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自然科学研究(工程技术)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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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实验技术专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修订试行)》的通知(鄂职改办[2013]124号)

《湖北省实验技术专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修订试行)》的通知(鄂职改办[2013]124号)

关于印发《湖北省实验技术专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修订试行)》的通知(鄂职改办[2013]124号)各市、州、省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改办),省直有关部门、大型企事业单位人事处(人力资源部):现将《湖北省实验技术专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修订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原评审条件即停止执行。

湖北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13年8月30日湖北省实验技术专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修订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发展的新要求,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实验技术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和水平,建设高素质的实验技术人员队伍,促进实验技术工作发展,在原有条件试行实践多年的基础上,根据《实验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及国家和省里职称改革工作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现修订制定本条件。

第二条实验技术专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分为三级,高级职务名称为高级实验师,中级职务名称为实验师,初级职务名称助理实验师、实验员。

第三条本条件适用于全省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及设置有独立实验室的其他部门、单位从事实验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

第二章分则第四条申报一、基本条件(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热爱实验技术工作,积极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服务;(二)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积极完成本职工作任务,年度考核和任职考核均为称职以上,其中破格申报人员近两年内考核必须有一次为优秀;(三)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四)外语、计算机应用、水平能力测试和继续教育符合国家和省里的有关规定;(五)身心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二、学历资历条件(一)高级实验师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报评审高级实验师职务任职资格:1、博士研究生毕业或取得博士学位后,取得实验师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实验师职务工作2年以上;2、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后,从事实验技术工作8年以上,取得实验师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实验师职务工作5年以上;3、大学本科毕业或取得学士学位后,从事实验技术工作10年以上,取得实验师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实验师职务工作5年以上;4、大学专科(两年制)毕业后,从事实验技术工作13年以上,大学专科(三年制)毕业后,从事实验技术工作12年以上,取得实验师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实验师职务工作5年以上;5、参加工作后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上述相同学历或学位,从事实验技术工作技累计达到上述规定的年限,并取得实验师任职资格,从事实验师工作5年以上。

湖北省工程系列建设工程专业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湖北省工程系列建设工程专业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③完成二项二级以上的工程设计或施工,解决了工程中复杂、关键性技术问题,工程竣工后,经省(部)级主管部门审定验收,技术措施合理,质量优良;
④技术及相关专业的管理业绩突出,获市(厅)级以上先进科技工作者称号;或所主持的技术及相关专业管理工作使本部门达到市(厅)级先进管理集体;
⑤成果被市(厅)以上确定为定型产品并转化为商品生产,并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
二、学历、资历条件
1.高级工程师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评审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
(1)博士研究生毕业后,取得工程师任职资格,并从事工程师工作二年以上;
(2)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八年以上,取得工程师任职资格,并从事工程师工作五年以上;
(3)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取得工程师任职资格,并从事工程师工作五年以上;
(2)作为技术骨干参加过市(厅)级科研课题两项以上,其成果达到省级先进水平或行业先进水平;
(3)作为技术骨干参加过市(厅)级以上综合研究课题至少两项,并是单项研究报告撰写人;
(4)参加二级工程两项以上,或二级工程一项和三级工程二项以上或三级工程五项以上的设计,担任工程项目负责人或专业项目负责人,且在工程设计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8)参加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推广应用工作并取得较显著的经济效益。
3.业绩与成果
(1)任助理工程师期间,具备下列两条者:
①作为技术骨干,参加的科研、设计等项目获市(厅)级科技奖或优秀设计三等奖(工程质量优良等级)以上;
②作为主要技术骨干参加本专业相当一、二级工程项目,或主持本专业某一分支相当三、四级工程项目的研究、实施与开发,负责编写有关技术文件二份以上,在吸收利用国内外先进技术,提高研究、设计水平或社会、经济效益方面有一定成绩;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基本条件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基本条件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基本条件沈阳市人事局二00八年六月前言近几年来,随着职称工作的不断深化,其在改善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结构、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引导广大专业技术人员刻苦钻研业务、提高工作能力、促进科技进步等方面积极作用日趋明显,国家、省、市人事职称部门结合新时期职称工作特点和要求,陆续出台了许多相关政策。

