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应急救援管理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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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应急救援队伍(兼职救护队)管理制度

煤矿应急救援队伍(兼职救护队)管理制度

煤矿应急救援队伍(兼职救护队)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煤矿应急救援队伍和兼职救护队的管理,提高抢险救灾效率,保障职工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矿安全法》《煤矿安全规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煤矿应急救援队伍和兼职救护队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煤矿应急救援队伍是指由煤矿职工组成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主要承担煤矿事故应急救援任务。

兼职救护队是指由煤矿职工兼职担任的救护队,主要承担日常急救保障工作。

第二章组建和管理第四条煤矿应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和兼职救护队,并配备相应的装备和设施。

第五条煤矿应急救援队伍由煤矿职工组成,应急救援队长由煤矿领导任命,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指挥能力,要求身体健康,具备相关救援知识和技能。

第六条煤矿应急救援队伍定期进行演练和培训,提高队员的应急救援能力。

第七条煤矿应急救援队伍的装备和设施应当定期检测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转。

第八条煤矿应急救援队伍应当按照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要求,配备足够的急救器材和药品,维护队员的身心健康。

第九条煤矿应急救援队伍应当建立健全应急预案和工作流程,确保在事故发生时,及时有效地做出动作。

第十条兼职救护队的组建和管理由煤矿职工自愿参加,兼职救护队长由煤矿任命,具有一定的急救知识和技能。

第十一条兼职救护队定期进行急救培训和演练,提高队员的急救技能。

第十二条兼职救护队的装备和设施应当得到煤矿的资助,确保队员在急救过程中能够正常运作。

第十三条兼职救护队应当建立健全急救档案和工作记录,及时总结和反馈急救工作中的问题和经验。

第十四条煤矿应急救援队伍和兼职救护队应当遵守煤矿安全生产和急救规定,服从指挥,做好日常的维护和管理工作。

第三章岗位职责第十五条煤矿应急救援队伍的主要岗位职责包括:(一)负责应急救援物资和设备的管理和维护工作;(二)负责应急救援队员培训和演练工作;(三)负责应急事故现场的指挥和协调工作;(四)负责应急救援工作中的数据统计和分析工作;(五)负责应急预案和工作流程的更新和完善工作。

煤矿事故应急救援制度(5篇)

煤矿事故应急救援制度(5篇)

煤矿事故应急救援制度1、万一矿井发生水、火、瓦斯、大面积冒顶等重大事故,根据事故性质,严格按照“矿井灾害预防处理计划”中的有关规定或《作业规程》中的有关规定,首先迅速将可能遇到伤害地区的人员撤离危险区,并尽快通知地面矿值班人员。

2、若发生人员伤亡,必须立即采取相应措施,现场紧急施救,同时向地面报告伤亡人员的地点、时间、人数及伤亡程度和汇报人的姓名及地点等,接电话人员必须沉着、冷静,作好详细记录,并及时向矿长、业主等主管人员汇报。

3、矿长接到事故报告后,必须根据事故性质等情况,采取相应措施,下达避灾救援指令,必要时,必须立即拔打120急救电话。

同时上报乡、县煤炭主管部门,请求援助。

4、凡发生瓦斯、火灾、透水、大面积冒顶和重伤以上人身事故,必须在矿值班人员接到事故报告后____分钟内及时向乡、县煤炭主管部门汇报。

5、矿必须随时备有担架2付和有关外伤急救药品并装入“急救药品箱”以应急备用。

煤矿事故应急救援制度(2)是煤矿安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保障煤矿事故发生时的及时救援和有效处理。

煤矿事故应急救援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应急救援组织体系:根据煤矿事故的类型和规模,建立起科学合理的应急救援组织体系,包括事故指挥部、救援队伍和救援物资保障等。

2. 应急救援预案:制定并不定期修订应急救援预案,明确事故发生时的救援流程、救援任务和责任分工,确保各方面的资源能够迅速投入到救援工作中。

3. 应急救援装备和设备:配备必要的救援装备和设备,如救护车、医疗设备、通讯设备等,以保障救援人员对伤员的及时救治和信息的畅通。

4. 应急救援培训:定期开展应急救援培训,提高救援人员的应急处置能力和专业知识水平,确保他们在事故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救援工作。

5. 应急救援演练:定期组织应急救援演练,检验应急救援预案的有效性和救援队伍的应急处置能力,发现问题并及时改进。

6. 信息报告和监督评估:建立健全煤矿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及时向上级政府和相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并对应急救援工作进行监督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提高救援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煤矿应急管理制度(3篇)

煤矿应急管理制度(3篇)

煤矿应急管理制度一、设立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企业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由业主、矿长、副矿长、矿技术负责人、矿安全员、矿井负责人组成,业主、矿长任组长和副组长,其余人员为小组成员。

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负责制定本矿井各类灾害事故预防措施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负责组织事故抢险救灾;负责事故调查、上报和善后处理等工作;负责组织企业职工进行安全自救等方面安全知识的教育与培训。

二、设立矿井应急抢险救灾队为了及时处置矿井各类灾害事故,本企业在生产一线选拔5~10员具有相当安全知识和经验丰富的生产骨干组成应急抢险救灾队,一但发生突发事件,在矿统一领导和指挥下,有序进行抢险救灾工作。

三、本企业与就近的重庆市地方煤矿救护队签订矿井救护协议,一但发生重大灾害事故,立即召请投入抢险救灾工作。

四、备齐备足各类抢险救灾物资、设备、器材,并对其救护器具性能完好进行经常检查,确保应急时正常使用,此项工作落实专人负责。

五、针对本矿井主要灾害,分别制定灾害事故预防措施、年度矿井灾害事故预防与处置计划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一但矿井发生灾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将自动启动,由矿长全权调度指挥组织企业抢险救灾,企业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其他人员,按各自分工配合矿长迅速组织人力、物力投入抢险救灾工作。

六、事故的报告。

企业发生各类事故(伤亡事故)务必按有关规定和时限,及时统计上报,不得隐瞒不报。

七、企业每年组织1~____次全矿职工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培训和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增强职工安全自救、技能操作的能力。

煤矿应急管理制度(2)是指针对煤矿行业特点,制定的一套应急预防、应急救援和应急处理的管理制度。

煤矿作为一种高风险行业,面临着矿井瓦斯爆炸、矿震、煤与瓦斯突出等灾害风险,因此必须建立健全的应急管理制度来提高事故防范和应急能力。

煤矿应急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应急预防管理制度:包括煤矿的综合规划、建设设计、安全监测等,旨在通过科学规划和前期预防措施,降低矿井事故发生的概率。

煤矿企业应急救援管理制度

煤矿企业应急救援管理制度

煤矿企业应急救援管理制度煤矿企业应急救援是保障矿井安全的重要环节。

为了有效应对各种突发情况,保证矿工生命安全和经济效益,煤矿企业应建立健全应急救援管理制度。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详细介绍煤矿企业应急救援管理制度的内容。

一、应急救援组织机构1. 领导小组:负责煤矿企业应急救援的决策、协调和监督工作;2. 指挥部:负责组织、指挥和协调应急救援工作,包括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3. 专家组:由相关专家组成,提供技术指导和咨询,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二、应急预案管理1. 制定应急预案:根据不同的情况和突发事件,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2. 更新应急预案:定期对应急预案进行评估和修订,确保其及时、有效;3. 预案培训与演练:开展对矿工的应急预案培训,组织实地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三、应急救援设施建设1. 应急救援装备:配备必要的救援工器具和设备,如呼吸器、救生器材等;2. 应急通信设备:建立有效的通信网络体系,包括无线电台、手机、对讲机等;3. 应急救援车辆:配备足够数量的救援车辆,包括救护车、消防车等。

四、应急救援队伍建设1. 应急救援人员:招募专业的救援人员,包括医护人员、消防人员等;2. 人员培训与演练:定期进行培训,提高救援人员的应急处置能力;3. 救援队伍协调机制:在应急救援中建立有效的协调机制,确保各部门和个体间协同工作。

