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办费的会计核算和税务处理
开办费的核算范围及会计处理新规定
一、开办费筹建期间: 可以说公司筹建期间的会计核算除了开办费外,其他的业务与一般生产经营企业的会计处理是类似的,只是没有产品的生产和销售活动。
完全可以按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核算。
在建设期内,建设工程设置“在建工程”科目核算,完工后转入固定资产。
购入的固定资产、存货等实物应设置相应的固定资产和存货科目核算。
(1)开办费定义:开办费是指企业在企业批准筹建之日起,到开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营业)之日止的期间(即筹建期间)发生的费用支出。
包括筹建期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购建成本的汇兑损益和利息支出。
(2)开办费的具体内容1,筹建人员开支的费用(1)筹建人员的劳务费用:具体包括筹办人员的工资奖金等工资性支出,以及应交纳的各种社会保险。
在筹建期间发生的如医疗费等福利性费用,如果筹建期较短可据实列支,筹建期较长的,可按工资总额的14%计提职工福利费予以解决。
(2)差旅费:包括市内交通费和外埠差旅费。
(3)董事会费和联合委员会费2,企业登记、公证的费用:主要包括登记费、验资费、税务登记费、公证费等。
3,筹措资本的费用:主要是指筹资支付的手续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汇兑损益和利息等。
4,人员培训费:主要有以下二种情况(1)引进设备和技术需要消化吸收,选派一些职工在筹建期间外出进修学习的费用。
(2)聘请专家进行技术指导和培训的劳务费及相关费用费用。
5,企业资产的摊销、报废和毁损6,其他费用(1)筹建期间发生的办公费、广告费、交际应酬费。
(2)印花税(3)经投资人确认由企业负担的进行可行性研究所发生的费用(4)其他与筹建有关的费用,例如资讯调查费、诉讼费、文件印刷费、通讯费以及庆典礼品费等支出。
不列入开办费范围的支出1,取得各项资产所发生的费用。
包括购建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时支付的运输费、安装费、保险费和购建时发生的相关人工费用。
2,规定应由投资各方负担的费用。
企业会计准则对开办费的处理
企业会计准则对开办费的处理(实用版)目录一、企业会计准则对开办费的处理概述1.企业会计准则对开办费的定义。
2.企业会计准则对开办费的处理原则。
3.企业会计准则对开办费的处理方法。
二、企业会计准则对开办费的核算方法1.直接费用化处理。
2.资本化处理。
3.费用化和资本化相结合的处理。
三、企业会计准则对开办费的处理对企业的影响1.对企业经营成果的影响。
2.对企业财务状况的影响。
3.对企业未来发展的影响。
正文一、企业会计准则对开办费的处理概述开办费是指企业在筹建期间内为开展业务活动所发生的费用,包括筹建期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其他必要费用。
企业会计准则对开办费的处理原则是,应当在筹建期间内计入当期损益,不得计入相关资产成本。
同时,企业会计准则也规定了开办费的核算方法,包括直接费用化处理、资本化处理以及费用化和资本化相结合的处理。
二、企业会计准则对开办费的核算方法1.直接费用化处理是指将开办费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即计入“管理费用”等科目。
这种处理方法简单易行,但可能导致企业当期损益虚增,影响企业的盈利能力。
2.资本化处理是指将开办费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即将其作为资产类科目核算。
这种处理方法可以真实反映企业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但需要严格界定相关资产的范围和确认条件,否则容易导致资产虚增或虚减。
3.费用化和资本化相结合的处理方法是指将开办费先计入当期损益,待相关资产投入使用后,再将相应的开办费用计入相关资产成本。
这种处理方法可以兼顾企业的盈利能力和资产的真实性,但需要严格把握相关资产投入使用的时间点。
三、企业会计准则对开办费的处理对企业的影响1.对企业经营成果的影响。
企业会计准则对开办费的处理方式直接影响到企业的当期损益和经营成果。
如果采用直接费用化处理,可能会使当期利润虚增,导致投资者和监管部门对企业盈利能力的误判;如果采用资本化处理,则可能使当期利润虚减,影响企业的偿债能力和融资能力;如果采用费用化和资本化相结合的处理方法,则可以兼顾企业的盈利能力和资产的真实性。
企业开办费的账务处理
企业开办费的账务处理
1.费用化处理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第三条管理费用的主要账务处理规定:
(一)企业在筹建期间内发生的开办费,包括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价值的借款费用等。
发生的费用支出
借:管理费用--开办费
贷:库存现金(或银行存款)
2.资本化处理
①取得各项资产所发生的费用,比如购建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时支付的价款、运输费、安装费、保险费和购建时发生的相关人工费用等支出计入对应的资产成本。
②应由投资各方负担的费用不得列支。
比如投资各方为筹建企业进行相关的尽职调查、洽谈发生的差旅费、咨询费、招待费等支出。
③新员工入职培训,如果职工的培训是为购建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这类员工培训支出计入对应资产的成本,否则计入开办费用处理。
④投资方,筹措资本支付的利息,应由出资方自行负担,不得计入开办费。
开办费的列支范围及会计处理
开办费的列支范围及会计处理一、开办费的列支范围(一)开办费的具体内容1,筹建人员开支的费用(1)筹建人员的劳务费用:具体包括筹办人员的工资奖金等工资性支出,以及应交纳的各种社会保险。
在筹建期间发生的如医疗费等福利性费用,如果筹建期较短可据实列支,筹建期较长的,可按工资总额的14%计提职工福利费予以解决。
(2)差旅费:包括市内交通费和外埠差旅费。
(3)董事会费和联合委员会费2,企业登记、公证的费用:主要包括登记费、验资费、税务登记费、公证费等。
3,筹措资本的费用:主要是指筹资支付的手续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汇兑损益和利息等。
4,人员培训费:主要有以下二种情况(1)引进设备和技术需要消化吸收,选派一些职工在筹建期间外出进修学习的费用。
(2)聘请专家进行技术指导和培训的劳务费及相关费用费用。
5,企业资产的摊销、报废和毁损6,其他费用(1)筹建期间发生的办公费、广告费、交际应酬费。
(2)印花税(3)经投资人确认由企业负担的进行可行性研究所发生的费用(4)其他与筹建有关的费用,例如资讯调查费、诉讼费、文件印刷费、通讯费以及庆典礼品费等支出。
(二)不列入开办费范围的支出1,取得各项资产所发生的费用。
包括购建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是支付的运输费、安装费、保险费和购建时发生的相关人工费用。
2,规定应由投资各方负担的费用。
如投资各方为筹建企业进行了调查、洽谈发生的差旅费、咨询费、招待费等支出。
我国政府还规定,中外合资进行谈判时,要求外商洽谈业务所发生的招待费用不得列作企业开办费,由提出邀请的企业负担。
3,为培训职工而购建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支出不得列作开办费。
4,投资方因投入资本自行筹措款项所支付的利息,计入开办费,应由出资方自行负担。
5,以外币现金存入银行而支付的手续费,该费用应由投资者负担。
(三)筹建期的确定企业筹建期的确定在我国受税法影响较大。
例如《外资所得税法实施细则》中规定,"外资企业筹建期为企业被批准筹办之日起至开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之日止的期间"。
浅谈开办费的会计和税务处理
浅谈开办费的会计和税务处理史久全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摘要】2006年财政部公布新的企业会计准则,对诸多方面的会计事项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但由于财务人员理解的局限性,对很多事情的理解存在差异,关于开办费的会计和税务处理在实务中一直存在疑问,在实践中对于开办期比较长的企业来说这方面可以参考的东西较少。
本文从会计和税务两方面着重介绍开办费,以明确实务中的会计和税务处理。
【关键词】资产定义开办费一、开办费包含的内容《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四条第二款:“开办费是指企业在筹建期发生的费用,包括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成本的汇兑损益和利息等支出。
”因此,计入企业开办费的费用类型有以下几种:(1)人员开支费用,包括员工的工资,福利,社会保险、企业承担的住房公积金。
企业年金等费用,员工出差发生的差旅费等;(2)企业注册登记费:主要包括工商登记费、验资费、税务登记费、公证费等;(3)财务费用:主要是指筹资支付的手续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汇兑损益和利息等;(4)人员培训费,包括选派职工外出参加培训的费用,聘请专家进行技术指导和培训的费用;(5)企业资产的折旧、摊销、报废和毁损;(6)办公费用,包括筹建期间发生的办公费、印刷费、电话费、招待费、可行性研究费用、咨询费等费用。
(7)税金,包括印花税、车船使用税、房产税等税金。