为了便于基层各级人事职称部门及广大专业技术人员了解和掌握当前形式下职称改革工作的有关规定,做好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考试工作,保证我市职称晋升工作顺利开展,我们从近年国家、省、市人事职改文件中摘录出有关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确定、评审、考试条件以及申报程序等章节,供我市从事职称工作的同志及广大专业技术人员使用。

在具体工作中如有不清楚之处仍以原文和新的规定为准。

在编辑过程中,如有疏漏之处,敬请指正。

编者二00八年六月目录第一部分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确定7一、确定条件7二、申报程序8第二部分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8一、评审条件81.工程专业技术人员92.农业专业技术人员313.卫生专业技术人员384.高等学校教师 435.中等专业学校教师506.技工学校教师567.中学教师638.小学教师699.自然科学研究人员7210.社会科学研究人员8011.实验技术人员8612.会计专业技术人员89一三.经济专业技术人员9714.统计专业技术人员103一五.审计专业技术人员11016.翻译专业技术人员1一三17.律师专业技术人员1一五一八.新闻专业技术人员1一八19.广播电视播音专业技术人员12420.艺术专业技术人员12821.图书资料专业技术人员14922.文物博物专业技术人员一五623.档案专业技术人员16224.群众文化专业技术人员17424.工艺美术专业技术人员17926.体育教练专业技术人员190二、申报程序203第三部分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职业资格)考试-206一、信息浏览206二、报名办法209三、报考条件2121、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2122、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2一三3、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2144、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职业水平考试2一五5、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2166、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考试2177、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2198、国际商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2209、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22110、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22211、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22312、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224一三、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供配电)、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给水排水、动力)、化工工程师、环保工程师、土木工程师(岩土、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执业资格考试22614、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242一五、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24416、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24617、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246一八、二、三级翻译资格考试24819、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24820、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24921、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25022、档案、律师、翻译(日、俄)、图书、文博、群文专业技术资格考试25123、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25424、执业药师资格考试25525、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25626、职称外语等级考试25827、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25928、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26229、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26330、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26431、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265四、考试合格人员资格证书办理程序265五、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266按现有的政策规定,通过以下三种方式可以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一是国家教委认定的正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可按规定条件直接确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二是通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三是通过参加全国、全省统一考试合格取得国家、省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职业资格)。

湖北省工程系列建设工程专业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湖北省工程系列建设工程专业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湖北省工程系列建设工程专业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发布时间:2006—12—25 稿件来源:原人事网关于印发《湖北省工程系列建设工程专业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鄂职改办〔2000〕161号(二○○○年十一月三日)各市、州、省直管市、县(市)、林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直各部门,大型企事业单位:现将《湖北省工程系列建设工程专业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原评审条件即停止执行。

湖北省工程系列建设工程专业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对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的要求,客观公正地评价建设工程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和水平,使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促进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根据《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和职称评审经常化以来的有关政策,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评审条件.第二条本条件适用于企事业单位中从事城乡规划、建筑和建筑结构、给水排水、暖通空调、电气、概(预)算、劳动定额、岩土工程、工程测量、市政道路、桥梁、园林绿化、环卫工程、堤坝护坡、建筑施工安装、建筑装饰以及生产、技术、科研管理等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申报晋升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

第三条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中的高级工程师(含高级建筑师、高级城市规划师,下同)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工程师(含建筑师、规划师,下同)为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第二章任职资格条件第四条申报条件一、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热爱科学事业,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积极完成本职工作,成绩显著;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坚持正常工作,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二、学历、资历条件1.高级工程师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评审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1)博士研究生毕业后,取得工程师任职资格,并从事工程师工作二年以上;(2)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八年以上,取得工程师任职资格,并从事工程师工作五年以上;(3)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取得工程师任职资格,并从事工程师工作五年以上;(4)参加工作后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上述相同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达到上述规定的相应年限,取得工程师任职资格,并在职后取得达标学历后从事工程师工作五年以上. 2.工程师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评审工程师任职资格:(1)博士研究生毕业后,或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并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经考核合格可认定工程师;(2)获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取得助理工程师任职资格,并从事助理工程师工作三年以上;(3)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五年以上,或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七年以上,取得助理工程师任职资格,并从事助理工程师工作四年以上;(4)参加工作后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上述相同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达到上述规定的相应年限,取得助理工程师任职资格,并在职后取得达标学历后从事助理工程师工作四年以上。

