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安全用电管理制度正式版
农村安全用电管理制度范本(二篇)
农村安全用电管理制度范本(____字)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切实保障农村用电安全,提高安全用电意识,规范用电行为,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农村地区的各类用电场所、机构及个人。
第三条农村用电安全工作是全社会共同关心、共同维护的事务。
第四条用电管理责任人负责组织和实施农村用电安全工作。
第五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用电管理责任人所有。
第六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第二章用电安全教育第七条用电管理责任人应组织定期的安全用电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农村居民和单位员工的用电安全意识。
第八条安全用电宣传教育活动要贴近实际,注意形式多样,内容丰富。
第九条安全用电宣传教育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方面:用电知识、用电安全检查、电器维修常识等。
第十条用电管理责任人要制定安全用电宣传教育的计划,并按照计划组织执行。
第三章用电安全检查第十一条用电管理责任人要定期对农村用电场所进行安全检查。
第十二条安全检查的内容包括电线电缆、电器设备、用电负荷、用电设施等方面。
第十三条安全检查要有记录,检查结果要通知被检查单位,并督促其整改。
第十四条对于发现的安全隐患,用电管理责任人要及时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报告上级部门。
第四章用电设施维护第十五条农村用电场所的用电设施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安全规范。
第十六条用电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由用电管理责任人负责组织和实施。
第十七条用电设施维护保养工作要定期进行,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
第十八条发现用电设施存在故障或损坏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进行维修。
第五章用电安全事故处置第十九条农村用电场所发生事故时,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抢修和救援。
第二十条用电管理责任人应及时报告上级有关部门和协助事故调查人员进行调查。
第二十一条对于用电安全事故的责任人,要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六章备用电源和漏电保护第二十二条农村用电场所应设立备用电源,以应对突发情况的需要。
第二十三条用电场所应设置漏电保护器,以保障人身和财产的安全。
第二十四条备用电源和漏电保护设备要定期检查维修,并确保其工作正常。
农村安全用电管理制度模版(四篇)
农村安全用电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保障农村用电安全,预防用电事故发生,保护农村居民和农村电网设施的安全,提高农村用电管理水平,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农村电网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农村电网公司及其所辖农村电网设施和农村居民用户的用电管理。
第三条【基本原则】农村安全用电管理制度应注意以下基本原则:(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强化安全生产意识,提高各级人员对用电安全的认识,从源头上预防用电事故的发生。
(二)责任明确,管理有序。
明确各级职责,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建立健全用电管理体系,确保用电管理有序、高效。
(三)科学管理,合理用电。
科学制定用电管理规定,加强用电计量、用电监控,促进农村居民用户合理用电,降低电力供需矛盾。
第二章用电管理第四条【用户接入】农村电网公司应按照规定程序,对农村居民用户进行用电接入管理。
用户接入电网前,应认真填写《用电接入申请表》,提供真实信息,并按要求提供相关证件和材料。
第五条【安全用电检查】农村电网公司应定期开展安全用电检查,对用电设备进行巡视、检修,确保设施运行安全可靠。
第六条【用电设备维护】农村居民用户应按照电网公司的要求,定期维护用电设备,保持设备完好并符合安全要求。
发现用电设备存在故障或危险情况时,应立即报告电网公司。
第七条【防雷接地】农村居民用户应按照规定对住宅、农田、设施等进行合理的防雷接地装置布设,确保防雷接地系统的可靠性和有效性。
农村电网公司应指导用户合理布设防雷接地装置。
第八条【电缆敷设】农村电网公司应按照规定对电缆敷设进行监督检查,确保电缆敷设符合安全要求,避免电缆故障导致用电事故。
第九条【用电检测】农村电网公司应定期对农村居民用户的用电进行检测,发现用电量异常或安全隐患时,应及时采取措施解决。
第十条【临时用电】农村居民用户如需要临时用电,应提前向农村电网公司提出申请,经核准后方可进行临时用电,用电期限不得超过规定的时间。
村民安全用电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村民生命财产安全,预防电气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村民用电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村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村范围内所有村民及使用电力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本规定由村安全用电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和监督实施。
第二章安全用电基本要求第四条村民应自觉遵守国家有关电力安全的规定,增强安全用电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第五条村民应定期检查用电设施,确保用电安全。
第六条严禁私拉乱接电线,禁止在电力线路附近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第七条禁止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器产品。
