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基层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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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实施细则

公司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实施细则

公司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实施细则公司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实施细则一、引言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中国社会主义建设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然而,党内存在的一些不正之风和问题也日益凸显。

面对种种挑战,我们深知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性,公司决定加强党内建设并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

为此,公司特制定了本实施细则,以确保公司党建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内涵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是指党组织在党的领导下对本单位党员、党员教育管理、党风廉政建设监督管理、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等方面的责任。

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分为党委主体责任、党组织基层主体责任和党员主体责任三个层次。

三、公司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实施细则1. 健全党内组织,加强党委领导公司将建立健全的党员教育机制,培养和选拔优秀的党员干部,确保党组织的正确领导。

党委将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并制定公司党建工作的决策和相关政策。

2. 建立党组织基层主体责任制公司将制定并执行党组织基层主体责任制,强化党支部的党建工作。

党支部将负责组织党员的教育培训和党员同志的交流学习,密切党员与群众的联系。

3. 落实党员主体责任党员是党的先锋模范,应该起到带头作用。

公司将加强党员的党性教育和理论学习,定期组织党员开展志愿者活动,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4. 建立完善的党风廉政建设监督机制公司将建立严密的内部监督机制,对党员的表现进行监督和评估。

对违反廉政执纪的党员,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批评教育、纪律处分等处理。

5. 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公司将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确保党员的思想政治水平和道德修养。

公司将组织各类培训班和学习活动,提升党员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6. 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公司将加强对党的基层组织的建设,定期开展组织生活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同时,公司将对党员的经济状况进行过问,确保党员能够过上正常的生活。

7. 建立激励和约束机制公司将根据党员的表现和党建工作成绩,建立激励和约束机制。

基层党组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实施细则

基层党组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实施细则

基层党组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实施细则1 总则1.1 为进一步落实党委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主体责任,加强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公司党委《关于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实施办法》及《公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制定本实施办法。

1.2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机关党委、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改制、托管企业党委(党总支)。

2 党委(党总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主要内容2.1 对党风廉政建设负统一领导、直接主抓、全面落实的责任,把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与党的建设和企业改革发展工作统一研究部署、统一组织实施、统一检查考核。

2.1.1 及时组织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公司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文件、重要会议精神,并结合本单位实际提出贯彻落实的具体意见。

2.1.2 每年组织召开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会议,制定下发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及任务分工方案,组织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对本单位、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从业的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

2.1.3 定期召开党委会议,听取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监督检查情况的汇报,听取领导班子成员关于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情况的汇报,对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情况进行总结通报,分析形势任务,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2.1.4 整合监督资源和力量,定期召开党风廉政建设联席会议,领导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审计、财务、法律等机构和部门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2.2 选好用好干部,防止出现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2.2.1 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按照“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选拔任用干部,做到任用一名干部,树立一面旗帜。

2.2.2 严格执行领导人员选拔任用的有关规章制度,规范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改革完善选拔任用做法,做到公平、公开、公正。

公司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实施细则

公司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实施细则

公司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实施细则全面从严治党是中国共产党对自身的一次全面自我革命。

在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中,党的领导干部提高了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

公司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实施细则是可靠的保障,是道路清晰的地图,它为公司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制度保障,为优化公司治理结构和实现全面从严治党目标奠定了基础。

一、公司主体责任明确公司主体责任是公司全面从严治党的核心。

公司领导班子必须高度重视,在各个层级企业中落实好主体责任。

公司领导班子要严格按照法定程序选举、任命,并经得起组织实际考验的人员,并要把主体责任明确列入公司治理结构的重要位置,确保领导班子的领导能力和管理水平。

在公司全面从严治党政策实施的过程中,公司领导班子要不断加强自我教育,增强理论修养和现代管理能力,以便更好地履行主体责任。

同时,公司领导班子要紧密团结一致,做好团队协作,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行动力和创造力,从而更好地实施主体责任。

二、严格党内监督制度公司对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是切实可行的,必须切实落实党内监督制度。

公司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将实行全员监督制度。

党员必须严格遵守党章,党的纪律和其他的党内规定,机关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公务员法。

公司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要加强监督和管理,确保监督权的法律权力,维护组织纪律的严肃性,发挥纪检监察作用,能有效遏制腐败行为的发生。

三、全面从严治党,要严格辞职制度公司要实行辞职制度。

管理岗位人员要坚决辞职、回避,杜绝挂职以及担任一个以上管理职务。

在公司全面从严治党政策实施的过程中,对于严重违反纪律的人员将采取刻不容缓的处理方式,通常就是实行辞退、追究责任,维护组织纪律和生产管理纪律。

四、企业党委的主管责任公司党委是企业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组成部分。

企业党委的主管负责领导并监督全面从严治党。

公司党委的主管责任包括: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各项政策、方案、规定;加强干部培训,提高领导干部思想水平和能力素质,增强领导干部拥护中央政策和执行企业方针的意识。

