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化厂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焦化厂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焦化厂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焦化厂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焦化厂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制度示范文本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1目的

规范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落实生产安全事故责

任追究制度,防止或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2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焦化厂各类事故的管理职责、事故分

类、事故的调查处理、事故考核等内容。

本制度适用于焦化厂各类事故的管理。

3术语和定义

3.1生产(工艺)事故:违反生产工艺指标、岗位责

任、岗位操作规程或操作失误、违章指挥等,造成原料、

半成品或成品损失、产品不合格、设备或设施损坏、减产

或大系统非计划停车等。

3.2生产(工艺)故障:生产中因违反工艺指标、岗位责任、岗位操作规程或操作失误、违章指挥等,造成减产、主要设备跳车、原料、半成品或成品损失、产品不合格、工艺过程波动、设备或设施损坏、系统局部停车等,损失未达到事故的。

3.3设备事故:指设备或装置因非正常损坏造成停产、产量损失或修复费用达到规定数额的事件。

3.4设备故障:指设备或装置因非正常损坏造成产量损失或修复费用达到微小设备事故的;或者设备或装置丧失或降低其规定功能的事件或现象。

3.5爆炸事故:指由于爆炸造成企业财产损失或人员伤亡的事故。

3.6伤亡事故:指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等。

3.7火灾事故:凡在时间或空间上失去控制的燃烧所造

成的灾害。

3.8交通事故:指由于违反交通运输规则或其他原因造成车辆损害、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事故。

3.9质量事故:指产品质量(包括工程质量和服务质量)达不到技术标准和要求。

3.10环境污染事故: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经济、社会活动与行为,以及意外因素的影响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原因致使环境受到破坏,人体健康受到危害,社会经济与人民财产受到损失,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突发事件。

3.11直接责任人:其行为与事故的发生有直接关系的人。

3.12主要责任人:对事故发生起主要作用的人。

3.13领导责任者:对事故的发生负有领导责任的人。

4职责

4.1厂安全生产领导组负责全厂范围内轻伤事故、故障

的调查、分析、处理、责任认定,处理结果上报公司安环处。制定纠正及防范措施,并负责对事故、故障组织抢修、恢复生产。参与全厂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

4.2厂安环科在厂安全生产领导组的领导下,参与全厂各类事故、故障的调查处理,落实防范措施,并负责事故、故障的统计报告工作。

4.3部门(车间)

4.3.1配合各类事故、故障的调查。

4.3.2负责填写各类事故、故障报告表,组织实施与落实事故的纠正和预防措施。

4.3.3经常检查分析研究本部门(车间)生产过程中的薄弱环节,采取针对性预防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对员工进行培训教育,保证部门(车间)安全生产。

4.4事故调查

4.4.1负责调查事故、故障前生产系统设备的运行情

况,工艺指标(包括操作)的执行情况。

4.4.2负责调查人员伤亡、设备损坏、现场破坏、直接经济损失情况。

4.4.3分析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

4.4.4认定事故的性质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4.4.5提出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

4.4.6总结事故教训,制定类似事故重复发生的防范措施和建议。

4.4.7提交事故报告。

5管理内容与方法

5.1各类事故等级分类

按照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对事故定性及分级。

5.1.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

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以上”包含本数,“以下”不包含本数,下同)

5.1.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5.1.3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5.1.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5.1.5微小事故:是指无死亡、重伤人员,直接经济损失在1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微小事故分为四级:轻伤事故、一级非伤亡事故、二级非伤亡事故、三级非伤亡事故。

5.1.5.1轻伤事故:损失工作日低于105日的失能伤害。

5.1.5.2一级非伤亡事故: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为一级非伤亡事故

①直接经济损失在50—100万元(含100万元)的;

②发生火灾直接经济损失10—20万元(含10万元)的;

③其他认定为性质恶劣、情节特别严重的非伤亡事故。

5.1.5.3二级非伤亡事故: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为二级非伤亡事故

①直接经济损失在10—50万元(含50万元)的;

②压力容器、运转设备发生爆炸的;

③有毒有害气体容器及管路泄漏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

④发生火灾直接经济损失1—10万元(含1万元)的。

5.1.5.4三级非伤亡事故: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为三级非伤亡事故

①直接经济损失在1—10万元(含10万元)的;

②发生火灾直接经济损失2000—10000元的;

③其他认定为性质达到三级非伤亡事故的。

5.2故障:无人员伤亡,直接经济损失在1万元以下涉险事故、未遂事故等安全事件(如生产事故征兆、非计划停工、异常工作、泄漏等)。故障分为重大故障、较大故障、一般故障。

5.3事故、故障的报告与响应

事故、故障报告应及时、准确,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瞒报。

5.3.1事故、故障的最先发现者除立即做出应急处理

外,还应用最快捷的方法向本单位领导和调度报告,事态较严重本单位处理有困难时可直接向厂领导报告。

5.3.1.1事故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立即启动相应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抢救,防止事态扩大,保护事故现场,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同时向厂领导和安环科报告。如果事态无法控制由厂领导向公司相关部门报告。

5.3.1.2报告者要说清事故单位、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事故性质、危险程度、有无人员伤亡等。

