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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核名申请表

企业核名申请表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注:请仔细阅读本申请书《填写说明》,按要求填写□已核准名称项目调整(投资人除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填写说明注:以下“说明”供填写申请书参照使用,不需向登记机关提供。

1、本申请书适用于所有内资企业的名称预先核准申请、名称项目调整(投资人除外)名称延期申请等。

2、向登记机关提交的申请书只填写与本次申请有关的栏目。

3、申请人应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和《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申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所提供信息应真实、合法、有效。

4、“企业类型”栏应根据以下具体类型选择填写: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营业单位、企业非法人分支机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

5、“经营范围”栏只需填写与企业名称行业表述相一致的主要业务项目,应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国家标准及有关规定填写。

6、申请企业设立名称预先核准、对已核准企业名称项目进行调整或延长有效期限的,申请人为全体投资人。

其中,自然人投资的由本人签字,非自然人投资的加盖公章。

7、在原核准名称不变的情况下,可以对已核准名称项目进行调整,如住所、注册资本(金)等,变更投资人项目的除外。

8、《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的延期应当在有效期期满前一个月内申请办理,申请延期时应缴回《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原件。

投资人有正当理由,可以申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有效期延期六个月,经延期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不得再次申请延期。

9、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具体经办人应在粘贴的身份证件复印件上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签字确认“与原件一致”。

10、“投资人”项及“已核准名称项目调整(投资人除外)”项可加行续写或附页续写。

11、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应当使用A4型纸。

依本表打印生成的,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签署;手工填写的,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工整填写、签署。

工商局常用表格

工商局常用表格

附件一:笔。

2、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权限需选择“同意”或者“不同意",请在□中√.3、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其他组织;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是其他组织的,应当另行提交其他组织证书复印件及其指派具体经办人的文件、具体经办人的身份证件.附:投资人情况表2、投资人应对第(1)、(2)两页的信息进行确认后,在本页盖章或签字。

自然人投资人由本人签字,非自然人投资人加盖公章。

附件二: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名预核内字[ ] 第号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和《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同意预先核准下列个投资人出资,注册资本(金)万元(人民币),住所设在的企业名称为:投资人名单及投资额、投资比例:该预先核准的企业名称保留至年月日 .在保留期内,不得用于经营活动,不得转让。

核准日期:年月日注:1、本通知书在保留期满后自动失效。

有正当理由,在保留期内未完成企业设立登记,需延长保留期的,全体投资人应在保留期届满前1个月内申请延期。

延长的保留期不超过6个月.2、企业设立登记时,应将本通知书提交登记机关,存入企业档案。

3、企业设立登记时,有关事项与本通知书不一致的,登记机关不得以本通知书预先核准的企业名称登记.4、企业名称涉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未能提交审批文件的,登记机关不得以本通知书预先核准的企业名称登记.5、企业名称核准与企业登记不在同一机关办理的,登记机关应当自企业登记之日起30日内,将加盖登记机关印章的该营业执照复印件,报送名称预先核准机关备案.未备案的,企业名称不受保护。

附件三:圆珠笔。

2、公司类型应当填写“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其中国有独资公司应当填写“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注明“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或“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3、股份有限公司应在“设立方式”栏选择填写“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

工商核名表格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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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注:请仔细阅读本申请书填写说明,按要求填写;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填写说明注:以下“说明”供填写申请书参照使用,不需向登记机关提供;1、本申请书适用于所有企业的名称预先核准申请、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名称项目调整投资人除外、名称延期申请等;2、向登记机关提交的申请书只填写与本次申请有关的栏目;3、申请人应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和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申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所提供信息应真实、合法、有效;4、“企业类型”栏应根据以下具体类型选择填写: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营业单位、企业非法人分支机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或其他;5、“经营范围”栏只需填写与企业名称行业表述相一致的主要业务项目,应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国家标准及有关规定填写;6、申请企业设立名称预先核准、对已核准企业名称项目进行调整或延长有效期限的,申请人为全体投资人,自然人投资的由本人签字,非自然人投资的加盖公章;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人为原企业,由原企业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字;7、在原核准名称不变的情况下,可以对已核准名称项目进行调整,如住所、注册资本金等,变更投资人项目的除外;8、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企业名称变更预先核准通知书的延期应当在有效期期满前一个月内申请办理,申请延期时应缴回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企业名称变更预先核准通知书原件;投资人有正当理由,可以申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企业名称变更预先核准通知书有效期延期六个月,经延期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企业名称变更预先核准通知书不得再次申请延期;9、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具体经办人应在粘贴的身份证件复印件上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签字确认“与原件一致”;10、“投资人”项及“已核准名称项目调整投资人除外”项可加行续写或附页续写;11、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应当使用A4型纸;依本表打印生成的,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签署;手工填写的,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工整填写、签署;。