党组织建设落实抓基层党建工作主体责任情况

党组织建设落实抓基层党建工作主体责任情况

党组织建设落实抓基层党建工作主体责任情况抓基层党建的第一责任人是各层党组织书记,做好新时代基层党建工作,政治责任、主体责任不可推卸。

抓实基层党建,就要以问题为导向,坚持把党建作为自己的主业,做党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提升政治站位、增强政治功能,必须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把“两个维护”贯穿党建工作各方面,结合实际情况,以问题为导向,解决最突出的问题、克服最薄弱的环节,一个一个突破,带动全面进步整体提升,立足主责主业,力保党史学习教育与日常工作有效衔接、互促共进,力求把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一是从自我做起,带领党组织书记把党建摆在全盘工作的第一位,统筹谋划,高位推进。

创新研究制定农村基层党组织学习方案,对农村党史学习教育具体要求进行规范,组织开展“四史”学习教育、开展“学党史践‘三新’促发展”主题活动、“学党史重走费孝通足迹”主题党日活动、新冠疫苗接种免费接送惠民爱心志愿服务活动、打卡红色教育基地等各类活动;二是把抓党建工作的第一切入点放在抓村级党组织书记上,通过抓书记促使书记抓。

坚持“书记抓、抓书记”的职责要求,始终把落实基层党建责任放在心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

压实村级党组织支部书记带队伍、促发展的主体责任,注重把村级党组织支部书记放到一线来压担子锻炼;三是对村级党组织书记的第一要求是“抓不好党建,一切都等于零”,传导压力,以身作则。

扎实开展乡村屯三级基层党组织达标示范点建设。

制定《村“两委”干部公开承诺践诺制度》《村级民主决策事项清单》明确职责。

简化党员评分细则,聚集党员参加“三会一课”、缴纳党费、联系群众工作、发挥先锋作用等方面做细做实党员评分定星工作;四是把层级签订党建目标管理责任书作为第一落点,明晰责任,量化考核。

建立党建工作述职考核,将党史学习教育开展情况纳入年度党建考核,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各项部署落细落实,定期听取党建汇报,按时召开组织生活会,在内容、形式和方法上加强创新,依托理论中心组、党日活动等载体,采取支部引领学、个人自行学、专题讲座学、观看影片学、实地观摩学等方式开展党史教育活动,加强干部绩效考核、党员干部结对帮扶和村干部值班制度,大力推行支部党建“四抓”机制。

落实主体责任的实施方案

落实主体责任的实施方案

落实主体责任的实施方案1. 背景介绍作为一家组织或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是确保组织各项工作有效运行的关键。

主体责任是指组织或企业对于设定和实现组织目标的责任,涵盖了各个层级和岗位。

为了保证主体责任的落实,需要明确责任人、设定目标、建立工作机制以及监督评估等方面的措施。

2. 目标和原则•目标:制定并实施适用于本组织的主体责任实施方案,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达到组织目标。

•原则: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全面参与。

3. 主体责任明确3.1 制定目标和指标根据组织的发展战略和工作重点,制定明确的目标和衡量指标。

目标应该具体可行,并可以划分为不同的层级和职责。

同时,指标应该能够客观地度量主体责任的履行情况。

3.2 分配责任人明确每个岗位或部门的责任人,确保每个环节都有人负责并形成闭环。

责任人应具备相应的权威和资源,以便有效地履行主体责任。

3.3 建立沟通机制建立跨部门或跨层级的沟通机制,确保信息的传递和共享。

定期召开会议、制定工作计划、建立协作平台等都是有效的沟通机制手段,有利于主体责任的实施。

4. 主体责任履行4.1 定期报告和评估责任人应定期编写主体责任履行情况报告,并提交至上级或全体成员。

报告应包括责任人的履行情况、遇到的问题以及改进措施等。

同时,组织应建立评估机制,对主体责任的落实进行定期评估并给出反馈,以推动责任人不断改进和完善。

4.2 激励和奖惩机制建立激励和奖惩机制,激励那些积极履行主体责任的员工或团队,并对未能履行责任的人员进行相应的纠正和惩罚。

激励可以是物质奖励或精神奖励,奖惩机制应公平公正。

4.3 监督和检查组织应设立专门的监察机构或人员,对主体责任的履行进行监督和检查。

监督和检查应具备独立性和公正性,确保责任人无代沟地履行主体责任。

5. 主体责任持续改进为了不断提高主体责任的履行水平,组织应不断改进现有的工作机制和流程,并针对问题和挑战进行相应的调整和优化。

此外,组织应鼓励员工提供建议和意见,形成改善主体责任的良好氛围。

公司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实施细则

公司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实施细则

公司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实施细则随着全面从严治党的深入推进,近年来越来越多的企业和公司开始意识到从严治党的重要性,也开始积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实施细则。

这些公司认识到,只有高度重视从严治党,才能保证企业的长期发展和稳定。

本文将从几个方面探索与公司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实施细则相关的重要性和措施。

第一方面,贯彻执行中央和地方领导的相关政策和要求。

公司应认识到,从严治党始终是中央和地方领导的重大决策,也是国家整体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作为企业主要经济组织,公司在贯彻执行中央和地方领导的相关政策和要求方面需要严格遵守政策、规定、法律和法规。

