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市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123市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123市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救援预案

目录

1.总则 (4)

1.1 编制目的 (4)

1.2 编制依据 (4)

1.3 适用范围 (4)

1.4 工作原则 (5)

1.5 应急预案体系 (5)

1.6 事故分级 (6)

2.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 (6)

2.1组织机构与职责 (6)

2.1.1 指挥部组成及职责 (6)

2.1.2 成员单位及职责 (7)

2.1.3县(区)政府职责 (9)

2.1.4 应急救援专家组职责 (9)

2..1.5 非煤矿山企业职责 (9)

2.2 应急组织 (10)

3.预测与预警 (13)

3.1 预警 (13)

3.2预警级别及发布 (13)

3.2.1 预警级别 (13)

3.2.2 预警发布和解除.......................................13 4.应急响应 (14)

4.1分级响应……………………………………………

1 4

4.1.1 级别确定 (14)

4.1.2 事故报告 (14)

4.2 响应程序 (15)

4.2.1 应急响应 (15)

4.2.2 扩大应急 (16)

4.3 社会力量动员与救援物资征用 (16)

4.4 信息发布 (16)

4.5 应急结束 (16)

5.后期处置 (17)

5.1 善后处置 (17)

5.2 调查与评估 (17)

6.保障措施 (17)

6.1通信与信息保障 (17)

6.2 装备保障 (17)

6.3 交通运输保障 (18)

6.4医疗卫生保障 (18)

6.5 治安保障 (18)

6.6 物资保障 (18)

6.7 经费保障 (18)

6.8 技术支持与保障 (18)

7.监督管理 (19)

7.1 宣传 (19)

7.2 培训 (19)

7.3 演练 (19)

7.4 奖惩 (19)

8.附则 (20)

8.1 预案管理 (20)

8.2 发布实施 (20)

附件1:***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单位联系电话 (21)

附件2:***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处置流程图 (22)

***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灾难

应急救援预案

(征求意见稿)

1.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明确县(区)和有关部门处置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的工作职责和程序,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及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办法》(安监总局令第88号)、《四川省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和《***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结合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辖市内从事矿产资源(不含石油天然气)开采活动的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的,适用本预案。

1.4 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强化预警分析,搞好预案演练,提高防范意识。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努力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指导、协调全市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各县(区)和各有关部门依据各自的职责和权限,按照属地管理和“就地、就近、快速、有效”的原则,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专业处置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实行党政领导负责制。

3.依法规范,科学应对。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加强应急管理,维护公众的合法权益,使应对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的工作规范化、法制化。采用先进的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充分发挥专家队伍和专业人员的作用,提高应对烟花爆竹事故的科技水平和救灾能力。

4.反应快速,运转高效。建立联动协调制度,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按照整合资源、降低成本、提高效率的要求,实现救援队伍、物资技术和信息的有机配置,做到统一调度和资源共享。

1.5 应急预案体系

***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体系由本预案、其他涉及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灾难的市级部门、县(区)政府专项应急预案和非煤矿山企业应急预案组成。

1.6 事故分级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Ⅳ级(一般)。

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

2.1组织机构与职责

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在***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指挥部领导下进行。

2.1.1 指挥部组成及职责

总指挥:市政府主要领导(特殊情况由主要领导授权分管

安全生产工作领导)

副总指挥:市政府分管安全领导

市政府分管安全副秘书长

市安全监管局主要领导

职责:发生非煤矿山较大及以上事故后,总指挥应亲自或委托副总指挥赶赴事故现场并成立现场指挥部,负责进行现场指挥,批准现场救援方案,组织现场抢救。负责组织全市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救援演练,监督检查各县(区)、各部门应急演练。

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安全监管局,市安全监管局主要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市安全监管局和市国土资源局分管负责人任副主任。办公室设立事故报警电话:***。

2.1.2 成员单位及职责

成员单位由市政府办公室、市安全监管局、市公安局、市卫计委、市监察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环保局、市财政局、市水利局、市委宣传部、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市总工会等部门负责人担任。

主要职责:

(1)市政府办公室:承接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请示总指挥启动应急救援预案;通知指挥部成员单位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协调各成员单位的抢险救援工作;及时向市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报告事故和抢险救援进展情况;落实上级和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关于事故抢险救援的指示和批示。

(2)市安全监管局:履行市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职责;负责全市非煤矿山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抢险救援综合协调、组织管理;与上级主管部门和专家紧急联系,组织专家赶赴事故现场;会同有关部门和专家针对事故类别和灾害程度制定相应的抢险方案,落实防止事故扩大的处理措施;对事故有关情况进行汇总,经指挥部审定后,交由新闻单位发布信息;督促、检查县(区)、市级有有关部门应急预案的编制、审查和备案工作;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参加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3)市公安局:负责抽调警力赶赴现场,封闭现场,维护秩序,疏散人员,确保道路畅通和抢险救护车辆有序进出;保护人员和财产安全,保护事故现场和证据,控制旁观者进入现场和事故危险市域,防止并处理事故现场出现的突发事件;根据事故类别和性质及时调动相关警种警力参与抢险救援;配合有关部门核对死亡人数、死亡人员姓名及身份,协助事故单位通知死者和伤员家属,并协助做好安抚工作。

(4)市卫计委:负责联系急救中心和有关医疗机构,组织急救车辆、医疗器械和医护人员,协调急救所需药品;组织事故现场伤员抢救;开展事故现场卫生防疫;向指挥部报告人员伤亡、抢救等情况。

(5)市监察局:负责监督检查非煤矿山事故应急救援款物使用情况。

(6)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协调重大地质灾害防治。

(7)市交通运输局:负责了解、掌握事故现场沿途交通道路状况,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抢险救援车辆通行保障工作;组织抢

险物资、器材、食品运输。

(8)市环保局:负责非煤矿山事故发生后的环境危害监测,查清事故污染情况,提出具体解决措施。

(9)市财政局:负责事故应急救援所需资金的保障。

(10)市水务局:负责指导砂石企业落实事故应急救援的善后处理工作,落实整改措施,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

(11)市委宣传部:负责事故和应急救援的新闻发布及善后工作的宣传报道。

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市总工会: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伤亡人员家属的安抚工作。

2.1.3县(区)政府职责

事故发生地县(区)政府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协调机构,按照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进一步明确职责,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的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对工作。事故发生后,事发地政府应立即成立现场救援指挥部,具体指挥、协调现场救援工作。

主要职责:负责向指挥部提供事故现场的全面情况和相关地质资料、图纸等;集合各自的抢险救援队伍实施自救;根据工作需要,在充分利用现有救援力量的基础上,充实救援力量,保障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有效开展。

2.1.4 应急救援专家组职责

由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在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行动中,负责对事故危害进行预测,为救援的决策提供依据和方案。平时应做好调查与研究,当好领导参谋。