2.企业名称审核表

2.企业名称审核表

企业名称审核表
注:本表适用:公司企业、非公司企业、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的名称变更,公司企业、非公司企业、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的分支机构的设立及名称变更;但企业名称需报省局、国家工商总局核定的除外。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申请人:
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
委托事项及权限:
1、办理(企业名称)的
□名称预先核准□设立□变更□注销□备案□撤销变更登记
□股权出质(□设立□变更□注销□撤销)□其他手续。

2、同意□不同意□核对登记材料中的复印件并签署核对意见;
3、同意□不同意□修改企业自备文件的错误;
4、同意□不同意□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
5、同意□不同意□领取营业执照和有关文书。

指定或者委托的有效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申请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企业核名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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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注:请仔细阅读本申请书《填写说明》,按要求填写。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填写说明注:以下“说明”供填写申请书参照使用,不需向登记机关提供。

1、本申请书适用于所有内资企业的名称预先核准申请、名称项目调整(投资人除外)、名称延期申请等。

2、向登记机关提交的申请书只填写与本次申请有关的栏目。

3、申请人应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和《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申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所提供信息应真实、合法、有效。

4、“企业类型”栏应根据以下具体类型选择填写: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营业单位、企业非法人分支机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

5、“经营范围”栏只需填写与企业名称行业表述相一致的主要业务项目,应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国家标准及有关规定填写。

6、申请企业设立名称预先核准、对已核准企业名称项目进行调整或延长有效期限的,申请人为全体投资人。

其中,自然人投资的由本人签字,非自然人投资的加盖公章。

7、在原核准名称不变的情况下,可以对已核准名称项目进行调整,如住所、注册资本(金)等,变更投资人项目的除外。

8、《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的延期应当在有效期期满前一个月内申请办理,申请延期时应缴回《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原件。

投资人有正当理由,可以申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有效期延期六个月,经延期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不得再次申请延期。

9、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具体经办人应在粘贴的身份证件复印件上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签字确认“与原件一致”。

10、“投资人”项及“已核准名称项目调整(投资人除外)”项可加行续写或附页续写。

11、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应当使用A4型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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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人首先要树雄心,立大志,其次就要决心作一个有用的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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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填写说明注:以下“说明”供填写申请书参照使用,不需向登记机关提供。

1、本申请书适用于所有内资企业的名称预先核准申请、名称项目调整(投资人除外)、名称延期申请等。

2、向登记机关提交的申请书只填写与本次申请有关的栏目.3、申请人应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和《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申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所提供信息应真实、合法、有效。

4、“企业类型”栏应根据以下具体类型选择填写: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营业单位、企业非法人分支机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

5、“经营范围"栏只需填写与企业名称行业表述相一致的主要业务项目,应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国家标准及有关规定填写.6、申请企业设立名称预先核准、对已核准企业名称项目进行调整或延长有效期限的,申请人为全体投资人。

其中,自然人投资的由本人签字,非自然人投资的加盖公章。

7、在原核准名称不变的情况下,可以对已核准名称项目进行调整,如住所、注册资本(金)等,变更投资人项目的除外。

8、《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的延期应当在有效期期满前一个月内申请办理,申请延期时应缴回《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原件。

投资人有正当理由,可以申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有效期延期六个月,经延期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不得再次申请延期.9、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具体经办人应在粘贴的身份证件复印件上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签字确认“与原件一致”。

10、“投资人”项及“已核准名称项目调整(投资人除外)"项可加行续写或附页续写。

11、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应当使用A4型纸.依本表打印生成的,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签署;手工填写的,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工整填写、签署。

