批. 第六条会议要严格按照有关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执行. 第七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第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二??八年九月八日。

重庆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重庆市接待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重庆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重庆市接待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重庆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重庆市接待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6.18•【字号】渝办发[2009]187号•【施行日期】2009.06.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重庆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重庆市接待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渝办发【2009】187号)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08〕24 号)和《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重庆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渝委发〔2009〕6号),设立重庆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重庆市接待办公室),为市政府直属机构。

一、职责调整(一)取消已由国家和本市依法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增加负责市级公共机构节能监督管理工作和指导、协调、监督区县(自治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职责。

二、主要职责(一)负责市级机关事务的管理、保障、服务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市级机关事务和政务接待的具体政策、规章制度;拟订并组织实施市级机关后勤体制改革的政策和办法。

(二)负责政务接待及相关公务接待,承担全市大型活动、重要会议接待服务工作,统一管理和使用接待经费。

(三)负责市级机关、市委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研究制定具体管理制度和办法并组织实施,承担产权界定、清查登记、资产处置工作;承担政府集中采购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订政府采购政策、制度及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指导区县(自治县)开展政府采购工作。

(四)负责核定市级机关、区县(自治县)机关用房建设标准;负责制订市级机关用房基建计划;统一建设、维修、调配和管理市级机关用房;会同有关部门搞好市级机关住房制度改革。

(五)负责制定全市公务车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的编制计划、编制核定、配备、更新、维修、处置工作。

机关事务管理制度(四篇)

机关事务管理制度(四篇)

机关事务管理制度一、工作制度(一)行政领导负责制。

实行主任、科长分级负责制。

主任主持全面工作,向市委、市政府和市扶贫领导小组负责;科长在主任领导下主持科内工作并对主任负责,科室职员在科长领导下工作并对科长负责。

(二)实行民主决策制。

坚持民主集中制,凡办公室重大工作事宜,均在全体职工讨论的基础上,采纳多数人且正确意见,形成工作决定。

(三)坚持调研工作制。

凡办公室干部,年度力争三分之一时间深入基层调研,收集信息,掌握实情和工作主动权,并撰写专题调研报告一份或与简报二期以上。

(四)实施目标管理制。

年初制定办公室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量化科室和个人工作责任。

办领导负责总目标实施,科长负责科室目标落实,科室各责任人负责工作到位。

实施民主评定,半年考核小结,年终全面考核总结。

(五)建立奖惩激励制。

强化年度工作目标考核,既要建立职工实绩档案,又要与个人分配挂钩,兑现奖惩。

二、学习制度(一)坚持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

每月第一、第三周星期五下午为办公室学习时间。

政治学习由办领导根据上级要求和工作实际安排;业务学习由综合科列出计划,统一安排、实施;党员学习,按党支部统一安排进行。

党员、干部、职工在集中学习期间,一般不得缺席。

工作人员要自觉、认真利用业余时间自学,不断充实、提高自己。

(二)政治学习内容。

____主义、____思想、____、“____”重要思想;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学理论和法律法规;现代科技知识等。

(三)业务学习内容。

重点学习本职业务知识,也要学习其它相关知识,要不断学习新知识、新理论,不断强化自身,增强本领。

三、会议制度(一)支部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每月召开一次,会议主要内容是:学____的方针、政策,传达上级重要会议精神,研究决定办公室重要工作。

(二)办公会议。

由办领导主持,每月上旬或下旬召开一次,传达和学习上级重要决定和会议精神,开展形势教育,听取和检查工作完成情况,讨论决定办公室重大工作事宜,安排工作。

机关事务管理制度范例(2篇)

机关事务管理制度范例(2篇)

机关事务管理制度范例局长徐鸣春副局长彭金玲唐子敢____年,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内设办公室、政工科、安全保卫科、物业管理科、后勤事务科、产业发展科____个职能科室,在编在岗干部职工____人。

一、机关服务。

1、强化服务意识。

围绕“夯实服务基础、创新服务方式、延伸服务范围、提升服务水准、创造服务价值”的思路,坚持把服务工作大局和服务机关干部职工作为行动指南,把每一位干部职工的服务意识当作首要理念,通过开展“优质服务零差错、安全防范零隐患、后勤保障零搁置、接待群众零距离、争先创优零起点、团队成员零隔阂”活动,广大干部职工的服务意识不断加强,进门笑脸相迎、热情引导,“您有需要我们就有服务”,经常能看到服务人员扶老携幼、热心助人的感人场景。

