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就医指南(XXXX)
广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就医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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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就医指南(第十二版)一、医疗保险凭证广州市社会保障卡(以下简称“社保卡”)与广州市医疗保险卡(以下简称“医保卡”)均可作为参保人员就医、办理医保有关业务的凭证,统称医疗保险凭证。
(一)领卡后的注意事项核对社保卡或医保卡及存折上的姓名、有效身份证件号码等信息。
如信息有误,请尽快到相应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资料变更事宜。
(二)社保卡或医保卡的使用1. 社保卡或医保卡是参保人员就医和记录、使用个人医疗账户资金的凭证,必须妥善保管。
2. 就医、配(购)药、办理出入院手续时必须出示社保卡或医保卡。
3.医保卡挂失、密码挂失、损坏卡重制等相关业务,均可到相应协议银行广州市区内任一营业网点办理。
社保卡挂失、补卡等相关业务,可到社会保障卡中心服务网点办理(服务网点名单和地址可登录社保卡服务网站查询,或参考《广州市社会保障卡使用手册》)。
在此期间,可暂凭挂失证明或重制卡回执及有效身份证件到定点医疗机构按规定办理就医手续。
4.医保服务银行服务电话。
光大银行:95595;广州银行:96699;农业银行:95599;广发银行:82632000,82621765。
广州市市民服务和社会保障卡管理中心服务电话:12343。
5.个人医疗账户注资查询。
城镇职工医保参保人从正常缴费的次月起,每月18日后可持医保卡到标识有“广东银联”的自助柜员机、持社保卡到对应医保服务银行的多媒体自助终端查询,也可直接到对应医保服务银行广州市区内任一营业网点或拨打医保服务银行的服务电话进行查询。
参加灵活就业人员医保的参保人,不建立个人医疗账户,没有资金划入医保卡或社保卡中。
6.按照市委、市政府推广应用社保卡的要求,我市将逐步推进医疗保险参保人申(换)领社保卡。
(三)个人医疗账户1.个人医疗账户划拨标准城镇职工医保参保人足额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后,将按月划拨个人医疗账户资金,具体划拨计算基数和实到账比例见下表:2.个人医疗账户支付范围参保人员可使用个人医疗账户资金支付本人及其亲属的以下费用:(1)在本市缴交社会医疗保险费。
广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就医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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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就医指南一、医疗保险凭证广州市医疗保险卡(以下简称“医保卡”)与广州市社保障卡(以下简称“社保卡”)均可作为参保人员就医、办理医保有关业务的凭证,统称医疗保险凭证。
(一)领卡后的注意事项核对社保卡或医保卡及存折上的姓名、有效身份证件号码等信息。
如信息有误,请尽快按规定到相应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
(二)医保卡或社保卡的使用1.参保人在定点医疗机构办理就医登记时必须出示医保卡或社保卡,在其出示有效医疗保险凭证前,就医所发生的费用全部由参保人自行承担。
急诊入院或者由于意识不清等情况不能当场出示的,应当在入院3日内补办示证手续。
备注:参保人员符合国家、省、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办理门诊产检登记或分娩、终止妊娠住院登记时,须出示有效的《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
2.医保卡或社保卡遗失的,应及时挂失。
医保卡挂失、密码挂失、损坏卡重制等相关卡业务,到医保务银行广州市区内相应协议银行任一营业网点办理,15个工作日后在同一网点凭《挂失申请书》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领取新卡;因变更个人参保资料的重制卡业务,应先变更资料后,再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重制卡业务。
社保卡挂失、补卡等相关业务,可到社会保险卡中心服务网点办理(服务网点名单和地址可登录社保卡服务网站 查询,或参考《广州市社会保障卡使用手册》)。
医保卡或社保卡遗失或重制期间,可暂凭挂失证明或重制卡回执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就医。
3.参加居民医保的参保人,不建立个人医疗账户,没有个人账户资金划入社保卡或医保卡。
4.医保卡或社保卡作为享受医保待遇的凭证之一,由参保人自行保管,仅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冒用、涂改等。
5.医保服务银行服务电话。
二、就医流程*首次进行普通门(急)诊、门慢、门特、产前门诊检查就医,请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如选好定点医院等。
三、关于选定定点医院除在指定的专科医院看专科疾病不用选点,参保学生就医时需在就医的定点医疗机构办理选点手续,首次申办门诊选点的,本人携带医保卡、身份证、彩色小一寸照片在门诊选定医疗机构(可选广州市内一级医院1间、二级医院1间)直接办理,流程如下:填写门诊医疗待遇登记卡→发证贴证→以后挂号时带上定点证和医保卡即可享受医保待遇。
广东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广东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管理暂行办法](https://img.taocdn.com/s3/m/fc0f20c449649b6648d7479b.png)
广东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粤劳社[2000]304号)发布日期:2012-12-18 访问量:762粤劳社[2000]304号第一条为加强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的管理,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管理的意见》,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是指符合以下条件的各种医疗技术劳务项目和采用医疗仪器、设备与医用材料进行诊断、治疗的项目:(一)临床必需、安全有效、费用适宜的诊疗项目。
(二)由物价部门制定了收费标准的诊疗项目。
(三)由定点医疗机构为参保人员提供的定点医疗服务范围内的诊疗项目。
第三条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通过制定《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范围》(排除法)和《目录》(准入法)进行管理。
本办法采用排除法分别规定《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费用的诊疗项目范围》和《基本医疗保险支付部分费用的诊疗项目范围》。
今后,随着医疗诊治手段的更新,管理方法的完善,将逐步采用准入法,用《诊疗项目目录》进行管理。
第四条《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费用的诊疗项目》主要是一些非基本医疗范围、非临床诊疗必需、效果不确定的诊疗项目以及属于特需医疗服务的诊疗项目。
《基本医疗保险支付部分费用的诊疗项目》主要是一些临床诊疗必需、效果确定但容易滥用或费用昂贵的诊疗项目。
第五条全省各统筹地区统一执行《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范围》。
参保人员发生的诊疗项目费用,属于《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费用诊疗项目范围》以内的,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