具体来说,公司需要加强党组织建设和领导,提高公司全体员工的政治觉悟,并在重大事项决策过程中对其进行必要的开会、通报和听取意见。

第二方面,制定和完善相应的管理制度。

除了加强党组织建设和领导外,公司还需要具备相应的制度和管理工具,以便达到全面从严治党的目的。

具体措施包括完善公司章程、规定和制度,建立健全各类管理体系,统筹协调各项管理工作。

为了有效的防范和避免腐败和不正之风,公司还需要规范内部管理和运营活动,保证管理决策的透明度和公正性,严防管理过程中的暗箱操作和窝案。

第三方面,完善党内监督和公司内部监管机制。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实施细则的公司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党内监督和公司内部监管机制,防范腐败和违纪问题发生。

公司应建立健全监督机制,推行内部监察制度,加强对管理层的监督和考核,建立监督和反馈机制,以实现管理过程的确切性,增加员工对管理过程的信任度,从而达到保障公司稳定的目标。

总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实施细则是一个复杂而又长期的工程,需要公司领导层的重视和支持,需要深度思考和长期实践。

通过文化植根,制度建设和内部监督机制建立,公司才能真正实现全面从严治党的目标,为企业的长期稳定和健康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也呈现出了新的解决方案,可能会成为全面从严治党领导下的优秀企业的代表。

落实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制度

落实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制度

落实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制度1.如何落实党建的主体责任内容新形势下,党委要落实主题责任必须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忧患意识、责任意识,敢于管党、善于管党、勤于管党、严于管党,切实担负起全面领导党风廉政建设的政治责任,切实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

落实党委主体责任,主要包括五个方面:一是加强领导,选好用好干部,防止出现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二是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从源头上防治腐败;三是领导和支持执纪执法机关查处违纪违法问题。

加大对纪委工作的指导、支持力度,经常听取同级纪委的工作汇报,分析和研判反腐败斗争形势,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四是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要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自己,当好廉洁从政的表率。

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必须对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班子其他成员要履行“一岗双责”,对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五是上级党委要加强对下级党委落实主体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完善考核机制,逐级逐层传导主体责任,下级党委要定期向上一级党委和纪委报告履行主体责任情况。

强化结果运用,确保主体责任“落地”,防止制度“失灵”、“空转”。

2.如何落实党建党委书记主体责任制党委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是指党委书记是党的一把手,党的建设是党委书记的事情,出了问题首先要追究党委书记的责任,既要承担深化改革,推动发展,维护稳定,保护生态的第一责任,更要当好从严治党的第一责任人。

党委书记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必须做到:一、要亲力亲为抓党建。

各级党委书记要把党建工作当成分内之事,将“抓党建就是抓发展,抓发展必须抓党建”的理念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把第一责任人职责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研究、重点环节亲自协调,使自己成为从严治党的书记。

二、要聚精会神抓党建。

各级党委书记要把党建工作放在心中最高位置,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的责任意识,以“舍我其谁”的政治担当,一心一意谋发展、聚精会神抓党建,切实为党在一方站好岗、放好哨,做到从严治党不松懈、一抓到底不动摇。

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考核评估办法

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考核评估办法

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考核评估办法为认真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深入推进“连心、强基、模范”三大工程,强化科级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努力形成书记抓、抓书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基层党建工作格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党内有关规定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科级党委(党组)书记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考核评估试行办法。

一、考评、适用对象考评对象:各乡镇党委书记,县委各部门、县直各单位党组织负责人。

适用对象:各乡镇,县委各部门、县直各单位非党委、党组书记负责人。

二、考评内容围绕抓好基层党建工作的谋划部署、联系指导、推进落实、经费保障、督促考核等方面进行考核评估,努力实现基层组织建设全面进步、全面过硬,推动基层党建工作再上新台阶。

每年根据县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要点的具体要求和任务,明确考核评估内容。

三、考评机构考核评估工作在县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由县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成立考核组对各乡镇党委,县委各部门、县直各单位负责人进行考核评估。

四、考评方法和步骤每年开展一次考核评估,主要通过日常督查、述职评议、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并突出群众满意度。

(一)开展日常督查考评。

县委组织部、县直机关工委定期组织督查组,采取查阅资料、核对数据、实地考察、专项调查等方式,对各乡镇、县委各部门、县直各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进行综合分析,并结合平时掌握情况进行考核评分。

(二)开展专项述职评议。

每年开展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会,听取各乡镇、县委各部门、县直各单位党组织负责人的专项述职,并组织民主评议。

对专项述职承诺事项建立台账,于次年底根据承诺事项完成情况,结合民主评议结果进行考核评价。

(三)进行年终考核评分。

结合每年科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工作,对各乡镇、县委各部门、县直各单位党组织负责人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情况进行民主测评,民主测评结果作为基层党建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

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

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

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共中央办公厅•【公布日期】2020.03.09•【文号】•【施行日期】2020.03.09•【效力等级】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监督,党的自身建设法规制度综合正文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2020年2月2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审议批准2020年3月9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发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全面落实党委(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有关党内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地方党委和按照《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设立的党组(党委)。

