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全案品牌服务合同参照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年度品牌服务合同
品牌客户:(甲方)
服务公司:长沙华卓品牌营销策划有限公司(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协作、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一、双方以品牌全案全年制形式合作
合作期自 2014年月日至年月日。
二、双方的主要工作及职责
A、甲方:
1. 由甲方提供企业、产品的有关资料;甲乙双方共同收集市场的有关资料,以确保乙方资讯的全面性,从而有利于品牌策划、设计、推广及服务工作的开展;
1. 及时督促、积极配合、按时提供反馈意见,确保工作进度;
2. 及时支付相关款项,确保乙方工作的正常开展。
B、乙方:
深入甲方服务系统,一方面系统思考并完成甲方品牌形象塑造工作;另一方面针对甲方品牌中发展提供包括品牌在内,产品的定位/开发/包装和策略制定系统工作。
三、针对当前行业与市场发展现状,为甲方产品提供系统品牌方案,
对外:形成品牌形象的统一品牌识别。
对内:系统完成产品与品牌发展的策略性系统执行工作。
包括:A/品牌定位策略;B /品牌形象策略;C/产品形象策略
具体工作细分为:
(一).市场发展定位及年度推广战略
a.消费者需求探测,消费趋势研究;(产品功能与消费,产品功能与环境等思考研究。)
b.品牌发展分析;(思考品牌发展模式,形成独特的品牌推广概念体系。)
c.品牌发展定位(确立品牌发展定位,发展品牌发展的定位支撑体系。)
d.品牌年度发展规划和营销推广;(确立年度的品牌发展思路和营销推广战略。)
( 二 ).打造具备产业高度的领导品牌形象的发展策略及形象规划
a.品牌形象发展研究;(基于行业的形象诉求研究)
b.品牌形象发展定位;(确定品牌形象的市场发生标准和信号)
c.品牌标识图形延展;(品牌形象发展定位下的品牌标识延展与优化)
e.新形象在包装系统的开发与整合应用;(新的包装规格设计和组合包装设计)
f.终端宣传物料体系的开发和设计实施;(海报、吊旗、横幅、单页等)
(三).市场行销传播
a. 共同完成产品资料的梳理与整合;
b. 共同完成相对应的产品市场分析和概念梳理;
c. 共同完成形象产品、利润产品、阻击产品等相关产品及品类的规划;
d. 系列新品上市传播策略与营销推广;
e. 新品核心卖点提炼/命名及名字视觉设计;
f. 新产品的包装系统开发与整合形象设计;
g. 新产品市场传播物料的开发设计;(产品单页、海报、POP、吊旗等等)
( 四 ). 终端和渠道推广
a. 重点推进品牌终端形象力的彰显与营造工作,配合完成终端产品出样和陈列规范体系;
b. 配合品牌完成重点店的平面图/施工图/效果图的年度工作;
c. 终端生动化建议及设计;
d. 终端宣传物料体系的开发和设计实施;
e. 节假日促销方案的策划与辅助执行;
f. 产品年度招商会议的策划和统筹执行;
g. 年度行业展会的设计跟踪服务;
(五 ).招商会议
a.招商会议的整体策划;(包括招商的主题策略、流程策略、产品与人员表现等)
b.招商会的设计执行;(包括招商会背景板、海报、邀请函、导示等设计物料)
c.招商会的空间执行;(招商会所需的展台、背景板、空间效果等)
d.招商会的文案执行;(包括招商主题、领导人发言稿、软文、媒介稿以及相关文案等的撰写)
e.招商会的媒介传播建议;(针对招商会传播信息以及结果在媒介应用发生建议与配合执行)
f.招商会的网络传播建议;(招商会在网络传播的发布与应用建议)
g.招商会的流程的整体配合执行与效果评估;
四、费用及支付标准
1、本合同年度推广服务费:共计人民币¥( 元整)。
2、支付方式: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五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人民币¥作为前期启动费用,其余服务费的支付形式为每月人民币
3、乙方在每笔服务费入账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出具相应金额的广告费发票。
4、甲方支付的其他费用:
①广告制作费用(包括市场调查、印刷制作、影视广告制作、平面摄影、模特使用、租片、喷绘、
网站设计、促销活动中的各类制作执行项目等,具体费用及执行细节,三方另行签署单项合同约定);
②如甲方要求乙方人员赴长沙以外的区域出差,差旅费用由甲方承担。
五、赔偿
1、乙方为甲方策划、创意、设计、执行的广告物品及有关活动,经甲方书面确认后方可实施。未经甲方书面确认而实施的行为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一切损失;经甲方确认后实施的活动,若甲方提出变更或终止,所产生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2、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都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其它有关规定,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在为甲方提供服务时做出违反法律和相关规定的行为。如甲方有上述行为,乙方有义务依据有关法规向甲方提出意见,并可拒绝执行。
3、乙方对于其构思的创作概念(意念、文本及影音),尤其是设计作品必须保证没有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并符合国家法律规定。如因此而产生的纠纷及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
六、保密
1、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将甲方明示需保密的信息向第三方泄露,
也不能利用该信息进行任何商业活动。
2、由乙方提供但未经甲方认可的策划、创意、设计,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
泄露,也不能利用该信息进行任何商业活动。
3、乙方在与甲方合作期间,乙方不许与甲方有直接竞争关系的同行业第三方进行合
作,否则视为违约,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七、使用权
1、由乙方提供的策划、创意概念(意念、文本及影音),只要甲方根据事先认可的报
价支付费用后,甲方可独家、无限制及无界限地拥有其使用权和着作权。
2、由乙方为甲方聘请之第三者,例如摄影师、模特、歌手,甲方在支付完事前约定
的费用后,可拥有对其在合约许可区域空间或时间上的使用权。
八、违约责任
本合同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制约,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违反约定则视为违约,应承担以下违约责任:
1、停止违约行为;
2、经对方要求继续履行合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