五、重大事故报告与调查1. 及时报告:发生重大事故后,必须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2. 准确调查:组织专业人员对事故原因进行详细调查,找出教训和问题;3. 记录与总结:对事故调查结果进行记录和总结,形成经验教训,用于今后的应急救援工作。

六、应急演练管理1. 定期组织演练: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演练,根据不同情景进行演练;2. 评估与改进:对每次演练进行评估,找出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3. 总结与分享:将演练过程和经验总结分享给其他煤矿企业,提高整体应急救援水平。

七、安全生产和应急救援责任1. 落实责任制:明确煤矿企业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和应急救援责任;2. 奖惩机制:建立健全奖惩机制,对安全生产工作和应急救援工作进行激励和惩罚;3. 监督与检查:加强对煤矿企业安全生产和应急救援工作的监督和检查,确保其得到有效执行。

煤矿应急救援队伍(兼职救护队)管理制度

煤矿应急救援队伍(兼职救护队)管理制度

煤矿应急救援队伍(兼职救助队)管理制度1. 前言为了确保煤矿生产安全,提高应急救援本领,保障员工生命安全和企业资产安全,订立本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的煤矿应急救援队伍(兼职救助队)管理,旨在规范队伍的组建、培训和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2. 概述煤矿应急救援队伍(兼职救助队)是本企业的特地应急救援力气,由员工自己乐意报名参加,经过培训合格后,兼职担负煤矿应急救援任务。

队伍成员应具备肯定的急救、灭火、逃命等专业知识和技能。

3. 组建和选拔3.1 人员报名员工对参加煤矿应急救援队伍(兼职救助队)感兴趣的,可向企业申请加入,填写相关报名表,并供应个人基本信息和相关资格证书等料子。

3.2 选拔条件申请加入煤矿应急救援队伍(兼职救助队)的员工必需符合以下条件:—具有良好的身体素养和健康情形;—具备肯定的急救、灭火、逃命等专业知识和技能,并持有相关证书;—具备团队合作精神和应急响应本领;—有志于为企业和员工安全贡献力气。

3.3 选拔程序依据报名情况,企业将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面试和体能测试,综合评估员工的本领和素养,选拔合格人员组建煤矿应急救援队伍(兼职救助队)。

4. 培训要求煤矿应急救援队伍(兼职救助队)成员必需经过系统的培训,掌握必需的知识和技能,以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本领。

4.1 培训内容培训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煤矿安全生产知识;—灭火逃命技能;—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流程;—急救技术和心肺复苏等基本应急抢救知识。

4.2 培训方式培训可以采用专业培训机构培训、内部培训和实战演练等方式进行。

企业应依据实际情况和需求,订立培训计划,并确保培训计划的落实。

4.3 培训考核培训结束后,将进行相关考核,实现合格标准的人员方可参加应急救援任务。

未实现合格标准的人员,将被取消应急救援队伍(兼职救助队)的资格。

5. 工作布置和管理5.1 工作布置煤矿应急救援队伍(兼职救助队)依据企业实际情况和应急响应需要,订立工作布置,确保队伍的日常巡查、应急值班和事件响应工作。

煤矿应急救援管理工作制度

煤矿应急救援管理工作制度

煤矿应急救援管理工作制度一、背景和目的为了有效应对煤矿突发事件,保障煤矿生产安全和职工生命财产安全,制定煤矿应急救援管理工作制度,对煤矿应急救援管理工作进行规范和管理,在煤矿生产经营各个环节中提高应急管理水平,以确保煤矿生产安全。

二、应急救援管理机构建立煤矿应急救援管理机构,包括煤矿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应急救援指挥部和应急救援队伍。

(一)煤矿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煤矿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由煤矿领导班子成员担任组长,各部门负责人、安全科技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等担任成员。

要随时关注煤矿生产运营情况,对煤矿施工、生产、检修、维护等关键性环节进行监控,明确煤矿应急救援相关工作要求,确立大灾或重大危险事件时的应急救援预案,并提前进行较全面而生动的演练,做到家喻户晓。

(二)应急救援指挥部当煤矿发生特别严重的事故或紧急情况时,由应急救援指挥部组织救援。

在指挥部要聘请经验丰富的专业人才作为应急救援指挥人员,确保指挥决策正确和快速反应。

同时,还要对指挥部人员的培训和进修提供充分保障。

指挥部应有完整的设备和物资保障,确保应急处置设备和物资可供使用。

(三)应急救援队伍煤矿应急救援队伍由技术人员、安全防护工作人员和矿工等人员组成,负责煤矿内部的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

因此,要切实加强应急救援队伍的培训和训练,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和水平。

三、应急救援预案制定煤矿应急救援预案,明确管理职责和任务。

应急预案主要包括应急救援资金预算、人员、物资和设备梳理,组织协调和应急救援场所,以及指挥与协调等。

应急预案需进行随时更新、完善及演练,确保应急救援的高效性和协调性。

四、应急指挥与协调(一)应急指挥在应急救援的过程中,应建立专业的指挥体系。

应急救援指挥部应该明确指挥职责,建立应急指挥台和联络组,对内对外进行应急管理和信息发布。

应急指挥体系应根据不同的事故情况细分指挥形式,明确应急资源调度、人员安排和管理工作职责,确保指挥科学和灵活。

(二)应急协调应急协调的目的是建立好应急信息通讯方式和协同工作机制,加强信息沟通联系,提高较好的应急响应能力。

煤矿应急救援队伍(兼职救护队)管理制度

煤矿应急救援队伍(兼职救护队)管理制度

煤矿应急救援队伍(兼职救护队)管理制度一、引言为了加强煤矿应急救援工作,提高事故应对能力,保障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煤矿应急救援队伍(兼职救护队)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本煤矿的应急救援队伍和兼职救护队的组建、管理和工作指导。

二、煤矿应急救援队伍组建2.1 组建目的煤矿应急救援队伍的组建旨在确保在发生事故时能迅速有效地进行救援和应急处置。

2.2 组建原则1.遵循职业化、路线化、常态化、规范化和专业化原则。

2.组建的救援队伍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本煤矿的要求。

2.3 组建程序1.确定救援队伍的数量和规模。

2.选拔合格人员参加救援队伍。

3.组织救援队伍的培训和考核。

4.锻炼和提高救援队伍成员的应急处置能力。

三、兼职救护队组建3.1 组建目的兼职救护队的组建旨在提供及时有效的急救服务,保障矿工在事故中的生命安全。

3.2 组建原则1.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本煤矿的要求。

2.提供急救服务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具备相关技能。

3.3 组建程序1.选拔合格人员参加兼职救护队。

2.组织兼职救护队员进行急救培训。

3.运用模拟演练等方式提高兼职救护队员的应急处置能力。

四、煤矿应急救援队伍和兼职救护队的管理4.1 队伍组织1.应急救援队伍和兼职救护队应设置组织机构,明确责任和管理关系。

2.对队伍进行分类管理,根据人员的专业能力和工作经验进行划分。

4.2 人员要求1.救援队伍和兼职救护队的人员要求健康状况良好,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

2.人员要定期进行培训和考核,保持专业素质。

4.3 工作制度1.制定工作纪律和规范,明确工作职责和权限。

2.定期召开队伍会议,交流工作经验和救援技巧。

3.建立健全工作档案和信息管理系统,及时掌握队伍的情况。

五、应急救援队伍和兼职救护队的指导和培训5.1 工作指导1.煤矿应急救援队伍和兼职救护队应获得煤矿管理部门的工作指导和技术支持。

2.定期组织工作培训和演练,提高队伍的应急处置能力。

5.2 专业培训1.对队伍进行专业培训,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煤矿应急管理制度模版(3篇)

煤矿应急管理制度模版(3篇)

煤矿应急管理制度模版为充分发挥应急管理机构的职能作用,完善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方式,更加规范、有序、高效地开展应急管理各项工作,提高应对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特制定应急预案管理制度:一、应急预案管理制度1、应急预案体系动态管理。

根据“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总体要求和部门机构调整变化情况,对我矿应急预案适当进行类别、结构调整,使应急预案体系适应全矿安全形势和实际工作需要。