企业核名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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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注:请仔细阅读本申请书《填写说明》,按要求填写.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填写说明注:以下“说明”供填写申请书参照使用,不需向登记机关提供。

1、本申请书适用于所有内资企业的名称预先核准申请、名称项目调整(投资人除外)、名称延期申请等.2、向登记机关提交的申请书只填写与本次申请有关的栏目。

3、申请人应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和《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申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所提供信息应真实、合法、有效.4、“企业类型"栏应根据以下具体类型选择填写: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营业单位、企业非法人分支机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

5、“经营范围”栏只需填写与企业名称行业表述相一致的主要业务项目,应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国家标准及有关规定填写。

6、申请企业设立名称预先核准、对已核准企业名称项目进行调整或延长有效期限的,申请人为全体投资人。

其中,自然人投资的由本人签字,非自然人投资的加盖公章.7、在原核准名称不变的情况下,可以对已核准名称项目进行调整,如住所、注册资本(金)等,变更投资人项目的除外。

8、《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的延期应当在有效期期满前一个月内申请办理,申请延期时应缴回《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原件.投资人有正当理由,可以申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有效期延期六个月,经延期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不得再次申请延期。

9、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具体经办人应在粘贴的身份证件复印件上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签字确认“与原件一致".10、“投资人”项及“已核准名称项目调整(投资人除外)"项可加行续写或附页续写.11、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应当使用A4型纸。

依本表打印生成的,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签署;手工填写的,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工整填写、签署。

企业核名申请表

企业核名申请表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注:请仔细阅读本申请书《填写说明》,按要求填写。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填写说明注:以下“说明”供填写申请书参照使用,不需向登记机关提供。

1、本申请书适用于所有内资企业的名称预先核准申请、名称项目调整(投资人除外)、名称延期申请等。

2、向登记机关提交的申请书只填写与本次申请有关的栏目。

3、申请人应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和《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申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所提供信息应真实、合法、有效。

4、“企业类型”栏应根据以下具体类型选择填写: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营业单位、企业非法人分支机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

5、“经营范围”栏只需填写与企业名称行业表述相一致的主要业务项目,应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国家标准及有关规定填写。

6、申请企业设立名称预先核准、对已核准企业名称项目进行调整或延长有效期限的,申请人为全体投资人。

其中,自然人投资的由本人签字,非自然人投资的加盖公章。

7、在原核准名称不变的情况下,可以对已核准名称项目进行调整,如住所、注册资本(金)等,变更投资人项目的除外。

8、《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的延期应当在有效期期满前一个月内申请办理,申请延期时应缴回《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原件。

投资人有正当理由,可以申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有效期延期六个月,经延期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不得再次申请延期。

9、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具体经办人应在粘贴的身份证件复印件上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签字确认“与原件一致”。

10、“投资人”项及“已核准名称项目调整(投资人除外)”项可加行续写或附页续写。

11、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应当使用A4型纸。

依本表打印生成的,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签署;手工填写的,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工整填写、签署。

工商注册核名表

工商注册核名表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注:请仔细阅读本申请书《填写说明》,按要求填写。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填写说明注:以下“说明”供填写申请书参照使用,不需向登记机关提供。

1、本申请书适用于所有内资企业的名称预先核准申请、名称项目调整(投资人除外)、名称延期申请等。

2、向登记机关提交的申请书只填写与本次申请有关的栏目。

3、申请人应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和《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申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所提供信息应真实、合法、有效。

4、“企业类型”栏应根据以下具体类型选择填写: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营业单位、企业非法人分支机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

5、“经营范围”栏只需填写与企业名称行业表述相一致的主要业务项目,应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国家标准及有关规定填写。

6、申请企业设立名称预先核准、对已核准企业名称项目进行调整或延长有效期限的,申请人为全体投资人。

其中,自然人投资的由本人签字,非自然人投资的加盖公章。

7、在原核准名称不变的情况下,可以对已核准名称项目进行调整,如住所、注册资本(金)等,变更投资人项目的除外。

8、《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的延期应当在有效期期满前一个月内申请办理,申请延期时应缴回《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原件。