除了上述列举的费用外,企业取得各项资产所发生的费用,如购建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支付的运费、安装费、保险费和购建时发生的其他相关费用规定应由投资各方负担的费用。
如投资各方为筹建企业进行了调查、洽谈发生的差旅费、咨询费、招待费等支出。
筹建期间因专门借款而发生的利息、折价或溢价的摊销和汇兑差额并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费用等均不属于开办费。
二、开办费的会计处理原企业会计制度规定,除购建固定资产以外,所有筹建期间所发生的费用,先在长期待摊费用中归集,待企业开始生产经营当月起一次计入开始生产经营当月的损益。
浅析企业开办费的会计核算和涉税处理
浅析企业开办费的会计核算和涉税处理企业成立都要经历筹建阶段,下面就和大家聊一聊企业筹建期的会计核算和涉税处理。
一、什么是筹建期?筹建期:是指从企业被批准筹建之日起至开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营业)之日止的期间;新企业会计准则中,并未对筹建期精准界定,不同行业,对筹建期的划分其实有所差异。
(1)工业企业,由于需要建设厂房等基础设施,等生产设施建设完毕,并且购进原材料进行生产之前的时间,可以视为筹建期。
(2)商业性质的企业,装修好商场、购进商品之前的时间,为筹建期。
(3)服务性质的企业,没有具体形式上的商品,开始经营之前的期间,可以视为筹建期;1.筹建结束的时点主要有三种执行口径:1)领取营业执照之日.2)开始投入生产经营之日;3)取得第一笔收入之日。
注意:筹建期的具体认定,可咨询当地税务机关加以确认。
2.筹建期间的支出首先,企业在筹办期间发生的支出一般分为两类:一类是属于筹建开办性质的支出,按照“开办费”处理,具体包括:2006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财会【2006】18号)中,明确了企业在筹建期间内发生的开办费:包括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的借款费用等。
上述企业筹办期的费用与正常生产经营中发生的管理费用性质相同,且不会形成相应的资产。
以下详细说明开办费的核算内容。
筹建期的开办费的核算内容见下表:另一类是属于资本性质的支出,应当计入有关资产科目。
1)取得各项资产所发生的费用。
包括购建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时支付的运输费、安装费、保险费和购建时发生的相关人工费用。
2)规定应由投资各方负担的费用。
如投资各方为筹建企业进行了调查、洽谈发生的差旅费、咨询费、招待费等支出。
我国政府还规定,中外合资进行谈判时,要求外商洽谈业务所发生的招待费用不得列作企业开办费,由提出邀请的企业负担。
3)为培训职工而购建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支出不得列作开办费。
4)投资方因投入资本自行筹措款项所支付的利息,不得计入开办费,应由出资方自行负担。
开办费的会计处理方法是什么
开办费的会计处理方法是什么
开办费是指企业在开展业务之前,为购置固定资产、设备和支付开展业务所需的各项费用支出。
这些费用代表了企业在业务启动阶段的投资和支出。
1.直接计入成本:一种较为简单和常见的处理方法是将开办费直接计入相关固定资产或设备的成本中。
这样做的目的是将开办费用与相应的资产进行关联,以便后续计算折旧和计提费用。
这种处理方法适用于直接与固定资产或设备购置相关的开办费用,如运输费用、安装费用等。
2.分摊法:另一种常用的处理方法是采用分摊法,将开办费用按照一定的比例分摊到各个会计期间中。
分摊方法可以根据不同的情况而定,如按照资产的使用寿命分摊、按照业务预计收入分摊等。
这种处理方法适用于无法直接与特定资产或设备购置相关的开办费用,如法律顾问费、注册费用等。
3.累计抵销法:开办费用也可以通过累计抵销法进行处理。
这种方法是将开办费用作为一项不可抵销的资产列示在资产负债表上,并通过抵销逐年减少资产。
这种处理方法适用于开办费用未被认为是财务报表中的一部分的情况。
无论采用哪种会计处理方法,都需要遵循会计准则的规定,并在财务报表中进行充分的披露。
此外,开办费用的会计处理方法还需要考虑具体企业的业务特点、会计政策、税收规定等因素,并进行合理的选择。
不同的处理方法可能对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绩效产生不同的影响,因此需要认真评估和权衡各种因素,选择适合企业的处理方法。
开办费的会计处理和税务处理
开办费的会计处理和税务处理
会计处理:
1)开办费确认:将开办费收入确认,会计科目为“其他收入”。
2)编制发票:根据开办费的收入确认,编制相应的发票。
3)填制凭证:将开办费收入、发票等收入文件登记和归档,并填制凭证。
税务处理:
1)核实税收:核实发票中的税收金额是否准确,如果不准确应当及时重新填制发票。
2)办理税务登记:办理开办费相关税务登记,如果有需要也可以申请企业税务登记。
3)纳税申报:按照税务相关规定,及时准确地办理纳税申报工作。
浅析开办费税务处理与会计处理差异
其
