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务工作相关条例
党支部工作条例资料
(六)加强支部自身建设,抓好支委一班人的政治 理论学习和党风廉政建设,认真开好组织生活会,积极 慎重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把党支部建设成坚强的战斗堡 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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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党支部组织委员的主要职责 组织委员负责掌握党支部的组织状况,提出党小组划 分和调整意见;对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进行培养、教 育和考察,具体办理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的手续; 监督检查各项制度的落实,按时按标准收缴党费,做好党 员组织关系转接、党内统计等工作。 三、党支部宣传委员的主要职责 宣传委员负责围绕油田改革发展的形势任务和本单位 的生产经营任务,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政治学习和宣传教 育活动;负责基层业余党校的日常工作;协调、指导同级 工会、共青团组织的宣传教育工作和文化体育活动。 12
第六条 支部委员会的产生 支部委员会由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两年。 不设支部委员会的党支部,也应根据上述规定按期改选支部 书记、副书记。上级党组织认为必要时,可以调动或任免党 支部书记、副书记。 第七条 党支部书记的配备 选配党支部书记,既要重视政治素质,也要重视业务素 质。要按照配齐配强的要求,注重从基层管理干部和优秀业 务骨干中,选拔培养懂业务、善管理、群众基础好、组织能 力强、热爱党务工作的党员担任党支部书记。要强化党支部 书记的基本理论和业务知识培训。要加强党支部书记岗前培 训,重视做好党支部书记后备队伍建设 8
党支部工作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基层党支部建设,根据 《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上级党组织关于加强国有企业党建 工作的有关精神,结合江苏油田实际,特修订本条例。 第二条 党的基层组织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 础,担负着直接联系群众、宣传群众、组织群众、团结群 众,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到基层的重要责任。油 田各党支部在保证本单位生产经营任务的完成、加强对思 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领导、推进和谐建设等面, 都必须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充 分体现先进性。结合工作目标管理,合理划分和建立“党员责任区”, 加强党员与群众的密切联系,积极向群众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 策,了解和反映群众的意见、要求和呼声,做好一人一事思想政治 工作,用心、用情、用力为职工群众解决实际困难。 第十五条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是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提高党员 素质,增强党组织战斗力的一项重要措施。民主评议党员每两年进 行一次。要根据制度规定和上级党组织的安排,结合“创先争优” 和党员目标管理活动,对党员进行全面评议,综合定格,评议定格 情况作为党员评价、奖惩的重要依据。
党务工作规章制度
党务工作规章制度第一部分工作职责党支部工作范围党支部是单位的政治核心和战斗堡垒。
其主要工作范围是: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依靠全体干部职工,推进单位改革和发展。
二、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
三、搞好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维护和执行为党的纪律,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四、研究决定单位建设和改革,以及财务和行政管理工作的指导思想及重大问题,保证单位各项任务的完成。
五、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的选拔、教育、培养考核和监督工作。
党支部工作职责一、贯彻执行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决议、决定、工作计划。
l、按上级党委部署及时组织学习宣传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贯彻执行上级党委决议、决定或计划的实施方案。
2、经常检查和搜集所属党小组的工作情况,并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或反映青况。
二、加强班子建设,提高班子整体素质1、制定加强班子自身建设的具体措施,并组织实施。
2、定期组织评议党支部工作,并向党员大会通报评议情况和整改措施。
3、及时解决班子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经常沟通思想、传递信息、互相支持、密切配合、加强团结,发挥好一班人的作用。
三、坚持党的制度,提高党的生活质量1、定期召开党员大会,传达上级指示精神,总结会议工作。
2、定期召开支委会和党小组会议,研究党建工作和工作计划的贯彻情况。
3、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对党员和群众反映的意见,互相交流思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解决实际问题。
4、定期进行党课教育,并经常结合当前政治形势和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有的放矢地对党员进行教育。
5、认真听取党员的思想、工作情况汇报,对反映的合理性建议,要及时给予答复,积极帮助解决。
党组织工作条例
党组织工作条例一.总则1.为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体制的要求,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央及地方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条例。
2.公司党组织处在公司政治核心地位,并依法开展活动。
二.党组织设置和隶属关系1.公司党组织隶属领导。
2.根据党章规定和上级党委批准,公司设党委(或党总支、党支部),在下属部门、企业、子公司设立党的各级基层委员会。
3.公司党组织根据结构的变化和党员变动情况,及时相应调整公司内党组织的设置,保证党组织体系的健全。
4.公司总部及所在地的基层党组织,直属公司党委领导;跨省、市(自治区)的公司(子公司)的基层党组织或党员,原则上挂靠当地党组织;股权高度分散的子公司一般可由当地党组织领导。
三.党组织内部机构1.在上级党组织指导协调下,征求公司董事会意见后,公司党组织根据工作需要、高效精干的原则设立内部机构。
公司党组织可设立党的委员会、纪委检查委员会。
2.党的委员会由公司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3年(或4年)。
设常委制,在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闭会期间,行使党的委员会的职权。
党委员会可设党办、组织部、宣传部(或党委综合部,并可与行政、人事部门合署办公。
)3.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由公司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3年(或4年)。