投资人有正当理由,可以申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有效期延期六个月,经延期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不得再次申请延期。

9、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具体经办人应在粘贴的身份证件复印件上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签字确认“与原件一致”。

10、“投资人”项及“已核准名称项目调整(投资人除外)”项可加行续写或附页续写。

11、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应当使用A4型纸。

依本表打印生成的,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签署;手工填写的,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工整填写、签署。

企业核名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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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注:请仔细阅读本申请书填写说明,按要求填写;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填写说明
注:以下“说明”供填写申请书参照使用,不需向登记机关提供;
1、本申请书适用于所有内资企业的名称预先核准申请、名称项目调整投资人除外、名
称延期申请等;
2、向登记机关提交的申请书只填写与本次申请有关的栏目;
3、申请人应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和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申请
,
;
10、“投资人”项及“已核准名称项目调整投资人除外”项可加行续写或附页续写;
11、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应当使用A4型纸;依本表打印生成的,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
签署;手工填写的,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工整填写、签署;。

企业核名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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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注:请仔细阅读本申请书《填写说明》,按要求填写。

□企业设立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企业名称备选企业字号1.2. 3.企业住所地省(市/自治区)市(地区/盟/自治州)县(自治县/旗/自治旗/市/区)注册资本(金)万元企业类型有限公司经营范围投资人名称或姓名证照号码□已核准名称项目调整(投资人除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填写说明注:以下“说明”供填写申请书参照使用,不需向登记机关提供。

1、 本申请书适用于所有内资企业的名称预先核准申请、名称项目调整(投资人除外)、名称延期申已核准名称通知书文号拟调整项目 原申请内容拟调整内容□已核准名称延期已核准名称 通知书文号原有效期有效期延至年 月 日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具体经办人 姓名身份证件号码联系电话授权期限自 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授权权限 1、同意□不同意□核对登记材料中的复印件并签署核对意见; 2、同意□不同意□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3、同意□不同意□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具体经办人身份证件复印件粘贴处)申请人 签字或盖章年 月 日请等。

2、向登记机关提交的申请书只填写与本次申请有关的栏目。

3、申请人应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和《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申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所提供信息应真实、合法、有效。

4、“企业类型”栏应根据以下具体类型选择填写: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营业单位、企业非法人分支机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

5、“经营范围”栏只需填写与企业名称行业表述相一致的主要业务项目,应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国家标准及有关规定填写。

6、申请企业设立名称预先核准、对已核准企业名称项目进行调整或延长有效期限的,申请人为全体投资人。

其中,自然人投资的由本人签字,非自然人投资的加盖公章。

7、在原核准名称不变的情况下,可以对已核准名称项目进行调整,如住所、注册资本(金)等,变更投资人项目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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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注:请仔细阅读本申请书《填写说明》,按要求填写。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填写说明注:以下“说明”供填写申请书参照使用,不需向登记机关提供。

1、本申请书适用于所有内资企业的名称预先核准申请、名称项目调整(投资人除外)、名称延期申请等。

2、向登记机关提交的申请书只填写与本次申请有关的栏目.3、申请人应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和《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申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所提供信息应真实、合法、有效。

4、“企业类型”栏应根据以下具体类型选择填写: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营业单位、企业非法人分支机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

5、“经营范围"栏只需填写与企业名称行业表述相一致的主要业务项目,应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国家标准及有关规定填写。

6、申请企业设立名称预先核准、对已核准企业名称项目进行调整或延长有效期限的,申请人为全体投资人。

其中,自然人投资的由本人签字,非自然人投资的加盖公章。

7、在原核准名称不变的情况下,可以对已核准名称项目进行调整,如住所、注册资本(金)等,变更投资人项目的除外.8、《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的延期应当在有效期期满前一个月内申请办理,申请延期时应缴回《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原件。

投资人有正当理由,可以申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有效期延期六个月,经延期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不得再次申请延期。

9、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具体经办人应在粘贴的身份证件复印件上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签字确认“与原件一致”.10、“投资人”项及“已核准名称项目调整(投资人除外)”项可加行续写或附页续写。