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党的工作机关、党委直属事业单位在本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的基层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条党委(党组)必须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守责、负责、尽责,一以贯之、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以伟大自我革命引领伟大社会革命,以科学理论引领全党理想信念,以“两个维护”引领全党团结统一,以正风肃纪反腐凝聚党心军心民心,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

第四条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紧紧围绕加强和改善党的全面领导;(二)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全覆盖;(三)坚持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四)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过程和效果相统一。

第五条中央和国家机关在全面从严治党中具有特殊地位和作用,必须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中走在前、作表率,全面提高机关党的建设质量,建设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引领带动各地区各部门抓好全面从严治党。

第二章责任内容第六条地方党委应当将党的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加强对本地区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的领导。

、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支主体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

、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支主体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

神农架盐业公司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支主体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为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等党内法规和《湖北省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结合盐业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总体要求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着力构建责任明晰、追责到位、措施有力的责任保障体系,推动党支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促进纪检组严格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以优良的党风政风带动社风民风,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为进一步加快盐业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二、党支主体责任党支主体责任包括领导班子集体责任、党支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和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

(一)党支领导班子责任党支领导班子要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

1.加强组织领导。

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进行责任分解,明确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职责分工;定期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听取工作情况汇报,研究制定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及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组织开展本公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检查考核,定期向区纪委及企业工委报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

2.健全工作机制。

坚持党支统一领导,健全完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机构,及时调整充实机构工作人员力量;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督促党党支部履行主体责任,形成上下贯通、左右协调、层层负责的工作格局。

3.深化作风建设。

牢固树立党的宗旨意识和群众观念,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查处和纠正“四风”突出问题;大力弘扬“马上就办”优良作风,提升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加强纠风专项治理,坚决查处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模范带动、切实当好廉洁从政的表率。

党建主体责任落实方案

党建主体责任落实方案

党建主体责任落实方案一、背景介绍党的建设是一个长期而复杂的过程,党组织必须形成一套明确的制度和机制,确保党员干部能够履行党建主体责任。

党建主体责任是指党组织在党的建设和党的事业中承担的重要责任。

党建主体责任的落实程度,直接关系到党的事业的成败。

因此,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党建主体责任落实方案,对于推动党的建设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目标与原则目标: - 确保党建主体责任明确、部门责任明确,责任不落空; - 提高党员干部履行党建主体责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 推动党的建设和党的事业发展。

原则: - 坚持党的领导,增强党建主体责任的意识和自觉性; - 坚持分类分级管理,明确责任归属; - 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抓住关键; - 坚持实事求是,注重创新与实践。

三、具体方案1. 党建主体责任落实机制的建立1.1 党建工作方案制定和落实机制: - 每年年初,各级党组织要制定年度工作方案,并明确党建主体责任的具体要求; - 各级党组织要加强对工作方案的推进和落实情况的监督和检查。

1.2 党员干部激励机制的建立: - 建立党员干部激励机制,对履职尽责的党员干部进行表彰和奖励; - 对未履行党建主体责任的党员干部进行责任追究和约谈,推动责任意识的增强。

2. 党建主体责任明确的工作机制2.1 党委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 党委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党建工作,落实党建主体责任; - 党委主要负责人要履行党建工作报告制度,定期报告党建工作进展情况。

2.2 党委组织部门的责任: - 党委组织部门要负责落实党建主体责任的具体工作; - 党委组织部门要加强对党员发展和培养的工作,确保党员队伍的素质和数量的稳定。

2.3 党支部书记的责任: - 党支部书记是党建主体责任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带头抓党建工作; - 党支部书记要加强党员教育和培养,切实履行对党员的监督和管理职责。

3. 党建主体责任的监督和评估机制3.1 监督机制的建立: - 建立党建主体责任的监督机制,明确监督责任的部门和人员; - 加强党建工作的日常巡查和定期评估,确保党建主体责任的落实。

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实施细则

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实施细则

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实施细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中央及中央纪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委、纪检组的有关工作安排,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以及《省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实施细则》,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党委既是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主体、领导主体,也是推进主体、工作主体,既要肩负深化改革、推动发展、维护稳定的责任,又要承担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第三条党委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承担以下责任:(一)切实加强领导。

贯彻中央、中央纪委决策部署,落实省委、纪检组工作要求,加强对XX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分析研判形势,制定工作计划,明确目标任务,确定职责分工,研究重大问题并作出部署。

(二)选好用好干部。

贯彻党管干部原则,严格执行《XX 单位领导人员管理规定》,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领导。

按照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公道正派地考核、推荐和使用干部。

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完善干部培养选拔机制,加强干部教育培训,从严管理监督干部,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三)狠抓作风建设。

严格落实中央及省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各项规定,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切实增强践行“三严三实”要求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弘扬XX精神和XX优良传统,做到对党忠诚、个人干净、敢于担当。

严格遵守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严格执行省委及XX单位领导人员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等管理规定,自觉接受党组织和党员群众的监督。