第八条严禁在电力线路下方进行挖掘、打桩等施工活动。
第九条严禁在电力线路附近种植树木、攀爬电线杆等行为。
第十条严禁在电力设施周围进行可能影响电力设施安全的活动。
第三章用电设施管理第十一条村民应定期对用电设施进行检查、维护,确保设施完好。
第十二条电力线路、配电箱等设施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
第十三条电力线路、配电箱等设施周边应保持整洁,不得堆放杂物。
第十四条电力线路、配电箱等设施周围应设立安全距离,不得擅自移动。
第十五条电力线路、配电箱等设施发生故障时,应及时报告村安全用电领导小组,由专业人员处理。
第十六条村民不得私自改动电力线路、配电箱等设施,如需改动,应向村安全用电领导小组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行。
第四章电器使用安全第十七条村民应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器产品。
第十八条电器产品应放置在干燥、通风、防火、防潮的地方。
第十九条电器产品使用前应检查电源插头、插座是否完好,电源线是否有破损。
第二十条电器产品使用过程中,应避免长时间连续使用,防止过载。
第二十一条电器产品使用完毕后,应关闭电源开关,拔掉插头。
第二十二条禁止使用不合格的电源线、插座等电器配件。
第二十三条禁止在电器产品附近放置易燃易爆物品。
第五章电气火灾预防与应急处理第二十四条村民应掌握电气火灾预防知识,提高火灾自防自救能力。
农民用电的安全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农民用电安全管理,保障农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农村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农村地区农民用电的规划、建设、运行、维护、检修、停电、用电安全检查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农民用电安全管理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政府监管、企业负责、群众参与的原则。
第四条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民用电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电力企业负责农村电力设施的规划、建设、运行、维护和检修。
农民应当自觉遵守用电安全规定,确保用电安全。
第二章规划与建设第五条农村电力设施规划应当符合国家有关电力发展规划,并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相协调。
第六条农村电力设施建设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进行设计、施工和验收;(二)采用先进、安全、可靠的电力设备和技术;(三)确保电力设施与周边环境相协调,防止对环境造成污染。
第七条农村电力设施建设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电力线路应当采用绝缘导线,并按照规定设置绝缘子、接地线等安全设施;(二)配电变压器应当设置在安全、便于维护的位置,并配备相应的安全防护设施;(三)电力设施应当定期进行检测、维护和检修,确保其安全可靠运行。
第八条农村电力设施建设应当依法进行审批,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建设。
第三章运行与维护第九条农村电力设施运行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电力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电力设施运行管理制度,确保电力设施安全可靠运行;(二)电力设施运行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三)电力设施运行过程中,应当加强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条农村电力设施维护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定期对电力设施进行检查、维护,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二)对损坏的电力设施及时进行修复,确保电力设施完好;(三)对电力设施进行技术改造,提高电力设施的安全性能。
农村安全用电管理制度(3篇)
农村安全用电管理制度一、农村安全用电要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县供电企业农村安全用电管理部门要认真抓好安全用电管理工作,定期召开安全用电分析会,根据季节用电特点,组织开展安全用电宣传和安全用电检查。
二、各级农村安全用电管理部门要加强安全用电目标管理,确保不发生重特大农村人身触电伤亡事故。
县供电企业应与村组、用电户签订安全用电协议,明确各方安全责任,做到安全用电、人人有责。
三、加强农村安全用电宣传,利用广播、标语等形式开展安全用电宣传,增强群众安全用电意识。
要特别加强对中小学生、新通电用户的安全用电知识宣传。
四、加强农村电网运行管理,开展周期性线路设备的安全巡视,并根据气候及季节特点开展好特殊巡视,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五、加强电力设施的保护工作,减少农村电力设施被盗事件的发生。
六、加强临时用电管理,临时用电设施安装应符合有关规定及要求,验收合格方可供电,不准私拉乱接用电设备,临时用电结束后要及时拆除。
农村安全用电管理制度(2)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安全用电规范:制定农村安全用电的相关规范,包括用电设备的选择和安装、用电线路的敷设和维护、用电安全操作等方面的要求,确保农村用电设施和用电操作符合安全标准。
2. 用电设备检测维修:建立定期检测和维修用电设备的制度,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对于老旧设备,及时进行更新和更换。
3. 用电线路建设和维护:规范农村用电线路的建设和维护,确保电线的质量和安全。
及时修复线路故障,防止漏电及火灾事故的发生。
4. 用电安全宣传教育:开展安全用电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农民对安全用电的意识和知识。
组织培训班、演示活动等形式,向农民普及用电安全知识,使农民能够正确使用电器设备,防范安全隐患。