, 办 费税 务 处 理 。0 8 1 1 正 式施 行 的新 的《 开 20年 月 3 1 企业 所
得 税 法 》 十 三条 规 定 , 计算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时 , 业 发 生 的下 列 支 第 在 企 出作 为 长期 待 摊 费用 , 照 规 定 摊 销 的 , 予 扣 除 :一 ) 足额 提 取 按 准 ( 已 折 旧的 同定 资产 的改建 支 出 ;二 ) 入 同定 资产 的改建 支 出 ;三 ) ( 租 ( 固 定 资 产 的大 修 理 支 出 ; 四 ) 他应 当作 为 长 期 待 摊 费 用 的 支 出 。 中 ( 其 《 华 人 民共 和 罔企 业 所 得 税 法 实 施 条 例 》 七 十条 规 定 , 业 所 得 税 第 企 法 第 十三条 第 ( ) 所称 其他 应 当 作 为 长期 待 摊 费 用 的 支 出 , 四 项 自支 出发 生 月份 的 次 月起 , 期 摊 销 , 销 年 限不 得 低 于 3 。 新 的 《 分 摊 年 在 企 业 所得 税 法 》 正式 施行 之 后 ,0 8 月 2 家税 务 总局 在 其 网站 2 0 年4 53国 1
3 — 2 万 元 ,企 业 当期 应 交 所 得 税 调 增 数 额 = 5 5 62 万 6 1= 5 1 2 ×2 %= .5
分期摊销 , 摊销年 限不得低于3 )但一经选定 , 年。 , 不得改变 。 企业在
新 税 法 实施 以 前年 度 的未 摊 销完 的 开办 费 , 可根 据 上 述 规定 处理 。 也
费3 万 , 6 按照税法规定选定作为长期待摊费用处理 , 会计处理如下 :
企业会计制度开办费的核算
企业会计制度开办费的核算一、开办费的概念开办费,也称为设立费用,是指企业在筹备期内为筹备、建立企业而发生的各种支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注册费、经营许可证费、公章刻制费、税务登记费等制度性费用;2.租赁、装修、安装、水电气费等场所建设费用;3.咨询、评估、代理服务费用等支持性服务费用;4.广告宣传、开业庆典等费用;5.其他与筹备、建立企业有关的支出。
企业开办费是企业在创立之初,对生产经营所需的各种资金的最初投入。
开办费在企业的经营成本中占比较小的一部分,但是它对企业正常的开展业务活动、建立起完善的管理体系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因此,开办费对企业来说是一个必要的投资。
二、开办费的核算方法企业在核算开办费的时候,需要遵守财务会计准则和企业所在地的金融税务法规。
一般来说,开办费在会计核算上是以费用形式列支,但是在税收计算上却是一定限度内可以作为首年的成本支出进行抵减。
在核算开办费的时候,企业应当遵循以下的原则:1.合法、真实、合理原则,开办费应当是合法的、真实的、合理的,符合会计准则和金融税务法规;2.单一定价原则,费用项目应当具有明确的项目、用途、金额,不能混淆或者重复计算;3.区分性原则,开办费和其他费用应当有明确的区分,避免混淆计算带来的不必要麻烦,影响企业经营管理的正常进行;4.及时原则,开办费的核算应当及时进行,避免发生错漏导致不能及时发现问题和风险;5.归集原则,开办费应当汇总计算,征询财务专业人员的意见,确保开办费的天、日、月、年的累计总数准确无误地反映在企业的账目中。
三、开办费的会计处理方法开办费的核算过程中,需要遵循以下的会计处理方法:1. 计入资产账户企业在创立初期的开销是必不可少的,开办费的核算可以在会计核算上列入资产账户中,随开办费的实际支出而逐步发生折旧。
2. 计入流动资产对于一些与成果预期相联系的开办费,虽然经过计量之后的价值不高,但是它依然可以视为流动资产的一部分。
企业筹建时开办费的会计账务处理分录
企业筹建时开办费的会计账务处理分录
企业筹建时开办费的会计分录
1、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相关规定,对于企业筹建期间的开办费:
发生费用支出时:
借:管理费用——开办费
贷: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月末结转期间费用时:
借:本年利润
贷:管理费用——开办费
2、按照《企业会计制度》相关规定,对于企业筹建期间发生的开办费:
发生费用支出时:
借: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
贷: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筹建期结束,摊销时:
借:管理费用——开办费摊销
贷: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
3、对于新成立的工业企业,筹建期所涉及的装修维修费、原材料等较大的费用支出:
支付开办费用时:
借:管理费用——开办费
贷:原材料/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
4、对于筹建期间的电话费、交通费等金额较小的费用支出:
借:管理费用——开办费
贷:银行存款
如何理解管理费用?
