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化防治服务组织应具备的条件和作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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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能力建设标准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能力建设标准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能力建设标准引言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是保障公众健康和预防传染病扩散的关键组织。

为确保机构能够有效地履行其职责,制定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能力建设标准是非常必要的。

本文将详细介绍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能力建设标准的要求,从人员配备、设施设备、预防控制措施等方面进行分析。

人员配备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核心是具备专业知识和技能的人员队伍。

为保证机构的正常运转,需要拥有合适数量的人员,并且要求人员具备相关专业背景和工作经验。

根据机构的规模和职能不同,人员配备要求也有所差异。

一般来说,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具备以下专业人员:•流行病学家:负责疾病的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工作;•医生:负责诊断和治疗传染病患者;•实验室技术人员:负责病原体的检测和鉴定;•预防控制人员:负责疫苗接种、公共卫生宣传等工作;•信息管理人员:负责数据分析和信息系统维护。

除了专业人员外,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还需要拥有管理人员和支持人员,以确保机构的正常运转。

设施设备为了有效开展疾病预防和控制工作,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需要具备一定的设施设备。

首先,机构需要拥有办公场所,包括办公室和会议室,以便人员进行工作和开会。

此外,实验室设备也是非常重要的,用于病原体检测和鉴定工作。

根据实验室级别和疾病种类的不同,实验室设备要求也有所差异。

另外,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还需要拥有信息系统设备,用于数据管理和分析。

这些设备应当具备安全可靠的特性,以确保数据的安全和机构的正常运作。

预防控制措施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核心任务是预防传染病的扩散。

因此,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制定相应的预防控制措施,以确保公众的健康和安全。

这些措施可以根据疾病类型的不同进行调整,但一般包括以下内容:•疫苗接种:预防可防范的传染病应推行疫苗接种工作,加强群体的免疫力;•健康宣传:开展公众健康知识宣传,提高公众对疾病预防的认识和意识;•疫情监测:及时掌握疫情信息,及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卫生检查:对可能引发疫情的场所进行定期卫生检查,以预防疫情的发生。

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管理办法

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管理办法
( ) 一 工商 或 民政 部 门注册 登记证 复 印件 ;
( ) 织章 程 ; 二 组 ( ) 关管 理制 度 ; 三 有
第 四条
县 级 以上人 民政府 农业 行政 主管 部 门
负责 专业 化 统 防统 治 的指 导 和监 督 工作 , 具体 工 作
可 以委托农 业植 物保 护机构 承 担 。
( ) 四 防治 队员名 册及 资格证 书复 印件 ; ( ) 五 主要负 责人 身份证 复 印件 ; ( ) 械设 备 、 务 区域 等 其他说 明材 料 。 六 机 服 第 八条 农业 行政 主管 部 门应 当将拟扶 持 的专 业 化统 防统 治组织 名单 在本 部 门办公 场所 和部 门 网
以上 :
第一条
为 推 进 农 作 物 病 虫 害 专 业 化 统 防统
治 , 持发展 专业 化统 防统 治组 织 , 范专 业化 统防 扶 规 统治 服务行 为 , 提升农 作物 病虫 害 防控能 力 , 障粮 保 食安 全 、 产品 质量安 全 和生态 环境安 全 , 农 制定本 办
法。
第一 章 总则 格 ,并 在所 在服 务 区域县 级 以上农业 植物 保护机 构 备案 ; ( ) 有 固定 的经营 服务场 所 和符合 安全要 求 二 具 的物 资储存 条件 ; ( ) 有 l 三 具 O名 以上 经过 植 物保 护专 业技 术 培 训 合格 的 防治 队员 。其 中获 得 国家植 物保 护员资 格 本办 法所 称农 作物病 虫 害专业 化统 防 或 初级 职称 资格 的专业 技术人 员不 少 于 1 ; 名 ( 日作 业能 力达 到 30亩 ( 施农 业 10亩 ) 四) 0 设 0
第 九条
农业 行政 主管 部 门给予 专业化 统 防统

