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科标本接收、拒收制度、标本验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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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标本接收、拒收制度

检验标本接收、拒收制度

检验标本接收、拒收制度Ⅰ 目的保证医学检验科标本质量合格、容器安全,确保检验数据的有效和准确。

Ⅰ 范围适用于医学检验科。

Ⅰ 制度一、标本接收标准(一)检验标本要有足够、正确的可验证患者身份的信息,在签收时工作人员要验证申请信息和患者标本信息及所用标本容器是否符合检测项目。

(二)要求在标本的条形码信息中提供患者的重要信息,包括患者姓名、住院号或门诊收费号、所属科室和床号。

(三)其他信息:患者的唯一性标识、标本检测的类型、申请项目、项目接收科室和标本的紧急程度以及采集时间。

(四)部分采集量较少但检验申请项目较多的原始样本(比如脑脊液、组织标本),需要多个实验组分取使用检测时,应注意核对样本信息,并在分取标本上做好唯一性标记,同时做好组内二次签收,便于追溯至原始样本。

二、标本接收流程(一)验证该项目在本室目前是否开展、根据检验项目核查标本容器是否匹配、根据检验项目核查标本量是否足够、根据检验项目核查标本质量是否符合要求。

(二)在LIS系统中扫描条码是否含有信息(如姓名、性别、年龄、科室、床号、检测项目等),如果试管上写有患者信息时,还要检查试管上写的信息是否与条码扫描的信息一致。

(三)若是普通样本,待全部标本接收完毕后,再送至各室进行相关检测。

若提示“急查”样本,应优先接收,接收后立即送至项目所在实验室。

对于由于各种原因(比如,口头申请)暂时无条码的标本,原则上希望临床尽快送达申请单和条码后再进行检验。

但对于必须要急查的标本、对标本采集处理时间要求严格的样本可先进行检测,待申请单和条码送达后再进行条码扫描以及审核报告,标本接收人员应做好相关记录。

三、标本拒收原则(一)无标签的标本或贴错标签的标本不接收。

与采集标本的医师或护士联系,对于非侵人性方式获取的标本(尿、痰、咽喉部标本)要求重新采集送检。

对于侵害性操作获取的标本(穿刺液、体液或组织)只有在与采集此标本的医师沟通确定标本信息之后方可接收检测,并要在报告上注明此问题,将其记录存档。

检验标本拒收规范及实施流程

检验标本拒收规范及实施流程

检验标本拒收规范及实施流程标本拒收是指在临床检验过程中,由于标本采集、处理、保存等环节存在问题,导致标本质量不符合检验要求,从而无法进行正常的检验操作。

为了保证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提高临床诊断的准确性,各临床实验室都有一套标本拒收规范及实施流程。

一、标本拒收规范1.标本采集规范:标本采集是整个检验过程中的第一步,采集过程中应遵循以下规范:a.标本采集者必须具备相关的采集技能和知识,熟悉标本采集器材和采集方法;b.标本采集前,应告知患者有关采集过程的注意事项,并得到其同意;c.严格遵守标本采集的无菌原则,避免污染和误采;d.标本采集器材应符合质量要求,避免对标本质量造成影响;e.标本采集量必须满足检验要求,避免因样本量过少而影响检验结果;f.标本采集时应注意采集顺序,避免交叉污染。

2.标本处理规范:标本采集完成后,需要进行适当的处理,确保标本质量不受损害。

标本处理规范包括以下方面:a.标本应尽快送至实验室进行处理,避免时间过长而引起标本质量变化;b.若标本无法立即送至实验室,应妥善保存,并根据标本类型采取相应的保存措施;c.标本处理过程中应避免有氧、无氧条件的改变,避免影响一些检验项目的结果;d.标本处理的操作必须熟练、规范,避免标本溢漏、破损等情况发生。

3.标本保存规范:标本保存是为了防止标本质量变化,确保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标本保存规范包括以下内容:a.标本保存温度应符合检验要求,避免过高或过低温度引起标本质量变化;b.标本保存时间应根据不同项目的要求进行,避免长时间保存而导致结果的不准确;c.标本保存容器必须干燥、清洁,避免污染和二次污染;d.标本保存期限结束后,应按照规定进行处理,避免因保存过期而影响检验结果。