属于《基本医疗保险支付部分费用的诊疗项目范围》内的诊疗项目,先由参保人按规定比例自付后,再按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支付。
各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要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和参保人承受能力,确定适当的个人自付比例,原则上控制在诊疗项目费用额的10%至30%的范围内。
各地对不同的参保对象、不同的诊疗项目,可确定不同的自付比例。
第六第社区卫生服务中的基本医疗服务诊疗项目属于基本医疗保险范围的,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
医保卡看病流程-在广州看病
![医保卡看病流程-在广州看病](https://img.taocdn.com/s3/m/5f7475df02d276a200292ea0.png)
80%
45%
55%
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
300元/人.月 不滚存 不累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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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医疗保险就医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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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住院待遇标准 住院医疗费用中,个人应负担以下费用: ①自费费用; ②自付费用(即医保药品、诊疗项目、医保服务设施三个目录范 围内,规定由参保人自付部分比例的费用); ③起付标准及以下费用; ④共付段自付费用; ⑤超过重大疾病医疗补助金最高支付限额部分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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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医疗保险就医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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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就医流程(医院需为广州市内定点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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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医疗保险就医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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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基本医疗费用中,属于个人支付部分的,参保人可使 用个人医保卡/社保卡帐户或现金支付;属于普通门诊统筹津支 付的由医院自动与医保机构处理,不用参保人办理任何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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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选点手续,可享受普通门诊统筹待遇。
(4)在未办理定点前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视为主动放弃享受医保待遇,不予报销。
定点医院名单详见:“广州市医保管理网站”——“信息查询”——“定点机
构查询”
网址:/xxcx/infosearch.html?iframeurl=/xxcx/ddyljgsearch.html
① 一个社会保险年度内(当年的7月1日-次年6月30日),基 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年度支付住院、门诊特定项目和指定慢性 病基本医疗费用,累计限额为上年度本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 6倍。(如2014年社保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41.82万元;)
② 超过最高支付限额后,所发生的住院及门诊特定项目基本医 疗费用,由重大疾病医疗补助金按95%比例支付,指定慢性病 门诊基本医疗费用由重大疾病医疗补助金按相应规定的标准支 付,最高支付限额为15万元;
广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就医指南
![广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就医指南](https://img.taocdn.com/s3/m/33ebbbebaeaad1f346933f3b.png)
广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就医指南(第三版)一、城镇职工医保卡(一)领卡后的注意事项1. 核对医保卡及存折上的姓名、居民身份证号码等资料。
如资料有误,单位在职人员、灵活就业人员、按月缴纳医保费的退休人员请尽快到办理参保手续的地税部门变更;已缴满10年医保费的退休人员和社会申办退休人员需更改资料的,先告知所属单位或退管办(所),再由单位或退管办(所)经办人到对应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变更。
2. 尽快修改密码。
可在制卡银行广州市区内的任一营业网点或其多媒体查询机、ATM 机上修改密码。
(二)医保卡的使用1. 医保卡是参保人员就医和记录、使用个人医疗账户资金的凭证,必须妥善保管。
2. 就医、配(购)药、办理出入院手续时必须出示医保卡。
3.医保卡挂失、密码挂失、损坏卡重制等相关业务,均可到制卡银行广州市区内任一营业网点办理。
在此期间,可暂凭银行开具的挂失证明或重制卡回执及有效身份证件到定点医疗机构按规定办理就医手续。
银行服务电话:中国光大银行:95595中国农业银行:95599广州银行(原广州市商业银行):966994. 城镇职工医保参保人从正常缴费的次月起,每月18日后参保人员可持卡到标识有“广东银联”的自动柜员机、制卡银行广州市区内任一营业网点,或通过制卡银行的服务电话对个人医疗账户注资情况进行查询。
参加住院保险及外来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不设立个人医疗账户,无资金划入医保卡中。
5.按照市委、市政府推广应用社保(市民)卡的要求,我市将分批组织医疗保险参保人申(换)领广州市社会保障卡及老年人社保卡(简称“社保卡”)。
社保卡是我市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办理医疗保险相关业务的电子凭证,已具备医保功能的社保卡将代替原医保卡,医疗保险相关就医流程、就医手续保持不变。
广州市市民服务和社会保障卡管理中心电话:83366288。
(三)个人账户支付范围参保人员在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统筹区内,可使用个人医疗帐户资金支付本人及其亲属的以下费用:(一)缴交社会医疗保险费。
广州市公费医疗就医指南
![广州市公费医疗就医指南](https://img.taocdn.com/s3/m/426a698ddbef5ef7ba0d4a7302768e9951e76ee6.png)
广州市公费医疗就医指南广州市公费医疗就医指南一、广州市公费医疗就医凭证二、记账范围三、公医记账与个人自负比例四、普通门诊选点规则五、门诊选定医疗机构变更六、选点就医规定七、门诊医疗待遇八、指定慢性病门诊医疗待遇九、特殊病种医疗待遇十、住院医疗待遇十一、年度补助医疗待遇十二、就医管理有关规定一、广州市公费医疗就医凭证凭市民卡、市公医证及记账单在本市挂钩医疗机构按政策规定就医。
