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放水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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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放水工安全生产责任制(5篇)

探放水工安全生产责任制(5篇)

探放水工安全生产责任制第1条按规定参加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取得操作资格证,持证上岗第2条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操作规程》、《作业标准》、《探放水工程设计》及质量标准化中有关探放水安全的规定。

第3条按时交接班,按规定向调度室如实汇报所探放水地点探孔的进度、是否有出水预兆等情况。

第4条井下探放水要严格详细记录探放水探孔进度,方位、倾角等详细情况。

第5条必须每班对探放水设备进行检查维修、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6条必须每班对探放水设备固定进行检查,使设备固定牢靠,严禁设备带病运行。

第6条探放水过程中发现探孔有异常时必须停止钻探,向调度室汇报。

如遇险情时立即通知受危险人员撤离。

探放水工安全生产责任制(2)放水工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指对于从事放水工作的人员,应建立相应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他们在工作期间的安全。

以下是探放水工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相关要点:1. 组织方面:单位应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负责放水工作,明确相关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同时,应定期进行放水工作的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2. 安全管理:单位应制定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确保放水工作按照规定程序进行。

同时,应落实现场现场管理措施,如标识、围护、监控等,确保现场安全。

3. 安全设施:单位应建立完善的安全设施,如放水设备、防护装备、应急救援设备等,确保放水工作过程中的安全。

4. 安全监管:单位应建立健全的安全监管机制,加强对放水工作的监督和检查。

定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和隐患整改,并建立相应的安全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机制。

5. 安全奖惩:单位应建立安全奖惩制度,对于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严肃处理,同时对于表现突出的人员进行安全奖励,激励员工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工作。

通过以上措施,可以有效加强对放水工作的安全管理和监管,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放水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探放水工安全生产责任制(3)放水工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指在放水工作中,相关部门和人员应承担起相应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放水工作的安全进行。

煤矿探放水管理制度(四篇)

煤矿探放水管理制度(四篇)

煤矿探放水管理制度煤矿探放水是指在煤矿开采过程中,通过开采工程向地下水源进行探水、排水等活动。

为了保障煤矿的安全稳定运营,确保工人的生命安全和矿井设施的完好,需要建立煤矿探放水管理制度。

煤矿探放水管理制度包括以下内容:1. 资料申报和备案:煤矿需要向相关部门提交探放水方案,并进行备案。

探放水方案应包括开采区域的地质条件、设计方案、探放水施工方案等内容。

2. 探水和排水管理:煤矿应建立专门的探水和排水管理部门或岗位,并设立专门的探水和排水负责人。

负责人要负责探水和排水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3. 设备维护和检修:煤矿需要配备专业的探放水设备,并定期进行维护和检修,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使用。

4. 工作流程和安全措施:煤矿应制定详细的探放水工作流程,明确各个环节的责任和安全措施,确保操作人员的安全。

5. 监测和预警机制:煤矿应建立探放水工作的监测和预警机制,对探放水工作的效果和地下水位进行实时监测,并及时发出预警,采取必要的措施避免可能的安全事故。

6. 安全教育和培训:煤矿应定期组织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工作人员对探放水工作的认识和技能,培养他们的安全意识和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

通过建立煤矿探放水管理制度,能够规范煤矿的探放水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降低事故风险,确保煤矿的安全运营。

煤矿探放水管理制度(二)是指在开采煤矿时,对矿井内积水进行有效管理的制度。

煤矿开采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地下水,如果不及时排放,将会对矿井的稳定性和矿工的生命安全造成威胁。

煤矿探放水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方面内容:1. 放水的时机和频率:根据矿井开采情况和积水情况,确定放水的时机和频率。

一般情况下,矿井积水超过一定标准就需要进行放水。

2. 放水的方法和工艺:确定适合矿井条件的放水方法和工艺。

通常有自流下水、抽水放水、压水放水等方法。

3. 放水设备的选用和维护:选择适合的放水设备,并进行定期检修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常见的放水设备有水泵、管道、阀门等。

探放水岗位责任制(5篇)

探放水岗位责任制(5篇)

探放水岗位责任制一、生产技术部严格按照探放水原则,根据作业地点的实际情况,提前做到预测预报,及时下达探放水通知单。

二、探防队接到通知单后,及时做好探放水前的准备工作,并备有充足的防、堵、放等透水材料,并按通知单如期实施,执行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延误探放水工作。

三、探放水作业现场,由生产技术部和通风部各安排一名副部长(技术员)跟班,严格执行跟班制度。

四、钻探时如出现异常情况,立即停止作业,现场负责人立即向公司调度室报告,并派人监视水情。

如果发现情况危急时,必须立即撤出所有受水威胁地区的人员,然后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五、探水完毕后,必须在次日,由探防队出具探水结果报告单。

六、技术部要做好探放水的汇总工作。

七、探水完毕后,探防队负责人组织探水人员把所有工具,码放整齐到指定地点,不准给掘进班留有隐患,耽误掘进进度。

八、技术部负责井下探水地点的探水牌板的填写与管理工作。

探放水岗位责任制(2)放水岗位责任制是指在城市排水系统中设立的一种岗位,主要负责监测和控制排水系统的运行情况,确保排水系统正常运行并及时处理排水问题。

放水岗位责任制的实施对于保障城市防洪排涝安全、维护城市环境卫生、改善城市居民生活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下面将就放水岗位责任制的重要性、实施过程及存在的问题进行详细探讨。

一、放水岗位责任制的重要性1. 保障城市排水系统的正常运行: 城市排水系统是保证城市正常运转的重要基础设施,放水岗位责任制的实施有助于监控排水系统的运行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保证排水系统的畅通和正常运行。