2、应急预案修订完善。

针对应急管理工作中情况的变化和应急预案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组织有关部门和应急管理专家对我矿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

发生重大、特别重大突发事件后,要总结实战经验及时修订完善相关应急预案。

修订和完善后的应急预案按规定及时备案。

3、应急预案审核、印发和发布。

对应急预案及时进行会审、会审通过后组织印发、公布。

4、预案培训。

将各类应急预案有关内容列入每年应急知识宣教培训计划,以涉及我矿生命安全保障的部分为重点开展宣传培训,增强职工的公共安全意识,提高职工自救互救能力。

5、应急预案演练。

建立健全应急预案演练制度,制定应急预案演练计划。

原则上每年组织一次应急预案演练。

煤矿应急管理制度模版(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加强煤矿安全工作,提高应急管理水平,保障煤矿生产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煤矿安全生产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各类煤矿的应急管理工作。

第三条【术语定义】1. 煤矿应急:指煤矿发生矿难、事故等突发事件时的应对和处置工作。

2. 应急管理:指对煤矿事故、灾害等突发事件的预防、应对、救援等工作的管理。

3. 应急资源:指用于应急处置的人力、物资、设备和信息等资源。

4. 应急演练:指对煤矿应急救援预案制定和实施情况进行模拟演练。

第二章应急准备第四条【应急预案的制定】1. 煤矿应建立完善的应急预案,包括矿难、火灾、瓦斯突出等多种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措施。

应急救援管理工作制度

应急救援管理工作制度

应急救援管理工作制度•相关推荐应急救援管理工作制度(精选7篇)在不断进步的时代,我们每个人都可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是各种行政法规、章程、制度、公约的总称。

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应急救援管理工作制度(精选7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应急救援管理工作制度1为有效应对紧急事件,做好事故发生的应急管理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特制定本制度。

1、煤矿井下及井上发生事故后,事故发生现场的职工必须立即如实向现场负责人(区队班组长、安监员)和调度室简要汇报事故发生情况及灾害影响情况。

2、事故现场负责人(区队班组长、安监员)和职工,在确保人员安全的情况下,组织现场人员和能利用的工具材料进行抢救,把事故损失控制在最小范围内。

3、现场无法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救灾灭灾,需要撤离现场的,事故现场负责人应迅速组织人员按照避灾路线撤离并及时佩戴相关安全防护用具。

4、调度室接到事故报告后,必须立即汇报矿值班领导及其他有关负责人,矿有关领导迅速对事故危害程度进行分析,并对事故进行评估定级,确定是矿井重大灾害事件,应该启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由矿长下令启动矿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5、《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启动后,立即成立应急救援指挥部。

通知矿山救护队和组织临时救援力量进行救援抢救,并迅速按照科学有效的原则,制定现场救援、抢险方案,积极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同时保护好事故现场。

6、《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启动后,应急救援指挥中心(设立在调度室)立即采取紧急电话的方式通知应急救援指挥部副总工程师及以上人员、生产科室负责人,同时采取群发短信功能发信息2遍的方式通知应急救援人员。

