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农业大学学生活动场地与物品借用管理暂行办法
学生组织举办讲座借用学校教室申请表-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华南农业
华南农业大学备注:1.为面向学生办理借用教学大楼教室时间,其余时间不办理;2.学校只提供星期五晚上、星期六、星期日的教室供学生借用,其余时间不提供场地安排。
学生社团及班级所借用的教室不得从事商业、影视及其他违法的活动。
3.如需用到教室多媒体设施的,必须填写此表一式两份,一份交教务处教务科,一份交现代教育技术中心;涉及到意识形态的讲座,还需一份交保卫处备案。
4.根据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规定,要使用教室的多媒体设施请到电教中心咨询。
5.学生借用教室时间一般限于3-16周。
6.供学生举办各类大型讲座等的教室情况见下表。
可供学生举办各类大型活动、讲座等的教室列表关于借用学校公共教室举办各类讲座的暂行规定随着我校招生规模的扩大,学生社团举办的各类活动、讲座繁多,为保证我校学生的学习时间和维护我校的教学秩序,确保校内文化、学术交流活动的积极健康有序地开展,进一步规范举办各类讲座借用学校公共教室的管理,根据《华南农业大学关于举办讲座、报告会、论坛的有关规定》(华农党发【2002】29号)及学校的其他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所借用的教室不得举办具有下列倾向的活动、讲座等。
①违背国家宪法和四项基本原则的;②危害国家统一、安全和利益,泄露国家机密的;③煽动民族分裂,破坏民族团结的;④宣扬色情、淫秽、迷信、暴力或传教活动,以及其他危害社会公德的;⑤带营销性质的商业宣传活动和带有商业性质的各类讲座、培训班的;⑥不利于学校稳定和发展大局的;⑦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
第二条凡涉及思想意识形态、形势政策的报告会、讲座和论坛,如果主讲人为校外人士的,主办单位至少应提前一周将有关主题、内容、主讲人基本情况、听众范围、举办地点和时间、学院党委的意见以书面报学校党委宣传部审批方可借用学校公共教室。
第三条凡涉及思想意识形态、形势政策的报告会、讲座和论坛,如主讲人为校内人员,应经主讲人所在单位和主办单位党委(直属党支部)同意并签定意见方可借用学校公共教室。
校学生社团联合会场地及物品借用相关规定
校学生社团联合会场地及物品借用相关规定前言为了使社联公共物品管理和借用更趋规范化、科学化,使各社团活动能够顺利进行,同时也为了有效提高社联与社团间工作的效率,更好地服务于广大社团,推进社联制度的建设与完善,我部门特在此列下相关规定。
一、场地与物品借用的规范化(一)申请时间的统一请各社团将活动策划书提前2个星期交给社联主席团,经审核通过后,提前1星期将要申请的物品、课室等物资告知社联人力资源部相应干部(人力资源部每周的周一周二接受申请信息),届时我们会汇总各种物资申请统一到指导老师那里申请,所以请各社团务必事前做好活动的计划与物资借用的安排。
(二)社团分类及其对应负责人的明确学生社团共分为三大类,分别为学术类、文娱类及体育类。
为了做到分工的明确,提高工作的效率和避免工作中出现混乱,请各社团明确自己所属社团类别,并知道其相应负责人,以便工作的顺利进行。
现将各类别社团相应负责人联系方式列出如下:社团类别社联相关负责人主席团大二大一学术类肖洋(656399)叶晓彬(610605)方建桦(650458)(保险学社、管理学社、银行实践社、英语俱乐部、心协、法学会、粤港文化协会)梁国栋(683620)(除上面列明的其他学术类社团)文娱类黄释莹(657935)余嘉颖(618787)陈碧云(659657)体育类陈雪(680978)谢骏(675989)林宏锋(681028)二、场地与物品的借用与申请(一)课室申请1、可供申请的活动时间段除了按上课时间段(周末活动不予批准)选择以外,还有多个连续的时间段供选择:上午:第1—4节;下午:第5—7节;晚上:第8—11节;白天:第1—7节;全天:第1—11节2、普通课室的申请可申请的普通课室有:1栋的301-305、401-405,7栋的负101和负102,其中1栋301和401均可容纳94人,7栋负101和负102均可容纳119人,其他课室可容纳55人。