11、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应当使用A4型纸。

依本表打印生成的,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签署;手工填写的,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工整填写、签署。

工商核名表格模板讲课稿

工商核名表格模板讲课稿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注:请仔细阅读本申请书《填写说明》,按要求填写。

□企业设立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企业名称备选企业字号1.2.3.企业住所地注册资本(金) (万元)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企业非法人分支机构□个人独资企业□分公司□营业单位□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经营范围投资人名称或姓名证照号码□企业变更名称预先核准原企业名称注册号拟变更企业名称备选企业字号1.2.3.企业住所地注册资本(金) (万元)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企业非法人分支机构□个人独资企业□分公司□营业单位□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经营范围□已核准名称项目调整(投资人除外)已核准名称通知书文号拟调整项目原申请内容拟调整内容□已核准名称延期已核准名称通知书文号原有效期有效期延至年月日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具体经办人姓名身份证件号码联系电话授权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授权权限 1、同意□不同意□核对登记材料中的复印件并签署核对意见;2、同意□不同意□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3、同意□不同意□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具体经办人身份证件复印件粘贴处)申请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同意使用承诺书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今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共同出资成立名称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企业,拟用“____________________”作为企业名称中的字号,主要从事_____________________行业。

本单位(或个人)对该企业名称登记无异议。

本单位(个人)特此承诺:在今后的经营活动中,若本单位(个人)与该企业因名称发生争议时,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通过民事司法途径解决。

企业核名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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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注:请仔细阅读本申请书《填写说明》,按要求填写。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填写说明注:以下“说明”供填写申请书参照使用,不需向登记机关提供。

1、本申请书适用于所有内资企业的名称预先核准申请、名称项目调整(投资人除外)、名称延期申请等。

2、向登记机关提交的申请书只填写与本次申请有关的栏目。

3、申请人应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和《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申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所提供信息应真实、合法、有效。

4、“企业类型”栏应根据以下具体类型选择填写: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营业单位、企业非法人分支机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

5、“经营范围”栏只需填写与企业名称行业表述相一致的主要业务项目,应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国家标准及有关规定填写。

6、申请企业设立名称预先核准、对已核准企业名称项目进行调整或延长有效期限的,申请人为全体投资人。

其中,自然人投资的由本人签字,非自然人投资的加盖公章。

7、在原核准名称不变的情况下,可以对已核准名称项目进行调整,如住所、注册资本(金)等,变更投资人项目的除外。

8、《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的延期应当在有效期期满前一个月内申请办理,申请延期时应缴回《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原件。

投资人有正当理由,可以申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有效期延期六个月,经延期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不得再次申请延期。

9、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具体经办人应在粘贴的身份证件复印件上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签字确认“与原件一致”。

10、“投资人”项及“已核准名称项目调整(投资人除外)”项可加行续写或附页续写。

11、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应当使用A4型纸。

依本表打印生成的,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签署;手工填写的,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工整填写、签署。

企业核名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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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注:请仔细阅读本申请书《填写说明》,按要求填写。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填写说明注:以下“说明”供填写申请书参照使用,不需向登记机关提供。

1、本申请书适用于所有内资企业的名称预先核准申请、名称项目调整(投资人除外)、名称延期申请等。

2、向登记机关提交的申请书只填写与本次申请有关的栏目。

3、申请人应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和《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申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所提供信息应真实、合法、有效。

4、“企业类型”栏应根据以下具体类型选择填写: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营业单位、企业非法人分支机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

5、“经营范围”栏只需填写与企业名称行业表述相一致的主要业务项目,应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国家标准及有关规定填写。

6、申请企业设立名称预先核准、对已核准企业名称项目进行调整或延长有效期限的,申请人为全体投资人。

其中,自然人投资的由本人签字,非自然人投资的加盖公章。

7、在原核准名称不变的情况下,可以对已核准名称项目进行调整,如住所、注册资本(金)等,变更投资人项目的除外。

8、《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的延期应当在有效期期满前一个月内申请办理,申请延期时应缴回《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原件。

投资人有正当理由,可以申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有效期延期六个月,经延期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不得再次申请延期。

9、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具体经办人应在粘贴的身份证件复印件上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签字确认“与原件一致”。