二、标本拒收实施流程1.标本接收:实验室接收标本时,应先进行初步检查,包括标本标识是否完整、是否有破损等。

如果初步检查有问题,应及时与采集者或医生沟通,了解情况,并记录在案。

检验科标本接收、拒收制度

检验科标本接收、拒收制度

检验科标本接收、拒收制度
第一条标本接收
由临床护士将临床各种标本送到检验科标本接收处,临床护士和标本接收员共同核对无误后接收。

第二条标本拒收
以下情况标本将被拒收
1.1条码打印不清、偏位、粘贴位置不对,名字不符。

1.2使用容器错误
1.3本该抗凝血液出现凝集
1.4标本采集量不正确
1.5标本采集时间错误
1.6未采集具有代表性标本
1.7采集不顺利所致标本溶血
1.8过失性采样:如边输液边在输液部位近部采血,所致样品含有大量液体。

1.9标本采集后放置时间过长,影响检验结果
2. 被拒收标本首先及时与临床沟通,在拒收标本登记表上登记,为便于管理,拒收登记表放于各组电脑桌面。

第三条医院监管及整改
对护理部、院感科的定期监管发现的问题,分析原因,做出整改。

标本接收与拒收准则及操作流程

标本接收与拒收准则及操作流程

标本接收与拒收准则及操作流程1. 引言本文档旨在规定标本接收与拒收的准则和操作流程,以确保标本的质量和准确性。

2. 标本接收准则标本接收时,应遵循以下准则:- 检查标本是否完整,如果有破损或泄漏的情况,应拒收标本。

- 标本应具有完整的标签,包括患者姓名、ID号、采集日期和时间等信息。

- 标本外观应正常,无异常气味或污染。

- 标本应按照采集指导要求妥善保存,避免温度过高或过低。

- 若标本未按要求采集或保存,应及时联系相关医务人员,确认是否接收。

3. 标本拒收准则标本拒收时,应遵循以下准则:- 标本破损或泄漏,无法继续进行检验时,应拒收标本。

- 标本缺乏完整的标签或标签信息错误时,应拒收标本。

- 标本外观异常,如有浑浊、凝块、异物等情况时,应拒收标本。

- 标本温度异常,超出采集要求范围时,应拒收标本。

4. 操作流程标本接收和拒收的操作流程如下:1. 接收标本:根据标本接收准则,检查标本的完整性、标签信息和外观,并记录相关信息。

2. 记录接收结果:根据标本是否符合接收准则,进行相应的记录,包括接收日期、接收人员等信息。

3. 拒收标本:如果标本不符合接收准则,按照拒收准则进行相应操作,包括记录拒收原因和重新采集的安排。

4. 通知相关人员:及时通知相关医疗人员和采样者,解释标本拒收的原因,并提供重新采集的指导。

5. 结论标本接收与拒收准则及操作流程的规定,有助于确保标本的质量和准确性,减少错误和误诊的发生。

相关人员应严格按照准则操作,保证标本接收的可靠性和规范性。

以上是《标本接收与拒收准则及操作流程》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医院检验科标本接收、拒收标准与流程

医院检验科标本接收、拒收标准与流程

标本接收、拒收标准与流程
一. 目的:加强检验标本的管理,明确各类标本的接收、拒收的标准与流程
二. 范围:适用于本科标本的接收、拒收工作
三.标本的接收、拒收的标准
(一)合格标本标本的接收标准
1. 患者信息可在华西系统上查询。

2. 经查对标本的病人姓名、年龄、性别、住院号、床号、及检验号联与检验单信息相同。

3. 按检验项目要求病人进行了采血前准备工作。

4.按检验项目要求使用了相应的真空采血管,血量在规定范围。

5.无溶血及无脂血血标本或不影响检测结果的轻度溶血及轻度脂血血标本.
6. 按要求进行了特殊处理或防腐处理的标本
7. 无菌处理的各种培养标本
(二)不合格标本标本的拒收标准
1、未正确使用抗凝剂的标本.
2、严重溶血及严重脂血并影响检测结果的血标本.
3、血量不足于检验需要量的标本.
4、需要空腹抽血而未空腹的标本.
5、需要特殊标识而没有做到的血标本.
6、经查对标本的病人姓名、年龄、性别、住院号、床号、及检验号联等不相符者.
四.标本的接收、拒收的标准
(一)合格标本标本的接收流程
1.签收:严格对各样本的查对和双签收制度,对各科室送检的样品及时验收,并在标本运送接收登记表上签字
2.签收记录保存:把标本运送接收登记表存检验科保存。