设常委制,在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全体会议闭会期间,行使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的职权。
纪律检查委员会可专设机构(或与监察部门合署办公。
)4.公司党组织对基层党组织实行宏观领导和管理,不必要求对应设置内部机构,不设常委制。
5.党组织应明确党组织工作机构的职能、职责范围,并与公司行政系统合理分工和衔接。
四.领导班子与工作人员1.公司党委成员由人(如5~7人)组成,基层党组织班子为人(如3~5人)。
2.按照党的干部选拨标准,选配领导班子成员。
尤其选配党性强、作风正、懂业务、会管理,有驾驭全局能力、受群众拥戴的同志担任党委书记。
3.在上级党组织指导协调下,征求公司董事会意见后,公司党组织可配备一定的专职党务工作者。
《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心得体会:党务公开条例让党的工作更有章可循
《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心得体会:党务公开条例让党的工作更有
章可循
中共中央政治局11月30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
《条例》体现了党的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的新成果,是中央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机关党的工作的重大举措,是机关党的工作必须遵循的基本规章。
做为基层党组织,我们要认真抓好《条例》的学习培训和宣传解读,全面准确掌握《条例》的主要内容和工作要求。
要加强对党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紧密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作为党员干部,我们要深深认识到,实行党务公开是新时期党中央加大基层组织建设工作力度的重要举措,是机关党建必须切实贯彻执行的纲领性文件,为我们进一步加强机关党建工作指明了方向,具有很强的现实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要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全力推进基层党建工作科学发展。
推行党务、政务公开,让机关党务干部定期公开分管的党建工作及相关业务工作。
引导和强化党内监督和党外群众监督,把监督的重点放在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群众普遍关心、容易发生矛盾和可能滋生腐败的问题上。
定期组织本单位党员对党务干部进行民主评议,为党务干部加压鼓劲。
推进党务公开,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要举措,是发扬党内民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必然要求,对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内监督,充分调动全党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具有重要意义。
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
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加强和规范党务公开工作,发展党内民主,强化党内监督,使广大党员更好了解和参与党内事务,动员组织人民群众贯彻落实好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党务公开,是指党的组织将其实施党的领导活动、加强党的建设工作的有关事务,按规定在党内或者向党外公开。
第三条本条例适用于党的中央组织、地方组织、基层组织,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工作机关以及其他党的组织。
第四条党务公开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正确方向。
坚持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把党务公开放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中来谋划和推进,把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要求贯彻到党务公开的全过程和各方面。
(二)坚持发扬民主。
保障党员民主权利,落实党员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更好调动全党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及时回应党员和群众关切,以公开促落实、促监督、促改进。
(三)坚持积极稳妥。
注重党务公开与政务公开等的衔接联动,统筹各层级、各领域党务公开工作,一般先党内后党外,分类实施,务求实效。
(四)坚持依规依法。
尊崇党章,依规治党,依法办事,科学规范党务公开的内容、范围、程序和方式,增强严肃性、公信度,不断提升党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第五条建立健全党中央统一领导,地方党委分级负责,各部门各单位各负其责的党务公开工作领导体制。
中央办公厅承担党中央党务公开的具体工作,负责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整个党务公开工作。
地方党委办公厅(室)承担本级党委党务公开的具体工作,负责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本地区的党务公开工作。
各地区各部门应当加强党务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队伍建设。
第六条党的组织应当根据所承担的职责任务,建立健全党务公开的保密审查、风险评估、信息发布、政策解读、舆论引导、舆情分析、应急处置等工作机制。
党务工作制度(最新)
为加强党支部建设,严格党员教育和管理,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生活制度严格执行“三会一课”规定;每年根据上级部署开展一次民主评议党员活动;每个党员都要自觉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应无故缺席。
党支部要对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一)支部党员大会制度。
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
主要任务是:传达学习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讨论通过支部的工作计划和工作报告;对吸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作出决议;讨论决定党员的奖励和处分;讨论决定支部的其它重大事项,监督支委会正确执行党的决议。
(二)支部委员会制度。
支委会至少每月召开一次。
主要内容是:分析研究支部工作的进展情况和党员、群众的思想状况;讨论如何贯彻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决定;检查党支部实行目标管理和“创先争优”活动落实情况;研究制定支部工作计划,工作报告,研究党员教育、管理和发展党员工作,安排支部近期活动。
(三)党小组会制度。
党小组会每月召开一次。
主要内容是:学习党内文件和上级指示,落实党支部的决议和工作安排,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听取党员的思想汇报、要求和反馈;讨论改选小组长等有关党务方面的工作。
(四)党课制度。
一般每年不少于四次党课,联系实际对党员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路线教育;进行理想、宗旨、法纪、党的优良传统和形势教育;进行党风、党纪、廉政勤政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
党课由支部组织,也可由上级党组织统一组织。
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讲党课。