领导房间安排节日和生日鲜花祝福,定期征集领导对服务工作的意见,全年服务满意率达____%,其他服务满意保持在____%以上,全年开展上门延伸服务____多次。

在后勤团队的共同努力下,行政中心保持“全国物业示范大厦”的最高荣誉。

先后有江西、安徽、____、____和省内的____多个地级市到该局学习观摩。

2、提高服务水准。

后勤服务工作事无巨细,需要后勤人日复一日,严密、认真、扎实、不厌其烦、锲而不舍的工作精神,每天机关下班后要完成对____多间办公室的检查和保洁,每天上班之前要对所有设备调试和检查到位,每年的运转记录资料足有____多公斤之重。

全年承担会务____场次,处理维修____次,处理工程问题____个,分送报刊信件____万件,机关设施完好率达____%,维修满意率达____%。

中央空调、电梯、强电、弱电、给排水系统、消防、停车场、安全预警系统在持续高负荷运转五年的情况下,保障正常的运行。

二级服务机构医疗、超市、食堂、洗车场、园林等服务水平也在逐步得到提高。

3、创造优雅办公环境。

机关保洁工作基本做到一丝不苟、____,园林养护做到精细、到位,节会期间____机关的氛围装饰,有效规范机关的广告、宣传、标识以及银行mat柜、广电媒体、移动、电信通讯设施,整治乱搭乱建、私自改造和噪音污染,创建“省卫生文明单位”和“省园林式单位”。

机关事务管理局各项制度

机关事务管理局各项制度

机关事务管理局各项制度机关事务管理局是一个掌握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的组织机构,负责机关内部各项事务的协调、管理和监督。

为了确保机关事务管理的规范性和有效性,需要建立一系列制度来指导和约束机关事务的开展。

下面是我对机关事务管理局各项制度的一些介绍:一、机关事务管理制度1.机关事务管理工作指南:明确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的目标、要求、费用预算和流程。

2.机关事务管理责任制度:明确机关各级领导的责任,及时解决机关事务管理中的问题。

3.机关事务管理流程规范化制度:规范机关事务管理流程,确保事务的快速、顺畅进行。

二、机关档案管理制度1.机关档案管理条例:明确机关档案管理的基本原则、管理流程和责任划分。

2.机关档案管理规定:详细界定机关档案的分类、组织和保存要求,以及档案的借阅和销毁程序。

三、机关固定资产管理制度1.机关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明确机关固定资产的购置、使用、保管和处置的要求和流程。

2.机关固定资产台账管理制度:建立固定资产的详细台账,记录每个资产的使用情况、价值和位置。

四、机关财务管理制度1.机关财务管理规定:明确机关财务管理的目标、原则和流程,包括预算编制、账务处理和报销程序等。

2.机关财务审批制度:规定机关财务支出的审批程序,确保财务支出的合理、公正和合规。

3.机关财务报表编制制度:规定机关财务报表的编制标准和要求,确保财务信息准确、及时、真实。

五、机关人事管理制度1.机关人事管理条例:明确机关人事管理的原则、制度和程序,包括招聘、培训和考核等。

2.机关人事档案管理制度:规定机关人事档案的建立、保存和利用要求,保护机关员工的合法权益。

3.机关员工考勤制度:规定机关员工的考勤要求和流程,确保员工工作时间和工资的合理统计。

六、机关会议管理制度1.机关会议管理办法:明确机关会议的组织和实施要求,包括会议的召开程序、议程安排和决议形式等。

2.机关会议纪要制度:规定机关会议纪要的撰写、保存和利用要求,确保会议决议的准确记录和执行。

黔南州机关事务管理实施细则

黔南州机关事务管理实施细则

黔南州机关事务管理实施细则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8.12.13•【字号】黔南府令〔2018〕30号•【施行日期】2018.12.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黔南州机关事务管理实施细则《黔南州机关事务管理实施细则》已经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第十四届人民政府第4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

