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附件3: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2015年版)及填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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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和年度预缴纳税申报表(B类,2015年版)及填报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和年度预缴纳税申报表(B类,2015年版)及填报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和年度纳税申报表(B类,2015年版)税款所属期间:□年□月□日至□年□月□日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名称: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列至角分)国家税务总局监制填报说明一、适用范围本表由实行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在月(季)度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时使用。

实行核定应税所得率方式的纳税人,年度汇算清缴使用本表。

二、表头项目1.“税款所属期间”:为税款所属期月(季)度第一日至所属期月(季)度最后一日。

年度中间开业的,“税款所属期间”为当月(季)开始经营之日至所属月(季)度的最后一日。

次月(季)度起按正常情况填报。

2.“纳税人识别号”:填报税务机关核发的税务登记证件号码(15位)。

3.“纳税人名称”:填报税务机关核发的税务登记证件中的纳税人全称。

三、具体项目填报说明(一)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1.本表第1行至第11行由“按收入总额核定应纳税所得额”的纳税人填写。

第1行“收入总额”:填写本年度累计取得的各项收入金额。

2.第2行“不征税收入”:填报纳税人计入收入总额但属于税收规定不征税的财政拨款、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以及政府性基金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

3.第3行“免税收入”:填报纳税人计入利润总额但属于税收规定免税的收入或收益。

第3行填报4行+5行+6行+7行+8行的合计数。

4.第4行“国债利息收入”:填报纳税人持有国务院财政部门发行的国债取得的利息收入。

5.第5行“地方政府债券利息收入”:填报纳税人持有地方政府债券利息收入。

6.第6行“符合条件居民企业之间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收益”:填报本期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情况。

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

7.第7行“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2号)等规定,符合条件并依法履行登记手续的非营利组织,填报取得的捐赠收入等免税收入,不包括营利性收入。

2015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年报填报须知及操作注意事项

2015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年报填报须知及操作注意事项

2015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年报填报须知及操作注意事项一、优惠备案(总局2015年76号公告)《目录》列示的55项优惠事项(一)24项需要附报享受优惠政策的相关资质、证书、文件等(二)28项只需填写1张《备案表》(三)3项优惠以“申报代替备案”(2项固定资产加速折旧和1项小型微利企业)二、企业基础信息表(一)103所属行业明细代码:工业行业不包括建筑业(二)105资产总额“万元”(三)107从事国家限制和禁止“否”注意:网上年报填报说明描述错误三、申报表填报表单表单勾选默认十一项,另在需要填写的表单上打勾,相应表单才会出现。

四、固定资产加速折旧A105081(第1至14行)适用(财税[2014]75号)及(财税[2015]106号)(第15到28行)适用(国税发[2009]81号)及(财税[2012]27号)年度内只要有1个月税法折旧额大于会计折旧额的,其原值填入对应“原值”列。

对于全年所有月份税法折旧额都小于会计折旧额的固定资产,其原值不填本表。

五、填报表单口径变化(一)A105050《职工薪酬纳税调整明细表》(二)A105070《捐赠支出纳税调整明细表》(三)A105120《特殊行业准备金纳税调整明细表》以上只要会计上发生相关支出(包括准备金),不论是否纳税调整,均需填报。