5. 用电安全监管:建立健全用电安全监管机制,加强对农村用电单位和个人的监督检查,定期抽查用电设备和线路的安全情况。
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严肃追究责任。
村级用电管理制度
村级用电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村级用电行为,提高用电管理效率,保障供电安全和稳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村级用电管理单位和所有村级用电用户。
第三条村级用电管理单位应当加强对村级用电的监管,建立健全村级用电管理制度,保障用电安全、节能环保、提高用电效率。
第四条所有村级用电用户应当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用电制度,合理使用电力资源。
第五条村级用电管理单位应当做好用电量的统计分析和预测,保证用电的合理分配和利用。
第六条村级用电管理单位应当加强用电设备的维护和保养,确保用电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七条村级用电管理单位应当积极倡导低碳环保用电理念,提高用电效率。
第八条村级用电管理单位应当建立用电用户档案,规范用电维护,保障用电安全。
第九条村级用电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用电监测系统,及时掌握用电情况,提高应对紧急情况的能力。
第十条村级用电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用电安全和事故应急预案,确保用电安全。
第二章用电用户权利和义务第十一条用电用户有合法使用电力资源的权利,有权要求供电单位向其提供优质的用电服务。
第十二条用电用户有义务按规定合理使用电力资源,不得违反国家用电规定。
第十三条用电用户有义务定期对用电设备进行检查维护,确保用电安全。
第十四条用电用户有义务积极参与用电节能环保宣传活动,提高用电效率。
第十五条用电用户有义务遵守用电安全规定,确保用电设备安全运行。
第十六条用电用户应当主动配合村级用电管理单位对用电情况进行监管,提供必要的协助。
第十七条用电用户有义务定期缴纳用电费用,不得拖欠用电费用。
第十八条用电用户有义务配合供电单位进行用电设备的检查和维护工作。
第十九条用电用户不得违反国家用电安全规定,造成用电设备损坏或损失。
第二十条用电用户有权监督和投诉供电单位的用电服务,有权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用电设备管理第二十一条村级用电管理单位应当建立用电设备档案,定期对用电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
第二十二条村级用电管理单位应当建立用电设备专项维护经费,保障用电设备的正常运行。
村用电管理制度
村用电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村用电管理,保障电力设施的安全运行,提高用电效率,确保村民的用电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村级电力设施及相关用电设备的管理和使用,涉及村民、村委会以及相关部门和单位。
第三条村用电管理应当遵循“依法、科学、安全、节约”的原则,确保村民的用电质量和安全。
第二章村用电设施管理第四条村用电设施包括变压器、配电线路、配电设备、计量仪表等,在村民日常生活中发挥重要作用,应当得到妥善管理和维护。
第五条村用电设施应当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
如发现故障和安全隐患,应及时修复或更换,并向村民公告。
第六条村用电设施的安装和维修工作,应由具备相应资质和技术水平的单位进行,严禁私自拆卸和改变电力设施。
第三章用电管理第七条村民用电应当依法纳入电网,并遵守电力设施的使用规定和操作规程。
第八条村民在用电过程中,应当注意节约用电,杜绝浪费和非法窃电行为,保护电力设施的安全。
第九条村民如有用电方面的需求和问题,应当及时向村委会或相关部门进行反映,并接受指导和帮助。
第四章奖惩机制第十条对于节约用电、发现电力设施问题并及时上报的村民,村委会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一条对于私自增加负荷、窃电和损坏电力设施的行为,将依法进行处理,并赔偿相应损失。
第五章监督和检查第十二条村委会应当建立健全用电管理监督制度,对电力设施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检查。
第十三条村用电设施的运行情况、故障维修记录和用电安全情况应当向村委会报告。
第六章处罚规定第十四条对于违反本制度规定,造成电力损失或影响电力设施安全运行的行为,将依法进行处理。
第七章补充规定第十五条村用电管理制度的具体实施办法由村委会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和调整,并向村民公示。
第十六条村民在使用电力设施时,应当保护设施的完好,如发现问题应当及时进行报修或上报。
第十七条本制度未尽事宜,可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村级实际情况进行补充规定。
第八章总则第十八条本制度自出台之日起开始实施,如有需要修订,应当经村民大会讨论通过后进行调整。
农电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农村电力设施的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农电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农电用电设施的管理、维护、检修和使用。
第三条农电用电安全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确保电力设施安全可靠运行。
第二章安全责任第四条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农电用电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定期召开安全会议,研究解决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五条电力设施管理人员负责电力设施的日常安全管理,包括设施的维护、检修、巡查等。
第六条用电客户应自觉遵守用电安全规定,积极配合电力设施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章安全措施第七条电力设施建设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确保设施质量。
第八条电力设施应定期进行检修和维护,确保设备完好。