7、应急救援人员接到应急救援指挥部的通知后,立即组织本单位相关人员10分钟内赶到矿应急救援指挥中心。

通知电话不接或未及时到矿者要查明原因对无故不到者追究相关责任。

8、应急救援人员到矿后,应立即到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签到。

煤矿应急救援管理工作制度

煤矿应急救援管理工作制度

关于印发XXX煤矿事故监测与预警制度等制度的通知各单位: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规范我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明确各单位和个人应急管理职责,确保发生事故后能够及时、有序、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国家财产,特制定XXX煤矿事故监测与预警制度等9项应急管理制度,现予以印发,请各单位认真组织本单位人员学习并遵照执行;附件:1. XXX煤矿事故监测与预警制度2. XXX煤矿应急值守制度煤矿应急信息报告和传递制度煤矿应急投入及资源保障制度煤矿应急预案管理制度煤矿应急演练制度煤矿应急救援队伍管理制度煤矿应急物资装备管理制度煤矿应急资料档案管理制度二O一七年八月八日附件1:XXX煤矿事故监测与预警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进一步强化我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工作,提高生产安全事故预警能力,最大限度地避免事故的发生,结合XXX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制定本制度;第二章各单位事故监测职责第二条带班矿领导、跟班机关人员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制度,不间断巡视检查矿井各类隐患,监测各类事故,加强重点部位、关键环节巡视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隐患和事故;监督检查当班各岗位人员岗位职责落实情况;第三条跟班队干、班组长严格落实跟班职责及岗位职责,不间断巡视检查管辖区域内各类隐患,监测各类事故,加强重点部位、关键环节、重点岗位盯防;第四条安检员每班不间断巡视检查矿井各类隐患,监测各类事故,加强重点部位、关键环节、重点人员盯防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隐患和事故;第五条瓦斯检查员按规定巡视监测矿井瓦斯、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氧气浓度情况及风速、温度、积尘情况,加强综采回风上隅角、掘进工作面、采空区密闭前、盲巷等重要地点巡视监测力度;第六条各职能部门、区队、外委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岗位职责,落实好管辖范围内、作业区域内的危险源辨识、隐患排查治理和事故监测工作,做好系统、设备管理、维护和监测工作;第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事故征兆时都有义务立即汇报矿调度室;第三章事故预警行动第八条事故预警按分级启动条件划分为区队级、专业级和矿井级三类;一对于波及范围小,无人身伤亡、未造成较大损失,基层区队能够自行消除的突发事件,启动区队级预警;二对于波及范围较大,无人员伤亡但造成较大财产损失,基层区队通过本队力量不能予以解决的突发事件,启动专业级预警;三对于波及范围大,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的突发事件,启动矿井级预警;第九条事故预警的条件可能或已经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必须立即发布预警信息;一发生水、火、瓦斯、煤尘灾害事故;二发现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征兆;三采掘工作面及其它作业点风流中甲烷浓度达到%;采掘工作面回风流中甲烷浓度超过%或者二氧化碳浓度超过%;采掘工作面风流中二氧化碳浓度达到%;四矿井主要通风机或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通风系统遭到破坏,不能保证正常通风;五发生明火,现场火势不能控制;出现自然发火征兆;六采掘作业时,发现有透水征兆,或涌水量出现突增等异常情况;井筒出现突水、出砂,可能威胁矿井安全;七采掘等作业场所出现大面积冒顶征兆,当场难以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冒落;八发现冲击地压征兆;九供电系统发生故障,不能保证矿井通风、排水等设备运行;十气象部门或上级单位发布的恶劣天气强风、暴雨、暴雪、冰冻等和地质灾害预警信息;十一监测监控系统、顶板离层监测系统、束管监测系统监测到异常情况;十二矿井水文、断层、地质构造异常预报、重要巷道贯通以及现场人员汇报的有关安全生产异常的信息;十三其它可能影响矿井安全生产和职工人身安全的事故;第十条有达到预警条件的情况时,现场人员要立即汇报调度室,汇报的内容包括出现事故征兆的地点、发现事故征兆的简要经过、预警区域内作业情况、人员分布情况等;第十一条调度室和相关业务部门,在收到或发现上述预警条件的信息时,应当立即汇报值班矿领导、分管矿领导,经批准后发布相应级别的预警,通知全矿或相关部门、区队、区域、岗点进入预警期;预警发布要明确险情性质、影响范围及影响时间,并根据新进情况及时做好续报;第十二条生产隐患预警由分管业务部门发布,紧急预警信息由调度室直接发布;第十三条预警信息发布要准确、及时、客观、全面,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各类突发事件的发生及其造成的危害,保障员工生命健康,维护公司财产,确保生产;第十四条调度室和相关业务部门充分利用通知单、调度通讯、无线通讯、语音广播、手机短信、网络通讯等方式,及时发布预警信息;第十五条有关单位和人员接到预警信息后,应当按照职责,立即采取相应,做好管辖范围内的防御和应急处置工作,避免或降低事故造成的损害;第十六条预警事态得到有效控制或消除后,经值班矿领导或分管矿领导批准后,调度室或业务部门根据预警发布的范围下达预警解除通知;第四章应急响应第十七条针对紧急发生的事故、事件或灾难的严重程度,将应急救援响应分为三级:一Ⅲ级响应:可能导致1人含以上轻伤,因灾害撤离本队当班作业人员的事故;二Ⅱ级响应:可能导致1人含以上重伤或5人以下中毒,因灾害撤离50人以下的事故;三Ⅰ级响应:可能导致1人含以上死亡或5人以上中毒,因灾害撤离50人以上的一般事故;第五章责任追究及奖惩第十八条生产安全事故预警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对迟报、漏报、谎报和瞒报生产安全事故征兆或在生产安全事故预警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或罚款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十九条对在生产安全事故预警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应根据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第六章附则第二十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附件2:XXX煤矿应急值守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矿应急值守,强化应急值守责任,确保发生突发后能够快速、有效、有序地开展应急救援,将损失及伤害程度降到最低,根据国家突发公共事件综合应急,制定本;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年任何时期;第二章应急值守人员及职责第三条矿领导、机关中层和科员严格按照领导带班、值班制度做好带班、值班工作;带班领导负责当班现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处理现场出现的各类问题和突发事故;值班领导是当天全矿应急值守总指挥,负责24小时全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组织处理生产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和突发事故;机关中层和科员配合带班领导或值班领导工作;全矿停产放假期间,可不安排领导带班;第四条生产技术部、安全环保部、机电设备部、通风部、信息部、基建部每天必须至少安排1人值班,负责配合值班领导处理业务范围内的各类问题和突发事故;第五条综采队、连采队、机电队、运转队、洗煤厂、通风队、车队严格按照区队队干值班、带班制度落实好值班、带班工作,除每班安排带班队干外,每天必须安排地面值班队干,负责组织处理本队出现的各类事故;第六条救护中队必须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时刻保证1名指战员和1个救护小队在矿战备值班,以便发生事故后,能够及时地进行抢险救援;第七条物资库必须安排人员24小时值班,以便及时提供应急物资;车队必须保证时刻留有1名司机、1台防爆人车和1台防爆工程车备用,以便及时运送应急物资、人员;第八条所有矿应急值守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第九条各单位值班人员发现或接到有危及职工生命的重大隐患报告时,必须立即采取停产、撤人、排除隐患等紧急处理,或安排相关的单位及时处理,并及时向调度室和带班矿领导汇报;第十条各单位值班人员接到值班矿领导或调度室通知后,立即带齐工具和物资赶赴事故现场,进行事故处理;安排人员对处理方法、过程、进度和结果及时汇报矿调度室;第三章应急值守纪律第十一条值班人员值班期间严禁离开矿区,必须保证手机时刻处于开机状态,否则按相关制度进行处罚;因此造成严重后果者,从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十二条值班人员因事、因病不能值班时,必须自行调换或向本单位负责人请假,由单位负责安排其它具备值班资格的人员顶替,否则视为擅离职守,按相关制度进行处罚;第四章附则第十三条本的解释权归矿应急管理办公室;附件3:XXX煤矿应急信息报告和传递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矿生产安全事故信息的报告和处理工作,建立快速反应、运行有序的信息处置工作机制,根据安全生产法、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国家安监总局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我矿生产安全管理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凡在我矿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信息的报告与处理工作,适用于本制度;第三条事故信息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和完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事故信息的处置应当遵循快速高效、协同配合、分级负责的原则;第五条事故信息报告范围包括已经发生的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和较大涉险事故的信息;较大涉险事故是指:一涉险10人以上的事故;二造成3人以上被困或者下落不明的事故;三紧急疏散人员500人以上的事故;四因生产安全事故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人员密集场所、生活水源、农田、河流、水库、湖泊等的事故;五危及重要场所和设施安全电站、重要水利设施、危化品库、油气站和车站、机场及其他人员密集场所等的事故;六其他较大涉险事故;第二章事故和突发事件信息处置与报告第六条事故和突发事件信息处置凡在我矿区范围内发生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现场人员应立即汇报矿调度室并积极展开自救互救行动;调度室接到事故汇报时,要记录清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性质、影响范围、伤亡情况、有无灾害扩大的可能等,立即通知救护中队赶赴现场抢险救援,立即汇报带班矿领导、值班矿领导、矿长及其它分管领导,通知安全环保部,按程序启动事故应急预案,召请其它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研究制定抢险救灾方案,实施抢险救灾工作;如果事故较大,预计我矿自身难以控制,应立即汇报XXXXX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启动上一级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第七条事故和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在我矿区范围内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后,由矿长或值班矿领导针对事故的性质、危害程度及时向XXXXX集团公司和各级政府监管部门汇报;一发生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或者较大涉险事故,应当在1小时内报告榆阳区煤炭局、陕西煤矿安全监察局榆林分局;二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在依照第一款规定报告的同时,应当在1小时内报告陕西省煤炭生产安全监督管理局、陕西煤矿安全监察局;三发生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在依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报告的同时,可以立即报告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第八条报告事故信息,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企业的名称、地址、性质、产能等基本情况;二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三事故的简要经过包括应急救援情况;四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涉险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五已经采取的措施;六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使用电话快报,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企业的名称、地址、性质;二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三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涉险人数第九条事故具体情况暂时不清楚的,先报事故概况,随后补报事故全面情况;对事故性质暂时界定不清的,也要及时报告;事故信息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当按规定及时续报;较大涉险事故、一般事故、较大事故每日至少续报1次;重大事故、特别重大事故每日至少续报2次;续报工作直至事故抢险救援工作结束;第三章事故调查与处理第十条事故责任分析一根据事故调查所确认的事实,通过对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分析,确定事故的直接责任、间接责任者;直接责任:凡是导致事故发生直接原因的人员责任属直接责任;间接责任:产生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管理缺陷的间接原因的人员责任属间接责任;二事故责任人员一般分为四类责任:直接责任者、主要责任者、重要责任者、一般责任者;直接责任者主要是指因违章操作或违章指挥直接导致事故发生的人员;主要责任者、重要责任者、一般责任者属于间接责任,主要是指各级管理人员、矿级领导;其中领导责任又分为:主要领导者、重要领导责任者、一般领导责任者;第十一条事故责任追究及处罚按照事故调查报告做出具体的处罚决定;第十二条事故发生后,有关单位和人员应当妥善保护事故现场以及相关证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事故现场、毁灭相关证据;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事故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第十三条对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拖延不报,阻碍、干涉事故调查处理,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拒绝接受调查以及拒绝提供真实情况和资料的部室和个人,根据情节轻重,做出处理;第十四条事故调查报告下达后由安全环保部按标准进行落实;第十五条对于事故调查组提出的事故调查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由安全环保部负责跟踪落实;第十六条相关单位联系电话XXX煤矿应急投入及资源保障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预防和控制潜在的事故或发生紧急情况时,能够迅速地做出应急准备和响应,最大限度地减轻事故造成的危害,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矿生产经营中潜在的事故灾害等紧急情况的预防和处理;第三条应急管理原则一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二以人为本,安全第一三预防为主,强化基础,快速反应四科学实用第二章应急保障管理第四条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做好突发事故的应对工作,同时根据应急预案切实做好应对突发事故时的人力、物力、财力、运输、医疗卫生及通信保障等工作,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需要;第五条安全环保部负责全矿安全教育培训监督管理工作,做好职工入井培训、特种作业培训,确保所有人员持证上岗;组织对应急救援管理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提高应急专业技能;第六条各区队和外委施工单位是职工培训教育的主体,应充分利用班前会、班后会或其它时间对工人进行安全常识、岗位危险源、事故预防、减灾灭灾、自救互救和创伤急救等培训教育,教育职工发现事故后应及时汇报,积极开展自救互救行动;加强应急救援培训,定期组织学习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第七条财务部严格按照XXX煤矿应急救援经费保障制度,做好应急救援经费保障工作,保证突发事故应急准备和救援工作所需资金及时到位;第八条通风队负责井下消防物资、自救器的管理工作,救护中队负责应急救援装备、器材、救护车、地面消防物资和“三防”物资等的管理工作,其它各区队负责管辖区域内急救药品的管理工作,保证应急物资及时补充和更新,及时供应;第九条企管部负责每年与就近的医疗机构签订医疗救护协议;一旦发生紧急事故,第一时间出动公司医务人员,同时立即与签订医疗救护协议的医院取得联系,请求救援;第十条办公室每天至少安排1名值班司机和车辆,车队必须保证时刻备用1名司机、1台防爆人车和1台防爆工程车,以便及时运送应急物资、人员;一旦发生紧急事故,矿内所有司机、车辆都必须服从应急救灾指挥办公室调派,所有司机、车辆都必须优先用于应急救援,确保抢险救灾物资和人员能够及时、安全送达;第十一条生产技术部按要求建立井下永久避难硐室和临时避难硐室,信息部、机电队、通风队按职责进行安装相应系统、设施,按规定配备应急物资和食品等;第十二条信息部加强矿井通讯联络系统、人员定位系统、视频监控系统、语音广播系统等管理和维护,确保系统运行正常;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以便及时处理系统出现的各类故障问题;第三章责任追究与奖惩第十三条突发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对迟报、谎报和瞒报突发事故或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其它失职、渎职行为而导致丧失应急救援的最佳时机,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经济损失的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或罚款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十四条对在突发事故应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应根据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附件5:XXX煤矿应急预案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工作,确保事故发生后能够及时、有序、有效地实施事故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88号,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评审、发布、备案、培训和演练等工作;第三条应急预案应分为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综合应急预案,是指为应对各种生产安全事故而制定的综合性工作方案,是应对生产安全事故的总体工作程序、措施和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专项应急预案,是指为应对某一种或者多种类型生产安全事故,或者针对重要生产设施、重大危险源、重大活动防止生产安全事故而制定的专项性工作方案;现场处置方案,是指根据不同生产安全事故类型,针对具体场所、装置或者设施所制定的应急处置措施;第二章应急预案的编制第五条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遵循以人为本、依法依规、符合实际、注重实效的原则,以应急处置为核心,明确应急职责、规范应急程序、细化保障措施;第六条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符合下列基本要求:一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实际情况;三本单位的危险性分析情况;四应急组织和人员的职责分工明确,并有具体的落实措施;五有明确、具体的应急程序和处置措施;六有明确的应急保障措施,满足本单位的应急工作需要;七应急预案基本要素齐全、完整,附件信息准确;八应急预案内容与相关应急预案相互衔接;第九条综合应急预案由通风部负责编制、修订,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由通风部牵头,会同有关部门编制、修订;各部门负责编制、修订分管业务范围内的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第十条编制应急预案前,应当进行事故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第十一条综合应急预案应当规定应急组织机构及其职责、应急预案体系、事故风险描述、预警及信息报告、应急响应、保障措施、应急预案管理等内容;专项应急预案应当规定应急指挥机构与职责、处置程序和措施等内容;现场处置方案应当规定应急工作职责、应急处置措施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第十二条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应当相互衔接,并与陕西有色榆林新材料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应急预案、陕西省榆林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相衔接;第三章应急预案的评审、公布和备案第十三条由通风部负责组织有关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方面的专家对我矿应急预案进行评审,并形成书面评审纪要;第十四条应急预案经评审后,由矿长签署公布,并及时发放到所有部门、区队和外委施工单位;第十五条我矿应急预案公布后,由通风部负责按照分级属地原则,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进行告知性备案;第四章应急预案的实施第十六条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制定矿年度应急救援培训计划,各部门、区队按计划自行组织培训,应急管理办公室和安全环保部负责监督;第十七条各部门、区队是应急救援培训的主体,部门主任、区队队长是本单位应急救援培训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单位的应急救援培训工作,应加强本单位人员应急预案、应急知识、自救互救和避险逃生技能的培。