5.3.1.3事故、故障抢险时不能破坏事故、故障现场,影响事故、故障的调查取证工作,如影响抢险时,对现场进行标识、照相、录像。

5.3.2事故、故障的调查处理

事故、故障的调查执行“四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职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

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

在事故、故障有效控制后,由厂安全生产领导组组织内部相关单位进行调查,对事故、故障的直接经济损失进行统计,并根据直接经济损失认定事故类别。如事故、故障的发生与其他单位有关,则由公司事故、故障主管部门组织相关部门对直接经济损失进行统计。

5.3.2.1发生较大及重大以上事故由公司总经理组织公司相关部门成立事故调查组,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

5.3.2.2发生微小和一般事故由公司主管领导组织各部门成立事故调查组,召集事故相关责任单位负责人、当事人进行事故调查、原因分析,按照责任划分对事故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认定,并对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针对事故发生的原因制定纠正及防范措施;组织对事故进行抢修恢复生产工作。

5.3.2.3发生故障由厂安全生产领导组组织相关人员成立事故调查组,组织内部相关部门对故障进行调查处理,对故障责任人进行责任认定,提出处理意见,并根据故障引发原因制定纠正及预防措施,组织各项措施的实施及恢复生产工作。

5.3.2.4各部门(车间)配合各类事故、故障的调查分析,吸取事故、故障教训,开展事故、故障设备维修及系统的开、停车工作。

5.3.2.5事故调查组职责:

①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和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等情况;

②认定事故的性质和事故的责任;

③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和预防措施的建议;

④提交事故调查报告。

5.3.3事故分析

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制度 为了及时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安全生产事故,积极采取预防措施,预防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之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事故分类 1.生产(工艺)事故:指生产过程中,由于违犯工艺规程作法或操作不当等造成原料、 半成品或成品损失的事故。 2.设备事故:指设备因非正常损坏,造成停机时间产量损失或修复费用达到规定数额 的事故。 3.品质故事:指产品质量(包括工程质量和服务质量)达不到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的故 事 4.交通事故:指工作期间或因公外出由于违反交通运输规则或由于其它原因,造成车 辆损坏,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事故。 5.火灾事故:指凡失去控制并对财物和人身造成损害的燃烧现象,都为火灾事故。 6.爆炸事故:指由于爆炸,造成国家财产损失或人员伤亡的事故。 7.凡蓄意制造的事故,称为破坏事故。 8.伤亡事故:指企业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或因此导致 死亡的事故。 9.环境污染事故:由于生产、使用贮运或其它因素造成有毒、有害气体、液体或固体 废弃物超标排放,使大气、水体、土壤、人及其它植物等自然环境受到损害,为环境污染事故。 第二章.事故管理 生产(工艺)事故由各部门负责管理,产品质量事故由质管部负责管理,交通事故、伤亡事故由行政人事部、安全科负责管理;设备事故由维修组负责管理;火灾事故、爆

炸事故和环境污染事故由安全科负责管理。各部门应按分类管理的要求,调查、统计存档。 工业安全小组安全科负责全公司各类事故的综合统计,各部门应按时将事故情况报送安全科。 第三章.事故报告 1.事故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任何、车间、部门、班组和个人事故不得迟报、漏报、慌报 或者瞒报。 2.发生一般安全事故发生,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尽快报告班组长,班组长应于当天上报部门负责人 及安全科。夜班发生事故,则在次日由当班班长委托接班班长上报部门负责人及安全科。 3.发生工伤事故事故伤者三日必须内填写“员工工伤事故登记表”交安全科,如伤者因伤不能填 写,应由所在班组班长代为填写。 4.外派出差人员发生重大工伤事故或重大无工伤事故应由本人或委托他人实时电话报告所在部 门相关人员或部门负责人,所在部门相关人员随即告知安全科、行政人事部,安全科上报公司工业安全小组组长,由工业安全小组组长根据事故严重程度,决定是否召开临时安全会议。临时安全会议由工业安全小组组长主持,行政人事部经理、部门经理、安全主任参加,讨论是否安排事故调查人员前往事发地调查,将讨论结果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5.发生重伤、死亡事故,现场其它人员应现场人员要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进行自救或互救。立即 6.逐级或直接报告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立即上报公司工业安全小组组长,并赶赴现场, 组织救护,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7.发生重伤、死亡事故,公司相关负责人应及时如实向南湾街道安监办报告。 第四章.事故调查 1.重大事故发生后,由公司工业安全小组组织相关人员成立事故调查组,配合政府事故调查机构 对事故进行调查。 2.事故调查组履行下列职责: (1)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 (2)认定事故的性质和事故责任; (3)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焦化厂安全教育制度(通用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焦化厂安全教育制度(通用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焦化厂安全教育制度(通用版) 1、凡劳资、组织部门接收的新职工和参观学习、代培人员、外委施工人员、临时工,(季节性临时工和固定临时工),厂内调岗人员必须经安全科及时进行三级安全教育,逐级填写安全教育卡片,上一级没有进行安全教育,下一级单位不准接收。教育结束后,由本人签字,送安全科和车间存档,未进行三级安全教育者不得分配上岗。 2、安全教育内容: 1)厂级教育:对新入厂的职工,安全科组织进行安全教育,教育时间不少于24学时,对转岗、混岗及休假超过15日以上的职工,安全科负责进行8—16学时的安全教育并考试合格 安全教育主要内容是焦化厂概况,生产工艺流程和设备状况,各项规章制度,危险因素及安全要点,劳动防护用品用途及正确使用方法等