管理费用具体有企业筹建期间发生的开办费、董事会和行政管理部门在企业的经营管理中发生的或者应由企业统一负担的公司经费、工会经费、董事会费、房产税、车船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诉讼费、业务招待费、技术转让费等等,是企业为组织和管理企业生产经营所发生的各项费用。
开办费的会计处理开办费会计与税法处理
开办费的会计处理开办费会计与税法处理开办费的会计处理篇一:企业开办费的会计与税务处理总结作者前言:最近的参加过事务所的几个项目都涉及到开办费问题,各家的处理也不尽相同,因此想整理相关资料以期对此问题有个更为深入的了解。
由于大多是对现有各家观点的整理和归纳,难免有矛盾之处,请大家批评指正。
一、开办费的基本概念(一)开办费的概念开办费(OrganizationcostOrganization expenseorganization costs)指企业在企业批准筹建之日起,到开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营业)之日止的期间(即筹建期间)发生的费用支出。
包括筹建期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购建成本的汇兑损益和利息支出。
对于开办费的理解至少需要从两个维度去分析和和理解。
(二)筹建期间的界定对于筹办期,新税法并未明确规定,一般参照《外商投资企业及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进行界定和分析。
1、筹建期起点的界定开办费的起点为“被批准筹办之日”,实务中一般选择工商营业执照上的成立日期。
其中房地产企业另有规定:国税发153号关于外商投资企业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征收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二、关于实际经营期起始日期的确定问题专业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的外商投资企业,应以其首次取得房地产开发经营项目之日,确定为税法实施细则第七十四条法规的实际开始生产、经营之日。
如其首次取得房地产开发经营项目的日期是在营业执照签发日之前,则应以其营业执照签发之日确定为税法实施细则第七十四条法规的实际开始生产、经营之日。
【坚持首次取得房地产开发经营项目之日和营业执照签发之日孰晚原则】但是新的所得税法实施以后国税发153号实质上已经被废止,税法中并没有对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的筹建期起点问题作出进一步解释。
2、筹建期终点的确定开办费的终点为“开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营业)之日”,一般是指企业取得第一笔主营业务收入(包括试生产、试营业收入)的之日,税法本身对于结束之日的理解却不同,主要有:提法一:《关于新办企业所得税优惠执行口径的批复》国税函1239号规定:对新办企业、单位开业之日的执行口径统一为纳税人取得营业执照上标明的设立日期。
开办费的核算
开办费一、开办费的列支围(一)开办费的具体容1,筹建人员开支的费用(1)筹建人员的劳务费用:具体包括筹办人员的工资奖金等工资性支出,以及应交纳的各种社会保险。
在筹建期间发生的如医疗费等福利性费用,如果筹建期较短可据实列支,筹建期较长的,可按工资总额的14%计提职工福利费予以解决。
(2)差旅费:包括市交通费和外埠差旅费。
(3)董事会费和联合委员会费2,企业登记、公证的费用:主要包括登记费、验资费、税务登记费、公证费等。
3,筹措资本的费用:主要是指筹资支付的手续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汇兑损益和利息等。
4,人员培训费:主要有以下二种情况(1)引进设备和技术需要消化吸收,选派一些职工在筹建期间外出进修学习的费用。
(2)聘请专家进行技术指导和培训的劳务费及相关费用费用。
5,企业资产的摊销、报废和毁损6,其他费用(1)筹建期间发生的办公费、广告费、交际应酬费。
(2)印花税(3)经投资人确认由企业负担的进行可行性研究所发生的费用(4)其他与筹建有关的费用,例如资讯调查费、诉讼费、文件印刷费、通讯费以及庆典礼品费等支出。
(二)不列入开办费围的支出1,取得各项资产所发生的费用。
包括购建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是支付的运输费、安装费、保险费和购建时发生的相关人工费用。
2,规定应由投资各方负担的费用。
如投资各方为筹建企业进行了调查、洽谈发生的差旅费、咨询费、招待费等支出。
我国政府还规定,中外合资进行谈判时,要求外商洽谈业务所发生的招待费用不得列作企业开办费,由提出邀请的企业负担。
3,为培训职工而购建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支出不得列作开办费。
4,投资方因投入资本自行筹措款项所支付的利息,计入开办费,应由出资方自行负担。
5,以外币现金存入银行而支付的手续费,该费用应由投资者负担。
(三)筹建期的确定企业筹建期的确定在我国受税法影响较大。
例如《外资所得税法实施细则》中规定,“外资企业筹建期为企业被批准筹办之日起至开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之日止的期间”。