出国定居人员不能制发市民卡的以及新增人员在领取市民卡前凭临时就医卡替代市民卡作为就医凭证之一。
在出示有效就医凭证前,就医所发生的费用全部由享受人员自行承担。
急诊入院或者由于昏迷等意识不清等情况不能当场出示的,应当在发生费用后5天内补办相关手续,因未及时补办手续导致无法进行补记账的,就医发生的全部医疗费用由享受人员自行承担。
二、记账范围按规定就医、属于公医目录范围内且符合公医政策规定限额内的费用按规定比例支付。
离休干部超目录的费用按相关规定执行。
三、公医记账与个人自负比例四、普通门诊选点规则五、门诊选定医疗机构变更门诊选定医疗机构一经选定,原则上不予更改。
属于以下情形的,由单位经办人凭单位公函及相应资料办理门诊选定医疗机构改点手续:1. 离休人员;2. 工作或就学地点变动的,提供单位或学校证明;3. 一年内居住地变化或户口迁移的,提供原居住及现居住地住址证明(房产证复印件、购房合同复印件、租房合同复印件、暂住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街道居委证明、物业公司证明、公安部门证明等)或户口迁移证明;4. 经公医管理部门确认门诊选定医疗机构资质(如新增、撤销、合并、专科/综合、大/小点)发生变化的;5. 享受人员办理转退休待遇手续时,提供退休证复印件;6. 确因病情需要且原门诊选定医疗机医疗条件不能满足治疗需求的,提供疾病诊断证明及相关病历。
六、选点就医规定(一)享受人员因以下情形在挂钩医疗机构就医的,须在本人市公医证上的选定医疗机构方可记账结算:1、普通门诊;2、生育门诊;3、指定慢性病门诊治疗;4、恶性肿瘤门诊用药治疗及尿毒症门诊透析治疗;5、在专科医疗机构诊治非相应专科疾病的。
广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就医和个人医疗帐户管理办法
![广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就医和个人医疗帐户管理办法](https://img.taocdn.com/s3/m/3142922aa8114431b90dd87b.png)
广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就医和个人医疗帐户管理办法来源: 作者: 广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就医和个人医疗帐户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的就医管理,根据《广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以下简称《试行办法》)和国家、省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有关就医行为和个人医疗帐户的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办法的组织实施,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具体业务工作。
第二章 医疗保险卡管理 第四条 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医疗保险卡管理。
医疗保险卡由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统一制发,作为参保人员就医和记录、使用个人医疗帐户资金的凭证。
第五条 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用人单位,到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本单位参保人员统一领取医疗保险卡,确立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或在定点零售药店配药,凭卡享受相应的医疗保险待遇。
第六条 参保人员可以使用医疗保险卡,在医疗保险查询设施上查询其个人医疗帐户的有关情况。
第七条 参保人员遗失医疗保险卡,应及时通过用人单位持有关证明材料到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挂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即封存该帐户,确需补发新卡的,7个工作日后即可办理补发新卡手续,成本费用由个人承担。
医疗保险卡遗失期间,暂停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但在办理挂失期间,可暂凭身份证享受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待遇。
第三章 就医管理 第八条 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每次处方药量,急性疾病不得超过3日量,一般慢性病不得超过7日量;患有特殊慢性疾病且病情稳定需长期服用同一类药物的,不得超过30日量。
门诊、急诊的医疗费用直接从参保人员的个人医疗帐户中扣划,个人医疗帐户不足支付时,由参保人员个人自付。
第九条 参保人员患病经定点医疗机构诊断需要住院治疗的,持医疗保险卡办理住院手续。
住院期间,定点医疗机构应当每日向参保人员提供住院医疗费用的明细清单,如使用属个人自费的药品、诊疗项目及服务设施的,须经病者或家属签字同意;参保人员住院治疗符合出院标准不按规定出院的,自定点医疗机构医嘱出院日期之次日起发生的费用由个人自负。
广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就医指导
![广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就医指导](https://img.taocdn.com/s3/m/3b577d17aa00b52acec7ca6c.png)
广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就医指南(第三版)一、居民医保卡广州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卡(以下简称“居民医保卡”)作为本市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就医及办理有关医疗保险业务的凭证,由广州市医疗保险服务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医保局” )统一管理。
居民医保卡不设个人医疗账户,但具备普通储蓄卡金融功能,还可用于居民医保零星医疗费报销资金的注入及缴交居民医保费。
居民医保卡使用提示:1. 参保人在定点医疗机构办理就医登记时必须出示居民医保卡,在其出示有效医疗保险凭证前,就医所发生的费用全部由参保人自行承担。
急诊入院或者由于意识不清等情况不能当场出示的,参保人亲属应当在入院3 个工作日内为其补办示证手续。
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参保人因门诊产前检查办理选点、生育及终止妊娠办理住院登记时,应同时出示计生部门审批有效的计划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
居民医保卡遗失或重制期间,可暂凭挂失证明或重制卡回执及有效身份证件就医。
2. 居民医保卡遗失的,应及时向制卡银行挂失;居民医保卡挂失、密码挂失、损坏卡重制等相关卡业务,到制卡银行广州市区内任一营业网点办理。
3. 居民医保卡作为享受医保待遇的凭证之一,由参保人自行保管,仅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冒用、涂改等。
二、居民医保待遇—1—2—参保人按规定享受住院、 门诊特定项目、指定慢性病和普通门(急)诊医保待遇。
就医流程女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参保人到定点(选定)医疗机构就医挂号处挂号(出示医保卡,首次选点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兴首次进行普通门(急)诊、门慢、门特、产前门诊检查就医,请按 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享受居民医保待遇的起始时间参保人群享受待遇时间备注 按居民医疗保险年度参保缴费的人员 从当年9月1日开始待遇享受 时间截至 该居民医 保年度末(8 月 31 日)年度中途参保 缴费的人员从缴费次月开始新生儿在出生后3个月内参保缴费的,从出生时开始(二)居民医保基金不予支付的情形年度内未缴纳居民医保费的,不能享受相应年度的医保待 遇。