湖北省科学技术厅2020年度自然科学研究系列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结果公示

湖北省科学技术厅2020年度自然科学研究系列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结果公示

湖北省科学技术厅2020年度自然科学研究系列高级职
务任职资格评审结果公示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湖北省科学技术厅
•【公布日期】2020.12.23
•【字号】
•【施行日期】2020.12.2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湖北省科学技术厅2020年度自然科学研究系列高级职务任职
资格评审结果公示
根据省自然科学研究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2020年12月17日的评审结果,现对评审通过2020年度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的7人(名单附后)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2020年12月23日至2020年12月29日)。

公示期间如对以上公示对象的职称评审结果有意见,可通过书面材料或电子邮箱向省自然科学研究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自科高评办”)反映。

反映情况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提供详实的佐证材料,以便调查核实。

省自科高评办地址:
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南苑村52号,邮政编码:430071
邮箱:yil ;chent
举报受理电话:省科技厅人事处************
省科技厅机关纪委*************************
省自然科学研究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12月23日附件:
湖北省2020年度自然科学研究系列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结果公示.doc。

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办法

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办法

长江大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修订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校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客观公正地评价专业技术人员的水平和能力,使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根据湖北省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有关政策,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评审条件。

第二条本条件适用于我校在编在专业技术岗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申报晋升(含转评、转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实行全国资格考试的系列除外)。

第二章政治思想及考核第三条政治思想条件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努力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积极完成本职工作,成绩显著;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

第四条正常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聘期内年度考核或任职期满考核为称职以上。

破格申报人员,在近两年年度考核中,至少有一次为优秀。

第三章学历、资历条件第五条学历、资历条件正常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必须具备以下学历、资历条件:(一)正高级职务1.博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所申报专业的技术工作满7年,并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5年。

2.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所申报专业的技术工作满13年(先参加工作后取得硕士学位满12年),并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5年。

3.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所申报专业的技术工作满15年,并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5年。

4.参加工作后取得所申报专业的和相近专业的上述相同学历,从事所申报专业的技术工作累计达到上述规定的相应年限,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在职后取得达标学历后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5年。

(二)副高级职务1.博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所申报专业的技术工作满2年,并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满2年。

2.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所申报专业的技术工作满8年(先参加工作后取得硕士学位满7年),并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满5年。

《河南省自然科学研究(含实验)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河南省自然科学研究(含实验)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河南省自然科学研究(含实验)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总则一、为了客观、公正地评价自然科学研究人员的学术造诣、科研水平、创新能力和工作业绩,培养造就高素质创新型的专业技术人员队伍,根据《自然科学研究人员职务试行条例》和省有关职称政策规定,结合我省自然科学研究人员实际,制定本条件。

二、自然科学研究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名称为助理研究员、副研究员、研究员,其中,助理研究员为中级职务,副研究员为副高级职务,研究员为正高级职务;实验技术人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名称为实验师、高级实验师,其中,实验师为中级职务,高级实验师为副高级职务。

三、自然科学研究(含实验)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坚持德才兼备、注重实绩、客观公正的原则,注重对科研人员科研水平、能力及实施科研成果转化应用的综合评价。

四、本条件适用于全省从事自然科学研究工作在职在岗的专业技术人员。

分则一、申报条件(一)基本条件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治学严谨,学风正派,爱岗敬业,勇于创新,团结协作,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能够全面履行岗位职责。

4、任现职以来年度及任期考核均为合格以上。

5、外语水平符合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规定。

(二)学历和任职年限分别符合下列条件1、申报助理研究员任职资格者,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硕士研究生毕业并取得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工作3年以上;(2)大学本科毕业并取得学士学位,担任研究实习员职务4年以上。

2、申报副研究员任职资格者,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博士研究生毕业并取得博士学位,担任助理研究员职务2年以上;(2)硕士研究生毕业并取得硕士学位,担任助理研究员职务4年以上;(3)大学本科毕业并取得学士学位,担任助理研究员职务5年以上。

3、申报研究员任职资格者,需具备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担任副研究员职务5年以上。

湖北省工程系列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修订试行)

湖北省工程系列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修订试行)