2)车间教育,新职工或调岗作业人员及返岗人员,车间在接到厂安全教育考核合格通知书后,由车间主任或车间安全员组成,时间不少于24学时的车间安全教育,并考核合格。 车间教育主要是车间概况,生产工艺特点和设备状况,历年来的事故教训,车间安全管理制度,车间及相关的危险区域、危险源点,预防各种伤害的安全防护知识,车间发生事故等案例教训等。 3)班组教育:班组安全教育,新职工或离岗、返岗、转岗人员到岗位开始工作之前,由班组长或班组安全员组织进行不少于24学时的安全教育,并做好“三不伤害”互保联保的协议签定工作,并按技术要求期满后方准独立作业。 班组安全教育主要是班组作业环境状况,所辖设备性能特点,安全装置及作用和维护。本岗位安全规程、岗位标准化作业标准和班组安全活动规定。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保管。本班组发生的事故和险肇事故教训等。 4)班前安全教育:讲当班工作中须请注意的安全问题,上一班安全生产情况,并安排好安全互保人员。

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制度 为加强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0生产安全事故定义 生产安全事故是指在生产经营领域中发生的意外的突发事故,通常会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使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中断的事件。 2.0事故分类 2.1按事故性质分为: 2.1责任事故:由于人的失误、失职及管理原因造成的事故。 2.2自然灾害事故:人力不可抗拒的非人为因素造成的事故。 2.3破环事故:有预谋的人为破坏事故、事件。 2.2按事故内容分为: 2.2.1重大险情事故:发生事故的条件已经具备,或者虽然发生了事故,但因某种原因侥幸或者因处理及时得当而未造成财物损失和人员伤亡的事故。 2.2.2交通事故:所属车辆在因公驾驶过程中所造成的车辆损坏、物资损失及人员伤亡事故。 2.2.3设备事故:机械、工艺、动力、运输等设备、设施及仪器、仪表、工具的非正常性损坏,造成造成财产损失或影响生产的事故。 2.2.4人身伤亡事故: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和生产有关的人身伤亡事故。 3.0事故处理程序 事故处理不论大小均应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和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职工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 3.1事故紧急处理 事故发生时,当事人和现场工作人员应认真做好报告、抢救和保护现场等事项。

3.1.1一旦发生事故,当事人及现场工作人员要立即向事故发生部门、安全管理部门或有关领导报告(发生火灾,应先报火警);同时立即设法控制事故蔓延和抢救伤员。 3.1.2现场保护:事故发生后,要立即封锁保护现场,除抢救需要外,禁止无关人员入内,防止人为或自然因素破坏现场。因抢救急防止事故扩大,必须移动现场物品的,要做出标记,绘制现场简图并写出书面记录或进行现场录像拍照。未经安全管理部门或事故调查组现场勘查同意,不得以任何借口、理由擅自清理现场。 3.1.3有关领导及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要立即组织抢救,重大事故要迅速组成临时抢救领导小组,统一指挥。 3.2事故报告 3.2.1当事人或现场人员应向事故单位报告,单位应向安全管理部门报告,重大事故可直接报告给领导。 3.2.2一般事故应在发生事故后当日内报告到有关部门,重、特大事故应立即报告。 3.2.3需要向地方政府部门报告的,按国家有关规定,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报告。 3.2.4严禁谎报、瞒报事故。 3.3事故调查 3.3.1设备事故由技术部门负责调查,人员伤亡及其他事故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组织。 3.3.2一般及较大事故由事故单位组织调查安全管理部门可派人参加调查;重大事故由安全管理部门组织调查;特大事故案国家有关规定进行。 3.3.3事故调查组及调查人员在事故调查中,有权向事故发生单位有关部门、人员了解相关情况和索取有关资料,各部门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 3.3.4调查组职责:负责搜集有关资料,证明材料,查明事故发生的过程、性质、原因、人员伤亡及经济损失情况,分析事故责任,确定主要责任者,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编写事故调查报告。 3.3.5事故调查报告的内容:事故经过,基本事实,原因分析,怎人分析,结论,处理意见,改进措施及其他相关附件。 3.3.6调查报告须经全体调查组人员签名,并提交事故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和主

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制度通用范本

内部编号:AN-QP-HT628 版本/ 修改状态:01 / 00 In A Group Or Social Organization, It Is Necessary T o Abide By The Rules Or Rules Of Action And Require Its Members To Abide By Them. Different Industries Have Their Own Specific Rules Of Action, So As To Achieve The Expected Goals According T o The Plan And Requirements. 编辑: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制度通用范本

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制度通用范本 使用指引: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团体或社会组织中,需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并要求其成员共同遵守,不同的行业不同的部门不同的岗位都有其具体的做事规则,目的是使各项工作按计划按要求达到预计目标。资料下载后可以进行自定义修改,可按照所需进行删减和使用。 为加强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及时报告、分析、调查和处理生产安全事故,落实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积极采取预防措施,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保证安全生产,根据《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一、事故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 二、发生事故后,负伤者或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项目经理、科室负责人等有关责