2. 防止城市内涝和水灾的发生: 城市排水系统的正常运行对于防止城市内涝和水灾的发生至关重要。

放水岗位责任制的实施可以及时掌握排水系统的状况,能够在发生降雨过大、汛情复杂等情况时迅速采取措施,避免因排水不畅导致的内涝和水灾。

3. 改善城市环境卫生: 排水系统的不畅通容易导致积水,容易滋生蚊蝇等病虫害,影响城市环境卫生。

放水岗位责任制的实施可以帮助及时发现和处理排水系统中的问题,保障城市环境的卫生和整洁。

煤矿探放水安全管理制度

煤矿探放水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保障煤矿安全生产,预防水灾事故的发生,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矿井水文地质规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探放水原则1. 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探后采的原则;2. 探放水工作必须遵循科学、合理、安全、有效的原则;3. 探放水工作应做到全面、细致、严谨、及时。

三、探放水组织机构1. 成立探放水领导小组,负责矿井探放水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2. 矿井应设立探放水专兼职人员,负责日常探放水工作的实施;3. 探放水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经过专门培训。

四、探放水工作程序1. 探放水前的准备工作:(1)对探放水区域进行地质勘察,掌握水文地质情况;(2)编制探放水方案,明确探放水钻孔的位置、方位、角度、深度等参数;(3)配备必要的探放水设备和工具;(4)制定探放水应急预案。

2. 探放水实施:(1)按照探放水方案进行钻孔施工;(2)对钻孔进行观测,掌握水位、水量、水质等参数;(3)根据探放水情况,采取相应的排水、封堵等措施;(4)对探放水区域进行监测,确保探放水效果。

3. 探放水后的工作:(1)对探放水区域进行封堵,防止水源再次渗入;(2)对探放水钻孔进行封孔,防止水源重新涌出;(3)对探放水工作进行全面总结,为后续探放水工作提供依据。

五、探放水安全措施1. 探放水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安全带等防护用品;2. 探放水设备应定期检查、维护,确保设备安全可靠;3. 探放水作业现场应设置警示标志,防止无关人员进入;4. 探放水作业过程中,应密切注意透水预兆,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停止作业,并采取相应措施;5. 探放水作业结束后,应进行现场清理,消除安全隐患。

六、监督检查1. 矿井应定期对探放水工作进行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时整改;2. 矿井应接受上级安全监管部门对探放水工作的监督检查;3. 探放水人员应自觉接受监督检查,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工作。

七、奖惩1. 对在探放水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2. 对违反本制度,造成安全事故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探放水管理制度(5篇)

探放水管理制度(5篇)

探放水管理制度为了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有效开展我矿水害防治工作,防止重特大水害事故发生,根据《煤矿防治水规定》、《煤矿安全规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探放水的原则必须坚持“预测预报,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防治水原则。

落实“有疑必停、有险必撤”的措施,采取“防、堵、疏、排、截”的综合治理措施,在进行采掘工作时,必须坚持超前钻探。

矿井进行新采区开拓或掘进新工作面时,必须进行探放水,并编制探放水设计及措施。

探放水设计要符合《煤矿防治水规定》的要求,并经研究批准后方可进行施工。

探放水工作要严格按设计进行施工。

对发现现场情况与设计不符时,需制定补充措施,并经全体审批人员重新审核,方可执行。

二、探放水钻孔布置1、探放老空水钻孔,应按巷道的设计方向在其水平面和竖直面内呈放射状布置;钻孔应成组布设,其孔数视超前距和帮距而定。

(1)竖直扇形面内钻孔间的终孔垂距不得超过1.5m。

(2)水平扇形面内各组钻孔间的终孔水平距离不得大于3m。

(3)探水钻孔的最小超前距一般取30m,帮距取20m。

(4)倾斜煤层平巷的探放水孔,应呈半扇面形布置在巷道正前和上帮。

(5)倾斜煤层上山巷道探放水孔,呈扇面形布置在巷道的前方。

2、探放断层水及底板岩溶水的钻孔,必须沿掘进方向的前方及下方布置;底板方向的钻孔不得少于____个。

3、探放水钻孔除兼做堵水或疏水用外,终孔孔径一般不得大于75mm。

4、巷道接近可能导水的老钻孔探水线时,应向老钻孔布设扇形探水钻孔。

5、对水压大于1MPa的断层水、陷落柱水或强含水层水,不宜沿煤层布置探放水钻孔。

三、探放水钻孔孔口安全装置探放水钻孔应安设孔口安全装置。

孔口安全装置由孔口管、泄水测压三通、孔口水门和钻杆逆止阀等组成。

1、孔口管的安装与固定:(1) 选择岩层坚硬完整地段开孔,孔径应大于孔口管直径1-2级,钻至预定深度后,将孔内冲洗干净。

注浆使孔口管(管周围应焊扶正肋骨片)与孔壁间充满水泥浆。

探放水安全管理制度

探放水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探放水工作安全管理,防止水害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1. 成立探放水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探放水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2. 探放水安全管理领导小组下设探放水安全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3. 各部门、班组应设立专(兼)职探放水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本部门、班组探放水安全工作的组织实施。

三、探放水安全措施1. 严格执行《探放水工作规程》,做好探放水前的准备工作。

2. 对探放水区域进行详细调查,掌握水文地质情况,编制探放水方案。

3. 探放水作业前,必须进行探放水安全技术交底,确保作业人员掌握探放水安全操作规程。

4. 探放水作业过程中,必须加强监测,及时发现和处理异常情况。

5. 探放水作业现场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确保作业人员安全。

6. 探放水作业结束后,及时进行现场清理,确保无安全隐患。

四、探放水安全管理要求1. 严格执行探放水安全管理制度,加强探放水安全管理。

2. 加强探放水人员培训,提高探放水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3. 定期开展探放水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4. 加强探放水设备管理,确保设备完好、可靠。