医疗保险就医指南(简单版)
![医疗保险就医指南(简单版)](https://img.taocdn.com/s3/m/7d1d4b17650e52ea55189862.png)
广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就医指引一、关于医保卡医保卡遗失的,应及时挂失。
医保卡挂失、密码挂失、损坏卡重制等相关卡业务,到区内任一家农业银行办理。
在医院就医时必须出示医保卡二、就医流程1、普通门诊、门诊慢性病、门诊特定项目、产前检查先选定定点医疗机构→到选定的医院就医→出示医保卡、身份证挂号→就诊→出示医保卡、身份证缴费→检查、治疗、取药2、住院在医保定点医院→出示医保卡、身份证挂号,办理住院登记手续→住院治疗→出示医保卡、身份证办理出院结算注:目前广州市医保的定点医疗机构有650多家,包括广州市本级、增城市、从化市、花都区、番禺区、佛山市、肇庆市。
具体的定点医疗机构名单可上广州医保管理网查询,网址:。
三、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1、普通门诊待遇:未成年人及在校学生,最高支付限额为300元/人.月,非从业居民及老年居民,最高支付限额为100元/人.月2、指定17种慢性病门诊待遇包括高血压病、冠心病、糖尿病、类风湿性关节炎、帕金森病、系统性红斑狼疮、精神分裂症、慢性心力衰竭(心功能Ⅲ级以上)、心脏瓣膜替换手术后抗凝治疗、癫痫、慢性活动性肝炎(乙型)、肝硬化(失代偿期)、慢性肾小球肾炎、慢性肾功能不全(非透析)、慢性阻塞性肺疾病、阿尔茨海默氏病、情感性精神病(躁狂发作、抑郁发作及双相障碍)。
每一种指定慢性病每月报销最高限额为100元,当月有效,不滚存,不累计;参保人最多可选择其中3个病种享受医保待遇。
3、门诊特定项目待遇包括:恶性肿瘤化疗、放疗,尿毒症血透、腹透,肾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肝脏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血友病治疗,重型β地中海贫血治疗,慢性丙型肝炎治疗,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治疗。
4、住院待遇四、居民医保基金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参保人住院、门诊特定项目、指定慢性病及普通门(急)诊的基本医疗费用,一个居民医保年度内基金累计支付的最高限额,为上年度我市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倍,2012年度可支付限额是:20.66万。
广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2012年修正)
![广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2012年修正)](https://img.taocdn.com/s3/m/2a44acd87d1cfad6195f312b3169a4517723e58b.png)
广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2012年修正) 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7.30•【字号】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80号•【施行日期】2008.09.01•【效力等级】地方政府规章•【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基本医疗保险正文广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2008年7月30日广州市人民政府令〔2008〕第11号公布,根据2012年7月30日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80号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城镇职工的基本医疗,建立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以下统称参保人员)。
第三条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属地管理。
跨地区、生产流动性较大的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应当按相对集中的方式参加所在统筹地区的基本医疗保险。
第四条基本医疗保险的水平应当与本市生产力发展水平以及财政、用人单位和个人的承受能力相适应;基本医疗保险费应当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双方共同负担;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医疗账户相结合;逐步形成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
第五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主管本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工作,负责本办法的组织实施。
区、县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依职权负责辖区内医疗保险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具体办理医疗保险事务。
财政、地税、物价、卫生、食品药品监管、工商、审计、民政、教育、工会等有关部门和组织,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实施本办法。
第二章医疗保险费的征缴第六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规定,到指定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基本医疗保险登记手续。
新设立的用人单位,应当在设立之日起30日内办理基本医疗保险登记手续。
用人单位依法终止或者基本医疗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自终止或者变更之日起30日内,到原登记机构办理注销或者变更登记手续。
关于印发《广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的通知
![关于印发《广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b2e258ecb8f67c1cfad6b808.png)
关于印发《广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的通知各区、县级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根据《印发广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的通知》(穗府办〔2011〕24号)的有关规定,现将《广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本局反映。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〇一一年十月九日广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广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穗府办〔2011〕24号,以下简称《试行办法》)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包括越秀区、海珠区、荔湾区、天河区、白云区、黄埔区、花都区、番禺区、南沙区、萝岗区和增城市的城镇居民。
第二章参保登记及缴费第三条各区(县级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残联及教育等部门,根据居民居住分布情况,在本辖区内的每个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机构、社会事务(民政)办公室及残联部门,高等院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及技工学校等机构设立参保登记点。
