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药械科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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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药械科管理制度
一、药品采购供应管理
药品采购供应管理是药剂科的基本任务之一。医院药品品种多,数量大、周转快,收发琐碎,用于药品采购的资金数量巨大,加之药品是特殊商品,所以任务的重点是:一要保证全部药品的优质和安全有效;二要根据医院的性质任务和规模大小,保持一定数量的药品品种供医生选用,“基本药品目录”中的常用和主要品种保证不断货;三要严格认真管理好毒、麻、精神和贵重药品,执行有关规定;四要重视对有效期药品的管理;五要做好盘点统计报表工作,必须做到账物相符,一切原始单据都要完整保存;六要注意经济效益。
药品采购供应管理分为:计划采购管理、库房管理、供应管理和新药管理等项工作。
1.计划采购管理
计划采购管理既要充分及时地供应药品,又要防止滞留积压,在保证药品质量的前提下注意经济效益。具体要掌握好以下事项:
(1)根据本院《基本药品目录》和使用情况及库存量,由库房保管人员提出药品采购计划,经科主任审核批准后交采购员执行。
(2)深入临床了解用药动态、新药使用和药品质量等情况,以掌握第一手资料,做好供应工作。
(3)在采购过程中,要注意审核药品供应渠道的合法性。
(4)对药品质量不合格、原包装破损的药品及时退货、调换并登记。
(5)根据季节疾病发病率情况,调整药品品种及购入量。
2.库房管理
(1)对毒、麻、精神药品及危险药品应按规定分别设库存放。库房的条件应与药品储藏要求相符,如冷藏、避光、防潮、通风、防鼠等条件。
(2)库房药品的摆放可按药理、剂型、给药途径、字母顺序等分类存放,同时要建立货位卡,便于盘点和发药。
(3)入库药品要认真验收,应注意品种、规格、数量、有效期、真伪等,发现问题及时
解决。
(4)加强有效期药品的管理,将所有库存的有效期药品公布于醒目处,定期检查。中药饮片要特别注意虫蛀、霉变,应经常检查晾晒。
(5)中、西药品一般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以保证药品质量。
(6)库管人员调动工作时,必须在第三者监督下办理交接手续,并要三方签字,以示负责。
3.供应管理
供应管理指对药库供给调剂室、制剂室等有关科室药品过程的管理。
领用科室向库房领药时,应填写请领单一式三联,一联交药品会计出帐,一联药库存查,一联领用科室留存,领药后库房保管员和领药人员应签字以示负责。若药剂科有计算机网络,则操作可直接在计算机网络上完成。
4.帐目及统计报销
(1)药品应有实物、会计帐,根据库房保管管物不管帐的原则,药库应设药品会计管理帐目,当月做出统计报表和出入库及库存总金额。
(2)负责药品价格管理,接到药品调价通知后,立即通知调剂室、制剂室等使用科室,督促各使用科室更改价格,清点库存数,做出增值或减值报表。
二、调剂管理
1.调剂科(室)的任务
(1)中、西药调剂室的主要任务是密切配合临床科室做好门诊和病房处方以及领药单的调配发放工作,要确保药品和制剂的质量,做到品种较全,使医生有选用药品的余地。
(2)收集、整理药物不良反应的资料,并及时上报。
(3)评价新、老药物,协助医院对新药进行临床观察研究。
(4)调查分析病历或研究医生处方的用药情况,协助医生提高用药水平和医疗质量。
(5)监督并协助病房做好药品领用管理和正确使用药品,以保证用药的安全有效。
(6)为医生、护士和病人提供药物咨询服务,介绍药物知识,推荐新药或代用品。
(7)配合临床积极参与抢救危重和中毒病人的用药。
(8)根据有关规定严格管理麻醉药、毒药、精神药和有效期药品。每月盘点,做好药品统计工作。
(9)临床输液配伍,如全静脉营养()液的配制。
(10)当今的调剂室是知识信息型和医药结合型,药学技术人员要掌握药物的理化性质,在体内的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等的动态过程,了解各类药物的性质特点和药物间的相互作用。药师要参与临床工作,协助医生选药和合理用药。
2.处方制度
处方是调配、发药的书面依据,也是统计工作量、药品消耗量和经济金额的原始资料,具有法律、技术和经济等多方面的责任。
(1)处方内容
①医院全称、科别、门诊或住院号、处方编号、病人姓名、性别、年龄、单位或住址,婴儿或儿童应有体重。
②药品名称、剂型、规格、剂量、数量、用法和用量。
③医生签字、配方人签字以及检查发药人签字。
④开方日期和药价。
(2)处方规则
①医生的处方权可由科主任提出,经院长或医务处批准有效,其本人签字式样或印章卡送药剂科备查,并且不得更改签字式样,如需更改,应重新办理手续后方有效。药剂科凭此式样接受处方,配发药品。医生调离医院时应通知药剂科撤销签字卡。
②新分配入院的医生在未转正前无处方权,实习医生、已改行搞行政工作者、不搞临床的科研人员、护士和药学人员等均无处方权。放射科、放射治疗科、核医学科、超声科、物理康复科等只准开与本科有关的药品。
③医生开具处方必须本人亲自签字。有处方权的医生,不准事先在空白处方上签字后交无处方权者代开处方。
④麻醉药、毒药、精神药处方,要严格按有关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⑤处方当日有效,超过期限须经医生更改日期,重新签字方可配发。
⑥医生开出处方后,各项目均不得涂改,如需修改,修改处须重新签字,否则药剂科可拒绝调配。
⑦药学技术人员不得擅自修改处方。
⑧医生不得为本人或亲属开写处方。
⑨药学人员配发处方,应双签字以示负责。
⑩一般处方保存一年,毒药、精神药处方保存两年,麻醉药处方保存三年备查。到期后经药事管理委员会批准后销毁。
⑾急诊处方一般不超过三日量,一般处方3~7日量,对慢性病或某些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但不得开大处方。
3.处方书写规则。
(1)处方需用钢笔书写,中药可用圆珠笔书写,字迹要清楚,不得涂改。
(2)药名和制剂名称可用中文或外文名,目前提倡使用国际非专利名( )书写。
(3)药品剂量、数量用公制和阿拉伯数码书写。处方使用剂量应为常用量,如超过常用量,应由医生在剂量旁重签字后方可调配。
4.调剂管理制度
(1)门诊药房调剂工作制度
①处方调配的程序为:收方→审方→计价→调配→核对→发药→用药指导。
②收方后首先应按“处方制度”的有关规定进行详细的核查。对中药处方,尤其要注意有否相反、相畏、妊娠禁忌等,审查无误才能调配。公费医疗和大病医疗保险用药按有关规定执行。
③调配药物时要细心。西药调配,禁止用手直接接触药物;中药调配称量要准,不得估量抓药,毒性药材要逐剂称量,凡需先煎、后下、烊化、冲服、包煎的药材应单包,并在包上注明煎服方法。
④经核对无误后,将病人姓名、用法及注意事项写在药袋和瓶签上,并耐心地向病人交代清楚。
⑤麻、毒、精神药的处方调配发放,要严格按此类药品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对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