党课可吸收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参加。
二、集体领导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
凡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重大工作任务的部署,党的自身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群众利益方面的重大问题,以及上级规定应由党支部集体决定的问题,都应提交党支部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不得由个人或少数人专断。
三、党内表决制度决定党内重大问题时,要召开党支部党员大会或支委会进行表决。
表决时要遵循党内表决制度,不论赞成还是反对,执行一人一票表决制,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党支部工作条例
党支部工作条例党支部工作条例条例党支部工作条例党支部工作条例为加强基层党支部的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结合我局基层党支部的实际,特制定本条例。
一、党支部的组织(一)凡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单位和部门,根据工作需要,经党委批准,设立党支部。
特殊情况,由党委批准,设立党总支。
(二)党员7人以上的党支部,设立支部委员会;党员不足7人的党的支部,不设立支部委员会。
支部委员一般设立3 5人,最多不超过7人。
党支部一般只设书记(或主持工作的副书记)一人,必要时可增设副书记一人。
(三)党支部由党员大会根据有关规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两年。
(四)党支部每年召开一次支委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员大会和党政民主生活会。
二、党支部的任务(一)组织党员和职工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学习党的基本知识、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规,保证党员和职工在思想上、政治上及行动上的统一,努力提高党员和职工的综合素质。
(二)坚持以安全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为中心,围绕中心任务开展工作,把宣传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贯穿到生产经营等各项工作的全过程中,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使党员和职工保持旺盛的斗志和良好的精神状态,保证双文明建设等各项任务的完成。
(三)从严治党,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性观念,积极开展创建先进党支部和争当优秀共产党员的活动。
(四)对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实行有效监督,发扬党内民主,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坚决同官僚主义、以权谋私、奢侈浪费等不良行为作斗争,维护党的纪律,保持党的纯洁。
(五)紧密结合本单位、本部门党员和职工群众的思想实际,密切联系群众,经常听取并向上级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切实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六)积极慎重地做好组织发展工作,坚持每年一次评议党员活动,对党员的奖惩提出建议。
(七)教育、培养、考核、监督、管理本单位的干部,并向上级组织优秀青年干部。
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2019)
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2019)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公布日期】2019.11.29•【文号】•【施行日期】2019.11.29•【效力等级】条例•【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组织正文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2010年4月2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审议批准2010年6月4日中共中央发布2019年11月2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切实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工作,充分发挥机关基层党组织作用,推动机关治理和各项事业发展,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有关党内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机关基层党组织在上级党的委员会或者党的机关工作委员会和本单位党组(党委)(包括不设党组、党委的单位领导班子,下同)领导下,协助本单位负责人完成任务,改进工作,对包括本单位负责人在内的每个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不领导本单位业务工作。
第三条机关基层党组织必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以党支部建设为基础,全面提高机关党的建设质量,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作表率,在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上作表率,在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上作表率,建设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促进本单位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
第四条机关基层党组织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旗帜鲜明讲政治,把政治标准、政治要求贯彻到工作全过程和事业发展各方面;(二)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抓住“关键少数”、管好“绝大多数”,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三)坚持围绕中心、建设队伍、服务群众,推动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相互促进;(四)坚持以上率下,发挥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示范引领作用;(五)坚持继承和创新相结合,增强机关党建工作实效。
党支部工作条例
党支部工作条例党支部工作条例第一章总则为了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根据《中国章程》、《中国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上级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章党支部设置党支部按照便于工作和发挥作用的原则,根据党员分布情况和数量情况而设置。
党支部的设置由党委批准,支部可下设小组。
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两年,任期届满应按期进行换届选举,如需延期或提前进行换届选举,应报学院党委批准。
根据工作需要,党委可以调动或指派支部书记和副书记。
支部委员会人数根据党员人数和工作需要确定。
正式党员不足7人的支部不设支部委员会,由会选举支部书记一人,必要时增选副书记一人。
正式党员7人至20人的支部,支部委员会由3人组成,设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