5. 对探放水作业现场进行巡查,发现问题立即处理。

五、事故处理1. 发生探放水事故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救援。

2. 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分析,查明事故原因,追究相关责任人。

3. 对事故进行通报,总结经验教训,加强探放水安全管理。

六、附则1. 本制度由探放水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七、监督与考核1. 探放水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对探放水安全工作进行定期检查,确保制度落实。

2. 对探放水安全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3. 对违反探放水安全管理制度的单位和个人,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本制度旨在加强探放水安全管理,确保探放水作业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矿井探放水管理制度

矿井探放水管理制度

矿井探放水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矿井探放水管理,预防和减少矿井水害事故,确保矿井安全生产,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矿井水文地质规程》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各类煤矿矿井的探放水管理工作。

第三条矿井探放水工作应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实行科学管理,建立健全矿井防治水体系。

第四条矿井探放水工作应由矿井防治水机构统一领导、组织实施,其他有关部门协同配合。

第五条矿井探放水工作应充分利用现有技术手段,不断提高防治水水平,确保矿井安全生产。

第二章探放水组织与管理第六条矿井应设立防治水管理机构,负责矿井防治水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矿井防治水管理机构应配备满足工作需要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七条矿井防治水管理机构应制定矿井防治水规划,明确防治水目标、任务、措施和责任。

第八条矿井防治水管理机构应建立健全矿井水文地质观测系统,定期对矿井水文地质条件进行监测、分析与评价。

第九条矿井防治水管理机构应定期组织探放水培训,提高矿井探放水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安全意识。

第十条矿井防治水管理机构应制定矿井探放水技术规范,明确探放水的方法、程序、要求等。

第十一条矿井防治水管理机构应建立健全矿井探放水设备管理制度,确保探放水设备安全、可靠、有效。

第三章探放水工作程序与要求第十二条矿井在开拓新水平、新采区、新工作面之前,应进行水文地质调查,了解和掌握矿井水文地质条件。

第十三条矿井在开拓新水平、新采区、新工作面之前,应制定探放水计划,明确探放水工作内容、时间、责任人和要求。

第十四条矿井在开拓新水平、新采区、新工作面过程中,应按照探放水计划进行探放水工作。

探放水工作应由专业人员进行,确保探放水数据准确可靠。

第十五条矿井探放水工作应采取综合探测方法,包括物探、钻探、巷探等。

探放水工作应确保探测范围全面、准确。

第十六条矿井探放水工作应做好记录,及时整理、分析探测数据,为矿井防治水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第十七条矿井在发现水害隐患时,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防止水害事故的发生。

探放水制度

探放水制度

附件五:探放水管理制度第1条在水害威胁地区,必须坚持“有掘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

巷道掘进之前,必须采用钻探、物探等方法查清水文地质条件,并提出专项防范措施,经矿总工程师组织生产、调度、安监等有关部门审查后,报集团公司防治水部审批后,严格按批复的措施要求执行。

第2条工作面回采前,必须采用物探、钻探或巷探等方法查清工作面内断层、老巷等情况,生产技术科要写出专门地质说明书,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回采。

发现充水时,必须立即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或留设防水煤柱,否则,不得开采。

第3条沿断层防水煤柱边缘布置的工作面,在煤柱附近开切眼时,必须先探后进,随时对防水煤柱探查,探查防水煤柱尺寸是否符合设计规定,如不符合规定,按煤柱尺寸要求重新开切眼。

探查后,所有无水钻孔必须封孔。

第4条对小窑老空区充水区、充水巷道、导水断层、强含水层、陷落柱、老钻孔、有积水可能的灌浆区、有突水可能的其他地区等需探放水的区域,都必须确定探水警戒线,并准确地绘制在采掘工作面图上。

开拓掘进工程到达警戒线,并准确地绘制在采掘工程平面图上。

开拓掘进工程到达警戒线时,必须先探后掘,严格掌握钻孔的超前距离,钻进时发现煤岩松软、片帮、来压或钻眼中水压、水量突然增大,顶钻等异常时,必须立即停止钻进,但不得拨出钻杆,要立即向矿调度室汇报,并派人监测水情。

如果发现情况危急时,必须立即撤出所有受水威胁地区的人员,然后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第5条在安装钻孔探水前,必须遵守下列规定:1、加强钻孔附近的巷道支护,背好帮顶,并在工作面迎头打好坚固的立柱和拦板。

2、清理巷道浮煤,挖好排水沟。

3、在打钻地点或其附近安设专用电话。

4、确定主要探水孔位置时,应由测量人员现场进行标定,负责探放水工作的人员必须亲临现场,共同确定钻孔方位、倾角和钻孔布置数目以及钻进的深度。

5、在预计水压大于1kg/cm2的地点探水时,应预先固结套管。

套管口应安装闸阀,套管深度必须在探放水设计中规定。

探放水作业质量验收制度(5篇)

探放水作业质量验收制度(5篇)

探放水作业质量验收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矿井安全生产,规范和强化矿井探放水管理工作,构建探放水安全保障体系,严格执行“有掘必探、有采必探、先探后掘、先探后采”的探放水原则,防止和杜绝水害事故的发生,依据行《煤矿防治水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管理规定第二条坚持有掘必探、有采必探、先探后掘、先探后采,严禁在水文地质资料不清和掘前采前不探的情况下生产作业。