(二)不合格标本拒收流程
1、对拒检的不合格标本应登记在标本运送接收登记表中的不合格标本处置记录上。

2、告知临床科室或病人标本不合格原因,请求重新采集标本。

必要时电话联系临床相关人员。

检验科标本接收与拒收标准及流程

检验科标本接收与拒收标准及流程

检验科标本接收与拒收标准及流程
检验科标本接收与拒收程序的目的是保证检验质量和开展全面质量管理。

该程序适用于所有检验科检测的相关标本,并由所有检验科工作人员执行。

标本接收标准包括以下内容:接收人员应认真核对相关信息并进行记录;申请单必须填写完整,包括病人姓名、性别、年龄、科别、住院号、床号、标本类型和项目等;所用试管或必须正确,标识必须正确且唯一;采样时间必须符合要求,血、尿、便标本应在1小时内送达,脑脊液、胸腹水应在半小时内送达;标本量必须足够,尤其是抗凝管;项目与标本必须相符,抗凝管使用必须准确;标本必须加盖密封,不得混有杂物。

标本拒收标准包括以下内容:申请单患者信息不全(无姓名、科别、住院号等)或无我院授权的医师签字;签字不清或无标识,不具备识别系统的唯一性;标本使用错误;抗凝不当,标本凝固;溶血标本;标本量过少;标本外漏或破损;明显受污染的样本;自输液管或输液同侧的标本。

通过执行这些标本接收和拒收标准,可以保证病人标本正确采集,从而保证检验质量和开展全面质量管理。

标本的采集、接收、拒收制度

标本的采集、接收、拒收制度

标本的采集、接收、拒收制度目的:规范操作,保证标本采集符合要求及标本有效保存范围:检验科责任人:各实验室当班人员操作步聚:1. 标本采集由门诊检验室或临床各科室医护人员按照各种实验的不同要求,采集标本并尽快送至检验科各专业实验室。

1.1血液标本:生化检验标本用真空采血管抽取患者静脉血液3ml,血液标本采集后在2小时内送达相关实验室。

血凝分析采血 2ml、血细胞分析采血 1.5ml。

于采血后1 小时内送到血液检验室。

当天不能完成的实验,须离心后用一次性器具留取血清或血浆到 1.5m1离心管中,并在离心管上用记号笔写上该病人的基本信息(姓名、采血日期、时间标本号等)。

1.2尿液标本:用清洁密封容器留取尿液标本 10-15ml,30 分钟内送达体液检验室,需做生化检验的尿液标本送2ml到生化检验室。

1.3大便标本:采集后在 1小时内送达体液检验室。

2.标本验收2.1严格对各类标本的查对制度,对送达本室的各种样本及时进行验收、查对,不符合要求的一律退回,并进行书面记录。

2.2进入实验室的标本在进行编号、离心前,工作人员应再次认真查对姓名,住院号,病区床号,项目等。

对不符合要求者应作记录,并及时通知对应科室,正确及时地补采样本,以免延误患者的检验结果报告。

2.3对书写不清楚的申请单,要及时与病房联系,明确受检者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病区、床号和检验项目等,并作相应记录。

