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新型建筑工业化项目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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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新型建筑工业化项目建设

的实施意见(试行)

(征求意见稿)

为加快推进我市新型建筑工业化工作,促进我市建筑业转型升级,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推进建筑业发展和改革的若干意见》(建市[2014]92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新型建筑工业化的意见》(浙政办发〔2012〕152号)、《浙江省深化推进新型建筑工业化促进绿色建筑发展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4〕151号)和《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建筑工业化若干意见的通知》(甬政办〔2015〕99号)(以下简称《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意见。

一、明确新型建筑工业化项目发展重点

(一)推广重点适用建筑技术

本意见所指新型建筑工业化项目,主要是指建筑物主体部分采用工厂标准化制作的预制构件或部件,在施工现场装配而成的居住建筑和商业、办公等房屋建筑项目。本市新型建筑工业化项目主要鼓励三大类建筑体系:一是装配式预制混凝土建筑体系;二是装配式钢结构建筑体系;三是钢与混凝土混合结构体系。同时围绕“节地、节能、节水、节材、环保和运行管理”,大力推广适合工业化项目建设的集成装修技术、整体厨卫技术以及其他实用技术。

(二)确定重点推进区域

按照突出重点和不同区域分类推进的原则,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应将中心城区和大型居住社区等列为新型建筑工业化重点推进区域,并根据需要,逐步扩大重点区域范围。

(三)确定重点推进项目

以保障性安居工程和房地产住宅项目为新型建筑工业化重点推进方向,其他政府投资的学校、医院、博物馆、科技馆、体育馆等公共建筑和房地产商业项目积极实施新型建筑工业化。

二、确保新型建筑工业化项目有序推进

(一)新型建筑工业化项目土地划拨、出让条件

对于国有投资的人才公寓、公租房、廉租房和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在土地出让或划拨前由规划部门向住建部门征询意见,住建部门应将工程项目是否实施新型建筑工业化的意见反馈规划部门,规划部门在土地规划设计条件中应将《宁波市新型建筑工业化项目范围及类型和最低技术要求》(以下简称《技术要求》,详见附件1)作为条件之一,国土部门在土地划拨决定书或土地出让合同中应将《技术要求》作为附件。

对于房地产开发项目,在土地出让前由规划部门向住建部门征询意见,住建部门应将工程项目是否实施新型建筑工业化的意见反馈规划部门,国土、规划部门在规划设计条件、土地出让公告、招拍挂文本、土地出让合同中应将《技术要求》作为附件,并注明“对采用新型建筑工业化方式建造且符合相关条件的建设项目,预制外墙、叠合外墙墙体预制部分的建筑面积不计入容积率,但是超过实施新型建筑工业化的各单体正负零以上地面计容

建筑面积3%的,超过部分计入容积率。房屋销售、登记时,根据现行房屋测绘规定执行。”

对于已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且出让合同中未明确要求采用新型建筑工业化方式建造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在尚未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前提下,由建设单位提出申请,经市加快推进新型建筑工业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新型建筑工业化推进办”)对项目进行认定,建设单位凭市新型建筑工业化推进办对该项目出具的认定文件可与国土部门签订补充合同,并享受新型建筑工业化相关优惠政策。

(二)新型建筑工业化项目技术论证和认定

建设单位应在项目规划方案审批前,向市新型建筑工业化推进办申报项目认定,申报资料包括《新型建筑工业化预制混凝土结构体系项目情况申报表》(详见附件2)或《新型建筑工业化钢结构体系项目情况申报表》(详见附件3)或《新型建筑工业化其他结构体系项目情况申报表》(详见附件4)及土地出让合同、项目规划设计方案、项目建设计划、项目设计及技术标准方案(应包括项目结构类型、预制装配率、预制构件具体部位和总量、按楼栋提供预制外墙的部位及其建筑面积、楼栋外墙总面积、主要节点构造)、施工组织方案和质量控制措施等。

市新型建筑工业化推进办在对建设单位提供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后,委托市新型建筑工业化专家委员会对建设方案进行技术评审,由专家组出具技术评审意见书。评审意见应明确评审项目是否符合《技术要求》,对于预制混凝土结构体系的建筑还需

明确预制装配率。通过评审的,由市新型建筑工业化推进办发文认定,明确项目是否属于政策支持范围。认定文件作为享受各项优惠政策和办理施工图审查、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项目验收等有关手续的依据。

涉及新型建筑工业化实施内容重大变更的,应重新进行专家评审和项目认定。

(三)新型建筑工业化项目规划方案审批

规划部门依据市新型建筑工业化推进办对建设项目的认定文件,在规划方案审批时,初步确定该项目不计容的预制外墙或叠合外墙的建筑面积。

(四)新型建筑工业化项目施工图审查

建设单位在提交的施工图设计文件中应明确单体建筑的预制外墙或叠合外墙的部位,并通过表格形式按幢注明扣除不计容的预制外墙或叠合外墙部分后的规划建筑面积,以及不包含的预制外墙或叠合外墙面积;对于采用预制混凝土结构体系的,应注明每幢建筑单体的预制装配率。审图机构应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和有关标准、规范及《技术要求》,对新型建筑工业化项目实施内容进行符合性审查,审图内容包括施工图和构件深化图等文件,核定的建筑面积应扣除按规定可不计入的预制外墙或叠合外墙的预制部分,并对不计入的面积予以备注说明。表示为在核定的建筑面积后加上“(不包含按规定不计入建筑面积的预制外墙或叠合外墙的预制部分***平方米)”字样。对于采用预制混凝土结构体系的建筑项目应核算其单体建筑预制装配率,并出具完整的

审查意见。

新型建筑工业化项目审图费用可适当上浮,但不得超过10%。

(五)新型建筑工业化工程项目招投标

鼓励具有实力的大型企业集团或组成联合体以工程总承包方式参与新型建筑工业化项目建设。新型建筑工业化项目在完成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或取得初步设计批复后,可开展招投标工作。

(六)新型建筑工业化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审批

建设单位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中应按幢注明预制外墙或叠合外墙预制部分的建筑面积。规划部门依据市新型建筑工业化推进办的项目认定文件、国有土地出让公告、国有土地出让合同(或补充合同)、审图机构审查通过的施工图设计等文件,在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核定的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应扣除按规定可不计入的预制外墙或叠合外墙预制部分的建筑面积,并对不计入的建筑面积予以备注说明。表示为在核定的建筑面积后加上“(不包含按规定不计入建筑面积的预制外墙或叠合外墙的预制部分***平方米)”字样。

预制外墙或叠合外墙墙体部分采用夹心保温层的,在计算预制外墙或叠合外墙建筑面积时,应扣除夹心保温层部分的面积。

新型建筑工业化项目的预制墙体或叠合墙体的厚度应计入墙体厚度,在计算建筑间距、建筑退界时,应符合宁波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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