煤矿应急救援预案管理规定

煤矿应急救援预案管理规定

煤矿应急救援预案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煤矿应急救援预案管理,提高应对煤矿安全事故的能力,减少安全事故造成的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煤矿企业。

第三条煤矿应急救援预案管理应当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职责明确、快速反应的原则。

第四条煤矿企业应当落实应急管理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事故预警、应急值守、信息报告、现场处置、应急投入、救援装备和物资储备、安全避险设施管理和使用等规章制度。

第二章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与修订第五条煤矿企业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组织编制应急救援预案。

应急救援预案应当包括事故预防、事故报告、应急响应、事故处置等内容。

第六条煤矿企业应当根据煤矿生产实际情况,及时修订应急救援预案。

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应当及时修订应急救援预案:(一)法律法规、部门职责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二)煤矿生产系统发生重大变化;(三)应急救援预案实施过程中发现存在问题或出现新的情况。

第七条煤矿企业应当每三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救援预案的评审和演练,确保应急救援预案的适宜性和有效性。

第三章应急救援预案的审批与发布第八条煤矿企业应当将应急救援预案报送给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第九条煤矿企业应当将应急救援预案向煤矿企业内部公布,并组织培训和演练,提高职工的应急意识和应急能力。

第四章应急救援预案的实施与监督第十条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应急救援组织体系,明确应急救援组织机构的职责和权限,确保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十一条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应急救援物资装备和储备制度,确保应急救援物资装备的充足和有效。

第十二条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应急救援值班制度,确保应急救援信息的及时、准确、完整。

第十三条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应急救援事故处置制度,明确事故处置的程序和措施,确保事故处置的及时、得当。

煤矿应急救援队伍(兼职救护队)管理制度

煤矿应急救援队伍(兼职救护队)管理制度

仅供参考[整理] 安全管理文书煤矿应急救援队伍(兼职救护队)管理制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________第1 页共6 页煤矿应急救援队伍(兼职救护队)管理制度(一)为加强兼职救护队的战斗准备,促进队伍建设,提高管理水平、技术水平、准备水平,建立装备先进、组织严密、作风过硬、素质良好、协调有效、快速反应、能够协同专业矿山救护队一起作战的应急救援队伍,根据《煤矿安全规程》(2016)第672条“煤矿企业应当落实应急管理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事故预警、应急值守、信息报告、现场处置、应急投入、救援装备和物资储备、安全避险设施管理和使用等规章制度”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兼职救护队的主要任务1.引导和抢救井下遇险、遇难人员。

2.受令处理井下火灾、瓦斯、煤尘、水害和顶板等灾害事故。

3.受令进行危及井下人员安全的救援和地面消防工作。

4.受令进行煤矿排放瓦斯、启封火区、启封密闭、反风演习以及其它需要配用氧气呼吸器才能完成的工作。

5.参与审查、贯彻实施煤矿应急救援预案,协助煤矿搞好安全生产和消除事故隐患工作。

6.协助煤矿搞好职工应急救援知识的教育培训。

(三)救援报告1.报告程序:现场救护小队长→现场指挥长→地面指挥部→总指挥长。

2.报告内容:事故地点、事故时间、事故性质、受灾人数、受灾范围。

第 2 页共 6 页3.报告要求:在处理事故过程中,及时向现场指挥组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如遇特殊情况,必须立即报告调度室或抢险救灾指挥部。

(四)值班工作1.值班队员必须坚守岗位,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提高警惕,常备不懈,当接到事故电话立即出动。

2.值班期间,对救援装备进行全面检查,必须保证呼吸器合格、完好,处在备战状态,氧气压力不得低于18MPa。

值班小队人员听到事故报警后,应立即做好出动的准备,并在规定时间内出动进行救援。

3.电话值班员不得请他人代替,必须听清记清事故电话,及时、准确传达上级领导的指示精神,及时向值班领导汇报,杜绝误传误报事故电话或上级指示精神导致救护工作失误。

煤矿专项应急救援预案管理办法

煤矿专项应急救援预案管理办法

煤矿专项应急救援预案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煤矿专项应急救援预案的管理,提高应对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能力,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煤矿专项应急救援预案(以下简称应急救援预案),是指煤矿企业为应对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预先制定的组织、程序、措施和应急资源等应对方案。