10、“投资人”项及“已核准名称项目调整(投资人除外)”项可加行续写或附页续写。

11、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应当使用A4型纸。

依本表打印生成的,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签署;手工填写的,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工整填写、签署。

工商局业务之企业名称核准申报表(doc 8页)

工商局业务之企业名称核准申报表(doc 8页)

受理日期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报表申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应当由全体出资人、合伙人、合作者(以下统称投资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委托的代理人,向有名称核准管辖权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提交下列文件:全体投资人签署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申请书应当载明拟设立企业的名称(可以载明备选名称)、地址、业务范围、注册资本(或注册资金)、投资人名称或者姓名及出资额等内容;全体投资人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代表或者代理人的资格证明;全体投资人的资格证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投资人资格证明是指该投资人依法成立的证明文件。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登记机关印章;其他投资人资格证明复印件由该单位加盖公章。

自然人资格证明是指身份证复印件。

外国(地区)投资人的资格证明是指:外国(地区)投资人是企业的,为该企业注册所在国(地区)注册机关出具的证明。

外国(地区)投资人是其他经济组织的,为该经济组织所在国(地区)政府主管当局出具的证明。

外国(地区)投资人是自然人的,为确认其国籍的国家(地区)政府主管当局出具的能够证明其国籍、身份的文件。

以上有关文件是外文的,应同时提交中文译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注:拟设企业类型指国有企业、集体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人签字(盖章):投资人为自然应本人签字,投资人为法人单位应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自行办理名称登记证明指定办理申报企业名称核准业务的人员,可以是自然人股东,也可以是法人股东单位的正式职工。

其他人员均不可。

请将被指定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贴于第6页。

指定书兹指定负责办理申报企业名称核准的业务。

全体股东(法人)盖章(自然人)签字,如以下盖章位置不够,请按本指定书格式自行打印提交。

年月日证明书同志现在我单位部门工作,是我单位正式职工。

特此证明。

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委托办理名称登记代理证明请将被指定代理人员的《企业登记代理资格证书》复印件贴于第6页。

工商登记表格模板

工商登记表格模板

《个体工商户设立、变更、注销登记表格和登记申请提交材料规》目录一、个体工商户登记表格(一)个体工商户登记申请表1、个体工商户字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2、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申请书3、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申请书4、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申请书5、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6、个体工商户补领营业执照申请书7、个体工商户经营场所登记表8、个体工商户验照报告表9、遗失营业执照的挂失报告(二)个体工商户登记审核表1、个体工商户设立(变更)登记审核表2、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审核表(三)个体工商户登记文书规1、受理通知书2、准予登记通知书3、不予受理通知书4、不予登记通知书(四)个体工商户设立、变更、注销登记提交材料归档目录二、个体工商户登记申请提交材料规1、个体工商户字号名称预先核准提交材料规及说明2、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提交材料规及说明3、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及说明4、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提交材料规及说明5、个体工商户换验照登记提交材料规个体工商户字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申请人签字:申请日期:申请人签字:申请日期:注册号:申请人签字:申请日期:注册号:申请人签字:申请日期: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委托事项: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更正有关材料的权限:1、同意□不同意□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2、其他有权更正的事项:。

指定或者委托的有效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经营者签字:年月日备注:委托事项主要包括:办理名称预先核准、设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补(换、增)营业执照及领取营业执照、验照等;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更正有关材料的权限,选择“同意”或“不同意”,并在□中打“√”,第2项按授权容自行填写。

个体工商户补(换、增)营业执照申请书注册号:备注:1、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有效期届满或遗失、损坏,申请补(换)发营业执照,或申请增加执照副本的,应当向其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应提交经营者签署的本申请书和《委托代理人证明》(申请人为经营者本人的无须提交委托代理人证明)。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审核表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审核表

(国)名预核内字[ ]第号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等规定,同意预先核准下列个投资人出资,注册资本(金)万元(人民币),住所设在
的企业名称为:
投资人、投资额和投资比例:
以上预先核准的企业名称保留期至年月日。