3、多媒体课室申请可申请的多媒体课室有:北阶101-104(均为244座),北教B201-B204(均为192座)*申请多媒体课室注意事项:①学院多媒体教室主要承担全校多媒体教学任务和学术报告活动,原则上禁止带有商业活动性质的活动和讲座;②多媒体课室只可申请用于大型活动或讲座,类似培训、会议、比赛等活动请申请普通课室;③学院多媒体教室举办活动时,不准随便布置场地、张贴横幅和装饰品,不准在墙面贴透明胶布,活动结束时必须清理干净现场。
物品借用流程
物品借用流程其他部门管理物品院团委管理物品注:1、院团委管理物品包括:舞台、音响、会议话筒、地毯、席卡、礼仪服装、演出服装、志愿者服装、引导牌、木制课桌(25张)、方凳(100张)、小推车。
2、其他常用物品管理部门:院办:桌布、折叠椅、颁奖托盘、投影仪、幕布、干花; 后勤处:花草、长拖线板(2.5平方); 学工处学生事务管理中心:轻质课桌。
3、物品借用应提前3天办理完毕手续,并前往有关部门落实情况。
4、物品借用期间由借用部门负责保管,除不可抗原因外,发生遗失、损坏,一律照价赔偿。
5、物品使用完毕,应在借期内及时归还,否则后果自负。
6、社团联合会自有物品,由秘书处建立《物品借用清单》,参照上述规定办理。
社团使用活动场地借用器材管理制度教室申请社团使用非多媒体教室的申请步骤:1.到校社联秘书处凭活动申请书填写教室申请单(非多媒体教室)一式两份;2.携带一份教室申请单到教务处秘书处协调;3.将具体教室及时间即使到校社联秘书处反馈给校社联。
社团使用多媒体教室的申请步骤:1.院网站看活动教室是否被申请,;2.到院社联秘书处交活动申请;3.如活动被批准,社联秘书处开一式3份的教室申请单;4.携带3份教室申请单到教务处秘书处申请;5.一份自留,一份给物管,另一份交回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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悬挂横幅、海报申请社团申请悬挂横幅步骤:1.到校社联秘书处交活动申请;2.社团查看活动是否被校团委批准;3.如活动被批准,则开一份悬挂横幅的申请单。
(横幅内容不得出现商业性质内容)4.携带横幅、海报及申请单到行政楼保卫处秘书处,经批准后方可悬挂,张贴。
2013年华南农业大学学生会物资申请表
华南农业大学学生会物资借用流程图阅读《华南农业大学学生会物资借用流程图》,带好相关文件(见下两框的要求)于每周一至周五中午—到华山学生活动中心室校学生会财务部处进行预约申请。
阅读《华南农业大学学生会物资借用须知》,自行下载并填写《华南农业大学学生会物品借用申请表》,签名并盖上申请单位所属学院、行政部门公章(社团需盖社联公章)。
申请单位必须于周一至周五中午—借用申请表、押金(押金收取明细详见《华南农业大学学生会物资借用押金细则》)到华山学生活动中心室校学生会财务部处进行申请登记。
成功办理手续后凭财务部回执在周一到周五:—:和:—:这两个时间段凭回执领取物资,领取物资后在批条上坐好登记,并自行保管好回执。
物资用完后或者预约归还时间已到期,必须及时归还到学生会财务部,同时做好登记,归还时间为周一到周五:—:和:—:并凭回执于周一至周五中午:—:到华山学生活动中心室校学生会财务部处领回押金。
华南农业大学学生会物资借用须知第一条借用方须为院级以上单位(因此在申请表上需加盖院级以上单位的章印,社团需加盖社联印章),不对班级、部门及带营销性质的商业宣传活动和带有商业性质的各类活动外借物品。
第二条物品借用必须使用校学生会物资借用申请表的统一表格(网页下载见百度文库,搜索:年华南农业大学学生会物品借用申请表);申请表须经借用单位审批。
第三条校学生会物品借出事务办理由校学生会财务部负责,归还事务办理由校学生会财务部与保安处共同负责。
财务部负责手续流程,保安负责物资的实际借出与归还。
第四条借用手续办理时间为周一至周五的中午:—:,地点在华山新学生活动中心办公室。
如无紧急情况其他时间一律不予办理。
物资的实际借出与归还可在学生会正常值班时间内完成。
最早可提前一周提交申请表格预约借用物品,不受理提前超过一周的预约。
最早可提前两天搬运物资。
(注:各组织必须在回执有效期内来领取所借物资,过期视回执作废。
第五条归还物资和完成归还手续(即领回押金)需在两天内完成,特殊情况需知会物资管理总负责人。
学校场地借用管理规定
学校场地借用管理规定一、背景介绍学校场地是一个重要的资源,它为学校的各类活动提供了必要的场所。
然而,学校场地借用管理的不规范会给学校和学生带来一系列问题。