农业农村部关于公布《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防治服务管理办法》的公告

农业农村部关于公布《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防治服务管理办法》的公告

农业农村部关于公布《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防治服务管理办法》的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农业农村部•【公布日期】2021.04.22•【文号】农业农村部公告第417号•【施行日期】2021.05.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种植业正文农业农村部公告第417号关于公布《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防治服务管理办法》的公告根据《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为加强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防治服务组织管理,规范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防治服务行为,我部组织制定了《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防治服务管理办法》,现予公布执行。

农业农村部2021年4月22日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防治服务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防治服务组织管理,规范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防治服务行为,提升植保社会化服务能力,健全农作物病虫害防治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条例》《农药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防治服务(以下简称专业化防治服务),是指专业化防治服务组织为农业生产经营者提供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服务的行为。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专业化防治服务组织的管理,并为专业化防治服务组织提供技术培训、指导、服务,规范服务行为。

具体工作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所属的植保工作机构(以下简称植保机构)承担。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资金、物资补助等方式扶持专业化防治服务组织开展专业化防治服务。

第五条专业化防治服务组织应当接受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的植保机构的管理,并对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组织开展的农作物病虫害防治工作予以配合。

第六条专业化防治服务组织应当具备相应的设施设备、技术人员、田间作业人员以及规范的管理制度。

专业化防治服务组织的田间作业人员应当能够正确识别服务区域的农作物病虫害,正确掌握农药适用范围、施用方法、安全间隔期等专业知识以及田间作业安全防护知识,正确使用施药机械以及农作物病虫害防治相关用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5号——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5号——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5号——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条例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公布日期】2020.03.26•【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5号•【施行日期】2020.05.01•【效力等级】行政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种植业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5号《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条例》已经2020年3月17日国务院第86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

总理李克强2020年3月26日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防治农作物病虫害,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保护生态环境,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是指对危害农作物及其产品的病、虫、草、鼠等有害生物的监测与预报、预防与控制、应急处置等防治活动及其监督管理。

第三条农作物病虫害防治实行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方针,坚持政府主导、属地负责、分类管理、科技支撑、绿色防控。

第四条根据农作物病虫害的特点及其对农业生产的危害程度,将农作物病虫害分为下列三类:(一)一类农作物病虫害,是指常年发生面积特别大或者可能给农业生产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农作物病虫害,其名录由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制定、公布;(二)二类农作物病虫害,是指常年发生面积大或者可能给农业生产造成重大损失的农作物病虫害,其名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制定、公布,并报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备案;(三)三类农作物病虫害,是指一类农作物病虫害和二类农作物病虫害以外的其他农作物病虫害。

新发现的农作物病虫害可能给农业生产造成重大或者特别重大损失的,在确定其分类前,按照一类农作物病虫害管理。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农作物病虫害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将防治工作经费纳入本级政府预算。

第六条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作物病虫害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农作物病虫害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规范植保无人机飞防作业提高农作物病虫害防治质量指导意见》的通知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规范植保无人机飞防作业提高农作物病虫害防治质量指导意见》的通知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规范植保无人机飞防作业提高农作物病虫害防治质量指导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公布日期】2024.04.18•【字号】鲁农技字〔2024〕11号•【施行日期】2024.04.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规范植保无人机飞防作业提高农作物病虫害防治质量指导意见》的通知鲁农技字〔2024〕11号各市农业农村局:现将《规范植保无人机飞防作业提高农作物病虫害防治质量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2024年4月18日规范植保无人机飞防作业提高农作物病虫害防治质量指导意见为进一步规范植保无人机飞防作业,提高农作物病虫害防治质量,促进化学农药减量增效,根据《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条例》《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防治服务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就规范植保无人机飞防作业提高农作物病虫害防治质量提出如下意见。