六、弥补亏损明细表A106000目前年报有部分企业该表有错误信息提示,如“20**年有效信息2条,不予申报”等,遇到该类情况,请到主管税务机关查询、维护。

(该问题为系统信息错误)七、汇总纳税分支机构企业年报政策依据:跨省(国家税务总局[2012]57号公告)跨市(安徽省国、地税联合[2013]12号公告)市内(合国税发[2008]77号(一)总机构在安徽,分支机构申报时系统自动查找总机构申报的分配表,并自动带出不允许修改;如果找不到,不允许申报,可能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总机构按月申报,分支机构按季申报;二是总机构或分支机构未在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正确进行【汇总纳税企业情况登记】模块维护,如总机构已出具正确分配表,则可判断分支机构未进行正确维护(二)总机构在省外,分支机构申报时系统会放开分配表,允许录入八、建安企业2‰已预缴税款年报抵缴申报(一)如何申报查账征收企业:已预缴税款在办税服务厅进行2015年4季度补充申报,录入14栏“特定业务预缴”;核定征收企业:纳税服务科负责人直接进行进入“预缴台账录入”模块进行数据维护;上述分两种情况录入后,年报会从已预缴栏反映相关数据,纳税人在网上可正常年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和年度纳税申报表(B类,2015年版)》及填报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和年度纳税申报表(B类,2015年版)》及填报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和年度纳税申报表(B类,2015年版)税款所属期间:年月日至年月日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名称: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列至角分)国家税务总局监制填报说明一、适用范围本表由实行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在月(季)度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时使用。

实行核定应税所得率方式的纳税人,年度汇算清缴使用本表。

二、表头项目1.“税款所属期间”:为税款所属期月(季)度第一日至所属期月(季)度最后一日。

年度中间开业的,“税款所属期间”为当月(季)开始经营之日至所属月(季)度的最后一日。

次月(季)度起按正常情况填报。

2.“纳税人识别号”:填报税务机关核发的税务登记证件号码(15位)。

3.“纳税人名称”:填报税务机关核发的税务登记证件中的纳税人全称。

三、具体项目填报说明(一)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1.本表第1行至第11行由“按收入总额核定应纳税所得额”的纳税人填写。

第1行“收入总额”:填写本年度累计取得的各项收入金额。

2.第2行“不征税收入”:填报纳税人计入收入总额但属于税收规定不征税的财政拨款、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以及政府性基金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

3.第3行“免税收入”:填报纳税人计入利润总额但属于税收规定免税的收入或收益。

第3行填报4行+5行+6行+7行+8行的合计数。

4.第4行“国债利息收入”:填报纳税人持有国务院财政部门发行的国债取得的利息收入。

5.第5行“地方政府债券利息收入”:填报纳税人持有地方政府债券利息收入。

6.第6行“符合条件居民企业之间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收益”:填报本期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情况。

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

7.第7行“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2号)等规定,符合条件并依法履行登记手续的非营利组织,填报取得的捐赠收入等免税收入,不包括营利性收入。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015年版)及填报说明[1]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015年版)及填报说明[1]

附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015年版)》及填报说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015年版) 税款所属期间:年月日至年月日纳税人识别号:□□□□□□□□□□□□□□□金额单位: 人民币元纳税人名称:(列至角分)填报说明一、适用范围本表适用于实行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居民纳税人在月(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时使用。

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的分支机构年度汇算清缴申报适用本表。

二、表头项目1.“税款所属期间”:为税款所属期月(季)度第一日至所属期月(季)度最后一日。

年度中间开业的纳税人,“税款所属期间”为当月(季)开始经营之日至所属月(季)度的最后一日。

次月(季)度起按正常情况填报。

2.“纳税人识别号”:填报税务机关核发的税务登记证号码(15位)。

3.“纳税人名称”:填报税务机关核发的税务登记证记载的纳税人全称。

三、各列次的填报1.第一部分,按照实际利润额预缴税款的纳税人,填报第2行至第17行。

其中:第2行至第17行的“本期金额”列,填报所属月(季)度第一日至最后一日的数据;第2行至第17行的“累计金额”列,填报所属年度1月1日至所属月(季)度最后一日的累计数额。

2.第二部分,按照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平均额计算预缴税款的纳税人,填报第19行至第24行。

其中:第19行至第24行的“本期金额”列,填报所属月(季)度第一日至最后一日的数据;第19行至第24行的“累计金额”列,填报所属年度1月1日至所属月(季)度最后一日的累计数额。