第九条电力设施周围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明确警示范围和注意事项。
第十条电力线路应采用合格的绝缘材料和防护措施,防止线路漏电和触电事故。
第十一条用电客户应使用合格的用电设备,不得擅自改动电力设施。
第十二条严禁在电力设施周围堆放易燃易爆物品,禁止在电力线路下方进行施工作业。
第四章安全教育与培训第十三条定期对电力设施管理人员和用电客户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第十四条新员工上岗前必须经过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独立操作。
第十五条安全培训内容包括电力设施安全知识、操作规程、事故案例分析等。
第五章应急处理第十六条建立健全电力设施事故应急预案,明确事故报告、处理程序和应急措施。
第十七条电力设施发生故障或事故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
第十八条事故发生后,应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并做好事故调查和原因分析。
第六章附则第十九条本制度由单位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七章检查与考核第二十一条定期对农电用电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农民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保障农民群众用电安全,预防用电事故发生,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电力行业标准,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地区所有农民家庭、农业生产单位和农村集体企业。
三、用电安全原则1.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坚持“以人为本”,将用电安全放在首位,加强用电安全管理,预防事故发生。
2. 责任明确,分工协作。
明确各级人员用电安全责任,建立健全用电安全管理体系,确保用电安全。
3. 依法用电,规范操作。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电力法律法规,按照电力行业标准操作,确保用电安全。
四、用电安全管理措施1. 加强用电安全宣传教育。
通过多种形式,普及用电安全知识,提高农民群众用电安全意识。
2. 严格执行用电安全操作规程。
对电力设施进行定期检查、维护,确保设施完好,防止事故发生。
3. 严格用电审批制度。
新建、改建、扩建电力设施,必须经过相关部门审批,确保用电安全。
4. 加强用电设施管理。
对电力线路、变压器、配电箱等设施进行定期检查、维护,确保设施安全可靠。
5. 加强用电设备管理。
禁止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用电设备,禁止私拉乱接电线。
6. 加强用电事故处理。
一旦发生用电事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组织救援,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损失。
五、用电安全责任1. 农民家庭用电安全责任。
农民家庭应自觉遵守用电安全规定,定期检查用电设施,确保用电安全。
2. 电力设施管理单位用电安全责任。
电力设施管理单位应负责电力设施的维护、检修和安全运行,确保用电安全。
3. 电力企业用电安全责任。
电力企业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电力法律法规,确保电力设施安全可靠,为农民提供优质用电服务。
六、奖惩措施1. 对严格遵守用电安全规定、积极举报用电安全隐患的个人和单位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用电安全规定、造成用电事故的个人和单位依法予以处罚。
七、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如与本地区实际情况不符,可由当地政府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
本制度由当地电力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农业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保障农业生产用电安全,防止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1. 成立农业用电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监督和检查农业用电安全管理工作。
2. 农业用电安全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农业用电安全管理工作。
3. 各村(组)设立用电安全管理员,负责本村(组)农业用电安全管理。
三、用电安全管理要求1. 电力设施安全(1)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标准建设电力设施,确保电力设施符合安全要求。
(2)定期对电力设施进行检修、维护,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严禁私拉乱接电力线路,确保电力线路安全。
2. 电力设备安全(1)电力设备应定期检查、试验,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2)严禁使用损坏、老化、漏电的电力设备。
(3)电力设备操作人员应具备相应资质,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3. 人员安全(1)加强用电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
(2)严禁无证操作电力设备,严禁酒后作业。
(3)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确保作业安全。
4. 应急处理(1)建立健全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
(2)发生电力事故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组织救援。
(3)事故发生后,及时上报上级部门,协助调查处理。