州长:吴胜华2018年12月13日黔南州机关事务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机关事务管理,规范机关事务工作,保障机关正常运行,建设节约型机关,根据《机关事务管理条例》《贵州省机关事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州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全州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的机关事务管理工作,适用本细则。

第三条机关事务管理工作遵循保障公务、厉行节约、务实高效、公开透明、集中统一的原则。

第四条全州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推进本级政府机关事务的统一管理,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标准,指导下级政府公务用车、公务接待、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办公用房管理、服务管理等工作,统筹配置资源和集约利用资源。

政府各部门应当集中管理本部门的机关事务,执行机关事务管理制度和标准。

第五条全州各级人民政府机关事务主管部门主管本级政府的机关事务工作,指导下级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工作。

第六条全州各级人民政府、纪委(监委)、发展改革、财政、审计、国资等部门和机关事务主管部门应当根据职责分工,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强对机关运行经费、资产和服务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依法调查处理违反机关事务管理制度、标准的行为。

第二章经费管理第七条全州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应当加强机关运行经费监督和管理,规范资金使用审批程序,严格内部审计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八条全州各级人民政府机关事务主管部门应当根据相关规定和机关运行的基本需求,结合本地经济发展水平和机关事务管理实际,会同同级财政、发展改革等部门适时调整实物定额和服务标准。

机关事务管理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报告

机关事务管理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报告

机关事务管理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报告尊敬的领导:根据您的要求,我向您汇报我们机关事务管理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情况。

自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出台以来,我们机关事务管理局高度重视,深入学习贯彻,并以此为指导,不断加强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

首先,在会议方面,我们坚决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执行会议纪律,杜绝形式主义。

对于一般的会议,我们坚持精简化,以精炼、紧凑的议程,优化会议的时间安排和内容设计,避免浪费时间和资源。

对于重要会议,我们在开展前进行充分准备,制定详细的会务计划,确保会议达到预期效果。

其次,在出差方面,我们坚持勤俭办公,严格执行国家财务制度和差旅管理规定。

在确定差旅需求时,我们坚守“精打细算”的原则,尽量利用公共交通工具,节约开支。

同时,我们着重加强对人身安全的保护,确保工作人员的安全和顺利。

此外,在公务接待方面,我们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加强公款消费管理。

公务接待严格限定在必要范围内,避免奢侈浪费。

对于公务接待的费用,我们进行规范化管理,明确标准和程序,做到明白、清晰、公开。

最后,在公文处理方面,我们坚持简政放权、优化服务,简化审批流程,提高办事效率。

在文件起草中,我们严格要求突出实质性内容,避免废话、套话的出现。

在文件传阅和签发中,我们严格要求按照程序和规定进行,杜绝层层加签、拖延审批的问题。

综上所述,我们机关事务管理局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积极主动、务实有效。

我们深知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的重要性,将一直坚持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努力为机关事务管理局的发展提供坚实的基础保障。

衷心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机关事务管理局日期:xxxx年xx月xx日尊敬的领导:我继续向您汇报我们机关事务管理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相关情况。

一、关于“三公”经费我们机关事务管理局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办法》中关于加强“三公”经费管理的要求,严禁使用公款购买高档商品和礼品、高级酒店宴请等。

关于印发《山西省司法厅机关会议管理办法》的通知-晋司办〔2020〕42号

关于印发《山西省司法厅机关会议管理办法》的通知-晋司办〔2020〕42号

关于印发《山西省司法厅机关会议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 关于印发《山西省司法厅机关会议管理办法》的通知晋司办〔2020〕42号厅机关各处室:现将《山西省司法厅机关会议管理办法》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山西省司法厅2020年5月6日山西省司法厅机关会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山西省司法厅(以下简称司法厅)各类会议的管理,精简会议,改进会风,提高会议效率和质量,根据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有关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会议,包括司法厅主办的二类、三类、四类会议及电视电话会议等其它会议。

第三条会议管理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规范简朴、务实高效的原则,实行会务管理信息化,并严格控制会议数量和规模。