3.第三部分,按照税务机关确定的其他方法预缴的纳税人,填报第26行。

其中:“本期金额”列,填报所属月(季)度第一日至最后一日的数额;“累计金额”列,填报所属年度1月1日至所属月(季)度最后一日的累计数额。

四、各行次的填报1.第1行至第26行,纳税人根据其预缴申报方式分别填报。

实行“按照实际利润额预缴”的纳税人填报第2行至第17行。

《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0

《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0

附件3:《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2015年版)》及填报说明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2015年版)税款所属期间:年月日至年月日填报说明一、适用范围及报送要求(一)适用范围本表适用于在中国境内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并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缴、汇总清算、财政调库”汇总纳税办法的居民企业填报。

(二)报送要求月(季)度终了之日起十日内,由实行汇总纳税的总机构随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5年版)》报送;月(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由实行汇总纳税的分支机构,将本表加盖总机构主管税务机关受理专用章之后的复印件,随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5年版)》报送。

年度汇算清缴申报时,本表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4年版)〉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3号)中的A109010表是一致的。

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由实行汇总纳税的总机构,随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4年版)》报送;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由实行汇总纳税的分支机构,将本表加盖总机构主管税务机关受理专用章之后的复印件,随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5年版)》报送。

二、具体项目填报说明1.“税款所属时期”:月(季)度申报填写月(季)度起始日期至所属月(季)度的最后一日。

年度申报填写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

2.“总机构名称”、“分支机构名称”:填报税务机关核发的税务登记证记载的纳税人全称。

3.“总机构纳税人识别号”、“分支机构纳税人识别号”:填报税务机关核发的税务登记证件号码(15位)。

4.“应纳所得税额”:填写本税款所属时期汇总纳税企业全部应纳所得税额。

5.“总机构分摊所得税额”:填写总机构统一计算的汇总纳税企业当期应纳所得税额的25%。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和年度预缴纳税申报表(B类,2015年版)及填报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和年度预缴纳税申报表(B类,2015年版)及填报说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纳税人公章:
代理申报中介机构公章:
主管税务机关受理专用章:
会计主管: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经办人: 经办人执业证件号码: 代理申报日期: 年 月 日
受理人:
受理日期: 年 月 日 国家税务总局监制
填报说明 一、适用范围 本表由实行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在月(季)度申报缴纳企业所 得税时使用。实行核定应税所得率方式的纳税人,年度汇算清缴使用本表。 二、表头项目 1.“税款所属期间”:为税款所属期月(季)度第一日至所属期月(季) 度最后一日。 年度中间开业的,“税款所属期间”为当月(季)开始经营之日至所属 月(季)度的最后一日。次月(季)度起按正常情况填报。 2.“纳税人识别号”:填报税务机关核发的税务登记证件号码(15 位)。 3.“纳税人名称”:填报税务机关核发的税务登记证件中的纳税人全 称。 三、具体项目填报说明 (一)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1.本表第1行至第11行由“按收入总额核定应纳税所得额”的纳税人 填写。第1行“收入总额”:填写本年度累计取得的各项收入金额。 2.第2行“不征税收入”:填报纳税人计入收入总额但属于税收规定 不征税的财政拨款、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以及政府 性基金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 3.第3行“免税收入”:填报纳税人计入利润总额但属于税收规定免 税的收入或收益。第3行填报4行+5行+6行+7行+8行的合计数。 4.第4行“国债利息收入”:填报纳税人持有国务院财政部门发行的 国债取得的利息收入。
8.第8行“其他免税收入”:填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最新减免项目名 称及减免性质代码。
9.第9行“应税收入额”:根据相关行次计算填报。第9行=第1行-2 行-3行。

总分机构分配表模板

总分机构分配表模板

附件4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2015年版)税款所属期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总机构名称: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列至角分)填报说明一、适用范围及报送要求(一)适用范围本表适用于在中国境内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并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缴、汇总清算、财政调库”汇总纳税办法的居民企业填报。

(二)报送要求月(季)度终了之日起十日内,由实行汇总纳税的总机构随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5年版)》报送;月(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由实行汇总纳税的分支机构,将本表加盖总机构主管税务机关受理专用章之后的复印件,随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5年版)》报送。

年度汇算清缴申报时,本表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4年版)〉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3号)中的A109010表是一致的。