安全事故责任追究管理制度

目的: 为了更深入地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认真落实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执行国家电力公司《安全生产规定》,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项目部将执行《严肃追究安全事故的行政责任制度》,保障员工在施工过程中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依据《国家电力公司安全生产奖惩规定》、《内蒙电力集团公司(关于安全事故中领导干部责任追究的规定)、《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公司安全事故责任追究管理规定》,根据电力建设和现场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内蒙古第二电力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托电项目部。 说明: 1、本制度只限用于施工现场的安全事故。 2、安全事故的责任追究依照本制度执行。 3、责任追究中的附带经济处罚依照《项目部奖惩制度》或公司《安全奖惩办法》执行。 4、党政领导实行同奖同罚的原则。 5、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文件相抵触时,以上级文件为准。

1、术语解释: 1.1记录事故(符合以下条件的事故) ①职工受伤,但伤情甚微,未造成歇工或歇工未满一个工作日的事故。 ②已发生的威胁人身安全的危险事件,未造成人身伤害的未遂事故。 ③已发生的性质恶劣,严重威胁人身安全的危险事件,但未造成人身伤害的严重未遂事故。 1.2轻伤及轻伤事故: ①肢体轻伤是指造成人员伤残或某些器官功能性或器质性轻度损失,表现为劳动能力轻度或暂时丧失的伤害。一般指受伤害职工歇工在一个工作日以上,但够不上重伤者。 ②轻伤事故是指一次事故中只发生轻伤的事故。 1.3重伤及重伤事故: ①重伤是指造成职工肢体残缺或视觉、听觉等器官受到严重损伤,一般能引起人体长期存在功能障碍或劳动能力有重大损失的伤害。 ②重伤事故是指一次事故中发生的重伤(包括伴有轻伤),无死亡事故。 1.4死亡事故和重大伤亡事故: ①死亡事故是指一次事故中死亡1-2人的事故。

焦化厂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为加强公司安全管理,确保安全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关于“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的规定,为贯彻落实《劳动法》和国家各项安全法规、制度和标准,保护国家财产,保证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促进生产的发展。根据我公司的具体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各单位职工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的各项规定,相互督促,严禁违章指挥,杜绝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生产纪律。 各单位应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为各项工作创造安全卫生的劳动条件,实现安全、文明生产。 各单位要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全面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安全技术和安全教育工作,管理和消除事故隐患,防止事故的发生。 各单位除贯彻、执行本制度外,还必须同时严格执行国家、各部市委和上级的各有关安全法规、制度和标准。

一安全管理网络图 二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 管理内容与要求 本公司各级人员和职能部门(车间)都要熟悉掌握本单位的生产特点及安全状况。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组织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令、法规和规定。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时,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即“五同时”。 (二) 安全生产委员会、各级人员及职能部门安全职责

1. 安全生产委员会组成 安全生产委员会由总经理担任主任,总工程师任副主任,成员由安全技术处、设备科、生调科、车间等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2. 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全生产职责 ⑴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法令和上级有关指 示、规定。 ⑵贯彻“安全第一”和“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劳动保护,做到安 全生产和文明生产。根据上级规定,结合本单位生产中存在高温、易燃、易爆、易中毒的特点,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标准。 ⑶负责审查、审核、批准年度安全生产计划及企业长远安全生产规划。 ⑷负责审查、审核、批准重大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 ⑸负责新建、改建、扩建、新产品项目的“三同时”审查。 ⑹参加对重大事故的调查,分析并提出处理意见。对安全工作有突出 贡献的予以表彰和奖励。 ⑺组织安全检查,掌握安全生产动态,指导与改进安全生产工作。 ⑻推广应用安全生产现代化管理和新技术。 (三) 总经理(第一责任者)安全生产职责 1. 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2. 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 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4. 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5. 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为强化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效防止和减少事故发生,建立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依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一、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度 (一)认真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主体责任。 (二)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三)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具体负责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的组织协调、督查督办、整改验收、资料汇总和报表填报工作。 (四)明确本单位所属各相关管理各岗位从业人员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职责,并认真落实。 (五)自觉接受、积极配合安全监管部门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督查和指导,不得拒绝和阻挠。 二、事故隐患定期排查分析制度 (一)实施事故隐患排查与安全生产检查相结合,定期排查与经常性排查相结合的原则。 (二)每月组织一次定期排查,排查工作由单位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带领安全生产管理部门人员进行。相关管理部门和下属单位每月不少于一次开展定期排查。 (三)每月召开一次事故隐患排查分析会议,会议由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召集,相关管理部门负责人、下属单位负责人及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参加。会议对隐患排查治理 工作进行分析、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并做好会议记录。 三、事故隐患治理和监控制度(一)对排查出的各类事故隐患,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及相关管理部门、下属单位分级建立《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登记台