第四条会议由办公室统筹管理,审核、汇总、编制年度计划。

各处室应当严格执行年度会议计划申报制度,履行会前审核报批程序。

第五条会议费由厅装备财务保障处审核,要严格会议费预算管理,控制会议费预算规模。

会议费预算要细化到具体会议项目,各处室应当严格执行,执行中不得突破。

第六条会议实行“主办处室负责制”,主办处室负责会议的组织协调,协办处室协助主办处室做好相关工作。

第二章类别及规模第七条按照《省直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省司法厅机关会议分类如下:(一)二类会议:由司法厅或依法治省办公室秘书处主办的,以省委、省政府名义召开的全省性会议。

会期一般不得超过1天,报到和离开时间合计不得超过1 天。

参会人员不得超过250人,其中,工作人员控制在会议代表人数的15%以内。

(二)三类会议: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和厅党委决定召开的部署全局性工作的会议。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春市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春市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春市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长春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9.10•【字号】长府办发[2009]54号•【施行日期】2009.09.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春市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长府办发〔2009〕5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长春市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二〇〇九年九月十日长春市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吉林省委办公厅、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春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吉厅字〔2009〕16号),设立长春市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增加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职责及市直机关节约能源管理的职责。

二、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机关事务工作的方针政策,拟订市直机关事务工作的政策规定和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拟订市直机关后勤体制改革的政策、规划和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市直机关后勤服务工作,推动机关后勤服务单位的改革和发展。

(二)负责指导全市的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拟订全市公共机构节约能源的规划、相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市直机关节约能源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规划、相关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能耗统计、监测和评价考核工作。

推动公共机构节能。

(三)负责市直机关和市委、市政府直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房地产管理,制定相应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市直机关办公用房、职工住房基建计划、投资、建设、修缮项目、产权产籍和物业管理。

管理市直机关房屋建设、修缮项目及经费;负责市直机关及所属单位用地相关管理工作;负责市级领导干部住宅管理;负责市直机关部分职工住房的物业管理。

浙江省省级机关事务管理局 工作制度汇编

浙江省省级机关事务管理局 工作制度汇编
幼儿教育
浙江省省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幼儿园领导班子年度工作业绩考核 有关规定……………………………………………………( )
安全保卫
浙江省省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局属单位安全保卫工作考核办法( ) 浙江省省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各类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
党的建设
浙江省省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党建工作若干制度………………( ) 浙江省省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廉洁从政规定……………………( ) 浙江省省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试行办法…( ) 浙江省省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考核试行
人事管理
浙江省省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干部人事工作管理制度…………( ) 浙江省省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因私出国(境)人员管理暂行规定
………………………………………………………………( )
计财审计
浙江省省级机关事务管理局经营和财务会计管理规定………( ) 浙江省省级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财务管理办法………………( ) 浙江省省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内部审计工作规定………………( )
暂行规定……………………………………………………( )
工团建设
浙江省省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工会工作委员会工作制度………( ) 浙江省省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团委工作制度……………………( )
文秘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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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事务管理局管理制度

机关事务管理局管理制度

机关事务管理局管理制度机关事务管理局管理制度 制度是个社会的游戏规则,更规范的讲,它们是为⼈们的相互关系⽽⼈为设定的⼀些制约。

为此,我们⼀般要求⼤家共同遵守办事规程或⾏动准则来提⾼办事效率,才设定⼀些制度。

下⾯是我们应届毕业⽣求职⽹提供的制度⽂章供您参考: ⼀、出⼊证件使⽤规定 1.进出综合办公⼤楼的⼯作⼈员必须佩带⼯作证。

进⼊办公⼤楼时,应⾃觉接受检验。

如⼈证不符,保安⼈员有权收回证件,查明原因,视情节做出处理。

2.进出综合办公⼤楼办公区的机动车辆实⾏分类管理,机关事务管理局⼤楼管理服务中⼼按照有关规定核发通⾏证。

有关车辆凭车辆通⾏证出⼊。

3.配有车辆通⾏证的车辆不准携带闲杂⼈员进出综合办公⼤楼办公区。

4.车辆通⾏证⼀律放于车辆前挡风玻璃左下⽅,以便于接受检查。

5.车辆通⾏证、⼈员⼯作证不得擅⾃涂改、转借他⼈使⽤,发现涂改、转借者,⼀经查实,除收回车辆通⾏证外,将追究相关⼈员责任。

6.车辆通⾏证、⼈员⼯作证应妥善保管,如有遗失应及时向机关事务管理局⼤楼管理服务中⼼挂失,并由单位出具证明信,注明丢失证件号,视情况予以补发。

⼆、门岗管理规定 1.进出综合办公⼤楼办公区的车辆凭出⼊证、临时出⼊证、车辆通⾏证、⼯作证等有效证件出⼊;汽车、摩托车进出办公区要减速⾏驶,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2.下班以后进出办公区的车辆实⾏登记制度。