四、奖惩措施1. 对在农业用电安全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用电安全管理规定,造成安全事故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五、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农业用电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农业用电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予以修订。
农电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农电用电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农业生产中用电系统的管理,保障用电安全与质量,提高用电效率,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农业领域中用电系统的设计、安装、维护与管理。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建立健全农业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章用电系统建设和设计第四条农业用电系统的建设应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保证电气设备的安全性能。
第五条用电系统的设计应考虑农作物的种植特点、用电量需求和供电负荷,合理配置电气设备。
第六条用电系统的设计应有完整的技术资料和使用说明书,建立台账进行备案管理。
第七条用电系统的设计应充分考虑供电线路的走向和敷设方式,确保电力传输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第三章安全生产管理第八条农业用电系统的安全生产管理由专门负责的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贯彻执行相关法律法规。
第九条用电系统的维护保养由专业维修人员负责,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第十条用电系统的运行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了解相关操作规程和安全知识,提升用电作业的安全意识。
第十一条用电系统的操作人员应定期进行考核和培训,严格执行相关安全规定和操作程序,确保用电作业的安全。
第四章事故应急处理第十二条发生用电事故时,应立即停止作业,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及时报警求助。
第十三条用电事故后,应立即开展事故调查分析,并做好事故记录和报告,及时总结经验教训。
第十四条用电事故的承担责任相关人员应当依法受到处罚,从严追究责任。
第五章监督检查和评估第十五条用电系统的管理部门应定期对用电设备进行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用电系统的安全运行。
第十六条用电系统应定期进行全面检修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性能和安全性。
第十七条用电系统的管理人员应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对用电操作人员的培训和监督,确保用电安全。
第六章处罚和奖励第十八条对违反用电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应依法进行处罚,严格惩处责任人。
第十九条对于在用电安全工作中表现突出,做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应给予表彰和奖励。
农村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农村安全用电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保障农村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防止电气事故的发生,提高农村电力供应的效率和质量,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农村地区的电力供应和用电管理工作。
三、用电规定1. 农村居民应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办理用电手续,不得违法、乱接电线,擅自增加用电负荷。
2. 农村居民应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器设备,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维护,确保电器设备的正常运行。
3. 严禁私拉乱接电线,擅自设置变电设备,如有需求应及时向供电部门申请办理手续。
4. 在用电过程中,要遵守用电安全操作规程,如发现安全隐患应立即通知供电部门处理。
四、电力供应1. 供电公司应按照国家规定,及时为农村居民提供稳定可靠的电力供应。
2. 供电公司应定期进行电网巡查和设备检修,及时处理发现的故障和隐患,确保电力供应的正常运行。
3. 供电公司应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及时解决农村居民在用电方面遇到的问题,提供技术支持和指导。
4. 供电公司应定期开展用电安全知识宣传,提高农村居民的用电安全意识和技能。
五、安全管理1. 农村居民应定期进行电气安全检查,建立电气安全档案,妥善保存相关资料。
2. 农村居民应配备灭火器等灭火设备,及时处理电气火灾隐患,确保安全。
3. 农村居民应及时向供电部门报告电气事故,配合供电公司进行调查和处理。
4. 供电公司应建立健全电气事故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六、监督检查1. 相关行政部门应加强对农村电力供应和用电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 供电公司应建立定期检查制度,组织对农村电气设备和用电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 农村居民应积极配合监督检查工作,主动报告电气安全隐患,共同维护用电安全。
七、处罚措施对于违反本管理制度的行为,相关部门应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处罚,直至停止供电,追究刑事责任。
八、附则1. 本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2. 需要修改或补充的事项,由相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并公布。