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由实行汇总纳税的总机构,随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4年版)》报送;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由实行汇总纳税的分支机构,将本表加盖总机构主管税务机关受理专用章之后的复印件,随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5年版)》报送。

二、具体项目填报说明1.“税款所属时期”:月(季)度申报填写月(季)度起始日期至所属月(季)度的最后一日。

年度申报填写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

2.“总机构名称”、“分支机构名称”:填报税务机关核发的税务登记证记载的纳税人全称。

3.“总机构纳税人识别号”、“分支机构纳税人识别号”:填报税务机关核发的税务登记证件号码(15位)。

4.“应纳所得税额”:填写本税款所属时期汇总纳税企业全部应纳所得税额。

5.“总机构分摊所得税额”:填写总机构统一计算的汇总纳税企业当期应纳所得税额的25%。

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2015年版)及填报说明(精)

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2015年版)及填报说明(精)

附件3:《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2015年版)》及填报说明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2015年版)税款所属期间:年月日至年月日-1-填报说明一、适用范围及报送要求(一)适用范围本表适用于在中国境内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并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缴、汇总清算、财政调库”汇总纳税办法的居民企业填报。

(二)报送要求月(季)度终了之日起十日内,由实行汇总纳税的总机构随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5年版)》报送;月(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由实行汇总纳税的分支机构,将本表加盖总机构主管税务机关受理专用章之后的复印件,随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5年版)》报送。

年度汇算清缴申报时,本表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4年版)〉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3号)中的A109010表是一致的。

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由实行汇总纳税的总机构,随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4年版)》报送;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由实行汇总纳税的分支机构,将本表加盖总机构主管税务机关受理专用章之后的复印件,随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5年版)》报送。

二、具体项目填报说明1.“税款所属时期”:月(季)度申报填写月(季)度起始日期至所属月(季)度的最后一日。

年度申报填写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

2.“总机构名称”、“分支机构名称”:填报税务机关核发的税务登记证记载的纳税人全称。

3.“总机构纳税人识别号”、“分支机构纳税人识别号”:填报税务机关核发的税务登记证件号码(15位)。

4.“应纳所得税额”:填写本税款所属时期汇总纳税企业全部应纳所得税额。

5.“总机构分摊所得税额”:填写总机构统一计算的汇总纳税企业当期应纳所得税额的25%。

汇总纳税分支机构企业所得税分配表填写说明

汇总纳税分支机构企业所得税分配表填写说明

附表资料《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分支机构分配表》填报说明一、适用对象及报送时间1、使用对象本表适用于在中国境内跨地区(包括跨省、省内跨市、县)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营业机构,并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缴、汇总清算、财政调节”汇总纳税办法的居民企业填报。

2、报送时间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由实行汇总纳税的总机构随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报送。

二、分配表项目填报说明1.“税款所属时期”:年度申报填写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

2.“纳税人识别号”:填写税务机关统一核发的税务登记证号码。

3.“纳税人名称”:填写税务登记证所载居民纳税人的全称。

4.“收入总额”:填写基期年度总机构、各分支机构的经营收入总额。

5.“工资总额”:填写基期年度总机构、各分支机构的工资总额。

6.“资产总额”:填写基期年度总机构、各分支机构的资产总额,不包括无形资产。

7.“合计”:填写基期年度总机构、各分支机构的经营收入总额、工资总额和资产总额三项因素的合计数。

8.“分支机构分摊的所得税额”:填写本年度总机构根据税务机关确定的分摊方法计算,由各分支机构进行分摊的所得税额。

9.“分配比例”:填写经企业总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审批确认的各分支机构分配比例。

各分支机构分配比例=(基期年各分支机构的经营收入总额、工资总额和资产总额三项因素合计数÷总机构的经营收入总额、工资总额和资产总额三项因素合计数)×100%。

10.“分配税额”:填写本年度根据税务机关确定的分摊方法计算,分配给各分支机构缴纳的所得税额。

三、表内及表间关系本表分配税额合计数=本表分支机构分摊的所得税额=主表第37行附报资料《购置专用设备投资抵免明细表》填报说明一、适用范围本表适用于实行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居民纳税人填报。