因此,学校需要制定一套完善的场地借用管理规定,准确明确规定借用流程、条件和责任,以确保场地的合理利用和学校活动的顺利进行。
二、借用流程1. 提交申请:借用者应提前向学校相关部门递交借用场地的申请。
申请应包括活动名称、时间、地点、用途、预估参加人数等信息。
2. 审批程序:学校相关部门将对借用申请进行审核,确认借用申请是否符合学校规定。
如符合,则进行下一步审核。
3. 签订协议:学校与借用者双方签订借用协议,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以及场地保护和维护责任。
4. 缴纳保证金:借用者应在活动前支付一定金额的保证金,用于赔偿因活动而造成的场地损坏或其他违规行为。
5. 活动进行:借用者按照场地使用约定进行活动。
三、借用条件1. 学校相关活动:学校场地主要用于学校自身的教学、科研、文化活动等,因此,首先应保证学校自身所需活动的正常进行。
2. 合法合规:借用活动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违反社会道德和法律法规的规定。
3. 安全保障:借用者需提供合理的安全保障措施,确保参与活动的人员的安全。
4. 场地保护:借用者应确保场地整洁,不损坏场地设施设备,同时应正常使用场地设备。
四、借用规定1. 借用时长:学校场地借用一般根据活动的具体需求确定,但不得超出学校规定的时间范围。
2. 借用期限:借用者一般只能在规定的时间段内借用场地,不得在规定之外使用。
3. 优先权:学校内部的活动享有优先借用权,其他外部组织和个人需在学校核准之后才能进行借用申请。
4. 使用规范:借用者需遵守学校的管理规定,不得从事危险、违法或违反学校章程的活动。
五、责任规定1. 借用方责任:借用者应对借用场地进行保护和维护,不得有任何破坏行为。
2. 学校责任:学校应对借用活动进行监督管理,确保借用者活动的顺利进行并保障场地的完好。
【最新】大学生社团备品使用、借用管理办法
大学生社团备品使用、借用管理办法
1、大学生社团联合会财产由各部门分别管理,办公室负责监督,各部开展活动需借用社团联合会器材的,应先写借条,内容包括部门、所借物品理由、需借用时间。
凭借条到办公室登记后方可取用。
登记内容还应写明经手人、登记人。
如需借用音响器材,则应由院团委老师批准后方可使用。
2、院社联财产均属院团委所有,任何个人不得私自取用或将其外借。
3、院社联以外单位借用社团联合会器材时,借条上应加盖公章。
由主席团成员签名同意后,方可借用。
使用时应妥善保管,如有损坏按价赔偿。
4、借用时间一般不超过一周。
如情况特殊,可作适当调整。
5、每学期末,由办公室重新登记社团联合会财产,除因公耗损外,若有损坏或遗失,由持有部门折价赔偿。
大学生活动中心管理规定
大学生活动中心管理规定在大学校园中,学生活动中心被视为一个重要的场所,为学生们提供了一个展示才艺、交流情感、提高技能、放松身心的平台。
为了更好地管理和规范大学生活动中心的使用,我校针对该中心的管理制定了一套管理规定。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阐述我校大学生活动中心管理规定的具体内容。
一、场地预约与使用大学生活动中心内的场地分为室内和室外场地。
学生组织或个人在使用场地前需提前预约。
预约方式分为线上和线下两种,以方便学生选择。
预约时需提供活动名称、时间、人数、活动内容等详细信息,并保证活动内容符合校方相关规定。
使用时需按时开始和结束,并遵守中心内的规章制度,保持场地的整洁和安全。
二、设备借用和维护学生在使用活动中心时,可以根据需要借用中心内的设备,如音响、投影仪等。
设备借用需提前申请,并在规定时间内归还。
借用时需对设备进行检查,如发现任何问题或损坏,应及时向相关部门报修或赔偿。
同时,学生在使用设备时应正确操作,保护设备的寿命和功能。
三、安全管理大学生活动中心的安全管理是非常重要的。
中心内设有专门的安保人员,负责维持场所安全和秩序。
学生在入场前需通过安保检查,不得携带危险物品进入。
同时,学生在活动过程中应注意安全,确保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如发生紧急情况,应立即向工作人员报告,并按照相关指示进行应对。
四、宣传和促销大学生活动中心是学生展示才艺的重要场所,因此宣传和促销是必不可少的一项工作。
学生在前期可以通过线上和线下的方式进行宣传,吸引更多的人参加活动。