3.对进⼊综合办公⼤楼的所有⼈员⼀律凭出⼊证或⼯作证进出;对外来办事⼈员凭有效证件或经办事单位电话确认,填写会客单后进出。

4.严禁⾐冠不整者进⼊办公区;严禁外来⼈员进⼊办公区推销产品、收购废旧物品。

5.进⼊办公区的物品必须符合国家卫⽣检疫标准和安全防范要求,并⾃觉接受门卫登记检查,否则,门卫值班⼈员有权阻⽌。

6.各单位采购物品的车辆进⼊办公区除事先征得门卫同意外,承办单位必须接进送出,不得夹带公⽤物资和危险物品。

三、车辆管理规定 1.车辆进⼊综合办公⼤楼办公区,应按规定停放,在办公⼤楼办公的机关、部门车辆按指定位置停放;外来办事车辆(含⾃⾏车、摩托车、电动车)应按规定区域停放。

中央和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_规章制度_

中央和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_规章制度_

中央和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中央和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精简会议,改进会风,提高会议效率和质量,节约会议经费开支,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央和国家机关会议的分类、审批和会议费管理等,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中央和国家机关,是指党中央各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中央和全国工商联(以下简称“各单位”)。

第三条各单位召开会议应当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规范简朴、务实高效的原则,严格控制会议数量,规范会议费管理。

第四条各单位召开的会议实行分类管理、分级审批。

第五条各单位应当严格会议费预算管理,控制会议费预算规模。

会议费预算要细化到具体会议项目,执行中不得突破。

会议费应纳入部门预算,并单独列示。

第二章会议分类和审批第六条中央和国家机关会议分类如下:一类会议。

是以党中央和国务院名义召开的,要求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或中央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会议。

二类会议。

是党中央和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召开的,要求本系统、各直属机构或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有关厅(局)负责同志参加的会议。

三类会议。

是党中央和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各人民团体及其所属内设机构召开的,要求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有关厅(局)或本系统机构有关人员参加的会议。

四类会议。

是指除上述一、二、三类会议以外的其他业务性会议,包括小型研讨会、座谈会、评审会等。

第七条中央和国家机关会议按以下程序和要求进行审批:一类会议。

应当报经党中央和国务院批准。

会议总务、经费预算及费用结算等工作分别由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以下简称中直管理局)和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以下简称国管局)负责。

二类会议。

各单位应当于每年11月底前,将下一年度会议计划(包括会议名称、召开的理由、主要内容、时间地点、代表人数、工作人员数、所需经费及列支渠道等)送财政部审核会签,按程序经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审核后报批。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国家机关出差和会议定点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国家机关出差和会议定点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国家机关出差和会议定点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公布日期】2006.11.13•【文号】财行[2006]312号•【施行日期】2006.11.1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国家机关出差和会议定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行[2006]312号)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经国务院批准,现将《中央国家机关出差和会议定点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办法》是在总结部分省市实行会议定点办法和一些国家的工作人员出差实行定点住宿办法经验的基础上,根据国内实际情况,在中央国家机关召开会议和公务人员出差等方面进行的一次重大改革,这是落实党中央提出的改革完善公务活动接待制度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高度重视。

二、《办法》印发后,各地区定点饭店的确定,以及定点饭店的相关信息汇总、发布等工作需要一段时间完成。

因此,具体的定点情况将另行通知。

三、请各单位将收集到的各方面反映及时反馈我部。

附件:中央国家机关出差和会议定点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二○○六年十一月十三日附件:中央国家机关出差和会议定点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央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和《中央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对出差、会议实行定点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央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出差实行定点住宿,中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出差暂不实行定点住宿。