二、填报依据及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相关税收政策规定,填报本纳税年度及本纳税年度前5年度发生的税前尚未抵免的购置专用设备投资额。

总分机构分配表模板

总分机构分配表模板

附件4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2015年版)税款所属期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总机构名称: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列至角分)填报说明一、适用范围及报送要求(一)适用范围本表适用于在中国境内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并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缴、汇总清算、财政调库”汇总纳税办法的居民企业填报。

(二)报送要求月(季)度终了之日起十日内,由实行汇总纳税的总机构随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5年版)》报送;月(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由实行汇总纳税的分支机构,将本表加盖总机构主管税务机关受理专用章之后的复印件,随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5年版)》报送。

年度汇算清缴申报时,本表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4年版)〉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3号)中的A109010表是一致的。

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由实行汇总纳税的总机构,随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4年版)》报送;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由实行汇总纳税的分支机构,将本表加盖总机构主管税务机关受理专用章之后的复印件,随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5年版)》报送。

二、具体项目填报说明1.“税款所属时期”:月(季)度申报填写月(季)度起始日期至所属月(季)度的最后一日。

年度申报填写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

2.“总机构名称”、“分支机构名称”:填报税务机关核发的税务登记证记载的纳税人全称。

3.“总机构纳税人识别号”、“分支机构纳税人识别号”:填报税务机关核发的税务登记证件号码(15位)。

4.“应纳所得税额”:填写本税款所属时期汇总纳税企业全部应纳所得税额。

5.“总机构分摊所得税额”:填写总机构统一计算的汇总纳税企业当期应纳所得税额的25%。

2015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篇)

2015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篇)

A105020 《未按权责发生制确认收入纳税调整明细表》
符合税法规定不征税收入条件的政府补助收入, 不在本表调整,在A105040 《专项用途财政性资 金纳税调整明细表》 。
A105030 《投资收益纳税调整明细表》
第9列‚税收计算的处置所得‛:填报纳税人收回、转让 或清算处置投资项目,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处置所得,为 第5-7列的差额,税收计算为处置损失的,此列若小于0, 本表不作调整。系统提示在《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及纳税调 整明细表》(A105090)进行纳税调整。 本表仅反映投资收益的确认,符合税收优惠的在优惠表上 另行填报。 与A105020《未按权责发生制确认收入纳税调整明细表》 有交叉的,只需填报一张表
A100000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主表
4、第20行‚所得减免‛:系统通过《A107020所得减免优 惠明细表》自动生成。 第19行〉0,本行≤第19行;本行≤0时,填报0。 第19行≤0时,本行填报0。 5、第21行‚抵扣应纳税所得额‛:系统通过《A107030抵 扣应纳税所得额明细表》自动生成。金额等于《A107030抵 扣应纳税所得额明细表》第7行。 说明:本行≥0,本行≤第19-20行,具体根据主表19-20结 果判定: ①当第19-20行 ≤ 0时,本行填0; ②当第19-20行>0时,第19-20行之差额,与《A107030抵 扣应纳税所得额明细表》第5行比较,系统按孰小值填报。
4、其他提示:104从业人数、105资产总额等项,会涉及小 微企业、高新企业的判定。注意:资产总额单位是万元, 不能填写0。(新办企业确实为0的填写0.01)
A100000 主表与各附表填报基本顺序
主表 3 、 7 、 8、 9 行
收入、成本 、费用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分支机构分配表填表详细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分支机构分配表填表详细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分支机构分配表填表详细
说明
总机构应在每年6月20日前,将依照本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方法计算确定的各分支机构当年应分摊税款的比例,填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分支机构分配表》
总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收到总机构报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分支机构分配表》后10日内,应通过国家税务总局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信息交换平台或邮寄等方式,及时传送给各分支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