第三条矿井必须坚持物探先行、钻探验证、化探跟进的综合探测方法,查明水文地质情况。

第四条采掘前,地测部必须委托有资质的施工单位进行三维地震勘探,圈定构造分布情况。

第五条三维地震勘探完毕后,地测部需委托有资质单位利用地面瞬变电磁勘探等电法手段圈定和查明含水层分布情况和富水性分布范围。

第六条地测部根据成果报告,及时修编地测图件,编写地质说明书,及时编制地质及水文地质预测预报,指导安全生产。

第七条地测部根据物探成果及水文地质资料编制探放水设计。

进行采掘活动前,必须严格按照探放水设计,认真实施井下钻探工程。

第八条回采和掘进工作面设计时,生产部向地测部提交编写地质说明书委托书,地测部按委托书要求在充分分析地面水文地质资料的基础上,向生产部门提交地质“三书“。

第九条生产部门根据地质说明书,对回采和掘进工作面进行优化布置和设计。

第十条掘进工作面掘进时,地测部探放队利用井下电法进行超前探测,查明巷道迎头前方富水情况,并及时向生产部门和施工单位提交结果报告。

第十一条掘进工作面掘进前,由地测部按照《煤矿防治水规定》编制工作面探放水设计。

第十二条探放队根据掘进工作面探放水设计编制掘进工作面探放水安全技术措施,由矿总工程师审批后,实施探放水工作。

第十三条回采工作面圈出后,地测部选择适合本区的物探等方法对工作面含水层(体)赋水性进行探测,对圈定的含水异常体进行钻探放水,消除隐患后方可进行回采。

第十四条回采工作面回采前,地测部根据物探结果和回采工作面水文地质情况,编制回采工作面承压水开采安全措施,措施应包括回采工作面探放水设计相关内容。

矿井探放水制度

矿井探放水制度

矿井探放水制度1. 引言矿井是地下矿业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而探放水制度则是矿井管理中的一项重要措施。

矿井探放水制度是指一系列探测和排除井下涌水和积水的管理制度和方法,以确保矿井的正常运营和安全生产。

本文将详细介绍矿井探放水制度的目的、作用、原则和具体操作步骤。

2. 目的和作用矿井探放水制度的目的是确保矿井的排水系统运作正常,防止涌水事故的发生,保证井下作业的持续进行。

其主要作用包括:•节约资源:通过有效探测和排除井下涌水和积水,可以减少矿井排水设备和人力资源的浪费,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防止事故:探测和排除井下涌水和积水,可以减少井下水压,防止矿井坍塌、地质灾害和其他意外事故的发生。

•提高生产效率:保持矿井的正常排水状态,可以提高采矿作业的效率,减少生产中断时间,降低生产成本。

•保障人员安全:排除井下涌水和积水可以提供一个安全的工作环境,保障井下作业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

3. 原则矿井探放水制度的实施应遵循以下原则:3.1 安全第一原则在矿井探放水过程中,安全应始终排在第一位。

所有探测和排除工作都应按照相关安全标准和规范进行,确保井下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

3.2 预防为主原则及早发现和排除井下涌水和积水,以预防事故的发生。

定期检查设备和管道的状况,进行维护和修复,确保排水系统的正常运行。

3.3 经济合理原则在探测和排除井下涌水和积水时,应考虑到经济效益。

选用合适的技术手段,合理利用资源,降低成本,提高效率。

3.4 科学技术原则采用科学的探测和排除技术,结合先进的仪器设备,提高工作的准确性和效率。

不断引进新技术、新工艺,不断提升排水系统的管理水平。

4. 操作步骤矿井探放水制度的具体操作步骤如下:4.1 探测前准备•确定探测区域:根据井下情况和历史数据,确定需要进行探测的区域。

•设定探测目标:明确探测的具体目标,例如涌水源头的位置、涌水量等。

•配置必要的设备:根据探测目标,配置必要的仪器设备和工具。

4.2 实施探测•进行现场勘察:到达探测区域后,对井下环境进行全面勘察,记录井下情况。

煤矿探放水制度(5篇)

煤矿探放水制度(5篇)

煤矿探放水制度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第二百八十五条的规定,矿井做好水灾分析预报,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探放水原则。