一、严格掌握飞防作业气象条件和环境要求(一)气象条件。

作业时,应无雨,少露,风力3级以内,气温5~35℃,相对湿度40%以上。

(二)环境要求。

确定作业区域在有关部门规定的禁飞区域之外,评估对周围区域,如人居环境、水产养殖、养蜂(蚕)等影响风险,设置适宜的隔离带。

二、科学选配农药(一)科学选用农药。

优先选用植保无人机专用剂型,其次是微乳剂、可溶液剂、悬浮剂、干悬浮剂、水乳剂、乳油、油剂等剂型,或高分散度的可湿性粉剂和水分散粒剂。

所选择的药剂低稀释倍数情况下均匀分散悬浮或乳化,不出现絮凝、沉淀等现象。

(二)合理混配农药。

应预先进行桶混兼容性试验,现混现用,一般混配不超过3种农药,混配后的药液放置不能超过3小时。

(三)规范添加飞防助剂。

应在药液中添加改性植物油、矿物油等飞防专用助剂,并混合均匀,有效改善农药药液性能,提高雾滴沉降、抗飘移、抗蒸发等。

三、规范设置作业参数,确保足够药液量无人机飞防,足够的药液量是保证防治效果的首要条件。

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管理办法

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管理办法
( ) 一 不按 照服 务协 议履 行服 务 的 ;
第 三 章 防治 作 业要 求
第十 二条 专业化 统 防统 治组织 应 当根据 当 地 主要农 作 物病 虫 害发 生信 息 和农业 植 物保 护 机构 的指 导意 见 , 科学 制定 病 虫害 防治方 案 , 与 服务 对象 签订 协议 , 并按 照 协议 开展 防治 服务 。
2 1 年第 5期 01
嘲 比 枫 127期 保 总第
农业政策
农作物病 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管理办法
( 中华人 民共和 国农 业部 第 17 号公告 ,0 年 6 1 发布 。 51 21 1 月 7曰 )
第一 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推 进农作 物病 虫 害专业 化统 防统 治, 扶持 发展专 业化 统 防统治 组织 , 范专业 化 规
部 门 网 站 上 公 示 。公 示 期 不 少 于 1 }。 5 1 对 公 示 期 间 提 出 的异 议 , 业 行 政 主 管 部 农
第 四条 县级 以上 人 民政 府农 业行 政 主管部 门负 责专业化统 防统治 的指导和监督 工作 , 具体 工作 可 以委托 农业 植物 保护 机构 承担 。
化统 防统治组织提 供必要 的病 虫害发 生 、 防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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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政舞
嘲 比 极 碌
2 1 年第 5 01 期 总第 1 7 2 期
信息 服务 , 帮助 开 展技 术培 训 , 导科 学 防控 。 指 第十一条 发生 突发性农作物重 大病虫灾害 , 各 级人 民政府依 法启动应 急 防治预案 时 , 专业 化 统 防统治 组织 应 当积极 配合 应 急 防治行 动 。
( ) 三 有关 管理制 度 ; ( ) 四 防治 队员 名册 及资格 证 书复 印件 ; ( ) 五 主要 负责 人身 份证 复 印件 ;

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管理办法

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管理办法

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管理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农业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11.06.17•【文号】农业部公告第1571号•【施行日期】2011.08.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农业部公告(第1571号)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符合现代农业发展方向,是解决一家一户农民防病治虫难、提高防治效果、减少农药污染的有效途径。

为大力扶持发展专业化统防统治组织,规范其服务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药管理条例》,我部制定了《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管理办法》,现予发布实施。

请各地依照本办法,强化各项扶持措施,加强管理服务,切实推进专业化统防统治持续健康发展。

特此公告。

二〇一一年六月十七日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进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扶持发展专业化统防统治组织,规范专业化统防统治服务行为,提升农作物病虫害防控能力,保障粮食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以下简称“专业化统防统治”),是指具备相应植物保护专业技术和设备的服务组织,开展社会化、规模化、集约化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服务的行为。

第三条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政府支持、市场运作、农民自愿、循序渐进”原则,制定政策措施,以资金补助、物资扶持、技术援助等方式扶持专业化统防统治组织的发展,大力推进专业化统防统治。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专业化统防统治的指导和监督工作,具体工作可以委托农业植物保护机构承担。

第五条专业化统防统治组织,应当以服务农民和农业生产为宗旨,按照“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植物保护方针,开展病虫害防治工作,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与指导。

第二章组织管理与指导第六条对具备以下条件的专业化统防统治组织,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优先予以扶持:(一)经工商或民政部门注册登记,取得法人资格,并在所在服务区域县级以上农业植物保护机构备案;(二)具有固定的经营服务场所和符合安全要求的物资储存条件;(三)具有10名以上经过植物保护专业技术培训合格的防治队员,其中获得国家植物保护员资格或初级职称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名;(四)日作业能力达到300亩(设施农业100亩)以上;(五)具有健全的人员管理、服务合同管理、田间作业和档案记录等管理制度。

