菌(毒)种管理制度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菌(毒)种管理制度
菌(毒)种管理规定
为了保证毒种、菌种合理安全使用,防止其扩散成为污染源,特制定本制度:
一、菌(毒)种的管理
1、保存菌(毒)种的实验室要有严格的安全管理措施、专门的管理人员和安全的存放条件。
2、新引进的菌(毒)种不得被其他微生物污染并进行毒价、效价和活性的测定,新引进的
菌种尚须进行纯化和生化鉴定。
3、菌(毒)种的调出和使用需经中心领导批准。
4、不得将菌(毒)种擅自带离实验室,一经发现,经予以严惩。
二、菌(毒)种的保存
1、建立《菌(毒)种保存登记卡》,其内容包括:名称、来源、取出/存入数量、使用/繁殖
日期、毒(效)价、繁殖细胞或动物、保管实验室、保管人、剩余量、最小库存等。每
个菌(毒)种一卡,长期保存。
2、根据菌(毒)种的特性选择适宜的保存方式和温度,保存要用小剂量密封瓶并做好标记。
3、根据情况,定期进行毒价和效价测定,对毒价、效价下降的应及时复壮。
4、冻干保存的菌(毒)种,每年做一次活性检查,必要时重新繁殖、冻干。
5、每次使用、繁殖菌(毒)种都要在《菌(毒)种保存登记卡》上记录。剩余量达到或接
近最小库存量时必须进行立即繁殖;发现菌(毒)种变异或退化时应及时报告,并查明
原因。
6、丢失、遗失、私自对外泄露菌(毒)种以及造成其失去活性的,按重大责任事故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