帐》。 (二)对一般事故隐患,由隐患所在的部门、下属单位负责人组织立即整改。整改难度较大或需一定数量的资金投入,由隐患所在部门、下属单位编制隐患整改方案,经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审核、单位负责人批准后组织实施,并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验收。 (三)在事故隐患整改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对暂时难以停产或者停止使用的相关生产储存装置、设施、设备,应当加强维护和保养,防止事故发生。 四、重大事故隐患管理制度 (一)对排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组织本单位技术人员和专家或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进行评估,确定事故隐患的类别和具体等级(一级重大、二级重大、三级重大),并提出整改措施建议。 (二)对评估确定为重大的事故隐患,及时填写《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报告表》经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单位盖章后,报当地主管部门(市、县(市、区)直属企业)或市安全生产监管部门(驻扬单位)。 (三)及时组织编制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1、隐患概况; 2、治理的目标和任务; 3、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4、经费和物资的落实;

焦化厂生产调度管理制度详细版

文件编号:GD/FS-3373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焦化厂生产调度管理制度 详细版 The Daily Operation Mode, It Includes All Implementation Items, And Acts To Regulate Individual Actions, Regulate Or Limit All Their Behaviors, And Finally Simplify The Management Process. 编辑: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焦化厂生产调度管理制度详细版 提示语:本管理制度文件适合使用于日常的规则或运作模式中,包含所有的执行事项,并作用于规范个体行动,规范或限制其所有行为,最终实现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文档所展示内容即为所得,可在下载完成后直接进行编辑。 总则 第一条为强化生产调度工作,保证生产组织系统高效、有序、顺畅进行,最大限度发挥生产能力,提高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生产调度工作的基本任务是以生产经营计划为依据,在生产领域中科学、均衡地组织生产,及时发现,研究和处理生产活动中出现的问题,确保生产计划的全面完成。 第三条生产调度人员要全面了解焦化厂的生产工艺流程和岗位职责流程及生产经营情况,对焦化厂生产经营活动进行合理安排和协调,以使生产系统达到高效率,获得最佳经济效益。

第四条生产调度工作必须妥善处理产量与质量、效益,生产与安全等关系。 第二章生产调度组织系统 第五条焦化厂的调度指挥系统包括以厂长为首以调度室(生产科)为中心、由各车间、科室领导和技术人员参加的调度管理网。 第六条调度室最根本的任务是负责全厂生产组织,组织协调物料平衡,依据生产计划,保证生产均衡、有序、顺畅的进行。 第七条日常调度工作必须坚持集中统一的原则,在厂长领导下,对全厂的生产活动进行集中指挥、统一调度。 第八条各生产单位及有关部门,每天早会必须按时和如实向调度室汇报本部门当天的工作情况和存在问题,并认真贯彻、落实调度会议和调度室发出的

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制度范文

安全生产事故管理 制度

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办法 一、为了强化安全生产事故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感,制定本办法。 二、发生事故后,安环办应根据有关规定启动应急预案,积极救援,努力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三、本办法所称安全事故,包括生产安全事故、铁路行车安全事故、道路交通事故、设备事故、火灾事故、危化品事故、职业病危害事故、环境污染事故以及对社会造成影响的其它安全事故。 四、事故分类 (一)安全事故分类 1.轻伤事故:只有轻伤的事故; 2.重伤事故:只有重伤及以下的事故; 3.一般事故(指一次死亡1-2人的事故); 4.重大事故(指一次死亡3-9人的事故); 5.特大事故(指一次死亡10-29人的事故); 6.特别重大事故(指一次死亡30人以上的事故)。 (二)设备、财产损失事故分类: 1.一般事故:直接经济损失2-30万元; 2.重大事故:直接经济损失30-100 万元的事故; 3.特大事故:直接经济损失100-500万元以上的事故; 4.特别重大事故: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的事故。 五、事故发生后,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安环办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如实报告总经理,并如实报告当地政府安全生产监管部门。

六、安环办负责人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及时报告公司领导和相关部门。 七、安全事故报告规定 (一)轻、重伤事故:事故发生后,轻伤应在10日内,重伤5日内报安全监管部门。 (二)死亡事故 1.一般伤亡事故发生后,安环办应立即报告总经理,总经理应向地方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2.重大伤亡事故发生后,总经理立即向地方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3.特大及以上伤亡事故发生后,立即向地方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八、事故发生后,安环办应立即启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保护事故现场,采取有效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 九、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严格按程序开展事故调查,为按照“四不放过”的要求处理事故提供有力的保证。 十、事故发生后,安环办应组织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 事故调查组工作职责: 1.协助政府部门、安环办开展调查(一般死亡及以上的事故); 2.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过程、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情况,确定事故性质,查明责任项目部和主要责任者; 3.提出防止事故方法; 4.提出事故处理意见;

焦化厂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制度(通用版)

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焦化厂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制度 (通用版)

焦化厂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制度(通用版)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安全第一" 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1目的 规范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落实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防止或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2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焦化厂各类事故的管理职责、事故分类、事故的调查处理、事故考核等内容。 本制度适用于焦化厂各类事故的管理。 3术语和定义 3.1生产(工艺)事故:违反生产工艺指标、岗位责任、岗位操作规程或操作失误、违章指挥等,造成原料、半成品或成品损失、产品不合格、设备或设施损坏、减产或大系统非计划停车等。 3.2生产(工艺)故障:生产中因违反工艺指标、岗位责任、岗位操作规程或操作失误、违章指挥等,造成减产、主要设备跳车、原料、半成品或成品损失、产品不合格、工艺过程波动、设备或设施损坏、