我矿现行的采掘工作面都位于-150m水平采空区的下部,水源主要为煤层顶板含水层引起的老空积水(活水源)。

并且这一水体直接威胁着现采矿工作面的安全,所以进行探放水工作已成为目前当务之急。

结合我矿的实际,特制定此探放水制度,要求施工人员严格按此执行:一.我矿的水害源为水源主要为煤层顶板含水层引起的老空积水。

根据《规程》规定,必须采用钻机探放水。

在探放水之前,首先要分析查明水害源的空间位置、积水量及水压,以此确定探水线。

探水前总工程师负责制定专门的探放水设计,并报矿长审批,比较重要的探放水工作必须报公司领导审批。

二.为了防止探放水时水压过大,在探放水钻进之前,必须安好孔口管和控制闸,进行耐压实验,达到设计承受的水压后,方可继续钻进。

在安装钻机前,必须有探水孔的设计,并明确探水孔的位置、方位、角度、深度及钻孔的数目。

三.孔口管开孔的孔位应选择在煤(岩)比较完整的地方。

开孔直径应比空口管的外径大15-30mm,钻进到预定深度后停止钻进。

然后用固定架焊在孔口管底部,再将孔口管下入孔内使其固定,不使下滑。

再用水玻璃固定,待其凝固后进行耐压实验。

四.探放水时探水孔必须打中老空水体,并要监视放水的全过程。

钻孔放水前,必须估计出水量。

根据矿井排水能力和水仓容量控制放水流量。

放水时应设专人检测钻孔出水情况,测定水量、水压,做好记录。

若水量突然变化,必须及时处理,并立即报告矿调度室。

五.安全技术措施:1、探水前,必须做好排水设备的检修工作,确保正常排水。

2、做好巷道、水沟、水仓的清理工作,确保水流畅通和水量的调节。

3、提起确定探放水水流路线,确保水流按正常的水流路线通行。

4、安装钻机之前,应加强钻机附近巷道的支护工作,钻机附近的电器设备应安放在不被水淹的位置。

并在工作面迎头打好坚固的立柱和拦板。

5、为防止钻孔内水压过大时,应采用反向和防喷装置的方法钻进,并有防止孔口管和煤(岩)壁突然鼓出的措施,并设有躲避场所。

煤矿探放水制度

煤矿探放水制度

煤矿探放水制度煤矿是我国能源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由于煤矿工作面地质条件复杂、地下水含量高等原因导致煤矿水害问题普遍存在。

为了保障煤矿工作面的正常生产和劳动者的安全,煤矿探放水制度应运而生。

本文将从制度内容、实施效果以及存在问题等方面分析煤矿探放水制度。

一、制度内容煤矿探放水制度是指根据煤矿工作面的地质条件和地下水情况,制定并实施探测、排水的规程和方法。

具体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探测阶段:在煤矿开采之前,需要进行地质勘察和水文勘测,确定工作面的地质条件和地下水情况。

根据探测结果,制定相应的探测方案,包括使用的仪器设备、探测方法等。

2. 排水阶段:根据探测结果,制定相应的排水方案。

具体包括排水的时间、排水的水位标准、排水的方式等。

排水工作由专业的排水人员负责,确保排水工作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3. 监测阶段:在煤矿工作面开采过程中,需要对地下水进行实时监测,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监测设备应具备准确性和灵敏度,以便及时发现水害隐患,并及时进行处理。

二、实施效果煤矿探放水制度的实施对于保障煤矿工作面正常生产和劳动者的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探测、排水和监测,可以有效地防止地下水涌入工作面和巷道,减少矿井水害事故的发生。

1. 保障工作面正常生产:煤矿探放水制度的实施可以及时地将地下水排出,保持工作面的干燥状态,减少矿井水害对煤矿生产的影响。

确保工人的安全和工作顺利进行。

2. 减少矿井水害事故:通过探测、排水和监测的综合措施,可以有效地减少矿井水害事故的发生。

在发生异常情况时,可以及时发现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进一步恶化。

3. 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煤矿探放水制度的实施不仅可以保障工作面的正常生产,也可以提高煤矿的安全生产水平。

通过定期的探测、排水和监测,及时发现潜在的安全隐患,提前采取措施,确保工作面和巷道的安全。

三、存在问题及解决办法然而,目前在煤矿探放水制度的实施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1. 探测不准确:由于地下水情况的复杂性和探测工作的技术要求,导致探测结果不准确。

探放水安全确认制度范文(3篇)

探放水安全确认制度范文(3篇)

探放水安全确认制度范文一、目的和适用范围为确保放水作业过程中的安全,防止事故的发生,制定本放水安全确认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进行放水作业的单位和人员。

二、基本要求1. 必须有相关资格证书或培训证明的人员方可参与放水作业;2. 在放水前必须对放水区域进行认真的勘察和评估,确保放水安全;3. 放水作业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不得随意变更操作步骤;4. 放水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范,佩戴必要的防护装备;5. 发现任何放水安全隐患必须立即报告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三、程序和内容1. 放水前的准备工作(1) 确定放水的目的和任务,明确放水区域;(2) 具备相关专业资格和操作证书的人员组成放水作业班组;(3) 进行放水区域的勘查和评估,评估放水的风险;(4) 制定放水作业操作规程和防护措施;(5) 安排放水作业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培训。

2. 放水作业的确认过程(1) 提前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确保放水作业的机动性;(2) 进行放水作业前的安全交底,明确任务和责任;(3) 进行放水前的安全检查,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防护装备的完好;(4) 进行放水操作前,再次对放水区域进行检查,确认安全。

3. 放水作业的安全控制(1) 进行放水作业时,必须指定专人负责监督和协调;(2) 必须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放水作业,不得擅自变更操作步骤;(3) 定期对放水区域进行巡视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4) 必要时进行警示标识和防护措施的设置,确保周围人员的安全;(5) 在放水过程中发现任何安全隐患,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并采取措施处理。

4. 放水作业后的处理(1) 放水作业结束后,必须彻底清理放水区域,做好环境整治;(2) 归档放水作业的相关记录和资料,包括放水的目的、时间、人员等;(3) 对放水作业进行总结和评估,提出改进意见,并及时落实。

四、责任和处罚1. 放水作业的主要责任人负责放水作业的组织和实施,对作业过程中的安全负总责;2. 监督人员有权对放水作业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有权采取必要的措施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3. 违反放水安全确认制度的行为,将依法追究相应的责任,涉及人员将接受相应的处罚。

矿井探放水管理制度(5篇)

矿井探放水管理制度(5篇)

矿井探放水管理制度1、煤矿采掘生产必须坚持“预测预报,探掘分离,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探放水原则。