农户用电用火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农户用电用火安全管理,保障农户生命财产安全,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村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村所有农户的用电用火活动。
三、用电安全管理制度1. 农户用电必须符合国家电力公司的规定,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不得擅自改动电表、线路等设施。
2. 农户用电设备应定期检查,发现漏电、短路等安全隐患,应及时修复或更换。
3. 农户使用电器设备时,应遵守产品说明书中的安全操作规程,不得超负荷用电。
4. 农户不得使用非标准电源插座、非标准电源线等不合格电器产品。
5. 农户应配备合格的漏电保护器,并确保其正常使用。
6. 农户家中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禁止在用电设备附近堆放杂物。
7. 农户在用电过程中,如发现电线、插座等设备损坏,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报修。
四、用火安全管理制度1. 农户用火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的规定,严禁在室内、楼道、楼梯间等地方乱扔烟头、火柴等易燃物品。
2. 农户用火时,应保持室内通风良好,防止一氧化碳中毒。
3. 农户使用火炉、火炕等用火设备时,应确保其安全可靠,不得擅自改动设备结构。
4. 农户家中应配备灭火器、灭火毯等消防器材,并确保其完好有效。
5. 农户用火完毕后,应彻底熄灭火源,不得留有火种。
6. 农户在农业生产、生活用火过程中,应遵守相关规定,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五、责任与奖惩1. 农户应自觉遵守本制度,对违反制度的行为,村委有权予以制止和纠正。
2. 对违反用电用火安全规定,造成火灾事故的农户,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 对积极遵守用电用火安全规定,为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作出贡献的农户,村委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六、附则1. 本制度由村委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村委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和修订。
规范农业用电管理制度
规范农业用电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农业用电行为,提高农业生产效率,保障用电安全,保护环境,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农业生产中的用电行为,包括农田灌溉、农业机械使用等。
第三条农业生产单位应当建立农业用电管理制度,明确责任部门,落实用电规范,确保用电安全。
第四条农业生产单位应当定期开展用电检查,检测用电设备,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第五条农业生产单位应当加强用电安全教育,提高员工用电意识,预防用电事故的发生。
第二章用电设备管理第六条农业生产单位应当建立完善的用电设备档案,对设备进行定期检查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第七条农业生产单位应当对农村用电设备进行登记备案,定期检测维修,保证设备安全使用。
第八条农业生产单位应当对新购设备进行验收,保证设备符合国家标准,安全可靠。
第九条农业生产单位应当对设备进行定期清洗保养,消除潜在故障风险,延长设备寿命。
第十条农业生产单位应当及时报修设备故障,采取有效措施解决问题,确保设备运行正常。
第三章用电安全管理第十一条农业生产单位应当建立用电安全责任制,明确责任人员,落实用电安全管理。
第十二条农业生产单位在用电过程中应当遵守安全用电规定,严禁私拉乱接,防止用电事故发生。
第十三条农业生产单位应当加强用电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员工用电安全意识,做好事故预防工作。
第十四条农业生产单位应当建立用电安全检查制度,定期开展用电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五条农业生产单位应当制定用电应急预案,配备应急设备,确保用电事故及时处理。
第四章环境保护第十六条农业生产单位在用电过程中应当注意节约用电,减少能源消耗,保护环境。
第十七条农业生产单位应当建立用电设备回收制度,对废旧设备进行回收处理,减少环境污染。
第十八条农业生产单位应当定期开展环保宣传教育,推广绿色生产理念,提高员工环保意识。
第五章监督检查第十九条农业生产单位应当建立用电监督机制,定期对用电情况进行检查,指导改进。
第二十条监督部门应当对农业生产单位的用电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农民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加强农村用电安全管理,保障农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农村地区所有从事农业生产、生活用电的单位和个人。
三、用电安全管理原则1.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坚决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切实加强农村用电安全管理。
2. 责任到人,落实到位。
明确各级人员用电安全责任,确保用电安全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3. 规范管理,科学用电。
加强农村用电设施建设,提高用电管理水平,推广科学用电技术。
四、用电安全管理措施1. 电力设施建设与管理(1)电力设施建设应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和规范进行,确保电力设施安全可靠。
(2)农村电力设施维护保养由专业人员进行,定期检查、维修,确保设施正常运行。
(3)农村电力设施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禁止非专业人员擅自操作。