居民分别按以下方式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入托幼机构的未成年人和中小学校全日制就读的在校学生由本人或代理人到本市任一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机构办理参保登记手续,也可由托幼机构或学校统一到所在地的区(县级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其他未成年人(指当年8月31日前未满18周岁的居民)、非从业居民、老年居民,由本人或代理人自主选择到本市任一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机构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各类高等学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及技工学校(以下简称大中专学校)全日制就读的在校学生(以下简称大中专学生)原则上由学校统一至主校区所在地的区(县级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在上述居民中,本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低收入困难家庭人员、社会福利机构收容的政府供养人员及享受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等由本人或代理人到所属街道(镇)社会事务(民政)办公室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广州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
![广州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https://img.taocdn.com/s3/m/7d20cc5a2b160b4e767fcf92.png)
广州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统筹办法政策及操作指引(第二版)一、适用人群1、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及退休人员(简称“在职职工及退休人员”);2、参加本市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人员(简称“灵活就业人员”);3、参加本市外来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简称“外来从业人员”);※参加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按《印发广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的通知》(穗府办[2008]2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参保征缴1、不需要另外办理参保及缴费手续社会保险系统自动为符合规定范围的人员办理登记,自动扣划个人医疗账户资金或拨转医保费。
参保单位的个人均不需办理任何参保及缴费手续。
外来从业人员医疗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对普通门诊统筹金给予补助。
3、个人医疗账户注资调整筹集普通门诊统筹基金后,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的个人医疗账户有相应的调整。
例一:参保职工40岁,缴纳基数为3000元,则其个人医疗账户注资数=个人医疗账户应注资数-扣划普通门诊统筹基金数=(3000*2%+3000*2%)-3000*1%=120-30=90元。
例二:2009社保年度,上年度本市单位职工平均月工资为3780元,则退休人员个人医疗账户注资数=个人医疗账户应注资数-划扣普通门诊统筹基金数=3780*5.1%-3780*1%=192.78-37.8=154.98元。
三、统筹待遇1、待遇起始时间参保人享受普通门诊统筹待遇与享受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待遇同步。
可享受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待遇的,同时可享受普通门诊统筹待遇;停止享受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待遇的,同时停止享受普通门诊统筹待遇。
※在2009年7月1日实施普通门诊统筹前,原已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社会保险系统自动于7月份为参保人进行普通门诊统筹登记,8月份划扣个人医疗账户资金或拨转医保费,参保人于8月份开始享受普通门诊统筹待遇。
2、支付范围符合本市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范围及基本医疗保险的相关规定的普通门诊基本医疗费用。
广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就医和个人医疗帐户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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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就医和个人医疗帐户管理办法广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是广州市为城镇职工提供的一项重要的社会保险制度,旨在保障城镇职工的基本医疗需求,并提供与医疗相关的费用补偿和管理措施。
为了更好地管理这一制度,广州市制定并执行相应的就医和个人医疗账户管理办法,以保证职工和保险资金的合理利用和管理。
首先,就医管理是广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重要环节之一、根据管理办法,广州市建立了一套完善的就医流程和机制。
在就医前,职工需要选择指定的医疗机构,分级就医。
根据疾病的轻重缓急,职工可以选择不同级别的医疗机构就医,确保医疗资源的合理分配。
同时,就医期间,医疗机构会根据职工医保卡上的医保信息,按照政策规定,给予相应的医疗待遇。
在就医过程中,医疗机构会按照规定,及时报销职工和家属的医疗费用,确保医疗费用的及时报销和合理使用。
其次,个人医疗账户管理是广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另一重要环节。
广州市规定每个职工都有一个专属的个人医疗账户,用于存储个人医疗账户的资金和医疗费用的结余。
个人医疗账户是职工的重要财产,也是保险资金的重要组成部分。
广州市要求医保基金和个人医疗账户在管理上相互独立,互不转移,确保个人医疗账户的安全和合法管理。
在个人医疗账户管理方面,广州市实行了严格的监管措施,一旦发现异常操作,会进行调查和追责,维护职工权益和保险资金的安全。
此外,广州市还重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信息管理和统计工作。
根据管理办法,广州市要求医疗机构和保险机构建立和维护相应的信息系统,及时统计、上报和披露医疗费用和个人医疗账户的相关信息。
通过信息管理和统计工作,可以更好地掌握医疗保险的使用情况,优化医疗资源配置和保险资金的投入和支出。
总之,广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就医和个人医疗账户管理办法是广州市为强化职工医疗保险管理,保障职工基本医疗权益而制定的重要政策。
通过就医管理、个人医疗账户管理和信息管理,广州市能够更好地保证医疗保险制度的有效运行和职工权益的保护,进一步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发展。