2、井下探放水工作应执行“物探先行、化探跟进、钻探验证”综合探测手段。

3、必须收集齐全相关水文资料,进行综合分析,在采掘平面图上、矿井充水性图上要标明积水范围、积水量、探水线及警戒线,标明排水设施及排水路线以及水灾避灾路线。

4、各生产矿井在每个开拓、掘进、回采工作面开工前必须编制与作业规程相对应的防治水设计,设计中要明确老空水、小窑水、采空水区域,探放水孔位置、角度、个数等参数及相关图纸,分析与现有开采作业场所的关系,制定具体安全技术措施,设计、措施要经会审,并经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进行施工。

严禁顶水作业。

5、日常井下开拓、掘进工作面(探水警戒线以外的区域)探放水作业必须先行进行物探超前探测,查明区内断层、陷落柱等产状、位置、含(导)水性。

物探要有设计,并经总工程师组织会审批准后方可施工,综合物探索成果由总工程师组织会审。

6、钻探工程必须编制专门设计,对钻探目的、钻孔位置、参数、结构、孔口固定及耐压试验、防喷装置、取芯、封孔、水文观测、防排水措施等主要技术要求进行详细说明,设计必须符合《煤矿防治水规定》要求。

7、日常井下开拓、掘进工作面,必须在物探先探,钻探验证,经验收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

开拓、掘进工作面进行钻探验证时必须保证掘进中心水平上不得少于____个孔、在垂向上每____米至少布置一个探放水孔。

回采工作面在物探资料可疑点进行钻探验证的基础上,延顺槽方向每____米应保证一个钻探验证孔。

在井下进行综合探测时,物探资料未连续覆盖或两种物探成果相互矛盾时,必须按照超前探放老空水进行钻探探放水设计施工。

8、受奥灰水影响或地下水源较多的矿井,矿井或其上级煤炭集团公司要建立水化学实验室,因条件不足无法建立水化学实验室的矿井可就近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化探;新水平或新采区未取得化探成果的不得进行掘进或回采。

煤矿探放水制度模版(3篇)

煤矿探放水制度模版(3篇)

煤矿探放水制度模版为了确保煤矿安全生产,严格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的煤矿安全生产方针,特制定如下探放水制度。

一、采掘工作面接近水体时必须坚持“先探后掘,先探后采,有疑必探”的探放水原则。

如接近溶洞、含水层;有积水的小窑、老窑;透水征兆;接近防水煤柱以及其他可能出水的区域。

二、技术人员认真作好水灾地质工作,弄清地面和地下水分布,水位量,来源和补给关系。

三、出现下列透水预兆:(1)煤壁发潮发暗。

(2)煤壁或巷道壁“挂红挂汗”。

(3)巷道温度降低。

(4)顶板来压,淋水加大或底鼓涌水加大。

(5)出现压力水线,这时离水源很近了。

(6)有水声,一是挤压时的“嘶嘶”响,二是空洞泄水声,表明离水体很近。

(7)有硫化氢(H2S)和二氧化碳(CO2)出现,人体感到有异味。

立即停止工作,把人员撤到安全地点,报告调度室,查明原因采取探放水措施进行处理。

四、在有透水预兆的采掘工作面采掘时,坚持探____米掘____米,超前探水距离不得小于____米。

五,每个管理人员和职工都必须熟悉透水预兆,每个职工都有权拒绝在有透水预兆的地方作业。

六任何人发现透水预兆都必须立即汇报当班管理人员和调度室,调度室值班人员必须马上汇报矿长和技术员,由矿长和技术员查明原因后采取措施处理。

对汇报者给予一定的奖励。

对知情不报者给予罚款。

七管理人员和职工都必须严格按此制度执行。

煤矿探放水制度模版(2)一、引言随着煤矿生产规模的不断扩大和深部矿井开采的不断深入,煤矿排水工作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为了确保煤矿安全生产和保障矿工的安全,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煤矿探放水制度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详细介绍煤矿探放水制度的内容,以期对广大煤矿决策者和从业人员提供参考和指导。

二、制度目的煤矿探放水制度的制定旨在规范煤矿排水工作,确保煤矿安全生产顺利进行。

通过合理的水文调度和控制,降低矿井水位,减少水里调节工作的难度和风险,并保障矿井通风、供电等协调运行。

三、制度内容1. 探放水计划的制定和调整a. 煤矿应根据所在区域的气象、地质和水文条件,制定年度、季度、月度和周度的探放水计划。

探放水制度

探放水制度

探放水制度-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探放水制度1.矿井应当加强充水条件分析,认真开展水害预测预报及隐患排查工作。

1.1每年年初,根据年度采掘计划,结合矿井水文地质资料,全面分析水害隐患,提出水害分析预测表及水害预测图;1.2每月至少开展1次水害隐患排查;1.3在采掘过程中,对预测图、表逐月进行检查,不断补充和修正。

发现水患险情,及时发出水害通知单,并报告矿井调度室;1.4采掘工作面年度和月度水害预测资料及时报送煤矿总工程师及生产安全部门。

2.采掘工作面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必须根据实际情况在探放水设计中加密设计探放水钻孔:2.1接近水淹或者可能积水的井巷、老空或者相邻煤矿时;2.2接近含水层、导水断层、溶洞或者导水陷落柱时;2.3打开隔离煤柱放水时;2.4接近可能与河流、湖泊、水库、蓄水池、水井等相通的导水通道时;2.5接近有出水可能的钻孔时;2.6接近水文地质条件不清的区域时;2.7接近有积水的灌浆区时;2.8接近其他可能突水的地区时。