2. 电力设施保护(1)禁止在电力线路附近挖沟、打桩、堆放物品等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行为。
(2)禁止在电力线路附近种植树木、攀爬电线杆等可能影响电力设施安全的行为。
(3)发现电力设施损坏、倾斜等情况,应及时报告电力管理部门。
3. 用电安全管理(1)农村居民用电应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办理用电手续,不得私拉乱接电线。
(2)农村居民用电设备应选用合格产品,不得使用劣质、过期、损坏的电器设备。
(3)农村居民用电应养成良好的用电习惯,不超负荷用电,不长时间使用大功率电器。
(4)农村居民用电应定期检查用电设备,发现问题及时维修或更换。
4. 电力设施抢修与事故处理(1)发生电力设施故障或事故时,应立即切断电源,避免事故扩大。
(2)电力设施抢修由专业人员进行,确保抢修质量。
(3)事故发生后,应及时报告电力管理部门,并配合调查处理。
五、奖惩措施1. 对在用电安全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用电安全管理规定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农民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确保农村地区用电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电力行业标准,结合农村用电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农村地区所有用电单位和个人,包括农民家庭、农业生产企业、农村公共服务设施等。
三、制度内容1. 用电安全宣传(1)定期开展用电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农民群众的用电安全意识。
(2)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普及用电安全知识,引导农民正确使用电器。
2. 用电设施管理(1)农村地区用电设施安装、改造、维修必须由具备相应资质的电工进行。
(2)严禁私自改装、拆卸用电设施,确保用电设施安全可靠。
(3)定期对用电设施进行检查、维护,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 电器使用(1)农民家庭使用电器时,必须按照说明书操作,确保安全。
(2)不得使用破损、老化、漏电的电器,以免发生意外。
(3)禁止在潮湿、易燃易爆场所使用电器。
4. 安全用电操作(1)用电设备操作人员必须具备一定的电气知识,熟悉安全操作规程。
(2)操作过程中,应穿戴绝缘手套、绝缘鞋等防护用品。
(3)严禁带电操作,确保人身安全。
5. 事故处理(1)发现用电安全隐患,应立即停止使用,并报告相关部门。
(2)发生用电事故,应立即切断电源,采取必要措施进行救援。
(3)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查明事故原因,追究责任。
四、奖惩措施1. 对遵守用电安全规定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用电安全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罚款等处罚。
3. 对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附则1. 本制度由当地电力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通过以上制度的实施,我们希望进一步提高农村地区用电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为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提供有力保障。
村级用电管理制度
村级用电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规范村级用电管理,保障用电安全,提高电力资源利用效率,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用电管理责任1. 村委会是村级用电管理的主体,应当建立并维护一个用电管理领导小组,明确用电管理责任。
2. 村级用电管理领导小组由村委会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成员包括村级用电管理部门负责人、电力公司代表、镇政府相关负责人等。
3. 村级用电管理部门负责具体的用电管理工作,包括用电计划编制、用电设备维护、用电安全检查等。
第三章用电计划管理1. 村级用电管理部门负责编制年度用电计划,并报村委会批准后执行。
2. 用电计划应当根据村级生产、生活等实际情况,合理确定每个月、每个季度的用电量,并向电力公司反馈,以便电力公司合理调配资源。
3. 村级用电管理部门应当不断优化用电计划,提高用电能源利用效率,降低用电成本。
第四章用电设备管理1. 村级用电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用电设备台账,定期对用电设备进行检查、保养和维修。
2. 对于老化、损坏的用电设备,应当及时更换或修理,以保障用电安全。
3. 使用大功率用电设备的单位,应当设立专人负责用电设备的运行和维护,确保用电设备正常运行。
第五章用电安全管理1. 村级用电管理部门应当定期进行用电安全检查,排查用电安全隐患,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2. 对于用电违章行为,应当及时制止,并做好记录并报告相关部门。
3. 加强对用电设备操作人员的培训,提高其用电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六章用电能源管理1. 村级用电管理部门应当提倡使用节能环保型用电设备,鼓励发展可再生能源。
2. 对于用电浪费行为,应当及时制止,并加强对浪费行为的整治力度。
3. 定期开展用电节能宣传教育活动,提高用电节约意识。
第七章用电监督管理1. 村级用电管理部门负责对村级各用电单位的用电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 对于用电违法行为,应当依法进行查处,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3. 对于用电管理不合格的单位,应当依法给予相应的处理。
农民用电的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农村电力设施安全管理,保障农村电力供应,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农村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农村电力设施的管理、维护、使用和农村居民用电。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1. 农村供电所:负责农村电力设施的安全管理、维护和用电服务。