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健全改进作风常态化机制。

纠正损害职工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维护职工群众合法权益,妥善解决职工群众的合理诉求。

(四)规范权力运行。

坚持加强党的领导与完善企业治理相统一,坚守企业党组织在企业中的法定地位。

落实基层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实施办法

落实基层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实施办法

阜南县教育局党组落实基层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实施办法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强化教育局党组抓基层党建工作主体责任,根据《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及中共阜南县委《关于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实施办法》和《关于印发<阜南县直机关党组(党委)落实基层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实施办法)的通知》(试行)规定,结合实际,制定阜南县教育局党组落实基层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实施办法。

一、主体责任的主要内容1.建立教育局党组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

根据《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及《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等规定,从组织领导、督导考评、组织建设、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党员队伍建设、保障建设等七个方面明确党组抓基层党建工作主体责任(附件1)。

结合党组书记岗位职责,从统筹谋划、示范带头、推进落实、考评问责等方面,明确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附件2)。

2.建立教育局党组抓基层党建工作问题清单。

每年年初,县教育局综合日常党建工作检查结果、上年度基层党建工作考核结果、党组书记述职报告中查摆的问题以及领导点讦指出的问题,制定党组抓基层党建工作问题清单,作为当年度党组抓基层党建工作整改落实的重点。

3.建立教育局党组基层党建工作承诺清单。

教育局党组结合主体责任、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和基层党建工作问题清单,对基层党建工作具体事项进行量化,作出承诺,并报县委组织部和县直机关工委备案。

二、主体责任的监督落实1.教育局党组认真研究制定抓基层党建工作具体措施,采取项目化管理办法,明确目标任务、具体措施、责任人、责任期限,并在公示栏、“阜南教育网”上进行公示;每季度对落实基层党建工作主体责任情况进行一次盘点分析,有针对性制定推进措施。

2.教育局党组根据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问题清单和承诺清单,开展经常性督查、检查,半年进行一次情况通报,对工作推动不力或重点任务落实进展缓慢的,下达基层党建工作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对仍未整改落实的,实行党组书记约谈学校第一责任人制度。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追究办法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追究办法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追究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落实公司系统各级党组(党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党纪法规,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坚持分级管理、层层追究原则。

各级党组(党委)落实主体责任的追究由上级党组织实施。

第三条坚持有权有责、权责对等原则。

依据违规违纪违法性质、损失程度、后果大小追究责任。

第四条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原则。

严格区分集体责任与个人责任、主要领导责任与重要领导责任。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系统各级党组(党委)、党组(党委)成员。

第二章责任追究的主要情形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追究党组(党委)集体责任。

(一)对上级党组织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精神和要求不传达贯彻、不安排部署、不督促落实;(二)未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的建设重要内容,与业务工作一起研究决策、一起部署落实、一起检查考核;(三)疏于检查、监督、管理,导致本单位及所属单位发生严重违规违纪问题;(四)本单位及所属单位发生严重违纪违规问题,未及时有效治理,造成恶劣影响;(五)本单位及所属单位发生腐败窝案、串案,或者在较短时间内连续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六)本单位及所属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不到位,未及时纠正处理,责任追究不力;(七)未按规定向上级纪委(纪检组)述廉及报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履职情况;(八)其他需追究党组(党委)集体责任的情形。

第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追究党组(党委)成员个人责任。

(一)对上级党组织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精神和要求,未在职责范围内传达贯彻落实,导致违规违纪问题发生;(二)对上级交办的党风廉政建设事项不按规定办理,导致分管范围违规违纪问题未得到有效治理;(三)对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组织领导不力,未采取有效措施,发生严重违规违纪问题;(四)未严格执行廉洁从业等有关规定,分管领域内违反廉洁自律有关规定问题突出;(五)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集团公司改进作风建设30条要求不力,分管领域“四风”问题突出;(六)对分管领域内发生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未及时制止、查处,造成严重后果和影响;(七)不支持执纪执法机关、纪检监察审计部门开展工作,甚至隐瞒不报、压案不查;(八)不配合上级巡视组开展巡视工作,未及时按照巡视组提出要求进行整改落实;(九)放任、指使下属人员违反财经、会计、金融、税务、审计、统计等法律法规,弄虚作假;(十)对配偶、子女、身边工作人员严重违法违纪问题,知情不报、不管,甚至包庇、纵容;(十一)其他需追究党组(党委)成员个人责任的情形。

公司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实施细则

公司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实施细则

公司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实施细则公司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是公司落实党委领导下的党建工作,确保党的政治路线、思想路线、组织路线、群众路线贯彻到公司的各个方面,为公司健康稳定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为了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公司特制定了以下实施细则。

第一、明确党委领导的责任。

公司党委为全面从严治党的主要责任人,必须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坚决负起党的建设责任。

具体包括:制定并落实党建工作方针和工作计划,明确党建工作目标和任务,推动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履行党建工作的日常管理职责,对党建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考核,确保工作落实到位;定期组织党员和干部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和新知识,提升党员干部的政治素养和工作能力。