2..1.5 非煤矿山企业职责

非煤矿山企业是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的责任主体,应采取预防

预警措施,健全应急机制,编制应急预案,与所在地政府制定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相衔接,并定期组织演练,配备应急物资,采取预防和预警措施,做好事故应对工作。

2.2 应急组织

市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事故实际情况,成立现场救援专业组,各救援组应在做好自身防护的基础上,快速实施救援。一般情况下设危险源控制组、伤员抢救组、灭火救援组、安全疏散组、安全警戒组、物资供应组、环境监测组、专家咨询组。

(一)抢险救灾组。由事故发生地县人民政府牵头,市国土局等有关单位协调、配合。

主要职责:

(1)负责现场施救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组织实施,指挥矿山救护队现场施救。

(2)制定并组织实施防止矿山事故扩大的防范措施。

(3)迅速组织预测、分析和掌握较大及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性质、类别、影响范围等基本情况。

(4)承办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警戒保卫组:由市公安局牵头,事故单位所在地相关部门配合,有关部门协助指导。

主要职责:

(1)负责事故现场的治安保卫工作,维护交通秩序,设立警戒,疏散群众。

(2)预防和制止事故单位(事故现场)的不安定因素,维护社会治安,为事故的抢险救灾方案实施,提供良好环境与保障

措施。

(3)承办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综合协调组:由市安监局牵头,市有关部门协助指导。

主要职责:

(1)负责组织有关技术专家研究制定并实施防止矿山事故扩大的安全防范措施。

(2)负责应急救援工作情况与事故信息的搜集,汇总形成书面材料,及时向指挥部负责人报告有关情况,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3)承办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医疗救护组:由市卫计委牵头,相关医疗机构配合。

主要职责:

(1)迅速组建、调集现场医疗救治队伍,制订抢救方案,指导急救人员展开抢救工作,降低人员伤亡损失。

(2)负责联系、安排救治医疗机构,组织受伤人员接受紧急救治。

(3)承办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后勤保障组:根据职责范围分别由下列单位负责,有关部门配合。

(1)交通运输:由事故单位负责安排,市公安、交通部门配合。

主要职责是:

①保障运送抢险救援人员、物资器材所需的车辆。

②保障抢险救灾交通道路的畅通和救援物资运输。

(2)生活保障:由事故单位负责,当地政府支持配合。

主要职责是:

①保障救援人员所需的办公休息场所。

②保障救援人员的所需食品供应及其它生活必需品。

(3)资金保障:应急救援经费由事故单位承担,事故救援工作结束后,按有关规定办理。

主要职责是:

①保障抢险救灾物资设备所需资金。

②保障救援过程中的各项资金。

③保障善后工作(家属安抚、伤员治疗)所需资金。

(六)善后处理组:由事故单位负责,当地政府及市公安、工会、民政、人社、卫生、水务、保险等部门配合。

主要职责是:

(1)负责事故中遇难人员的遗体、遗物处理。

(2)负责事故伤亡人员亲属的安抚接待,妥善安排家属生活。

(3)负责处理事故伤亡人员的抚恤、安置,依照有关政策做好事故遇难者及其家属的善后处理及受伤人员的医疗救助等。

(七)宣传报道组:由市委宣传部牵头,相关新闻单位配合。

主要职责是:

(1)按照新闻报道的有关规定,在报经指挥部审核同意的前提下,客观地报道事故事实和抢险救援情况。

(2)负责联系接待新闻媒体的现场拍摄、采访、报道等事宜。

(3)负责发布事故基本情况、抢险救灾进展情况、善后处置等有关信息的报道。

(八)事故调查组:由市安监局牵头,市公安、监察、检察、工会等部门单位参与。

主要职责是:

按照《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矿产资源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金属与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规程》、《金属与非金属露天矿山安全规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延迟“四不放过”原则,积极组织事故调查,对事故现场进行实地勘验、测绘、拍照、摄像、收集物证、文件和资料,对事故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进行取证调查,形成事故调查报告。

3.预测与预警

3.1 预警

(1)市安全监管局对收集到的本行政市域内或可能对本行政市域造成重大影响的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预测信息进行可

靠性分析,根据预警级别及时向市政府、上级安监部门和相关部门报告。

(2)接警部门按照权限进行出警,适时发布预警信息。信息的发布、调整和解除,可通过广播、电视、报刊、通信、信息网络或其他方式进行。

3.2预警级别及发布

3.2.1 预警级别

根据非煤矿山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性、紧急程度和影响范围,依据本预案规定的事故分级,非煤矿山事故预警级别分为四级:特别严重(Ⅰ级)、严重(Ⅱ级)、较重(Ⅲ级)和一般(Ⅳ级),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

3.2.2 预警发布和解除

(1)红色预警、橙色预警:由省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省指挥部)发布和解除。

(2)黄色预警:由市生产安全事故灾难救援指挥部提出预警建议,报市事故灾难应急领导小组批准后,由市救援指挥部发布和解除。

(3)蓝色预警:由县(区)政府发布和解除。

4.应急响应

4.1分级响应

4.1.1 级别确定

(1)Ⅳ级事故应急响应,由县(区)政府为主处理。

(2)Ⅲ级事故应急响应,由市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救援指挥部启动并组织实施应急救援预案。

(3)Ⅱ级及以上事故应急响应,报告省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救援指挥部启动应急救援预案进行处理,同时启动Ⅲ级事故应急响应。

4.1.2 事故报告

市级安全监管局或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程序:

(1)接到较大非煤矿山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向市政府报告。

(2)重大以上事故,按照市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救援指挥部的要求,向省政府及相关部门报告。

事故报告(快报)内容:事故发生单位的名称、地址、性质、产能、证照是否齐全等基本情况;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以及现场

情况;事故的简要经过;事故已经造成或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涉险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已经采取的措施;其他应报告的情况。具体情况暂时不清楚的,可先报事故总体情况。

应急救援电话:

5.消防部门值班电话:119

6.急救电话:120

4.2 响应程序

4.2.1 应急响应

市政府接到报告后:

(1)立即启动相应预案,市政府相关负责人迅速赶至现场进行应急救援,及时了解应急救援情况,成立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

(2)及时通知市指挥部成员单位的负责人及有关人员到达现场,召开救援各组组长会议,研究施救方案,安排部署现场救援工作;

(3)立即通知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赶赴现场指导应急救援工作,分析企业引发次生危害事故的可能性和预防措施;情况危急时,协调上级专家增援指导;

(4)及时向上级政府及市有关部门报告事态发展和救援进展情况。

按照事故等级和相关规定,重大及以上事故由省政府成立事故应急处置现场指挥部的,事故应急处置现场指挥部要立即移交指挥权,并继续配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4.2.2 扩大应急