第三条煤矿企业应当依法建立健全应急救援预案体系,明确应急救援组织机构、职责、权限和应急资源,制定针对性的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第四条国家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负责全国煤矿应急救援预案的管理工作。

地方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煤矿应急救援预案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与审批第五条煤矿企业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矿井实际情况,编制应急救援预案。

应急救援预案应当包括事故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和应急救援手册等。

第六条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应当遵循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以预防为主,综合考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危害程度和应急资源等因素,确保应急救援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实用性。

第七条应急救援预案应当明确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包括应急救援指挥部、应急救援队伍、应急救援小组等,明确各机构的职责、权限和联系方式。

第八条应急救援预案应当明确应急救援的程序和措施,包括事故报警、应急响应、事故处理、人员疏散、医疗救护、事故调查等环节,确保应急救援工作的有序进行。

第九条应急救援预案应当明确应急救援所需的资源,包括人员、设备、物资、资金等,确保应急救援工作的物质保障。

第十条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完成后,应当报送上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备案,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审批。

煤矿企业应当根据国家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的要求,提交应急救援预案相关材料。

第十一条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应当自收到应急救援预案备案材料之日起十五日内,对应急救援预案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要求的,应当要求煤矿企业予以修改完善。

某矿应急救援队伍管理制度

某矿应急救援队伍管理制度

某矿应急救援队伍管理制度
一、队伍组建
1. 矿应急救援队伍由矿企业按照应急救援所需专业和技能要求组建。

2. 矿应急救援队伍由队长、副队长和队员组成。

二、队伍管理
1. 矿应急救援队伍成立后,由矿企业指定专人负责队伍的日常管理和组织协调工作。

2. 队长负责指挥队伍的应急救援任务,副队长协助队长并在队长不在时担任指挥职责。

3. 队员需按时参加队内的训练和演练活动,保持良好的身体状况和技能水平。

三、队伍培训
1. 矿企业应按照应急救援工作的需要,定期组织队伍进行培训,包括理论学习、实地演练等。

2. 培训内容主要包括应急救援基本知识、救援技能、装备使用等方面。

3. 矿企业可以邀请专业机构或专家进行培训,提高队伍的救援能力。

四、队伍装备
1. 矿企业应根据应急救援工作的需要,为队伍提供必要的装备和器材。

2. 队伍成员需熟悉并合理使用装备和器材,保持其完好状态。

五、队伍值班
1. 矿应急救援队伍应根据矿企业的需求和工作安排,制定值班制度。

2. 值班期间,队员需随时待命,保持手机畅通,保证能够及时应对突发情况。

六、队伍考核
1. 矿企业应定期对应急救援队伍进行考核,以评估其应急救援能力和工作效果。

2.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队员的技能水平、应急救援演练成绩、装备使用情况等。

3. 考核结果将作为队伍成员岗位评聘和奖惩制度的重要依据。

以上是某矿应急救援队伍管理制度的基本内容,矿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制定和调整。

煤矿应急救援队伍(兼职救护队)管理制度

煤矿应急救援队伍(兼职救护队)管理制度

煤矿应急救援队伍(兼职救助队)管理制度一、前言为了做好煤矿事故应急工作,加强现场救援本领,保障工人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建立一支职业化的煤矿救援队伍是特别必要的。

本文是一份煤矿应急救援队伍和兼职救助队的管理制度,以期达到完善和规范一支强有力的救援队伍的目的。

二、制度概述本制度适用于全部煤矿应急救援队伍和兼职救助队,在以下特别条件下进行救援工作:1. 矿井发生煤矿事故,安全生产环节处于高危状态,需要快速、安全、有效的行动。

2. 在突发性事件中,如矿难、地震、火灾等,应适时冲锋在前,做好现场救援工作。

三、建立煤矿应急救援队伍和兼职救助队1. 煤矿应急救援队伍应由矿领导任命,具有相关的技术和救援阅历的职业救援队员构成。

由于应急救援是一项专业、不安全性和加班率高的工作,所以在聘用职业救援队员时应有明确的聘请要求。

2. 兼职救助队应由矿工自己愿意报名,具有相关的技能和本领,接受过应急救援训练并且符合相关的聘用条件。

聘用程序应当公开、公正,以确保选聘的兼职救助队员是最有本领的人。

3. 煤矿应急救援队伍和兼职救助队应组织定期的演练和培训,以保证救援队的队员具备强大的不安全防范和救援本领,让其可以快速、有效的行动,做出正确的决策和行动。

四、机构设置1. 应急救援队伍设有总指挥、副总指挥和技术引导小组等组织。

2. 兼职救助队应设有队长、副队长和培训老师等组织。

3. 煤矿应急救援队伍和兼职救助队应保证队员的职责和权限与其本职工作分开,避开贯穿。

五、队员职责煤矿应急救援队伍和兼职救助队应保证队员具备职责清楚、工作明确、态度坚决、救援特别等素养。

1. 职责清楚:队员应知道其职责和工作岗位,必需牢记在救援过程中上级对其的指令和要求。

2. 工作明确:队员必需了解工作任务和时间要求,必需保持紧张的情绪和充分的精力。

3. 态度坚决:队员应本着“救人于危难,任重道远”的精神,耐性、细心、负责的救援行动。

4. 救援特别:队员必需具有特别的技能,在高度不安全的情况下,快速、有力、有效的进行救援。

煤矿事故应急救援制度

煤矿事故应急救援制度

煤矿事故应急救援制度第一条依据《平安生产法》、《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及《煤矿企业平安生产管理制度规定》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其次条依据本矿实际状况,矿每年要组织有关单位编制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且每季度依据井下状况变化进行审查。

第三条伤亡事故发生后,现场负伤者或事故有关人员应马上直接报告矿调度室并直接报告矿值班负责人。

值班负责人接到伤亡事故通知后要马上通知矿第一责任人。

第四条调度室接到伤亡事故报告后要快速启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根据预案的要求,以最快的速度通知抢救大队、医院、行政、后勤、平安、生产技术以及预案所涉及的其它单位领导和相关人员,马上组织实施救援。

调度室要同时尽快通知可能受到事故威逼的相邻施工地点的人员,快速组织平安撤离,或等待其他命令。

第五条矿负责人接到重伤、死亡、重大死亡事故报告后,应马上报告微山县人民政府、济宁市司法局、山东煤矿平安生产监察局鲁西分局,上报时限为24小时内。

矿负责人要依据伤亡事故的严峻程度或事故现场的简单程度,尽快作出是否要枣庄矿山抢救大队或恳求其他抢救大队救援的打算。

第六条事故发生后应报告内容为: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详细状况:2、事故的简洁经过、伤亡状况:3、事故发生的缘由初步推断:4、事故发生后实行的措施及事故掌握状况。

第七条伤亡事故发生后,全部接到通知的单位领导及相关人员,要快速到达指定地点,根据指挥命令或预案要求马上绽开各自工作。

各项工作必需做到快速、无误、协调、有序进行。

第八条全部参加伤亡事故救援人员,必需听从命令、高度负责、快速、高效,不得有推委、扯皮现象。

对因工作不到位或不负责任,造成事故救援工作不利、拖延或其它后果的人员,将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从严处理。

第九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煤矿事故应急救援管理制度

煤矿事故应急救援管理制度

煤矿事故应急救援管理制度
一、为了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指导思想,防止矿井灾害事故发生,保障职工的安全健康,保护国家资源和集体财产不受损失且在一旦事故发生时,达到迅速、准确、有秩序、有效地防止事故扩大和抢救人员的目的,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和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2004)42号文件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成立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由矿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安全的副矿长担任,成员由其他副矿长及其他各部负责人担任,并设立事故应急救援办公室,设在矿办,办公室主任由领导小组副组长兼任。

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中必须有明确的分工职责和应急救援措施,一旦事故发生,必须立即上报企事业主管部和县级煤管安全部,要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种类,人员安全状况等情况。

