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项目开发流程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房地产项目开发流程
一、办理选址征求意见函
报建部门:发改委;取得文件:选址征求意见函的复函
预计时间:1个工作日;不收费
需提交资料:
(1)建设单位的报批函
(2)项目可行性报告
(3)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明
二、办理建设项目选址规划意见书
报建部门:规划局用地科;取得文件:项目选址规划意见书;预计时间:3个工作日
需提交资料:
(1)建设项目选址申请1份
(2)项目选址征求意见函
(3)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申报表1份
(4)建设项目位置示意图2份,比例尺1:20000
(5)用地现状图2份,蓝图,1:500或1:1000的潍坊市统一坐标和高程的地形图。
(6)土地使用权属证明材料
办理此手续不收费,需3个工作日。
三、办理规划设计条件审批
报建部门:规划局;取得文件:规划设计条件及红线图
预计时间:3个工作日
需提交资料:
(1)规划设计条件申请表,1份
(2)选址意见书及附图,1份
(3)1:500现状地形图2份
(4)原址建设的,需提供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用地红线图,国有土地使用证及界址图。
四、办理项目立项
报建部门:发改局或发展计划委员会预计时间:10个工作日
需提交资料:(1)项目立项申请
(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3)资金来源证明
(4)营业执照
(5)相关职能部门对项目建设的意见
(6)有资质的单位编制的项目初步设计
根据潍坊市发改委审批的潍发改投资(2007)267号《关于潍坊恒润置业有限公司中国潍坊风筝放飞基地扩建工程立项的批复》中批准了我司总用地面积333.35公顷,总建筑面积㎡的项目立项。审批期限为4-5年,因此不用另行申报立项。
五、申请划定用地界限、申领用地规划条件(含环境设
计)
报建部门:规划局预计时间:3个工作日
需提交材料:(1)申请书
(2)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3)项目用地现状蓝图,图纸要求1:500或1:1000的潍坊市统一坐标和高程系统的地形图。一份
(4)土地使用权属证明
(5)建设单位对该地块的发展构想
(6)其他相关材料
六、报审用地规划方案
报建单位:规划局预计时间:5个工作日
需提交资料:
(1)申请书
(2)土地使用权属证明
(3)规划设计条件
(4)注明界点坐标的1:500或1:1000潍坊市统一坐标和高程系统的建设用地勘测定界蓝图。一份
(5)环境设计方案(环境设计总平面图、环境透视图、绿化配置图、细部景观图。环境设计说明书等,设计单位资质证明)一套,对应的CAD和JPG格式的电子文件。
七、办理规划设计方案审批
报建部门:规划局
需提交资料:
(1)用地现状地形图,1:500或1:1000,1份
(2)建筑设计方案总平面图,1:500或1:1000,2份,如需市局审批3份
(3)建筑设计方案图(含平、立、剖)及设计说明文本,2套(4)立项批复文件,1份
(5)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选址意见书及附图、规划设计要点及附图。1份
(6)分层面积表,2份
(7)环保、消防等部门审批,各一份
(8)总平面图、横断面图、纵断面图,2套
八、办理环保、人防、消防等多个部门审批
1、消防报建
报建部门:公安消防局,预计时间:15个工作日
需报送资料:(1)防火审核申请表
(2)初步设计建筑平面、立面、剖面各专业室内外消防设计图(3)总平面图
(4)消防设计专篇
(5)审定总体规划设计方案的批复
(6)规划红线图
建筑面积在2万平方米以下的非公共建筑可在网上申报备案。
2、人防报建
报建部门:人民防空办公室预计时间:3个工作日
需报送资料:
(1)建设工程人防报建申请表
(2)建设单位申请
(3)立项批复
(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6)设计方案图
缴纳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根据2010年6月1日开始执行的新收费标准,经人防部门批准不修建防空地下室的,按地面建筑总面积,名平方米75元缴纳易地建设费。
3、环保报建:
报建部门:环保局
需报送资料:
(1)环境影响项目审批执行标准申请表
(2)环保方案
根据规定房地产开发建筑面积超过10平方米的项目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10万平方米以下的项目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建筑面积在2万平方米以下的项目,可直接填写环境影响登记表。环境影响报告书和环境影响报告表都必须由有资质的专业环评公司来编制。
九、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报建部门:规划局用地科预计时间:13个工作日
需提交资料:
(1)建设用地规划定点申请书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报批表
(3)项目选址意见书、项目规划设计条件
(4)立项批复
(5)注明节点坐标的1:500或1:1000建设用地勘测定界蓝图(范围不小于实际用地界线外50米,必须加盖测绘院资质章)2份,电子文件1份。
(6)已审批的规划设计成果(含规划总平面蓝图、竖向规划蓝图、管线综合蓝图、环境设计施工蓝图)2套,CAD电子文件1套。
(7)土地权属证明
(8)相关材料
收费标准:城市规划技术服务费(按用地面积)1.8元/平方米
十、办理建筑设计方案审查
报建部门:规划局
需提交资料:
(1)建筑设计总平面图,1:500或1:1000 4份
(2)建筑设计方案(含平、立、剖面图)2套
(3)规划设计条件中要求报送效果图的,应含有效果图(A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