广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就医指南(20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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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就医指南发表于:2012-10-12 14:49:10 作者:yezx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第十一版)一、医疗保险凭证广州市社会保障卡(以下简称“社保卡”)与广州市医疗保险卡(以下简称“医保卡”)均可作为参保人员就医、办理医保有关业务的凭证,统称医疗保险凭证。
(一)领卡后的注意事项核对社保卡或医保卡及存折上的姓名、有效身份证件号码等资料。
如资料有误,请尽快按规定到相应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变更。
(二)社保卡或医保卡的使用1. 社保卡或医保卡是参保人员就医和记录、使用个人医疗账户资金的凭证,必须妥善保管。
2. 就医、配(购)药、办理出入院手续时必须出示社保卡或医保卡。
3.医保卡挂失、密码挂失、损坏卡重制等相关业务,均可到相应协议银行广州市区内任一营业网点办理。
社保卡挂失、补卡等相关业务,可到社会保障卡中心服务网点办理(服务网点名单和地址可登录社保卡服务网站查询,或参考《广州市社会保障卡使用手册》)。
在此期间,可暂凭挂失证明或重制卡回执及有效身份证件到定点医疗机构按规定办理就医手续。
4.医保服务银行服务电话。
光大银行:95595;广州银行:96699;农业银行:95599;广发银行:,。
广州市市民服务和社会保障卡管理中心服务电话:12343。
5.个人医疗账户注资查询。
城镇职工医保参保人从正常缴费的次月起,每月18日后可持医保卡到标识有“广东银联”的自助柜员机、持社保卡到对应医保服务银行的多媒体自助终端查询,也可直接到对应医保服务银行广州市区内任一营业网点或拨打医保服务银行的服务电话进行查询。
参加灵活就业人员医保的参保人,不建立个人医疗账户,没有资金划入医保卡或社保卡中。
6.按照市委、市政府推广应用社保卡的要求,我市将逐步推进医疗保险参保人申(换)领社保卡。
二、个人医疗账户(一)个人医疗账户划拨标准城镇职工医保参保人足额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后,将按月划拨个人医疗账户资金,具体划拨计算基数和实到账比例见下表:满45周岁至退休前3.8% 退休人员 上年度本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4.1%(二)个人医疗账户支付范围参保人员可使用个人医疗账户资金支付本人及其亲属的以下费用:1.在本市缴交社会医疗保险费。
广州市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就医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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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就医指南2015年第2版(总第14版)广州市医疗保险服务管理局2015年7月编印前言本指南适用于广州市职工社会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医保)参保人。
一、医保凭证广州市社会保障卡(以下简称社保卡)与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卡(以下简称医保卡)均可作为参保人就医、办理社会医疗保险有关业务的凭证,统称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凭证(简称医保凭证)。
(一)领卡后的注意事项核对社保卡或医保卡及存折上的姓名、有效身份证件号码等信息。
如信息有误,请尽快到地税、社保等相应经办机构办理资料变更事宜,其后到市社会保障(市民)卡中心指定服务网点(社保卡)或制卡银行任一网点(医保卡)办理重制卡业务。
(二)社保卡或医保卡的使用1.参保人在我市社会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以下简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须出示有效的医保凭证,在出示有效的医保凭证前,就医所发生的费用全部由参保人自行承担。
急诊入院或者由于意识不清等情况不能当场出示的,应当在入院3日内补办示证手续,家属或其他陪同人员应当配合办理相关手续。
2.社保卡或医保卡挂失社保卡挂失、补卡等相关业务,可到市社会保障(市民)卡中心指定服务网点办理(详细可查询社保卡服务网站,或参阅《广州市社会保障卡使用手册》)。
医保卡挂失、密码挂失、损坏卡重制等相关业务,到相应医保服务银行广州市区内相应协议银行任一营业网点办理。
15个工作日后在同一网点凭《挂失申请书》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领取新卡;因变更个人参保资料的重制卡业务,应先变更资料后,再到制卡银行任一网点办理重制卡业务。
社保卡或医保卡遗失或重制期间,可暂凭挂失证明或重制卡回执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就医。
3. 参保人不得将本人的医保凭证借给他人或冒用他人的医保凭证办理医保就医记账或费用报销。
4. (1)社保(医保)卡银行服务电话:光大银行:38731553、38730437;农业银行:87611191、83058224;广州银行:4008396699;广发银行:82621611、82632000;中国银行:95566;交通银行:95559;工商银行:95588;建设银行:95533;招商银行:38999789、38999419 ;广州农商银行:95313 .(2)上述银行各区领卡网点和咨询电话可在广州医保网—“办事指南”—“社保卡业务”下查看,网址:/files/html/output/bszn/ylbx/sbkyw/column 1.html(3)广州市社会保障(市民)卡中心统一服务电话:12343.(三)个人账户1.个人账户划拨标准参加职工医保的人员建立个人账户。
广州城镇居民医保如何定点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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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城镇居民医保如何定点就医推荐文章2017洛阳城镇医保儿童怎么报销热度:支付宝怎么才能绑定医保卡热度:电站发生事故时如何领取保险金额热度:关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知识热度: 2017年医保使用的最全攻略热度:在广州,城镇的居民医保要怎样定点就医呢?而关于网上医保的支付功能你又了解了多少呢?具体该怎样操作?下面是店铺整理的一些关于广州城镇居民医保定点就医的相关资料,供你参考。
广州城镇居民医保定点就医指南1.参保人在定点医疗机构办理就医登记时必须出示居民医保卡,在其出示有效医疗保险凭证前,就医所发生的费用全部由参保人自行承担。
急诊入院或者由于意识不清等情况不能当场出示的,参保人亲属应当在入院3个工作日内为其补办示证手续。
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参保人因门诊产前检查办理选点、生育及终止妊娠办理住院登记时,应同时出示计生部门审批有效的计划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
居民医保卡遗失或重制期间,可暂凭挂失证明或重制卡回执及有效身份证件就医。
2.居民医保卡遗失的,应及时向制卡银行挂失;居民医保卡挂失、密码挂失、损坏卡重制等相关卡业务,到制卡银行广州市区内任一营业网点办理。
3.居民医保卡作为享受医保待遇的凭证之一,由参保人自行保管,仅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冒用、涂改等。
广州市试点医保开头网上支付功能自8月1日起,广东省广州市正式启动社会医疗保险业务网上支付试点工作。
今后,持新版社保卡的广州市职工医保参保者在试点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其个人负担的符合医保规定的费用,可选择使用医保个人账户网上支付。
据广州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中国农业银行等9家银行制发的已启用医保个人账户的社保卡支持该功能。
首批纳入试点的定点医疗机构有广东省人民医院等3家。