正式党员20人以上的党支部由5人组成,设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青年委员。
党支部书记应由政治素质好、党性强、作风正派、工作认真负责、业绩突出、联系群众、具有奉献精神的正式党员担任。
第三章党支部职责党支部的主要职责是:一)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团结和组织群众,努力完成本单位所担负的教学科研等各项工作任务。
二)组织党员研究、、、“和科学发展观,研究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研究党的基本知识,研究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使全体党员在政治上、思想上、组织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三)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性,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做好评议党员工作,处理不合格党员。
四)了解群众对党员、党员领导干部的建议和意见,维护群众正当权利和利益,关心群众的物质文化生活,围绕学院改革、发展,稳定等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
五)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按照上级要求做好发展党员、收缴党费、接转党员组织关系等工作。
六)调动党员工作热情,深入开展“争先创优”活动。
学校党务工作管理规定
学校党务工作管理规定第一节:规定的背景和目的学校党务工作管理规定的制定是为了加强学校党组织的建设,推进学校党务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
通过对学校党务工作进行规范管理,提高党组织的凝聚力和组织力,为学校的发展提供坚实的政治保障。
第二节:党组织的设置学校党务工作管理规定首先明确了党组织的设置原则。
学校的党组织应按照宪法和党章的规定,确立党委、党总支、党支部的组织架构,并根据学校的规模和特点进行合理的设置和调整。
党组织的设置应当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推动学校各项工作的开展。
第三节:党员队伍建设学校党务工作管理规定对党员队伍建设作出了具体规定。
明确了党员的入党条件和程序,加强了党员的培养、教育和管理。
规定党员要具备良好的党风党纪,增强党员的政治意识、纪律意识和总体观念,同时还要注重培养党员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第四节:党组织的活动管理学校党务工作管理规定对党组织的活动进行了管理规定。
要求党组织开展集体学习、组织生活、民主评议和民主决策等活动,同时也要加强对党组织活动的监督和评估。
通过规范党组织的活动管理,可以提高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执行力。
第五节:党建工作的融入学校党务工作管理规定要求将党建工作融入到学校的各项工作中。
党组织要积极参与学校的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方面,推动党建工作与学校发展相互促进。
同时,还要建立健全党建工作与学校发展的协调机制,确保党建工作的有效开展。
第六节:干部选任和管理学校党务工作管理规定明确了干部的选任和管理办法。
规定了如何选拔优秀的党员干部,要求干部具备良好的党风党纪,能够胜任所担任的职务。
同时,还对干部进行了培训和考核,完善了干部的管理制度。
第七节:党员代表和群众工作学校党务工作管理规定注重党员代表和群众工作的开展。
规定了党员代表的产生和职责,要求党员代表密切联系群众,了解和反映群众的需求和意见,为解决实际问题提供有效的建议和帮助。
第八节:党风廉政建设学校党务工作管理规定提出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
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心得感受 3篇
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心得感受 3篇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心得感受 3篇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心得一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通知指出,党支部是党的基础组织,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担负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深刻指出:“党的基层组织是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基础。
”党的章程也明确规定:“党的基层组织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社会和战斗力的基础。
”此次《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的印发,是我党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迈出的重要一步,通过明确基层党支部的工作条例,让广大基层党支部工作更加规范化、合理化,更好的为人民服务,完成党的伟大事业。
深刻认识加强基层党支部建设的重要性。
从我们党的发展历史来看,党中央历来重视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
正是由于充分发挥了党的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我们党才获得了应对各种困难和风险的力量源泉,团结带领人民群众在革命、建设、改革各个历史时期取得了一个又一个胜利。
特别是党的十八大后,我们党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系列讲话精神指引下,党和国家事业全面开启了新局面,取得了辉煌成就。
纵观党的成长和发展史,加强党的基层党组织建设的重要性非常凸显。
深刻认识加强基层党支部建设的必要性。
基层党支部是党联系群众的纽带和桥梁,是人民群众认识了解党的窗口,是感受社情民意的前端触角,是团结带领广大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完成各项任务的保证。
只有每个基层党组织都能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先锋模范作用,每个共产党员都有强烈的宗旨意识和责任意识,我们党才会有力量,我们国家才会很有力量,党的执政基础才能坚如磐石。
因此,把基层党支部建设成为坚强的战斗堡垒是各级党组织面临的重要任务。
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
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公布日期】2017.12.20•【文号】•【施行日期】2017.12.20•【效力等级】条例•【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作风建设正文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加强和规范党务公开工作,发展党内民主,强化党内监督,使广大党员更好了解和参与党内事务,动员组织人民群众贯彻落实好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党务公开,是指党的组织将其实施党的领导活动、加强党的建设工作的有关事务,按规定在党内或者向党外公开。
第三条本条例适用于党的中央组织、地方组织、基层组织,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工作机关以及其他党的组织。
第四条党务公开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正确方向。
坚持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把党务公开放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中来谋划和推进,把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要求贯彻到党务公开的全过程和各方面。