同时,在活动当日,学生应制作宣传资料,并在活动中心内进行宣传。
为了规范宣传行为,学生应遵循校方的相关规定,不得进行虚假宣传或侵犯他人权益的行为。
五、活动策划与执行大学生活动中心举办的活动需要提前策划和执行。
学生在策划活动时应考虑到观众的需求和中心的实际情况,合理安排活动内容和时间。
同时,学生应仔细安排活动的执行流程,确保每个环节的顺利进行。
在活动结束后,学生应进行总结与反馈,以提高活动的质量和效果。
华南农业大学真维斯学生活动中心101室借用制度
阅读活动中心借用流程,到华南农业大学学生会财务部查阅最近两周内的借用情况,预订申请。
阅读《真维斯学生活动中心101室使用承诺书》,签名并盖上申请单位所属学院、行政部门公章(社团需盖社联公章,并交至社联办公室,再由社联办公室统一交上)。
财务部按照提交申请的时间顺序对申请进行审批,并将审批电话结果通知申请单位。
成功申请场地的单位于每周二、四中午12:30—14:04交押金后(押金收取明细详见《真维斯学生活动中心101室借用须知》第三条)及承诺书至真维斯学生活动中心101室一楼112财务部值班人员。
之后凭财务部回执于活动当天要求保安开放学生活动中心并上交回执。
活动结束后,经保安检查相关设备确认无损后可取回回执,并凭回执于周二、四中午12:30—14:00到校会财务部领回押金。
(申请单位填写)申请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场地用途借用场地时间年月日至填写规则一律要求按照备注所写年月日至年月日至是否已阅读《申请流程》是否已阅读《借用权责》押金是否需要使用场内桌椅银码申请单位所属组织意见签名(盖章)年月日申请范围及要求:1 真维斯学生活动中心101室只限院级或院际以上的组织借用(社团需交至社联办公室再统一交上),不接受商业活动场地申请。
2 申请单位最多可提前12天,逢每周二、周四中午12:30—14:00校学生会值班时间提交场地申请。
3 一个申请单位一周内最多只能申请两次场地(包含彩排时间),每次最多能申请三个时间段。
场地使用时间段分为:早上7:30—12:00,下午14:30—18:00,晚上19:00—22:00。
4 押金收取明细详见《新学生活动中心借用须知》第三条。
5 若需使用音响、灯光、麦克风等设备,需自行联系蚂蚁办公室。
6 此借用条例最终解释权归为华南农业大学学生会所有。
7 对于学校行政机关,如后勤处、科技处等学校机关的场地申请,我们将考虑其活动的重要性,在一定程度上给予场地申请的优先权。
(财务部填写)基本信息申请单位负责人用途押金是否需要使用场内桌椅银码时间年月日(上午、下午、晚上)年月日(上午、下午、晚上)年月日(上午、下午、晚上)借出单位意见负责人:(签章)年月日负责人:(签章)年月日负责人:(签章)年月日场地使用后检查情况:保安签名:押金领取人:押金退还人:日期:1.真维斯学生活动中心101室只限院级以上的组织借用,不允许个人以及其他商业性活动借用。
公共活动场所使用管理办法
公共活动场所使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TDCQ校区正常的教学、科研、工作秩序,加强校区室内外公共活动场所的有效管理,保障各项活动有序举行,结合校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场所日常管理第二条本办法所指公共场所是指校区内可供人员聚集开展活动的室内外场所,包含:(一)室内场所大学生活动中心、艺术中心演艺剧场、艺术中心演艺剧场外大厅、主楼报告厅、主楼22 楼会议室、行政楼会议室、艺术中心多功能厅、大学生科技活动成果展示厅及根据特定需要向TDCQ校区管委会申请的其他场所。
(二)室外场地樱花广场、艺体广场、国旗广场、东区体育馆北广场及需要向TDCQ校区管委会申请的其他场所。
第三条TDCQ校区内公共活动场所的日常管理工作主要由TDCQ校区管委会党政办公室负责,部分场所委托校团委管理。
主要职责:(一)负责制定活动场所的管理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管理措施;(二)负责有关单位、团体申请借用公共活动场所的审批工作;(三)负责督促、检查、指导举办方按照管理要求实施活动。
第四条由TDCQ校区管委会直接负责管理的场所有:(一)室内场所大学生活动中心、艺术中心演艺剧场、艺术中心演艺剧场外大厅、主楼报告厅、主楼22 楼会议室、行政楼会议室以及根据特定需要向TDCQ校区管委会申请的其他场所。