第二、加强组织建设。

公司要建立健全党组织,把每一个党支部建设成为党的基层组织的战斗堡垒。

具体包括:做好党组织的组建和换届工作,确保各级党组织的正常运转;加强党支部建设,完善党支部制度,健全党组织的组织生活制度,提高党员的组织观念和纪律意识;加强党支部的宣传教育工作,定期组织开展党员培训和党风廉政建设教育活动,提高党员的政治素养和道德水平。

第三、压实党员干部责任。

公司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确保党员干部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具体包括: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思想教育,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认识和政治意识;加强对党员干部的选拔任用工作,严格遵循干部选拔标准和程序,确保干部队伍的素质和能力;加强对党员干部的考核评价,以考评结果为依据进行奖惩,推动党员干部的积极向上发展。

第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公司要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宣传教育和监督检查,形成风气清朗的政治生态。

具体包括: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的制度体系,制定党员干部廉政约束规定和廉政建设工作方案;加强党风廉政教育,推动党员干部自觉遵守党纪国法,提高廉洁自律意识;加强监督检查,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机制,对违纪违法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纪委办法】辽宁省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实施办法

【纪委办法】辽宁省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实施办法

【纪委办法】辽宁省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实施办法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全省各级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到位,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以及《中共辽宁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等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应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和省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按照“三严三实”和“讲诚信、懂规矩、守纪律”要求,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把全面从严治党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统筹推进。

应围绕加强领导、选好用好干部,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领导和支持执纪执法机关查处违纪违法问题,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当好廉洁从政的表率,以厘清责任边界、落实责任内容、强化责任担当、规范责任考核、严肃责任追究为重点,构建主责清晰、履责到位、追责严格的落实体系,着力打造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政治生态环境,为实现辽宁老工业基地新一轮全面振兴提供坚强有力保证。

第三条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包括领导班子责任、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责任、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责任、党的工作部门责任以及纪检监察机关责任等。

领导班子对履行主体责任负全面领导责任;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对履行主体责任负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对履行分管领域主体责任负主要领导责任;各工作部门作为履行主体责任的重要职能部门,应按照党组织统一部署和要求,认真抓好职责范围内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党组应结合自身实际健全完善主体责任具体内容,并认真抓好落实。

第四条党组织应建立健全由办公、组织、宣传、统战、政法委等相关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组成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领导小组,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牵头,一名副职分管,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组织部门(各直属部门和单位的领导小组办公室可设在机关党委)。

区县(自治县、市)党委和市级部门党组(党委)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

区县(自治县、市)党委和市级部门党组(党委)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

区县(自治县、市)党委和市级部门党组(党委)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的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强化区县(自治县、市)党委和市级部门党组(党委)抓基层党建工作的责任,不断加强和改进全市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根据中央《关于建立健全地方党委、部门党组(党委)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意见》,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区县(自治县、市)党委和市级部门党组(党委)抓基层党建工作,必须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着眼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努力形成责任明晰、领导有力、运转有序、保障到位的工作机制,促进基层党建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为富民兴渝、构建和谐重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第三条区县(自治县、市)党委和市级部门党组(党委)抓基层党建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原则;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原则;坚持分类指导,整体推进原则。

第二章责任主体及职责第四条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区县(自治县、市)党委领导本地区的基层党建工作;市级部门党组指导本部门机关和直属单位党建工作;市级部门党委根据市委的授权,领导或指导本部门机关和直属单位党建工作。

第五条党的组织关系实行属地管理、业务工作实行垂直管理的单位,其基层党建工作由区县(自治县、市)党委领导,业务主管部门党组(党委)指导。

第六条市委的派出机关,按照授权,领导职责范围内的基层党建工作;市委工作部门领导班子,指导本部门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基层党建工作。

第七条区县(自治县、市)党委和市级部门党组(党委)书记是本地区、本部门抓基层党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地区、本部门基层党建工作负总责;分管党建工作的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具体负责抓好基层党建工作;其他班子成员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基层党建工作。

第八条区县(自治县、市)党委应建立健全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形成由党委统一领导,有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

党支部党的建设主体责任约谈整改措施

党支部党的建设主体责任约谈整改措施

党支部党的建设主体责任约谈整改措施党支部党的建设主体责任是党的基层组织在党的建设中的重要职责之一。

为了推动党的建设工作,提高党组织的组织力和凝聚力,各级党委对党支部党的建设主体责任进行了约谈,并制定了相关的整改措施。

首先,约谈的目的是明确党支部党的建设主体责任的重要性和具体要求。

党委对党支部进行约谈,要求党支部负责人牢记党组织的宗旨、职责和责任,扎实履行党的建设主体责任,推动党支部的建设健康发展。

其次,约谈的重点是对党支部党的建设工作的检查和评估。

党委通过约谈对党支部的党员发展、党建阵地建设、组织生活制度等方面进行了全面的检查和评估,找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为下一步的整改工作提供依据。