山东省农业厅印发关于大力推进农业有害生物专业化统防统治意见的通知

山东省农业厅印发关于大力推进农业有害生物专业化统防统治意见的通知

山东省农业厅印发关于大力推进农业有害生物专业化统防统治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农业厅•【公布日期】2011.04.18•【字号】鲁农保字[2011]4号•【施行日期】2011.04.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山东省农业厅印发关于大力推进农业有害生物专业化统防统治意见的通知(鲁农保字〔2011〕4号)各市农业局(农委):为切实做好我省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工作,经研究,制定了《关于大力推进农业有害生物专业化统防统治的意见》。

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八日关于大力推进农业有害生物专业化统防统治的意见为切实做好我省专业化统防统治工作,提升农业有害生物防控能力,保障农业生产安全,特提出本意见。

一、高度重视专业化统防统治工作农业有害生物专业化统防统治是建设新型社会化服务体系,促进现代农业发展的客观需要,是提升农业有害生物灾害防控能力和水平的重要途径,是减少环境污染,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促进生态环境安全和农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措施,是饯行“公共植保,绿色植保”理念的重要抓手。

实行专业化统防统治能够减少农药用量,降低防治成本,提高防治效果,增加防治收益。

2008年以来,中央连续在1号文件中提出“大力推进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要求,2011年春季,国务院常委会决定拨付资金,专项用于小麦有害生物专业化统防统治补助。

农业部印发了《关于推进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防治的意见》,在全国开展了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百千万行动”,并将大力推进病虫专业化统防统治作为全国种植业八项重点工作之一。

我省自2008年起,先后启动实施了“专业化防治提升工程”、“发展现代农业植保专项”、“全省专业化防治体系建设”等项目,为大力推进专业化统防统治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各地要充分认识做好农业有害生物专业化统防统治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高度重视,抓住机遇,精心组织,广泛发动,将专业化防治工作作为农业重要工作切实抓紧抓好。

统防统治规章制度

统防统治规章制度

统防统治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工作,提高农业有害生物防控能力,保障粮食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农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统防统治,是指通过专业化防治组织,采用科学、高效、环保的防治方法,对农作物病虫害进行统一防治服务。

第三条统防统治工作应当坚持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绿色发展的原则,推广生物防治、物理防治等非化学农药防治技术,减少化学农药使用,保护农业生态环境。

第四条各级农业部门应当加强对统防统治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建立健全农作物病虫害监测预警体系、防治服务体系和技术推广体系,提高统防统治能力和水平。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五条各级农业部门应当根据本地区农作物病虫害发生情况,制定统防统治工作计划,明确统防统治的目标、任务和措施。

第六条各级农业部门应当加强对专业化防治组织的服务与管理,指导其制定和实施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方案,确保防治效果。

第七条专业化防治组织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设施设备;(二)有专业的技术人员和防治人员;(三)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和质量控制体系;(四)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服务能力。

第八条专业化防治组织应当根据农作物病虫害发生情况,制定防治方案,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防治效果。

第九条专业化防治组织应当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农药和施药器械,遵守农药使用规范,确保农药使用安全。

第十条各级农业部门应当加强对种植大户、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的指导和服务,鼓励其参与统防统治工作。

第三章监测预警第十一条各级农业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农作物病虫害监测预警体系,加强对病虫害发生情况的监测和预警。

第十二条各级农业部门应当根据监测预警结果,及时发布病虫害防治信息,指导农民做好防治工作。

第十三条各级农业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服务体系,提供技术培训、防治咨询等服务,提高农民的防治水平。

第四章监督管理第十四条各级农业部门应当加强对统防统治工作的监督管理,定期对专业化防治组织进行考核评估,确保防治服务质量。

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服务操作规程

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服务操作规程

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服务操作规程为了规范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服务行为,保障服务双方合法权益,制定本规程。

1 总则本规程是指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服务组织(合作社、公司等)在为种植业生产者提供从播种到收获的全过程病虫草害承包防治服务时,在组织建设、合同签订、病虫防治、风险化解、接受监督、维护服务者与被服务者合法权益,保障农业生产、农产品质量、农业生态环境安全等方面应遵守的行为规范。