中央国家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实行定点办会。

第三条定点管理的内容包括:出差、会议定点饭店的确定、监督检查以及变动调整等。

第四条出差、会议定点管理工作由财政部负责,部分工作委托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以下简称国管局)和省、地(市、州,下同)级财政部门进行。

第五条定点饭店在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和地级市确定。

县级是否确定定点饭店,由各地自行决定。

三重一大事项决议制度

三重一大事项决议制度

三重一大事项决议制度为规范领导干部决策行为,严格决策程序,防止决策失误,提高领导干部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公开化,更好地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强化机关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及大额资金使用方面的监督和管理,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三重一大”的范围“三重一大”是指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

(一)重大决策包括:1、机关事务管理局工作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工作部署、改革方案等重要问题;2、行政机构改革、人事制度改革、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稳定、区级以上荣誉人选推荐、对干部职工的表彰奖惩等重要问题;3、机关管理过程中对人、财、物所作出的宏观管理上的重要决策、决定;4、上级重要文件、重要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及向上级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

(二)重要干部任免包括:1、副科级以上干部任免和调整;2、人事、财务等重要岗位的人事调整;3、后备干部人选推荐;4、工作人员的调入和调出。

(三)重大项目安排及大额资金使用包括:1、局机关房屋基本建设、修缮、改造在二万元及以上的工程建设项目;2、国有资产出租出借;3、年度经费预算方案及决算报告;4、各项普查及专项调查资金使用项目。

二、“三重一大”的决策形式及程序(一)重大决策。

涉及重大决策问题,应根据具体情况,经党组书记、局长或分管领导酝酿,提出初步设想,在认真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由局党组集体讨论后做出决策。

(二)重要干部任免。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规定,科级干部的任免,应通过个别酝酿、组织考察、征求意见、公示等必要程序后,由局党组集体讨论做出任免决定。

(三)重大项目安排及大额资金使用1、重大项目的安排必须由承办科室在充分调查研究或论证的基础上提出方案或报告,经主管领导审阅同意后,按照审批权限,提交局办公会或党组会讨论决定。

2、大额资金使用必须由使用科室拟定支出计划或报告,经主管领导审阅同意后,按照审批权限提交局办公会或党组会讨论决定。

机关事务管理局会议制度.doc

机关事务管理局会议制度.doc

机关事务管理局会议制度(一)书记办公会议主任办公会议由主任、副主任出席,办公室主任出席。

其他出席人员由主任指定。

会议由主任主持,主任不在时,由受委托的副主任主持,并指定专人记录。

主要内容:通知;检查部署工作;学习和处理日常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分管领导应提前准备好待议问题。

会议确定事项,并需形成会议纪要或通知部门(室)、直属单位落实,办公室应承担。

董事办公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必要时可随时召开。

(二)局党组会议党组会议由党委书记、副书记、党员出席,由办公室主任出席,由党委书记或副书记召集和主持。

酌情邀请相关参与者出席。

主要内容是学习、贯彻和执行上级党委的政策、政策和重大决策。

研究和决定有关组织的变动和干部的任免;研究决定与党支部和党员有关的重要工作事项;研究决定机关后勤工作中的重要事项;研究安排本单位的党组织建设工作;充分发挥党内民主,互相交流意见,总结党小组工作。

党小组会议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重要情况。

时可随时召开(3)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议主要内容是对照《党章》和《指导方针》检查党的路线、政策、政策的执行情况;汇报我的学习、工作和联系群众;交流思想,听取意见,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每年召开一次,由主任召集和主持,参加者为局领导班子成员。

(四)常务会议常务会议由主任、副主任,各部门(室)、直属单位负责人出席。

与会人员由会议主持人确定。

会议由主任或主任委托的副主任主持,办公室负责记录。

会议召开前,应公布会议议程,以便与会人员准备相关信息。

如果会议需要形成总结,由办公室承担,相关业务工作由职能部门(室)进行。

进行常务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

(5)部门(室)会议由部门(室)负责人召集并由部门(室)全体同志参加。

会议的主要内容:传达学习上级文件和会议精神;审查和研究安排工作;讨论决定本科(办公室)职权范围的事项。

通常每月举行一次。

讨论(六)干部职工大会全球干部、员工参与。

上海市人民政府机管局关于建立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上海市人民政府机管局关于建立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上海市人民政府机管局关于建立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11.06.20•【字号】沪府机管[2011]85号•【施行日期】2011.06.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国家安全正文上海市人民政府机管局关于建立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沪府机管〔2011〕85号)局机关各部门,局属各单位,市孙宋文管委各部门、单位:为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工作的指示要求,落实全市党政负责干部大会精神,细化“平安上海”建设的各项具体工作,推进全局安全工作的规范化、常态化,确保一方平安,经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建立局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现通知如下:一、组织形式局安全工作联席会议是在局长领导下的全局安全工作议事协调机构。