当事态难以控制或有扩大、发展趋势,救援力量不足或事态严重时,指挥部应及时向市应急委或省级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救援指挥机构提出增援请求。

4.3 社会力量动员与救援物资征用

发生非煤矿山事故时,如果现场救援队伍的人力和物力不足,可由市政府依据有关法律,做好社会力量动员和救援物资设备征用。

4.4 信息发布

Ⅱ级以上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救援信息由省政府发布;Ⅲ级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救援的信息发布,由市救援指挥部办公室会同新闻宣传主管部门负责;Ⅳ级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救援的信息发布,由县(区)政府负责。

4.5 应急结束

当事故现场得到有效控制,整个应急处置工作完成,经现场专家组检查确认,导致次生、衍生事故的隐患得到根本消除,不会对事故现场和周围环境造成火灾及环境影响时,由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报总指挥同意后,宣布应急结束,应急救援队伍撤离现场。

5.后期处置

5.1 善后处置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对伤亡人员和家属做好安抚、抚恤、理赔等善后处理和社会稳定工作。在应急抢险救援过程中,紧急调用物资、设备、人员和租用场地等所发生费用,由事故单位或市政府负责解决;临时征用的房屋、运输工具、通信设备等物资,应当及时返还;造成损坏或无法返还的,由事故单位按照国家及省、市、市有关规定给予补偿。事故救援结束后,应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消除事故后果和影响,安抚受灾和受影响人员,确保社会稳定。

5.2 调查与评估

非煤矿山事故发生后,根据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四川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等规定,依法成立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6.保障措施

6.1通信与信息保障

市安全监管局要指定负责日常联络的工作人员(2人以上),并配备必要的移动通信设备,保证应急救援有关单位和人员之间24小时通信联络畅通。必要时,要将通讯传输设备设在事故救

援现场。

6.2 装备保障

各应急救援机构、企业根据需要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必须按标准配齐配全救援装备,保证在应急情况下调用。

6.3 交通运输保障

交通运输局、公安交警大队要在开展应急救援时,要开通应急特别通道、采取交通管制,保证救援车辆和人员在紧急情况下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确保救援队伍及时赶赴事故现场,实施救援。

6.4医疗卫生保障

卫计委负责组织医疗卫生队伍及时赶赴事故现场开展医疗救治、卫生防疫等医疗卫生救援工作。

6.5 治安保障

公安局负责事故现场治安管理,加强对事故现场重点部位、重点场所和重要物资设备的防范保护,维持现场秩序,及时疏散群众,保持社会治安秩序的稳定。

6.6 物资保障

各相关成员单位、专业救援队伍及烟花爆竹企业应按照职责分工和预案要求,做好应急救援物资储备。

6.7 经费保障

非煤矿山企业应依法购买工作保险和安全生产责任险,做好应急救援资金的必要准备。应急救援资金首先由事故责任单位承担,事故责任单位暂时无力承担的,由当地政府协调解决。

6.8 技术支持与保障

市安全监管局、公安局负责建立和完善全市烟花爆竹重大危险源、救援力量、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措施和专家库,为事故救援提供技术咨询和服务。

7.监督管理

7.1 宣传

各有关部门和烟花爆竹企业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广泛宣传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常识,增强公众的忧患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7.2 培训

市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应急救援队伍管理部门和组建单位要有计划、有层次、有重点地组织应急救援队伍指战员的业务学习、教育、培训和演练,不断提高应急救援人员的处置能力。非煤矿山企业负责组织本企业职工救援与自救、互救知识的培训。

7.3 演练

1.非煤矿山企业应根据本单位特点,每年组织一次本单位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

2.演练结束后,应及时进行总结评估,客观评价演练效果,分析存在的问题,对应急预案提出修订意见,并把演练评估报告上报主管部门和市安监部门。

7.4 奖惩

7.4.1 对在应急抢险救援、指挥等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由上级主管部门或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7.4.2 对单位和个人未按照预案要求履行职责,造成重大损失的,由上级主管部门或监察机关、所在单位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附则

8.1 预案管理

(1)各县(区)政府和相关部门要根据本预案和职责分工,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2)本预案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所涉及的机构和职能发生重大改变,或在执行中发现不足,由市安全监管局组织有关单位修订,并报市政府备案。

8.2 发布实施

本预案由市安监部门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与依据 为规范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和《福建省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1.2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行政辖区内以下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对工作。 (1)造成3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人以下生命安全,或者10人以下中毒(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下的一般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2)区级人民政府有能力应急处置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3)区级人民政府认为有必要响应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本预案中“以上”包含本数,“以下”不包含本数。 1.3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充分发挥专业救援力量的骨干作用和人民群众的基础作用。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区政府统一领导和区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区安委会)组织协调下,各镇(街)和区直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有关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企业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体系和应急机制。 (3)条块结合,属地为主。发生事故的企业是事故灾难应急救援的第一响应者。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现场应急处置的领导和指挥以事发地的镇(街)为主,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有关部门应当与事发地镇(街)密切配合,充分发挥指导和协调作用,必要时由区政府或区安委会直接组织指挥。 (4)依靠科学,依法规范。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实行科学民主决策。采用先进的救援装备和技术,增强应急救援能力。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 (5)预防为主,平战结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

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制度

攀枝花市锦联工贸有限公司姚家坪煤矿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2016年7月1日起施行

攀枝花市锦联工贸有限公司姚家坪煤矿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1 目的 为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管理,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增强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依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8)号及国家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发布、备案、培训、演练和修订等管理。 3 管理原则 煤矿应急预案的管理遵循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 4 管理职责 4.1企业安全委员会负责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监督工作,编制应急预案必须由煤矿矿长担任组长,吸收应急预案有关的职能部门和单位人员,以及有现场处置经验的人员参加。 4.2企业生产技术科负责编制煤矿综合应急预案,代表煤矿主要负责人负责督促、检查煤矿下属通风科、安全科、机电科各部门负责人及各专业技术人员对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的编制、管理工作,企业生产技术科有权建议对该工作进行奖励或考核。 4.3煤矿下属各单位负责本单位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的编制、管理工作。 5 应急预案的编制 5.1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5.1.1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 5.1.2结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实际情况; 5.1.3结合本单位的危险源辨识分析情况; 5.1.4应急组织和人员的职责分工明确,并有具体的落实措施; 5.1.5有明确、具体的事故预防措施和应急程序,并与其应急能力相适应; 5.1.6有明确的应急保障措施,并能满足本单位的应急工作要求;

企业安全生产事故综合应急预案(范本)