3.拒收标本各实验室工作人员对标本进行查验,出现下列不合要求的情况应拒收标本,登记并填写不合格标本拒收回执告知相关科室:3.1未正确使用抗凝剂的标本。

3.2严重溶血、严重脂血并影响检测结果的血标本。

3.3采集量不足检验需要的标本。

3.4血凝分析有凝块或纤维蛋白丝或采血量明显过多过少的标本。

3.5采集时间过长的标本。

3.6.查对中发现姓名、年龄、性别、科别及床号等与申请单不相符的标本。

检验科标本拒收拒检制度及流程

检验科标本拒收拒检制度及流程

检验科标本拒收拒检制度及流程
病人标本的正确采集是保证检验质量的前提,也是开展全面质量管理的重要环节,为了保证检验质量,特制订不合格标本的拒收、拒检制度。

(一)符合拒收拒检的不合格病人标本的范围:
1、申请单无检验项目或检验项目不清楚的标本及非本实验室检验项目的标本。

2、姓名明显变更,或出现多个姓名,无法确认标本正确归属的。

3、申请单和标本已经分离,标本容器上又无明确患者标识。

4、空管、标本量不符合规定要求的。

5、收集容器不正确,如血清标本用了抗凝管,血浆标本错用普通管,用普通大便盒留取培养标本等。

6、检验标本类别不符,如申请单注明血,但送检标本为胸水。

7、标本外部有严重的溢洒、渗漏,怀疑标本可能交叉污染的。

8、经询问确认标本采集部位不正确的或患者状态不适合做相应检查的,如正在输入脂肪乳的患者检测血脂,正在输葡萄糖的患者抽血测定血糖。

9、凝血、血常规标本出现凝块。

10、严重溶血及静脉营养时严重脂血并影响检测结果的血标本。

11、需防腐处理而未加防腐剂的尿标本。

12、24小时尿标本未注明尿量的标本。

13、未做到无菌处理的各种培养标本。

如果原始标本不可替代或者很难再次采集,如脑脊液、胸腹水等拒收应慎重,这些标本在拒收前应与临床医生进行充分沟通,以求寻找补救办法。

(二)拒收柜检程序
1、对拒收拒检的不合格标本应登记在不合格标本处置记录本上。

2、电话通知相关科室医生或护士对病人进行标本的再次采集。

检验科标本接收、拒收制度

检验科标本接收、拒收制度

检验科标本接收、拒收制度
一、标本接收
检验科派专人接收标本,检查是否合格并登记、签字:
1.核对检验单填写是否完整,如姓名科别、床号、性别、年龄、诊断和医生签名、日期等。

2.核对联号是否相符,检验目的是否清楚。

3.标本是否符合要求,不合格者应及时通知并病房重留并登记在相应的登记本上。

4.急诊标本应及时查对,并在登记本上记录收到时间和送检人并签字。

5.二门诊送来的标本应及时与送检者核对、接收,同时两人在登记本上签字、根据送检项目写清楚取报告的时间。

二、拒收拒检标本范围
1、未正确使用抗凝剂的血液标本。

2、严重溶血及严重脂肪血并影响检测结果的血液标本。

3、血液标本量不足于检测最小需要量的标本。

4、需要空腹抽血而未空腹的标本。

5、需要特殊处理而未做到的血标本。

6、需防腐处理而未加防腐剂的尿标本。

7、4小时尿标本未注明尿量的标本。

8、未做到无菌处理的各种培养标本。

9、经查对标本的病人姓名、年龄、性别、住院号、床号及检验联号
等不相符者。

10、采集的标本将严重影响检验结果者。

三、拒收程序
1、对拒收的不合格标本应登记在不合格标本处置记录本上。

2、填写不合格标本处置单,并随同申请单送达病房。

3、必要时电话告知相关科室医生或护士并明确相关责任人。

检验科标本接收和处理制度

检验科标本接收和处理制度

检验科标本接收和处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确保“以病人为中心,以质量为核心”,重视标本的管理,规范标本的接收和处理程序,防止标本漏检或处理不当等,保障医疗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检验科标本接收管理工作。

三、制度内容
(一)标本接收
1. 接收标本严格实行核对制度,包括姓名、性别、年龄、科室、住院号、门诊号等。

2.标本是否符合要求,不合格者应及时通知并病房重留并作相应的登记。

3.急诊标本应及时查对,按急诊标本处理。

4. 门诊标本不需要进行标本签收,住院标本要进行标本签收。

5.对不合格标本按拒收制度进行。

(二)标本的处理制度
1.血清类标本检验后标本保存7 天,全血类标本保存24小时,以供必要时复查结果。

2.过保存期的血标本由保洁员进行清点、登记、打包后交医院废物专职人员送专业公司进行处理,并进行交接登记。

3.注射器针头放锐器盒中按锐器处理方法处理。

4.检验后尿液标本不作保留,尿液加入含氯消毒剂消毒2 小时处理后才能排放入下水道内。

使用后的一次性尿杯、试管用含
氯消毒剂喷洒消毒后,打包交医院废物专职人员送专业公司进行处理,并进行交接登记。

5.检验后大便标本不作保存,将龚便盒投入塑料桶中,加入含氯消毒剂喷洒消毒后打包交由医院废物收集人员送专业公司处理,并进行交接登记。

6.将涂有标本的载玻片或盛有标本的试管投入含氯消毒液中浸泡2 小时后交给医院废物专职人员送专业公司处理。

7 其他标本和培养物采用高压蒸汽消毒法消毒后,打包交医院垃圾收集人员处理,并进行登记。

医院检验科标本拒收拒检制度

医院检验科标本拒收拒检制度

医院检验科标本拒收拒检制度病人标本的正确采集是保证检验质量的前提,也是开展全面质量管理的重要环节,为了保证检验质量,特制订不合格标本的拒收、拒检制度,拒收拒检的不合格病人标本包括:
1.符合拒收拒检的不合格病人标本的范围:
1. 1未正确使用抗凝剂的血液标本。