安全事故管理规定

安全事故管理规定 一、事故的分类和分级 凡在临时经营场所区域内或作业过程中发生的人员伤亡、物资财产损失均称为临时经营场所事故。按事故类型分为:爆炸事故、火灾事故、设备事故、生产作业事故、交通事故、人身伤亡;按事故性质分为责任事故、非责任事故或破坏事故。 二、事故报告 1、发生事故后,事故当事人或发现人应立即报告安全生产主管和主管公司的有关领导,紧急情况要报警;伤亡、中毒事故,应保护现场并迅速组织抢救人员及财产;重大火灾、爆炸、跑油事故,应组成现场指挥部,防止事故蔓延扩大。 2、凡属二级及以上事故,临时经营场所应立即报告主管公司,主管公司在事故发生后15小时内将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起因、经过、造成的后果、初步分析、已采取措施等情况报省(区、市)公司,省(区、市)公司应在事故发生后20小时内,以电话、电报或传真方式及时上报相关部门。

3、由于油品质量、跑油、火灾、爆炸等原因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事故,应迅速报安全生产主管。 4、发生涉及死亡的特大、重大和一级事故,应积极配合调查部门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隐瞒、拒绝。 三、事故调查 1、外包工程乙方发生的事故,由乙方负责组织调查、处理。 2、临时经营场所应配合事故调查部门进行调查,提供有关资料,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拒绝。 四、事故处理 1、事故调查和处理要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未受到处理不放过。

2、因忽视安全生产、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造成事故的,由企业主管部门或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 定,对企业负责人和事故责任者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谎报、故意拖延不报、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或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调查以及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由主管公司按规定给予责任人行政处分。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制度

---------------------------------------------------------------范文最新推荐------------------------------------------------------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有效处置安全生产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根据《安全生产法》,结合本州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的应急预案,系指安全生产事故预案。应急预案管理应按照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原则,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监督、指导应急预案的制定、培训、演练和宣传教育等工作,协调相关应急预案的衔接关系,对应急预案所涉及的资源和保障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第三条应急预案必须经制定单位组织论证和审查,并经实施应急预案有关单位认可,由制定单位发布,印送与应急预案实施有关的单位。生产经营单位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应急预案的适用范围;(2)事故可能发生的地点和可能造成的后果;(3)事故应急救援的组织机构及其组成单位、组成人员、职责分工;(本文来源:文秘114 http://***4)事故报告的程序、方式和内容;(5)发现事故征兆或事故发生后应当采取的行动和措施;(6)事故应急救援(包括事故伤员救治)资源信息,包括队伍、装备、物资、专家等有关信息的情况;(7)事故报告及应急救援有关的具体通信联系方式;(8)相关的保障措施;(9)与相关应急预案的衔接关系;(10)应急预案管理的措施和要求。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报送上一级政府及其安监部门备案;政府各部门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报送同级人民政府及其安监部门备案。第五条生产经营单位所 1 / 3

焦化厂生产调度管理制度实用版

YF-ED-J7384 可按资料类型定义编号 焦化厂生产调度管理制度 实用版 In Order To Ensure The Effective And Safe Operation Of The Department Work Or Production, Relevant Personnel Shall Follow The Procedures In Handling Business Or Operating Equipment. (示范文稿) 二零XX年XX月XX日

焦化厂生产调度管理制度实用版 提示:该管理制度文档适合使用于工作中为保证本部门的工作或生产能够有效、安全、稳定地运转而制定的,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设备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下载后可以对文件进行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使用。 总则 第一条为强化生产调度工作,保证生产组织系统高效、有序、顺畅进行,最大限度发挥生产能力,提高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生产调度工作的基本任务是以生产经营计划为依据,在生产领域中科学、均衡地组织生产,及时发现,研究和处理生产活动中出现的问题,确保生产计划的全面完成。 第三条生产调度人员要全面了解焦化厂的生产工艺流程和岗位职责流程及生产经营情况,对焦化厂生产经营活动进行合理安排和协

调,以使生产系统达到高效率,获得最佳经济效益。 第四条生产调度工作必须妥善处理产量与质量、效益,生产与安全等关系。 第二章生产调度组织系统 第五条焦化厂的调度指挥系统包括以厂长为首以调度室(生产科)为中心、由各车间、科室领导和技术人员参加的调度管理网。 第六条调度室最根本的任务是负责全厂生产组织,组织协调物料平衡,依据生产计划,保证生产均衡、有序、顺畅的进行。 第七条日常调度工作必须坚持集中统一的原则,在厂长领导下,对全厂的生产活动进行集中指挥、统一调度。 第八条各生产单位及有关部门,每天早会

焦化厂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实用版

YF-ED-J8782 可按资料类型定义编号 焦化厂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实用版 In Order To Ensure The Effective And Safe Operation Of The Department Work Or Production, Relevant Personnel Shall Follow The Procedures In Handling Business Or Operating Equipment. (示范文稿) 二零XX年XX月XX日