3.严格执行井下探放水“三专”要求。

由专业技术人员编制探放水设计,采用专用钻机进行探放水,由专职探放水队伍施工。

严禁使用非专用钻机探放水。

严格执行井下探放水“两探”要求。

采掘工作面超前探放水应当同时采用钻探、物探两种方法,做到相互验证,查清采掘工作面及周边老空水、含水层富水性以及地质构造等情况。

4.巷道掘进前,地测部门应当提出水文地质情况分析报告和水害防治措施,由总工程师组织生产、安全、地测等有关单位审批。

5.工作面回采前,应当查清采煤工作面及周边老空水、含水层富水性和断层、陷落柱含(导)水性等情况。

地测部门应当提出专门水文地质情况评价报告和水害隐患治理情况分析报告,经总工程师组织生产、安全、地测等有关单位审批后,方可回采。

发现断层、裂隙或者陷落柱等构造充水的,应当采取注浆加固或者留设防隔水煤(岩)柱等安全措施,否则,不得回采。

2024年煤矿探放水运行管理制度

2024年煤矿探放水运行管理制度

2024年煤矿探放水运行管理制度一、总则随着煤炭资源的逐渐减少和对环境保护的要求越来越高,煤矿探测放水成为保护地下水资源的重要手段之一。

为了规范探放水运行管理工作,充分发挥煤矿探放水的水资源保护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二、探放水目标和原则1. 目标:保护地下水资源,合理利用水资源,确保矿区周边水环境的安全与稳定。

2. 原则:(1)科学合理:探放水方案要基于煤矿地质条件和水文地质特征,科学确定探放水规模和目标。

(2)安全高效:采用安全技术措施,确保水库及输水管线的安全运行,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

(3)经济合理:合理配置水资源,降低运行成本,提高煤矿经济效益。

(4)环境友好:采取措施减少探放水对周边水环境的影响,保护水生态环境。

三、探放水管理责任1. 矿长负责煤矿探放水运行管理的全面组织和领导工作。

2. 运营部门负责具体的探放水方案制定、实施和运营管理工作。

3. 监管部门负责对煤矿探放水运行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水资源利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

四、探放水方案制定和实施1. 探放水方案应由矿长组织相关部门制定,制定前应开展水文地质调查、试验研究等。

方案应包括探放水的规模、时间、周期、水质要求等详细内容。

2. 在制定方案时应评估探放水对地下水和地表水环境的影响,并提出相应的防护措施。

3. 实施探放水方案前,应进行水质监测、管线检修等前期准备工作,确保输水系统安全可靠。

4. 实施过程中,运营部门应按照方案要求进行探放水操作,及时处理出现的问题。

五、安全管理1. 控制水源:严格控制探放水水源和放水量,避免对地下水资源造成损害。

2. 定期检测:定期对水质进行检测,确保放水水质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要求。

3. 安全设施:建设完善的输水管线及水库设施,确保安全可靠。

4. 应急预案:建立煤矿探放水应急预案,确保在突发情况下能够及时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

六、环境保护措施1. 探放水中应控制悬浮固体物质、重金属等污染物含量,确保达到国家相关标准和要求。

探放水管理制度

探放水管理制度

探放水管理制度探放水管理制度(一)、防治水安全确认移交制度根据上级部门要求,为了切实抓好公司煤矿井下地质构造探查和防治水治理工作,严格落实执行好预测预报、探掘分离、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防治水原则,杜绝盲目揭露构造及水害事故的发生,根据总工程师和防治水科长职责,特制定防治水安全确认签字移交制度:一、职责:总工程师:具体负责防治水的技术管理管理工作,是煤矿水害防治工作的技术负责人,负责组织收集相关水害防治资料、制定水害防治措施、编制矿井中长期及年度水害防治规划。

防治水科长:在总工程师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和技术政策,积极组织防治水工程的实施,明确责任,落实目标,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负责全面完成防治水工作。

二、安全确认签字移交制度:1、探水队必须按设计要求在工作面布置探水钻孔。

2、探水孔不符合设计要求有权拒绝施工。

探水队负责人必须认真填写探放水工程移交单。

3、探水队必须根据探水结果在移交单上如实填写探水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4、探水队负责人和工作面施工负责人必须在现场进行交接班,不得在其他地点进行交接班或口头交接班。

5、发现有水害情况,探水队必须根据实际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否则必须停止作业。

(二)、水害防治工作日常巡检考核制度一、防治水日常巡查制度1、防治水日常巡查由安监及防治水人员按巡查路线逐项检查各作业地点是否正常,特殊情况下应增加检查次数。

2、煤矿各分管领导组织防治水隐患排查在每月下旬进行,根据矿井防治水重点工作进行分工安排排查项目和重点环节。

3、防治水隐患排查时,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细则》和防治水质量标准化要求进行,检查完后及时将现场检查原始表报防治水科,由防治水科负责进行归类汇总,并提出处理意见,经批复后,以书面形式下发各有关科、队进行限期整改,安监科安排专人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在雨季来临前,防治水科完成矿井雨季三防实施方案,并要不间断巡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

探放水制度

探放水制度

探放水制度
登封市阳城煤矿
二00九年元月
探放水制度
1、严格遵守有掘必探、有采必探、先探后掘、先探后采的探放水原则。

2、探放水人员每班不少于四人,有特殊事情请假及时补添工作人员。

3、探水前必须加固工作面的支护,按研究制订方案及安全措施进行工作。

4、探水时,必须时刻认真观察,发现钻空流水或其它异常情况。

必须停止打眼,但不得拔出钻杆,并采用木楔、破布、椽子、荆芭等材料对工作面进行加固,人员撤到安全地点后,方可进行有计划的作业。

5、探水工作面要加强通风,作业人员必须携带并悬挂便携瓦斯检测仪器。

要不断观察瓦斯变化情况,防止有害气体窒息事故。

6、要保持探水眼的超前距,在坚硬岩水巷道不少于10米;半煤岩不少于15米;全煤巷不少于30米。

7、发现有出水预兆,必须立即停止工作,撤出人员,报告矿调度室采取措施处理。

8、每班要对探水眼进行合理布置,深度、角度及探水时出现的各种情况,必须在允许范围内掘进。

9、放水时,要根据矿井排水能力、水仓容量,严格控
制放水流量,发现水量突然变化,立即报告矿调度室及有关领导,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10、探水人员要做好当班的记录,下班做好汇报记录,有异常情况向科室探水负责人汇报清楚。