接下来,党委根据约谈的结果,制定了相应的整改措施。

针对党支部存在的问题,党委提出了明确的整改要求和具体措施,包括加强党组织的组织力度,提高党员发展质量,加强党员教育培训,加强党支部的组织活动等。

同时,党委还明确了整改的时间节点和责任人。

最后,党委对整改工作进行了跟踪和督促。

针对整改措施的实施情况,党委对党支部进行了定期检查和指导,督促党支部按照整改要求落实整改措施,并对整改成效进行评估和总结,及时给予表彰和奖励。

通过约谈和整改措施的实施,党支部党的建设主体责任得到了进一步的明确和加强,党支部的组织力和凝聚力得到了增强,有力地推动了党组织建设的健康发展。

党委将继续密切关注党支部的建设工作,进一步加强对党支部的指导和支持,为党的事业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党支部党的建设主体责任约谈整改措施是深化党的建设工作的一项具体举措,通过约谈和整改的方式,对党支部党的建设工作进行全方位、有针对性的梳理和改进,进一步提高党支部的组织力和凝聚力,推动党的事业不断向前发展。

党支部作为党的基层组织,肩负着党的基层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的重要责任。

党支部党的建设主体责任是党支部的首要职责,是贯彻党的基本方针的具体体现,也是党员干部履行党员义务、党支部党建工作有效推进的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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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远镇党委落实党建主体责任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强化落实宁远镇党委抓基层党建工作主体责任,根据《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及中共宾县委落实基层党建工作主体责任的相关会议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主体责任的主要内容1.建立宁远镇党委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

根据《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及《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等规定,从组织领导、督导考评、组织建设、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党员队伍建设、保障建设等七个方面明确党组抓基层党建工作主体责任(附件1)。

结合党委书记岗位职责,从统筹谋划、示范带头、推进落实、考评问责等方面,明确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附件2)。

2.建立宁远镇党委抓基层党建工作问题清单。

每年年初,综合日常党建工作检查结果、上年度基层党建工作考核结果、党委书记述职报告中查摆的问题以及领导点讦指出的问题,制定党组抓基层党建工作问题清单,作为当年度党委抓基层党建工作整改落实的重点。

3.建立宁远镇党委基层党建工作承诺清单。

宁远镇党委结合主体责任、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和基层党建工作问题清单,对基层党建工作具体事项进行量化,作出承诺。

二、主体责任的监督落实1.宁远镇党委认真研究制定抓基层党建工作具体措施,采取项目化管理办法,明确目标任务、具体措施、责任人、责任期限;每季度对落实基层党建工作主体责任情况进行一次盘点分析,有针对性制定推进措施。

2.宁远镇党委根据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问题清单和承诺清单,开展经常性督查、检查,半年进行一次情况通报,对工作推动不力或重点任务落实进展缓慢的,下达基层党建工作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对仍未整改落实的,实行党委书记约谈第一责任人制度。

3.宁远镇党委书记按时参加县述职评议会,并召开单位党员大会,将落实基层党建工作主体责任情况进行报告。

三、加强对所属单位落实主体责任的考核1.宁远镇党委综合所属单位落实基层党建工作主体责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及日常督查、检查发现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加大督促、指导力度,采取召开现场会、交流会等措施,推动各单位落实主体责任,促进基层党建工作整体水平提升。

2.镇党委政府结合年度基层党建工作考核,至少每两年对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进行1次表彰,并优先推荐为县以上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典型。

3.严格基层党建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对不履行职责,抓落实不力,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严肃追究第一责任人和其他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1:宁远镇党委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党委对全镇党的工作负有指导责任,其主体责任是:(一)组织领导责任1.党组应当认真履行政治领导责任,做好理论武装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学习、宣传、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的决策部署,发挥好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

2.党组应当认真履行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责任,加强对本单位党的建设的领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

应当加强对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组织的指导,支持党的基层组织的工作。

3.坚持民主集中制,确保党组的活力和党的团结统一。

党组对有关重要问题作出决定时,应当根据需要充分征求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组织及本单位党员群众的意见。

重要情况应当及时进行通报。

4.每年年初,结合本单位实际,研究制定基层党建工作年度计划,明确工作目标、重点任务、具体措施和责任分工,并指导基层党组织制定年度计划,抓好跟踪督促落实。

5.把基层党建的工作列入党委工作议程,党委每年至少听取2次工作汇报,定期讨论、研究基层党建工作重大事项、决策,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提出指导性意见,发挥各党组织在完成本单位各项任务中的协助和监督作用。

6.建立并落实领导班子成员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明确专人负责指导、督促联系点抓好党建工作,解决联系点党建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7.注意发挥党委联系群众、协调各方的作用,经常通过党组织了解工作人员的思想情况,以及对重要决策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等方面的反映和意见,支持党组织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进行监督。

8.加强基层党建工作宣传,推广基层党建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宣传基层先进典型事迹,每季度上报党建工作信息不少于3篇。

(二)督导考评责任9.加强对基层党建工作的督促和指导,每半年对党费收缴和发展党员情况进行1次专项督查,每年年终进行1次党建工作综合考核。

10.党委每年年底要召开述职评议会,听取各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党委书记逐一点评,现场进行民主评议。