焦化厂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实用版 提示:该管理制度文档适合使用于工作中为保证本部门的工作或生产能够有效、安全、稳定地运转而制定的,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设备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下载后可以对文件进行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使用。 1目的 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杜绝“三违”减少事故,确保安全生产。 2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参与生产的全厂各部门及员工的奖励、违规违章处罚。 本制度适用于全厂安全生产奖惩管理。 3管理内容与方法 3.1总则

3.1.1为保护员工身体健康,防止事故发生,实现安全生产,根据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结合焦化厂生产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3.1.2每位员工都必须遵守焦化厂各项规章制度,完成生产和工作任务,对本职工作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所有员工对他人的违章行为有制止和向上级反映的义务。对领导违章指挥有拒绝执行的权利。 3.1.3违反本制度的行为,不论是否产生后果,均应承担责任,按本制度给予处罚。情节严重的、屡教不改的可以加重处罚,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3.1.4在日常的安全检查中,在同一部门(车间)一个月内查出违章2起(含2起)以上,对该部门(车间)负责人处罚100元,对

生产安全事故(事件)管理制度

生产安全事故(事件)管理制度 为规范生产安全事故(事件)的报告、处置、调查处理与统计分析、生产安全事故(事件)回顾,明确生产安全事故(事件)主体责任、落实责任追究、强化生产安全事件事故警示教育,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国务院令【2007】第493号《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总局令第21号《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办法》、(GB/6443-1986)《企业职工伤亡事故调查分析规则》、(GB6441-86)《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国务院令【2003】第375号《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1、目的:规范生产安全事故(事件)的报告、处置、调查处理与统计分析、生产安全事故回顾,落实生产安全事故(事件)主体责任,提高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对矿山及所属工程公司在生产过程中已发生的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做到“四不放过”,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 2、适用范围:项目部各矿属单位和各工程公司(队)的生产安全事故(事件)管理。 3、生产安全事故(事件)定义 3.1、事件: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事故,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害等称为事件。 3.2、事故:可造成人员死亡、伤害、职业病、财产损失或其他损失的意外事件称为事故。 3.3、生产安全事故:是指在生产经营领域中发生的意外的突发事件,通常会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使正常的生产生活活动中断。 3.4、一般(小)事故:指没有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其他损失小的其他事故(含未遂事故:指没有造成实际上的伤害后果、财产损失或其他损失的事故)。 3.5、设备事故凡正式投入生产运行的设备(含机械设备、电气设备及供电线路、各类管道等),在生产过程中,不论何种原因(除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外)造成设备损坏,设备不能运行着,或由于单位设备原因直接造成动力中断,造成生产突然中断者,皆称为设备事故。 3.6、较大涉险事故是指 ; ; ; ; ; 3.7轻伤事故:指只有轻伤的事故。 3.8重伤事故:指只有重伤的事故。 3.9死亡事故:指一次事故中有死亡人的事故。 注: ·轻伤,指损失工作日为一个工作日以上(含1个工作日),105个工作日以下的失能伤害; ·重伤,指损失工作日为105个工作日以上(含105个工作日)的失能伤害,重伤的损失工作日最多不超过6000日; ·死亡,其损失工作日定为6000日,这是根据我国职工的平均退休死亡年龄计算出来的。 ,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焦化厂安全作业证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焦化厂安全作业证管理制 度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焦化厂安全作业证管理制度示范文本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1、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太钢集团临钢焦化厂作业人员安全作业 证的管理。 2、安全作业证种类 2.1厂长、主管生产副厂长、安全科长、专职安全员的 省级以上安全管理机构培训机构合格证; 2.2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 2.3安全作业证; 2.4特殊作业的安全作业证 2.4.1动火审批证; 2.4.2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 2.4.3动土安全作业证;

2.4.4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 2.4.5高处安全作业证; 2.4.6吊装安全作业证; 2.4.7断路安全作业证; 2.4.8设备内安全作业证。 3、安全作业证颁发机关和管理单位 3.1 2.1所涉及人员由省级安全培训机构颁发培训合格证; 3.2 2.2所涉及人员由临汾市安全监督管理局颁发; 3.3 2.3所涉及人员由安全科颁发; 3.4 2. 4.1、2.4.2、2.4.5、2.4.8所涉及作业证安全科管理; 3.5 2. 4.3、2.4.4、2.4.7所涉及作业证由机动科管理; 3.6 2. 4.6所涉及作业证由生产科管理。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制度及调查处理制度 (最新)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制度及调查处理制度 (最新) 为了及时报告、调查、处理、统计员工伤亡情况,及时采取有效预防措施,最大限度地防止和减少伤亡事故,项目部及架子队必须依照国家法律和企业规章制度,严肃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和统计工作。 一、事故报告 1、报告内容:事故发生单位、工程名称、项目类别、时间、地点、简要经过、伤害人数、损失情况和所采取的应急措施。 2、报告时间:发生工伤事故项目部应在二十四小时内用电话、电传向公司领导、安环部、社管中心报告。发生死亡及以上事故由所在单位在事故发生后1小时内传真或电话报至指挥部安环部,再由指挥部安环部报公司安质处。发生事故后一周内向指挥部安环部报送初步事故调查书面报告。 3、重大、特大事故发生后,按规定报告,同时应按“应急预案与响应控制程序”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以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事故调查 轻伤、重伤事故,由项目部安全管理负责人或指定工程、安质、工会等部门人员进行调查。死亡及以上事故按《安全生产法》、《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 三、事故分析 1、发生伤亡事故后,必须对事故原因进行全面的调查,分析确定事

