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督察工作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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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管理制度系列
食品安全督察工作制度(食品公司)
(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I.
编号:
食品安全督察工作制度(食品公司)Food safety in spect ion work system food compa ny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食品股份公司食品安全督察工作制度
为推动公司有关食品安全工作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确保厂务政令畅通,制定本制度。
一、督查工作的原则
(一)督查工作要突出重点,紧紧围绕公司领导关注的重大问题和职工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对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要跟踪督查,求真务求落实。对其他督查事项也要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结果。
(二)督查工作要讲求时效,注重实效。对确定的督查事项要提出明确时限要求,督促承办部门及时办理,按时反馈结果,确保督查的质量和效果。
(三)督查工作不能搞形式主义、表面文章。要深入实
际,深入职工群众,全面真实的了解和反映情况,既要报
喜,又要报忧。
二、督查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有关食品安全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
(二)公司食品安全委员会、公司行政部门负责人联席会议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
(三)公司领导同志批示需要督查的食品安全事项。
三、督查方式
督查的方式根据需要确定,可采取实地督查、明查暗访、电话催办等形式进行。
(一)对会议、文件和领导批示确定的一般性督查事项,由公司行政管理部分管领导通过电话或书面形式通知有关部门办理,并按要求做好催办、检查和反馈工作。
(二)对会议、文件和领导批示确定的重要督查事项,由公司分管领导通知公司行政管理部门牵头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督查,并按要求做好催办、检查和反馈工作。
(三)特别重要的督查事项,由公司主要领导会同食品安
全委员会领导小组进行督查,并及时做好反馈工作。
四、督查事项的办理
(一)反馈回来的办理情况和督查结果,由食品安全委员
会办公室汇总后,报有关领导同志。对特别重要的督查事项,以《督查情况》报有关领导同志;属于请示性的,按请示性公文的程序办理。
(二)对督办事项,一般情况下,急件在3个工作日办
结;
非急件3—10个工作日办结;难度较大的事件10 一20个工作日办结;领导有明确时限要求的,按领导要求办结;无法按时限办结的,承办部门及时向交办领导说明情况和原因,进入司法程序后,一般不再督查。
五、本制度经公司食品安全委员会讨论通过,自公布之
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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