关于印发《湖北省工程系列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修订试行)》的通知发布时间:2015-05-14稿件来源: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处浏览次数:4912 次鄂职改办〔2015〕89号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改办),省直有关部门、大型企事业单位人事处(人力资源部):现将《湖北省工程系列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修订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原评审条件即停止执行。

湖北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15年4月17日湖北省工程系列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修订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发展的新要求,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建设工程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和水平,建立完善考评结合的人才评价机制,培养造就高素质的建设工程专业技术人员队伍,促进城乡建设事业的发展,在原有条件试行实践多年的基础上,根据《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及国家和省里职称改革工作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现修订制定本条件。

第二条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分为三级,高级职务名称为正高职高级工程师(申报评审条件由省职改办另行制定)、高级工程师,中级职务名称为工程师,初级职务名称为助理工程师、技术员。

第三条本条件适用在建设工程专业岗位上从事城乡规划、建筑和建筑结构、给水排水、暖通、电气、造价、岩土工程、工程测量、市政道路、园林绿化、建筑施工安装、环卫工程、建筑装饰装修等专业的设计、施工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

第二章分则第四条申报一、基本条件(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城乡建设事业,积极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服务;(二)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努力完成本职工作任务,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均为合格(称职)以上;(三)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四)外语、计算机应用、水平能力测试和执业资格符合国家和省里的有关政策规定;(五)身心健康,能够坚持正常工作。

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专业目录

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专业目录

武汉市高(中)级专业技术职
288企业生产经营管理
中学生命安全教育
中小学教师正高级教师、高级教师
中学劳动与技术
专业课
学前教育
小学生命安全教育
小学语文
小学数学
小学英语
小学道德与法治
小学科学
小学体育
小学音乐
小学美术
小学信息技术
小学劳动与技术
小学综合实践
少先队辅导员
731小学心理健康
注:湖北省各系列(专业)申报评审条件修订进度不一。

水产专业仍使用2000年条件
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专业目录
鄂职改办[2015]88号
(中级实行全国统考)待省修订印发
年条件;艺术、群文、文博专业2019年7月新修订印发的省文件中明确自2020年1月起施行。

鄂职改办【2020】39号文件

鄂职改办【2020】39号文件

鄂职改办【2020】39号文件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工业园区,市直各单位,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省职改办《关于做好2020年度湖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鄂职改办〔2020〕39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市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实际,现就做好2020年度全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一)在我市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等(以下简称“用人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员。

(三)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四)已退休人员和达到退休年龄人员(按有关文件规定延缓办理退休手续除外)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二、评审时间:
(一)本市各级评委会评审时间:
除卫生技术高级年度职称评审工作在2020年10月20日前完成外,
教育高级和其他中、初级年度职称评审工作,需在2020年12月20日前完成。

各级评委会评审工作结束后,应在10日之内向市职改办报送评审结果等材料。

未按规定时间完成网上申报(高级),或超过申报截止时间的,或申报时提交材料不全的,由个人承担相应责任。

申报时间截止后,申报人员补交的论文、奖项、科研成果等,均不作为评审依据。

(二)省各高级评委会评审时间:
需报送省直各高级评委会办公室的高级年度职称评审具体申报、材料受理时间,以省直各高级评委会办公室发布的年度评审(材料受理)通知为准。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在部分职称系列调整增设正高级职称有关问题的通知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在部分职称系列调整增设正高级职称有关问题的通知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在部分职称系列调整增设正高级职称有关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18.03.29•【字号】鄂人社发〔2018〕16号•【施行日期】2018.03.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在部分职称系列调整增设正高级职称有关问题的通知鄂人社发〔2018〕16号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各有关部门,大型企事业单位:为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鄂办发〔2017〕60号)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在部分职称系列设置正高级职称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7〕139号)精神,结合湖北实际,现就我省在部分职称系列调整增设正高级职称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系列和名称(一)调整正高级的职称系列和正高级名称分别为:工程系列原正高职高级工程师更名为正高级工程师,经济系列原正高职高级经济师更名为正高级经济师,会计系列原正高职高级会计师更名为正高级会计师(其中审计专业原正高职高级审计师更名为正高级审计师),统计系列原正高职高级统计师更名为正高级统计师,农业系列原正高职高级农艺师、正高职高级畜牧师、正高职高级兽医师分别更名为正高级农艺师、正高级畜牧师、正高级兽医师。