企业开办费的会计与税务处理总结(中)【会计实务操作教程】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国税 函〔2009〕98号,二○○九年二月二十七日)明确,新税法中开办费未 明确列作长期待摊费用,企业可以在开始经营之日的当年一次性扣除, 也可以按照新税法有关长期待摊费用的处理规定处理,但一经选定,不 得改变。也就是说,新税法下企业开办费既可以一次性扣除也可以分期 摊销。当然,企业在新税法实施以前年度未摊销完的开办费,也可以根 据上述规定处理。即如果企业以前将开办费列入长期待摊费用的,未摊 销的部分可以一次摊入 2008年的费用中,也可以根据企业需要选择按照 新税法有关长期待摊费用的处理规定处理。
只分享有价值理总结(中)【会计实务操作教程】 二、开办费的会计处理
(一)企业会计制度的开办费会计处理 《企业会计制度》第五十条规定:“除购建固定资产以外,所有筹建 期间所发生的费用,先在长期待摊费用中归集,待企业开始生产经营当 月起一次计入开始生产经营当月的损益。如果企业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 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的,应当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 转入当期损益。 (二)企业会计准则的开办费会计处理 从 2007年 1 月 1 日开始,新会计准则体系(以下简称新准则)在我国的 上市公司执行,许多企业(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中央国营企业、深圳市 的企业等)也执行了新准则。新准则对开办费的会计处理相对于行业会计 制度、企业会计制度而言,发生了一定的变化。 从《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附录――“会计科目与主要帐务处 理”(“财会[2006]18号”)中关于“管理费用”会计科目的核算内容与 主要帐务处理中规定“企业在筹建期间内发生的开办费,包括人员工 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 产成本的借款费用等在实际发生时,借记本科目(开办费),贷记“银行 存款”等科目。”,开办费的会计处理有以下特点: 1、改变了过去将开办费作为资产处理的作法。开办费不再是“长期待 摊费用”或“递延资产”,而是在实际发生时直接将其费用化。 2、新的资产负债表没有反映“开办费”的项目,也就是说不再披露开 办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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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制度》2006年对企业开办费的处理方法作出了新的规定,与税法的处理方法存在一定差异。
本文拟就企业开办费的财税处理方法进行一些探讨。
一、开办费的核算范畴
开办费是指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费用,包括筹建期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购建成本的汇兑损益和利息支出。
企业发生的下列费用,不得计入开办费:
1、由投资者负担的费用支出;
2、由取得各项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所发生的支出;
3、筹建期间应当计入资产价值的汇兑损益、利息支出等。
二、关于筹建期的界定
要正确核算开办费还必须正确界定筹建期。
《企业会计制度》没有对筹建期作出明确的规定,税法上倒是有不少版本,比如《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征收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5]153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新办企业所得税优惠执行口径的批复》(国税函[2003]1239号)等等都有涉及,但这些都是针对税收作出的政策规定,如果财务上有更明确的规定,会计处理应当遵守财务上的规定。
财政部《关于外商投资企业筹建期财政财务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财工字〔1995〕223号)中第1条规定: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自签订合同之日至企业开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营业)为止期间,外资企业自我国有关部门批准成立之日起到开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营业)为止期间为筹建期。
因此对于内资企业也应当以实际有了生产、销售、提供劳务或者其他经营行为之日作为“开始生产、经营”之日。
如果难以确定“开始生产、经营”之日,则可以依据税法规定“以营业执照签发之日作为…开始生产、经营‟之日,并据以确定企业的筹建期。
”
三、开办费的会计摊销方法
《企业会计制度》(财会[2000]25号)对开办费的摊销期限作了重大调整。