在上报事故的同时,采取果断措施,防止事故扩大,抢救人员。

四、一旦发生事故,在向上级主管部报告的同时,命令救护队组织支援。

五、一旦事故发生,必须立即启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救援组织机构的人员必须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按照各自的分工职责,立即进入紧急状态,对接到通知后拖延时间,或工作失职的人员,要追究责任。

六、必须有足够的物质保障,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中必须明确规定足够的抢救事故的设备、器材,并妥善保管,在事故未发生,救援预案未启动前,任何人不得动用。

煤矿应急救援管理制度范本

煤矿应急救援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煤矿应急救援工作,保障煤矿安全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矿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矿范围内所有煤矿应急救援工作。

第三条煤矿应急救援工作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居安思危、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职责明确、快速反应”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成立煤矿应急救援指挥部,由矿长担任总指挥,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矿长担任副总指挥,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第五条煤矿应急救援指挥部职责:1. 组织制定和修订煤矿应急救援预案;2. 组织开展应急救援演练;3. 组织协调应急救援物资和设备的采购、储备、维护;4. 负责应急救援队伍的培训和管理;5. 负责应急救援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和上报;6. 负责应急救援工作的监督检查。

第六条各部门职责:1. 安全生产部:负责煤矿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修订和组织实施;2. 技术部:负责应急救援设备的维护、保养和技术支持;3. 机电部:负责应急救援设备的安装、调试和运行;4. 质量环保部:负责应急救援物资的采购、储备和质量管理;5. 办公室:负责应急救援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和上报;6. 各采区:负责本采区的应急救援工作,包括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演练和实施。

第三章应急救援预案第七条煤矿应急救援预案应包括以下内容:1. 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及职责;2. 应急救援预案的适用范围;3. 应急救援启动条件;4. 应急救援响应程序;5. 应急救援措施及方法;6. 应急救援物资和设备;7. 应急救援信息报告和传递;8. 应急救援培训、演练和评估。

第八条煤矿应急救援预案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评审。

第四章应急救援演练第九条煤矿应急救援演练应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包括综合演练和专项演练。

第十条煤矿应急救援演练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 制定演练方案;2. 组织参演人员;3. 进行演练;4. 总结评估。

煤矿应急救援队伍管理制度(4篇)

煤矿应急救援队伍管理制度(4篇)

煤矿应急救援队伍管理制度一、目的与依据煤矿应急救援队伍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为了保障煤矿事故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展开救援工作,降低事故损失。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及有关煤矿安全管理要求制定。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煤矿应急救援队伍的组建、管理和运行。

三、组建原则1. 以安全为核心,确保人员和装备的安全。

2. 以专业化为前提,组建具备救援技能和知识的队伍。

3. 以科学化为导向,引入现代救援设备和技术手段。

四、组织机构1. 煤矿应急救援队伍由煤矿企业组织建设,可以由专业救援队伍或者事故调查组等指导和管理。

2. 煤矿应急救援队伍由队长、副队长、救援人员等组成,队伍人数和设置根据煤矿规模和需求确定。

五、队伍建设1. 对队伍成员进行专业培训,包括急救技能、事故应急处置、救援装备使用等。

2. 引进先进的救援设备和技术手段,保持队伍的救援能力和水平。

3. 定期组织演练和训练,提高队伍的应急反应能力和协作配合能力。

六、备勤管理1. 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备勤制度,确保队伍随时待命。

2. 配备足够的应急设备和物资,确保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进行。

3. 做好队伍日常维护和保养工作,保证装备的完好性。

七、业绩评价1. 对队伍成员的工作进行评估和考核,鼓励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

2. 定期对队伍进行业务技能考核,提高队伍救援能力。

3. 对煤矿应急救援工作进行评估,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

八、奖惩制度1. 建立激励机制,对在救援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进行奖励。

2. 对在救援工作中存在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进行纪律处理。

九、附则1. 煤矿应急救援队伍管理制度的解释权归煤矿企业拥有。

以上为煤矿应急救援队伍管理制度的基本内容,具体实施细则可根据煤矿的实际情况进行制定和调整。

煤矿应急救援队伍管理制度(2)的主要内容如下:1. 组建与编制:- 根据煤矿规模和特点,确定应急救援队伍的规模和编制,并确定队伍的组织结构。

矿井应急救援相关规章制度

矿井应急救援相关规章制度

矿井应急救援相关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矿井应急救援工作,规范应急救援行为,保障矿工生命财产安全,特制订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各类煤矿、金属矿山等矿山企业。

第三条矿山企业应急救援工作应坚持“预防为主、全员参与、科学施救、协同作战、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四条矿山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确保应急救援工作的有效性和及时性。

第五条矿山企业应当配备足够的应急救援设备和人员,定期进行应急救援培训,提高员工应急处理能力。

第六条矿山企业应配备专业人员,建立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及时响应突发事故,组织应急救援工作。

第二章应急预案第七条矿山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应急预案,明确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流程和责任分工。

第八条应急预案应包括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应急救援队伍、应急救援设备、应急通讯设备、应急物资储备等内容。

第九条矿山企业应制定不同等级的应急预案,对不同等级的突发事件进行分级应急处置。

第十条应急预案应定期修订完善,适应矿山生产经营的变化和应急救援工作的要求。

第三章应急救援设备第十一条矿山企业应当配备足够的应急救援设备,包括呼吸器、救生绳、安全带、紧急通讯设备等。

第十二条应急救援设备应定期检查维护,确保设备完好有效。

第十三条矿山企业应当建立应急救援设备的储备库,及时补充新设备,确保设备的数目和品质。

第十四条应急救援设备应在应急事件发生后及时使用,确保救援效果。

第四章人员培训第十五条矿山企业应定期组织应急救援培训,提升员工应急处理意识和技能。

第十六条应急救援培训内容应包括突发事件的识别、应急处置流程、应急设备使用方法等。

第十七条矿山企业应制定应急救援培训计划,确保全员参与培训,并建立应急救援培训档案。

第十八条应急救援培训应有专业培训师指导,培训效果应及时评估。

第五章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第十九条矿山企业应建立应急救援指挥中心,配备专业人员和通讯设备,及时响应突发事件。

第二十条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应明确指挥体系和应急救援工作流程,确保应急处置的高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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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XXX煤矿事故监测与预警制度》等制度的通知各单位: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规范我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明确各单位和个人应急管理职责,确保发生事故后能够及时、有序、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国家财产,特制定《XXX煤矿事故监测与预警制度》等9项应急管理制度,现予以印发,请各单位认真组织本单位人员学习并遵照执行。

附件:1. XXX煤矿事故监测与预警制度2. XXX煤矿应急值守制度煤矿应急信息报告和传递制度煤矿应急投入及资源保障制度煤矿应急预案管理制度煤矿应急演练制度煤矿应急救援队伍管理制度煤矿应急物资装备管理制度煤矿应急资料档案管理制度二O一七年八月八日附件1:XXX煤矿事故监测与预警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进一步强化我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工作,提高生产安全事故预警能力,最大限度地避免事故的发生,结合《XXX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各单位事故监测职责第二条带班矿领导、跟班机关人员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制度,不间断巡视检查矿井各类隐患,监测各类事故,加强重点部位、关键环节巡视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隐患和事故;监督检查当班各岗位人员岗位职责落实情况。

第三条跟班队干、班组长严格落实跟班职责及岗位职责,不间断巡视检查管辖区域内各类隐患,监测各类事故,加强重点部位、关键环节、重点岗位盯防。

第四条安检员每班不间断巡视检查矿井各类隐患,监测各类事故,加强重点部位、关键环节、重点人员盯防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隐患和事故。

第五条瓦斯检查员按规定巡视监测矿井瓦斯、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氧气浓度情况及风速、温度、积尘情况,加强综采回风上隅角、掘进工作面、采空区密闭前、盲巷等重要地点巡视监测力度。

第六条各职能部门、区队、外委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岗位职责,落实好管辖范围内、作业区域内的危险源辨识、隐患排查治理和事故监测工作,做好系统、设备管理、维护和监测工作。