第二十三条规定方法:
总机构应按照以前年度(1-6月份按上上年度,7-12月份按上年度)分支机构的经营收入、职工工资和资产总额三个因素计算各分支机构应分摊所得税款的比例,三因素的权重依次为0.35、0.35、0.30.计算公式如下:
某分支机构分摊比例=0.35×(该分支机构营业收入/各分支机构营业收入之和)+0.35×(该分支机构工资总额/各分支机构工资总额之和)+0.30×(该分支机构资产总额/各分支机构资产总额之和)以上公式中分支机构仅指需要就地预缴的分支机构,该税款分摊比例按上述方法一经确定后,当年不作调整。

税总31号公告新版预缴申报表(2015)

税总31号公告新版预缴申报表(2015)

附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015年版)》及填报说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015年版)税款所属期间:年月日至年月日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名称: 金额单位: 人民币元(列至角分)填报说明一、适用范围本表适用于实行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居民纳税人在月(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时使用。

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的分支机构年度汇算清缴申报适用本表。

二、表头项目1.“税款所属期间”:为税款所属期月(季)度第一日至所属期月(季)度最后一日。

年度中间开业的纳税人,“税款所属期间”为当月(季)开始经营之日至所属月(季)度的最后一日。

次月(季)度起按正常情况填报。

2.“纳税人识别号”:填报税务机关核发的税务登记证号码(15位)。

3.“纳税人名称”:填报税务机关核发的税务登记证记载的纳税人全称。

三、各列次的填报1.第一部分,按照实际利润额预缴税款的纳税人,填报第2行至第17行。

其中:第2行至第17行的“本期金额”列,填报所属月(季)度第一日至最后一日的数据;第2行至第17行的“累计金额”列,填报所属年度1月1日至所属月(季)度最后一日的累计数额。

2.第二部分,按照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平均额计算预缴税款的纳税人,填报第19行至第24行。

其中:第19行至第24行的“本期金额”列,填报所属月(季)度第一日至最后一日的数据;第19行至第24行的“累计金额”列,填报所属年度1月1日至所属月(季)度最后一日的累计数额。

3.第三部分,按照税务机关确定的其他方法预缴的纳税人,填报第26行。

其中:“本期金额”列,填报所属月(季)度第一日至最后一日的数额;“累计金额”列,填报所属年度1月1日至所属月(季)度最后一日的累计数额。

四、各行次的填报1.第1行至第26行,纳税人根据其预缴申报方式分别填报。

实行“按照实际利润额预缴”的纳税人填报第2行至第17行。

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2015年

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2015年
执法,但仍需要掌握涉税,进行备案,加强后续管理)
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概述
? (二)修改内容 ? 1.增加报表(表格) ? 共增加封面、填报表单和16张表格 ? (1)封面 ? (2)填报表单 ? 视纳税人情况填报的理念 ? (3)新设15张附表 ? ①企业基础信息表:填报税务登记未反应但涉税的信息 ? ②因政策变动而作出调整内容或细化反应内容 ? ③加速折旧新政策需要统计内容 ? 2.充分体现企业会计核算为基础进行纳税调整的方法 ? (1)视同销售、境外所得、捐赠收入等内容填报作调整 ? (2)纳税调整与税收优惠等方面在主表和附表作调整
纳税人的行业代码 ? 2.关联报表或内容 ? (1)与小微企业优惠判断条件相关 ? (2)与收入明细表(A101010或A101020)和成本支出明
细表(A102010或A102020)有关 ? (3)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申报有关,涉及《纳税调整明细表
》( A105000 )和《视同销售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特定业务 调整明细表》 )( A105010 ) ? (4)与特殊行业准备金调整有关,涉及《纳税调整明细表 》( A105000 )和《特殊行业准备金纳税调整明细表》 (A105120)
减:免税、减计收入 免税、减计收入及加计扣除优惠明 第27行
及加计扣除
细表(A107010)
加:境外应税所得抵 境外所得税收抵免明细表
减境内亏损
(A108000)
四、纳税调整后所得 逻辑关系填列
第10行第6列 境内有所得时为 0
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部分栏目填报
项目
减:所得减免
减:抵扣应纳税所 得额 减:弥补以前年度 亏损 五、应纳税所得额
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概述
? 3.报表架构变化 ? 从原来的三层报表改变为四层报表,并通过表单编号显现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2015修订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2015修订版)