(二)室外场地艺体广场、国旗广场及需要向TDCQ校区管委会申请的其他场所。
第五条由TDCQ校区管委会委托校团委管理的场所有:(一)室内场所艺术中心多功能厅、大学生科技活动成果展示厅。
(二)室外场地樱花广场、东区体育馆北广场。
第六条各活动场所功能如下:(一)室内场所1.大学生活动中心:主要承担院级活动和学生组织活动;2.艺术中心演艺剧场:原则上只承办校级以上演出、会议类活动;3.艺术中心演艺剧场外大厅:原则上只承办校级小型招聘会;4.主楼报告厅:原则上只承办校级以上会议类、讲座类、竞赛类活动;5.主楼22 楼会议室:原则上只承办校级以上会议;6.行政楼会议室:学校各单位会议;7.艺术中心多功能厅:各级学生团体组织的娱乐活动、小型文艺演出以及学习讲座等非商业活动;8.大学生科技活动成果展示厅:展示我校大学生科技活动成果,接待参观。
2024年校园活动场地借用规定
20XX 专业合同封面COUNTRACT COVER甲方:XXX乙方:XXX2024年校园活动场地借用规定本合同目录一览1. 借用场地范围与条件1.1 借用场地范围1.2 借用条件2. 借用流程2.1 申请借用2.2 审批流程2.3 借用确认3. 借用时间与地点3.1 借用时间3.2 借用地点4. 借用场地设施与服务4.1 场地设施4.2 配套服务5. 借用费用与支付方式5.1 借用费用5.2 支付方式6. 借用场地押金与退还6.1 押金金额6.2 退还条件与流程7. 借用场地的管理与维护7.1 管理责任7.2 维护责任8. 借用场地的使用规范8.1 活动内容规范8.2 场地保护规范8.3 安全规范9. 违约责任与处理9.1 违约行为9.2 违约处理10. 争议解决方式10.1 协商解决10.2 调解解决10.3 法律途径11. 合同的生效、变更与解除 11.1 合同生效条件11.2 合同变更11.3 合同解除12. 保密条款12.1 保密内容12.2 保密期限12.3 泄露后果13. 合同的签署与份数13.1 签署方式13.2 份数与保存14. 其他约定14.1 特别说明14.2 附加条款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借用场地范围与条件1.1 借用场地范围本合同所指场地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主教学楼广场、篮球场、足球场、羽毛球场、乒乓球室、多功能厅等。
具体场地以甲方实际提供为准。
1.2 借用条件乙方须为合法注册的校园组织或个体,具有明确、合法的活动目的和内容。
乙方须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借用手续,并遵守本合同各项条款。
第二条借用流程2.1 申请借用乙方应提前至少十五个工作日向甲方提出借用场地申请,填写《场地借用申请表》,并提供乙方组织资质证明、活动计划等相关材料。
2.2 审批流程甲方应在收到乙方申请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并将审批结果通知乙方。
如审批通过,乙方须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内与甲方完成场地借用合同的签订。
关于校学生会各类物品借用的暂行规定
关于校学生会各类物品借用的暂行规定关于校学生会各类物品借用的暂行规定自校学生会部分物资对外借用后,随着借用单位增多、借用率升高,导致校学生会物品短缺、损耗等情况,为保证校学生会物品在满足各单位需求的同时,物品的借用更加有序化、规范化,更好地对校学生会物品进行管理,根据校学生会的有关条例,特制定本规定。
借用单位在借用物品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此条例,并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借用手续。
一、为避免校学生会物品使用率过高,导致物品损坏而影响其他单位的需求,借用方须为院级以上单位,不对班级、部门及带营销性质的商业宣传活动和带有商业性质的各类活动外借物品。
二、物品借用申请表必须使用校学生会统一表格——《华南农业大学学生会物品借用申请表》(网页下载/stdunit);申请表须经借用单位审批。
不用校学生会统一表格或没有借用单位意见的,一律不予外借。
三、借用负责人必须为借用组织委员以上职务。
