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商户业务第三方服务合作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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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分行

公司商户业务第三方服务合作协议

甲方: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分行

地址:

乙方:公司

地址:

为促进甲方商户业务持续、健康、快速发展,提高甲方商户市场份额,经过充分协商,就乙方为甲方提供商户业务专业化服务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合作内容

在遵循国家监管部门相关政策银行有关规定的基础上,甲方委托乙方在地区,为其商户业务中的非核心业务下列第1-7 项提供专业化第三方服务。

1.商户推荐,乙方向甲方推荐新商户(特约商户、分期商户、特惠商户),由甲方负责审批和签约;

2.商户维护,乙方向甲方提供商户维护服务,包括银行卡受理知识与操作技能培训、商户回访、协助调单、业务咨询、实时交易咨询、宣传物料摆放等;

3.终端维护,乙方向甲方提供商户POS机具的安装、日常保养、维修、耗材上门配送及撤机、程序升级等服务;

4.根据甲方业务需要提供POS增值服务和MIS-POS相关软件

开发;

5.特惠商户业务营销活动执行;

6.其他根据甲方营销需要且符合监管要求的事项。

第二条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乙方推荐的特约商户按照甲方商户准入标准进行审批,与商户签署相关协议。

2.甲方有权决定新拓展商户POS机具的提供方。甲方提供的机具产权归甲方所有,乙方提供的机具产权归乙方所有。合作期满后,乙方提供的机具剩余价值由乙方自行承担。

3.甲方负责机具的密钥管理工作。

4.甲方负责新商户入网的相关工作,包括将乙方POS终端接入甲方银行卡业务处理系统,设置并开通商户号和终端号。

5.甲方负责交易系统后台的维护以及特约商户的资金清算、账务核算处理、错账查询和调整等工作。必要时,错账查询和调整可要求乙方提供协助。

6.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制定相关内控制度和业务规范,提供相关合作业务统计分析报表、合作商户资料信息、合作商户交易签购单等资料,并对乙方提供的资料进行核实、调查,乙方应积极配合,对于发现问题的,乙方应在甲方要求的时限内进行纠正。

7.甲方有权根据自身业务管理需要,对乙方的业务开展进行审

计、检查、考核及评价,相关指标考核要求详见甲方管理考核办法,且考核结果将直接影响乙方的专业化服务费收益分配和合作区域分配。

8.甲方有权根据业务发展要求调整任务总数量、时间进度要求等工作计划。

9.甲方负责对乙方推荐发展的商户进行日常风险管理,包括但不限于交易监控、高风险商户抽检和违规商户处理。

10.根据商户交易情况和甲方制定的考核办法(包括但不限于协助营销任务完成情况、维护商户活动率、商户回访率等指标),甲方负责按季量化考核乙方提供的服务,按季计算并支付乙方维护商户应得的服务费收入。

乙方开户行:

乙方户名:

乙方账号:

第三条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负责在与其开展合作的甲方分行当地设立分支机构,制定与合作业务相关的内控制度、操作规程和设备维护规定,并抄送甲方备案,按照每服务台POS机具设置不低于1名服务人员的标准配置足够数量的专业化人员履行与甲方约定的合作事项,并向甲方提供业务合作工作进展情况。

2.乙方如负责商户推荐,推荐的商户需满足甲方商户准入标准。在商户发展工作中,不得伪造申请资料,不得夸大、歪曲甲方业务范围、能力等情况,不得超过甲方授权范围向商户进行营销、宣传等活动,不得就商户推荐工作向商户收取任何费用,否则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负责赔偿给甲方及第三方造成的损失。

对于乙方推荐的商户给甲方造成的风险和损失,乙方应与商户承担连带责任,除非乙方能证明该风险是由商户自身原因造成的,与乙方无关,且乙方已尽了审慎推荐、严格审查和风险管理的义务。

3.乙方如负责商户维护,须履行以下义务:

(1)乙方应对负责维护的商户按甲方要求的频率进行现场回访和商户培训。现场回访和商户培训的频率为普通商户至少每三个月进行一次;高风险商户应至少每个月进行一次;新增商户在商户正式使用甲方受理终端收单经营后一周内必须进行一次;

高风险商户定义为:①新签约开展收单业务不足2个月的批发类商户;②出售黄金、珠宝等易变现商品的商户;③通过邮寄、电话、电视和网络等非门店经营方式销售商品或服务的商户;④曾发生欺诈交易、套现交易或拒付交易的商户;⑤其他涉嫌风险状况的商户;

(2)乙方负责提供7*24小时全天候电话服务支持和应急处理,具备严格的商户维护日志登记制度与处理时效考核系统;

(3)乙方负责向甲方二级分支行按月提供《商户回访记录表》(盖章+电子档),并将商户回访单/培训单、签购单附后,作为商户回访依据;

(4)乙方接受甲方或商户委托,在甲方给定的授权范围内代理账务查询及账务调整的沟通协调工作以及商户调单等工作;如由于乙方自身原因在接到甲方调单通知后未及时进行调单处理而造成甲方不能在有效时间内顺利完成单据调阅,影响有关业务差错处理而造成资金损失,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按照元/笔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从乙方保证金中扣除;

(5)乙方在商户回访过程中或在配合甲方的风险监控、高风险商户抽检、违规商户处理过程中,如发现商户违规、违法行为,应及时通知甲方,以降低银行卡欺诈风险;

(6)乙方如发现商户有变更收单主体、新增收单主体、注册地址/装机地址变更、联系方式变更等情况,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做好挽留工作,力争商户不流失;

(7)乙方应负责按甲方要求做好特惠商户宣传、推广工作,将相关宣传物料摆放到位,宣传物料包括但不限于收银台台卡、宣传海报、折页、X展架、门贴及商品贴等,充分利用商户宣传渠道和资源,如广播、LED显示频、视频机等加大对甲方特惠业务的宣传。

4.如乙方负责终端提供和终端维护,必须满足以下设备及技术要求条款:

(1)乙方保证为此项业务所投入的POS机具等硬件设备具备原制造厂商的铭牌、标志,所有设备均得到必要的主管部门认证,符合制造商公布的、国家和行业规定的质量标准,所有硬件设备通过合法渠道获得。凡出现任何涉及设备的纠纷,均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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