第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事故征兆时都有义务立即汇报矿调度室。

第三章事故预警行动第八条事故预警按分级启动条件划分为区队级、专业级和矿井级三类。

(一)对于波及范围小,无人身伤亡、未造成较大损失,基层区队能够自行消除的突发事件,启动区队级预警。

(二)对于波及范围较大,无人员伤亡但造成较大财产损失,基层区队通过本队力量不能予以解决的突发事件,启动专业级预警。

(三)对于波及范围大,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的突发事件,启动矿井级预警。

第九条事故预警的条件可能或已经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必须立即发布预警信息。

(一)发生水、火、瓦斯、煤尘灾害事故。

(二)发现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征兆。

(三)采掘工作面及其它作业点风流中甲烷浓度达到%;采掘工作面回风流中甲烷浓度超过%或者二氧化碳浓度超过%;采掘工作面风流中二氧化碳浓度达到%。

(四)矿井主要通风机或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通风系统遭到破坏,不能保证正常通风。

(五)发生明火,现场火势不能控制;出现自然发火征兆。

(六)采掘作业时,发现有透水征兆,或涌水量出现突增等异常情况;井筒出现突水、出砂,可能威胁矿井安全。

(七)采掘等作业场所出现大面积冒顶征兆,当场难以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冒落。

(八)发现冲击地压征兆。

(九)供电系统发生故障,不能保证矿井通风、排水等设备运行。

(十)气象部门或上级单位发布的恶劣天气(强风、暴雨、暴雪、冰冻等)和地质灾害预警信息。

(十一)监测监控系统、顶板离层监测系统、束管监测系统监测到异常情况。

(十二)矿井水文、断层、地质构造异常预报、重要巷道贯通以及现场人员汇报的有关安全生产异常的信息。

(十三)其它可能影响矿井安全生产和职工人身安全的事故。

第十条有达到预警条件的情况时,现场人员要立即汇报调度室,汇报的内容包括出现事故征兆的地点、发现事故征兆的简要经过、预警区域内作业情况、人员分布情况等。

第十一条调度室和相关业务部门,在收到或发现上述预警条件的信息时,应当立即汇报值班矿领导、分管矿领导,经批准后发布相应级别的预警,通知全矿或相关部门、区队、区域、岗点进入预警期。

预警发布要明确险情性质、影响范围及影响时间,并根据新进情况及时做好续报。

第十二条生产隐患预警由分管业务部门发布,紧急预警信息由调度室直接发布。

第十三条预警信息发布要准确、及时、客观、全面,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各类突发事件的发生及其造成的危害,保障员工生命健康,维护公司财产,确保生产。

第十四条调度室和相关业务部门充分利用通知单、调度通讯、无线通讯、语音广播、手机短信、网络通讯等方式,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第十五条有关单位和人员接到预警信息后,应当按照职责,立即采取相应,做好管辖范围内的防御和应急处置工作,避免或降低事故造成的损害。

第十六条预警事态得到有效控制或消除后,经值班矿领导或分管矿领导批准后,调度室或业务部门根据预警发布的范围下达预警解除通知。

第四章应急响应第十七条针对紧急发生的事故、事件或灾难的严重程度,将应急救援响应分为三级:(一)Ⅲ级响应:可能导致1人(含)以上轻伤,因灾害撤离本队当班作业人员的事故。

(二)Ⅱ级响应:可能导致1人(含)以上重伤或5人以下中毒,因灾害撤离50人以下的事故。

(三)Ⅰ级响应:可能导致1人(含)以上死亡或5人以上中毒,因灾害撤离50人以上的一般事故。

第五章责任追究及奖惩第十八条生产安全事故预警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

对迟报、漏报、谎报和瞒报生产安全事故征兆或在生产安全事故预警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或罚款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九条对在生产安全事故预警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应根据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2:XXX煤矿应急值守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矿应急值守,强化应急值守责任,确保发生突发后能够快速、有效、有序地开展应急救援,将损失及伤害程度降到最低,根据《国家突发公共事件综合应急》,制定本。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年任何时期。

第二章应急值守人员及职责第三条矿领导、机关中层和科员严格按照领导带班、值班制度做好带班、值班工作。

带班领导负责当班现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处理现场出现的各类问题和突发事故。

值班领导是当天全矿应急值守总指挥,负责24小时全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组织处理生产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和突发事故。

机关中层和科员配合带班领导或值班领导工作。

全矿停产放假期间,可不安排领导带班。

第四条生产技术部、安全环保部、机电设备部、通风部、信息部、基建部每天必须至少安排1人值班,负责配合值班领导处理业务范围内的各类问题和突发事故。

第五条综采队、连采队、机电队、运转队、洗煤厂、通风队、车队严格按照《区队队干值班、带班制度》落实好值班、带班工作,除每班安排带班队干外,每天必须安排地面值班队干,负责组织处理本队出现的各类事故。

第六条救护中队必须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时刻保证1名指战员和1个救护小队在矿战备值班,以便发生事故后,能够及时地进行抢险救援。

第七条物资库必须安排人员24小时值班,以便及时提供应急物资。

车队必须保证时刻留有1名司机、1台防爆人车和1台防爆工程车备用,以便及时运送应急物资、人员。

第八条所有矿应急值守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

第九条各单位值班人员发现或接到有危及职工生命的重大隐患报告时,必须立即采取停产、撤人、排除隐患等紧急处理,或安排相关的单位及时处理,并及时向调度室和带班矿领导汇报。

第十条各单位值班人员接到值班矿领导或调度室通知后,立即带齐工具和物资赶赴事故现场,进行事故处理;安排人员对处理方法、过程、进度和结果及时汇报矿调度室。

第三章应急值守纪律第十一条值班人员值班期间严禁离开矿区,必须保证手机时刻处于开机状态,否则按相关制度进行处罚;因此造成严重后果者,从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二条值班人员因事、因病不能值班时,必须自行调换或向本单位负责人请假,由单位负责安排其它具备值班资格的人员顶替,否则视为擅离职守,按相关制度进行处罚。

第四章附则第十三条本的解释权归矿应急管理办公室。

附件3:XXX煤矿应急信息报告和传递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矿生产安全事故信息的报告和处理工作,建立快速反应、运行有序的信息处置工作机制,根据《安全生产法》、《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国家安监总局《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我矿生产安全管理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凡在我矿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信息的报告与处理工作,适用于本制度。

第三条事故信息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和完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

事故信息的处置应当遵循快速高效、协同配合、分级负责的原则。

第五条事故信息报告范围包括已经发生的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和较大涉险事故的信息。

较大涉险事故是指:(一)涉险10人以上的事故;(二)造成3人以上被困或者下落不明的事故;(三)紧急疏散人员500人以上的事故;(四)因生产安全事故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人员密集场所、生活水源、农田、河流、水库、湖泊等)的事故;(五)危及重要场所和设施安全(电站、重要水利设施、危化品库、油气站和车站、机场及其他人员密集场所等)的事故;(六)其他较大涉险事故。

第二章事故和突发事件信息处置与报告第六条事故和突发事件信息处置凡在我矿区范围内发生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现场人员应立即汇报矿调度室并积极展开自救互救行动。

调度室接到事故汇报时,要记录清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性质、影响范围、伤亡情况、有无灾害扩大的可能等,立即通知救护中队赶赴现场抢险救援,立即汇报带班矿领导、值班矿领导、矿长及其它分管领导,通知安全环保部,按程序启动事故应急预案,召请其它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研究制定抢险救灾方案,实施抢险救灾工作。

如果事故较大,预计我矿自身难以控制,应立即汇报XXXXX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启动上一级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第七条事故和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在我矿区范围内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后,由矿长或值班矿领导针对事故的性质、危害程度及时向XXXXX集团公司和各级政府监管部门汇报。

(一)发生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或者较大涉险事故,应当在1小时内报告榆阳区煤炭局、陕西煤矿安全监察局榆林分局。

(二)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在依照第一款规定报告的同时,应当在1小时内报告陕西省煤炭生产安全监督管理局、陕西煤矿安全监察局。

(三)发生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在依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报告的同时,可以立即报告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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