在借用及归还物品时请务必认真填写《校学生会物品借用登记本》的资料,包括借用人姓名、联系方式等。
校学生会查收物品时一概以《校学生会物品借用登记本》的登记情况为依据。
四、为确保校学生会物品能够尽量满足各单位需求,校学生会对各单位借用的物品实行总量控制,各单位可借用物品的多少依据具体情况而定。
借用方不得将物品转交其他组织,如违反规定将由最初借用方担负全责。
五、借用物品必须交付一定押金,押金数额见附表。
借用方必须对校学生会物品负责,如有损坏或丢失,借用方担负全责,并视情况扣除押六、交付押金后索取校学生会的物品借用回执,并凭回执到保安值班室领取物品。
七、校学生会物品借用期最长为三天,借用方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归还,不得超出借用期限,如超出时间则没收全部押金。
八、校学生会物品借出方必须为校学生会办公室委员,其他人员一律不能外借物品,《校学生会物品借用登记本》必须由办公室委员填写。
九、校学生会物品借出及归还时间为周一、周三、周五中午值班时间(12:30—14:00),其他时间一律不予外借及归还。
学院借用操作说明
学院借用操作说明网上办事流程图1、进入登陆页面(三种方式)①进入校团委官网、点击左上角网上办事。
②关注微观川农、点击学工在线内的校团委网上办事。
③直接输入网站:/index/login2、输入账号密码和验证码登录3、物资借用流程①点击物品(服装)借用②校区选择对应校区、点击“编辑借用清单”选择需借用物资。
③对需要的物资进行勾选,点击下一步。
④输入借用物资的数量后点击确认。
⑤对应输入相关信息后点击使用时间进行选择借用的时间。
⑥选择好日期后、点左下角选择时间确定具体的时间。
⑦最后确定信息无误后点击提交,弹出查询码。
将此查询码截图或复制保存下来,在借用时作为确定身份的唯一凭证。
(若遗忘或丢失可通过历史记录查询,详细见最后,)⑧在主界面右上角点击查询,查询界面输入查询码和学号并选择借用类申请查询是否通过审核。
⑨通过审核后可去对应助管处凭借用的学号和查询码交押金证件并登记。
4、场地借用流程①点击场地借用②选择校区、借用场地并选择借用的时间。
③确定好时间后点击检测、确定该时间段是否被借用。
④若显示为该时间段可以被预约即可以借用该时间段。
若显示为该时间段已有预约即此时间段该场地已经被借用,请选择其他时间或更换场地。
⑤填写好相关信息后点击提交。
(若信息填写不完整无法提交、一个学号只能同时借用一个场地,需借用归还后才能再次借用。
)⑥弹出查询码。
将此查询码截图或复制保存下来,在借用时作为确定身份的唯一凭证。
(若遗忘或丢失可通过历史记录查询,详细见最后,)⑦在主界面右上角点击查询,查询界面输入查询码和学号并选择预约类申请查询是否通过审核。
⑧通过审核后可去对应助管处凭借用的学号和查询码交押金证件并登记。
5、团组织关系介绍信(需要校团委名义出具的)①点击团组织关系介绍信②按要求填写相关内容、点击提交。
③填写申请人信息。
④弹出查询码。
截图或者复制此查询码作为后面查询是否审核通过并打印团组织关系信的唯一凭证。
(若遗忘可通过历史记录查询)⑤主页面点击右上角查询,输入查询码和学号选择普通类申请查询是否通过审核。
学校设施借用规定
学校设施借用规定校园设施是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重要支撑,对于提供优质的教育资源和满足学生需求至关重要。
为了合理、有效地管理校园设施的使用,学校需要制定借用规定,确保设施的公平分配和合理利用。
本文将从不同角度探讨学校设施借用规定的相关问题。
I. 借用对象范围与条件校园设施的借用对象主要包括学校内部的各个部门、教职员工和学生。
借用设施需要符合以下条件:1. 学校部门:各个部门可以根据自身工作需要,申请借用相关设施。
申请时需要提供具体的借用目的、使用时间和活动计划等。
2. 教职员工:教职员工在备课、开会、进行科研等活动时可以借用设施。
借用范围以及时长应与教职员工的工作需要相符。
3. 学生:学生可以在课余时间,借用设施进行兴趣活动、社团活动等。
学生借用设施需要有指导老师或相关负责人监督,并做好安全措施。
II. 借用流程和时限学校设施的借用需要经过一系列的流程,以保证公平和规范。
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环节:1. 提交申请:借用者需要向设施借用部门提交申请,并填写相应的借用申请表。
表格应包含申请人信息、借用时间和借用目的等。