(二)增设正高级的职称系列和正高级名称分别为:中等专业学校教师系列增设正高级讲师,工艺美术系列增设正高级工艺美术师,艺术系列增设高级舞台技师(副高级为主任舞台技师),实验技术系列增设正高级实验师。

其他系列个别专业未设置到正高级职称的,在分类推进各系列职称制度改革时进一步完善。

(三)在实行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调整增设的正高级职称对应专业技术岗位一至四级。

各系列高级、中级、初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以及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内部各等级的结构比例,按照我省关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及各行业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执行。

湖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2021年度湖北省土地规划地质测绘专业高中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结果公示

湖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2021年度湖北省土地规划地质测绘专业高中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结果公示

湖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2021年度湖北省土地规划地质测绘专业高中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结果公示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自然资源厅•【公布日期】2021.12.06•【字号】•【施行日期】2021.12.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湖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2021年度湖北省土地规划地质测绘专业高中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结果公示2021年12月3日,湖北省土地规划地质测绘专业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在省自然资源厅召开2021年度省土地规划地质测绘专业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和省土地规划测绘专业中级职务评审委员会,经小组评议和大会表决,金群等233名人员通过高级评审(认定),杨彦兰等20名人员通过中级评审(认定),现予以公示。

具体名单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1年12月8日至2021年12月14日。

广大干部群众如发现公示对象有影响评审的问题,请在公示期间向湖北省土地规划地质测绘专业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反映。

举报反映请告知本人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举报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并尽量提供具体线索。

高评办严格依法保护举报人。

严禁借机造谣中伤、诬告陷害。

来信地址及电话:地址(一):武昌公正路27号省自然资源厅人事处电话:027-86656078地址(二):汉口解放大道684号省地质局组织人事处电话:027-85863060附件:1.2021年度省土地规划地质测绘专业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通过人员名单2.2021年度省土地规划测绘专业中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通过人员名单湖北省土地规划地质测绘专业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办公室2021年12月6日附件:2021年度省土地规划地质测绘专业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通过人员名单.xls2021年度省土地规划测绘专业中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通过人员名单.xls。

湖北省自然资源厅2022年度湖北省土地规划地质测绘专业高中级技术职务水平能力测试合格人员公告

湖北省自然资源厅2022年度湖北省土地规划地质测绘专业高中级技术职务水平能力测试合格人员公告

湖北省自然资源厅2022年度湖北省土地规划地质测绘专业高中级技术职务水平能力测试合格人员公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湖北省自然资源厅
•【公布日期】2022.08.17
•【字号】
•【施行日期】2022.08.1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测绘
正文
湖北省自然资源厅2022年度湖北省土地规划地质测绘专业高中级技术职务水平能力测试合格人员公告根据省职改办2022年度工作部署和《关于开展2022年度土地规划地质测绘专业高中级职务水平能力测试工作的通知》(鄂土规地测高评办〔2022〕1号)要求,省土地规划地质测绘专业高评办举行了2022年度省土地规划地质测绘专业高中级技术职务水平能力测试,按照水平能力测试不低于60分合格线和总体不超过80%合格率控制要求,并经省职改办报备同意,共有高级458人、省直土地规划测绘专业中级20人测试合格。

现将测试合格考生予以公告,具体见附表。

附件:1.2022年度土地规划地质测绘专业高级技术职务水平能力测试合格人员名单
2.2022年度省直土地规划测绘专业中级技术职务水平能力测试合格人员名单
湖北省土地规划地质测绘专业高评办
2022年8月17日附件:
2022年度省直土地规划测绘专业中级技术职务水平能力测试合格人员名
单.pdf
2022年度土地规划地质测绘专业高级技术职务水平能力测试合格人员名
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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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自然科学研究(工程技术)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鄂职改办〔2000〕153号(二○○○年十月十六日)各市、州、省直管市、县(市)、林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直各部门,大型企事业单位:现将《湖北省自然科学研究(工程技术)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原评审条件即停止执行。

湖北省自然科学研究(工程技术)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对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的要求,客观公正地评价自然科学研究(工程技术)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和水平,使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促进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根据《自然科学研究人员职务试行条例》和职称评审经常化以来的有关政策,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评审条件。