故的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事故的直接原因是指机械、物质或环境的不安全状态以及人的不安全行为。事故的间接原因包括技术和设计上的缺陷,安全技术教育、培训不够,劳动组织不合理,没有安全操作规程或不健全对现场工作缺乏检查或指导错误等。 2、根据直接原因、间接原因分析,确定事故中的直接责任者、间接责任者;再根据这些责任人在事故发生中的作用确定主要责任者、重要责任者、一般责任者,并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 四、事故现场调查组成人员: 1、轻伤、重伤事故,由项目部指派生产、技术、安全、工会等有关人员组成调查组。 2、死亡事故,由项目部或公司领导带队,由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人员组成调查组,会同所在地政府劳动、公安、工会有关人员进行事故调查。 3、重大及以上死亡事故,由公司总经理或总经理指派其他领导带队,组织公司有关业务处(室)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 五、事故调查程序: 1、现场处理:事故发生后,项目经理部要组织救护受伤害者,采取有效措施制止事故蔓延扩大。认真保护事故现场,凡与事故有关的物体、痕迹、状态,不得破坏。为抢救受伤害者需要移动某些物体时,必须做好标志。 2、物证搜集:现场物证包括:破损部件、碎片、残留物、致害物的位置等。现场搜集到的所有物件均应贴上标签,注明地点、时间、

焦化厂生产调度管理制度(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焦化厂生产调度管理制度 (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3334-37 焦化厂生产调度管理制度(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总则 第一条为强化生产调度工作,保证生产组织系统高效、有序、顺畅进行,最大限度发挥生产能力,提高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生产调度工作的基本任务是以生产经营计划为依据,在生产领域中科学、均衡地组织生产,及时发现,研究和处理生产活动中出现的问题,确保生产计划的全面完成。 第三条生产调度人员要全面了解焦化厂的生产工艺流程和岗位职责流程及生产经营情况,对焦化厂生产经营活动进行合理安排和协调,以使生产系统达到高效率,获得最佳经济效益。 第四条生产调度工作必须妥善处理产量与质量、效益,生产与安全等关系。

第二章生产调度组织系统 第五条焦化厂的调度指挥系统包括以厂长为首以调度室(生产科)为中心、由各车间、科室领导和技术人员参加的调度管理网。 第六条调度室最根本的任务是负责全厂生产组织,组织协调物料平衡,依据生产计划,保证生产均衡、有序、顺畅的进行。 第七条日常调度工作必须坚持集中统一的原则,在厂长领导下,对全厂的生产活动进行集中指挥、统一调度。 第八条各生产单位及有关部门,每天早会必须按时和如实向调度室汇报本部门当天的工作情况和存在问题,并认真贯彻、落实调度会议和调度室发出的各项调度指令,不得迟误。 第九条焦化厂实行调度长负责制,由调度长行使对企业日常生产的指挥权,必要时可直接调度到班组和岗位。 第十条调度指令具有权威性,基层单位和有关部

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制度

内蒙古健隆生化/淀粉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制度 (试运行) 编号:JL-AQ-2 起草部门:安全管理部 审核: 审批: 生效日期:

内蒙古健隆生化/淀粉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制度 编号:JL-AQ-2 一、目的 规范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实施安全责任追究,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 二、原则及适用范围 1.按“四不放过”(不查明事故原因不放过、事故责任人和群众没有受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没有受到处罚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调查处理,杜绝类似事故发生。 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人身伤亡或者经济损失的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 三、内容

内蒙古健隆生化/淀粉有限公司1.事故的类型及等级划分 根据造成事故发生的原因及后果不同将事故分为:伤亡事故、火灾事故、爆炸事故、职业病事故等。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将事故划分为不同的等级。 1.1 伤亡事故 企业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为伤亡事故。 具体是指职工在本岗位劳动或虽不在本岗位劳动,但由于企业的设备和设施不安全,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不良或个人行为因素,以及企业领导指派到企业外从事本企业活动所发生的人身伤亡(轻伤、重伤、死亡)事故。 1.1.2轻伤事故:指一次事故中只发生轻伤的事故。 轻伤:指造成职工肢体伤残,或某器官功能性或器质性程度损伤,表现为劳动能力轻度或暂时丧失的伤害。一般指受伤职工歇工在一个工作日以上,计算损失工作日(参见《事故伤害损失工作日标准GB/T15499》)低于105日的失能伤害,但够不上重伤者。 1.1.3重伤事故:指一次事故发生重伤(包括伴有轻伤),无死亡的事故。 重伤:指造成职工肢体残缺或视觉、听觉等器官受到严重损伤,一般能引起人体长期存在功能障碍,或损失工作日(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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