2 服务组织要求2.1 组织备案凡在湖南省境内开展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服务的个人、机构或单位,都应当在工商、民政和经管等相关管理部门依法登记注册,取得法人资格后,应到当地县级植保植检机构申请备案。

2.2 申请授权符合《湖南省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管理办法》规定条件的专业化统防统治服务组织,可经当地县级植保植检机构向省级植保植检机构申请使用湖南省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服务组织标志。

获得专业化统防统治服务组织标志使用授权许可后,服务组织应在办公场所悬挂《湖南省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服务组织标志使用授权书》原件,并遵守《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服务公约》(附件1)。

2.3 设立服务站专业化统防统治服务组织应制定发展规划,在达到一定规模的服务区域设立区域服务站,并向当地县级植保植检机构申请使用湖南省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服务组织区域服务站标志。

经授权许可后,区域服务站应悬挂《湖南省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服务组织区域服务站标志使用授权书》原件,履行农民培训、组建机防队伍、合同签订、服务费收取、病虫防治、防效检查等职责。

2.4 组建机防队伍区域服务站应当按照服务规模组建相应的机防队伍。

机防队员人员要求:年龄为18周岁以上,身体健康,接受植保专门机构或“阳光工程”等专业培训,具备安全高效用药技能及良好职业道德,经考核合格,核发资格证书。

2.5 购买保险服务组织在起始阶段应与机防队员协商共同出资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实现赢利后应为机防队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为区域服务站长购买养老保险。

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管理办法

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管理办法
部 门的监 督与 指导
第二章 第六 条
统 防统 治组 织提 供必 要 的病虫 害发 生 、防治 等信 息
服务 。 帮助 开展技 术 培训 , 指导 科学 防控 。 第十 一 条 发 生 突发 性 农 作物 重 大 病 虫灾 害 .
. .
对具 备 以下条 件 的专业 化统 防统 治 组
织。 农业 行 政 主管部 门应 当优 先予 以扶 持 :
⑩ NARCO,11 C 卅0第01o :P 1113. H谋 EN V. 闯LP年 oN I 导2T期 . 0 A T1O1 担NOI T 2
各 级人 民政 府依 法启 动应 急 防治预 案 时 ,专 业化 统 防统治 组织应 当积极 配合 应急 防治 行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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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 I A PLA N T PRO TEC TI N 20 N O 11, o . V 1 31. o. 0 N 1

农作 物病 虫害专 业化 统 防统治 管理 办法
编 者按 农 作物 病 虫 害专业化 统 防统 治符合 现 代 农业发 展 方 向 , 解 决一 家一 户农 民防病 治 虫难 、 是
( ) 有 固定 的经 营服务 场所 和符 合 安全要 求 二 具 的物 资储存 条 件 ;
( ) 有 1 三 具 0名 以上 经过 植 物保 护专 业 技术 培 训 合 格 的防治 队员 ,其 中获 得 国家植 物保 护员 资格 或初 级职称 资 格 的专 业 技术 人员 不少 于 1名 ; ( ) 日作业 能 力 达 到 2 m 设施 农 业 67 四 0h ( .
( 防治 队员 名册 及资 格证 书复 印件 ; 四) ( ) 五 主要 负责人 身 份证 复 印件 ;

统防统治服务组织服务记录

统防统治服务组织服务记录

统防统治服务组织服务记录各市、州、县(区)植物保护站(局):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以下简称统防统治)是现代农业发展的客观要求,是保障粮食生产稳定发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生态环境安全和农业生产者安全的有效手段,是推进农药减量控害增效的重要抓手,为切实加强我省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今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省委一号文件明确指出全省粮食产量要保持在500亿斤以上,奋力夺取全年粮食丰收意义重大。

2021年我省农作物重大病虫呈偏重发生态势,防控任务十分艰巨,《2021年湖北省“虫口夺粮”保丰收行动方案》明确要求加力推进统防统治。

作为病虫科学、高效防控的有力手段,统防统治既是“虫口夺粮”保丰收的关键保障,也是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的重要路径,各地务必高度重视,因地制宜全面推进,全力提高病虫防治效果、效率和效益。