2. 审核评估:设施借用部门将对申请进行审核,并评估借用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审核过程中需与借用者沟通,澄清申请详情。
3. 借用批准:通过审核后,设施借用部门向借用者提供借用批准。
借用者在借用时间前凭借用批准书到指定地点领取设施钥匙等。
4. 借用归还:借用结束后,借用者需要按照约定时间和方式归还设施、钥匙等。
如有损坏,需负责修复或赔偿。
III. 设施借用的秩序与管理为保证设施的正常使用和维护,学校需要建立健全的设施借用秩序和管理机制。
1. 使用时段:学校可以设立设施借用的使用时段,分配给不同的借用对象。
这样可以避免设施过度使用和冲突。
2. 设施保管:借用者在借用设施期间应妥善保管,严禁私自更换、移动设备。
如有问题或损坏,及时汇报设施借用部门。
3. 设施维护:学校设施借用部门应定期维修、检查设施,保证其正常运转。
华南农业大学启林南互联党建工作室借用管理细则
启林区学生活动借用启林南学生成长服务中心党建工作室管理细则总则2013年10月,为更加突出社区工作的整体性,加强各学院的资源互补和分享,食品学院、林学院、农学院和生命科学学院共同合作,成立了实施自我服务、自我管理的学生社区管理和服务团队——启林南学生成长服务中心(以下称“中心”)。
让学生充分参与到宿舍区的管理,增加学生对社区的认同感和归属感,致力于建设一个更加和谐团结的社区。
本着丰富启林南区学生活动,加强启林南学生社区党务建设,以及提高学生爱护中心财物和安全意识,合理利用中心党建工作室的原则,特制定本细则。
分则一、适用范围:启林南学生成长服务中心党建工作室。
二、适用对象:(1)原则上是优先考虑启林南宿舍区各学院各系学生党支部,社区内各学生组织也可借用工作室。
(2)人数要求:10-60人,不在该人数范围内的学生活动不得借用工作室。
三、申请时间需提前2天以上申请,特别紧急情况需临时借用工作室,需指导老师出示意见。
四、借用人资格:借用人需是各党支部书记(含副书记)、学生组织部长(含副部长)级以上。
五、活动资格:借用教室的活动必须是经过指导老师同意,并且合法合理,遵守学校和各学院的规定。
六、借用和适用流程(1)填报:一式两份填写《启林南学生成长服务中心党建工作室借用申请表》。
注意,必须要严格填写表格,指导老师必须签名。
出现欺骗性内容将视情况轻重处分。
(2)申请与审核:具备教室借用资格学生负责人到中心办公室向其所在学院的社区辅导员老师申请。
----------专业最好文档,专业为你服务,急你所急,供你所需-------------注意:借用时间为每周二上班时间(8:00-18:00)、周四上班时间(8:00-18:00),其他时间不办理(审核通过者需找到中心值班理事现场登记)。
(3)盖章:社区辅导员老师审核通过,并确定借出工作室后,需加盖中心办公室公章。
并将申请表裁开,一份交到中心值班办公室,以作记录。
注意:每份申请表必须加盖公章,否则不予承认。
学生活动场地使用规定
学生活动场地使用规定1. 学生活动场地使用的背景和问题学校是一个培养学生全面发展的地方,为了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学校通常会提供一定的学生活动场地。
然而,在实际使用中,学生活动场地的使用也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由于缺乏规范的使用指导,很多学生对场地使用规定不够清楚,导致经常出现场地被占用而无法使用的情况。
其次,对于场地的保养和管理也不够到位,导致部分场地设施的损坏和破坏。
还有一些学生对场地的使用扰乱了正常教学秩序,影响了其他学生的学习和休息。
2. 学生活动场地使用规定的目的和意义学生活动场地使用规定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学生正常使用场地,并维护场地设施的完好。
通过制定规定,可以明确场地使用的时间、方式和篇度,从而避免冲突和纠纷的发生。
规定还可以强调学生对场地的保养和管理责任,培养学生的团队合作意识和责任感。
此外,规定还可以对场地使用行为做出限制,保证学生的学习和休息不被干扰,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
3. 学生活动场地使用的时间规定为了保证学生的正常学习和休息,学校应该设定学生活动场地的使用时间规定。
一般来说,学生活动场地在学校放学后、周末和假期可以开放给学生使用。