企业安全生产事故综合应急预案(范本) 一、总则 1、编制目的: 为规范企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管理,提高处置安全生产事故能力,在事故发生后,能迅速有效、有序的实施应急救援,保障员工和顾客生命和财产安全,减少损失,特制定本预案。 2、编制依据: 依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北京市商业零售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规定》、《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制定本预案。 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所发生的火灾事故、触电事故和机械伤害事故应对工作。 4、应急工作原则: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快速反应,协调统一。 二、危险性分析 1、企业概况: 坐落于方向的村区内,西边面临,北边面临,东边面临,南边为。营业面积平方米,安全出口处。现从业人数人,其中管理人员人,安全负责人人,是一家企业。 2、危险源与风险分析: 本单位内有高低压配电装置及经营区电源线路较多,易燃品集中堆放,且在区域内使用燃气和主食加工机械进行现场食品加工。如果出现人为疏忽或管理不善,就有可能发生火灾、机械伤害及触电等事故。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成立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下设应急办公室,设在。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设置通讯联络组、灭火组、疏散组、抢救组4个应急救援组。 1、应急指挥部成员及职责:

总指挥: 副总指挥: 成员: 职责: (1)接受上级部门、当地政府应急救援中心的领导并落实指令。 (2)组织本单位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消除各类安全事故隐患。 (3)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4)负责本单位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先期处置和善后工作。 (5)配合专业部门进行事故现场的应急抢救工作。 (6)及时准确向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7)组织对应急预案处置方案的演练,补充完善本单位应急预案。 2、应急办公室成员及职责: 负责人: 成员: 职责: (1)设专人24小时值班。 (2)接到事故报警后,及时向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副总指挥报告。 (3)事故发生时,负责判断并启动相应的应急处置方案。 3、应急救援组职责: 通讯联络组:负责与各应急小组及对外有关部门的通讯联络和情况通报。 灭火组:发现火情立即利用消防设施、灭火器材进行初起火灾扑救,及时断电、断气。疏散组:负责引导各部位人员有秩序疏散。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说明

仅供参考[整理] 安全管理文书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说明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第1 页共5 页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说明 应急救援预案是指事先制定的关于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时进行紧急 救援的组织、程序、措施、责任以及协调等方面的方案和计划。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49条规定:施工单位应当根据建设工程的特点、范围,对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进行监控,制定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统一组织编制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工程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按照应急救援预案,各自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救援器材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 编制要求: 要求重点突出,针对性强;程序简单,步骤明确,保证发生事故时,能及时启动,有序实施; 要统一指挥、责任明确。 主要内容有以下几点: 一、工程概况与作业环境 1、工程概况:主要有工程名称、建筑面积、结构形式、基坑深度、建筑物的形状、长宽、高度。 2、作业环境:主要有毗邻的建筑物、构筑物、交通道路、地下管线、地质、高压线、通讯电缆及建筑施工现场使用的大型机械设备等情况。 3、项目部人员构成情况简介。 二、应急准备 1、应急反应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成立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建立应急反应组织机构,明确组织机构人 第 2 页共 5 页

员的职责。具全包括应急组织机构人员设置、姓名、职务、联系电话、救援人员分工情况等。 2、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的配备 针对工程的特点有针对的、有选择的配备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列出应急工具清单,注明存放位置、保管负责人。如消防用具:灭火器、消防水龙带、消防栓、沙袋、水桶、消防钩、铁锨等;防汛设备:抽水泵、编织带、塑料布、砂、水桶、铁锨等;急救工具:现场临时医务室的位置,担架、医药急救箱等。 3、应急救援人员的教育 开工前对应救援人员及现场职工进行有针对性的应急救援安全教育。主要内容有: ⑴、常见事故类型的预防和急救知识,如高处坠落事故、触电事故、机械伤害、坍塌事故、中毒事故和火灾爆炸事故等。 ⑵、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⑶、救援行动的方法、技能和注意事项 三、危险源的辨识及应急预案的启动 1、在开工前对施工过程进行安全策划,对可能出现的危险因素进行辨识,列出重大危险源 2、应急救援预案启动的条件 四、应急救援预案响应 事故发生后的报告、救援、保护现场及事故处理的程序。画出应急流程图,要有急救电话(火灾119、急救中心120、公安110)、防疫部门电话、医院电话、水、电、燃气维修电话及上级主管部门电话等。 对可能出现重大、特大安全事故、火灾、爆炸及油品、化学品等危 第 3 页共 5 页

自然灾害事故应急预案

自然灾害事故应急预案 1目的 为了减少自然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设备损坏、财产损失,建设紧急情况下快速、有效的自然灾害抢险、救援和应急机制,防止灾害损失扩大,根据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2适用范围 本应急预案适用于xx公司。 3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等法规。 4 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 4.1成立应急救援指挥部 总指挥:总经理 副总指挥:副总经理 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及各专业主管 设立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环部,安环部经理(安环专工)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4.2职责: 4.2.1应急救援指挥部 4.2.1.1自然灾害发生后,总指挥或总指挥委托副总指挥赶赴事故现场进行现场指挥,成立现场指挥部,批准现场救援

方案,组织现场的抢险救灾。 4.2.1.2按自然灾害的性质、程度,负责向运营管理部、股 份公司、地方政府报告我厂的受灾和处理情况。 4.2.1.3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对日常工作的处理,以 及对抢险救灾告一段落后的善后处理。 4.2.2 安环部职责 4.2.2.1负责组织应急预案的演练; 4.2.2.2负责督促各部门做好抢险救灾所需应急物资的准备; 4.2.2.3负责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的修制; 4.2.2.4负责受伤容易的治疗跟踪。 4.2.2.5负责与地方安全监察部门的协调、沟通和配合工作。 生产技术部职责4.2.3. 4.2.3.1 协助抢险救灾的现场应急指挥; 4.2.3.2负责督促各部门做好自然灾害所需要物资的准备。4.2.3.3负责对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情况进行审查、监督。 4.2.3.4协助财务部门进行保险理赔。 4.2.3.5 4.2.4 综合部 4.2.4.1负责自然灾害中应急信息的发布;接受有关部门对 事故情况的咨询。 4.2.4.2协调与外部应急力量、政府部门的关系。 4.2.4.3负责做好受伤人员、家属的安抚、安置、救助工作。