1. 2严重溶血及严重脂血并影响检测结果的血液标本。

1. 3血液标本量不足于检测最小需要量的标本。

L4需要空腹抽血而未空腹的标本。

1. 5需要特殊处理而没有做到的血标本。

1. 6需防腐处理而未加防腐剂的尿标本。

1. 74小时尿标本未注明尿量的标本。

1.8未做到无菌处理的各种培养标本。

1.9经查对标本的病人姓名、年龄、性别、住院号、床号、及检验号联等不相符者。

1.10采集的标本将严重影响检验结果者。

1.11厌养培养标本未满足厌养要求。

2.拒收柜检程序
2.1对拒收拒检的不合格标本应登记在不合格标本处置记录本上。

2.2填写不合格标本处置单,并随同申请单送达病房。

2.3必要时电话告之相关科室医生或护士并明确相关责
任人。

院检验科标本接收、拒收标准与流程

院检验科标本接收、拒收标准与流程

北碚区中医院检验科标本拒收标准1唯一标识:指能标明标本唯一性的标志如条码和试管编码。

〈1〉无条码,〈2〉条码信息不全,〈3〉条码不清晰,〈4〉已接收的条码,〈5〉已作废的条码,〈6〉多个条码,〈7〉条码粘贴不正确标本。

〈8〉社区标本无试管编码和患者姓名2容器:指盛装样本的所使用器皿。

〈1>容器与条码上信息不符.如血凝用紫色管,大便杯接小便等3标本量:指标本的体积。

<1>标本量与条码标识的量的相差超过±10%(包含空管),<2>儿科患者生化,化学发光类标本相差超过±20%(包含空管)。

4采集时间:指标本的从原始状态到指定容器的时间.<1>无标本采集时间<2>生化血液细菌标本采集时间超过120分钟。

<3〉急诊标本采集时间超过30分钟.5标本类型:指标本的种类,如大便,小便,血液,胸腹水等<1〉标本的类型与条码上信息不相符。

6检验申请:指医生开具的检验项目。

〈1>标本类型选择错误,某种标本不适宜作医生开具的检验,如HPV DNA的标本类型为静脉血.〈2〉申请项目错误,患者不适用或本室未开展此项目.7抗凝标本凝集:指需抗凝的标本未抗凝或抗凝不充分有凝块.<1〉血凝、血常规、血型、糖化、BNP,血气分析,微量无素,血流变等标本有凝块。

8,其它:标本溶血,细菌标本受到污染、血气未密闭、24蛋白定量未加防腐剂.不合格标本的处理程序一,处理方式:方式①:退回护士站,重贴条码或重给标本采集时间方式②:所送标本按废弃标本处理,大小便标本直接丢弃,血液胸腹水等其它体液标本用红色记号笔打叉放在血常规已做标本架上,不得退回护士站方式③:在LIS230中退回,并选择退回原因,所送标本按废弃标本处理,大小便标本直接丢弃,血液胸腹水等其它体液标本用红色记号笔打叉放在血常规已做标本架上,不得退回护士站。

在本部计价系统—其它-检验申请退费-输入病人ID-选择需退费条码-退费.方式④:与医生协商,由采集者到检验科确认进行部分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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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棉检验科标本接收、拒收制度(标本验收标准)
一、标本接收
检验科派专人接收标本,检查是否合格并登记、签字:
1.核对检验单填写是否完整,如姓名科别、床号、性别、年龄、诊断和医生签名、日期等。

2.核对联号是否相符,检验目的是否清楚。

3.标本是否符合要求,不合格者应及时通知并病房重留并登记在相应的登记本上。

4.急诊标本应及时查对,并在登记本上记录收到时间和送检人并签字。

5.二门诊送来的标本应及时与送检者核对、接收,同时两人在登记本上签字、根据送检项目写清楚取报告的时间。

二、拒收拒检标本范围(验收标准)
1、未正确使用抗凝剂的血液标本。

2、严重溶血及严重脂肪血并影响检测结果的血液标本。

3、血液标本量不足于检测最小需要量的标本。

4、需要空腹抽血而未空腹的标本。

5、需要特殊处理而未做到的血标本。

6、需防腐处理而未加防腐剂的尿标本。

7、4小时尿标本未注明尿量的标本。

8、未做到无菌处理的各种培养标本。

9、经查对标本的病人姓名、年龄、性别、住院号、床号及检验联号
等不相符者。

10、采集的标本将严重影响检验结果者。

三、拒收程序
1、对拒收的不合格标本应登记在不合格标本处置记录本上。

2、填写不合格标本处置单,并随同申请单送达病房。

3、必要时电话告知相关科室医生或护士并明确相关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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