(一)基本思路。

全面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植保方针,牢固树立“公共植保、科学植保、绿色植保、法治植保”理念,建立“政府主导、属地责任、联防联控”的长效机制。

加强对专业化防治组织的服务与管理,坚持其在统防统治中基础地位不动摇,发挥其核心带动作用,充分调动种植大户、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农场及各类种植基地的积极性,在植保部门统一指导下,开展统防统治。

(二)主要目标。

“十四五”期间,绿色防控与统防统治融合推进,农药利用率逐年提高,绿色防控覆盖率与统防统治覆盖率稳步提升,统防统治服务水平逐步提高,病虫应急防控能力切实加强,病虫综合防治效果、效率、效益有效提高。

2021年,主要粮食作物统防统治覆盖率达43%以上,到2025年,主要粮食作物统防统治覆盖率达45%以上。

二、工作任务(一)加强培训指导。

各地要积极争取科教部门的支持,依托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等项目,结合我省科学安全用药系列培训实施方案要求,突出农作物主要病虫害识别与防治技术、农药科学安全使用、田间作业安全防护知识、高效植保器械使用与维护等方面开展培训,培育一支统防统治专业化服务队伍。

三大举措让“飞防”安全着陆——访青岛农业大学客座教授张立宁

三大举措让“飞防”安全着陆——访青岛农业大学客座教授张立宁

16版丨绿色植保• 2021年4月30日星期五编辑:炼晨电话:010-********CHINA AGRI-PRODUCTION NEWS 中国农资三大举措让“飞防”安全着陆—访青岛农业大学客座教授张立宁近年来无人机“飞防”业务在农业上发展势头迅猛,无人机的普及给我国农业带来了新的生机,给中国现代农业快速发 展插上了翅膀。

无人机作为农业的“高科技”,随着土地流转和农资经销商自身业务的发展壮大,开始成为农资经销商从事 现代植保,抢占农村市场的标配。

农业飞防事业的兴起,必将给农资行业带来了新的商机和挑战。

《中国农资》记者童玲近些年,很多农资店购置了无人机,有的甚至多达十几架。

他们有的是因业务 发展需要,有的是形势所迫。

记者了解到,山东德州一位在县城从事农药批发生意 长达十几年的农资经销商,因这几年批发 业务明显萎缩,看到飞防这个大趋势,前年购置了 3架无人机,通过飞防带动农药 销售,今年又新添3架,成立了飞防队,还 跨入周边县市从事飞防业务。

有这种想法 的经销商很多,特别是新疆、内蒙、东北三 省等大田作物集中区,飞防业务更是如火 如荼。

飞防势在必行\商机无限。

然而,一种 新生事物的出现,要得到快速推广,还有 很多现实问题需要解'决。

青岛农业大学客 座教授张立宁表示,虽然无人机飞防在农 业上已推广多年,并取得了相当可观的经 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但农资经销商要从事 飞防业务,不仅要在技术上过关,还要考 虑区域、种植结构不同等问题。

想靠无人 机做好为农业服务这篇大文章,包括无人 机生产r家在内,需要借助农资经销商这 个网络来推广无人机,解决一些具体的现 实问题。

掌握无人机操作技术“虽然现在无人机已经实现了智能化,但无人机毕竟是机器,而且还是天上飞行的机器,这就要求厂家专业人员对新手进行系统培训。

在山东烟台的农村,我曾听说这样一件事,某县农资经销商年前到厂家购买了一架无人机,生产厂家豳人来培训了两天,当时这位经销商感觉已经掌握了技术,但厂家技术员走后,经销商在实际操作中发生了无人机坠落事故,造成了损失。

疫情期间常遇家事纠纷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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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贺连民*****************一是明确专业化服务组织应当具备的条件。

从农业生产过程来看,病虫害防治是技术含量最高、用工最多、劳动强度最大、风险控制最难的环节。

因此,《条例》规定专业化病虫害防治服务组织应当具备相应的设施设备、技术人员、田间作业人员以及规范的管理制度。

考虑到田间作业的实际需要和技术特点,规定田间作业人员应当能够正确识别服务区域的农作物病虫害,正确掌握农药适用范围、施用方法、安全间隔期等专业知识以及田间作业安全防护知识,正确使用施药机械以及相关防治用品。