矿山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矿山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目的进一步增强应对和防范矿山安全生产事故风险和事故灾难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 2 工作原则(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矿山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要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最大限度地减少矿山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2)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安全监管总局)在国务院及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务院安委会)的统一领导下,负责指导、协调矿山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企业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事故灾难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3)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矿山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实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领导负责制,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指挥由地方人民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依法履行职责,专家提供技术支持,企业充分发挥自救作用。(4)依靠科学,依法规范。遵循科学原理,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实现科学民主决策。依靠科技进步,不断改进和完善应急救援的装备、设施和手段。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5)预防为主,平战结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事故应急与预防相结合。按照长期准备、重点建设的要求,做好应对矿山事故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物资和经费准备、工作准备,加强培训演练,做到常备不懈。将日常管理工作和应急救援工作相结合,充分利用现有专业力量,努力实现一队多能;培养兼职应急救援力量并发挥其作用。 1. 3 编制依据《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1. 4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矿山(含尾矿库)发生的除石油天然气开采以外的下列事故灾难应对工作:(1)特别重大矿山事故;(2)跨省(区、市)行政区的重大事故;(3)省级应急救援力量和资源不足,需要增援的事故;(4)国务院领导同志有重要批示,社会影响较大的事故;(5)安全监管总局认为有必要启动本预案的事故。 2 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 2.1 协调指挥机构与职责在国务院及国务院安委会统一领导下,安全监管总局负责统一指导、协调特别重大矿山事故灾难的应急救援工作,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以下简称煤矿安监局)指导、协调煤矿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以下简称应急指挥中心)具体承办有关工作。安全监

煤矿供电系统事故应急预案

煤矿供电系统事故应急预案 1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矿井的主通风机、主排水泵、升降人员的立井提升机等设备均为第一类负荷,矿井用电负荷因突然停电,会造成矿井停风、排水中断、正在提升人员的提升机突 35KV、 1.1 1.2 1.3 高压供电设施线路存在不安全隐患,造成供电系统全部或部分停电。 1.4雷电的形成与危害 当不同的电荷雷云对架空线路及地面供电设施放电接触一定程度时,会产生激烈放电闪络。由于放电温度高达2万度以上时空气受热剧烈膨胀,产生雷击电流,可达数百千安,雷电放电时间短,电压高,具有很大的破坏力,会造成矿井全部停

电。 1.5电缆着火事故 动力电缆积尘过厚长期高温过负荷绝缘老化击穿引燃、电缆在运行中受到机械损伤、运行中的电缆接头氧化、电缆接头绝缘物质灌注存有空隙或裂纹侵入空气使 1.6 1.7 1.8 供电事故的发生无规律可寻,供电事故多发生在夏季雷电多雨时和冬季天气变化较大时,供电事故影响范围较大。供电事故的响应级别一般为Ⅱ级、Ⅲ级、Ⅳ级及以下级别。 2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煤矿机电事故将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事故应

急与预防相结合,依靠科技,依法规范,不断改进和完善应急救援手段的原则。 2.1事故报告原则 事故发生后,及时向公司应急指挥部报告。 2.2统一指挥原则 2.3 限度。 2.4 2.5属地管辖和分级处置原则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矿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下,各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有关生产安全事故灾难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2.6妥善处理善后原则

按照相关规定,在事故抢险救援的同时,应尽快开展善后处理工作。根就有关政策和法规,结合实际情况,采取“一对一”的保护安抚等措施,积极妥善处理善后事宜,有效维护社会稳定。 3组织机构及职责 3.1 3.2 (1) (2)教育和督促所有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生产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处置措施。 (3)事故发生时,立即组织自救,防止事故扩大,努力将事故危害降低到最低限度。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范文

建宁县华新食品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全面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搞好现场安全管理工作,将可能发生的事故降低到最低限度,根据《安全生产法》要求,具体措施如下: 一、组织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 1. 组织领导:张碧熊组长:邓清娇安全专管员:杨文斌、张忠兴 安全助理:张检华、范新福 成员:丁元建、雷雪春、徐丽婷、刘孔平、王仕莲、张翠云、杨水秀、黄芬、丁元娟 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措施): 1. 发生一般火警、火灾事故、设备事故、人身伤害事故,当班值班人员应立即报告领导,逐级上报。火警火灾拨打119请求救援。人身伤亡事故应立即送医院治疗,但不管是哪类事故,抢险救护时都要先切断电源或采取防护措施后再组织救护,防止事态扩大。 2. 发生重大火灾事故,应立即切断电源,迅速向组长汇报,组长逐级向上反映。岗位人员拨打“119”救援电话请求救援后,首先组织自救,使用现场的灭火器进行灭火。根据着火部位、性质也可用现场备用的防火沙、土、水进行灭火,电气火灾要用干粉灭火器、变压器、油罐等用水冷却时,人要远离,严防爆炸伤人,待消防专业人员赶到后,在专业人员指挥下配合灭火。 3. 发生人身伤亡事故,发现人员要立即向安全专管员、组长,逐级上报后,还要通知医院工伤抢救小组,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救援。若伤者属擦伤、碰伤、压伤等要及时用消炎止痛药物擦洗患处,若出血严重,要用干净布料进行包扎止血。若伤者发生骨折要保持静坐或静卧。若发生严重烧伤、烫伤,要立即用冷水冲洗30分钟以上。若伤者已昏迷、休克,要立即抬至通风良好的地方,进行人工呼吸或按摩心脏,待医生到达后立即送医院抢救。 4. 发生重大设备事故,要立即报告,同时停止设备运转,处理事故时,要有专人监护,严格执行检修程序和停送电确认制度,防止打乱仗,冒险作业。 5. 发生爆炸事故,要立即关闭爆炸源,若有人员伤亡,按人员伤亡预案救援。 6. 发生各类事故都要保护好现场,待事故调查分析。

施工环境污染事故灾害应急预案.doc

LOGO 施工环境污染事故灾害应急预案

1 环境污染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施工过程中,可能对环境产生影响的因素主要有生产废水、生活污水、扬尘、噪声、弃渣及危险化学品。对施工区域或周边产生的主要环境影响有:1)水体污染 在施工过程中,特别在大坝浇筑、帷幕灌浆、砂石清理等环节,都会产生大量废水泥沙浆,这些水泥沙浆含有较大的悬浮物和部分的外加剂,一旦这些废水流入河中,将给水质带来极大的冲击,水泥沙浆沉入河底后,防碍水中植物的光合作用,减少氧气的渗入,对河底微生物和细菌带来灭顶之灾,从而导致生态系统的破坏。 施工过程中,有大量的设备,这些设备在使用和维修过程中,不可避免的产生大量含油废水,这一部分含油废水如果不经处理直接排入江河,将对河流水质产生质的影响,并且要影响到下游的地区,造成不必要的环境纠纷。而且在施工工地,一般都有很多的贮油设施,如油罐,对这部分设置要严加控制,防止意外事故发生而造成大量成品油泄漏,给水环境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

水利水电施工中的另一个影响水环境的因素就是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由于施工比较集中、人员较多,每天产生的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这部分污染物是不可避免的。 2)阻塞河道 工程施工会产生大量弃土石渣,一般都是按照建设方的要求定点堆放。水电工程施工受场地限制,弃渣多数堆放在河岸。受河流、雨水冲刷,弃渣堆放及防护措施不合理,可能导致大量渣土进入河流,抬高河床,阻塞河道,影响航运安全。 施工中常遇到边坡处理,尤其水电工程施工,经常要对坝肩或进水口边坡进行开挖。施工过程中由于岩土类型、地质构造、开挖方式、降雨及边坡截排水等因素的影响,可能导致滑坡,造成水土流失,并导致河道阻塞。 3)氨泄漏 混凝土制冷系统通常采用液氨作为制冷剂,液氨一旦泄漏,将产生中毒、燃烧、爆炸等事故,给周围的环境带来严重的污染。 2应急处置的基本原则 公司在建立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及响应程序时,本着实事求是,切实可行的方针,坚持以

露天煤矿事故应急预案.