(二)坚持发扬民主。
保障党员民主权利,落实党员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更好调动全党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及时回应党员和群众关切,以公开促落实、促监督、促改进。
(三)坚持积极稳妥。
注重党务公开与政务公开等的衔接联动,统筹各层级、各领域党务公开工作,一般先党内后党外,分类实施,务求实效。
(四)坚持依规依法。
尊崇党章,依规治党,依法办事,科学规范党务公开的内容、范围、程序和方式,增强严肃性、公信度,不断提升党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第五条建立健全党中央统一领导,地方党委分级负责,各部门各单位各负其责的党务公开工作领导体制。
中央办公厅承担党中央党务公开的具体工作,负责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整个党务公开工作。
《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
通知指出
党支部是党的基础组织,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 战斗力的基础,担负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 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
党的十八大 以来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党支部建设,要求把全面从严 治党落实到每个支部、每名党员,推动全党形成大抓基层、大抓支部 的良好态势,取得明显成效。
《条例》精神,全面掌握《条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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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培训,把《条例》纳入党委(党组)理 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和党校(行政学院)教育课程,提高各级
领导班子抓好党支部工作、推动党支部建设的本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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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加强监督检查,对贯彻落实《条例》不力的严肃追责问责。
《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
逐章重点解读
党员领导干部应当带头参加所在党支部或者党小组组织生活。
三会一课
突出政治学习和教育,突出党性锻炼,以“两学一做”为主要内容,结合党员思想和工作实
际确定主题和具体方式。
党课
针对党员思想和工作实际,注重身边人讲身边事,增强吸引力 感染力。党委(党组)书记每年至少讲1次党课。
主题党日
每月相对固定1天开展,集中学习、过组织生活、进行 民主议事和志愿服务等。开展前应研究主题和内容;开 展后应组织落实。
重视党支部、善抓党支部,是党员领导干部政治成熟的 重要标志。
要切实把抓好党支部作为党的组织体系建设的基本内容、管党治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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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基本任务、检验党建工作成效的基本标准,采取有力措施,推动
《条例》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要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通过专题研讨、集中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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训等方式,使各级党组织、广大党员特别是党支部书记深入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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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务工作若干条例规定
一、党内条例
1、《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
2、《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
3、《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
4、《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
5、《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试行)》。
6、《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二、党的基层组织选举制度
1、党的基层组织的任期。
2、党员代表大会的筹备。
3、党的基层委员会工作报告的起草。
4、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的起草。
5、党费收缴使用情况报告的起草。
6、无记名投票。
7、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
8、等额选举和差额选举。
9、预选和正式选举。
10、选举办法。
11、代表应具备的条件。
12、代表产生的程序。
13、党的基层代表大会的主要职权。
14、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的主要程序。
三、党的组织生活制度
1、健全党的组织生活的基本要求。
2、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
3、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
4、党课制度。
5、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四、党员教育管理制度
1、党员教育工作的指导思想。
2、党员教育工作的原则。
3、党员教育工作的主要任务。
4、党员教育工作的方式方法。
5、党员管理的基本任务。
6、党员管理工作的基本要求。
7、党员目标管理制度。
8、处置不合格党员的政策界限。
9、处置不合格党员的基本程序。
10、党费管理制度。
11、党费使用审批制度。
12、党费检查报告制度。
五、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1、发展党员工作方针。
2、坚持入党自愿的原则。
3、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
4、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制度。
5、入党需要履行的手续。
6、发展党员工作程序。
7、履行入党手续折关键环节。
8、入党积极分子动态管理制度。
9、对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制度。
10、组织员同发展对象谈话制度。
11、发展党员公示制度。
六、党内监督制度
1、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
2、党内监督的重点内容。
3、党内监督的主要制度。
4、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制度。
5、重要情况报告制度。
6、述职述廉制度。
7、信访处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