第二条本条件适用于企事业单位中从事自然科学研究、工程技术、科技管理、专利管理、科技图书情报管理工作的研究人员、工程技术人员申报晋升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

第三条本条件涉及的专业技术职务名称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和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其中:1.研究员、研究馆员、副研究员、副研究馆员、高级工程师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助理研究员、馆员、工程师为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2.主要从事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工作的,可申报研究员、副研究员、助理研究员职务任职资格;主要从事科技图书情报研究工作的,可申报研究馆员、副研究馆员、馆员职务任职资格;主要从事工程技术、科技开发、专利管理、科技管理工作的,可申报高级工程师、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

第二章任职资格条件第四条申报条件一、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热爱科学事业,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积极完成本职工作,成绩显著;作风正派,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坚持正常工作,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二、申报评审本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聘期内年度考核或任职期满考核为称职以上;破格申报晋升的人员,在近两年年度考核中,至少有一次为优秀。

三、学历、资历条件1.研究员、研究馆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研究员、研究馆员职务任职资格:(1)博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七年以上,取得副研究员(副研究馆员)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副研究员(副研究馆员)工作五年以上;(2)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十三年以上,取得副研究员(副研究馆员)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副研究员(副研究馆员)工作五年以上;(3)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取得副研究员(副研究馆员)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副研究员(副研究馆员)工作五年以上;(4)参加工作后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上述相同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达到上述规定的相应年限,取得副研究员(副研究馆员)职务任职资格,并在职后取得达标学历后从事副研究员(副研究馆员)工作五年以上。

2.副研究员、副研究馆员、高级工程师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评审副研究员、副研究馆员、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1)博士研究生毕业后,取得助理研究员(馆员、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助理研究员(馆员、工程师)工作二年以上;(2)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八年以上,取得助理研究员(馆员、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助理研究员(馆员、工程师)工作五年以上;(3)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取得助理研究员(馆员、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助理研究员(馆员、工程师)工作五年以上;(4)参加工作后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上述相同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达到上述规定的相应年限,取得助理研究员(馆员、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并在职后取得达标学历后从事助理研究员(馆员、工程师)工作五年以上。

3.助理研究员、馆员、工程师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评审助理研究员、馆员、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1)博士研究生毕业后,或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并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经考核合格,可认定助理研究员(馆员、工程师)职务;(2)获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取得研究实习员(助理馆员、助理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研究实习员(助理馆员、助理工程师)工作三年以上;(3)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五年以上,或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七年以上,取得研究实习员(助理馆员、助理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研究实习员(助理馆员、助理工程师)工作四年以上(大学专科学历只适用于馆员、工程师);(4)参加工作后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上述相同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达到上述规定的相应年限,取得研究实习员(助理馆员、助理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并在职后取得达标学历后从事研究实习员(助理馆员、助理工程师)工作四年以上。

四、破格申报条件1.破格申报研究员职务任职资格,应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两条:(1)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技进步奖二等以上奖的前五名;国家新的科技奖励条例公布之前获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发明奖、国家科技进步奖三等奖的前三名;(2)省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被授予者或省(部)级科技奖一等奖的第一名;二项省(部)级科技奖二等奖的第一名;(3)在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高新技术研究开发方面,主持国家或省重大科研课题二项以上,其研究成果具有开拓性,对发展专业基础理论有突出贡献,在完成国家或省的重大科技攻关项目中,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其技术水平处于国内领先地位;(4)在国家权威学术刊物上发表5篇以上论文(第一作者),主持撰写出版有较高学术价值专著1本以上(10万字以上);(5)主持的科研项目或成果有较高的应用开发价值,经推广应用取得了显著的社会经济效益(有上级主管部门和使用单位证明)。

2.破格申报研究馆员职务任职资格应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两条:(1)国家科技奖的主要贡献者(排名前三),省(部)级科技奖二等奖以上的主要贡献者(排名前三);(2)在科技图书情报领域,主持国家或省重大项目二项以上,其研究成果具有开拓性,对发展专业基础理论有突出贡献,创造性地运用国内外先进研究成果,主持的工作处于国内领先地位;(3)主持撰写出版本专业学术专著1本以上(10万字以上),或在国家权威刊物发表论文5篇以上(第一作者不少于3篇)。