露天煤矿事故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规范非煤矿山事故的应急管理工作和应急响应程序,提高应对和防范非煤矿山(含尾矿库)事故灾难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黑龙江省人民政府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黑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黑龙江省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黑龙江省非煤矿山灾难事故应急预案》和《佳木斯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并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 1.3适用范围 1.3.1事故分类 本预案适用于非煤矿山(含尾矿库)发生的下列事故灾难应急处置工作: (1)非煤矿山发生较大(Ⅲ级)以上事故。 (2)超出县人民政府应急处置能力的烟花爆竹事故或跨县(市)区行政区域的事故。 (3)社会影响重大的非煤矿山事故。 (4)市处置安全生产事故指挥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认为有必要启动本预案的事故。 1.3.2非煤矿山事故的类型 爆炸、坍塌、崩裂、脱落、泥石流、火灾等。 1.3.3采取的主要救援措施 灭火、疏散人员、挖掘、转移等。 1.4事故分级 根据事故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非煤矿山事故划分为四级: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

1.4.1特别重大(Ⅰ级) (1)造成或可能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的事故。(2)造成100人以上被掩埋、中毒或重伤的事故。 (3)需要紧急转移10万人以上的事故。 (4)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或产生特别重大社会影响等事故。 1.4.2重大(Ⅱ级) (1)造成10~29人死亡(含失踪)的事故。 (2)造成50~99人被掩埋、中毒或重伤的事故。 (3)需要紧急转移5~10万人的事故。 (4)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1亿元或产生重大社会影响等事故。 1.4.3较大(Ⅲ级) (1)造成3~9人死亡(含失踪)的事故。 (2)造成30~49人被掩埋、中毒或重伤的事故。 (3)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较大或产生较大社会影响等事故。 1.4.4一般(Ⅳ级) (1)造成1~2人死亡(含失踪)的事故。 (2)造成29人以下被掩埋、中毒或重伤的事故。 (3)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等事故。 1.5工作原则 1.5.1 坚持以人为本,综合治理的原则。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应急救援工作的首要任务,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公共危害。 1.5.2 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在市处置安全生产事故指挥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统一领导下,市非煤矿山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指导、协调非煤矿山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地方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和权限,负责非煤矿山事故灾难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非煤矿山企业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和应急救援机制。 1.5.3 坚持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原则。非煤矿山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实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负责人责任制。负责事故现场应急救援的领导和指挥,相关部门和单位

煤矿突发事故应急预案

突发事故应急预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第三章:预警和预防 第四章:应急响应 第五章:重大危险源检测、评估 第六章:机电运输口“雨季三防”预案 第七章:顶板事故防治预案 第八章:雨季三防及防治水应急预案 第九章: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第十章:矿井瓦斯(煤尘)突发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第十一章:矿井火灾突发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第十二章:重大停电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机运科) 第十三章:矿井主风机停运应急救援预案(机运科) 第十四章:提升运输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机运科) 第十五章: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保卫科) 第十六章: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供应科) 第十七章:锅炉压力容器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机运科) 领导小组成员

鹤壁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三矿 突发事故应急预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落实“建立键全各种预警和应急机制,提高政府应对突发事件和风险的能力”的要求,全面履行企业管理职能,进一步提高我矿应对突发事故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规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鹤壁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三矿突发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第二条:《预案》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实现中原崛起的总目标,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职责明确、规范有序,结构完整、功能全面、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思路,提高和完善我矿应对突发事故的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社会稳定和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 第三条:三矿所属单位,由于人为或自然因素造成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抢险救援、自然灾害、突发事故的处置,适用本《预案》。 第二章: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第四条:为了加强对我矿突发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领导,特成立鹤壁煤电公司三矿突发事故应急预案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组长:矿长、矿党委书记 副组长:总工程师、各专业副矿长 成员:矿其他副总以上领导及调度室、技术科、地测科、通防科、供应科、机运科、医院、行政科、保卫科、安质科科长、各单位队长和支书。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地点在矿调度中心,办公室主任:安全矿长(兼)。

最新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最新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目录 1总则 1.1编制目的 1.2编制依据 1.3适用范围 1.4应急预案体系 1.5应急工作原则 2生产经营单位的危险性分析 2.1生产经营单位概况 2.2危险源与风险分析 3组织机构及职责 3.1应急组织体系 3.2指挥机构及职责 4预防与预警 4.1危险源监控 4.1.1危险源的监控 4.1.2各种事故的预防措施 4.2预警行动 4.3信息报告与处置 5应急响应 5.1响应程序 5.2处置措施 5.3事故现场处置

5.3.1触电事故现场处置5.3.2高处坠落现场处置5.3.3坍塌事故现场处置5.3.4机械伤害事故现场处置5.3.5食物中毒事故现场处置5.3.6火灾事故现场处置5.3.7燃气系统事故现场处置5.4应急结束 6信息发布 7后期处置 8保障措施 8.1通信与信息保障 8.2应急队伍保障 8.3应急物资装备保障 8.4经费保障 8.5其他保障 9培训与演练 9.1培训 9.2演习 10奖惩 10.1奖励 10.2责任追究 11附则 11.1术语和定义 11.2应急预案备案 11.3维护和更新

11.4制定与解释 11.5应急预案实施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制订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是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规范本单位应急管理工作,提高应对和防范风险与事故的能力,保证职工安全健康和公众生命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财产损失、环境损害和社会影响的重要措施。为了及时、有效地组织对突发的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采取应急救援的行动,确保本单位对突发事故的快速反应和处理能力,维持正常安全秩序,特制定本预案。 预案编码原则,即XX -X- X - XXXA 。X代表“X字拼音的生母”,X代表“X字拼音的生母”;X代表“一级文件”;第一个A代表“安全词拼音第一个字的生母”;第二个A代表文件版本号。 1.2 编制依据 1)主要法律法规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年第13号主席令) ②《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2007年第69号主席令) ③《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2016年安监总局88号) ④《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29639-2013 》 ⑤《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管理条例》...............(2009年国务院令549号) ⑥《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山东省人民政第260号令)