在保留期内,企业名称不得用于经营活动,不得转让。

经企业登记机关设立登记,颁发营业执照后企业名称正式生效。

核准日期:年月日
注:1、预先核准的企业名称未到企业登记机关完成设立登记的,通知书规定的有效期满后自动失效。

有正当理
由,需延长预先核难名称有效期的,申请人应在有效期满前1个月内申请延期。

有效期延长时间不超过6个月。

2、名称预先核准时不审查投资人资格和企业设立条件,投资人资格和企业设立条件在企业登记时审查。

申请人
不得以企业名称已核为由抗辩企业登记机关对投资人资格和企业设立条件的审查。

企业登记机关也不得以企业
名称已核为由不予审查就准予企业登记。

3、企业登记机关应在企业设立登记之因起30日内,务必将加盖登记机关印章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反馈给企
业名称核准机关备案,未备案的,企业名称得不到有效保护。

4、企业设立登记后,企业登记机关应将本通知书原件存人企业档案。

工商注册核名表

工商注册核名表

工商注册核名表标准化工作室编码[XX968T-XX89628-XJ668-XT689N]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注:请仔细阅读本申请书《填写说明》,按要求填写。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填写说明注:以下“说明”供填写申请书参照使用,不需向登记机关提供。

1、本申请书适用于所有内资企业的名称预先核准申请、名称项目调整(投资人除外)、名称延期申请等。

2、向登记机关提交的申请书只填写与本次申请有关的栏目。

3、申请人应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和《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申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所提供信息应真实、合法、有效。

4、“企业类型”栏应根据以下具体类型选择填写: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营业单位、企业非法人分支机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

5、“经营范围”栏只需填写与企业名称行业表述相一致的主要业务项目,应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国家标准及有关规定填写。

6、申请企业设立名称预先核准、对已核准企业名称项目进行调整或延长有效期限的,申请人为全体投资人。

其中,自然人投资的由本人签字,非自然人投资的加盖公章。

7、在原核准名称不变的情况下,可以对已核准名称项目进行调整,如住所、注册资本(金)等,变更投资人项目的除外。

8、《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的延期应当在有效期期满前一个月内申请办理,申请延期时应缴回《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原件。

投资人有正当理由,可以申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有效期延期六个月,经延期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不得再次申请延期。

9、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具体经办人应在粘贴的身份证件复印件上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签字确认“与原件一致”。

10、“投资人”项及“已核准名称项目调整(投资人除外)”项可加行续写或附页续写。

11、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应当使用A4型纸。

依本表打印生成的,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签署;手工填写的,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工整填写、签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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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注:请仔细阅读本申请书《填写说明》,按要求填写。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填写说明
注:以下“说明”供填写申请书参照使用,不需向登记机关提供。

1、本申请书适用于所有企业的名称预先核准申请、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名称项目调整(投资
人除外)、名称延期申请等。

2、向登记机关提交的申请书只填写与本次申请有关的栏目。

3、申请人应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和《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申请企业
名称预先核准,所提供信息应真实、合法、有效。

4、
“企业类型”栏应根据以下具体类型选择填写: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营业单位、企业非法人分支机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或其他。

5、“经营范围”栏只需填写与企业名称行业表述相一致的主要业务项目,应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
类》国家标准及有关规定填写。

6、申请企业设立名称预先核准、对已核准企业名称项目进行调整或延长有效期限的,申请人为全
体投资人,自然人投资的由本人签字,非自然人投资的加盖公章。

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人为原企业,由原企业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字。

7、在原核准名称不变的情况下,可以对已核准名称项目进行调整,如住所、注册资本(金)等,
变更投资人项目的除外。

8、《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企业名称变更预先核准通知书》的延期应当在有效期期满前
一个月内申请办理,申请延期时应缴回《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企业名称变更预先核准通知书》原件。

投资人有正当理由,可以申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企业名称变更预先核准通知书》有效期延期六个月,经延期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企业名称变更预先核准通知书》不得再次申请延期。

9、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具体经办人应在粘贴的身份证件复印件上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签字确
认“与原件一致”。

10、“投资人”项及“已核准名称项目调整(投资人除外)”项可加行续写或附页续写。

11、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应当使用A4型纸。

依本表打印生成的,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签署;手
工填写的,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工整填写、签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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