(三)组织建设责任11.党支部班子健全,按时进行换届改选,因特殊情况需要延期或提前换届的,应汇报审批。

12.基层党组织应当通过宣传党的政治主张和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党外群众对党的认识,不断扩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

每年对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状况作一次分析,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改进措施。

(四)领导班子建设责任13.班子成员应当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定理想信念,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按照规定召开民主生活会,开展严肃认真的批评和自我批评。

严格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各项规定,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

切实增强践行“三严三实”要求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严格遵守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规定,自觉接受党组织和党员群众的监督。

14.在加强党委班子自身建设的同时,加强所属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指导、监督基层党组织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等制度。

15.领导班子成员自觉落实“一岗双责”要求,既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单位党组织的各项活动,又要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的机关党建工作。

(五)干部队伍建设责任16.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实施监督,支持纪检干部正当行使职权,认真检查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参加组织生活会的情况。

17.加强党组织书记“带头人’’队伍素质教育,不断提升党组织书记业务工作能力和服务党员、服务一线职工能力。

18.教育监督党员干部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做到讲规矩、守纪律。

19.本着优化结构、增强活力、相对稳定、合理流动的原则,有计划地安排党务工作人员与行政、业务工作人员之间的双向交流。

有计划地挑选后备干部或有培养前途的中青年业务骨干到党务岗位上进行锻炼。

(六)党员队伍建设责任20.结合实际制定年度发展党员计划,严格发展党员程序、责任和纪律,重视在生产、工作第一线和青年中发展党员。

每半年开展一次发展党员工作自查。

21.指导、督促所属基层党组织采取党支部学习、党小组学习以及现代远程教育等方式,加强对党员理想信念、党性观念、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等教育,保持党员先进性和纯洁性。

22.按照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的要求,建立健全让党员经常受教育、永葆先进性的长效机制,做到经常性教育和集中培训相结合。

党员每年参加教育培训的时间一般不少于2 4学时,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一般不少于4 0学时。

对党员参加教育情况进行严格考核。

23.指导、督促基层党组织规范党组织生活,支部召开党员大会、上党课每季度至少1次,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每月至少召开1次,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每半年至少召开1次,民主评议党员每年开展1次。

对优秀党员进行表彰,做好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

24.做好党员服务工作,建立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

关心党员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了解党员需求,及时反映涉及党员切身利益的重要情况。

认真做好离退休党员、流动党员、下岗党员和特困党员的服务工作。

25.指导、督促党支部在收到入党申请书后,在一个月内派人同入党申请人谈话,了解基本情况。

在入党申请人中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应当采取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等方式产生人选,由支部委员会或支部大会研究决定,并报县直机关工委备案。

(七)保障建设责任29.深入推进基层党组织结对共建、结对帮扶和党员干部进社区等活动,推进基层党建工作双向开放、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相互促进,构建城乡统筹的基层党建工作新格局。

30.明确一名班子成员主抓基层党建工作,配备一名党建资料信息员。

建立困难党组织经费保障机制,加强阵地建设,党员活动室要做到设施齐全、制度健全。

附件2:宁远镇党委书记责任清单党委书记为基层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其主体责任:1.党委书记应当履行抓党建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带头执行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关于基层党建工作的决议、决定和指示,并抓好在所属基层党组织的贯彻落实。

2.全面指导、科学决策,对单位基层党建工作进行总体谋划,主持制定基层党建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

每年亲自组织开展基层党建工作调研不少于一次。

3.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与教育改革发展各项任务有机统一起来,投入更多精力抓基层党建工作,为教育发展提供动力保证。

4.建立党委书记述职制度。

每年就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向县委常委会或县直机关党建工作领导小组进行一次专项述职,接受评议、考核。

5.每年向党员大会报告一次工作,对上年度基层党建工作进行总结,指出存在问题,提出下步工作思路和措施。

6.坚持党委书记挂帅,重点工作亲自部署安排,搞好思想动员,提出明确要求;重要问题亲自研究分析,制定对策措施,保证顺利推进;重大任务亲自督查指导,协调各方力量,推动责任落实。

每半年主持召开党组会研究党建工作不少于一次。

7.带头落实领导干部联系点和直接联系服务群众制度,每年到联系点指导工作不少于2次,结对联系1名以上困难党员或群众。

8.加强党委班子自身建设,带头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凡属重要问题,必须经过集体讨论决定。

带头落实党委中心组学习等制度,每年至少为基层党员干部上一次党课。

9.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重视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纪律建设,做到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提醒在先。

10.对所属基层党组织书记不履行党建工作职责、抓基层党建工作不力的,及时进行提醒、批评,对问题较为突出、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

II.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选好、用好、管好基层党组织书记,及时调整不胜任现职基层党组织书记。

12.严格党员教育管理,带头落实党员组织生活制度,每年至少主持召开一次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一次支部组织生活会。

13.加大基层党建工作投入力度,强化基层基础保障,严格落实基层党组织工作运转经费、活动场所建设经费和服务党员专项经费。

14.对本单位基层党建工作抓的不好、长期处于落后状态承担主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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