3.破格申报副研究员职务任职资格,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两条:(1)国家科技奖、省(部)级科技奖一等奖或省(部)级科技奖二等奖二项的主要贡献者;(2)在国际专业学术会议上宣读并发表论文2篇,或在国家权威学术刊物发表2篇以上本领域学术论文(第一作者);或在重要学术刊物发表4篇以上本领域学术论文(至少有3篇是第一作者);(3)独立撰写并正式出版过有学术价值或实用价值的专著(7万字以上);(4)在专业理论研究方面取得具有重要科学价值的成就,在省内外有较大影响,被同行公认为在学术理论开拓发展方面起重要学术、技术带头作用;(5)在完成省(部)级以上重大攻关项目中,承担主要科研任务,独立解决重大关键性技术问题,做出突出贡献,取得的科研成果有较高的应用价值,在省内处于领先地位,取得显著的社会经济效益。

4.破格申报副研究馆员职务任职资格,应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两条:(1)获省(部)级科技奖二等奖以上一项或省(部)级科技奖三等奖二项的主要贡献者;(2)在国际专业学术会议上宣读并发表论文1篇,或在国家权威学术刊物上发表1篇以上本领域学术论文(第一作者);或在重要学术刊物发表3篇以上本领域论文(至少有2篇是第一作者);(3)独立撰写并正式出版过有学术价值或实用价值的专著(5万字以上);(4)在科技图书资料研究方面有较大学术价值的成就,在省内外有重大影响,被同行公认为在学术理论开拓发展方面起了重要作用。

5.破格申报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两条:(1)国家科技奖、省(部)级科技奖一等奖或省(部)级科技奖二等奖二项的主要贡献者;(2)在国际专业学术会议上宣读并发表论文2篇,或在国家权威学术刊物发表2篇以上本领域学术论文(第一作者);或在重要学术刊物发表3篇以上本领域学术论文(第一作者不少于2篇);(3)独立撰写并正式出版过有学术价值或实用价值的专著(6万字以上);(4)在完成省(部)级以上重大攻关项目、重大技术改造项目中,承担主要科研、技术任务,独立解决了重大关键性技术问题,做出突出贡献,其技术水平处于省内行业领先地位,取得显著经济效益;(5)在科技管理或技术开发工作中,直接主持管理过省(部)级以上的重大科技项目,其管理水平和技术水平得到省内外同行专家公认,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在推动科技体制改革工作中,大胆开拓创新,推进科技成果产业化,促使产、学、研相结合,使单位的综合实力和科技开发水平有了明显的提高,在省内外有较大影响。

6.破格申报助理研究员、馆员、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两条(其中1、2条必备其一):(1)获省(部)级科技奖三等奖,或市(厅)级科技奖二等以上奖的主要贡献者;(2)在省(部)级专业学术会议上或在重要学术刊物上发表2篇以上本专业领域学术论文(第一作者);(3)有发明创造或技术革新,取得较大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并获得国家发明、实用新型专利证书;(4)在省(部)级以上项目中独立承担并完成重要业务工作,或在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科技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或有较大创新,并被公认,取得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凡破格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在具备上述条件的同时,还必须参加由评委会组织的专家答辩,成绩合格者,方可提交评委会评审。

各级评委会原则上不受理越级破格申报。

五、获取及处理信息的能力1.掌握一门外语,达到湖北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规定标准;2.掌握计算机技能,达到湖北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规定的标准。

第五条评审条件一、研究员1.专业理论水平对本专业领域及相关专业领域研究工作具有较深的造诣和独到见解,熟悉掌握本学科国际、国内发展趋势并有独到见解。

在任副研究员期间,作为主要撰写人在较高级别的学术刊物和学术会议上发表过相当于下列条件之一的高水平论文(著),并经评审认定其在理论上有较大贡献,被学术界公认和引用,对学科的发展有重要的学术价值和影响,对经济建设有较重要的意义,是本学科的学术带头人,具有较高的学术地位:(1)撰写并正式出版过本学科或本专业理论专(译)著,或实用技术专著(8万字以上);(2)国家权威学术刊物发表本专业领域学术论文2篇,或重要学术刊物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4篇以上(第一作者不少于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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