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标准备案办理流程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企业标准备案办理流程

一、办理部门

唐山市质监局标准化处

二、办理职责

负责企业标准资料的审核和备案

三、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

《河北省企业产品标准管理办法》

《河北省企业产品标准备案管理办法》

四、办理范围

在唐山境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生产企业

五、办理条件

企业生产的产品目前尚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严于、异于上述标准的,可制定企业标准并应达到制定标准的预期目的,该产品不违反国家相关产业政策。

六、办理程序

(一)新产品标准备案办理程序

企业向市局标准处提出备案申请,承办人员对企业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资料齐全且标准内容合格后,办结备案手续。企业标准应在发布后30日之内办理备案。标准内容的审查如下:

1.目的性审查:对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严于、异于上述标准的,可制定企业标准并应达到制定标准的预期目的。

2.政策性审查: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贯彻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与相关标准协调一致。

3.技术性审查:标准规范性要素应体现目的性原则、性能原则、可证实性原则、数值的选择性原则、避免重复原则。

a)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可靠;

b)推进科技成果;

c)合理利用国家资源;

d)利于产品通用互换;

e)积极采用国际标准;

f)试验方法科学,检验规则合理。

4.规范性审查:标准的编写格式和表达方法符合GB/T1的规定。

(二)复审产品标准备案办理程序

企业标准有效期一般为三年。标准有效期内,其技术内容和性能指标不能适应当前科学技术的发展,可提前复审。复审方式如下:

1.确认:经复审,标准的技术内容和性能指标仍能适应当前科学技术的发展和生产、使用等方面的要求,不需要修改或只做编辑性修改,可确认继续有效。备案人员对标准内容重新审查,合格后备案。

2.修订:经复审,标准的技术内容和性能指标不能适应当前科学技术的发展和生产、使用等方面的要求或与新发布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强制性条文相抵触,应对标准进行修改。由企业填写〈企业产品标准修订申请表〉,备案人员对标准内容重新审查,合格后备案。

3.废止:企业声明标准不再适用的,备案人员对标准办理注销。

七、提交资料

(一)申请标准备案企业须提交的资料

1.〈企业产品标准备案申报表〉(需修订的企业标准由企业填写〈企业产品标准修订申请表〉;(企业法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

2.企业标准文本;

3.标准编制说明;

4.标准审定会议纪要;

5.企业产品标准审定会签字表;

6.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标准编制说明的内容包括

1. 工作简况(包括任务来源、协作单位、主要工作过程);

2. 标准编制原则和标准主要内容(如技术指标、参数、性能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等)的确定依据(包括试验、实测、统计数据等);

3. 与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的协调性;

4. 预期的标准化经济效果;

5. 贯彻标准的措施(包括技术措施、组织措施);

6. 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情况(包括采用的标准编号和名称,采用程度等)以及与国际、国外同类标准水平的对比情况;

7. 其他应予说明的事项。

八、办理期限

备案人员应自收到审查合格的备案材料之日起十日内,办结备案手续。

九、办理结果

由备案人员填写〈企业产品标准备案登记表〉,在标准文本封面上加盖“标准备案专用章”,填写备案编号和备案日期。

十、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1:30;下午(夏季)14:30—17:00,(其它)13:30—17:00

十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赵纳鹏联系电话:2813564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