2. 村民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农村电力设施的安全管理工作,协助农村供电所开展用电服务。
3. 村民:自觉遵守用电安全规定,爱护电力设施,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
四、电力设施安全管理1. 电力设施建设:农村电力设施建设应遵循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确保电力设施安全可靠。
2. 电力设施维护:农村供电所应定期对电力设施进行检查、维护,确保电力设施正常运行。
3. 电力设施保护: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损坏、盗窃电力设施,一经发现,依法予以查处。
4. 电力设施拆除:农村电力设施拆除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执行,确保拆除过程中的安全。
5. 电力设施运行:农村供电所应加强电力设施运行管理,确保电力供应稳定可靠。
五、用电安全管理1. 用电审批:农村居民用电应向农村供电所申请,办理用电手续。
2. 用电安全:农村居民用电应遵守国家用电安全规定,禁止私拉乱接电线、使用非标准电器等行为。
3. 电费缴纳:农村居民应按时缴纳电费,确保电力设施正常运行。
4. 故障报修:农村居民发现电力设施故障或用电问题,应及时向农村供电所报修。
5. 应急处理:农村供电所应制定应急预案,及时处理电力设施故障和用电事故。
六、宣传教育1. 农村供电所应定期开展用电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农村居民用电安全意识。
2. 村民委员会应协助农村供电所开展用电安全宣传教育,普及用电安全知识。
3. 农村居民应自觉学习用电安全知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七、监督检查1. 农村供电所应定期对农村电力设施和用电安全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村民委员会应协助农村供电所开展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农村安全用电管理条例(正式版)
农村安全用电管理条例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农村安全用电管理条例温馨提示:该文件为本公司员工进行生产和各项管理工作共同的技术依据,通过对具体的工作环节进行规范、约束,以确保生产、管理活动的正常、有序、优质进行。
本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总则一、为了认真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政策法令, 加强农村安全用电管理, 确何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使电力更有效地为农业生产和人民生活服务, 特制订本条例。
二、农村安全用电工作涉及面广, 直接关系到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危。
各级供电部门, 要在当地政府领导下, 坚持照章管电、依法治电的原则, 应主动与政法、劳动、文教、卫生、广播等部门密切配合, 切实做好农村安全用电的监察、检查、宣传教育和事故调查处理等工作。
农村安全用电, 符合农村社(乡)队(村)的根本利益, 是用电社(乡)队(村)主要任务之一。
各社(乡)队(村)管电干部和农村电工要认真学习和执行各项用电规章制度及有关规定, 确保人身设备安全。
三、本条例适用于各级供电部门(包括自发自供和转供电单位, 下同)以及社(乡)队(村)管电组织、农村电工和广大农村用户。
四、各级供电部门和领导干部、技术人员、工人、社(乡)队(村)管电干部和农村电工, 都应认真学习、严格执行本条例。
五、对遵守本条例有显著成绩的工作人员, 应给予表扬和奖励;对违反本条例造成重大事故的工作人员, 应分别情况严肃处理;对于违反规章的瞎指挥, 具体工作人员有权拒绝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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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rough the joint creation of clear rules, the establishment of common values, strengthen the code of conduct in individual learning, realize the value contribution to the organization.农村安全用电管理制度正
式版
农村安全用电管理制度正式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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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农村安全用电要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县供电企业农村安全用电管理部门要认真抓好安全用电管理工作,定期召开安全用电分析会,根据季节用电特点,组织开展安全用电宣传和安全用电检查。
二、各级农村安全用电管理部门要加强安全用电目标管理,确保不发生重特大农村人身触电伤亡事故。
县供电企业应与村组、用电户签订安全用电协议,明确各方安全责任,做到安全用电、人人有责。
三、加强农村安全用电宣传,利用广
播、标语等形式开展安全用电宣传,增强群众安全用电意识。
要特别加强对中小学生、新通电用户的安全用电知识宣传。
四、加强农村电网运行管理,开展周期性线路设备的安全巡视,并根据气候及季节特点开展好特殊巡视,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五、加强电力设施的保护工作,减少农村电力设施被盗事件的发生。
六、加强临时用电管理,临时用电设施安装应符合有关规定及要求,验收合格方可供电,不准私拉乱接用电设备,临时用电结束后要及时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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