原行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发生的开办费应当从生产经营的当月起在不超过五年的期限内分期平均摊销。
《企业会计制度》第五十条规定:长期待摊费用,是指企业已经支出,但摊销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各项费用,包括固定资产大修理支出、租入固定资产的改良支出等。
应当由本期负担的借款利息、租金等,不得作为长期待摊费用处理。
除购建固定资产以外,所有筹建期间所发生的费用,先在长期待摊费用中归集,待企业开始生产、经营当月起一次计入开始生产经营当月的损益。
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
由此可见,对开办费的会计处理,在摊销期限上与原行业财务制度相比存在很大的差异。
四、开办费的税务处理方法
会计制度对开办费处理的新规定与现行所得税法存在较大的差异。
《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四条规定:企业在筹建期发生的开办费,应当从开始生产、经营月份的次月起,在不短于5年的期限内分期扣除。
因此,企业在生产经营的当月一次性摊销的开办费,按照税法规定应从生产经营的次月起分五年平均扣除。
纳税人在年终申报所得税时,应做好纳税调整工作,并建立“开办费税前扣除台账”或“备查登记簿”,为以后年度准确申报税前扣除(调减)额打好基础。
五、对开办费的财税处理实物
例:ABC公司股东2004年5月1日签署协议筹办一家加工企业,2004年9月开始建厂,同年11月取得法人营业执照,2005年9月1日部分厂房开始使用,试生产产品并销售,但仍有部分厂房在建,而且已使用厂房与在建厂房是一个整体,属同一项工程。
2006年4月厂房全部建造完毕,正式开始生产销售。
从2004年5月1日至2005年9月1日期间发生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等共计600万元整。
假设该企业未来所得税税率保持33%不变,每年实现的税前会计利润为1000万元(无其他纳税调整事项)。
公司采用递延法。
签署协议开始建厂取得法人营业执照部分厂房开始使用并试生产销售厂房全部建造完毕
并正式生产销售
2004/5/1 2004/9/1 2004/11/11 2005/9/1 2006/4/7
1、ABC公司开办费的界定
根据上文论述可知,ABC公司筹建期是从2004年5月1日至2005年9月1日。
开办费用是在上述期间发生的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等共计600万元整
2、ABC公司开办费的会计摊销
按会计制度规定,ABC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9月份开始生产经营,当月需一次性摊销开办费。
会计分录如下:
借:管理费用-开办费摊销600万元
贷: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600万元
3、对开办费的税务处理
ABC股份有限公司开办费纳税调整台账设置如下(单位:万元):
项目开办费实际发生或扣除年度
2005年2006年2007年2008年2009年2010年
会计摊销额600 0 0 0 0 0
税收扣除额30 120 120 120 120 90
纳税调整额570 -120 -120 -120 -120 -90
尚未扣除额570 450 330 210 90 0
①ABC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度税务处理
2005年允许税前扣除额=600万元÷5年÷12个月×3个月(开始生产经营月份的次月起为10、11、12月)=30(万元)。
2005年应调增应税所得额=600-30=570(万元)。
2005年可抵减的时间性差异所得税影响金额=570×33%=188.1(万元)。
会计分录如下:
借:所得税330万元
递延税款188.1万元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518.1万元
②ABC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至2009年度税务处理
每年应调减应税所得额=600÷5=120(万元)。
转回的可抵减的时间性差异所得税影响金额=120×33%=39.6(万元)。
会计分录如下:
借:所得税330万元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290.4万元
递延税款39.6万元
③ABC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税务处理
2010年应调减所得额=600万元÷5年÷12个月×9个月=90(万元)。
2010年转回的可抵减的时间性差异所得税影响金额=90×33%=29.7(万元)。
会计分录如下:
借:所得税330万元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300.3万元
递延税款29.7万元
综上所述,对开办费用的正确处理,关键是对筹建期和开办费用支出内容的正确界定。
对费用内容应设置
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正确归集。
严禁将应当由本期负担的借款利息、租金等费用和应当计入固定资产价值的费用计入开办费用。
同时,在对开办费用的年度纳税调整中要正确调整时间性差异的的影响。