如果学校有必要安排特殊活动或需要进行场地维修,可以临时关闭场地,但应提前通知学生。
4. 学生活动场地使用的方式规定学生活动场地的使用方式规定包括预订和借用。
对于场地使用的预订,学生可以提前向有关部门或老师提交申请,并在规定时间内得到批准。
借用场地时,学生需要填写借用申请表,并遵守相关使用规定。
5. 学生活动场地使用的篇度规定为了避免学生活动场地被占用过度而无法给其他学生使用,学校应设定一定的场地使用篇度规定。
例如,每个学生或组织在一定时间内只能预订或借用场地一次。
同时,对于连续使用场地的情况,学校可以设定每次使用的时间限制,以便给其他学生留出使用机会。
6. 学生活动场地使用的管理和保养责任学校应当明确学生对场地使用的管理和保养责任。
学生在使用场地时应当自觉遵守使用规定,妥善保管场地设施,不得有意或无意破坏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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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农业大学学生活动场地与物品
借用管理暂行办法
为活跃校园文化气氛,更好地服务学生,加强学生活动场地及物品借用管理,特制定《华南农业大学学生活动场地及物品借用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办法所指学生活动场地为学生社区公共场地、饭堂公共场地、教学公共场地、体育场地以及宣传品(海报、横幅、展板、电子屏)投放场地等;学生活动物品为公用折叠桌。
第二条上述学生活动场地及物品由校党委宣传部、学生处、校团委、教务处、后勤处、体育部全权负责,统一由华南农业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以下简称“校社联”)协调管理。
凡符合本办法要求,按照规定程序申请并获批准的学生活动,可以免费使用有关场地及物品。
第三条学生活动场地及物品主要用于学校开展各类校园科技、文化、艺术等活动使用。
活动内容要求积极向上,能反映时代主题,弘扬时代发展主旋律,有利于青年学生的身心健康发展。
第二章使用申请程序
第四条拟使用场地及物品的学生组织,应在使用场地及物品前一周,填写相应申请表,向所属单位提出申请,申请经所属单位审查合格后,由学生组织提交至场地管理部门审批。
其中体育场地由体育部审批,教学场地由教务处审批,学生社区场地由学生处公寓管理服务中心审
批,饭堂门口场地由校团委审批,宣传品投放场地(横幅)由校党委宣传部审批。
若各学生组织预定的活动场地与校级临时性重要活动发生冲突时,以校级活动为先。
第五条具体申请流程及要求详见附件1-8。
第三章使用规定及纪律
第六条学生组织应确保在公共场地开展的活动为非商业行为,遵守场地使用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配合场地或物品管理人员的工作,不得随地吐痰和乱扔杂物、废纸、饮料瓶等,活动结束后,保证活动场地整齐洁净。
第七条申请单位应自觉爱护场内各种设备、设施,严禁故意破坏公共物品,若出现设备设施的人为损坏,应由场地申请单位负责赔偿。
第八条申请单位应担负起场地安全保卫及维护场内活动正常秩序的责任,活动开展不得影响校内教学活动的正常开展和同学们的日常休息。
第九条宣传品的内容要求积极向上,不得为纯商业宣传,不得未经相关单位批准乱贴、乱挂、乱放。
第四章违规记录及处理
第十条场地借用单位随意更改活动时间、活动内容或者取消活动,未按规定至校社联办理相应申请手续,场地管理部门有权停止其当学期的借用申请。
第十一条违反场地使用规定、场地活动纪律的学生组织,校社联按违规项目、次数对其进行违规记录,情节严重者加重处理直至停止其
相关借用。
第十二条校社联每周汇总上一周违规记录,同时通报相应单位,并公布于校社联网页及公告栏。
若学生组织当学期内累计违规两次,则以第二次违规记录后开始暂停该单位30天内的借用申请。
学期结束后违规记录清零,新学期重新记录。
第十三条宣传品的投放要按规定经相应部门批准,按规定时间、地点投放,不按规定时间、地点投放的,经校社联查实,予以摘除并取消该单位的此项申请使用权,情节特别严重的,报主管部门予以通报批评。
第五章附则
第十四条以上规定由校团委、校社联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