登封市阳城煤矿
二00九年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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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蔺煤矿(西段)有限责任公司
探放水制度
探放水工作是煤矿开展水害超前探测、治理的有效手段,对水患威胁区域煤炭资源开采安全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结合本矿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煤矿防治水工作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原则。

所有掘进工作面必须坚持“有掘必探”,落实“三专两探一撤人”措施,采取“探、防、堵、疏、排、截、监”的综合治理措施,在进行采掘工作时,必须坚持超前钻探。

严禁使用煤电钻代替专用探水钻机探放水。

二、采掘工作面超前探放水应当同时采用钻探、物探两种方法,做到相互验证,查清采掘工作面及周边老空水、岩溶水、含水层富水性以及地质构造等情况。

三、探放水钻孔的布置和超前距、帮距,应当根据水头值高低、煤(岩)层厚度、强度及安全技术措施等确定。

掘进工作面专门探放水设计必须设定最小有效超前距和安全屏障(即掘进保留超前距,至少不低于20m)。

四、探放水钻孔施工过程中,必须填写探放水钻孔施工记录牌,并悬挂在打钻地点附近。

五、必须确定探放水钻孔基准线,并进行标注和挂牌上锁管理。

在每次探放水钻孔打钻地点附近设置探放水钻孔基准线标记牌,固定悬挂在巷帮,实行“两把锁”管理。

“两把锁”中的一把锁及钥匙由县级监管部门驻矿监督员负责管理,另一把锁及钥匙由煤矿分管防治水工作领导负责管理。

六、每次探放水钻孔按设计施工结束,必须由“两把锁”双方管理人员同时到现场开锁,方可移动探放水钻孔基准线标记牌至下一个探放水钻孔打钻地点附近。

七、在每次探放水钻孔循环内,由当班安全员负责在每班掘进前拉尺,控制该循环剩余允许掘进长度,掘进队当班班长必须在现场确认。

当班安全员负责现场填写掘进工作面探放水钻孔施工记录牌版中“允许掘进距离公示牌”栏中相应内容,当班班组长在相应地点签名确认,并由安全员负责向调度室汇报剩余允许掘进长度,调度室要做好详细记录。

八、每个探放水钻孔标记点位置配备一把皮尺,便于随时测量和监督检查已掘进距离。

发现超进尺掘进,由矿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分析、追查处理。

九、在安装钻机进行探水前,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加强钻孔附近的巷道支护;清理巷道,挖好排水沟,探水钻孔位于巷道低洼处时,配备与探放水量相适应的排水设备;
探放水前,所有参加人员必须熟知必要的安全措施和避灾路线。

一旦发现异常,迅速按避灾路线撤出
在打钻地点或其附近安设专用电话;依据设计,确定主要探水孔位置时,由测量人员进行标定。

负责探放水工作的人员亲临现场,共同确定钻孔的方位、倾角、深度和钻孔数量;
在预计水压大于0.1 MPa的地点探水时,预先固结套管。

套管口安装闸阀,套管深度在探放水设计中规定。

预先开掘安全躲避硐,制定包括撤人的避灾路线等安全措施,并使每个作业人员了解和掌握钻孔内水压大于1.5 MPa时,采用反压和有防喷装置的方法钻进,并制定防止孔口管和矿(岩)壁突然鼓出的措施。

十、探放水工作要严格按设计进行施工。

对发现的新问题重新制定措施,并经审批人员重新审核,方可执行。

十一、井下探放水设计由地测科编制。

内容应包括探放水区域水文地质情况;探放水巷道开掘方向、施工顺序和支护形式;充水区域积水量、积水范围、水压;确定积水线、放水线、警戒线;探放水钻孔组数、方向、深度、角度和施工技术要求及采用的超前距与帮距等。

十二、在探放水钻进时,发现矿岩松软、片帮、来压或者钻眼中水压、水量突然增大和顶钻等透水征兆时,应当立即停止钻进,但不得拔出钻杆;立即向调度室汇报,派人监测水情。

发现情况危急,应当立即撤出所有受水威胁区域的人员到安全地点,然后采取安全措施,进行处理。

十三、探放老空水前,应当首先分析查明老空水体的空间位置、积水量和水压。

探放水孔应当钻入老空水体,并监视放水全过程,核对放水量,直到老空水放完为止。

当钻孔接近老空时,预计可能发生其他有害气体涌出的,应当设有安全检查工在现场值班,随时检查空气成分。

如果其他有害气体浓度超过有关规定,应当立即停止钻进,切断电源,撤出人员,并报告值班调度员,及时处理。

十四、钻孔放水前,应当估计积水量,并根据矿井排水能力和水仓容量,控制放水流量,防止淹井;放水时,应当设有专人监测钻孔出水情况,测定水量和水压,做好记录。

如果水量突然变化,应当及时处理,并立即报告值班调度员。

古蔺煤矿(西段)有限责任公司探放水制度
编制人:地测科
编制日期:二0二0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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