二是明确专业化服务组织的有关责任。

专业化防治服务组织为农民提供的是一种有偿的病虫害防治服务方式。

签订合同的目的是约束双方履行各自的职责,达到约定的目标,并保护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

防治服务组织和农民通过签订合同,对双方都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要承担法律责任。

专业化防治服务组织应当遵守国家有关农药安全合理使用制度,建立服务档案,为田间作业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等。

为提高田间作业人员应对事故、意外伤害等风险的抵抗力,规定专业化病虫害防治服务组织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田间作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国家鼓励专业化病虫害防治服务组织为田间作业人员投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针对开展航化作业,要求提前进行公告,减少可能造成的农药飘失而导致的环境污染,以及对非靶标生物造成的危害。

文/ 张兆利疫情期间常遇家事纠纷问答1.泄露感染新冠肺炎的家庭成员个人信息,是否属于侵害隐私权的行为?是。

根据我国《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严禁泄露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密切接触者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

《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第6条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严格保护患者隐私,禁止以非医疗、教学、研究目的泄露患者的病历资料。

”据此,泄露感染新冠肺炎(包括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的个人隐私有关信息、资料的,属于侵害公民隐私权的违法行为。

专业化防治服务组织遴选

专业化防治服务组织遴选

专业化防治服务组织遴选
随着社会的发展,各类病虫害的防治工作愈发专业化。

为了有效开展病虫害防治工作,选择一个专业化的防治服务组织至关重要。

在遴选防治服务组织时,需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1. 资质认证。

选择的防治服务组织必须持有政府部门颁发的资质认证,保证其具备开展专业化防治服务的资质。

资质认证的防治服务组织作业规范,服务质量有保障。

2. 从业人员专业素质。

看防治服务组织的从业人员是否受过系统专业训练,掌握科学的防治技术和方法,具有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

专业的从业人员才能提供高质量服务。

3. 防治设备先进性。

选择的防治服务组织是否拥有先进的防治设备和仪器,能否有效开展各类病虫害的监测和防治。

先进设备的应用能提高工作效率。

4. 服务项目全面性。

选择的防治服务组织是否能够提供全面的防治服务,包括病虫害监测、鉴定、防治方案设计、药剂使用以及防治效果评估等。

服务项目全面系统才能满足需求。

5. 防治经验丰富性。

选择服务年限长、业绩突出、积累了丰富防治经验的专业化防治服务组织。

丰富的实践经验是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保障。

6. 服务响应速度。

看防治服务组织是否能够快速响应服务需求,及时开展防治工作。

快速的服务响应能遏制病虫害发生蔓延。

通过对专业化防治服务组织的全面系统评估,选择资质认证合格、技术装备优良、项目经验丰富的防治机构,才能有效开展病虫害监测和防治工作,最大限度控制病虫害危害。

农药管理条例

农药管理条例

农药管理条例《农药管理条例》已经2xx年2月8日国务院第xx年6月xx年5月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xx年xx年2月8日国务院第xx年。

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生产农药或者向中国出口农药的,农药登记证持有人应当在有效期届满9xx年内,对其他申请人未经已取得登记的申请人同意,使用前款规定的数据申请农药登记的,登记机关不予登记;但是,其他申请人提交其自己所取得的数据的除外。

除下列情况外,登记机关不得披露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数据:(一)公共利益需要;(二)已采取措施确保该类信息不会被不正当地进行商业使用。

第三章农药生产第十六条农药生产应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国家鼓励和支持农药生产企业采用先进技术和先进管理规范,提高农药的安全性、有效性。

第十七条国家实行农药生产许可制度。

农药生产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按照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的规定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申请农药生产许可证:(一)有与所申请生产农药相适应的技术人员;(二)有与所申请生产农药相适应的厂房、设施;(三)有对所申请生产农药进行质量管理和质量检验的人员、仪器和设备;(四)有保证所申请生产农药质量的规章制度。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xx年。