参保者在就医时如需使用该功能,需下载相应试点定点医疗机构的手机APP,通过手机APP完成支付,支付范围为参保者本人在相应试点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应当由个人负担的医疗、预防接种、体检和药品等符合国家、省、本市规定的费用,并需保证其医保个人账户中有足够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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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下级有关通知肉体,我市自2009年8月1日起,正式实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统筹方法〔城镇居民门诊统筹已于08年7月先行展开〕。
一、享用范围及待遇
敏失业人员医疗保险及外来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居民医保〔仅指在校先生及未成年人,其他人员只能选择社区医院〕。
2.享用待遇:
1〕 普通门诊指的是:门特和门慢以外的门(急)诊就医。
2〕 参保人在患病住院治疗时期,不得同时享用普通门诊统筹待遇。
3〕
居民医保只报销药费,城职参保人可报销目录范围内的药品及诊
疗项目。
三、本卷须知
1、参保人欠缴医保费时期或曾经退保不予操持选点手续。
2、届时由于短期内央求的参保人数量剧增,能够招致医疗保险信息系统出现网络塞车停机及排队拥堵现象,为防止此类现象的发作,请参保人布置好就诊时间,尽量防止扎堆,需求看病时随时可操持选点,在8月1日以后的任何时间段均可到我院门诊一楼挂号窗口操持选点及确认手续。
〔非正常下班时间可到急诊挂号处操持〕
3、就诊挂号时自动出示医保卡及相关的门特、门慢、普通病历,明白此次就诊的类别,到指定专科就诊。
欢迎大家到我院选点就诊,我们将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效劳! 南方医科大学珠江医院
二〇〇九年七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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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就医指南(XXXX)《广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医疗待遇指引》发布:在XXXX,我的基本医疗保险月缴费基数为2% 3% 3.8%退休人员去年,本市在职职工月平均工资为4.1% (2)个人医疗账户缴费范围参保人员可以用个人医疗账户资金支付本人及其亲属的以下费用: 1。
本市缴纳社会医疗保险费2。
本市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由个人承担3。
本市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的预防接种和体检费用4 .在本市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和医疗用品的费用提示:1。
被保险人的亲属使用被保险人个人账户资金支付医疗费用和药品时,应当持被保险人的医疗保险证明和亲属的有效身份证件到指定的医疗、药品机构进行核对和登记2。
参保人员应按照规定使用个人账户资金,不得采取各种非法手段获取个人账户资金。
3、职工医疗保险待遇(一)医疗流程图*首次用于普通门诊和急诊、慢门、特殊门医疗,请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2)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的起始时间1。
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和灵活就业并按时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的人员,从参保缴费次月起享受相应的医疗保险待遇。
2。
用人单位或被保险人未按时缴纳医疗保险费的,自欠费次月起暂不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在3个月内偿还欠费、利息和滞纳金的,可由统筹基金支付医疗费用,累计支付期限和相应金额转入个人医疗账户;在缴费后3个月内,利息和滞纳金、累计缴费年限和个人医疗账户的分配,不支付医疗保险待遇被保险人终止医疗保险关系后,将在停止支付的次月停止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提示: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按照本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规定享受相应的医疗保险待遇(3)普通门诊治疗标准1。
普通门诊统筹基金筹集标准和方法——人员类别筹集基数——每人每月提高1%的标准——筹集方法:从个人医疗账户中扣除已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转入当年退休人员月基本医疗保险费基数——上一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上一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灵活就业。
2.普通门诊统筹治疗标准满足普通门诊目录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和治疗费用。
普通门诊统筹基金按以下标准支付:类职工、在职职工、退休人员、灵活就业人员统筹基金支付比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其他医疗机构(含定点机构和定点基层医疗机构的定点专业单位)和75,655,45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每人每月300元。
本月有效,不会累计。
★已长期异地就医的城镇职工和退休人员,根据今年基本医疗保险月缴费基数和去年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按每人每月2%的标准,分别分为。
普通科门诊统筹基金负责支付普通科门诊统筹福利。
3。
医疗指导意见除指定专科医院的相应专科门诊不设选点限制外,被保险人应在本市指定医疗机构办理选点手续,选择一家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或指定基层医疗机构)和另一家医疗机构作为被选门诊医疗机构。
普通门诊服务的选择和变更按以下方式办理:(1)首次申请门诊服务选择,按规定直接到门诊服务选择的医疗机构办理,填写《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员门诊医疗登记卡》,并贴上一年一寸的彩色照片。
如有特殊要求,可在医疗机构前台或医疗保险办公室咨询。
(2)如果被保险人已经办理了选点手续,新的一年不需要换点,他/她可以直接进行门诊医疗记账结算,不需要再次进行选点。
(3)参保人已办理选点手续,新年未去原选择医疗机构门诊的,需去其他医疗机构门诊的,应在新选择的医疗机构办理选点手续。
(4)在新的一年内已选定的门诊医疗机构,原则上社会保障年度不变居住地转移、居住地变更、工作单位变更或选定医疗机构资质变更等情况。
,相关信息可带到我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手续。
(5)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在异地长期医疗审批当月仍可在定点医疗机构办理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的结算,并从次月1日起按异地长期医疗的医疗结算进行管理。
注销长期异地就医并备案的当月,仍按长期异地就医人员结算管理,从次月1日起,可在定点医疗机构办理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的结算和结算(4)规定慢性病门诊治疗标准目前,广州市指定的慢性病包括以下17种类型:高血压、冠心病、糖尿病、类风湿性关节炎、帕金森病、系统性红斑狼疮、精神分裂症、慢性心力衰竭(心功能三级以上)、心脏瓣膜置换术后抗凝治疗、癫痫、慢性活动性肝炎(乙型)、肝硬化(失代偿期)、慢性肾小球肾炎、慢性肾功能不全(非透析)、慢性阻塞性肺疾病、阿尔茨海默病、情感性精神病(躁狂发作、失代偿期)名患有上述慢性病的参保人员,经定点医疗机构确认登记后,可在具有治疗资格的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