A000000 企业基础信息表 A100000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 A101010 一般企业收入明细表 A101020 金融企业收入明细表 A102010 一般企业成本支出明细表 A102020 金融企业支出明细表 A103000 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收入、支出明细表 A104000 期间费用明细表 A105000 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 A105010 视同销售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特定业务纳税调整明细表 A105020 未按权责发生制确认收入纳税调整明细表 A105030 投资收益纳税调整明细表 A105040 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纳税调整明细表 A105050 职工薪酬纳税调整明细表 A105060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跨年度纳税调整明细表 A105070 捐赠支出纳税调整明细表 A105080 资产折旧、摊销情况及纳税调整明细表 A105081 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扣除明细表 A105090 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明细表 A105091 资产损失(专项申报)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明细表 A105100 企业重组纳税调整明细表 A105110 政策性搬迁纳税调整明细表 A105120 特殊行业准备金纳税调整明细表 A106000 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明细表 A107010 免税、减计收入及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 A107011 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优惠明细表 A107012 综合利用资源生产产品取得的收入优惠明细表 A107013 金融、保险等机构取得的涉农利息、保费收入优惠明细表 A107014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 A107020 所得减免优惠明细表 A107030 抵扣应纳税所得额明细表 A107040 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 A107041 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情况及明细表 A107042 软件、集成电路企业优惠情况及明细表 A107050 税额抵免优惠明细表 A108000 境外所得税收抵免明细表 A108010 境外所得纳税调整后所得明细表 A108020 境外分支机构弥补亏损明细表 A108030 跨年度结转抵免境外所得税明细表 A109000 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年度分摊企业所得税明细表 A109010 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 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递延纳税调整明细表 居民企业资产(股权)划转特殊性税务处理申报表

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和年度纳税申报表(B类,2015年版)

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和年度纳税申报表(B类,2015年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和年度纳税申报表(B类,2015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和年度纳税申报表(B类,2015年版)税款所属期间:年月日至年月日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名称: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列至角分)项目行次累计金额一、以下由按应税所得率计算应纳所得税额的企业填报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按收入总额核定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1减:不征税收入2免税收入3其中:国债利息收入4地方政府债券利息收入5符合条件居民企业之间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收益6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收入7其他免税收入: 8应税收入额(1行-2行-3行)9税务机关核定的应税所得率(%)10应纳税所得额(9行×10行)11按成本费用核定应纳税所得额成本费用总额12税务机关核定的应税所得率(%)13应纳税所得额[12行÷(100%-13行)×13行]14应纳所得税额的计算税率(25%)15应纳所得税额(11行×15行或14行×15行)16应补(退)所得税额的计算减: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免所得税额17其中:减半征税18已预缴所得税额19应补(退)所得税额(16行-17行-19行)20二、以下由税务机关核定应纳所得税额的企业填报税务机关核定应纳所得税额21预缴申报时填报是否属于小型微利企业:是□否□年度申报时填报所属行业:从业人数:资产总额:国家限制和禁止行业:是□否□谨声明:此纳税申报表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和国家有关税收规定填报的,是真实的、可靠的、完整的。