匡成鸣副局长任召集人,分管局长、相关职能部门、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名单见附件)。

局办公室和保卫处落实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

二、工作机制(一)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例会,因工作需要可召开专题会议。

(二)不定期开展现场调研检查,用典型事例总结经验教训,推动面上安全工作常抓不懈。

(三)各专业性条线安全工作由各职能部门按分工、分管渠道对口市专业安全工作部门组织实施。

三、工作内容(一)各部门、各单位所辖范围内涉及消防、防盗、防自然灾害、安全生产、设施设备安全、交通安全、食品饮水安全,保安、维稳等各项工作均属安全工作内容,列为联席会议研究、检查、督查的范围。

(二)及时传达国家和本市关于安全工作的重要会议和文件精神,统筹指导全局安全工作。

(三)汇总检查情况,研究现状、提出建议、编发简报,及时报局长,并分送局考核小组、维稳小组、保密小组。

(四)督促检查、落实整改,查制度、查内容、查台账、查流程、查隐患,实现管理常态化、规范化。

(五)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协调安全演练。

(六)向局长或局长办公会议汇报全局安全工作情况,按照会议决定抓好落实。

四、明确责任(一)各部门、各单位主要领导、法定代表人为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负总责,要亲自过问,亲自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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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事务管理局会议制度
机关事务管理局会议制度
(一)局长办公会议
局长办公会议由局长、副局长,办公室主任参加。

根据需要,其他列席人员由局长指定。

会议由局长主持,局长不在时由受委托的副局长主持,指定专人记录。

主要内容:通报情况;检查部署工作;研究处理日常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分管领导对需要讨论的问题应事先作好准备。

会议确定事项,需要形成会议纪要或通知科(室)、直属单位执行的,由办公室承办。

局长办公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必要时可随时召开。

(二)局党组会议
局党组会议由党组书记、副书记、党组成员参加,办公室主任列席,由党组书记或副书记召集和主持。

视情况邀请与会有关人员参加。

主要内容是研究、贯彻和落实上级党委的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

研究和决定有关组织机构的变动和干部的任免;研究和决定党支部和党员的有关重要工作事项;研究和决定机关后勤工作的重要事项;研究和布置本单位党的组织建设工作;发挥党内民主,互相交换意见,总结党组工作。

党组会议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如遇重要情况可随时召开。

(三)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议
主要内容是对照《党章》和《准则》,检查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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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政策的情况;汇报本人学习、工作以及联系群众的情况;交流思想,听取意见,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一年召开一次,由局长召集并主持,参加人员为局领导班子成员。

(四)局务会议
局务会议由局长、副局长,各科(室)、直属单位负责人参加。

列席人员由会议主持人确定。

会议由局长或受局长委托的副局长主持,办公室负责记录。

会前应预告会议议程,以便与会者准备有关情况。

会议需要形成纪要的,由办公室承办,有关业务工作由职能科(室)贯彻执行。

局务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

(五)科(室)会议
由科(室)负责人召集,科(室)全体同志参加。

会议的主要内容:传达学习上级文件和会议精神;回顾和研究安排工作;讨论决定本科(室)职权范围的事项。

通常每月召开一次。

(六)全局干部职工会议
全局干部、职工参加。

会议主要是传达学习有关文件;总结、部署工作任务等。

(七)业务专线会议
由业务科(室)提出意见,经分管局长或局长批准,由业务科(室)负责人主持召开。

召开会议时间和与会人员可根据需要而定。

会议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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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达、学习有关业务工作的政策、法规;研究贯彻实施意见:总结交流业务工作情况;统一有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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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ANKS
谢谢您的阅览
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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