指定慢性病对应的门诊专科药品目录内的医疗费用由基金按规定比例支付。
每个指定慢性病的每月最高支付限额为150元。
本月有效,不会累计。
被保险人最多可以选择其中三人享受医疗保险福利。
基金支付比例如下: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人员类别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定点基层医疗机构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其他医疗机构从业人员退休人员灵活就业人员85 65 150元(五)具体项目门诊治疗标准每月每种疾病1。
类别、就医地点、诊断和登记199项目类别急诊观察恶性肿瘤化疗、放疗尿毒症血液透析、腹透后抗排斥治疗肾移植后抗排斥治疗肝移植后抗排斥治疗慢性丙型肝炎血友病治疗诊断和医疗地点登记无登记有效期一年指定二级和三级医生指定六个月(最多三次登记)在指定医疗机构终身有效相关治疗机构基金将不支付未登记的门诊特定项目的医疗费用和与诊断的门诊特定项目无关的医疗费用。
根据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在重型β-地中海贫血和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定点医疗机构和家庭病床定点医疗机构的有效期为一年三个月。
*家庭病床转入医院治疗期间,从住院之日起,原家庭病床有效终止2。
起付标准、基金支付比例和最高月支付限额起付标准门诊特定项目类别从业人员、退休灵活就业人员1600元/社保年度共付期统筹基金最高月支付限额支付比例(%)金额从业人员、退休人员、在职灵活就业人员(元/员、灵活就业月)和参保人员留在同级医疗机构进行恶性肿瘤化疗、放疗、尿毒症、血液透析、腹膜透析和肾移植后抗排斥的急诊观察、肝移植后抗排斥、重型β地中海贫血、血友病、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丙型肝炎、280元/期的支付比例与6000-5500、3000-5000-3500的支付比例相同,被保险人在一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支付比例相同。
超过家庭病床最高支付限额400元/期*的医疗费用基金不予支付。
*急诊观察直接转到我院住院,急诊观察时的医疗费用纳入住院费用结算(6)住院治疗标准1。
住院费用中,个人应承担以下费用:●自费费用;●自付费用(即在医疗保险药品、诊疗项目和医疗保险服务设施三大目录范围内,被保险人需支付部分费用);低最低缴费标准及以下费用;●共付自付费用;●超过重大疾病医疗补助最高支付限额的费用2.每次住院的最低支付标准(人民币)为。
在一个社会保险年度内,定点医疗机构员工和灵活就业退休人员的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上限)为400,800,1600,280,560,111 XXXX。
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在职人员、退休人员、灵活就业人员住院、门诊特定项目和定点慢性病的基本医疗费用。
累计最高标准是去年本市在职职工平均年薪的6倍,如XXXX社保344808元。
(9)重大疾病医疗补助治疗标准重大疾病医疗补助治疗不需要申请在社会保障年度,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累计支付金额超过最高支付限额(封顶线)后,具体住院和门诊项目的基本医疗费用按95%的比例由大病医疗补助支付,定点慢性病门诊基本医疗费用按相应标准由大病医疗补助支付,最高支付限额为15万元。
(10)补充医疗保险待遇标准参加补充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在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和门诊特定项目待遇的基础上享受补充医疗保险待遇。
在社会保障年度,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将不支付个人在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内的部分待摊费用(不包括“三大目录”规定的部分待摊费用)。
对于那些已有XXXX年未办理零星医疗费用报销手续的人员6、个人首次支付比例参保人员使用基本医疗保险乙类药物和诊疗项目。
个人首次支付比例如下:(一)使用《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XXXX版)》和《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用药范围》中的乙类药品,个人首次支付比例为5%(2)对于使用《广东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项目范围》中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部分费用的待遇项目,个人自付费用比例为:待遇项目10%;15%的检验项目;10%的一次性医用材料可单独收费;除另有规定外,XXXX安装各种人造器官和在体内放置材料的年份是指社会保险年,即当年的7月1日至次年的6月30日(3)本指南所称基本医疗费用是指属于基本医疗保险范围的药品、诊疗和医疗服务项目的费用,但不包括个人按规定比例支付的费用。
(4)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过程中的选择、诊断、审批等事项一般可由医疗机构通过系统直接办理,参保人无需到医疗保险机构就诊在医疗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可以直接向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险办公室或医务部门咨询和反映。
(5)本指南中未完成的要点可通过以下方法查询1.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广州市医疗保险管理网网站: 2。
电话省市咨询热线:12333 3。
周一至周五上午9: 00至17: 00,周六上午9: 00至12: 00,到市医保局越秀区梅冬路28号4-6楼越秀分局窗口,到我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列表、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服务地址列表进行对外服务。
市医保局海珠区新港西路前西一街2-4号,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7:00,市医保局海珠区分局市医保局荔湾区分局市医保局天河区分局市医保局白云区分局市医保局黄埔区分局市医保局黄埔区华帝大道中心89号芳村金融大厦2楼天成广场,天河区龙口东路358号,周一至周五上午9: 00-17: 00,黄浦区大沙东路05号白云区晶云路38号1楼,311号,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7:00,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7:00,南沙区南沙分局,环市大道中17号,南沙分局,花都区萝岗分局,花都区,番禺区,从化市,增城市,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7:00 志成大道,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花都区新华街公益大道兰路331号14: 00 ~ 17: 00人力星期一至星期五8: 30 ~ 12: 00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院14: 30 ~ 17: 30番禺区城市大桥街平康路48号楼3栋5周一至周五8: 30 ~ 12: 00楼14: 30 ~ 17: 30周一至周五8: 30 ~ 12: 00从化市新城东路54号增城市鲤城街18号广发银行14: 30 ~ 17: 30,周一至周五,8: 30 ~ 12: 00 5-6楼,14: 30 ~ 17: 30温馨提示:如本宣传资料内容与政策文件有任何不一致或政策调整,以最新发布的政策为准广州市医疗保险服务管理局2012年9月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