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生产农药的,农药生产企业应当在有效期届满9xx年以上。

第二十一条农药生产企业应当严格按照产品质量标准进行生产,确保农药产品与登记农药一致。

农药出厂销售,应当经质量检验合格并附具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

农药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农药出厂销售记录制度,如实记录农药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和批号、产品质量检验信息、购货人名称及其联系方式、销售日期等内容。

农药出厂销售记录应当保存2年以上。

第二十二条农药包装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印制或者贴有标签。

国家鼓励农药生产企业使用可回收的农药包装材料。

农药标签应当按照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的规定,以中文标注农药的名称、剂型、有效成分及其含量、毒性及其标识、使用范围、使用方法和剂量、使用技术要求和注意事项、生产日期、可追溯电子信息码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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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化防治服务组织应具备的条件和作业要求
作者:暂无
来源:《湖南农业》 2020年第9期
湖南省植保植检站(410006) 郑和斌
2020年5月1日起施行的《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明确指出,国
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扶持专业化病虫害防治服务组织,鼓励他们使用绿色防控技术。

《条例》同时指出,专业化统防统治服务组织应具备一些基本条件,遵守操作程序和规章制度,那么具体有哪些规定?笔者对照《条例》逐一进行解读。

1.《条例》第34条规定:“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要办理登记的专业化病虫害防治服务组织,应当依法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登记。


本条解释。

目前,湖南省专业化病虫害防治服务组织统一称为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服务
组织,一般有2种运作形式:一种是公司性质的;另一种是农民合作社性质的。

2种形式的服
务组织都要向县级及以上的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登记,同时,在当地农业农村部门备案。

若要
取得湖南省专业化统防统治的标识使用权,还需向湖南省植保植检站申请授权。

2.《条例》第34条规定:“专业化病虫害防治服务组织应当具备相应的设施设备、技术人员、田间作业人员以及规范的管理制度。

”《条例》第35条规定:“专业化病虫害防治服务组织的田间作业人员应当能够正确识别服务区域的农作物病虫害,正确掌握农药适用范围、施用
方法、安全间隔期等专业知识以及田间作业安全防护知识,正确使用施药机械以及农作物病虫
害防治相关用品。

专业化病虫害防治服务组织应当定期组织田间作业人员参加技术培训。


上述2条解释。

明确专业化服务组织、田间作业人员应当具备的条件。

专业化病虫害防治
服务组织,要有与承包服务面积相对应的设施设备、技术人员、田间作业人员。

设施设备指植
保无人机、大型自走式喷杆喷雾机、电动式喷雾机等,每种机型都具有相对应的日作业能力。

技术人员指掌握植保、农学、栽培等一定专业知识并具有相应职称的助理农艺师、农艺师、高
级农艺师和推广研究员等,比照农业农村部对植保测报技术人员规定,3333公顷面积需配备不
少于1名技术人员。

田间作业人员(通俗地讲,就是指机防手或者操控植保无人机的机手、位置引导员等),需要参与农业植保、科教等相关部门组织的培训,能够识别病虫草害,能够掌握农药应用基本知识,并通过技能考核,由专业化服务组织授予上岗资质才能参与田间作业。

3.《条例》第36条规定:“专业化病虫害防治服务组织应当与服务对象共同商定服务方案或者签订服务合同。

专业化病虫害防治服务组织应当遵守国家有关农药安全、合理使用制度,
建立服务档案,如实记录服务的时间、地点、内容以及使用农药的名称、用量、生产企业、农
药包装废弃物处置方式等信息。

服务档案应当保存2年以上。

”第37条规定:“专业化病虫害防治服务组织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田间作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缴纳工伤保险费。

国家鼓励
专业化病虫害防治服务组织为田间作业人员投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专业化病虫害防治服务组
织应当为田间作业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

”第38条规定:“专业化病虫害防治服务组织开展农作物病虫害预防控制航空作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公众公告作业范围、时间、施药
种类以及注意事项;需要办理飞行计划或者备案手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以上3条解释。

明确专业化服务组织防治作业要求。

即明确专业化服务组织要与农业生产
经营者签订承包合同或者服务合同,不能用口头协议替代文本协议。

明确要求专业化服务组织
要建立服务档案并保存2年以上。

明确专业化服务组织要为田间作业人员配备防护用品、购买工伤保险,条件允许情况下为田间作业人员投保人身意外伤害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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