国家总局矿山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矿山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二○○六年十月 I 目录 1 总则 (1) 1.1 目的 (1) 1.2 工作原则 (1) 1.3 编制依据 (2) 1.4 适用范围 (2) 2 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 (3) 2.1 协调指挥机构与职责 (3) 2.2 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及职责 (5) 2.3 矿山应急救援专家组及职责 (6) 3 预警和预防机制 (6) 3.1 信息监控与报告 (6) 3.2 预警预防行动 (7) 4 应急响应 (7) 4.1 信息报告和处理 (7) 4.2 分级响应程序 (8) 4.3 指挥和协调 (10) 4.4 现场紧急处置 (11) 4.5 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 (13) 4.6 信息发布 (13)

II 4.7 应急结束 (13) 5 后期处置 (14) 5.1 善后处置 (14) 5.2 保险 (14) 5.3 工作总结与评估 (14) 6 保障措施 (15) 6.1 通信与信息保障 (15) 6.2 应急支援与保障 (16) 6.3 技术支持与保障 (19) 6.4 宣传、培训和演习 (19) 6.5 监督检查 (20) 7 附则 (20) 7.1 响应分级标准 (20) 7.2 预案管理与更新 (21) 7.3 奖励与责任 (21) 7.4 预案解释部门 (22) 7.5 预案实施时间 (22) 8 附件 (22) 1 矿山事故灾难应急预案1 总则 1.1 目的

进一步增强应对和防范矿山安全生产事故风险和事故灾难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2 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矿山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要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最大限度地减少矿山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2)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安全监管总局)在国务院及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务院安委会)的统一领导下,负责指导、协调矿山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企业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事故灾难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3)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矿山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实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领导负责制,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指挥由地方人民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依法履行职责,专家提供技术支持,企业充分发挥自救作用。 (4)依靠科学,依法规范。遵循科学原理,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实现科学民主决策。依靠科技进步,不断改进和完善应急救援的装备、设施和手段。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 (5)预防为主,平战结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事故应急与预防相结合。按照长期准备、重点建设的要求,做好应对矿山事故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物资和经费准备、工作准备,加强培训演练,做到常备不懈。将日常管理工作和应急救援工作相结合,充分利用现有专业力量,努力实现一队多能;培养兼职应急救援力量并发挥其作用。 1.3 编制依据 《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1.4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矿山(含尾矿库)发生的除石油天然气开采以外的下列事故灾难应对工作: (1)特别重大矿山事故; (2)跨省(区、市)行政区的重大事故; (3)省级应急救援力量和资源不足,需要增援的事故; (4)国务院领导同志有重要批示,社会影响较大的事故; (5)安全监管总局认为有必要启动本预案的事故。

某煤矿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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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FS-QG-17636某煤矿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Emergency plan for a coal mine safety production accident 说明:为明确各负责人职责,充分调用工作积极性,使人员队伍与目标管理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特此制定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全县煤矿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及时有效地开展应急救援工作,防止事故灾难扩大,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煤矿职工人身安全,促进煤炭工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煤矿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煤矿安全规程》、《忻州市煤矿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及《偏关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偏关县辖区内煤矿安全生产事故防范和应急救援工作。 (四)工作原则 (1)实行“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资源共享,协同应对”的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原则。 (2)各有关部门和煤矿企业按照各自职责,制定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健全应急救援机制,依法规范煤矿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和应急救援处置工作。 (3)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预防为主,平战结合”的原则,加强矿井安全监控等基础管理工作,及时排查、消除各类隐患,做到控制事故,安全生产。 (4)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和救援装备,充分发挥专业技术人员的作用,实行科学民主决策,确保煤矿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顺利开展。 二、应急救援指挥体系及职责 县人民政府及县属各煤矿企业设立煤矿安全生产事故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编制目的 为了确保施工人员在施工中的人身安全,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建筑工程重大安全事故,高效、有序地组织事故抢救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和工作秩序, 结合本工程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必须要按照施工特点和操作规程约束施工人员,但是还有少数施工人员违反规定操作。加上天气和不安全因素就会导致事故的发生。为了施工过程中发生事故后,紧张而快速正确处理事故,最大限度减轻人员伤痛,减少人员伤亡,防止事故蔓延和二次施工发生,积极有效地组织抢救,稳定人心,尽快恢复施工,贯彻《安全生产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预案。 1、应急预案小组机构 1.1.建立以项目部为主的事故应急预案小组,项目经理为组长。 1.2.项目部生产负责人为副组长。 1.3.通讯联络小组:由资料员和保卫人员担任。 1.4.技术支持小组:技术负责人和各施工队技术人员。 1.5.抢险抢修小组:由生产负责人带队和施工员、各施工队施工员 1.6.医疗救护小组:现场医护人员和后勤人员,施工队后勤人员。 1.7.后勤保障小组:仓库管理员和施工队料具管理人员。 2、应急组织的分工职责(按照物体打击应急预案中分工职责方式进行编写) 2.1.组长的职能和职责 2.1.1在不受到事故影响的地方进行控制指挥,决定是否存在事故的扩

大因素,必要时要求应急服务机构提供帮助并实施厂外应急计划和紧急情况的记录安排。 2.1.2复查和判断事故可能发展的方向和发展过程。把损失减少到最小。 2.1.3指挥设施的部分停工,并与领导小组关键人员配合指挥现场人员撤离,并确保事故伤害者得到及时救护和重视。 2.1.4现场进行交通管制,协助场外应急机构开展服务工作。 2.1.5在事故状态结束后,解除对受影响点的恢复。并且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事故的分析和处理。并且书面形式上报公司。 2.1.6发生非典、禽流感等传染疾病,坚决执行上级领导指示,进行封闭式管理。 2.2.副组长的职能和职责 2.2.1预测事故的发展态势,确定其发展过程,减少损失和人员伤害,组织应急人员进行救护。 2.2.2安排人员进行清场,无关人员必须撤离事故地点。避免事件的扩大。 2.2.3发生疫情后执行上级领导指示,定期消毒、测体温、封闭式管理。 2.3通讯联络小组的职能和职责 2.3.1确保与最高管理者和外部联系畅通、内外信息反馈迅速。 2.3.2保持通讯设施和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2.3.3负责应急过程的方案的记录与整理及对外联系。 2.3.4发生疫情后,协助领导做好防疫工作。及时向上级反馈施工现场情况。 2.4.技术支持小组的职能和职责

XX矿务集团有限公司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文件编号:2015 版本:第4版 XXXX集团XX 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编制单位:XXXXXX 2015年X月XX日

颁布通告 修订后的《XXXX矿务集团XX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第4版)经XXX煤矿安全监察局组织的专家组审议通过,现予以颁布,自即日起施行。 签发: 2015年X月XX日