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纳税人公章:会计主管:填表日期:年月日代理申报中介机构公章:经办人:经办人执业证件号码:代理申报日期:年月日主管税务机关受理专用章:受理人:受理日期:年月日国家税务总局监制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015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015年版)税款所属期间:年月日至年月日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名称: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列至角分)行次项目本期金额累计金额1一、按照实际利润额预缴2营业收入3营业成本4利润总额5加:特定业务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6减:不征税收入和税基减免应纳税所得额(请填附表1)7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扣除)调减额(请填附表2)8弥补以前年度亏损9实际利润额(4行+5行-6行-7行-8行)10税率(25%)11应纳所得税额(9行×10行)12减:减免所得税额(请填附表3)13实际已预缴所得税额——14特定业务预缴(征)所得税额15应补(退)所得税额(11行-12行-13行-14行)——16减:以前年度多缴在本期抵缴所得税额17本月(季)实际应补(退)所得税额——18二、按照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平均额预缴19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20本月(季)应纳税所得额(19行×1/4或1/12)21税率(25%)22本月(季)应纳所得税额(20行×21行)23减:减免所得税额(请填附表3)24本月(季)实际应纳所得税额(22行-23行)25三、按照税务机关确定的其他方法预缴26本月(季)税务机关确定的预缴所得税额27总分机构纳税人28总机构总机构分摊所得税额(15行或24行或26行×总机构分摊预缴比例)29财政集中分配所得税额30分支机构分摊所得税额(15行或24行或26行×分支机构分摊比例) 31其中:总机构独立生产经营部门应分摊所得税额32分支机构分配比例33分配所得税额是否属于小型微利企业:是□否□谨声明:此纳税申报表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和国家有关税收规定填报的,是真实的、可靠的、完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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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2015年版)》及填报说明
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2015年版)
税款所属期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总机构名称: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列至角分)
- 1 -
2
填报说明
一、适用范围及报送要求
(一)适用范围
本表适用于在中国境内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并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缴、汇总清算、财政调库”汇总纳税办法的居民企业填报。

(二)报送要求
月(季)度终了之日起十日内,由实行汇总纳税的总机构随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5年版)》报送;月(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由实行汇总纳税的分支机构,将本表加盖总机构主管税务机关受理专用章之后的复印件,随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5年版)》报送。

年度汇算清缴申报时,本表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4年版)〉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3号)中的A109010表是一致的。

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由实行汇总纳税的总机构,随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4年版)》报送;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由实行汇总纳税的分支机构,将本表加盖总机构主管税务机关受理专用章之后的复印件,随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5年版)》报送。

- 3 -
二、具体项目填报说明
1.“税款所属时期”:月(季)度申报填写月(季)度起始日期至所属月(季)度的最后一日。

年度申报填写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

2.“总机构名称”、“分支机构名称”:填报税务机关核发的税务登记证记载的纳税人全称。

3.“总机构纳税人识别号”、“分支机构纳税人识别号”:填报税务机关核发的税务登记证件号码(15位)。

4.“应纳所得税额”:填写本税款所属时期汇总纳税企业全部应纳所得税额。

5.“总机构分摊所得税额”:填写总机构统一计算的汇总纳税企业当期应纳所得税额的25%。

6.“总机构财政集中分配所得税额”:填写总机构统一计算的汇总纳税企业当期应纳所得税额的25%。

7.“分支机构分摊所得税额”:填写本税款所属时期总机构根据税务机关确定的分摊方法计算,由各分支机构进行分摊的当期应纳所得税额。

8.“营业收入”:填写上一年度各分支机构销售商品、提供劳务、让渡资产使用权等日常经营活动实现的全部收入的合计额。

9.“职工薪酬”:填写上一年度各分支机构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给予各种形式的报酬以及其他相关支出的合计额。

10.“资产总额”:填写上一年度各分支机构在经营活动中实际使用的应归属于该分支机构的资产合计额。

- 4 -
11.“分配比例”:填写经企业总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的各分支机构分配比例,分配比例应保留小数点后四位。

12.“分配所得税额”:填写本所属时期根据税务机关确定的分摊方法计算,分配给各分支机构缴纳的所得税额。

13.“合计”:填写上一年度各分支机构的营业收入总额、职工薪酬总额和资产总额三项因素的合计数及当期各分支机构分配比例和分配税额的合计数。

三、表间关系
1.“应纳所得税额”栏次=《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015年版)》第15行或24行。

2.“总机构分摊所得税额”栏次=《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015年版)》第28行。

3.“总机构财政集中分配所得税额”栏次=《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015年版)》第29行。

4.“分支机构分摊所得税额”栏次=《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015年版)》第30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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