目录 1 总则1 1.1编制目的1 1.2编制依据1 1.3适用X围1 1.4应急预案体系1 1.5应急工作原则1 2 生产经营单位的危险性分析2 2.1概况2 2.2危险源与风险分析4 3 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6 3.1应急组织体系6 3.2指挥机构及职责7 4 预警与信息处置9 4.1危险源监控9 4.2预警行动20 4.3信息报告与处置21 5 应急响应22 5.1响应分级22 5.2响应程序22 5.3应急结束22 6 信息发布23 7 后期处置23 8 保障措施23 8.1通信与信息保障23 8.2应急队伍保障23 8.3应急物资装备保障24

8.4经费保障24 8.5治安保障24 8.6技术保障24 8.7医疗抢救保障24 9 应急预案管理25 9.1应急预案培训25 9.2应急预案演练25 9.3应急预案修订25 9.4应急预案备案25 9.5应急预案实施25 10 奖惩26 10.1奖励26 10.2责任追究26 11 附则26 11.1术语和定义26 11.2制定与解释26 附表一XX集团应急救援通讯录28 附表二XX集团应急物资储备明细表29附表三XX集团救护大队物资、装备储备明细表30 附表四XX集团应急救援专家库31 附表五XX煤矿安全事故报告单32 附件:XX集团煤矿生产安全事故专项应急预案33 一、顶板事故专项应急预案33 二、冲击地压事故专项应急预案43 三、提升事故专项应急预案52 四、矿井停电事故专项应急预案55 五、瓦斯爆炸事故专项应急预案63 六、煤与瓦斯突出事故专项应急预案72 七、煤尘爆炸事故专项应急预案80 八、火灾事故专项应急预案89 九、矿井透水事故专项应急预案100

煤矿应急预案(完整版)

目录 安全生产(建设)事故综合应急预案 (3) 1、安全生产(建设)事故应急救援低限标准 (49) 2、安全生产(建设)事故应急救援高限标准 (50) 3、安全生产(建设)事故汇报及抢救程序图 (51) 4、安全生产(建设)事故电话通知顺序图 (52) 5、应急救援体系响应程序图 (53) 6、应急救援通讯电话一览表 (54) 7、应急救援总指挥部成员通讯录 (55) 8、顶板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57) 9、水害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65) 10、井下火灾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76) 11、瓦斯煤尘爆炸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87) 12、矿井提升机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99) 13、矿井供电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105) 14、爆炸材料爆炸、燃烧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110) 15、地面火灾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119) 16、抗洪抢险应急救援专项预案 (126) 17、强降温降雪天气应急处置预案 (130) 18、抢险救灾设备物资材料保障预案 (136) 19、事故应急通讯保障预案 (138) 20、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制度预案 (144) 21、事故调度处理预案 (149) 22、顶板事故现场处置方案 (160)

23、水害事故现场处置方案 (165) 24、矿井供电事故现场处置方案 (170) 25、主井提升事故现场处置方案 (174) 26、井下火灾事故现场处置方案 (177) 27、瓦斯超限事故处置方案 (181) 28、煤尘事故现场处置方案 (186) 29、爆炸物品事故现场处置方案 (189)

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四明山煤业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建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 总则 1.1编制目的和原则 编制的目的 本次对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四明山煤业有限公司应急预案编制的目的主要有两个: 1、采取预防措施使事故控制在局部,消除蔓延条件,防止突发性重大或连锁事故发生。 2、能在事故发生后迅速有效控制和处理事故,尽力减轻事故对人员和财产的影响。 编制的原则 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应由事故的预防和事故发生后损失的控制两个方面构成。 1、从事故预防的角度编制应急预案 2、技术上采取措施,使系统具有保障安全状态的能力。 3、通过管理协调系统的关系,以实现整个系统的安全。 4、从事故发生后损失控制的角度编制应急预案 5、能根据事故应急预案及时进行救援处理。 6、可最大限度地避免突发性重大事故发生。 7、减轻事故造成的损失。 8、同时又能及时地恢复生产(建设)。 1.2 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法律)第十七条,第六十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全套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全套 公司内部编号:(GOOD-TMMT-MMUT-UUPTY-UUYY-DTTI-

目录

事故应急措施预案 1.编制目的: 为了确保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使人员生命财产不受损失,首先要从组织和技术等方面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 2.工程概况: 2.1 工程简介(见下表):

3.应急组织机构: 应急小组组长: 应急小组副组长: 应急小组成员: 4.应急组织人员职责、义务: 4.1 组长职责:负责现场指挥,发生事故后如实向上级领导报告。 4.2 组长义务:协助上级领导分析事故原因,处理好相关事故的一切后果。4.3 副组长职责、义务:打电话报警(火警119、急救120、公安巡警110)并负责招待援助车辆及人员;协助各相关部门抢救受伤人员及集体财产,并协助领导处理一切相关事故。 4.4 组员负责配合组长组织人力合理救护,并保护好现场。 5、各项应急措施预案: 具体附后: 处置突发性事件应急准备与响应预案 1.目的 为使发生突发性事件时能采取最有效的方法抢救被困人员或自救,同时尽可能不使事故扩大,最大限度减小经济损失,特制定本方案。 2.突发事件的类型 1〉基坑边坡在外力荷载作用下滑坡倒塌。 2〉运行中的电气设备故障或发生严重漏电。 3〉塔吊、升降机安、拆过程中发生的人员伤亡事故。 4〉高处脚手架发生部分或整体倒塌及搭拆作业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5〉自然灾害(如雷电、沙尘暴、地震强风、强降雨、暴风雪等)对设施的严重破坏。 6〉压力容器受外力作用或违反安全规程发生爆炸及由此引起的连锁反应事故(如起火)。 7〉其他作业可能发生的重大事故(如高空坠落、物体打击、起重伤害、触电等)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环境破坏。 8〉塔吊作业中突然安全限位装置失控,发生撞击高压护栏及相邻塔吊或坠物,或违反安全操作规程,造成重大事故(如倾倒、断臂)。 3.应急区域范围划定 1〉工地现场内应急区域范围划定:基坑边坡及自然灾害事故等危害半径以外的任何安全区域为应急区域范围;塔吊脚手架、施工用载人电梯事故,以事故危害形成后的任何安全区域为应急范围;电气设备故障、严重漏电事故以任何绝缘区域(如木材堆放场地等)为应急区域范围。 2〉工地场外应急区域范围划定:对事故可能波及工地(围挡)外,引起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需要当地政府的协调,属政府职能的,在事故(危害)发生后及时通报政府或相关部门确定应急区域范围。 4.应急预案的组织措施 1〉成立应急预案的独立小组(指挥中心),应急预案领导小组及其人员组成如下: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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